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幼儿教育案例和论文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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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幼儿教育案例和论文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上传者:基教处李明 2012-08-27 幼儿园:学前教育网

赣教幼研字[2012]2号

各设区市幼教专业委员会,各会员单位:

为了推进我省幼儿教育改革,更好地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推动“十二五”课题科研工作的开展,展示全省幼教工作者在幼儿园管理、教育教学研究等多方面的研究成果,经研究决定,将组织和开展2012年全省幼儿教育案例和论文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范围 1.教育案例

幼儿教育案例是具有典型意义或教育价值的教育教学事件,是教师的反思教育教学案例(不包括教育活动设计),反思的内容应具有代表性,体现?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

2. 教育论文

教育论文撰写应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为指导,结合“十二五”课题科研及各地幼儿园实际,力求反映教育教学或实验研究的最新成果。题目不要太大,观点要正确,主题要鲜明,条理要清晰,理论阐述要准确并有新意,总结实践经验要有借鉴意义。论文的结构要完整,包括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论文参考选题见附件

一)。

二、征文要求

1.选送的幼儿教育案例和教育论文必须未参加过省级以上(含省级)评比。要求自主原创,杜绝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并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

2.每篇幼儿教育案例不超过1500字,每篇论文不超过4000字。文本标题用小三号黑体,正文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第一页为封面,呈现标题、作者姓名、单位名称、职称、联系电话及地址等。文本第二页为教育案例或论文题目、内容摘要、关键词和正文。

三、评选及奖励办法

1.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育学会省级论文评奖活动及其成果采用暂行规定?的通知?(赣教人?2010?11号)精神,参评作品获奖面不超过参评总数的50%。获一等奖数不突破参评总数的10%,二等奖比例不得高于三等奖的原则,由省幼教专业委员会组织幼教专家进行评审。评选结果和获奖证书将在2012年省幼教专业委员会年会上公布和颁发,并在江西学前教育网上公布获奖名单。

2.本次征文评选活动设3个组织奖,用于表彰积极配合此项工作且选送的文章质量高、获奖比例大的设区市幼教专委会。

四、报送要求

1.本次征集、评选幼儿教育案例和教育论文均以设区市幼教专业委员会或会员单位(省级示范幼儿园)为单位,统

一填写?2012年全省幼儿教育案例和论文征集登记表?(附件二)。同时,将?2012年全省幼儿教育案例和论文征集登记表?电子文本1份报送南昌市东湖幼儿园左文玲处(E-mail: 281454137@qq.com)。

2.本次参加幼儿教育案例、论文评选的作者应是本专业委员会会员,每位会员参评仅限2篇,需缴纳本年度个人会员会费60元。会费汇款地址:南昌市苏圃路164号,南昌市东湖幼儿园左文玲同志收。邮编:330008,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汇款单上注明“省幼教专委会个人会员费”。

3.请各设区市幼教专委会认真组织,积极动员广大幼教工作者参与。联系人:左文玲,联系电话:13065171208。

附件:

一、论文选题

二、2012年全省幼儿教育案例和论文征集登记表

江西省教育学会幼儿教育专业委员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doc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hv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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