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事局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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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事局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编制说明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77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开展了此项工作。

辽阳市人事局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依法规范和管理全市各类人才市场。实施国家、省颁布人事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1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局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为法定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为受我局委托执法的受委托执法组织,具体负责人才市场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我局对本单位执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涉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1条规定的4个方面的内容细化、分解为15档,统一编制了辽阳市人事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

本指导标准,将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变化和行政执法实际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订。

二〇〇八年四月

序号 法律依据 条款及规定内容 适用条件或事实条件确定标准 裁量幅度 处罚权限 转借许可证的 第三十三条(二) 出租许可证的 伪造、涂改、转借、出租、出卖许可证出卖许可证的 的,没收违法所得,处5000元以上1万涂改许可证的 元以下罚款。 伪造许可证的 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5000元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6000元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6000元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8000元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10000元罚款 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局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局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 2 辽宁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第三十三条(六) 虚假情况,情节较人才服务机构提供轻,未造成个人损失的 虚假情况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情节较轻,但给个款,情节特别严重人造成一定损失的 的,可吊销许可证。 情节较重的 情节特别严重的 第三十三条(七) 情节较轻的 用人单位采取欺骗情节较重的 手段招聘人才的,可处2000元以上1情节特别严重的 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收取费用较少的 第三十三条(八) 用人单位向应聘者收取费用的,责令情节较重,收取费用较多的 退还本人,并处违法所得1至2倍罚款。 给予警告 处2000元罚款 处5000元罚款 处10000元罚款, 并吊销许可证 处3000元罚款 处5000元罚款 处9000元罚款 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局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3 责令退还本人, 并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 4 责令退还本人,并处违法所得1.5倍以下罚款 情节特别严重,收责令退还本人,并处违法所取费用数量较大的 得2倍以下罚款 辽阳市人事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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