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建设集团项目垫资申请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3-03-17 18:43: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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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制度编号 制定部门 制度类别 涉及的相关制度 **建设集团项目垫资申请管理办法 市场经营部 制度版本 审批说明 生效日期 1 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

按照集团公司“大营销”战略的要求,根据集团公司管理提升和一体化管控的安排,为促进集团公司建安业务的健康发展,保障集团公司在民用建筑、公用建筑、市政工程及战略行业、鼓励行业中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解决部分项目的启动和运行资金,实现以小额资金撬动大体量的项目,特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

1.3 约束对象

使用集团公司资质承揽的项目且其项目规模、项目工程款支付比例、项目收益情况达到集团公司的要求。

1.3.1项目规模下限值要求:

序号 1 2 3 4 工程类别 民用建筑 公用建筑 市政工程 路桥工程 1

规模(亿元) 2 2 2 2 备注

5 冶金工程(含黑色和有色) 1 注:项目规模以合同造价为依据。

集团公司的战略行业、鼓励行业,如地铁轻轨、矿山总承包、环保等,不受规模限制。

上表中未列的工程,同时不属于集团战略行业、鼓励行业中的项目,集团公司不提供资金支持。

1.3.2项目工程款支付比例

施工过程中有工程款支付(含进度支付或节点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后,业主支付的工程款比例不低于85%;

1.3.3项目收益要求

项目毛利率不低于15%,项目净利率不低于4%。

1.4 管理原则

风险可控,效益可观。

1.5 术语定义

项目毛利润=工程造价-(工程实体成本+税金); 项目毛利率=项目毛利润/工程造价*100%; 项目净利润=工程总收入-工程总支出;

其中工程总支出包括工程实体成本,项目部运行费用,子分公司及集团公司的管理费,项目财务费用和税费等支出。

项目净利润率=项目净利润/工程总收入*100%;

资金回报率:在一定时期内的收益占本金的比率。在本办法中,是指在一年期内,项目净利润与投入资金的比值。在计算本数据时,应考虑资金的时间价

2

值。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子分公司层级

? 市场经营部(经营核算部):负责牵头、组织、编写、汇总《项目垫资申请

报告》,并负责申报工作;

? 成本管理部(经营核算部):负责《项目垫资申请报告》中的成本预测部分

的起草;

? 物资设备部:负责《项目垫资申请报告》中采购、分包相关部分的起草; ? 财务审计部:负责《项目垫资申请报告》中的资金相关部分的起草; ? 副总经理(经营、财务):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项目垫资申请报告》进

行把关,并进行评审;

? 总经理:对《项目垫资申请报告》进行评审把关,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

性及相关方案的执行负责;

如子分公司部门的职责与上述不符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

2.2 集团公司层级

? 市场经营部:对子分公司提交的《项目垫资申请报告》相关内容进行评审; ? 法律事务部:对项目招标文件和《项目垫资申请报告》进行评审,对潜在的

法律风险提出建议;

? 成本管理部:对子分公司提交的《项目垫资申请报告》中成本相关部分进行

评审;

? 财务管理部:对子分公司提交的《项目垫资申请报告》中财务相关部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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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

? 内控审计部:对子分公司提交的《项目垫资申请报告》中风险控制相关部分

进行评审;

? 运营总监:结合集团公司相关部室的建议,对子分公司提交的《项目垫资申

请报告》进行全面评价,并提出审批建议;

? 总会计师:综合前面的评审建议,对子分公司提交的《项目垫资申请报告》

提出审批建议;

? 总经理:对子分公司提交的《项目垫资申请报告》提出审批意见;

? 党政联席会:对子分公司提交的《项目垫资申请报告》进行最终审议决策。 相关部室及人员应严格履行部门职责,如出现重大失误,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管理内容

集团公司鼓励子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集约社会资源来运作项目。如项目情况较好,但项目启动资金方面存在困难,确需集团公司支持解决的,可按本办法进行申请。

3.1 申请时间

在收到项目招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申请及所有审批流程;

3.2申请额度的规定

借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合同造价的20%。

项目毛利率为15%时,借款额度上限为合同造价的15%;项目毛利率每增加1%,借款额度上限可相应增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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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述基础上,项目规模相比本办法规定的下限值,每增加5000万元,借款额度上限可相应增加2%。

借款额度在《项目垫资申请报告》中应为具体数据,子分公司测算时,应充分考虑合同造价的不确定性。如审定的借款金额超过批准的上限值,集团公司财务部将最终的借款金额控制在上限值。

3.3申请及审批

子分公司市场经营部(经营核算部)在收到项目招标文件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招标文件进行学习、研究、测算。如需要集团公司提供项目启动资金,则应组织相关人员编写《项目垫资申请报告》(相关内容见附件)。

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在收到子分公司提交的《项目垫资申请报告》后,按照相关制度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并填写评审建议;

《项目垫资申请表》由集团总裁做出最终的审核意见。

《项目垫资申请报告》在集团公司的评审时间为4个工作日,自子分公司提交到集团公司的各个部室时起。子分公司应将《项目垫资申请报告》同时提交给集团公司评审的各个环节,以满足评审时间的需求。

《项目垫资申请报告》的评审流程未完成,不进行项目招、投标文件的评审。如评审未通过,或评审的结果低于子分公司的申请值,在项目招、投标评审时,应提供项目启动资金解决方案。

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进行项目垫资申请的项目,集团不予借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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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j8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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