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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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工作的思考

科 目: 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

班 级: 2014级 区域经济

姓 名: 李清德

学 号: 20141191

所在单位: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

所在分部: 遂 宁 分 部

摘要

结合我县被列为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县、全省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县的机遇,积极试点,先行先试。在相关工作中主要面临“五大难题”,一是“权属不明确”,二是“价值难评估”,三是“信用无凭据”,四是“交易缺市场”,五是“权益难保障”。结合实际,实现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产权抵押融资、贷款。

一、力求“两个”突破,切实加强改革基础

“农民贷款难”是全国普遍存在的难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对金融的需求日益增加,我县相对落后的农村经济更是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与城镇相比,农村发展缓慢,融资渠道单一,后劲乏力,致使城乡差距逐渐拉大,资金供需矛盾更加突出。所以,结合县情和农村实际,进行了重点设计,围绕两个突破,狠抓工作:

“两个突破”:一是要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上求突破,主要从“身份”和“市场”因素考虑,如何创造条件,让市场充分发挥其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使农村大量的资源、资产在法律层面上得到权属认可,并在市场上实现自由流转,达到转化农村资源为资产、化资产为资本,从而盘活农村资源的目的;一方面尽量减少农村的各类产权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另一方面改变农民是有产的“无产阶级”这一尴尬身份,最大限度地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二是要在农村金融服务改革上求突破,主要是从“钱”的因素考虑,如何在农民、市场、金融机构三者之间搭建一个平台,畅通融资渠道,保障农民和金融机构的权益,为“三农”发展赢得较为充裕的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

二、加强“三联”协作,创新“三保”机制,破解“五个难题” ——破解“归属不明确”难题。确权颁证是前提。蓬溪将农村“三权”改革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研究出台《蓬溪县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10月28日,全县“三权”确权颁证工作开始在全县全面推进,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示范、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和安排部署,重点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村房屋产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的确权颁证工作。同时,出台了《蓬溪县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试行)》等配套政策,优选县农行、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县农村信用联社、县

邮储银行、鑫源融资性担保公司5家贷款利率、担保费用优惠的银担机构与天福镇等3个基础较好的乡镇(园区)开展试点工作,不仅为农民颁发了“身份证”,也为开展农村产权融资试点的金融机构颁发了“身份证”,为推动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工作已由试点乡镇向全县快速铺开。

——破解“信用无凭据”难题。信用评定是重点。农业从业者被社会普遍认为信用低,不值得信任,为进一步解决信用问题,且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融资环境,县人民政府会同人行蓬溪县支行组织各涉农金融机构全面推进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并在大石镇展开试点,进行全面的信息采集、建档、信用评定以及融资支持,在贷款过程中,我们创新政府授信、增信措施,解决抵押不足、信用额度偏低的问题。2012年,大石镇建立信用信息档案5391户,占大石镇所有农户的73.07%;评定信用户5093户,评定级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级,比重分别为20.80%、44.85%和34.35%。2013年,重点针对蓬溪县种、养业专业大户建立信用信息档案。针对种养大户的经营特点,重新设计必要指标,为种养大户建立基础信息档案。共建立档案155户(其中:种植大户16户,养殖大户139户),对已建档的种养殖大户跟踪监测,进行信用培育和融资对接。有了前面两年的基础,2014年,以农村信用社为主,在全县启动“惠农兴村”金融服务民生工程。对辖内所有农村经济主体基础信息进行采集、分类建档和评级授信,并在各村镇设立惠农兴村便民金融服务站和建立金融联络员制度,同时公示办贷流程、所需资料、管片人员联系方式等,把现代化的金融服务“触角”延伸到村组,实现对农村潜在客户的主动、全面营销,将农户信用等级作为授信的重要依据并进行动态管理。针对有资金需求,但不能满足银行机构信贷要求的新型农村经营主体,

县政府通过授信推荐和授信担保的方式为其增信,达到放款银行的要求。

——破解“价值难评估”难题。资产评估是核心。面对农村产权价值无章可循、无市场指导、融资抵押品价值不足的现状,蓬溪研究制定了《蓬溪县农村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成立了农村资源资产评估委员会,按行业由试点金融机构、县农办、县农业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等“三权”主管部门和村民代表分别负责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村房屋)等3个评估小组进行评估,定期出台供当事人参考的指导价格,做到“不出县、不收费”。对于借贷金额较低的贷款,直接由银行、担保公司、业主共同认可的方式对抵押物价值进行评估,保证抵押物资产价值的客观性、真实性。同时,针对农村产权融资抵押品单一、价值不足这一主要瓶颈,还创新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产品。一笔贷款可以选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集体建设用地、林权一种或多种组合抵押。还在试点银行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推出“欣农贷”,该产品具体包括生猪、水产、种植、蛋鸡、棚菜、水稻等6项子产品,接受包括土地上的附着物使用权等的灵活信贷方式。

——破解“交易缺市场”难题。平台建设是抓手。只有构建与农村产权确认、评估、抵押担保相配套的交易平台,建立市场体系,才能规范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保障农民的流转权、收益权、抵押权。蓬溪创造条件筹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搭建农村产权流转、抵押登记服务平台,出台《蓬溪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政策,使农村产权可以通过这个平台进行流转、抵押、登记,使农户可以随时通过将手中的权证抵押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来获取资金支持。明确规定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如果融资担保公司提供保

证担保和风险基金补偿,则贷款利率不能高于基准利率的1.3倍,担保公司担保费率不高于1%。同时,还拓展农村金融服务,促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工作有机结合。重点支持产权抵押融资在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专合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率先推广运用,要求试点银、担机构每年至少在每一类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选择一家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制定专项金融支持方案。

——破解“权益难保障”难题。权益保障是关键。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既有农民失地风险也有银行贷款不良的风险,我县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风险分担机制——“三保”机制,既保障农民权利又保护银行利益。一是引入农业保险机制,启动“银保财互动”试点(即涉农信贷、农业保险和财政补贴机制配合互动),将涉农保险投保情况作为银行授信要素,鼓励借款人对抵押物投保,并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二是完善担保体系,财政注资3000万元充实鑫源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到1亿元,达到银行担保贷款合作准入条件。三是建立风险补偿专项基金,制定了《蓬溪县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筹集与使用管理办法》,配套实施财政支农资金“拨改投(贷)”改革试点,首年财政拨付1000万元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在“三保”之外,我们还实施土地抵押“三分之一”保底,即土地经营权最多只能抵押总面积的三分之二,即使农民不能按时归还贷款,土地被转包,仍旧有三分之一的土地作为口粮田,而且土地在转包期间,土地承包人和土地性质未变,转包结束土地依然还是恢复原来的状态。同时,尽量降低银行承担的市场风险,在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建立数据库,农村产权流转、抵押统一在交易中心登记,杜绝“一证多抵”“即抵押又流转”。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

财政贴息等手段对推进试点效果突出的金融机构予以激励。

三、完善县域担保体系,增强试点工作信心

一是利用现有担保公司,增加担保公司资本能力,加大对农业支持力度。

二是积极筹建专业农业担保公司。根据中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要求,我县积极筹备新的农业担保公司,主要为涉农企业和种养殖大户提供融资性担保,重点服务于以推动粮食生产和农业产业园区的相关产粮大户和龙头企业;以及以土地流转、林权抵押作反担保的中小涉农企业和种植户(具体以省金融办和工商局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是新成立农业开发公司。经过研究成立农业开发公司。该公司是国有全资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农业产业化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农村土地流转项目、土地整理项目、农村聚居点建设项目、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物流配套、农业生产配套服务开发经营,其他涉农领域开发经营。该公司拥有一项重要功能就是对县内涉农企业出现风险后,具有临时收储作用,能够避免银行风险。

四是整合涉农风险基金。充分认识到在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问题上,财政与金融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中省市产业补贴资金对信贷资金的集中撬动作用,切实增强银行信贷投放信心。我县将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金、精准扶贫小额贷款风险金、农业园区发展基金等系列风险补偿金进行打包整合,存入财政支付中心专门账户,专门作为农业项目、农业产业发展撬动资金,扩大银行信贷资金投放,切实降低金融机构风险。

五是深化保险服务,提高农业风险保障能力。一方面扩大农业保

障范围。引导保险公司主动对接农业园区经济主体,针对各经济主体的产品特点、生产周期、产供销各环节等不同情况,积极创新涉农保险品种,增加农业投保险种和保障范围,推广企业财产险,试点开展土地经营权、林权等贷款抵押保险、还款保证保险、暂收货款保险,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抗风险能力,发挥好保险防灾和灾后重建功能,分散信贷风险。另一方面促进银保业务良性互动。加强涉农信贷和保险合作,将农业企业投保情况作为银行授信要素,提升信贷风险保险保障程度。对符合信贷条件、有贷款需求的已投保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适当下浮贷款利率,放宽抵押担保条件,简化审批流程。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j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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