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汾酒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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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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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年10月19日

目 录

1 重要提示 ............................................... 2

2 公司基本情况 ........................................... 2

3 重要事项 ............................................... 3

4 附录 ................................................... 8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2 年10 月19日上午以传真和传阅会签方式召开,经10 名董事表决,全部同意,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合法有效。

1.3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秋喜董事长、韩建书总经理及马世彪总会计师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3、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原因说明:

1、营业收入增加主要系本期市场需求旺盛、产品结构优化、销量增加,使销售收入增加;

2、营业成本增加主要系本期销量增加、材料采购价格上涨所致;

3、销售费用增加主要系本期加大市场开发费、进场费等营销费用投入所致; 4、管理费用增加主要系本期工资性费用支出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减少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减少主要系本期收到客户所欠货款所致;

7、营业外支出增加主要系本期计提的河道管理费用、价格调控基金增加所致;

8、利润总额增加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9、所得税费用、净利润增加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10、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加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及持有汾酒销售公司股权比例增加所致;

11、少数股东权益减少主要系本期汾酒销售公司股权结构调整,少数股东权益占比减少;

1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收到的现金同时增加所致;

1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到客户保证金增加所致; 14、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系工资性费用增加所致; 15、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缴纳的各项税费增加所致; 16、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系购买了汾酒集团公司持有的汾酒销售公司股权所致; 17、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汾酒销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吸收汾酒集团公司投资款所致;

18、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增加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19、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系公司短期赊销增加所致; 20、预付账款减少主要系预付的广告款在本期确认; 21、无形资产增加主要系从在建工程转入土地使用权所致; 22、长期待摊费用增加主要系保健酒园区租赁土地所致;

23、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工资性费用项目增加所致; 24、预收账款减少系前期的预收款项在本期确认为收入; 25、应付职工薪酬增加主要系本期工资费用增加所致;

26、其他应付款增加主要系应付市场促销费及收取的客户保证金增加所致; 27、应付股利减少主要系本期支付股东股利; 28、实收资本增加主要系本期送红股所致; 29、未分配利润增加主要系本期利润增加所致。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2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汾酒销售公司股权结构调整及增资扩股方案的报告》,决定增加公司持有汾酒销售公司股权比例至90%,并增加汾酒销售公司股本至8000万元,相关公告刊登于2012年8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该方案已于报告期内实施完毕,并影响公司1-9月份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累计增加176,276,950.62元。

2、公司于2012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原材料、自制半成品等存货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的议案》,决定将公司原材料、自制半成品等存货核算方法由计划成本变更为实际成本核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数据无影响。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或持续到报告期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没有承诺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适时推进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计公司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0%以上,主要原因是2012年度公司产品市场需求旺盛、产品结构优化、销量增加,销售收入增加,净利润增加。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章程》规定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原则上在盈利年份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须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公司于2012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就《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3.6其他事项

公司对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附注第(五)条第4款第(3)项“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更正如下:

原为: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秋喜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19日

4、附录

合并资产负债表

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秋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建书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世彪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秋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建书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世彪

合并利润表

587,478,621.09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秋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建书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世彪

母公司利润表

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秋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建书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世彪

合并现金流量表

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秋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建书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世彪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秋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建书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世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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