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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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王东峰出席全国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和专家型人才培训班结业式并强调

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切实维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7月28日,全国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和全国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专家型人才培训班在总局行政学院圆满结业,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东峰出席结业仪式为学员们颁发结业证书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各地工商部门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国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的部署及“五个更加”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切实维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王东峰专程来到总局行政学院看望全体学员,在听取培训班的情况汇报后,对这两期培训班的成功举办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学员们勤奋学习的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对全体学员取得的丰硕学习成果表示祝贺。王东峰在讲话中系统介绍了工商部门监管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能与执法体制机制,总结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特点,深刻分析了当前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阐述了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对于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

王东峰指出,举办全国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和专家型人才培训班是总局党组贯彻中央的部署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和着力推进建设“三个过硬”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具体行动。

总局党组和周伯华局长对举办培训班高度重视,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和广大学员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人才培训工作和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把全面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作为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特别要善于调查研究,增强理性思考和战略思维,着力研究和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课题,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和水平。

王东峰强调,各地工商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进一步强化食品市场日常规范监管,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创新监管制度和手段,积极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确保各项专项执法行动有力有效。各地工商部门要认真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总局的安排,突出工作重点,集中执法力量,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乳制品市场,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地沟油”,重点食品品种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经营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酒类市场等五项专项整治执法行动,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要加大对乳制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整治工作力度,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要依法及时清查、清缴和销毁,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同时,各地工商部门要以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为目标,紧密结合深圳大运会前和大运会期间当地食品市场的特点,强化监管,加大整治力度,努力为大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食品市场环境。 ——加大食品市场日常规范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各地工商部门要以食品经营主体、食品质量和经营行为为重点,加大基层工商所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严格把好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强化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严格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和退出,强化食品抽样检验和质量监管工作;

严格食品广告、商标的管理,不断规范食品经营行为。通过日常规范监管,确保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食品质量合格、经营行为合规。同时,加大对各类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积极推进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各地工商部门要将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作为监管工作的重点,监督食品经营者切实把好食品的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依据《食品安全法》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10项自律制度,主要是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质量承诺制度、食品协议准入制度、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制度、食品质量管理制度、食品退市和销毁制度、食品运输贮存及销售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者报告备案制度、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制度。各地工商部门要通过宣传教育、规范引导、分类指导、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切实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努力从制度和机制建设上保障食品安全。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和创新监管手段,积极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各地工商部门要围绕食品市场主体准入、质量监管、行为规范等各环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尤其要狠抓已经出台的八项监管制度的实施和落实,并结合监管工作的重点环节和部位,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和手段。要开发和运用无线网络执法平台、移动查询终端等现代科技手段,进一步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体系。

要认真按照总局制定下发的《关于积极推进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化网络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大力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和应用,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现代化水平。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建设和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科学化水平。各地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基础数据的统

计、分析和应用,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和时效性。按照国务院食安办和总局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舆情监测的手段建设,深入开展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舆情的掌握、跟踪、分析、处置等工作,认真接受媒体和社会的监督。要按照建设政治上、业务上、作风上“三个过硬”的要求,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监管能力和依法行政的水平,切实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专业技术结构不尽合理的状况。同时,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协作,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快速检测设备和经费保障工作,为提高监管执法能力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及副省级市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和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全国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的培训学习。各地推荐的从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人员参加了全国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专家型人才培训班的培训学习。来自吉林、辽宁、新疆和宁波的学员代表在结业式上分别发言,介绍了参加培训学习的收获和成果,交流了各自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的情况和经验。

高新区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纪实

人民网潍坊6月17日电 据潍坊新闻网报道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当前食品安全问题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潍坊市工商局高新分局针对这一热点、难点,不断创新监管方式,着力构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初步实现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规范化,使该区食品经营秩序发生了根本性改观,该局多次作为全省创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放心社区”的典型受到表彰。

网格管理无缝隙

无缝隙监管是食品安全的有力保障。该局于2009年开始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机制,先后出台了《网格化监管实施办法》等管理考核制度,明确了网格责任人包括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在内的八项职责、33项监管目标,使每名网格监管员都直接承担明确的监管责任。该局每月初从每个工商所随机抽取2个网格,对食品安全监管情况进行现场点评,促进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

他们还推行了错时工作制,工商所周六、周日照常巡查,春节、国庆节等节日分局统一组织巡查队,对辖区进行不间断巡查,保证监管无缝隙、不断档。目前,全区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单位经营持照率达100%,“食品安全放心社区”创建率已超过80%。

搭建平台促监管

在该局新城工商所,记者打开该所的食品安全监管追溯应用系统,往电脑里输入“肉制品”3个字,屏幕上迅速显示出该所辖区92家该类商品经营户的信息;输入“乳制品”,就显示出74家经营户的信息。这个监管追溯系统包括辖区内食品经营者的名称、经营食品的种类、品牌、辐射的经营场所以及食品供货商等信息,能迅速有效地进行监管。目前,该区已审核、录入食品经营户信息487条。 在此基础上,该局制定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预警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多次运用可追溯系统举行食品安全事故模拟演练,保证了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2010年8月,省工商部门部署某批次“旺旺仙贝”召回,该局通过可追溯系统,迅速查明了经营该食品的店铺、数量,在2个小时内使该食品迅速下架。

他们还重点启动了12315执法服务体系建设,初步构建起12315服务信息网络、人脉信息网络、工商服务站点和部门联动机制四位一体的综合执法服务体系,提高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掌控能力和食品消费维权水平。

强化自律“三条线”

“三条线”是省市工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流通环节推行的简便、易懂、好操作的食品经营户自律标准:预包装食品经营户做到食品名称、送货凭证、供货商主体资质对应“一条线”,散(裸)装食品经营者做到食品合格证明、送货凭证和公示牌“一条线”,自制熟食摊贩做到加工原料来源证明、加工制作记录和公示牌“一条线”。

为将“三条线”落到实处,该局集中人力、物力对全区食品经营户进行了彻底清查,连续4次开展大规模集中整治行动,逐户落实“三条线”自律标准。同时,他们还加强引导和扶持,2009年,建议高新区管委会建设了现代化的“新邻里”集贸市场,一次安置100余户食品、蔬菜经营户入场经营。引导散落在各村的40余户条件简陋、环境卫生条件差的“豆腐作坊”与龙头企业合作,发展成为一个年产值1100余万元的豆制品加工企业,从源头保证了食品安全。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承诺书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承担着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责。在食品流通环节,负责对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质量监测;负责食

品流通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以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和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工作。

为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锦州市工商局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格审查申办者提交的材料和经营条件,对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予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对已核准发证的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的,以及存在其他违法问题的,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对依法应该撤销食品流通许可情形的,坚决予以撤销。

二、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奶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对农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领域,对“五一”、“六一”、“十一”等重点时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建立和维护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三、严厉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依法规范食品添加剂经营者主体资格,严厉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行为,打击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四、强化对食品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和巡查。推行食品经营企业及个人进行信用分类监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监管人员网格化管理,保证监管到位,无死角,构建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对食品经营者进行法律法规宣传,督促其建立健全并认真履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等各项食品经营制度,使其真正做到规范经营,并在此基础上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力争农村每个村屯、城区每个社区都有“食品安全示范店”。

六、强化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工作。以乳制品,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及粮、油、调味品等生活必需品为重点检测品种,紧紧围绕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多和市场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比较集中的食品开展抽样检验工作。对经抽样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依法开展市场清理,责令停止销售,下架退市。对经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营者依法严厉查处。对重点品种的抽检结果及时向社会进行消费提示、警示,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

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思考

工商机关要在创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上下工夫,建立和完善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体系,突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真正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严格把好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依法清理和规范经营主体资格

把好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法定职责,要坚持常抓不懈。一是坚持依法登记注册,严把主体准入关。要依法完善注册程序,规范登记用语,对食品安全经营涉及前置审批的事项,始终坚持先证后照的原则,对没有依法取得食品相关许可文件的,坚决不予核准登记食品安全经营范围,确保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二是要结合每年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对被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失效的,要及时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三是要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依法取缔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

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和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要结合市场巡查,按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的要求,基层工商所对食品经营主体实行信用分类分层监管,依据其守法和信用状况,合理确定分类的时限和定性、定量标准,防止和避免因标准不一形成信用等级失衡的问题,不断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基层工商所才能根据经营者的信用等级,将执法力量和资源重点放在问题易发和多发的环节,进行科学有效的监管。二是实施责任区管理,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化。要以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十项制度为基准,按照数量合理、任务均衡、边界清晰的原则,把辖区划分为若干责任区、若干个监管网络,落实精细化管理。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人员,这就要求每一位干部明晰责任区内食品经营主体的分布情况和经营状况,实施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监管,有效地保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点部位、重点对象监管到位,提高行政效率。同时,基层工商所要把引导和监督经营者自律作为规范经营行为的重要任务。督促其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

账、质量承诺、质量协议准入、质量责任、质量自检、食品退市等七项制度,重点抓好企业、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的自律制度和措施落实,以促进食品经营者提高自律能力,更好地对消费者负责。基层工商所要加大制度和机制创新,积极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强化对食品经营者行为的规范和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的动态监管,对在巡查、检查、申诉举报、检测中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以及拒不履行退市义务的经营者,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有效地维护食品市场秩序。

强化食品质量监管,建立和完善市场食品质量准入体系

工商机关要把食品质量监管作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来抓,从食品质量的市场准入、交易到退市实行全程监管,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特别是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市场安全和消费安全。一是严格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监督经营者落实三账一书一卡制度,鼓励和支持超市、批发市场等实行场厂挂钩,建立协议准入制度,从源头上保障食品质量。会同有关部门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开展"示范店"、"放心店"、"放心超市"和"放心消费城市"的创建活动,建立和完善食品市场准入体系。二是加强食品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严格食品质量监管。基层工商按照《食品安全法》赋予的职责,把食品质量的监测作为监管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经营者自检,工商抽检,消费者送检"三结合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体系。通过对食品质量的监测和信息发布警示,提示消费者合理选择安全商品。要督促经营者制作食品标签,明示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凡未达标的责令整改,科学引导合理消费。切实加强对食品退市的监管,要建立健全执法监督责令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监督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不合格食品退市后的跟踪监管,严防退市食品再次流入市场。王宝信

加强保障 切实履责

不断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暨消费者

权益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根据录音整理)

(2011年2月22 日)

李柏云

同志们:

今天召开的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规格比较高,规模比较大,各市(州)局分管局长、省局各个业务处室的同志都参加了,这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联动的表现,这再次说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情,我们工商各个部门都有职能作用,都负有责任。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会议,我每年都会参加,都要讲话。大中同志一会儿还要讲,他的讲话我看过,我完全赞同,请同志们一并贯彻落实好。

2010年全省工商机关坚持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市场监管的重中之重,作为监管的第一要务,思想认识上统一,工作思路是正确的,工作的举措是得力的,同志们都认真履行了职责,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显著,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成果丰富,全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水平稳步提升,食品内在质量合格率由第一季度的89%提高到第四季度的95%,全面实现了全省食品市场平稳有序、安全可控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无重大事故的监管目标。四川作为食品的生产大省、消费大省,是西部食品的集散地,食品每年的进出量和消费量都居于全国前列,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非常繁重。这几年,我们不断地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举措,通过同志们的艰苦努力,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四川这几年来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上都没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我们的“四制两查一承诺”、“五有三管一指导”、“四个五统一”和抗震救灾食品安全监管经验都得到了省政府和总局的肯定和认可,领导多次给予肯定批示,为全国食品安全监管都提供了有益的经验。这些成绩的取得,是

各级工商机关特别是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线执法人员积极进取、艰苦奋战、开拓创新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你们并通过你们向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同志们致以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涉及改善民生、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保持高昂斗志,切实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危机意识

尽管食品安全监管我们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没发生重大事故,但并不等于没有问题,食品安全监管的形势还是非常严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利益价值取向也在发生变化,社会收入不平衡也容易使人的心态发生变化。在食品生产经营方面,有人就会采用一些非法的手段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特别是掺入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严重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阜阳奶粉、苏丹红、三聚氰胺等事件就是典型。食品安全监管是一个警钟长鸣的问题,是一个危机四伏的问题。我省既是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大省,同样也是一个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地方。我们从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一定要有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要常思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问题,切不可掉以轻心,尽量把食品安全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增强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光荣感和使命感。

(一)要从贯彻“以人为本”治国理念的高度,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期性。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着重强调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要求抓好食品安全问题。省委书记刘奇葆、省纪委书记欧泽高在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上都讲了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各级纪委部署的重要专项整治内容之

一。我们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治国理念,就必须从关注民生、民安问题入手,下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关注的包括食品安全在内各种具体问题。纵观历史,横

观现实,食品安全自始至终伴随着人类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因此,我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长期性要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做好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无小事”的观念,履职到位,尽责到位。

(二)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监管的艰巨性。构建和谐社会既是国家发展目标,也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工商部门作为市场秩序的监管者、消费维权的保护者和社会发展的促进者,在构建和谐社会方面负有重要责任,应当大有作为。当今社会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促进了食品供应的高速发展,品种林立,成千上万;经营业态,争奇斗艳。特别是食品经营远远超出了传统意义上的食品市场范畴,现场卖,网上卖,宾馆卖,茶房卖,甚至连歌舞厅、加油站都加入了食品经营者的行列。市场主体多元化、经营业态多样化、营销方式现代化、市场竞争激烈化已成为食品市场监管面临的新特征,食品生产经营业态发展的复杂化演变成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艰巨性。一些不法生产经营者为牟取暴利,钻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方面的空子,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构成了严重危害。比如近期的劣质葡萄酒事件,不法经营者用色素、香精兑水冒充葡萄酒,完全丧失道德,走违法犯罪的路子。这说明我省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稍有疏忽就会酿成食品安全事故。所以,我们必须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从构建和谐市场、和谐消费具体工作入手,以如履薄冰的心态去应对形势,抓监管促维权,抓维权促和谐,建和谐促稳定,抓稳定促发展。

(三)要从提升提公众信心的高度,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监管的紧迫性。去年12月,《求是》主办的《小康》杂志社中国全面小康研究中心联合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中国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调查。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状况感到“没有安全感”的比例仍然较高,最不放心的是膨化及油炸食品,

最怕吃到病死牲畜肉。我觉得这个调查还是比较客观的。之所以没有安全感,我认为是两个方面原因产生的:一方面我们的食品安全本身有一定的问题;另一方面信息传播的快捷性、广泛性,食品安全发生问题总体上比例是较小的,但因为涉及到生命健康的问题,所以各种媒体对涉及食品安全的问题都很关注,一个问题很快就会家喻户晓。事实上,随着时代的迅速发展,中外食品安全都已进入高风险时期。一方面,人们的要求与标准在提高;另一方面,新技术运用、环境因素改变等都给食品安全增加了不确定的因素。如去年德国发生的牲畜饲料被二恶英污染事件,国内媒体曝光的海南“毒豇豆”事件等。面对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状况的忧虑,我们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绩不能估计过高,问题不能估计过低,更不能心存侥幸,要不断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风险意识和危机意识,不断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忧患意识和大局意识,扎扎实实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放心消费。

二、依托科技手段,大力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现代化

我多次强调:食品安全监管是工商监管第一要务,责任非常重大,面对的问题也非常多。我们现在食品电子网络监管人才较为匮乏,法律手段比较有限,监管设备也比较缺少。实践证明,抓食品安全监管,靠人海战术,只能疲于应对;靠人眼识别,只能发现表面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改变当前现状,要借助科技力量,推进食品安全监管现代化建设。

一是要大力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建设。省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和成都市局要配合省局信息中心提升工商综合信息平台,整合各种监管信息资源,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的建设要实行统一软件,统一标准,统一平台,不要各自为政,重复建设。承担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的试点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总结经验,试出成效。在食品安全监管上,该花的钱一定要花,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尤其是近几年要加大投入,快速建设,尽快建成全省统一

的高技术、高水平的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平台。只有将人力监管和电子监管相结合,才能适应食品安全监管现代化的需要。

二是要依法开展食品抽样检验工作。抽检是发现食品质量问题、排查食品安全风险、查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的有效途径。各地要全力确保食品安全的抽检经费,这方面花钱是有价值的。要安排好人力,强化训练,专门从事此项工作。要按照年度食品抽样检验计划和监管实际工作需要,开展好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在此,我也要强调,必须严肃抽检纪律,严禁发生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决不能为了罚款而抽检,决不能收受检验机构和被抽检单位的礼金。

三是要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设备的作用。目前,省局已为各市、州局配发了一辆食品快速检测车,车上配备了比较高端的食品快速检测仪,还为基层工商所配发了1-3台食品快速检测仪。各地要将已经配发的各种装备用好,加强食品快速检测知识的培训工作,保障检测试剂供给,尽快形成快速检测能力。检测车要专车专用,不能挪作他用,要在周末和重大节日出动并发挥作用,充分展示工商监管执法形象,增加群众的公信度。

推进食品安全监管现代化,要做好人员和经费方面的保障工作,各市州局要在新招公务员中适当增加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专业人才,将专业人才和业务人才充分结合起来,选齐配强工作人员,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组织保障。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政府负总责。要主动争取当地政府在经费上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支持。

三、严格监管责任,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落到实处

(一)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责任追究。据媒体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于去年底开始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新增了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修改了食品安全犯罪的刑罚条件,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最高刑期设定为十年,成为渎职罪最重的量刑,强

化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刑事责任。我再次告诫大家,在食品安全监管上没有“绿灯”,从准入到监管到处罚都没有“绿灯”,绝不能开口子,搞特殊,做人情。各级工商部门一把手在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很重,从我本人来讲,凡是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会议,我一定到场;凡是需要我参加食品安全检查的,我都到一线亲自检查,不敢掉以轻心。“一把手”不亲自过问食品安全工作,不到现场检查食品安全工作,不认真布臵食品安全工作,这个“一把手”是不合格的,说明他没有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监管在工商监管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也是不关心、不爱护干部的“一把手”。所以我希望各地工商部门“一把手”在这三个方面都要做好。要将压力变为动力,加强监管责任制度建设,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协作抓,进一步区分任务,明确责任,实现省、市、县、所四级联动,促进各级自觉履职尽责。要严格责任追究,绝不能把责任管理作为“挡箭牌”和出了问题上级向下级推卸责任的借口,坚决纠正这种藐视责任而不负责任的行为。

(二)加强协调配合,提升工作执行力。抓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能单靠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必须举全系统之力,特别是要按照总局下发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协调协作制度》中的分工安排,充分发挥工商机关内部的食品安全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监督管理、注册登记、竞争执法、经济检查、个私、广告、商标等内设机构的职能作用,既分工各负其责,又密切协作配合,全面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省局先后建立了一些制度和规定,今年还将出台《四川省流通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规程》,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凡实施过程中发现新问题新情况的,要加强请示报告,不得擅作主张。

(三)突出监管重点,提高监管水平。今年,在抓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还要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违法使用非食用

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地沟油”等专项整治,开展好重点食品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专项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各地要结合实际,精心研究制定行动方案,统一调度执法力量,紧紧抓住整治重点,依法查办违反《食品安全法》的大案要案,震慑不法经营者。通过惩处一批、教育一片,以充分体现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同时,要注重在创新监管机制、改进监管方式、拓宽监管领域、强化监管手段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

同志们,食品安全,人命关天。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重于泰山。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严峻形势,居安思危,防患未然,持之以恒地抓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努力建设“平安四川”、构建“和谐四川”,为促进四川高位求进、和谐发展做出贡献,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向党的90华诞献礼!

周伯华:努力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5月8日,全国工商系统贯彻《食品安全法》工作会议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现场会进入第二天。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他强调,各级工商机关要切实增强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努力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

会议期间,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省长吕祖善会见了周伯华局长、王东峰副局长一行。浙江省副省长王建满出席当天会议并致辞。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主持会议。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丁敏哲出席会议。

周伯华指出,全国工商系统贯彻《食品安全法》工作会议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现场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及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动员部署学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现场参观学习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食品安全监管的好做法,交流推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的经验,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及建设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周伯华指出,《食品安全法》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6月1日施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王岐山副总理作出重要批示。总局党组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王岐山副总理的重要批示,及时研究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具体措施,为全面贯彻《食品安全法》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周伯华指出,近几年来,全国各级工商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部署,尽心尽力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尽职尽责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不少宝贵经验:大力强化监管和服务,切实促进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大力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大力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切实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四化建设”;大力完善食品安全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切实提升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周伯华就工商系统贯彻《食品安全法》以及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等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周伯华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全面准确地掌握法律的精神实质、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周伯华强调,要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要以解决本地区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集中开展重点食品、重点区域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在当前要特别强调,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部署,按照总局的通知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市场防控应急机制,实行24小时值班,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努力维护市场稳定。要以贯彻《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为重点,深入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要以依法查处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为重点,集中开展流通环节打击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专项执法检查。要以消费者反映强烈和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市场监管为重点,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周伯华强调,要建立健全八项制度,努力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各级工商机关要按照建立健全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体系的总体要求,突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特别要在食品市场监管制度建设上采取新举措,取得新成效。要建立健全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严格规范食品流通许可和登记注册行为;建立健全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制度,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切实把好食品进货关;建立健全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严格食品质量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严格食品市场日常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制度,严格防范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广告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和监管食品广告行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作制度,严格履行和落实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职责。

周伯华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基层建设,狠抓检查落实,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监管执法到位,检查落实到位。

王建满在致辞中说,近年来全国工商系统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此次会议的召开体现了国家工商总局党组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视,必将对全国和浙江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

当天,浙江、北京、上海、山东、江苏、新疆六省(区、市)工商局主要负责人在大会上发言,交流了食品安全监管经验。

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 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

——周伯华局长在全国工商系统贯彻《食品安全法》工作会议

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现场会上的讲话

全国工商系统贯彻《食品安全法》工作会议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现场会是总局党组决定召开的,十分重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及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动员部署学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现场参观学习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食品安全监管的好做法,交流推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的经验,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及建设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6月1日施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工作。3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对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进行了部署。2月8日,王岐山副总理对浙江省工商局的经验作出重要批示:食品安全在流通领域的监管十分重要,工商部门要从制度规范建设入手,对批发零售的各个主体进行监管,这是一项十分繁杂的工作,要做到全覆盖更属不易,应将各地成功或发生问题的案例、制度及时进行分析归纳总结,以便对全国工作进行指导。3月6日,王岐山副总理对上海的经验作出重要批示:要注意及时发现各地维护食品安全的好办法,进行研析总结,在工商、质检系统进行交流学习,以提高我们的工作质量。王岐山副总理的重要批示,既是对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工商系统广大干部的鼓舞和鞭策。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总局党组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王岐山副总理的重要批示,及时研究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具体措施,先后召开专门的党组会议学习讨论,并决定召开这次工作会议和现场会,分别下发了《关于宣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等专门文件,部署总局食品

监管司、法规司、广告司等分别研究起草相关办法和指导意见,为全面贯彻《食品安全法》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这次会议在浙江杭州市召开,得到浙江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会前省委赵洪祝书记、吕祖善省长对支持开好这次会议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亲切会见了总局一行几位同志。今天,省政府副省长王建满同志在百忙之中光临会议指导,刚才,代表浙江省委省政府作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介绍了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充分肯定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工作成绩,给大家以很大的鼓舞,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在此,我代表总局党组和全体会议代表,对浙江省委省政府和杭州市委市政府、绍兴市委市政府及新闻界的朋友们给予这次会议的大力支持,表示最诚挚的谢意!

多年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职能,改革创新,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特别是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成效突出,走在了全国前列,得到了王岐山副总理的充分肯定。昨天,全体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参观学习,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非常典型,特别是在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食品经营者自律机制、推进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和信息化网络建设等方面力度大,收效好,值得各地学习和借鉴。在这次会议上,浙江和北京、上海、山东、江苏、新疆等地工商局还将进行大会发言,介绍各自的经验,希望大家相互交流,相互借鉴,共同提高。

近几年来,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部署,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到“四个统一”,加强“四化建设”,推进“四个转变”,按照实现“四高目标”的要求,不断开拓创新,尽心尽力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尽职尽责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为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也探索和积累了不少宝贵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是:

一是大力强化监管和服务,切实促进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把食品市场监管与促进食品产业发展有机结合,积极服务企业,大力培育、发展各类食品市场主体,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北京、广东、浙江、河南、四川、湖南等地通过开展消费提示、警示,积极开展食品消费引导,配合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开展百家食品经营企业道德承诺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市场消费环境,充分发挥消费对食品产业的拉动作用。甘肃、辽宁、福建、海南等地积极培育食品市场生产经营主体,通过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强化服务措施,依法促进食品市场主体健康有序发展,食品产业对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大力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连续5年认真组织实施每年一度的专项整治,成效显著。先后开展了对经营者履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等法定义务的专项检查,实现了国务院部署和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两项制度“两个100%”和取缔无照经营“一个彻底解决”的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开展了奥运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执法检查,实现了奥运食品安全保障零事故,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发挥了重要作用,总局消保局和北京市工商局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表彰;开展了农村食品整顿年专项行动,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5年来,全系统出动执法人员3866万人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5846万户次;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案件37.58万件,案值21.23亿元,捣毁制售假冒伪劣窝点3.05万个,移送司法机关大要案件51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75亿元;查处食品违法广告案件3.2万件,责令公开更正广告2481件。上海、河北、山西、湖北及深圳、大连、长春、南京等地加大执法力度,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经营窝点,查处违法食品广告等成绩突出;广西、内蒙古、西藏、云南、青海及西安、成都、济南等地结合地方特点,强化地方特色食品、边贸食品市场监管,收效良好。

三是大力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切实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四化”建设。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的同时,加大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力度。总局先后制定下发了《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关于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监管网络化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大胆探索,努力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山东省工商局推行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四项制度”,得到了温家宝总理的充分肯定;北京、天津、上海、青岛、沈阳、秦皇岛等六个奥运项目举办城市立足奥运特点,全力构建奥运食品监管和保障体系;新疆、安徽、江西及广州、宁波、哈尔滨、武汉、厦门等地构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成效突出,积极推进监管网络信息化建设;江苏、陕西、河南、重庆、吉林、宁夏、贵州、黑龙江及杭州等地通过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促进了食品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通过各地的共同努力,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是大力完善食品安全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切实提升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国务院的部署,结合食品安全监管的特点,总局制定下发了《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通过12315信息化网络体系,基本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应急处置体系。各地层层制定和落实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不断提高预警和处置能力,形成了全系统上下贯通的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在应对和保障地震灾区、雨雪冰冻灾害地区的食品市场安全及处置流通环节三鹿奶粉事件等重大事件中经受

了考验。特别是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总局作为国务院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市场安全组的牵头单位,全力组织全系统及时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组织实施奶制品市场清查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秩序,保护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同志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

五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五抓”和“三个过硬”的要求,狠抓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培训、学习和岗位锻炼等方式,使广大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尤其是基层一线执法人员从全局和政治上把握与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监管执法的能力、协调配合的能力等得到了进一步提升。通过开展大练兵、大比武、知识竞赛等活动,广大执法人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的综合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为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提供了素质保障。

总之,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全系统广大工商干部努力工作、开拓创新和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总局党组向同志们并通过大家,向为食品安全监管辛勤工作的全系统广大干部和执法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下面,我就贯彻《食品安全法》以及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等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从废止《食品卫生法》到颁布实施《食品安全法》,既是我国民主法制的完善进步,更是我国人民从解决温饱到全面建设小康的真实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对党和人民负责的高度,从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声誉、维护社会稳定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上来,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自觉性。

(二)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全面准确地掌握法律的精神实质、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食品安全法》共十章,一百零四条,立法寓意深刻,既认真总结了我国食品安全生产、监管的实践经验和教训,又学习借鉴了世界食品生产大国监管的成功做法。该法的颁布实施,更进一步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强化了地方政府负总责和部门分段监管的责任;既强化了对生产经营者严格自律的要求,又强化了监管执法和严管重罚及惩罚性赔偿等措施。《食品安全法》和已经公布征求意见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工商部门的法定职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相关监督和执法职能三十多条,特别是增加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流通许可证的发放,这些职能不仅包括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把关,还涉及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的监管和对经营行为的规范等。这些既是法律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管执法权力,更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法定职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定要把学习《食品安全法》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重要任务,在领会精神和准确掌握法律规定上下功夫,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和即将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掌握法律法规规定,做到知法守法,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行政。

(三)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突出宣传重点,提高宣传的针对性。要以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作为重点宣传对象,使食品经营者了解《食品安全法》的重大意义,熟悉掌握《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从事食品经营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食品经营者的进货查验和记录、定期清理库存食品、召回和退市等制度、食品经营者法律责任等主要内容。要让消费者了解维权和法律救助的途径、食品安全的知识,增强其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采用多种方式,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各地要按照总局制定下发的《关于宣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开展现场咨询、开辟宣传专栏、以案说法、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食品安全法》,切实提高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和自律水平。

二、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

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两会”把食品安全监管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任务。胡锦涛总书记指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国家声誉,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要全面提高监管水平,强化技术手段,对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召回制度。要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既要把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作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要求的具体行动,又要当作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重要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和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部署,用两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流通

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通过整顿,着力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食品销售者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得到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以解决本地区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集中开展重点食品、重点区域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各地要把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执法检查作为整顿工作的重要任务,着力解决本地区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要集中开展重点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集中开展重点区域的专项执法检查,集中开展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集中开展对重点食品经营企业和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各地要把这些专项执法检查作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总局制定下发的整顿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集中执法力量,确保取得实效。在当前要特别强调,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部署,按照总局的通知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市场防控应急机制,实行24小时值班,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努力维护市场稳定。

(二)以贯彻《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为重点,深入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各地要严格履行《条例》、《纲要》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责,严格监督奶制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和进货台账制度。要突出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奶制品销售者,严格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奶制品违法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奶制品市场秩序,促进奶制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以依法查处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为重点,集中开展流通环节打击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专项执法检查。各地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认真落实卫生部、工商总局等九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顿工作。要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狠抓大要案件查办工作,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努力提升监管执法水平。

(四)以消费者反映强烈和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市场监管为重点,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要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整治重点,加大工作力度。一是要加大对农村城镇、集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庙会等经营食品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二是要加大对农村和乡镇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特别是食杂店的监管力度,狠抓重点场所和经营者的整治,严格规范经营行为;三是要加大对消费者反映强烈和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的监管力度,强化食品质量监管,严格规范食品市场准入行为。

三、建立健全八项制度,努力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和强化日常规范化监管的同时,要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上下功夫,按照建立健全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体系的总体要求,突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特别要在食品市场监管制度建设上采取新举措,取得新成效。

(一)建立健全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严格规范食品许可和登记注册行为。一是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条件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主体准入管理。总局将制定下发《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条件、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各地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核发食品流通许可。二是坚持先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凡申请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未依法取得前置审批文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得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三是对被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到期的,要根据有关部门的通报和市场检查情况,及时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依法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食品市场主体,要在工商行政管理网站或者当地主要媒体及时予以公布。

(二)建立健全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制度,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切实把好食品进货关。要认真监督落实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督促食品经营企业记好进货台账,监督食品批发企业记好销售台账;要监督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鼓励有条件的经营者建立电子进货查验记录和质量自检制度,积极探索和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积极引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要大力推进食品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进程。

(三)建立健全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各地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巡查,尤其是要检查经营者是否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是否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要及时查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规范食品销售者的经营行为。要将食

品市场巡查与经济户口管理、食品抽样检验与信用分类管理等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制度,建立违法案件信息库,完善监管档案,并加强对监管数据的统计分析,切实提高日常市场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严格食品质量监管。各地要按照《食品安全法》赋予的职责,建立健全“经营者自检、执法抽检、消费者送检”相结合的食品质量抽样检验体系。要根据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食品质量抽样检验,并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手段。切实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利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规定,适时发布监管信息,及时进行消费警示、提示,并及时向卫生部门报告、向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通报抽样检验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清查。要建立健全执法监督责令退市和销售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并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不合格食品退市后的跟踪监管,严防再次流入市场。

(五)建立健全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严格食品市场日常规范管理。各地要对不同的食品经营者有针对性地采取分类监管措施。对商场、超市,重点加强对包装食品、进口食品、散装食品等质量安全的监管,监督和鼓励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进货查验记录、协议准入、质量自检、质量承诺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对批发企业,重点加强对其是否建立并执行了食品销售台账和索证索票的监督检查。对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重点加强对其是否履行了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和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农村集贸市场,重点是推广“一户多档”、“实名登记”、“证明登记”、“标牌公示”等四项制度,引导其规范和诚信经营。对食品店尤其是农村食品店,重点加强对其是否履行了查验供货者证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义务及食品保质期的监督检查,引导食品店积极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配合商务部门推进食品物流配送和连锁经营。

(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制度,严格防范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各地要结合食品安全监管的实际,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制度,坚持预防为主、超前防范与果断处置相结合,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充分利用12315行政执法网络,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联网应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采集和综合分析利用,运用无线执法平台、移动查询终端等现代科技手段,有效开展网上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努力做到事前预警、事前监控、有效防范。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机构、队伍建设,提供必要的车辆、物资、设备保障,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系统检查,切实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畅通信息,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

(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广告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和监管食品广告行为。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广告的监管力度。一是完善食品广告的有关规定,依法严格监管食品广告。严厉查处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广告和涉及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广告。二是坚决制止和查处机关、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不法行为。对于被确认为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食品,要立即责令停止发布广告。三是加强对食品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预警,及时了解和掌握食品广告发布动态。四是监督广告经营发布单位健全和完善食品广告审查报告制度,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广告经营发布单位依法发布食品广告。支持和指导广告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努力把违法食品广告特别是重大违法广告杜绝在广告发布之前。五是坚持和完善广告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广告专项整治联席会议的作用,整合广告执法资源。

(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作制度,严格履行和落实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职责。《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把监管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上升为法定义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努力做到内和外顺,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其他食品监管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切实做到依法履行职责。要建立健全与卫生部门的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与质检、食品药品、农业、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息通报机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属于其他监管部门管辖的,及时书面通报或移交相关监管部门;对申诉举报处理工作中发现应由其他监管部门处理的,要及时转交并告知举报人,相关移交、转交材料要存档备核;对其他监管部门通报和移交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要按照职责及时依法查处或处置,建立健全登记反馈制度,切实形成部门间的合力,充分发挥整体优势。

四、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基层建设,狠抓检查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内设职能机构按职责分工协作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制定工作方案。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全面部署,层层分解任务,积极稳妥地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工作。三是严格监管责任。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全面落实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指导监督责任制和基层监管岗位责任制,分片划段,任务和责任到岗到人。

(二)加强基层建设,确保监管执法到位。各地要按照“四高目标”的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建设,坚持抓基层、强基础,将监管重心下移,切实把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基层工商所,全面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水平,确保监管执法到位。一是要强化市场巡查,严格日常监管责任。要突出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经营者,采取严格巡查责任、增加巡查频次、完善巡查方式、突出巡查重点、提高巡查效率等措施,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二是要强化创新监管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各地要按照“四化建设”的要求,以停征“两费”为契机,切实转变基层工商所的职能,在创新机制、改进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手段、提升执法水平上下功夫,研究新措施,务求新实效,切实为监管执法到位提供机制、手段保障。三是要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工作考核。各地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通过自学、集中培训和岗位锻炼等多种方式,着力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监管执法能力,建立健全学习培训、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考核机制,并同干部的晋升晋级和使用有机结合,奖罚分明,严格纪律,廉洁从政。同时,各地要加强和充实一线执法人员力量,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工作和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关心基层,努力改善基层工作环境和条件,为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奠定基础。

(三)加强作风建设,确保检查落实到位。一是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全面了解食品安全监管实际情况,研究解决监管执法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突出问题,确保各项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要坚持分类指导。各地要针对不同地区实际、不同业务需求、不同监管层级、不同监管对象的特点,加大分类指导力度,提升指导效果,切实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加强检查督查。要采取重点督查、专项督查、交叉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和经费保障等落实到位。

同志们,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进一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5月8日,全国工商系统贯彻《食品安全法》工作会议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现场会进入第二天。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他强调,各级工商机关要切实增强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努力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

会议期间,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省长吕祖善会见了周伯华局长、王东峰副局长一行。浙江省副省长王建满出席当天会议并致辞。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主持会议。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丁敏哲出席会议。

周伯华指出,全国工商系统贯彻《食品安全法》工作会议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现场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及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动员部署学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现场参观学习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食品安全监管的好做法,交流推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的经验,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及建设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周伯华指出,《食品安全法》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6月1日施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王岐山副总理作出重要批示。总局党组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王岐山副总理的重要批示,及时研究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具体措施,为全面贯彻《食品安全法》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周伯华指出,近几年来,全国各级工商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部署,尽心尽力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尽职尽责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不少宝贵经验:大力强化监管和服务,切实促进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大力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大力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切实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四化建设”;大力完善食品安全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切实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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