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务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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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作 业 本

科 目 国际贸易

学习中心 浙大远程瑞安学习中心 年级专业 07(秋) 工商 姓 名 周耀

学 号 B7070280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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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论

一、名词解释 1.专门贸易体系。

专门贸易是指以关境为标准来统计货物的进出口情况。这种记录和编制进出口货物的方法也称专门贸易体系或特殊贸易体系。 2.总贸易体系。

总贸易是指以国境为标准来统计的货物的进出口情况。这种记录和编制进出口货物的方法也称总贸易体系或一般贸易体系。 3.对外贸易地理方向。

对外贸易地理方向是指一定时期内不同国家或地区在一国对外贸易中所处的地位或所占的比重,也称对外贸易地区分布或国别构成。 4.对外贸易商品结构。

对外贸易商品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进出口贸易中各种商品的构成,即某大类或某种商品进出口贸易与整个进出口贸易额之比,以份额表示。

二、判断题

1.一个国家在1991年时对外出口3000万美元,1992年对外进口4000万美元,该国 在这两年内出现贸易逆差。(√)

2.国际贸易课的主要内容是研究如何促进一个国家的出口增长以及减少该国的进口 增长。(×)

3.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服务贸易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 4.对外贸易额就是一个国家在一年内对外出口和进口的商品总额。(√) 5.香港最重要的贸易收入来源是转口贸易收入。(√)

三、简答题

1.为什么世界进口总额与世界出口总额不一致?

答:就国际贸易来看,一国的出口就是另一国的进口,如果把各国进出口值相加作为国际贸易总值就是重复计算。因此,一般是把各国进出口值相加,作为国际贸易值。由于各国一般都是按离岸价格(FOB即启运港船上交货价,只计成本,不包括运费和保险费)计算出口额,按到岸价格(CIF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计算进口额。因此世界出口总额与世界进口总额不一致。

2.货物贸易包括哪些种类商品的进出口贸易? 答:货物贸易包括SITC中的十大类商品: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0)、饮料及烟草(1)、燃料以外的非食用粗原料(2)、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原料(3)、动植物油脂及油脂(4)、未列名化学品及有关产品(5)、主要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6)、机械及运输设备(7)、杂项制品(8)、没有分类的其他商品(9)。

3.服务贸易包括哪些部门的劳务进口和出口?

答:对于服务贸易,WTO列出了服务行业涉及的如下部门:商业、通信、建筑、销售、教育、环境、金融、卫生、旅游、娱乐、运输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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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至第五章

一、单项选择题 ( 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 )

1. 贸易条件改善的程度取决于征税国和出口国对国际市场价格的影响力,以及出口国是否对进口国征收进口税进行报复,一般情况下 ( A ) 

A. 征税国的影响力越大,出口国的影响力越小,则征税国征收进口关税对改善贸易条件的作用就越大

B. 征税国的影响力越小,出口国的影响力越大,则征税国征收进口关税对改善贸易条件的作用就越大

C. 征税国的影响力越大,出口国的影响力越小,则征税国征收进口关税对改善贸易条件的作用就越小

D. 征税国的影响力越小,出口国的影响力越大,则征税国征收进口关税对改善贸易条件的作用就越小

2. 不同商品贸易自由化程度也不同,表现在 ( D )  A. 农产品的贸易自由化超过工业制成品的贸易自由化 B. 工业消费品的贸易自由化超过机械设备的贸易自由化 C. 机械设备的贸易自由化超过农产品的贸易自由化

D. 机械设备的贸易自由化超过工业消费品的贸易自由化

3. 商品的国际价值量的高低与劳动生产率呈反比,与劳动强度 ( C ) A. 呈反比 B. 相同 C. 呈正比 D. 不相关

4. 新贸易保护主义是 70 年代中后期在世界经济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形成的保护思潮,其主要代表人物是 ( C ) 

A. 凯恩斯 B. 李斯特 C. 高德莱 D. 普雷维什

5. 世界贸易组织对有关条款的修订,须经 ( A ) 多数票通过。 A. 2/3 B. 3/5 C. 3/4 D. 1/2 

6. 大卫?李嘉图的代表作是 ( B ) 

A. 《国富论》 B. 《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

C. 《域际与国际贸易》 D. 《投入——产出经济学》

二、多项选择题 ( 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 2 分,共 20 分 )

1. 在关税同盟理论中关于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这两个概念是 ( AE ) 提出的。 A. 范纳 B. 西托夫斯基 C. 小岛清 D. 德纽 E. 李普西

2. 《 2000 年通则》与《 1990 年通则》相比,作出实质性改变的贸易术语有 ( AC ) A.FAS B.CFR C.DEQ  D.DAF E.DDP 

3. 各国制定对外贸易政策的目的是 ( ABCDE ) 

A. 保护本国市场 B. 扩大本国产品的国外市场 C. 优化产业结构 D. 积累发展资金 E. 维护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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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86 年 9 月 15 日至 20 日缔约方部长会议上,通过了《乌拉圭回合部长宣言》。宣言中,力求达到以下目的 ( ABCDE ) 

A. 制止和扭转保护主义 B. 消除贸易扭曲现象

C. 维护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 D. 促进关贸总协定的目标 E. 建立一个更加开放的、具有生命力和持久的多边贸易体制

5. 进口附加税通常是一种特定的的临时性措施。其目的主要有 ( ABCDE )  A. 应付国际收支危机 B. 维持进出口平衡

C. 防止外国商品低价倾销 D. 对国外某个国家实行歧视或报复等 E. 作为一种特别关税

三、计算题 ( 共 4 分 )

假定某国以1995年的年价格及出口数量为基期;其2000年的出口价格指数为80%,进口价格指数为120%,出口商品数量指数为150%。试计算该国2000年的净贸易条件和收入贸易条件。

解:净贸易条件=出口价格指数/进口价格指数*100%=80/120*100%=66.67% 收入贸易条件=出口价格指数/进口价格指数*出口商品的数量

*100%=80/120*150*100%=100%

四、简答题 ( 每小题 5 分,共 25 分 ) 1. 简评综合发展战略理论。 答:(1)它突破了以往的经济一体化理论的研究办法,强调应用与发展理论紧密联系的跨学科的研究办法;

(2)认为经济一体化是发展中国家的一种发展战略,不限于市场的统一;主张经济的相互依存发展必须以生产领域为基础;

(3)考虑到发展中国家实现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困难,把一体化看作是集体自力更生的手段和按照新秩序逐渐变革世界经济的要素;

(4)在制定经济一体化政策时,要哦进行综合考虑,密切结合本国和本地区的实际;反对外贸强加的一体化。

2. 简述超保护贸易政策的特点。 答:(1)超保护贸易政策不仅仅保护幼稚工业,更多地保护国内发达的或出现衰落的工业;

(2)不再是培养自由竞争的能力,而是巩固和加强对国内外市场的垄断; (3)不是防御性地限制进口,而是垄断国内市场的基础上对国外市场进行进攻性扩张; (4)不是保护一般工业资产阶级利益,而是保护垄断资产阶级利益; (5)保护政策措施不仅有关税和贸易条约,还有其他各种奖出限入措施。 3. 什么是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 答:贸易创造效应是指组建关税同盟所带来的成员方之间贸易规模的扩大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福利的增加。关税同盟建立以后,成员方之间取消了各种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实现了贸易的自由化,这时原来由本国生产的某些商品将被其他成员方低成本的进口商品所取代,新的贸易得以创造,从而导致贸易规模扩大。

贸易转移效应是指形成关税同盟之后,由于取消了同盟成员国之间的关税但保留了对非同盟成员的关税,从而发生了同盟成员的低效率(高成本)生产取代非同盟成员的高效率(低成本)生产,即在差别待遇的影响下,某一同盟成员把原来向非成员国的低成本进口转向向同盟成员国的高成本进口,以及由引而产生的进口成本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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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

4. 简述世界贸易组织贸易自由化原则的含义。

答:世界贸易组织贸易自由化原则是WTO的根本性原则,是指限制和取消一切妨碍和阻止国际间贸易开展的所有障碍,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和措施等,这一切原则由关税减让原则、互惠原则以及取消非关税壁垒原则(如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等组成。

五、论述题 ( 每小题 10 分,共 20 分 ) 1. 试评述要素禀赋论的主要内容。

答:要素禀赋论关于国际贸易理论的基本内容主要由两部分组成: (一)关于贸易的基础或原因,即生产要素供给比例理论。

(1)商品价格的国际绝对差是国际贸易产生的直接原因。但两国间的价格差大于商品的各项运输费用时,则从价格较低的国家输出商品到价格较高的国家是有利的。

(2)商品价格的国际绝对差来自于各自生产相同产品成本的国际绝对差。即同种商品的价格的国家之间的差异,主要是它们成本间地面差异。所以,成本的国际绝对差是国际贸易发生的第一原因。

(3)两国国内各种商品成本比例不同是国际贸易发生的必要条件。

(4)生产要素的价格比例的不同决定各国商品价格比例的不同。这是因为各国国内的诸种生产要素的价格比例的不同,不同的商品是由不同的生产要素组合生产出来的。

(5)要素供给比例的不同是决定要素价格比例不同的因素。在各国要素需求一定的情况下,各国的要素禀赋不同,导致要素的价格不同。

(二)贸易带来的结果,即要素价格均等化理论。

(1)影响市场价格的因素复杂多变,而不同地区的市场之间又存在差别,价格水平难以一致;

(2)生产要素在国际间不能充分流动,即使在国内,生产要素从一个部门流向另一个部门,也不是十分便利的;

(3)集中的大规模生产必然使有些地区要素价格相对高,有些地区价格相对低,从而阻碍了生产要素价格完全均等。

2. 根据中国—东盟专家组的研究分析表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中国向东盟国家的出口将增加百分之五十五,东盟国家对中国的出口也将增加百分之四十八。(10%) 问题:请指出上述预测对贸易的影响效果是什么效果,请分析这一效果的产生与影响。 答: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不仅会大大降低双方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而且会减少双方的投资障碍和拓展合作空间。而所有这些将对双方及双方的主要贸易伙伴产生哪些具体影响呢?

(1)关税的降低将使中国和东盟之间的贸易量显著增长,纺织服装、机电产品获益最大,产业内贸易将大大提高 根据CTAP模型测算,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使中国对东盟的出口增加106亿美元,与自由贸易区建立前相比,出口增长55.1%。其中对菲律宾、泰国的出口增加最为显著,分别增加31亿美元。从产品结构看,中国对东盟出口增加最多的将是纺织品和服装、机械电子产品和其他制成品,其中纺织品和服装的出口在菲律宾和泰国将有显著增长,机械电子产品主要是扩大了在菲律宾和泰国的市场占有率,而其他制成品在菲律宾市场增长最多,达12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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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对中国出口将增加130亿美元,增长48%。其中主要获益国家是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和泰国。东盟对中国出口增加最多的产品类别是纺织品和服装、机械电子产品和其他制成品。其中,印度尼西亚的其他制成品对中国出口增加13亿美元,新加坡的机械电子产品对中国出口增加13亿美元,泰国的纺织品和服装对中国出口增加17亿美元。 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大大推动双方产业内贸易的发展,特别是双方在纺织和服装产品、机电产品和其他制成品方面的产业内贸易将大幅增加。

(2)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强本地区对外商直接投资的总体吸引力,但相互投资特别是中国对东盟的投资在短期内不会大幅增加。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之所以能够增强本地区对外资的吸引力,是因为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是区内区外的关税差别和原产地规则。中国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后,区外企业不在本区域投资就无法享受到该区域的关税优惠。而原产地规则发挥着压力机制的功能,外部企业只有符合该自由贸易区的原产地规则才可以享受关税优惠,没有相当数量的直接投资就无法达到原产地规则的要求,从而也无法获 得优惠关税待遇。

二是贸易转移效应导致的投资对贸易的替代。所谓贸易转移效应是指A国需要的某种产品B国、C国都能生产,但B国生产的产品不如C国质优价廉,因此,A国从C国进口该种产品,但是,A国、B国建立自由贸易区之后,由于B国该种产品进入A国享受关税优惠,价格反而比C国产品便宜,于是B国的产品反而排挤了C国产品,这对C国来说就是贸易转移效应。C国企业为了摆脱这种不利地位,可能就会到A国或B国进行投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也将对区外的欧美日及其他国家产生一定的贸易转移效应,从而可能迫使他们增加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投资。 三是开放领域的扩大和投资环境的改善。建立自由贸易区是扩大开放、增加透明度和投资环境改善的信号,因而将促进投资。不仅如此,新一代自由贸易协定(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日新自由贸易协定和欧盟墨西哥自由贸易协定)本身就包括投资保护条款、投资自由化措施和投资争端解决机制。这更是对投资者的硬承诺,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和改善在区域内投资的盈利前景,因此能促进投资。另外,从长期看,因建立自由贸易区而形成的区域市场一体化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资源配置效率,这也有利于吸引投资。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促进投资的机制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区内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减少或消失→在区域内经营成本下降(区域外企业经营成本相对上升)→区域内企业盈利机会增加→对本区域的投资增加。当然,这要具体分析不同行业对区域内生产要素的依赖程度。这里以取消自由贸易区内的高关税壁垒为例来说明对吸引外资的影响。目前,东盟对从中国进口的浮法玻璃、摩托车、酒和某些谷类、家禽和肉产品、糖等征收高额关税,有的产品关税超过100%,同时,中国对进口的蔬菜和水果、肉类产品、家禽和海产品、大米、糖、纺织品、服装和化工产品和饮料产品也征收20%以上的关税。如果在自由贸易区内取消这些产品的关税,将有利于中国在浮法玻璃、摩托车和某些农产品领域吸引外资,有利于东盟在纺织品、服装和化工产品行业吸引外资,有利于在某些农副产品、糖领域增加相互投资。 当然,影响外商直接投资流入的因素很多,而像跨国并购、汇率变化和投资来源国投资气候等因素又是经常变化的,因此,建立自由贸易区后并不意味着直接投资流入就一定会增加,也不意味着不发生剧烈波动。但是,建立自由贸易区是吸引外资的正面因素则是确定无疑的。 但是,自由贸易区对中国东盟相互间投资的促进作用在近期不会很大,特别是中国对东盟的投资不会大规模增加。因为,第一,自由贸易区的贸易创造效应将产生贸易对投资的替代作用。例如,原来一些东盟企业之所以到中国来投资,是因为存在关税、非关税壁垒,现在随着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降低了,就无需再将工厂搬到中国,只需增加对中国的出口即可。第二,本自由贸易区的绝大多数国家都是资本输入国,发展阶段还没有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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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不断扩大对外投资的地步。第三,本地区的多数国家存在严重的投资壁垒,而投资环境在短期内明显改善的可能性不大。第四,中国对东盟投资的起点很低,中国企业在适宜投资的较发达东盟国家缺乏应有的竞争力,而发展程度较低的东盟成员的投资障碍又较大。因此,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在近期对双方相互投资的促进作用不会很大。 (3)关税的降低和直接投资的增加将促进双方的经济增长 建立自由贸易区将使中国和东盟的实际GDP增加76亿美元,其中中国增加22亿美元,增加率为0.27%,东盟增加54亿美元。在东盟方面增加率最高的是越南,达2.15%,从绝对值上看,增加最多的是印度尼西亚、达22.68亿美元(见表5)。

另外,直接投资的增加也将提高双方的全要素生产率,从而也会促进经济增长。根据Rybezynski的理论(该理论将增加的外商投资划分为主要在初级产业和制造业或者在轻工业与重化工业之间分配),直接投资的增加将扩大产出水平,提高生产力,推动经济向更大规模、更高水平发展。表6显示出在不同外资分配划分方式下,直接投资与全要素生产力提高的关系。

从表中可以看出,如果增加30亿美元的FDI,制造业领域和重化工业的全要素生产力将提高0.853%和0.983%。该数据是在极其严格的假设条件下取得的,但是,充分显示出FDI能够提高劳动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率,从而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虽然增长不多,但重要的是,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所有成员国的经济增长都将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所有成员国的实际GDP都将有所增长。

(4)降低非关税壁垒将有利于出口的扩大和经济福利的增加

非关税壁垒很难量化。UNCTAD(1994)研究报告指出,仅与通关相联系的各种程序所付出的成本相当于贸易总值的7%-10%,如果在这些领域协调一致,那么这些成本将减少25%,也就是说将增加相当于贸易总值1.75%-2.50%的收益。以2001年的数据计算,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后,通关程序的协调简化将使中国至少增加7.2亿美元的经济收益。

标准和认证的差别也阻碍了中国与东盟的贸易。美国商务部和欧盟委员会1998年的研究指出,全球贸易值25%的产品出口涉及技术条例,而其中15%-25%的技术条例成为出口的技术壁垒,这些技术壁垒源于不同的标准和认证。与标准和认证相关的技术条例造成的出口损失占总出口值的3.75%-6.25%。因此,如果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能够使标准和认证统一,以2001年数据计算,则中国对东盟的出口将因此增加6.86亿美元。总的看来,从降低非关税壁垒中,中国至少可获得14亿美元的额外收益(见表7)。

此外,贸易便利化能够增加两地的福利。双方通过建立区域内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协调海关、银行、运输部门的管理和经营,将大大提高双边贸易的效率。如果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电子商贸系统,将会使双方获得巨大的收益。通过双边相互承认协定,把标准、认证、技术条理统一起来,则可以大大减少检验、授信和认证的成本,同时检验和认证市场本身也会因双方的协调统一而扩大。至于知识产权保护,则可以通过双方的技术合作,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5)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在近期对服务贸易的总体促进作用不会很大,但对某些领域将产生一定的推动作用

世界贸易组织将服务分为商务服务、通讯服务、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分销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健康服务、旅游服务、娱乐文化体育服务、运输服务和其他服务等12个类别。而服务贸易又分为四种形式:跨界提供、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服务贸易的开放就是指这12个服务类别的4种贸易方式的开放。 由于许多服务活动天然的信息不对称和服务消费与生产的同步性,要对服务贸易开放的影响进行评估非常困难。从理论上说,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将促进货物贸易。世界银行最近对自由贸易区的研究表明,服务贸易自由化有特别重要的积极作用,因为,第一,与货物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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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服务贸易的障碍主要是数量限制,服务贸易自由化不会造成贸易转移效应;第二,服务业的投入是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基础性投入。另外,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还有利于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由于自由贸易区,不仅不会产生排挤效应,反而有可能给区外有竞争力的服务提供者带来市场扩大的好处,因而有利于吸引区外服务业FDI。

服务贸易的开放问题也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重要内容之一。而且开放程度会在WTO承诺的基础上更进一步。目前中国东盟之间的服务贸易水平之所以低到在统计上可以忽略不记的地步,除了双方都是发展中国家,服务业缺乏国际竞争力之外,还在于双方在服务贸易方面设置了许多障碍。东盟的贸易障碍中服务贸易障碍占的比重最大(参见分报告《东盟的贸易障碍》)。几乎所有的东盟国家都在电信、广播电视、金融保险、建筑、会计、法律、分销等领域设置了坚固的贸易屏障。其中,限制外资股权比例最多,且普遍存在于金融、保险及电信等行业。此外,行政程序繁杂(如申办工作证、临时居留证等程序繁杂及申请延期困难等)、内陆运输不便、通讯设备不足,以及信息取得不易等,也造成服务贸易发展的阻力。无庸讳言,中国也存在许多服务贸易障碍。如银行经营本币业务许可证制度、保险公司的规模、电信方面股权限制等。

因此,从总体上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减少双方现在存在的服务贸易障碍,提升双方的服务贸易水平,并促进外商直接投资的流入。但是,在近期对服务贸易的促进作用不会太大。因为,第一,自由贸易区给中国东盟服务业带来的优惠抵消不了在国际竞争力方面的劣势。也就是说,即使中国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方面给东盟服务企业更多的优惠,仍然竞争不过欧美日的企业,从而也就难以对双方的服务贸易起促进作用。这就是说,由于中国和东盟主要国家服务业发展水平不高,互补性不强,即便双方在市场准入方面都给对方以更大的自由和便利,也难以有较大的促进作用。这在金融、电信、分销、教育、健康服务等方面尤其如此。特别是在这些领域的商业存在方面,中国在东盟以及东盟在中国都不具备比较优势。这是由双方服务业在现阶段的发展水平决定的。第二,根据GATS规范,发展中国家可依法拒绝将许多服务部门纳入市场开放的承诺之中,中国东盟服务业的开放肯定将采取逐步推进的方式,主要东盟国家的服务贸易承诺表所涵盖的范围可能有限,其开放速度可能较为缓慢。近期自由化的程度将是有限的。许多限制在短期内难以取消。第三,双方有优势的服务部门,例如,旅游,已经相当开放,进一步开放的促进作用不大。当然,不同服务部门和不同国家情况会有所差异。

从行业来看,由于我国在金融、通讯和专业服务等方面不具备比较优势,中国和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后,可能会增加进口,而具有较大出口潜力的部门是工程承包和文化服务方面。而在建筑、人力资源开发和培训等方面,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可能获益较多。例如,新加坡在建筑业、金融、咨询服务业、电信和教育培训等方面具备较大的比较优势,而中国具有在设计、建筑理念和经营管理上有待升级的庞大的建筑业市场以及大量的急于“充电”提高的劳动力,这将使新加坡成为中国服务业开放的最大受益者。 从国际服务贸易的四种提供方式看,跨境消费和自然人流动方面,中国的优势比较明显,跨境交付则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商业存在则是比较薄弱的环节。

(6)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有利于增进国内竞争,推动中国产业结构升级。中国可借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加快贸易与关税改革开放步伐,为全面开放市场提供重要经验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后,一些产品的关税保护将取消,国内一些企业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这将迫使企业改进技术、通过结构重组等手段提高竞争力,并进而推动整个产业结构升级。基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在实际运作中允许成员国对敏感部门实施一定程度、一定时间的保护,使其在一体化过程中对经济结构重组不会造成过大的竞争压力。因此比多边贸易体系更具灵活性和可接受性,为成员国调整国内产业结构、深化体制改革赢得一定的时间,并成为面对全球贸易自由化的必要的历练和缓冲。中国可借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加快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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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与关税改革开放步伐,为全面开放市场提供重要经验。

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无疑在较小范围内为中国关税体制改革提供了国际环境,可以为全面开放市场提供经验。

3. 仔细阅读以下案例,然后自己找一个案例来分析,根据课堂上所讲述的反倾销内容,设计一反倾销应对方案(要求这一方案既符合WTO有关反倾销程序,又能最大限度维护中国企业的利益。15%)。

案情:1986年8月25日,美国铁姆肯公司分别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投诉,指控中国11个轴承生产厂和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向美国倾销圆锥磙子轴承。铁姆肯公司以西班牙轴承价为依据,指控中国轴承的倾销幅度为115.9%,此后又以印度价为参考价,指控中国轴承的倾销幅度为285%。美国商务部于9月决定立案调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于10月初步裁定对美国工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12月,我方通过律师向美国商务部提出答辩材料。1987年2月2日,美商务部初步裁定中国轴承倾销幅度为18.9%,经过香港转口美国的轴承倾销幅度为1.03%,平均为9.65%。从2月2日起,美国海关即开始对中国轴承预征反倾销税。1987年3月底至4月初,美国商务部派人来华查证。1987年4月底,美商务部在华盛顿举行听证会,并于5月20日作出终裁: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没有倾销幅度,通过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向美国出口的轴承产品不受美国反倾销法的约束。

答:案例:

温州企业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进入世界金属外壳打火机市场后,迅速改变了该市场主要由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垄断的格局。到2002年,温州金属外壳打火机生产企业已达到500多家,年产金属外壳打火机5亿多只,年产值为25亿元人民币,出口数量占总产量的80%,占有世界市场的份额为70%,占有国内市场份额为95%,温州已成为世界金属外壳打火机的生产中心,而与此同时,日本和韩国原来的打火机企业90%以上已经停止生产。

2001年9月间,欧盟根据欧洲一些打火机制造商的要求,出台“防止儿童开启装置措施”法案(Child Resistance Act,CR法案)。该法案规定凡售价在2欧元以下的打火机均须设置安全装置。售价在1欧元左右的温州金属外壳打火机将是该法案的适用对象。显然,该技术标准将起到限制温州金属外壳打火机进入欧洲市场的作用,成为我国打火机出口欧盟的一项技术壁垒。在该法案正式出台之前,温州烟具协会就派员组团与国家外经贸部公平贸易局官员一起赴欧洲游说,但未能阻止该法案的通过。

2002年6月28日,欧盟发出公告,决定对中国出口欧盟的打火机(包括一次性打火机、金属外壳打火机和汽油打火机)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按照WTO的规定,反倾销所涉及的出口商必须在15天内做出应诉反应,否则将作为自动放弃论,这可能导致我国出口到欧盟各国的打火机被征收高额反倾销税。

经过紧急磋商,温州烟具协会决定选取15家打火机企业进行损害抗辩,1家进行市场经济地位抗辩(即低于成本价)。2002年9月11日,欧盟反倾销委员会的几位官员两次到温州进行实地调查,对温州应诉企业的产品、销售、财务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核查,对应诉企业提出的意见和事实予以理解和认可。2002年10月8日,温州东方打火机厂获得欧盟的市场经济地位确认;2003年2月,欧盟有关方面决定不进行初裁,2003年7月14日,欧洲打火机制造商联合会撤回了对产自中国打火机的反倾销诉讼,反倾销程序自动终止。

历时1年零1个月的温州烟具协会应对欧盟打火机反倾销诉讼事件是中国正式加入WTO之后遭受的第一起反倾销诉讼,引起各界高度关注。该事件的意义不仅在于为中国企业应对反倾销诉讼提供了宝贵的经验,而且在于中国的民间组织第一次充当了处理国际贸易纠纷的主角,为我们考察中国转轨时期行业协会的治理机制、协调机制及其发展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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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烟具协会在这场反倾销诉讼中将集体行动的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对最终的胜利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第一,烟具协会在整个案件过程中,自始至终承担了大量的公共服务:统一聘请应诉代理律师;成立应诉小组,为各应诉企业提供应诉所需要的行业材料;与立场一致的欧洲进口商协会进行信息的沟通和交换意见;在欧盟官员来华现场调查期间,代表打火机行业进行游说和说服工作;代表本行业与包括中国政府在内的其他各利益关系方进行联络、信息传递和磋商。在这些服务中,协会所具有的信息优势非常明显。这是由于一方面协会平时就重视对行业有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在专业信息资料方面比其他机构,比如政府部门或企业都要更全面、更准确;另一方面,由于协会在整个社会网络中所处的特殊位置,许多信息都能够传递和反馈到协会,因而与别的组织相比,它更有能力得到各种信息。比如欧洲进口商协会与烟具协会长期保持着一种合作关系;生产企业会将本企业各种情况及时告知烟具协会;政府也会将相关信息向烟具协会通报。

第二,综合行业的利益要求并向政府进行表达,以争取政府支持。尽管烟具协会在本次反倾销案例中充分体现了作为一种自治性治理组织的优势,但是,它也并没有选择孤军作战,而是尽量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力争取得政府的支持与配合,甚至通过媒体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以便于日后能够更有效地应对类似的反倾销事件。在反倾销正式立案后,烟具协会与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共同在温州召开应诉工作会议,并确定总体应诉思路。在应诉过程中,政府积极与欧盟就“市场经济地位问题”进行交涉,为欧盟个案认定中国企业市场经济地位起了积极作用。而且,协会有关负责人也公开表示,政府要“给予企业对于WTO规则的指导和策略的研究。同时政府有关部门还应该建立预警机制,帮助企业搜集国外相关产业的信息和发展动态”,等等。温州打火机行业有关人士甚至通过非正式渠道向当时的总理呼吁,要求政府给予支持。显然,这些利益表达产生了良好的效果,取得了政府政策的支持,形成了协会与政府之间不同治理机制的良性互动。

从理论上说,在集体行动中如果不克服成员坐享其成、搭顺风车的现象,将无法取得成功。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欧盟在1995年和1999年两次对进口打火机加了反倾销税,而温州打火机企业没有提起相应的诉讼;这次反倾销诉讼费用预算高达200万人民币,历时1年零1个月,无论由哪一家企业单独承担,都将是以一笔巨大的负担。16家最大打火机企业的参与,不仅分摊了公共费用,而且引起了政府的足够重视,中国政府的协助有利于促进行业协会与欧盟的对话和协调,增加了反倾销胜利的筹码。这表明了形成集体行动对处理国际贸易纠纷的重要性。那么这次的反倾销案件中温州烟具协会是如何克服其会员搭便车行为的呢?

当时温州打火机对欧盟的出口比例高达60%,占据了80%的欧洲市场。如果不采取行动或者行动失败,加上之前刚刚通过的CR法案,温州打火机微薄的利润空间将会被无情打压,最终不得不退出欧洲市场,由此带来的损失是难以想象的。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协会副会长黄静发称,当时“大家对多出一点(钱),少出一点(钱)并不是很在意”。在反倾销一案中企业费用分摊比例方面,一般是规模大的企业捐得多,规模小的捐得少;至于一些规模很小的企业,在欧洲市场几乎没有出口,出不起也不愿出钱;在应诉启动后烟具协会建立的应对国外贸易壁垒专项基金筹措方面,则采取了按照各个成员企业出口份额进行分摊的办法。这种做法充分体现了能力与责任原则,将企业成员的成本和收益结合起来了,虽然温州500多家打火机企业中只有16家企业出钱,最终还是促成了集体行动。

发展行业协会应对国际市场竞争

长期以来我国企业面对反倾销申诉往往并不积极应诉,最后不得不退出实施反倾销国家的市场,原因之一就在于中小企业依靠自身的力量难以对抗这种贸易保护措施。另外,随着中国市场开放度的提高,有的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采取倾销、垄断定价、搭售等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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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给国内中小企业带来巨大冲击,对此大多数企业尚没有应对良策。温州烟具协会此次能够将众多中小企业组织起来应诉欧盟的反倾销调查并取得成功,说明依托行业协会可以使中小企业在参与国际经济竞争过程中形成合力,做成单个企业所不能做的事情。温州烟具协会作为温州众多行业协会的一个代表,反映了行业协会的生长和发展离不开市场经济和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温州是中国市场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的一个典型地区,温州的企业都是在国内或国际市场竞争过程中,完全凭借自身的竞争能力而生存下来的。它们最能了解自身在市场中的优势和弱点。从我们前面对烟具协会生产过程的分析可以看出,民营企业成立行业协会完全是从自身利益的需要出发的,是私人秩序的一种合理扩展。可以说,没有在市场经济土壤上成长起来的具有独立人格的民营企业,也就不可能产生为这类企业的利益服务的行业协会。或者换个角度说,只有具有广泛社会合法性、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行业协会才能担当起为民营企业利益服务的重任。当然,市场经济和民营企业并不构成行业协会生长的充分条件。民营企业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按照自愿的意志和认同的方式组建行业协会,还要取决于其他的外部制度和政府的政策。相比于其他一些民营经济发展也不错的地区,比如广东、江苏等地,温州市政府对行业协会采取了更加宽松的支持政策,这一点的重要性也不可忽视。

政府作为一国对外贸易政策的制定者,必须要最大限度地维护本国的经济福利。在市场经济国家,一国的经济福利是由不同利益主体的福利所共同构成的。所以,政府的对外贸易政策要在充分了解各个利益集团要求的基础上形成。行业协会作为一定地区或某一行业企业的利益代表,它的利益表达往往已经综合了其会员企业的各种利益要求。在当前,行业协会的利益表达尤其反映了中小企业的呼声。我们前面已经分析过,行业协会在信息收集和利益综合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所以,政府从行业协会的要求中可以更清楚地了解到国内和国际产业经济动向,从而更准确地为相关行业企业提供政策支持。比如,在本案例中,烟具协会要求政府与欧盟交涉市场经济地位问题,都有力地支持了打火机企业打破欧盟的贸易保护意图。

WTO是以规则为基础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其成员是各个国家或单独关税区,其各项协定、协议规范着各成员的政府行为,特别是关于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等一系列政府管理行为。相比之下,在WTO的法律文本中,只有在《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即《WTO协定》)第5条第2款2,以及《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定》(以下简称《反倾销协定》)、《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等个别协定中,涉及到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非政府机构(non-governmental body)、行业协会或商会(tradeor business association)。作为一个企业自治的非盈利组织,行业协会在WTO规则下的国际贸易中有着广泛的活动空间。比如,行业协会可以代表产业提出受到了进口商品的损害,从而要求本国政府采取反倾销等措施来保护当地产业;或是通过设定行业标准、质量标准、检验条件、劳动标准、价格协调等非关税手段来保护本国企业利益。从各国的实践看,行业协会作为反倾销申诉人的案件占绝大多数,而以政府反倾销机构或单个企业作为申诉人的情况十分罕见。

因此,在开放经济中应当将行业协会信息协调优势同政府处理国际贸易纠纷的国家优势相结合,为企业发展赢得更广阔的空间。在本案例中,行业协会和政府两者之间明显存在着功能互补和相互支持的关系。比如,由于中国政府与欧盟的磋商,欧盟同意在反倾销调查中,在有关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实行个案处理,这一结果为中国企业单独申请市场经济地位创造了条件。再比如,政府运用驻外机构所具有的社会网络,积极帮助烟具协会穿梭于欧盟的相关部门。另外,政府部门组织部署涉案企业和协会进行反倾销应对会议,在应诉策略、律师聘请等技术性问题上给予指导。这些事项充分说明,行业协会与政府在对外贸易政策的实施上并非各自为战,而完全可以在职能划分相对明确的基础上再形成合力。

创建行业协会健康发展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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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国内的商会组织发展成为规范的、具有广泛社会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行业协会,从而能够在最广泛的意义上代表工商界的利益,具备进行利益表达、服务企业和行业内协调自律的功能,真正作为社团性利益集团去影响和参与政府对外贸易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对政府的经济职能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界定,减少政府对企业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只有政府的职能范围缩小到合理的边界,才能为行业协会腾出发挥作用的空间。

二:加快对行业协会的立法工作,明确规定商会的性质、法律地位、成立程序、治理结构和组织机构,以及财务监督等内容。在此需要强调的是,立法过程一定要避免一种倾向,即将《商会法》立成一个政府对商会进行监督管理的法律,导致将立法的内容侧重在规定商会的职能、对商会的管理制度等方面。要明确《商会法》属于私法范畴,强调对商会的任意性规范,而不是强制性规范。

三:改革目前由政府部门主管商会(行业协会)的管理体制,逐步取消行业协会在政府部门的挂靠;与此同时,强调各级工商联对商会(行业协会)的管理。这项工作可以先从地方(省、市、县)做起,把目前挂靠在地方政府经委、发改委和外经贸委(局)等部门的行业协会转归当地工商联管理,同时,政府不再直接任命各行业协会包括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在内的负责人。这一改革将有利于原体制内形成的商会向规范的行业协会转变。

四:清理对行业协会的发展构成阻碍的各种法规和文件。比如,1991年中央15号文件规定工商联的工作对象是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部分外商投资企业,不包括国有企业,强调工商联是统战性的人民团体,而且规定归口工商联的同业公会、行业商会的试点只能在县、镇两级进行。该文件极大地束缚了行业协会的发展。目前有的地方,如温州、深圳实际上已经突破了该文件的限制。另外,由于以前政府对企业实行按行业归口管理,因此要求按行业成立协会组织,各个企业也必须按所属行业入会。由于行业的划分过细,一些小行业的协会企业数量太少,实际上发挥不了作用。所以,应该允许建立跨行业、跨区域的商会组织,允许企业自愿加入各类行业协会。 促进行业协会与政府的良性互动

建议之一:政府应该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WTO规则的要求,深化外贸管理体制改革。政府的干预之手应该从企业的微观经营层面退出,而要专注于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创造有利于参与国际竞争的宏观经济环境。比如,政府对企业要加强指导性工作,包括对WTO规则和不同成员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培训;要及时公告国际经济最新信息与动态;要保持汇率的稳定。行业协会的职能则定位在微观领域单个企业所难以实现的功能,包括同业企业之间的利益协调,以及专业性的服务工作。

建议之二:目前中国出口产品在国外屡遭反倾销申诉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尚没有得到完全的承认。所以,政府应该要继续与美国、欧盟等国家和组织进行磋商,力争提前让各国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或者,至少达成对中国企业实施个案处理的次优结果。这将有利于行业协会或企业进行反倾销应诉,防止进口国运用不恰当的“第三国价格”等办法来确定倾销的存在。

建议之三:行业协会和政府应该共同建立行业预警机制,提前知晓和规避各成员国可能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行业预警机制的重点在于建立分国别和地区的市场信息库,以及了解进口国政府的政策动向。行业协会的优势在于可以与进口国的进口商协会保持及时的沟通,更了解本行业的出口数量和价格;政府的优势在于更了解进口国的宏观和产业经济状况,通过驻外机构在当地政府的社会网络来预测进口国的政策动向。

建议之四:中国政府应该借鉴其他国家实施贸易保护的经验,更充分地运用WTO规则所允许的各种手段来防止国外企业的不正当竞争。当务之急是要在已有的法律基础上,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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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惯例完善对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各种技术标准的实施细则,提高国内企业和行业协会运用这些武器的可操作性。

建议之五:在面临别国的技术壁垒或反倾销措施时,应该建立企业、行业协会和政府的立体式应对框架,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行业协会要组织企业积极进行抗辩和应诉,中国政府则要主动与该国政府进行磋商与交涉,必要时候可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来处理。另外,政府要通过公平贸易基金的运用来鼓励国内企业和行业协会积极地应对各种贸易壁垒。

4. 联系本职工作谈谈中国加入WTO的后过渡期,你们已经和将要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答:中国加入WTO的后过渡期,“挑战与机遇并存,中长期利好”是我们对加入WTO的基本判断,然而近期冲击绝非风拂面,我们必须面对挑战,将这种自表及里的痛苦调整转化为竞争动力,从挑战中攫取机遇。

——从降低关税的角度看,我国关税水平的较大幅度下降将使国外产品增强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

目前在WTO中,发达成员方的加权平均进口关税已从过去的40%下降到3.8%左右,发展中成员方也下降到11%左右,整个WTO成员的总体平均关税水平大约为7%。而我国现在的关税平均水平为17%左右。加入WTO之后,大多数产业的最高关税要降低到15%以下,极少数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实施保护的幼稚产业的最高关税也要约束在30%之下。而根据美国的要价,中国工业的平均关税要从1997年的24.6%降低到9.44%,对美国优先程度较高的产品的关税更是要降到7.1%;其中2/3的降税在2003年之前实施,其余的除了极少数的例外之外,也要在2005年之前实施。关税水平的较大幅度降低将导致国外产品对国内市场的较大冲击,目前进口依存度较高并且关税水平较高的产业将面临很大的市场竞争压力。

当然,由于我国存在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及走私偷漏税问题,目前实际关税水平远远低于名义关税率。例如,1994年我国的名义关税率为42%左右,但世界银行专家认为实际关税水平只有大约5%。加入WTO之后名义关税率较大幅度降低,各种税收优惠特别是偷漏税现象也会明显减少,因而实际关税水平的变动幅度不会太大,由此造成的市场的实际冲击也会小于理论预期。

——从减少非关税壁垒的角度看,我国非关税壁垒的明显减少将使进口产品大量增加。 非关税壁垒是各国在关税下降的趋势下用于保护国内市场的基本手段。在加入WTO的谈判中,中国被要求削减进口许可证、配额、以及外汇管制、技术检验标准等非关税壁垒,并将不得不在这方面作出一定让步。按照美国的要价,我国在加入WTO的同时,就要对美国优先度较高的领域的商品取消数量限制,对其他商品的数量限制也要在5年内分阶段取消。在配额方面,我国将对美国优先度较高的品种(如化肥、光纤电缆等)取消现行的进口配额制,其他一般配额也将在2002年之前,最迟在2005年之前逐步废除。减少数量限制的进程是,以现在的水准为起点,将配额每年减少15%。

同时,与降低关税一样,非关税壁垒的减少作为市场准入谈判中达成的协议,将按WTO的最惠国待遇原则,逐步给予一切WTO的成员方。这个变化将使国内市场进一步受到国外产品大量进入的冲击。

——从产业竞争力的角度看,我国多数产业在加入WTO之后将受到国外进口产品的较大冲击。

目前我国各个产业的对外开放程度和国际竞争力差别很大,加入WTO之后受到的冲击将很不一样。一些具有比较优势的传统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如纺织行业、轻工行业等,以及一些对外开放度较高,国内各种所有制企业的竞争本来就比较激烈的产业,如家电行业、日化行业等,产业国际竞争力相对较强,扩大市场开放一般不会对这些产业带来太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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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一些发展层次较低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如机电行业(包括汽车工业)、化工行业、医药行业等,一些规模经济要求较高的产业,以及对外开放程度低,国有经济比重较高的产业,如石化行业、石油行业、钢铁行业等,还有一些因资源条件而长期受到保护的产业,如农业、部分采掘业等,由于生产技术水平、规模经济水平和劳动生产率与国际水平相比差距较大,产品质量较低而成本和价格较高,产业国际竞争力很低,在降低关税和减少非关税壁垒的条件下,国外产品的大量涌入将使这些产业受到很大冲击。

——从企业竞争力的角度看,国有企业在加入WTO之后将受到较大的冲击。 我国工业部门中的国有企业尚处于体制转轨时期,原有的历史包袱没有完全消除,还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加上多年来技术进步缓慢,生产率水平较低,市场竞争力相对较差,随着加入WTO之后国内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大多数国有企业将受到更大的冲击。同时,加入WTO要求国有企业按国际上通行的商业规则运作,消除政府对国有企业的各种扶持和援助,这也使国有企业必须依靠自身的力量在国外产品的冲击下求得生存和发展,从而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从这个角度上说,国有企业比重较大的产业,国际竞争力会相对较低;而在加入WTO之后受到冲击较大的产业中,很多国有企业将有被冲垮或破产的危险。

显然,国内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被外国产品冲垮的直接后果,是社会失业人数的大量增加,这是加入WTO可能造成的对我国经济的最大影响。

——从开放服务业市场的角度看,我国的很多第三产业部门将受到更大的冲击。

WTO统计的服务行业多达150多种,都将属于开放的范围,因此,加入WTO之后,中国不得不在较短时期内逐步对外开放服务业市场,这将使大多数第三产业部门,尤其是金融、保险、电信、航空、旅游、以及一些高层次的服务业,受到比其他产业更大的冲击。因为在很多第三产业部门中,至今仍是国有经济居垄断地位,非国有经济进入很少,产业中竞争不足,市场机制不能对产业生产率的提高起有效的调节作用,导致目前大多数企业的经营效率很低,与国际水平相比差距很大,国际竞争力很差,在市场开放后将难以经受国际跨国公司的强有力冲击。

——从外商直接投资的角度看,目前外资企业比重较低的产业在加入WTO之后将受到较大的冲击。

根据WTO有关协议,中国在加入世贸之后将要对外资企业全面实行“国民待遇”政策,并进一步扩大外商直接投资的范围。因此,国内外资企业比重较低的第三产业部门,以及农业和一些基础工业如石油、冶炼行业等,将在加入WTO后面临国外进口商品和外商直接投资均大幅增加的双重冲击。

有人认为,加入WTO之后,由于关税及非关税壁垒的大幅减少,我国进口产品将不再受到明显阻碍,因而可能导致外商直接投资的减少。然而,我国毕竟具有资源优势特别是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这个优势使进口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受到较大限制,何况关税的降低和非关税壁垒的减少有一个过渡期,因此,加入WTO之后,至少在2005年之前,外商直接投资仍将较快增长。但对于不同的产业来说,产品进口和外商投资的变动趋势及其影响将很不一样。在我国制造业中,1998年,外资工业增加值占全行业比重在40%以上的产业有: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占58.6%)、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49.4%)、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49.0%)、化学纤维制造业(42.3%)、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61.3%)、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53.5%)、家具制造业(40.6%)和塑料制品业(40.4%)。这些产业的进口增加将受到国内外资企业的制约,外商直接投资将继续增长,国外产品对国内市场的冲击相对较小。外资工业增加值比重在10%以下的产业,除了烟草加工业之外,有石油加工及炼焦业(占1.4%)、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4.3%)和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9.7%),这些产业在加入WTO之后,如果没有特殊的保护措施,国内市场将受到进口产品的较大冲击,外商直接投资也将大幅度增加。而对于外资工业增加值比重目前在20%-40%之间的大多数产业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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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之后外商投资增长的势头可能要大于国外进口产品的进入。

——从国内市场需求的角度看,我国加入WTO之后受到冲击较大的将是高档、优质产品的市场。

在加入WTO和国内市场进一步开放之后,对于大部分工业产业来说,国内企业在中、低档产品市场上仍有较强的价格竞争力,预计受到的影响不大;但在高档、优质产品市场上,随着关税的较大幅度降低和非关税壁垒的逐步减少,国外进口产品将在价格和数量上提高竞争力,很可能较快占领这些国内市场,从而对成长中的国内产品和企业形成了较大的冲击。由于国内市场对高档、优质产品的需求在不断增长,因此这些市场冲击将产生较大的影响。

——从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看,加入WTO将使产品开发和创新能力差的产业受到较大的冲击。

WTO要求各成员方扩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中国在1991和1995年曾就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与美国达成了一定的协议(所谓“特别301条款”)。因而加入WTO之后,中国势必要在一系列产业和产品领域扩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这将使有关的国内企业要通过支付专利许可证费用来合法购买西方发达国家的专利,政府也有责任惩办任何有损国家和企业名誉的侵权行为。在这种条件下,一些产品开发和创新能力差,在较大程度上通过仿制来进行生产和销售的产业,如化工、医药、食品、计算机软件等行业,将受到很大的影响,其中仿制率很高的产品将难以继续生产和销售,从而会导致很多企业出现减产、停产以至破产。

市场冲击的波及影响,是指当一些产品的国内市场受到冲击以后,还会波及到其他产品以至整个产业,产生更大范围或更加严重的不利影响。

市场冲击波——负面影响不容忽视

1.高档产品市场所受冲击将可能波及到原本有一定竞争力的中低档产品市场。 对于大多数工业产业来说,加入WTO之后受到较大冲击的将是高档、优质产品的市场,因为经过多年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竞争的锻炼,我国民族工业在中、低档产品市场上已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但是,高档产品与中、低档产品之间具有一定可替代性,关税大幅度下降使进口高档产品与国产品的价格差距缩小,可替代性增强,从而使市场冲击的范围波及到中、低档产品市场。同时,我国城市居民的消费升级和工业部门的技术升级对高档、优质产品形成了越来越强烈的需求,这些产品的市场需求比重在上升,而中、低档产品的市场需求比重在下降,因此,国外高档产品对国内市场的冲击不仅会波及到整个产业,而且在相当一段时期内这种冲击会持续增大,一直要到我国民族工业能够在高档、优质产品市场上与国外大工业相抗衡的那一天才能结束。

2.高技术产品市场所受冲击将对相关产业的发展及升级产生波及影响。 在我国的很多产业中,一些技术水平高的产品国内不能生产或质量不过关,进口依存度较高,但目前仍受到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限制。加入WTO之后这些产品的国内市场将受到进口增加的冲击,并波及到同类产品以及可替代产品的市场。另一方面,一个产业中的高技术产品往往代表了该产业发展的方向或趋势,是该产业中市场需求份额增长最快的产品,因而进口产品对这些市场的冲击既影响到国内企业发展有关技术和产品,也影响到有关产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前景,以及产业升级的进程。这是一个相当突出的问题。

3.上游产品市场所受冲击将对下游产业产生波及影响。

加入WTO之后我国的原材料市场将受到国外高档原材料(如高档服装面料、高档优质的钢材、建材等)和低价原材料(如低价格的原油、钢材、化学原料等)的双重冲击,国内的一些原材料市场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被进口产品所分割。这虽然有利于生产下游产品的国内产业降低成本,提高国际竞争力,但同时也使国内下游产业,特别是机电、石化、化工等产业,过多地依赖于国际市场的原材料,其发展趋势、结构变动和产业升级将直接受到国际市场波动以至发达国家大跨国公司行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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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之利——利用国际市场加快产业调整

从长期发展趋势看,通过加入WTO而引进国际竞争,有利于促进我国产业发展水平的提高和经济体制变革的加快,这是不容置疑的。但目前大家关注的加入WTO的影响,更多地还不是长期影响而在于近期影响。

从近期看,加入WTO对我国产业的有利影响,主要表现在可以进一步利用国际市场,加快国内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升级,这大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加入WTO有利于我国扩大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的出口。

根据有关规定,加入WTO之后,我国将有权力在WTO130多个成员方中享受多边的、无条件的、稳定的最惠国待遇,从而极大地改善现有的贸易条件,较大幅度扩大出口。

目前我国一些具有比较优势的传统产品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如纺织品、轻工产品等,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的价格竞争力,但出口量的扩大受到欧美等发达国家非关税壁垒特别是进口配额的很大限制。加入WTO将使这些非关税壁垒迅速减少,尽管少数国家企图特殊地延长有关产品配额的期限(如美国对我国纺织品的进口配额期限等),但总的说进口配额限制必须在最惠国待遇的原则下以及相互制约下尽快取消。这将有利于我国尽量扩大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数量和范围,以此带动这些产业的较快发展和就业增加,缓解国内需求不足的制约,并促进这些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升级。

同时,加入WTO之后,我国可以利用其中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较为公正、合理地解决因劳动密集型产品价格优势而产生的与发达国家的贸易争端,减少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扩大出口的障碍。

其次,加入WTO有利于我国提高一些下游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我国不少产业生产高档产品所需要的高档、优质材料,如服装面料、化纤材料、钢材、建材等,因国内技术或质量不过关,目前大量依靠进口,而进口关税高导致生产成本高,产品缺乏价格竞争力。加入WTO之后,随着进口关税的下降,以这些高档材料生产高档、优质产品的下游产业将可以大大降低生产成本,从而明显提高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另一方面,不少行业中的原材料,如原油、钢材、化学原料等,国际市场价格大幅度低于国内市场,但进口受到许可证或配额限制。加入WTO导致这些原材料的进口大量增加,对原材料的国内市场和生产是一个很大冲击,但对以这些原材料作为投入品的下游产业来说却获得了有利的条件,可以大幅度降低成本而提高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三,加入WTO有利于促进我国工业的结构升级和技术进步。

目前我国工业的大多数行业中,中、低档产品大量过剩,高档、优质产品相对短缺,而进口高档产品的价格很高,因而在消费和生产需求中都存在着中、低档产品替代高档产品的现象。这种需求结构被动适应生产结构的现象,反过来阻碍了我国工业的结构升级和技术进步。加入WTO之后进口高档、优质产品的价格将明显降低,这既对国内市场形成了一定冲击,也有利于扩大对高档、优质产品的需求,从而通过需求结构的升级促进生产结构升级和工业技术进步,加快我国低水平生产的淘汰过程。

对于现阶段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能力低,技术和产品仿制比例高的产业部门来说,加入WTO之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扩大和保护措施的加强,将对其中的多数企业形成加快产品开发、技术创新的压力和动力,有利于促使企业尽快提高这方面的能力,从而有利于推动这些产业的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之外,加入WTO还有利于促进国有企业的制度变革和国有经济的布局调整,有利于促进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所有内资企业在国际竞争的压力下尽快提高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加入WTO对我国工业的发展来说是利弊并存,挑战与机遇同在。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由此带来的广泛影响,有效利用这个过程中的各种条件,推动我国工业尤其是民族工业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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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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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关税措施

一、名词解释 1.关税壁垒。

关税措施,按照狭义的理解也叫关税壁垒,指国家通过海关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以增加进口商品的成本,从而达到限制进口商品的目的。 2.财政关税。

财政关税亦称收入关税,是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关税,是保护关税的对称。 3.进口附加税。

在征收正常关税后,又出于某种目的而额外征收的关税称为进口附加税。 4.选择税。

选择税(Alternative Duties),是对某一进出口货物或物品根据规定的条件,征收从价税或征收从量税。即同时订有从价税和从量税两种税率,海关在征税时选择其税额较高的一种征税。有时,为了鼓励某种商品进口,也可选择其中税额低者征收。 5.有效关税。

有效关税是指在市场竞争中,通过对进口商品征税,实现对本国同类产品的实际保护程度。亦称“实际关税”。“名义关税”的对称。

二、填空题

1.英国要求交付给领主的( 例行的通行税 )具有了关税的性质。 2.( 资本主义 )诞生后,实行了统一的国境关税制。 3.关税的性质是( 强制性 )、( 无偿性 )和( 固定性 )。 4.按照征收的对象或商品流向,关税可以分为( 进口税 )、( 出口税 )和( 过境税 )。 5.在征收反补贴税时,禁止使用的补贴对最不发达国家以及人均GNP不足( 1000 )美元的发展中国家不适用。

6.对原产于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其进口不足同类产品进口总额的,则停止对该产品的反补贴调查。

7.所有进口的发展中国家该类产品加起来不足同类产品进口总额的,则停止对该产品的反补贴调查,

8.欧盟向参加协定的( 非洲 )、( 加勒比 )和( 太平洋地区 )的发展中国家提供特惠税。 9.在进行报关通关时,进口商如未能在规定日期完成通关手续,或在( 候领货物仓库 )的存货超过规定日期,海关均有权对这批货物进行处理。

10.税目号用四位数表示,中间用圆点隔开。前两位数表示商品所属章次(类型),后两位数表示( 该章项下的某种商品的税号 )。

三、不定项选择

1.关境和国境之间的关系是( D )。 A.关境大于过境B.关境等于国境 C.关境小于国境D.不能确定

2.普通税的税率通常( B )最惠国税。 A.低于B.高于C.等于D.不能确定 3.( A )通常被称为正常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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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普通关税B.最惠国税 C.普惠制税D.特惠税

4.与从价税相比,从量税( B )。

A.在商品价格上涨时保护作用更强B.在商品价格下降时保护作用更强 C.能够体现公平税负原则D.目前被大多数国家采用 5.进口附加税的征收目的主要有( ABCD )。 A.应付国际收支危机B.维持进出口平衡

C.防止外国商品低价倾销D.对他国实行歧视或报复 6.普遍优惠制确立的主要原则为( ADE )。 A.普遍原则B.无条件原则C.无差别原则 D.非歧视原则E.非互惠原则

7.与复式税则相比,单式税则( D )。 A.又称二栏税则

B.只适用于享有最惠国待遇的国家 C.被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采用 D.不利于实行差别待遇

四、简答题

1.如何确定是否存在补贴行为?

答:一成员政府或一成员境内公共实体提供财政资助,或提供GATT1994第16条意义上的任何形式的收入支持或价格支持,由此给予某种利益,构成补贴。一项措施是否构成补贴,取决于两个要素,一个是政府或公共机构的财政资助,另一个是该资助产生利益。

2.如何确定是否存在对进口国同类产品的实质损害?

答:(1)损害了已经存在的国内产业。这是区别实质损害与实质阻碍的主要标志。 (2)该产业受到的损害是一个已经实际发生了的事实。损害在相关企业销售账目和收益账目有明显的反应,这是区别实质损害和实质损害威胁的重要标志。

(3)该产业受到的损害是'实质性'损害,而非一般的、轻微的、可忽略不记的损害;或是潜在的未发生的损害。这是区别实质性与非实质性损害的重要标志。 3.如何确定完税价格? 答:(1)进口商品的成交价格 (2)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 (3)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4)扣除价格 (5)推算价格 (6)合理确定

4.如何确定发展中国家出口商品的原产地?

答:原产地标准规定来自受惠国的受惠商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不含任何进口成分,全部由受惠国生产、制造、加工的产品;二是含有进口成分,但经过实质性变化的产品。 5.普惠制中规定哪些对给惠国的保护条款? 答:(1)例外条款。 (2)预定限额 (3)竞争需要标准 (4)毕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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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海关税则有哪几类? 答:海关税则按其税率栏数分为单一税则和复式税则。单一税则是指税则中只设有一栏税率,适用于来自任何国家的同种商品。复式税则是指税则中设有两栏或两栏以上的税率,对来自不同国家的同种商品,根据不同情况适应不同税率,实行差别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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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非关税措施

一、名词解释 1.绝对配额。

绝对配额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最高金额,达到这个数额后,便不准进口。 2.特种进口许可证。

特种进口许可证是指进口商必须向政府当局提出申请,经有关当局逐笔审查批准后才能进口。

3.混合性外汇管制。

所谓混合性外汇管制,是指同时采用数量性和成本性的外汇管制,对外汇实行更为严格的控制,以影响控制商品进出口。 4.进口最低限价制。

进口最低限价制就是一国政府规定某种进口商品的最低价格,进口货物价格低于规定的最低价格则征收进口附加税或禁止进口,以达到限制低价商品进口的目的。 5.国别配额。

国别配额(CountryQuotas),或称“地区配额”,是进口配额制的一种,是在总配额内按国别或地区分配给固定的配额,超过规定的配额便不准进口。

二、不定项选择题

1.(A)是对来自出口国的商品直接进行数量或金额上的限制。 A.直接非关税壁垒B.间接非关税壁垒 C.外汇管制D.进口押金制

2.(B)的制定一般参照过去某年的输入实绩,按一定比例确定新的进口的数量或金额。 A.国别配额B.自主配额 C.绝对配额D.全球配额

3.在协定的“自动”出口配额中,一般会明确规定协定的有效期限,一般为(A)。 A.3~5年B.4~6年 C.2~5年D.1~5年

4.歧视性政府采购政策规定,政府机构在采购时要优先购买(D)。 A.价格较低的产品B.价格较高但质量较好的产品 C.外国的名牌产品D.本国产品

5.实行非关税壁垒后,进口国的社会剩余(福利)(C)。 A.增加了B.减少了 C.保持不变D.无法确定

三、填空题

1. ( 资本主义发展初期 )初期,非关税壁垒措施就已出现。 2.通常规定( 替换率 )用来确定水平融通的数额。 3.成本性外汇管制是国家外汇管理机构对外汇买卖实行( 多重汇率 )制度,利用外汇买卖成本的差异,间接影响不同商品的进出口。

4.“乌拉圭回合”谈判确定的《海关估价协议》中,规定可用( 第三国 )相同商品的成交价格来作为进口商品的成交价格,这种相同商品是与应估商品出口到同一进口国销售的相同商品。

5.绝对配额可以分为( 全球配额 )和( 国别配额 )。

四、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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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关税壁垒与关税壁垒相比有哪些特点? 答:(1)非关税壁垒措施项目复杂多样,适用范围广 (2)非关税壁垒措施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针对性 (3)非关税壁垒措施具有隐蔽性和歧视性

(4)非关税壁垒措施具有十分明显的有效性和难以超越性 2.协定的“自动”出口配额中,如何进行限额的融通?

答:即各种受限商品的限额相互之间适用的权限与数额问题,主要有两种融通做法:1)水平融通。是指同一年度内组与组、项与项之间在一定百分率内的融通使用。这种替换率一般在1-15%之间,有些品种禁止移用。2)垂直融通。是指同组同项水平在上下年度间的融通,即在协定中规定留用额(Carry-over)和预用额(Carry-in)。留用额指当年未用完的配额拨入下年度使用的额度和权限,预用额是指当年配额不足而预先使用下年度的额度的权限。留用额和预用额的规定一般都有一些限制条件。例如,留用额不得超过实际余额,某些项目的留用额只限于同类项目使用,某些特定商品规定较低的留用额,甚至禁止使用留用额;预用额必须在下年度配额中扣除。预用额不得超过5%。

3.《海关估价协议》中规定海关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评估进口商品价格? 答:(1)以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确定完税价格 (2)以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确定完税价格 (3)以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确定完税价格

(4)以倒扣价格方法确定完税价格(扣除价格) (5)以计算价格方法确定完税价格(推算价格)

(6)以“回顾”方法确定完税价格(其他合理的方法)

五、论述题

非关税壁垒对进口国的经济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答:关税壁垒对进口国来说,可以限制进口,保护本国的市场和生产,但也会引起进口国国内市场价格上涨。例如,如果进口国采取直接的进口数量限制措施,则不论国外的价格上升或下降,也不论国内的需求多大,都不增加进口,这就会引起国内外之间的价格差异拉大,使进口国内价格上涨,从而保护了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生产,这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起到保护和促进本国有关产品的生产和发展的作用。

但是,非关税壁垒的加强会使进口国消费者要付出巨大的代价,他们要付出更多的金钱去购买所需的商品,国内出口商品的成本与出口价格也会由于价格的上涨而提高,削弱出口商品的竞争能力。为了增加出口,政府只有采取出口补贴等措施,从而增加了国家预算支出和加重人民的税收负担。

鼓励出口措施的习题 一、名词解释 1.卖方信贷。

卖方信贷就是在大型机械装备或成套设备贸易中,为便于出口商以延期付款方式出卖设备,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对出口商提供的信贷。 2.福费廷。

福费廷是指在延期付款的大型设备贸易中,出口商把经进口商承兑的、期限在半年以上到五、六年的远期汇票、无追索权地售予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提前取得现款的一种资金融通形式,它是出口信贷的一个类型。 3.间歇性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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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歇性倾销又称掠夺性倾销(Predatory Dumping),是指某一商品的生产商为了在某一外国市场上取得垄断地位,而以低于国内销售价格或低于成本的价格向该国市场抛售商品,以期挤垮竞争对手后再实行垄断高价,获取高额利润。 4.自由港。

自由港(free port)是指全部或绝大多数外国商品可以免税进出的港口,划在一国的关税国境(即“关境”)以外。又称自由口岸、自由贸易区、对外贸易区,这种港口划在一国关境之外,外国商品进出港口时除免交关税外,还可在港内自由改装、加工、长期储存或销售。 5.保税工厂。

保税工厂(Bonded Factory) 是经海关批准的,并在海关监管之下,用免税进口的原材料、零配件进行加工、制造外销商品,可以对外国货物进行加工、制造、分类以及检修等保税业务活动的场所。

二、填空题

1.卖方信贷是在签订合同后,进口商先支付货款的( 5%~10%的定金 );在分批交货、验收和保证期满时,再分期支付( 10%~15% )的货款,其余的( 75%~85% )货款在交货后若干年内分期摊还。

2.出口信贷的贷款必须全部或大部分用于( 购买提供贷款国家的出口商品 )。 3.发达国家使用( 出口信贷 )促进大型生产设备的出口。

4.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中,对出口商的担保是采用保险金额的抵押方式,允许出口商所获得的承包权利,以方式转移给供款银行而取得出口信贷。 5.外国商品存入保税区内,可以暂时不缴纳(进口税 )。

三、不定项选择题

1.出口信贷适用的商品是(A)。

A.出口国出口的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商品 B.出口国出口的金额较小、期限较短的商品 C.进口国进口的金额较小、期限较长的商品 D.任何商品

2.实现外汇倾销的条件是(AB)。

A.货币贬值的程度大于国内物价上涨的程度 B.其他国家不同时实行同等程度的货币贬值 C.其他国家不采取其他报复性措施 D.无所谓

3.(A)世纪时欧洲出现了自由港。

A.16世纪B.17世纪C.18世纪D.19世纪 4.1949年成立的巴黎统筹委员会是(B)。 A.经济援助机构B.多边出口管制机构 C.单边出口管制机构D.经济与军事机构

5.出口管制主要是对(ABC)商品的出口进行管制。 A.战略物资及其有关的先进技术资料

B.国内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半制成品及国内市场供应不足的某些必需品 C.某些重要的文物、艺术品、黄金、白银等特殊商品 D.所有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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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简答题

1.出口信贷的特点是什么? 答:(1)利率较低

(2)与信贷保险相结合 (3)由专门机构进行管理

2.出口信贷国家担保的对象有哪些?担保的期限有多长? 答:出口信贷国家担保的对象主要有两种:(1)对出口厂商的担保;(2)对银行的直接担保。 出口信贷国家担保的期限分为短、中、长期。短期一般是6个月左右,中长期担保时限从2年到15年不等。

3.自由港在关税和业务活动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自由港允许全部或绝大多数外国商品豁免关税进出。外国商品可在自由港内不付关税进行储存、包装、分拣、加工或销售。外国商品从自由港进入所在国关税区时才纳税。外国船舶进出自由港时,仍须遵守主权国家的有关卫生、移民、治安等政策和法规。现今的自由港以促进转口贸易及为转口服务的商品储存和简单再加工(包括商品拆装、混合、分类、重新包装)为主要功能,作业范围逐渐从商品储存和转运,扩展到包括工业、贸易、运输、金融及旅游等多方面的综合目标。 4.指定保税区和保税货棚有什么区别?

答:保税区和保税货棚两者之间的区别是:指定保税区是公营的,而保税货棚是私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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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地区经济一体化 一、名词解释 1.经济一体化。

经济一体化是指世界各国经济的联合或统一的发展态势、发展进程或发展结果。 2.自由贸易区。

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通过达成某种协定或条约取消相互之间的关税和与关税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措施,在主权国家或地区的关境以外,划出特定的区域,准许外国商品豁免关税自由进出。 3.经济同盟。

经济同盟(Economic Union),实现商品、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建立共同对外关税,并且制定和执行统一对外的某些共同的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逐步废除政策方面的差异,使一体化的程度从商品交换扩展到生产、分配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形成一个有机的经济实体。

4.完全经济一体化。

完全经济一体化(Complete Economic Integration),是经济一体化的最高阶段。在这一阶段,域内各国在经济、金融、财政等政策方面均完全统一,在成员国之间完全取消商品、资本、劳动力、服务等自由流动的人为障碍。 5.全盘一体化。

全盘一体化(Overall Integration)是指区域内各成员国的所有经济部门加以一体化的形态。 6.优惠贸易安排。

优惠贸易安排(Preferential Trade Arrangements),是经济一体化较低级和松散的一种形式,是指在实行优惠贸易安排的成员国间,通过协议或其他形式,对全部商品或部分商品规定特别的优惠关税。 7.共同市场。

共同市场(Common market)或称(Single market),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之间通过达成某种协议,不仅要实现共同市场的目标,还要在共同市场的基础上,实现成员国经济政策的协调。

8.水平一体化。

水平一体化就是企业收购、兼并竞争者的同种类型的企业,或者在国内外与其他同类企业合资生产经营等。 9.垂直一体化。

垂直一体化(Vertical Integration):又称纵向一体化,是由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形成的一体化组织。

二、不定项选择题

1.如果区域内成员国的所有经济部门均纳入一体化的范畴之内,这种一体化形式称为 (D)。

A.垂直经济一体化B.水平经济一体化 C.部门经济一体化D.全盘经济一体化

2.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中,(A)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A.各国政府B.跨国公司C.国际组织D.行业协会

3.世界上第一个富裕的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组成的经济一体化组织是 (C)。

A.欧洲经济共同体B.洛美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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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北美自由贸易区D.环太平洋经济合作 4.“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焦点是(C)。

A.汽车贸易B.军火贸易C.农产品贸易D.钢铁贸易

5.世界上最早建立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地区是(B)。 A.西欧B.苏联和东欧C.北美D.拉丁美洲

三、简答题

1.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表现出哪些特点? 答:一)区域经济一体化从西欧向其他地区延伸 (二)以发展中国家为主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实际进展缓慢 (三)多数区域经济一体化处于低级阶段 (四)环太平洋地区经济一体化后来居上 (五)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构成基础发生突破性变化 (六)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相互交织,成员省份交错重叠 (七)发达与发展中国家间的经济一体化开始出现 (八)区域经济组织凸现两大趋势. 第一,欧盟向更高层次发展;

第二,出现了更加松散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 (九)发展速度较快

(十)经济贸易集团经济一体化与多边贸易体制的共同发展,形成了区域经济集团迅猛发展与多边贸易体制职能强化同生共举的\共生现象\ 2.区域经济一体化对世界经济一体化有何影响?

答: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积极影响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助于自由贸易思想的发展 区域经济一体化在区域内奉行自由贸易原则,清除各种贸易壁垒。自由贸易政策实施所带来的各种好处将有助于成员国增强自由贸易意识,同时区域内部保护贸易的约束机制对于成员国内部的贸易保护主张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可以成为多边贸易体制的基础 (三)区域谈判与多边谈判具有重要的“协同作用” 所谓区域谈判与多边谈判的“协同作用”,是指在区域集团进行某一问题的谈判时,正值多边贸易体制也在进行同样的谈判,这两场并驾齐驱的谈判可以互相推动,彼此汲取对方的技巧。

(四)区域经济一体化可以为多边贸易谈判提供经验和技巧

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和多边贸易体制的建立与运行都要经历一定的谈判过程,在谈判过程中,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所积累的谈判经验和技巧对于多边贸易谈判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消极影响

(一)区域性经济集团都实行对内自由贸易、对外保护贸易的贸易政策,这种“内外有别”的政策明显背离多边贸易体制的非歧视原则,形成保护主义的贸易壁垒。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都具有不同程度的“贸易转移效应”,背离比较优势原则,对区域外的国家造成损害,往往导致区域内外的贸易摩擦和冲突,使世界贸易组织经常处于“救急”状态。

(三)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增加了国际市场上的垄断力量,抑制了竞争,削弱了WTO体制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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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把各国追求自由贸易的目标由多边贸易协定转向区域性一体化组织安排,不利于WTO体制发挥作用和进一步发展。 3.区域经济一体化在近年来出现了什么样的发展趋势?

答:(1)区域经济集团数量大量增加 (2)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 (3)跨区域经济合作频繁

4.战后经济一体化出现与发展的原因是什么? 答:(1)联合一致抗衡外部强大势力,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直接动因

(2)二战后,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力的高速发展,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客观基础。 (3)维护民族经济利益及其政治利益是地区经济一体化形成与发展的内在动因。 (4)贸易与投资自由化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产生并持续发展的经济源泉。

(5)贸易创造等各种积极的经济效应,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产生并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因。 5.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经济效应有哪些?

答: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经济效应主要包括静态经济效应和动态经济效应。 静态经济效应包括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

动态经济效应包括市场竞争加剧、对技术创新的激励、对投资的激励和规模经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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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国际贸易术语 一、填空题

1、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有三个,它们是:( 1 ) 《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 2 )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_;( 3 )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_ 。 2、《1932牛津-华沙规则》是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 CIF买卖 合同而制定的。 3、《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中所解释的贸易术语共有 6 种,主要在 美洲 国家采用。

4、《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解释了_13__ 种贸易术语,可分为四组,它们是 ____E ___组、______ F_______ 组、____C _____ 组、___D ___ 组。 5、按 ___DDP_ __ 术语成交,买方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最小。

6、按照《2000通则》规定,由买方负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的贸易术语是__EXW __。 7、按__DDP 术语成交,卖方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最大。

8、《INCOTERMS 2000》的重要特点之一是在每种贸易术语之下都规定了卖方可凭约定__ 电子单证代替传统的纸质___ ____ ___单据,C组贸易术语区别于其它三种术语的最显著的特点是__ 费用划分点和风险划分点____ __ ___两分离。

9、《2000通则》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有____ CPT ___ 、____CIP ____ 、___ EXW ____ 、__ FCA ____、___ DAF ___ 、 ___ DDU____ 、___ DDP ___;仅适用海上运输方式的术语有___FAS ____ 、___FOB ___ 、___ CFR ___、____ CIF ____ 、__DES_ ____ 、___ DEQ ____ 。

10、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DDP 贸易术语条件下,买方不负责办理进口清关手续。

11、根据现行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D组术语被称为__到货 __合同, 有 _ DAF _、__ DES _、 _ DEQ _、 _ DDU _ 和 _ DDP _五个贸易术语。

12、以CIF 贸易术语,信用证支付方式达成的出口合同,卖方履约的四个最重要的环节是:(1)___ 货____、(2)___证 ___、(3)_ 船__、(4)__ 款__。

13、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在FAS贸易术语条件下,_卖方 _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在DEQ贸易术语条件下,___买方_ ___负责办理进口清关手续。

14、《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国际商会为了统一对_ 各种贸易术语的解释__而制定的。 二、选择题

1、《2000通则》中C组术语与其他组术语明显不同的特点是( C )。 A、交货地点不同 B、风险划分界限不同 C、买卖双方的费用划分点和风险划分点相分离 D、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 2、在装运港完成交货的贸易术语有( ACD )。

A、FOB B、DEQ C、FAS D、CFR E、DES 3、向承运人交货的贸易术语有(

ACD )。

A、FCA B、CIF C、CPT D、CIP E、EXW 4、根据《2000通则》解释,按C组术语 签订的合同( C )。 A、属待运合同 B、属到达合同 C、属装运合同 D、视情况而定,上述三种合同都可能

5、在FOB条件下,若采用程租船运输,如买方不愿承担装货费和理舱费,则应在合同中规定( C )。 A、FOB Liner Terms B、FOB Under Tackle C、FOB Stowed D、FOB Trimmed

6、我方与外商达成一笔CIF出口合同,当我方按规定缮制全套合格单据向买方要求付款时,获悉货物在海运途中全部灭失。这种情况下( B )。

A、外商因货未到岸,可以拒绝付款 B、因单据合格,外商仍应付款

C、应由我方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D、因货物实际损失了,我方未完成交货,因此不能要求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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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付款,只能重新发货

7、CIF Landed(卸至岸上)的风险转移界限是( A )。

A、装运港船舷 B、目的港岸上 C、货交买方处置之后 D、目的港船舷 8、就卖方承担的风险而言,( A )。

A、CIF 比CFR大 B、CIF与CFR相同 C、CFR 比CIF小 D、有时CIF大,有时CFR大

9、下列属于CIF术语特点的有( ABE )。

A、装运合同 B、象征性交货 C、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D、到岸价 E、风险划分界限为装运港船舷

10、向承运人交货的三种术语与装运港交货的三种常用术语的区别有( ABC )。 A、 交货地点 B、适用的运输方式 C、风险划分界限 D、出口结关手续 E、进口结关手续 11、CIF与CIP贸易术语的主要区别是( ABCDE )。 A. 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点不同 B. 装卸费用负担不同 C. 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 D. 需要提交的运输单据不同 E. 卖方交货点不同

12、CIP和CPT贸易术语中,租船订舱责任承担方分别为( A )。 A.卖方/卖方 B.卖方/买方 C.买方/买方 D.买方/卖方 13、FOB与FCA相比较,其主要区别有( ABCE )。

A、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 B、风险划分界限不同 C、交货地点不同 D、出口清关手续及其费用的承担方不同 E、提交的单据种类不同

14、按《2000年通则》,以CIF贸易术语成交的合同一般应由( A )办理投保手续。 A、卖方 B、买方 C、承运人 D、保险人

15、在《2000年通则》中,( C )各贸易术语的风险划分点与费用划分点是分离的,即风险划分点在装运港(地),费用划分点在目的港(地)。

A、E组 B、F组 C、C组 D、D组

16、按照《2000通则》的解释,若以FOB条件成交,买卖双方风险划分是以( B )为界。 A.货交承运人保管 B.装运港船舷 C.货交买方处置 D.目的港船舷 17、表明“主运费已付”的是( C )术语。 A. E组 B.F组 C.C组 D.D组

18、向承运人交货的三种术语与装运港交货的三种常用术语的区别有( ABC ) A. 交货地点 B.适用的运输方式 C.风险划分界限 D.出口报关手续 E.进口报关手续

19、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主要有( ABC )

A.《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B.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C.《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D.《海牙规则》 E.《汉堡规则》 20、CIF与DES的区别,除了交货地点和交货方式外,( C )。 A.只有风险划分的界限不同 B.只有费用的负担不同 C.风险划分与费用负担都不同 D.适用运输方式不同

21、按FOB条件成交,如果买卖合同和信用证中均规定允许卖方交货的数量可有5%的机动幅度,根据惯例,该机动度应由( B )行使。

A.买方 B.卖方 C.船长 D.开证银行

22、国际法协会为解决CIF合同而制定的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是( A )。

A《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B《日内瓦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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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美国对外贸易定义》 D《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3、“船舷为界”只是说明风险划分的界限,而不能作为( C )。

A权利和义务划分的界限 B是与非 C责任和费用划分的界限 D真与假 24、按CIF价格术语成交的合同一般应由( A )。 A.卖方办理保险 B.买方办理保险 C.承运人办理保险 D.保险人办理保险

25、CIF EX ship's Hold与DES相比,买方承担的风险( A )

A.前者大 B.相同 C.后者大 D.有时前者大,有时后者大 26、下列关于CIF贸易术语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A ) A.CIF价又可称为“到岸价” B.卖方办理保险是代办性质

C.属于装运合同术语 D.属于象征性交货合同(交单即为交货)

27、成交一批由上海出口至英国伦敦的羊毛,下列贸易术语是不正确的有 ( BCD ) A.FOB上海 B.FOB伦敦 C.CFR英国 D.CIF上海 E.CIP伦敦 28、《2000通则》中的贸易术语,卖方不负责办理出口结关手续的有( B ): A.FOB B.EXW C.FAS D.FCA E.CFR

F.DES(…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三、判断题

2、买方采用FOB条件进口散装小麦,货物用程租船运输,买方不愿承担装船费用,可采用FOB Trimmed。 ( √)

3、按CFR Ex Ship’s Hold New York条件成交后,买方负担从装运港到纽约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 )

4、FOB Liner Terms Shanghai是指在上海港将货物装上班轮。 (√ )

5、按CIF术语成交,卖方一般情况下只投保最低险别及战争险。 (× )

6、《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中对FAS的解释是把货交到任何运输工具的旁边,要表示“船边交货”,必须在FAS后面加Vessel字样。(√ )

7、按D组术语成交的合同都称作到货合同,它们都属于实际交货。( √)

8、CIF条件下由卖方负责办理货运保险,CFR条件下由买方投保,因此,运输途中货物灭失和损失的风险,前者由卖方负责,后者由买方负责。 (× )

9、采用“CIF Ex Ship's Hold纽约”贸易术语变形,卖方要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纽约港,但不负责卸货。 (× )

10、《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解释了Ex (point of origin)、FOB、FAS、C&F、CIF和Ex Dock 六种贸易术语。 ( ×)

11、如果买方想采用铁路运输,愿意办理出口手续并承担其中的费用,买方可以采用FCA贸易术语。 (√ )

12、根据《INCOTERMS 2000》的解释,采用D组术语成交,卖方没有办理货运保险的义务,所以卖方可不必提交保险单。 (√ )

13按CFR Landed Singapore成交,货物在新加坡港的卸货费及进口报关费应由卖方负担。( ×) 14、如果在国际买卖合同中作了与国际贸易惯例不同的规定,在处理合同争议时,应以国际贸易惯例为准。(√ )

15、按《2000年通则》,FOB合同属于“装运合同”,CIF合同属于“到达合同”。 (× )

1、有关贸易术语的惯例中,《2000通则》是包括内容最多,使用范围最广和影响最大的一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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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词解释

1、贸易术语

贸易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用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交货地点,确定买卖双方有关费用、风险和责任的划分,确定卖方交货和买方接货方面各自应尽的义务的专门术语,习惯上用几个英文缩写字母表示。

2、象征性交货

象征性交货(Symbolic Delivery):是指在买卖双方不直接接触的情况下,卖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付承运人后,并向买方提供包括物权证书在内的有关单证,凭承运人签发的运输单据及其他商业单据履行交货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

3、FOB Under Tackle

在FOB术语条件下,卖方将货物置于轮船吊钩可及之处,从货物起吊开始的装货费用由买方负担。 4、 CIF Ex Ship’s Hold

在CIF术语条件下,买方负担将货物从舱底起吊卸到码头的费用。

五、简答题

1、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是什么?

答:(1)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当事人不具有强制性或法律约束力。

(2)惯例的采纳与适用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做出某些与惯例不符的规定,只要合同有效成立,双方都要遵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一旦发生争议,法院和仲裁机构也要维护合同的有效性)。

2、《2000通则》将贸易术语分为哪几组?每组的共同特点以及13种贸易术语的交货地点、风险划分界限是什么?进出口通关手续由谁办理?适用何种运输方式? 答:《2000通则》将贸易术语分为E、F、C、D四组。

(1)E组(启运)术语。本组仅包括EXW一种贸易术语。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它指定的地点(如工厂、工场或仓库等)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负责办理货物出口的清关手续或将货物装上任何运输工具。EXW术语是卖方承担责任最小的术语。

(2)F组(主要运费未付)。共有3种贸易术语,即FCA、FAS、FOB。这3种术语的共同特点是卖方须按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地点,交付货物至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装上买方指定的运输工具,即完成交货义务。买方自负费用订立运输合同,指定承运人,并承担货物交给承运人之后的一切责任、风险、费用。按F组术语签订的销售合同属于装运合同。

(3)C组(主要运费已付)。本组包括CFR、CIF、CPT和CIP 4种贸易术浯。按此组术语成交,卖方必须订立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但对货物发生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发运后发生事件所产生的费用,卖方不承担责任。C组术语包括两个“分界点”,即风险划分点与费用划分点是分离的。按C组术语签订的销售合同属于装运合同。

(4)D组(到达)。本组包括DAF、DES、DEQ、DDU和DDP 5种贸易术语。采用D组术语,卖方应负责将货物运至边境或目的港或进口国内约定目的地,并承担货物运至该地以前的全部风险和费用。按D组术语订立的销售合同属于到达合同。 术语 EXW FCA FAS FOB CFR CIF CPT CIP DAF 交货地点 工厂货交买方 启运地货交承运人 装运港船边 装运港船边 装运港船边 装运港船边 启运地货交承运人 启运地货交承运人 边境货交买方 风险划分界限 货交买方支配起 货交承运人支配起 货交船边后 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 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 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 货交承运人支配起 货交承运人支配起 货交买方支配起 出口报关 买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进口报关 买方 买方 买方 买方 买方 买方 买方 买方 买方 运输方式 任何 任何 水上 水上 水上 水上 任何 任何 任何 31

DES DEQ DDU DDP 目的港船上 目的港码头 目的地货交买方 目的地货交买方 在目的港船上货交买方支配起 在目的港码头上货交买方支配起 指定目的地货交买方支配起 指定目的地货交买方支配起 卖方 买方 水上 卖方 买方 水上 卖方 买方 任何 卖方 卖方 任何 3、简述《2000通则》与《美国对外贸易定义》关于FOB的不同解释。

答:《2000通则》关于FOB的解释: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FOB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美国对外贸易定义》关于FOB的解释:运输工具上交货价。FOB又可分为6种,其中第5种为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 Vessel(named port of shipment)。

4、简述FOB、CFR、CIF、和FCA、CPT、CIP的主要区别。 答: 运输方式 FOB、CFR、CIF 仅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其承运人一般仅限于船公司 FCA、CPT、CIP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其承运人可以是船公司、铁路局、航空公司,也可以是安排多式联运的经营人 交货和风险转移的地点 装卸费用的负担 交货点均为装运港船舷,风险均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在程租船运输中,如船方不愿意承担装卸费,买卖双方就要通过贸易术语的变形对谁负担装卸费用做出规定 需视不同的运输方式和不同的约定而定,货物风险与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保管时转移 如果使用租船的海洋运输,承运人收取的运费已包含了承运人接管货物后在装运港的装货(装船)费用和目的港的卸货(卸船)费用,因此不存在装卸费用的负担问题 运输单据 卖方一般向买方提交已装船的通常提单 卖方提交的运输单据视不同的运输方式而定,如在海运方式下,可提供提单或不可转让的海运单;在铁路、公路、空运或多式联运方式下,应分别提供铁路运单、公路运单、航空运单或多式联运单据 运费负担 主要为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海运费 主要为出口国指定地到进口国指定地点,中间可能涉及几种不同的运输方式 投保险别 买方或卖方要为货物投保海洋货运险 买方或卖方要根据具体采用的运输方式而投保相应的海运、陆运、空运、邮包等险别 5、为什么把CIF叫做“到岸价”是错误的?

答:首先,从交货地点来看,按《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及其他两个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解释。CIF价格条件下的卖方交货地点不是目的港,而是装运港。它是一种典型的象征性交货价格术语。而真正意义上的到岸价格DES价格术语的含义是卖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提交买方,不能以交单代替交货。

其次,因为CIF的风险转移界限也是装运方船舷而不是目的港。这说明卖方对于风险并不负责至目的港,即到岸的价格术语是DES。在此术语下,风险在货物被置于买方实际控制之下时转移,此前的风险完全由卖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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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CIF的条件下,由装运港至目的港的保险属代办性质,卖方只需按规定会惯例承担正常保险费用。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卖方只需投买最低的保险险别就算是完成了CIF的保险义务;而在真正的到岸价DES条件下,卖方是为自己的利益投买保险的,他要根据自己货物的情况来确定投保金额与保险险别,以及考虑是否加保各种附加险而支付保险费。

再者,CIF术语中的F 是指运费freight,按《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规定,CIF合同中卖方的义务是按照通常的条件及惯驶的航线,负责租船或订舱并支付运费。但这里所说的运费只是正常的运费,在运输中载货船舶可能遇到恶劣天气,船上的机器可能出现故障,需要避风或修理,也可能由于转船或绕汉等发生的运费称为不正常运费。在 CIF条件下,不正常运费均应由买方承担。所以,没有理由称CIF为到岸价。 6、简述以FOB贸易术语,即期信用证支付方式成交的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序。 (注:可以用图示) 六、案例分析

1、我某公司以CFR价出口一批货物,装运后即以电报形式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但对方没有收到此通知,因而未及时投保,结果船在运输途中沉没,货物全部损失,买方向我方提出索赔,我方应如何处理?如果此事系我方未及时发出装船通知引起的,又该如何处理?

答:卖方及时发出装船通知,责任在买方,卖方拒绝理赔;反之,责任在卖方,卖方应该理赔。 2、某公司以CIF价向外商出口一批季节性较强的货物。双方在合同中规定:卖方须保证运货船只不得迟于12月1日抵达目的港。如迟于12月1日抵达,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必须将货款退还买方。问这一合同的性质还属于CIF合同吗?为什么?

答:不属于CIF合同性质,合同条款与CIF的性质相抵触。

(1)合同中规定了到货期限,与CIF术语装运港交货、船舷为风险界限的性质相抵触; (2)CIF是象征性交货,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而合同则要求实际交货,货到付款。 3、某合同出售一级大米300吨,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货物经合同约定的检验机构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但航行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因而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差价损失。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对该项损失是否应负责?为什么?

答: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FOB、CIF或CFR术语中,卖方只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而本案中,货物的风险发生在海上运输途中,因此,属于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故该差价损失应该由买方承担。

4、我某出口公司按CIF条件,凭不可撤销议付信用证支付方式向某外商出售货物一批。该商按合同规定开来的信用证经我方审核无误。我出口公司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限内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开往目的港的海轮,并在装运前向保险公司办理了货物运输保险。但装船完毕不久,海轮起火爆炸沉没,该批货物全部灭失。外商闻讯后来电表示拒绝付款。你认为我出口公司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答:按《2000年通则》的规定,采用CIF术语,买卖双方以装运港船舷为界划分货物风险,凡货物在装船后发生的风险,应当由买方负责。CIF合同是一种象征性交货合同,特点是\凭单交货,凭单付款\,只要卖方按合同要求将货物装船并提交了合格的单据,即使货物已在运输途中损坏或丢失,买方也必须履行付款义务。因此在本案中,我方不应同意对方的要求,应由对方持我方转让的保险单据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十一章 商品的品质、数量和包装

一、填空题

1、商品品质是指商品的_ 内在品质___和__外观形态__的综合。

2、国际贸易中表示品质的方法主要有以__凭实物表示__ 和 __凭说明表示__表示两大类。 3、一种样品若没有标明参考样品与标准样品,一律看成__标准样品___。

4、采用文字说明来表示商品品质,具体包括__凭规格买卖___、__凭等级买卖___、___凭标准买卖 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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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__、__凭商标和品牌买卖__和 __凭产地名称买卖_。

5、灵活制定品质指标,通常使用的是__品质机动幅度__条款和__品质公差__条款。

6、根据《公约》规定,如卖方多交货物,则买方可以__拒收多交的货物___,也可以__接收一部分或全部__,但应__应按合同价格付款__;如卖方少交货物,可以_在规定的交货期届满前补交__,但__ 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___。即使如此,买方也保留损害赔偿的权利。

7、国际贸易中通常使用的度量衡制度有__公制或米制___、___英制___、___美制__以及 __国际单位制__。

8、在国际贸易中,对以重量计量的商品,大部分都按 ___净重___计价,这是最常见的计量方法。 9、就表示重量的吨而言,实行公制的国家一般采用___公吨____,实行英制的国家一般采用___长吨__,实行美制的国家一般采用___短吨___。

10、合同中的数量条款主要包括成交商品的数量和__计量单位__。

11、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对“约”量的解释是交货数量有不超过__10%___的增减幅度。 12、商品包装按其在流通领域中所起的作用可分为___运输___包装和___销售___包装。 13、包装标志主要有___运输___标志、___指示性___标志和___警告___标志。

14、为了防止在市价波动时,享有溢短装权利的一方故意多装或少装,以获取额外收益,买卖双方可以在合同中规定,溢装或短装部分货物价款按___装船时___价格或到货日某指定市场价格计算。

15、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对某些品质变化较大的农副产品,有时采用“良好平均品质”这一术语来表示其品质标准,其英文缩写为__ F.A.Q___,它一般是指__中等货___,是相对于“精选货”而言的。

16、1991年4月我国正式加入__EAN码协会__,该会分配给我国的国别号为“__690、691、692___”,凡标有该国别号条形码商品,即表示是中国大陆出产的商品。 二、选择题

1、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样品供买方确认。该样品称为( DE )。 A、买方样 B、复样 C、卖方样 D、回样 E、对等样 F、确认样 2、由买方提供样品的有( AB )。

A、凭买方样买卖 B、凭来样成交 C、凭对等样买卖 D、凭卖方样买卖 3、采用凭样品买卖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有( AB )。

A、样品是作为所交货物品质的唯一依据 B、卖方所交货物必须与样品一致

C、买方应有合理机会对样品和货物进行比较 D、卖方所交货物不得含有对样品进行合理检验是不易发现和不适合商销的缺陷。

4、对生丝、棉花和羊毛等商品的计量方法可采用( A )。

A、公量 B、毛量 C、理论种类 D、法定重量 5、商品重量的计算,如合同未明确规定,按惯例应( B )。 A、以毛重计 B、以净重计 C、以毛作净 D、毛净均可 6、合同规定了数量机动幅度,可以行使溢短装选择权的是( A )。 A、卖方 B、买方 C、船方 D、安排舱容及装载货物的一方 7、溢短装部分的计价,( AB )。

A、可以按合同价格计 B、可以按市场价格计 C、可以部分按合同价格计,部分按市场价格计 D、只能按合同价格计 E、只能按市场价格计

8、运输包装的主要作用在于( AE )。

A、保护商品 B、便于运输和储存 C、促销 D、美化商品 E、防止在装卸过程中发生货损货差

9、某外商欲购我“华生”牌电扇,但要求改用“钻石”商标,并不得注明产地。外商这一要求的实质是(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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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无牌中性包装 B、定牌中性包装 C、运输包装 D、销售包装 10、国际标准化组织建议的标准运输标志包括( ABCD )。

A、收货人或买方名称缩写或代号 B、参考号 C、目的地 D、件号 E、原产地标志 11、运输标志是指( B )。

A、商品内包装上的标志 B、运输包装上的标志 C、运输工具上的标志 D、待运货场的标志

12、以信用证支付方式进行散装货物的买卖,如信用证并未明确规定货物数量不得增减,则( C )。 A、货的数量及支取的金额均可有?5%的机动 B、交货数量应与合同规定的数量完全一致

C、交货的数量可有?10%的机动,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 D、交货数量可有?5%的机动,但支取金额不能超过信用证总金额。 13、下列包装标志中,要在货运单据上表示的是( A )。

A. 运输标志 B. 指示性标志 C. 警告性标志 D. 条形码标志 14、下列品质规定方法,正确的是( D )。

A.东北大豆水份含量15%,含油量18%,含杂质1.5%,含不完善粒8.5% B.柳酸甲醇,按英国药典规定 C. 中国绿茶特珍一级 D.木薯片,大路货,水份18%

15、.卖方根据买方来样复制样品,寄送买方并经其确认的样品,被称为( BE )。 A、复样 B、回样 C、原样 D、确认样 E、对等样品 16、目前,我国采用以(D )为基础的法定计量单位。 A、公制 B、美制 C、英制 D、国际单位制

17、凡货、样不能做到完全一致的商品,一般都不适宜凭( D )买卖。 A.规格 B.号码 C.标准 D.样品

18、用班轮运输货物,在规定运费计收标准时,如果采用“A.V”的规定办法,则表示(D )。 A. 按货物的毛重计收 B.按货物的体积计收 C.按货物的件数计收 D.按货物的价值计收

19、卖方按买方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或标上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号,这种做法叫做( D )。 A包装 B唛头 C包装标志 D定牌或定牌生产 20、出口生丝计算重量的方法通常是按( C )。

A.毛重 B.净重 C.公量 D.理论公量

21、我向美国B商出口一批棉布,某日B商寄来上衣一件,称该上衣为我出口合同项下棉布经其转销给某制衣厂制作成衣的样品,该上衣两袖色泽有明显不同,证明我所供货物有严重色差,不能使用,为此,要求将全部已缝制成衣退回,并重新按合同规定的品质和数量交货。对此我应( A ) A.拒绝B商要求 B.答应B商要求

C.如在索赔期内,可答应B商要求 D.未缝制成衣的棉布可退回 三、判断题

1、皮重是指包装的重量。(√ )

2、在出口贸易中,表示品质的方法很多,最好采用既凭样品,又凭规格买卖的方法。( √) 3、在品质公差范围内的品质差异,买方不得拒收货物,也不得要求调整价格。(√ ) 4、按买方来样,卖方复制一样品寄对方确认,该样品称为复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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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公约》规定,如果一方违反了所规定的包装条件,另一方有权提出索赔,甚至可以拒收货物。( ×)

6、合同的包装条款中对包装的要求可以灵活地规定为“惯常方式包装”、“习惯包装”等。( ×) 7、进口马口铁、钢板等规格和重量一致、尺寸大小一致的商品,计算重量的方法一般采用公量。(× ) 8、溢短装条款是指在装运数量上可增减一定幅度,该幅度可由卖方决定也可由买方决定,但应视合同中的具体规定而定。(√ )

9、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的规定,只要支付金额不超过信用证的规定金额,货物交付数量都可以有5%的伸缩。 (√ )

10、如果卖方交货数量超过买卖合同规定数量,买方有权拒收全部货物。(× )

11、.统一编码委员会(UCC)使用EAN码作为物品标识符号,其分配给我国的国别号为690。( ×) 12、装运条款主要包括运输方式、装运时间、装运港、目的港、运输单据、装运通知等等内容。(× ) 13、在约定的品质机动幅度或品质公差范围内的品质差异,除非另有规定,一般不另行增减价格。(√ ) 14、根据国际商会“500”出版物的规定,如果信用证中没有禁止分批装运和转运,则不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 )

15、信用证中对货物是否允许转运和分批装运的规定,无须符合合同的规定。(× ) 四、名词解释

1、样品

样品是指从一批商品中抽取出来的,或由生产、使用部门设计、加工出来的,足以反映和代表整批商品品质的少量实物。

2、参考样品

参考样品是指买卖双方为了发展贸易关系而寄送的样品,它不作为交货的品质依据,而仅供对方了解商品。

3、对等样品

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交买方确认,这种经确认的样品,称为“对等样品”或“回样”。

4、FAQ

FAQ是良好平均品质的缩写,良好平均品质是指由同业公会或检验机构在一定时期或季节,从某地装船的各批货物中分别抽取少量实物加以混合拌制并由该机构封存保管,以此实物所显示的平均品质水平作为该季节同类商品品质的比较标准,一般是对中等货而言。

5、品质公差

若产品的质量机动幅度或质量差异为国际上所公认,该质量机动幅度或差异则称为品质公差或质量公差。

6、毛重

毛重是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加皮重,及商品的重量加包装的重量。 7、净重

净重是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即毛重扣除皮重之后的重量。 8、以毛作净

以毛重作为计算价格和交付货物的计量基础,这种计重方法称为“以毛作净”。 9、法定重量

纯商品的重量加上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材料,如内包装的重量,即为法定重量。 10、溢短装条款

溢短装条款又称数量机动幅度条款,是指在规定具体数量的同时,再在合同中规定允许多装或少装等百分比。

11、条形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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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形码是一种产品代码,由一组粗细间隔不等的平行线及其相应的数字组成的标记。 12、中性包装

中性包装是指既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名称,也不标明商标或品牌的包装。 13、定牌生产

定牌是指卖方按买方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或包装上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号,这种做法叫做定牌生产。

14、运输标志

运输标志,又称“唛头”或“唛”,是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和简单的文字组成,其作用在于使有关人员在运输过程中易于辨认货物,避免错运。

15、来样成交

当样品由买方提供时,称为“凭买方样品买卖”,在我国也称为“来样成交”。 五、简答题

1、订立品质条款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订立品质条款应注意:

(1)对某些商品可规定一定的品质机动幅度 (2)正确运用各种表示品质的方法 (3)品质条件的规定应明确具体

2、出口业务中,关于交货的数量机动幅度,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出口业务中,关于交货的数量机动幅度,应注意: (1)数量机动幅度的大小要适当 (2)机动幅度选择权的规定要合理 (3)溢短装数量的计价方法要公平合理 3、订立合同中的包装条款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答:订立合同中的包装条款应注意: (1)要考虑商品特点和不同运输方式的要求 (2)对包装的规定要具体明确

(3)明确包装由谁供应和包装费由谁负担 六、案例分析

1、我某公司向德国出口一批农产品,合同规定其所含水分最高为15%,杂质不超过3%,但在成交前,我方曾向买方寄过样品,订约后我方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货到德国后,买方验货后提出货物是质量比样品差的检验证明,并据此提出索赔6000英镑,我方如数赔偿,请评析此例。

此案例中我方提供的样品缺乏代表性,我方所交货物与我方提供样品不一致。

因为从合同规定来看,该交易本身不是凭样品买卖。但是约前卖方向买方寄送过样品,并没有声明此样品仅为参考样品,约后又通知对方货物与样品一致,这就使人产生该交易既可以凭样品买卖,又可以凭规格买卖。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很难以这笔业务仅凭规格买卖为理由推脱责任。

2、某进出口公司出口商品一批,合同和信用证都规定不准分批装运,数量为20公吨,纸箱包装,每箱20公斤,共1000箱,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卖方可否多交或少交货物,理由何在?

答: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卖方必须交1000箱,不能多交或少交。

因为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规定,如果货物是按件数或箱数交货,则货物不得多交或少交。所以在本案例中,卖方必须交 1000箱货,不能多交或少交。

3、我某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合同中约定用牛皮纸包装,但在履约时,卖方没有找到足够的包装材料,于是用价格较贵的塑料纸包装,货物完好无损地到达了目的地,此时恰逢该商品价格暴跌。对方在检查货物后,以我方违反包装条件为由,拒收货物。问对方拒收是否合理?为什么?

答:对方拒收是合理的。因为合同中的包装条款已经规定很清楚,卖方擅自改变包装方式就是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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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买方可以以我方违反包装条件为由,拒收货物。

4、英国一家西摩商行向香港的卖主买了一批鸭毛,条件是C.&.F.汉堡。这家商行给银行的指示是,单据必须表明“下述货物系由香港装船运往汉堡,”同时,在“品名、规格、数量及价格”一条中还规定:“香港鸭毛、净毛85%;12包,每包重量约190磅;每磅5先令。”提单只把货物填成香港鸭毛12包”。而卖方发运的是一批废物,在此情况下,西摩商行提出,银行无权根据信用证借记他的帐户,因为提单上没有对货物的全面描述。该案遂提起诉讼。英国法院的判决是,如果把所有的单据,即提单、发票、重量单和原产地证明书,结合起来审阅,就包含了对货物的完整描述。因此,米德兰银行已经信守了对它的委托。米德兰银行胜诉。你认为英国法院的判决合理吗?

5、某外商来电要我提供大豆,按含油量18%,含水份14%,不完全粒7%,杂质1%的规格订立合同,对此,我方是否纯接受?为什么?(6分)

答:我方不能接受。因为根据外商的来电,我方货物必须达到含油量18%、含水份14%、不完全粒7%、杂质1%才能满足外商的要求,而农副产品的品质变化较大,难以达到规定统一的标准,所以我方不能接受外商的来电要求。

? 6、我国内某单位向英国出口一批大豆,合同规定水份最高含量为14%,杂质不超过2.5%。成交前我方曾向买方寄过样品,订约后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当货物抵达英国后,买方提出货物与样品不符,并出具相应证书证明货物的质量比样品低10%以此要求我方赔偿15000英镑的损失。请问:我方能否以该项交易并非凭样品买卖而不予理赔?为什么?

答:我方不能以该项交易并非凭样品买卖而不予理赔。因为从合同规定来看,该交易本身不是凭样品买卖。但是约前卖方向买方寄送过样品,并没有声明此样品仅为参考样品,约后又通知对方货物与样品一致,这就使人产生该交易既可以凭样品买卖,又可以凭规格买卖。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很难以这笔业务仅凭规格买卖为理由推脱责任。

?7、 国内某公司出口至俄罗斯黄豆一批,合同的数量条款规定:每袋净重100公斤,共1000袋,合计100公吨。货抵俄罗斯后,经检验,黄豆每袋仅重96公斤,1000袋合计96公吨。适值黄豆价格下跌,俄罗斯客户以单货不符为由提出降价5%的要求,否则拒收。请问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答:买方的要求是合理的。《UCP500》第39条B款规定:除非信用证规定货物的指定数量不得有增减外,在所支付款项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条件下,货物数量准许有5%的增减幅度,但以包装单位或个数记数时不适用。本案例中采用袋装包装,所以就不能有5%的增减幅度。

8、出口彩电4000台,装运时发现库存仅剩3900台,卖方若以这3900台交货,是否构成违约? 答:买方构成违约。无论合同中是否规定了溢短装条款或采用的付款方式是否是信用证,买方都不能援引5%的增减幅度以3900台彩电交货。理由:如果是以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的商品交易,卖方交货的数量必须与合同规定的数量完全一致。

??9、出口彩电4000台,装运时发现仅存3900台,请问卖方能否沿引5%的增减幅度以3900台彩电交货,为什麽?

答:买方构成违约。无论合同中是否规定了溢短装条款或采用的付款方式是否是信用证,买方都不能援引5%的增减幅度以3900台彩电交货。理由:如果是以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的商品交易,卖方交货的数量必须与合同规定的数量完全一致。

10、菲律宾客户与上海某自行车厂洽谈进口“永久牌”自行车10000辆,但要求我方改用“剑”牌商标,并在包装上不得注明“Made In China”字样。买方为何提出这种要求?我方能否接受?为什么?

答:买方是希望采用定牌才提出此要求。我方可以接受,因为定牌有一般的定牌和定牌中性包装。在本案例中实质上是外商要求采用定牌中性包装,我们也可以接受。

11、出口商品已刷制唛头,目的港通关时,海关未发现而要求买方补制,买方照办后要求我方赔偿其支出的费用。对此我方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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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国际货物运输 一、填空题

1、___海洋运输 __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的方式。

2、根据船舶经营方式的不同,海洋运输可分为___ 班轮运输____和___ 租船运输____。 3、班轮运费包括___ 基本运费____和___ 附加费____两部分。 4、租船方式主要包括___ 定程租船____和___ 定期租船___两种。

5、租船方式下,船、租双方以___租船合同_ ___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程租船合同中关于装卸费的收取办法,FIO是指___船方装和卸都不管 ____;FO是指___船方管装不管卸 __;FI是指 ___船方管卸不管装 ___。

7、对香港地区的铁路货物运输,以各外运公司签发的___承运货物收据___作为向银行办理结汇的凭证。 8、航空运输可分为班机运输、包机运输和___集中托运、航空急件 ___等。

9、在国际贸易中,开展以___ 集装箱___运输为主的国际多式联运,有利于简化手续、加快货运速度,降低运输成本。

10、在商定合同时,如明确规定一个或几个装运港和目的港有困难,可采用__选择港口 __的规定方法。 11、装卸时间的规定方法很多,其中使用最普遍的是按__连续日 _计算。 12、买卖双方按CFR成交时,___ 装运单据___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13、在对美国内陆地区出口贸易时,可采用___ _OCP运输___条款,以取得运费优待。

14、为了统一提单背面条款,国际上签署了三个国际公约,它们是__《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 __、__《修改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的议定书》 __、___ 《联合国1978年海上货物运输公约》___。

15、提单按签发时是否装船划分为__ 已装船提单___和____备运 ___提单;按有无不良批注分为_ 清洁提单__和___不清洁 ___提单;按收货人抬头可分为__ 记名提单____、 不记名提单 和__指示 __ 提单;按运输方式可分为__直达提单 _、__ 转船提单__和___联运 __提单。

16、由于__ 指示___提单经过背书后可以转让,所以这种提单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广。 二、选择题

1、就收货人抬头而言,国际上普遍使用的是( B )。

A、Straight B/L(记名提单) B、Order B/L(指示提单) C、Bearer(持票人) D、Open B/L(不记名提单)

2、FOB交货,( C )。

A、先于交货时间 B、装运时间迟于交货时间 C、装运时间与交货时间一样 D、其先后顺序视运输方式而定 3、信用证如未规定“不准分批装运”,( A )。

A、可以视为允许分批装运 B、仍应视为不准分批装运 C、应视商品性质而定 D、应视不同地区而定 4、海运提单和航空提单( BE )。

A、均为物权凭证 B、均为承运人出具的承运货物的收据 C、均可背书转让 D、均为可转让的物权凭证 E、前者是物权凭证,后者不可转让,不作物权凭证 5、班轮运费( A )。

A、包括装卸费,不计滞期、速遣费 B、包括装卸费,应计滞期、速遣费 C、包括装卸费和滞期费,不计速遣费 D、包括装卸费和速遣费,不计滞期费 6、滞期费是:(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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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买方向卖方收取的因卖方延期交货而造成损失的补偿费 B、卖方向买方收取的因买方延期交货而造成损失的补偿费

C、租船人未按约定日期完成装卸定额,延误了船期而付给船方的罚款 D、船方装卸太慢而向货方支付的赔偿费 7、海洋运输的特点是( ABCD )。

A、通过能力大 B、运量大 C、风险较大 D、航速慢 E、货物中途破损率小

8、班轮运输的特点是( ABCDE )。

A、行驶路线及停靠港口固定 B、开航及到港时间较固定 C、运费率相对固定 D、装卸费由船方负担 E、承运货物较灵活,尤其实用少量货物及杂货运输

9、在程租船方式下,对装卸费收取方法较为普遍的是( A )。 A、FIO B、LinerTerms C、FO D、FI 10、小件急需品和贵重货物宜采用( C )。

A、海洋运输 B、铁路运输 C、航空运输 D、 邮包运输 11、我国出口到韩国的石油,一般采用( D )。

A、航空运输 B、铁路运输 C、公路运输 D、管道运输 12、买方和银行通常不接受的提单有( BDE )。

A、已装船提单 B、 备运提单 C、清洁提单 D、不清洁提单 E、滞期交到银行的过期提单 13、航空运单是( AB )。

A、航空公司出具的承运货物的收据 B、发货人与承运人之间缔结的运输契约 C、物权凭证 D、可以转让和抵押的凭证 E、海关查验放行的基本单据之一

14、对铁路货物运输,发货人凭以向银行结汇的运输单据为( B )。 A. 铁路运单正本 B. 铁路运单副本 C. 承运货物收据 D. 上述三种单据都需要

15、.我国内地经由铁路运输,供应港澳地区的货物,发货人凭以向银行结汇的运输单据为( D )。 A.铁路运单正本 B.铁路运单副本第二联 C.铁路运单副本第三联 D.承运货物收据备运提单 16、过期提单(Stale B / L)是指( BD ) A、 货物实际装船时间晚于提单签发时间的提单 B、 晚于提单上所载明货物到达目的港的提单 C、 晚于货物实际装运日期21天签发的提单 D、 交单时间超过提单签发日期21天的提单 E、 提单记载内容错误,不再具有效力的提单

17、使用班轮运输贵重物品,其基本运费通常是按货物的( C )计收。 A、毛重 B、体积 C、FOB总值的一定百分比 D、重量或尺码从高 18、按“UCP500”规定,除非另有约定,卖方不得提交( A )和( D )。 A、备运提单 B、已装船提单 C、清洁提单 D、不清洁提单 E、指示提单

19、在FOB合同中,如使用(D )或( E ),装货费用由卖方承担。 A、班轮运输

B、租船运输,并采用“FOB班轮条件” C、租船运输,并采用“FOB吊钩下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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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ix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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