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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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

篇一: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处标准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人):杨晓龙,男,1 968年10月4日出生,公民

身份号码:21132319681004061X,现住凌源市大西街广 永小区2号楼3单元402室。妻子赵玉梅,1 969年9月 3日 出生, 公民身份号码:211323196909030040,现 住址同上。

乙方(买受人):董亚日,男,1 967年6月1 7日出生,公民 身份号码:211323196706170617,现住凌源市光明路 62-6号楼5单元517室。妻子杨晓芳,1970年8月11日 出生,公民身份号码:21132319700811062X,现住址同 上。 甲方现有坐落在凌源市凌钢东区【房屋所有权证:凌房字 第019424号;房屋共有权保持证:凌字第020362号】,栋号:3-35,砖混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的住宅房屋和附属设施(仓房、菜窖)作价人民币捌万元整(¥80,元)出卖,乙方自愿应价承买。具体事宜双方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并经公证之日,乙方公证前支付清结购房 款,甲方将上述房屋交付乙方后,双方实际履行本合同。 二、由乙方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变更

登 记、签署相关文件。平方无异议,房屋权属登记部门不承担任 何责任。乙方承担支付所发生的一切税、费。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解除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 义务,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承担民事责任。 四、甲方未交付给乙方上述房屋前,甲方以该房屋与他人 设定的一切民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接受该房屋后未办理权 属变更登记前发生的上述事实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本合同经公证后发生法律效力,经房屋权属登记部门 登记后发生物权效力。公证费由乙方支付。本合同一式三份, 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各存档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二0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篇二: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男,一九××年一月十七日出生,现住××省×××县×××镇××街××号,公民身份号码:0000。 甲方:××,男,一九××年一月十七日出生,现住××省×××县×××镇××街××号,公民身份号码:0000。 乙方:甲方:××,男,一九××年一月十七日出

生,现住××省×××县×××镇××街××号,公民身份号码:0000。

乙方:甲方:××,男,一九××年一月十七日出生,现住××省×××县×××镇××街××号,公民身份号码:0000。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公平、平等的原则,甲方有坐落在××镇××街××号的砖混结构房屋一栋(共一层,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字第××号)及该房占用范围内的一宗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面积:××平方米,]一并出售给乙方,达成合同如下:

一、成交价款为人民币××万××仟××佰元整(元)。 二、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付清上述成交价款。 三、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

使用证移交给乙方,并应于二O一××年元月三十日前将上述房屋移交给乙方。

四、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二O一×年元月三十日

公 证 书

(201×)×证字第00号

申请人:××,男,一九××年一月十七日出生,现住××省×××县×××镇××街××号,公民身份号码:0000。 申请人:××,男,一九××年一月十七日出生,现住××省×××县×××镇××街××号,公民身份号码:0000。 申请人:××,男,一九××年一月十七日出生,现住××省×××县×××镇××街××号,公民身份号码:0000。 申请人:××,男,一九××年一月十七日出生,现住××省×××县×××镇××街××号,公民身份号码:0000。 公证事项:房屋买卖合同

当事人双方于二O一×年九月十七日向本处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

经查,当事人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了前面的《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均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双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000、000与000于二O一×年九月十七日来到本公证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的签名、捺印均属实。 贵州省印江县公证处

公证员

二O一×年九月十七日 篇三: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 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

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要提交哪些材料以下是华律小编收集到的关于“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以及“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问题的分析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那些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只有公证后方能发生效力,否则无效。而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代表着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便是属于这种类

型。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

二、申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4、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

延伸阅读: 房屋买卖合同书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 本文系华律收集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篇四:房产买卖合同公证书 房产买卖合同公证书 申请人: 甲(基本情况)

乙(基本情况)

丙(基本情况)) 字第 号( 公证事项:房产 合同 证词内容 一、必备要素

1.申请人全称或姓名、申请日期及申请事项。 2.公证处审查(查明)的事实。包括:

(1)甲方(卖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资格、及签订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乙方(买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资格、及签订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担保人的身份、资格及担保能力;

(4)合同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及相关权利人的意思表示; (5)出售房产(期权)的基本情况。包括:房产的名称、坐落、房号、朝向、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售价等;预售房产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查无权利受限制的记录等;

(6)是否履行了法律规定的批准或许可手续。 (7)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对合同的主要条款取得了一致意见; 3.公证结论:

(1)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日期、地点、方式等;

(2)当事人签订合同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3)合同内容的合法性。

(4)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上的签字、盖章的真实性。 二、选择要素

1.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重要解释或说明。 2.当事人是否了解了合同的全部内容。 3.合同生效日及条件等。

4.公证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实或情节。 篇五:如何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如何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目前,大部分房地产纠纷都是由于合同欺诈引起的,那么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呢? 第一,合同双方当事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关于“出卖人”和“买受人”的所有资料都要完整填写,不可有空项。如果出卖方有“委托代理机构”,那么不仅相关内容要详细填写,而且还要出具有“出卖人”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您可以将此“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如果买受人有“委托代理人”,并且此合同是由该委托代理人签名的,那么买受人除要与委托代理人签订“授权委托书”外,该“授权委托书”还必须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如果是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理未成年子女(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必须具备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是该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证明文件。

第二,项目建设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一条)。此条中的所有填空均应填写,不可有任何删除。需注意的是,一般商品房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依据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即要选择“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此条中相关的证件号码格式(到目前为止)一般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国用(×××××)字第×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规建字×××号”;施工许可证号“京建开字××××第×××号”。

第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第二条,所要求填写的文字内容简单,只要依据北京市商品房销售“五证”中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来填写就可以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是合法销售项目必备要件,因此,购买不具备此证书的楼盘或在合同中不填写关于此证情况,是不可取的,风险极大(关于购买五证不全的销售项目的风险,在此不作详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条,是关于该商品房销售合法依据的记载,购房者不仅有权要求售房者如实填写,同时还要认真审查《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原件,核对清楚。

第四,根据有关规定,在市属开发区内开发建设的内销商品房预售、现售有关手续亦到市房地局办理。在区县属开发区内开发建设的内销商品房预售、现售手续亦到区县房地

局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的形式为“×××××”。第五,在签订合同时,需理解两个概念:现房和预售商品房。现房指已经具有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通常指房屋已经竣工并经国家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且已办理完“大产权”证书的商品房,并不是我们日常中所理解的,看得见、摸得着的房子就是现房。这个概念在商品房买卖实践中常常被混淆。预售商品房指依据法律规定具备商品房预先销售条件的、没有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期房。具备什么条件的商品房才能进行预售,法律有明确而严格的规定。综上所述,对于购房者来说,辨别是现房还是预售商品房的简单办法是依据《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上登记核准的记载内容来确定,例如,销售许可证记载着“现房销售”,那么此条就应选择现房,在现房上划“沟” 一、弄清楚签合同的人 (一)买受人——购房人

看房选房,可能是情侣或是两口子一起进行,也可能是儿子女儿为父母挑选,也可能是父母为子女早作打算,也可能是亲戚朋友陪同。但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商品房买卖合同》上面填写的“买受人”却必须明确,因为这一栏填写名字的人将要为这份合同承担责任。当然,也只有这个人才可以享有对房屋的权利。“买受人”一栏填写名字的人:

1.将要成为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 2.需要交付首付,申请贷款。 3.遇有对方违约时,追究对方的责任。 4.一旦违反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在取得产权证之前,合同可以证明房产是属于他的财产。

(二)出卖人——开发商

开发商是楼盘的开发者,也是楼盘的大产权人,购房人购买了房屋之后,才能够从开发商手中分割获得“小产权”二因此,只有同开发商签约,您才能够顺利地接收房屋并获得产权。

那么,如何确定与您签约的就是开发商呢?

第一,签合同前,请您首先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出卖人”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记载的销售单位是否一致,《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记载的销售单位就是楼盘的开发商。 第二,您还可以查验营业执照正本或是上查一下“出卖人”一栏填写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和法定代表人是否属实。

第三,您还可以核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出卖人”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记载的土地使用权人是否相同。 第四,如果是现房,您还可以核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出卖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权人是否一致。

(三)代理人

看房、选房、签约到交房的过程中,您经常会遇到开发商的“代理人”,比如,开发商会把销售事务委托给专门的销售公司或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面对这些代理人,您应该注意:

1.弄清楚您要跟谁签约

只有开发商才有权利、也有能力把房屋转让给您,因此您应该与开发商签约。具体说来就是看《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出卖人”一栏填写的单位是否为开发商,即是否为预售许可证上记载的售房单位。 2.谨慎对待代理人签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代理人应该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只有这样,被代理人才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出卖人”一栏填写的单位不是开发商,而是销售公司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在签约付款时请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以避免“付了钱、签了约,开发商却说从未签订过这份合同”的情况发生。 3.查验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

开发商通常会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作代理人,部分地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年度资质审查,并颁发《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划分级别,通常一级

经纪机构的注册资本比较雄厚,从业人员要求较高。二、三级经纪机构则条件逐渐降低。因此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上级别的记载可以初步判断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实力。 同时还应注意查验《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是否经过年检。

4.要求查看《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或代理机构没有委托书或超越委托书的授权委托范围签订合同,只有经过开发商的追认,开发商才承担民事责任。否则,开发商不承担责任。

开发商有时也会委托销售公司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与购房者签合同,此时最关键的问题是在合同中明确:一旦房屋出现问题由谁来负责,应由开发商对房产最终负责。

一旦遇到开发商委托代理人或代理机构进行销售,购房人一定要看清委托书中开发商委托的权限范围。如果出卖人授权代理人或代理机构代表开发商签字,购房人一定要仔细审查一下授权书的正本,同时要求将该授权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5.索要开发商签字盖章的收款凭证

交付前款之后,一定要索要收款凭证,并且一定要索要由开发商签字盖章的收款凭证,以证明前款已经为开发商所收取,以免发生代理人把房款“私吞”的情况。

(四)投资商、发展商和承建商

他们经常在广告、宣传材料上出现,但是他们都没有权利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广告、沙盘、楼书、样板间与商品房买卖合同 很多购房的朋友心目中的房屋停留在五光十色的广告、沙盘和楼书所展现出来的“梦幻”状态,但是,即使不考虑开发商的刻意夸张和销售人员的信口承诺,通过电脑 特技、色彩夸张、调整比例等方法而“炮制”出来的“梦幻”房屋与实际交付的房屋之间的差距往往也很大。因此一旦交房的时候,就会有购房人因为房屋与广告、沙盘、楼书、样板间不一致而表示不满,甚至引起纠纷或诉讼。 无论是广告、沙盘、楼书还是样板间,它们本身都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除非您把它们写到合同里面,让它们成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3条规定,开发商在广告中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也不表明所有的广告条款都可以视为合同内容,只有同时符

合以下条件的广告内容才可能被视为合同内容:

(1)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关于房屋及相关设施的广告条款;

(2)广告条款内容具体确定;

(3)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人影响。

证明一个条款同时符合这三个条件的举证难度比较大,例如,购房者很难证明广告内容是否属于“开发规划范围内”。 至于样板间,如果您没有仔细地记录样板间的各项数据,到交房的时候,样板间已经“了无踪影”了,查无对一证,您也无法证明所交的房屋与样板间不一致。

更何况开发商往往还会在文件的角落里面写上诸如“图例仅作示意用途,如有修改,恕不另行通知”,“房地产商对本广告内容之正确性或完整性并无作出任何保证,亦不负任何责任”、“一切资料均以政府最后批准之图则及法律文件为准”之类的免责文字。

对付上述情况的唯一方法是:要求开发商把您认为最重要的内容都写进《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有写进了合同,您才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履行。 三、签约前应当审查的文件

如果在签订《认购书》之前,您已经仔细审查了各种文件,那么在这里就不用再做审查了,不过仍然需要把相关重

要文件的编号和颁发机构仔细地记载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

如果在签订《认购书》之前,您没有机会审查各种文件,或是开发商承诺日后提供,那么请您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按照前面所介绍的方法,仔细审查这些文件。 四、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开发商可能会拿出一份写着“xx市建委制xx市工商局监制”字样的合同,上面还有政府统一编号,要求您签字,还有可能直接告诉或间接暗示这份合同是不能更改的,在这个时候,请您不要被“吓住了”。 (一)范本并非不能改

合同是当事人合意的结果,只要当事人自己签订的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律就不会加以干预。政府出台“合同示范文本”,并印制统一合同,仅是推荐使用,而非强迫使用,更不能限制当事人的自主决定。

开发商拿来的“不能改”的合同范本很可能就是自己拟定或已经填好空的合同,条款的内容可能损害购房者既得利益或剥夺购房者的权利,遇到这样的情况,一定不要随意妥协。

(二)范本的具体内容需要细化

“示范文本”只是范本,只对合同起示范作用,里面的条款还需要双方进一步的约定,如果考虑不周全而轻易签署

可能会使自己陷入被动。

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自由选择权,合同文本中设有很多空格和空白行,购房人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对合同空白处的内容进行选择,在空格或空行部位填写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如不作约定或以补充协议形式另行约定时,应划掉空格或空行部位,避免留下后患。合同中涉及选择的,自行约定的内容优先于示范文本中的固定条款。

(三)仔细阅读范本的每一个条文再签字

范本的每一个条文都涉及双方的切身权利和义务,因此对于每一个条款都要仔细阅读,否则,一旦签字就要承担责任。

尤其是合同中的空白处已经被开发商填写好的情况,这样的内容仅代表房地产商一方的意愿,购房人有权不接受。 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要求开发商予以解释

对于合同条款含义不清楚的地方,一定要要求开发商予以解释,必要的时候将开发商的解释写人合同,以免糊里糊涂地丧失自己的权益。

(四)对自己不利的地方要力争修改

由于开发商和购房人处于不平等的谈判地位,因此开发商会以拒绝签约为要挟,拒绝对自己提出的“范本”进行修改,遇到这样的情况应当据理力争,并号召其他购房者共同谈判,删除对自己不利的条款。

(五)事先准备一份《示范文本》

建议您在买房子之前准备一份《示范文本》,在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可以拿出来和房地产商提供给您的合同做一下对比,看看有没有被“偷梁换柱”。 五、补充协议

从认购到签约的整个过程中,开发商随时会拿出几张小纸片要求您签字,对于这些小纸片,请您不要小视。在法律上,这些小纸片就是“补充协议”,其内容可能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作出修改或变更,即使起诉到法院,法官也会认定这种修改或变更的效力。 篇六: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常识 上公证:https:// 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常识

申办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4、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买房的批准文件;

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 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的坐落、种类、间数、结构、质量、面积、附属设备等;

3、房屋价款数额、计价标准等,有国家统一价格的,应执行国家法定价格,没有统一价格的,由买卖双方参照评估价格自行议定;

4、付款的时间方式等; 5、房屋腾清及交付的日期;

6、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及其他手续的有关规定; 7、违约责任; 上公证:https://

8、其他当事人约定的事宜,如合同生效的条件,对不可抗拒事件的处理等;

9、合同的签订日期、地点、签字人等。 篇七: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 篇一: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男,一九××年一月十七日出生,现住×

×省×××县×××镇××街××号,公民身份号码:0000。 甲方:××,男,一九××年一月十七日出生,现住××省×××县×××镇××街××号,公民身份号码:0000。 乙方:甲方:××,男,一九××年一月十七日出生,现住××省×××县×××镇××街××号,公民身份号码:0000。 乙方:甲方:××,男,一九××年一月十七日出生,现住××省×××县×××镇××街××号,公民身份号码:0000。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公平、平等的原则,甲方有坐落在××镇××街××号的砖混结构房屋一栋(共一层,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字第××号)及该房占用范围内的一宗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面积:××平方米,]一并出售给乙方,达成合同如下:

一、成交价款为人民币××万××仟××佰元整(元)。 二、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付清上述成交价款。 三、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移交给乙方,并应于二o一××年元月三十日前将上述房屋移交给乙方。

四、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二o一×年元月三十日 公 证 书

(201×)×证字第00号

申请人:××,男,一九××年一月十七日出生,现住××省×××县×××镇××街××号,公民身份号码:0000。 申请人:××,男,一九××年一月十七日出生,现住××省×××县×××镇××街××号,公民身份号码:0000。 申请人:××,男,一九××年一月十七日出生,现住××省×××县×××镇××街××号,公民身份号码:0000。 申请人:××,男,一九××年一月十七日出生,现住××省×××县×××镇××街××号,公民身份号码:0000。 公证事项:房屋买卖合同

当事人双方于二o一×年九月十七日向本处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

经查,当事人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了前面的《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均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双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000、000与000于二o一×年九月十七日来到本公证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的签名、捺印

均属实。

贵州省印江县公证处 公证员

二o一×年九月十七日篇二: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 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

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要提交哪些材料以下是华律小编收集到的关于“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以及“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问题的分析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

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那些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只有公证后方能发生效力,否则无效。而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

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代表着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便是属于这种类型。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

二、申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4、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 房产买卖公证 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就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房屋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商品房买卖根据销售范围分内销和外销两种,内销房是指只能在境内销售的房屋,外销房是指向境外销售的房屋。

根据北京市司法局授权,内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可以在北京市公证处办理,也可以在有管辖权的区、县公证处办理。外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只能在北京市公证处办理。 一、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卖方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2. 用地批准证书; 3. 城市规划许可证; 4. 用地规划许可证; 5. 立项批复;

6. 土地使用权公证合同; 7. 公司章程; 8. 工程开工许可证;

9.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10. 售楼书、管理公约; 11. 关于售房的董事会决议;

12. 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13. 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14. 合同印章、签约人的签字样本。

(二)、买方按境内的自然人和法人、境外的自然人和法人及港、澳、台的自然人和法人分别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 境内的自然人: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1)营业执照;

(2)如是国营企业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局的证明;如是集体所有制企业应提供职代会的决议;如是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供董事会同意购房的决议;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签约,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3. 境外的自然人:其所在国家签发的有效护照,如是华侨应提供永久居留证。 4. 境外的法人:

(1)企业注册登记证或公司注册证;

(2)董事会决议(包括授权委托、同意购房的内容); (3)董事会主席身份证明、签约人的身份证明。 以上除境内的自然人和北京市的法人提供的原件不需公证外,其它均需办理公证,外省、市法人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应由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境外的自然人和法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护照除外)均需在所在国家的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外交认证方为有效。

5. 港、澳、台的自然人和法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香港自然人:香港居民身份证。

(2)香港法人:企业登记证、注册证、董事会决议、

授权委托书、签约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应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并加盖“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转递章。

(3)台湾的自然人:回乡证、台胞证。

(4)台湾的法人:企业登记证、注册证、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签约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应在台湾法院办理公证,并经海基会寄送副本。 (5)澳门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6)澳门的法人:企业登记证、注册证、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签约人的身份证明。 以上证明材料均应通过司法部委托的新华社澳门分社、澳门南光(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澳门分行、澳门工联合会、澳门中华教育会、澳门中华总商会、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出具证明文书。 二、公证机关可提供以下服务: 2. 草拟、修改合同文本。 3. 参加谈判。 4. 调节纠纷。 5. 出具公证书。

6. 与房地产买卖合同相关的其他法律服务。

授权委托书、签约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应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并加盖“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转递章。

(3)台湾的自然人:回乡证、台胞证。

(4)台湾的法人:企业登记证、注册证、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签约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应在台湾法院办理公证,并经海基会寄送副本。 (5)澳门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6)澳门的法人:企业登记证、注册证、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签约人的身份证明。 以上证明材料均应通过司法部委托的新华社澳门分社、澳门南光(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澳门分行、澳门工联合会、澳门中华教育会、澳门中华总商会、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出具证明文书。 二、公证机关可提供以下服务: 2. 草拟、修改合同文本。 3. 参加谈判。 4. 调节纠纷。 5. 出具公证书。

6. 与房地产买卖合同相关的其他法律服务。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mt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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