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江永县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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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江永县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永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江永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和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江永县政府信息网”(www.jiangyo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有其他需求和建议,请与江永县文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永县永明北路128号;邮编:425400;电话:0746-5722505;传真:0746-5722505)。 一、概述

201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确定了局办公室

作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机构,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制定相关制度规范。根据《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文化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江永县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江永县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监督检查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出具体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除依法免于公开的信息外,凡与文化事业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和发布的协调工作,由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局办公室具体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以局领导签发件为准,在江永县政府信息网首发。对以县文化局名义制发的公文、政务活动、重大文化活动和文化动态、各类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秩序,维护我局政府信息的严肃性、一致性。

(四)组织学习贯彻《条例》。为更好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和义务,我局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和基础性工作,形成了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经费安排的工作机制,并积极加强政府信息梳理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理论学习等基础性建设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同时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

我局信息公开形式主要包括永州文化网、江永县政务信息网,重大文化活动及时举办新闻发布会。 2011年度,县文化局主动发县政

府信息97条,其中通过永州文化网、湖南文化网、湖南文化遗产网发布信息77条,通过江永县政府信息网主动发布信息20条。江永县政府信息网发布信息主要包括政策法规类及公文信息5条,工作动态信息7条,规划计划3条。此外,在政务动态发布信息5条。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配备专用电脑与相关政府网站相连接,供读者查阅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报告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文化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本报告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文化信息公开的投诉。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我局2011年度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3人,其中专职工作人员1人,兼职工作人员2人。除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外,局属各单位和相关处室均设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员,负责政府文化信息的日常采集、整理、制作和网站相关栏目的定期更新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核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本报告年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共花费人力、物力、财力折合人民币0.7万元,主要用于网络设备的运行维护。本年度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文化信息公开费用。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特别是各服务窗口还需提供方便快捷的

信息公开方式。三是信息公开的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网上查询、网上审批等便民服务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 (二)改进措施:一是统一思想,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社会、服务大众的重要途径,与文化行政管理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责任层层落实,统筹协调的政府文化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二是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文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强化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重要抓好网上查询、网上办理等服务功能的完善。三是完善政府文化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强化网站信息更新及时性。

八、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附后)

江永县文化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它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是否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等)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附表二

条 条 条 数量 28 24 4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受理申请总数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电子邮件申请数 4、网上申请数 5、信函申请数 6、其他形式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同意部分公开数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4、“信息不存在”数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7、“重复申请”数 8、不予公开总数 其中(1)“国家秘密”数 (2)“商业秘密”数 (3)“个人隐私”数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单位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数量 0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条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网上咨询数 现场接待人数 咨询电话接听数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单位 条 人次 人次 人次 人次 数量 0 359 35 1200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行政复议数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行政诉讼数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申诉举报数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单位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数量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收取费用总数 其中:1、检索费 2、邮寄费 3、复制费(纸张) 4、复制费(磁盘) 5、复制费(光盘)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其中:1、全职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单位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人 人 人 万元 万元 万元 数量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条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网上咨询数 现场接待人数 咨询电话接听数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单位 条 人次 人次 人次 人次 数量 0 359 35 1200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行政复议数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行政诉讼数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申诉举报数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单位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数量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收取费用总数 其中:1、检索费 2、邮寄费 3、复制费(纸张) 4、复制费(磁盘) 5、复制费(光盘)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其中:1、全职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单位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人 人 人 万元 万元 万元 数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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