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桦甸市大楞场区金矿普查探矿权评估报告公示

更新时间:2023-11-01 22:19: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吉林省桦甸市大楞场区金矿普查探矿权评估报告公示

社会公众:

按照《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评估管理规定(试行)》(吉国土资发[2009]1号)规定,非以招拍挂等市场竞争方式出让的矿业权评估报告主要参数向社会公众公示3个工作日,社会公众如果对评估报告有什么意见,请按《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文附件4《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要求的内容,将意见反馈给吉林省矿业权交易管理中心。联系人:罗宏波,电话:0431-88539682。

公示期限:2013年8月28日~8月31日。 谢谢合作!

吉林省矿业权交易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公示报告名称 意见人姓名或意见单位名称 * 工作单位 * 详细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移动电话 * 电子邮箱地址 现从事工作 *

专业教

育背景

固定电

传真

与公示报告相应

矿业权的关系 *

对报告的具体意见,请诸条列述,准确表达:(详细内容可另附页) 1、 2、 3、

上述意见的依据,请诸项列述,准确表达:(需逐件附文字材料) 1、 2、 3、

声明:

上述意见不存在恶意,本人对可能的后果负责。

意见人个人签名 意见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意见表书面寄送有效。标记*的意见人信息未填写的,吉林省矿业权交易管理中心不予受理。

吉林省桦甸市大楞场区金矿普查

探矿权评估报告摘要

天地源矿评报字[2013]第113号

评估机构:武汉天地源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委托人:吉林省矿业权交易管理中心。 评估对象:吉林省桦甸市大楞场区金矿普查探矿权。 评估目的:探矿权出让。 评估基准日:2013年6月30日。

评估日期:2013年7月11日至2013年8月2日。 评估方法:勘查成本效用法。

评估主要参数:地质勘查程度为预查~普查,勘查面积38.62km2。与评估对象有关的有效实物工作量:槽探1057.50 m3, 钻探441.31m,1:2千地质草测0.75km2,1/万地质草测38.62 km2,1:1万磁法测量3.03km2,1:1万激电测量3.03km2,1:1万土壤测量3.03km2。地区调整系数1.3,重臵成本102.83万元,效用系数1.29。

评估结果:经评估人员尽职调查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探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认真估算,确定吉林省桦甸市大楞场区金矿普查探矿权评估价值为132.65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贰万陆仟伍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需重新评估。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主管机关审查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

以上摘要取自《吉林省桦甸市大楞场区金矿普查探矿权评估报告》,欲了

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详细阅读该探矿权评估报告全文。

法定代表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签名):

武汉天地源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日

吉林省桦甸市大楞场区金矿普查

探矿权评估报告

天地源矿评报字[2013]第113号

武汉天地源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受吉林省矿业权交易管理中心的委托,组成探矿权评估小组,根据国家矿业权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探矿权评估方法,对“吉林省桦甸市大楞场区金矿普查探矿权”进行了评估。现将探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矿业权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武汉天地源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世贸大厦54层17-22B、8A-8D室; 法定代表人:汪海林;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2]01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20103000025606。

2、评估委托人及探矿权出让人

评估委托人:吉林省矿业权交易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长春市建设街2008号9楼。 探矿权出让人: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单位地址:长春市长春大街518号。 3、探矿权申请人

探矿权申请人: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六〇四队; 勘查项目名称:吉林省桦甸市大楞场区金矿普查; 评估史:截止评估基准日,该探矿权未进行过价款评估。

痕状混合岩及磁铁石英岩组成。厚l276米。 (2)元古界(老岭群上部)

元古界地层在本区主要分布在北部及西北部。与太古界地层之间为角度不整合接触。在本区出露有达台山组和珍珠门组。

①达台山组(Pt12d):本区分布比较局限,仅在北部零星出现。其岩性以变质砂岩,变质含砾砂岩、变质长石石英砂岩和绢云母石英片岩为主,上部为炭质板岩或红柱石板岩,偶见薄层磁铁石英岩。厚710米。

②珍珠门组(Pt12z):零星分布于本区西北部,其岩性以厚层白云质大理岩为主,其次为硅质大理岩和燧石条带状大理岩,夹有变质砂岩、绢云母石英片岩,云母片岩、绿泥片岩和斜长角闪岩等。厚度大于2000米。 (3)下古生界呼兰群(P1)

主要分布存本区的东北部,大致沿前震旦纪变质岩区的边缘分布。其岩性为绿泥片岩、绢云石英片岩、大理岩及砂板岩组成的沉积变质岩。地层走向北西,倾向北东,倾角40°-50°。厚80米。 (4)中生界侏罗系上统苏密沟组(Jas)

分布在本区西北角,大砬子北部。上部为白色,紫黄色砂岩,黑色页岩夹煤层。下部为灰色页岩、黄色砾岩、灰绿色砂岩。厚度584米。 (5)新生界

主要分布在松花江两岸,出露地层有第三系上新统船底山玄武岩(厚大于400米),第四系下更新统青扬木沟组玄武岩(厚95米)。全新统砾石、砂、亚粘土沿沟谷分布,厚度在l0米之内。 8.3.1.3关于变质相

据区域资料,根据各种岩石的矿物成份,分为绿片岩相及角闪岩相。绿片岩相变质较浅,以三道沟组为主,两角闪岩相属于中级变质程度,主要为杨家店组和四道砬子河缓上段岩石所组成。

8.3.2岩浆岩

本区岩浆活动频繁、岩浆岩颇发育,从鞍山群岩层中残留的变余安山岩、凝灰岩、中基性火山变质的辉石角闪岩、斜长角闪岩类的分布,都说明前元古代岩浆活动的存在。区内元古代及其以后的岩浆岩分述如下: ①前寒武纪混合花岗岩及混含质钾长花岗岩

混合花岗岩(γm1-2)及伟晶状混合花岗岩(Pγm1-2),主要分布于会全栈—苇沙河、高兴屯—老牛沟一带,摆同位素地质年龄测定,距今为24亿年,而钾质混合花岗岩(γm2)较前者生成略晚,主要分布在二段至高兴屯间。混合花岗岩出露广泛,面积达100平方公里,沿断裂带分布。而伟晶状混合岩和钾质混合花岗岩则规模较小,呈5-30米宽的岩脉产出。

混合质钾长花岗岩(γ2);区内分布局限,仅在白山镇南西营林屯一带有出露,面积约l-2平方公里。据区测资料属于元古代早期。 ②华力西期黑云母花岗岩(γ43(2))

主要分布在上坎子一带,属黄泥河子花岗岩的一部分。由于受北西向挤压带的影响,片麻理发育。同位素年龄为2.01亿年(根据年龄测定划分为印支期较为适宜)。

③燕山期花岗岩(γ52)

钾质花岗岩:该期花岗岩分布在本区的东北部,出露宽度50-150米,长2000余米。岩性主要为钾质花岗岩,延长方向为北西向,与北西向挤压构造带相吻合。

④时代未定的基性—超基性岩

区内基性岩分布广泛,岩体呈岩墙或岩脉产出。其分布特征是以线型带状为主,部分地段则成群出现。岩体规模不等,长由几十米至六千余米,宽由数米至三百米。据统计有基性岩体144个。虽然岩体数量颇多,但岩体类型比较简单。以辉长岩(ν)为主,主要分布于会全栈—高兴屯,三合屯—大楞场,白山镇—蒿子湖东铡,于老金厂一带也有分布。辉绿岩(νμ)分布也较普遍,主要分布在三合屯—大楞场以东和夹皮沟—老金厂以西的中间地带。石英辉长岩

(νq)、角闪辉长岩(νφο)、橄榄辉长岩仅在老金厂以西有零星分布。而未做详细划分的基性岩(N),则沿三道沟林场至苇厦子一带分布。超基性岩分布局限于老金厂附近,有5个岩体,其岩性皆由含长辉橄岩组成。

关于基性—超基性岩的成岩时代,由于资料不足尚不能定论。但据接触关系与岩体蚀变特征分析,区内基性岩体生成时代存在着差异。在苇厦子北沟基性岩(未分)局部露头中,见有强烈混合岩化现象,岩石中暗色矿物具明显的绿泥石化,推测这种岩体成岩较早。而区内分布广泛的辉长岩与辉绿岩,则蚀变普遍轻微,局部见混合花岗岩的捕虏体,说明其成岩较晚。 ⑤脉岩类

区内脉岩类分布广泛,有花岗闪长岩(γδ)、闪长岩(δ)、闪长玢岩(δμ)、闪斜煌斑岩(δχ)、花岗斑岩(γπ)、正长斑岩(επ)、石英斑岩(λπ)等。 ⑥喜山期喷出岩

本期岩浆活动主要为基性喷出岩,以喷溢沿张广才岭及松花江沿岸形成玄武岩台。分两期喷发:第一期喷发于中新世至上新世,构成船底山玄武岩,沿辉发河深断裂分布。第二期喷发于更新世早期,形成青杨木沟玄武岩,沿松花江呈北西向分布。

8.3.3区域构造

区内构造,按省地质矿产局区测大队,在69—71年填制l/20万桦树林子幅地质图中确定:属吉南弧形构造带的中弧与内弧部位。按黄汲清教授对中国大地构造划分方案,本区属龙岗断块的北部。辉发和—古洞河深断裂带从本区北部通过,给区内构造的生成与发展以直接影响。

本区构造作用强烈,自太古代至新生代有多幕构造岩浆活动,变质作用强烈,混合岩化现象普遍,致使岩层产生褶皱、倒转,柔皱发育。并伴有大量断裂相继活动。总之,区内构造具有长期、多次活动之特点。

(1)褶皱构造

会全栈背斜:分布于本区的中—南部,南起平岗屯北至高兴屯,东起东北

岔以西,西至松花江西畔,南北长24公里,东西宽约21公里。背斜轴线呈北北西向展布,在会全栈、三合屯一带,背斜的东翼向西倒转,倾角50°—70°。在老金厂、大东沟、批洲、大楞场一带尚有次一级的小背斜、向斜、柔皱迭加于会全栈背斜之上,故此背斜为一短轴的复式的背斜,部分地段发生倒转。背斜的核部由鞍山群四道砬子河组下段岩层所组成,其两翼则由四道砬子河组上段及杨家店组组成,背斜枢纽向北端倾没,沿背斜核部混合岩化强烈并有大量混合花岗岩分布。掘区域混合花岗岩的地质年龄推测,此背斜形成于吕梁运动以前。在此背斜的东北部夹皮沟—板庙子一带,鞍山群杨家店组及三道沟组岩层,及零星分布的老岭群、呼兰群和中新生代岩层。倾向北东转为北北东向,局部有小的向斜,从整体上看属于单斜构造。

(2)断裂构造

本区断裂构造十分发育,由分布在老金厂—大砬子一带北西向转为北北西向的压性断裂和分布在大楞场、会全栈、白山镇一带的北北西向断裂构成吉南弧形断裂之东翼,与上述垂直方向上,尚有一些北东及东西向的张裂谷,控制着区内水系的分布。

从吉南弧形构造在本区表现的构造型式特征上看,呈现一个在红石砬子一带收敛,向南东方向撒开的似帚状构造,构造对矿产分布有明显控制作用,在本区北东侧的中弧部位上是金、铁富集地带,而中部及南西侧之内弧区则是铜、镍、银、铅等矿点分布区。

8.4、以往地质工作概述

①1981~1982年吉林省地质矿产局第二地质调查所在会全栈地区进行物化探工作,提交了《吉林省桦甸县会全栈地区物化探工作报告》,该工作区与本次评估范围部分重叠。

②1982~1984年吉林省地质矿产局第二地质调查所在该地区进行了铜镍矿普查找矿工作,提交了《吉林省桦甸县会全栈基性岩带铜镍矿普查评价报告》,

该工作区与本次评估范围部分重叠。

8.6勘查区矿业活动现状

本项目为吉林省国土资源厅拟出让项目,拟出让探矿权范围内目前未设臵其他矿业权,评估范围内目前无矿业活动,不存在矿业权权属争议。

9、评估实施过程

本项目评估日期为2013年7月11日至2013年8月2日。按照有关规定,本公司组织评估小组对吉林省桦甸市大楞场区金矿普查探矿权实施了如下评估程序:

(1)2013年7月11日,吉林省矿业权交易管理中心以公开抓号的方式选定委托本公司为吉林省桦甸市大楞场区金矿普查探矿权的评估机构。在此基础上,我公司与委托方明确了此次评估的目的、对象、范围,并组成评估工作小组,拟定评估工作计划和评估方案。

(2)2013年7月11日至7月12日,本项目评估人员曾慧(评估助理)根据吉林省矿业权交易管理中心提供的资料在吉林省地质资料馆对待评估探矿权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对一些评估资料进行了补充收集,对矿区范围内有无矿业权纠纷进行了解。

(3)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7月26日,依据评估人员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归纳、整理,查阅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待评估探矿权的特点,确定评估方法、选取合理的评估参数,对委托评估的探矿权价值进行评定估算,完成评估报告初稿,复核评估结果,并对评估结果进行修改和完善。

(4)2013年7月29日,评估报告书经过公司内部审核,在遵守评估规范、指南和职业道德的原则下,对报告作必要修改,最终于2013年8月2日提交正式评估报告给委托人。

10、评估方法

10.1对勘查区地质工作情况评述

达3%以上,但由于分析不及时,大部分检查在背景场,因而起不到检查异常的作用。土壤测量工作基本达到地质目的,对后续勘查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中勘查工程质量系数的建议范围,本次评估将磁法测量工作质量系数归为2档(建议范围1.00~1.99),取值取1.20。

间接成本:钻探、槽探、地质测量、磁测等工作均进行了相关的编录、采样、分析测试等工作,地质编录、采样加工等基本符合规范要求。报告章节安排比较合理,层次清楚,资料齐全,图文吻合。该项工作获得了一定的地质、矿产信息,对后续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中勘查工程质量系数的建议范围,本次评估间接费用质量系数归为2档(建议范围1.00~1.99),取值取1.30。

根据上述对各项勘查工作质量系数的赋值,可计算得勘查工作加权平均质量系数为1.29。详见附表六。

(3)效用系数(F)

F=f1×f2=1.00×1.29=1.29 11.6、 探矿权评估价值计算

P=Cr×F=勘查工作重臵成本×效用系数 =102.83万元×1.29=132.65万元

12、评估假设

本报告所称探矿权评估价值是基于所列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及下列基本假设而提出的公允价值意见:

(1)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采选技术和经济条件等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2)在矿山开发收益期内有关价格、成本费用、税率及利率因素在正常范围内变动;

(3)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13、评估结果

本公司评估人员在充分调查、正确分析评估对象实际情况及查阅原始资料的基础上,依据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评判法的评估程序和方法,经过评定估算,确定吉林省桦甸市大楞场区金矿普查探矿权的评估价值为132.65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贰万陆仟伍佰元整。

14、特别事项说明 14.1、评估结果的有效期

本项目评估确定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6月30日。按现行法规规定,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如果使用本评估结果的时间超过本评估结果的有效期,本公司对使用本评估结果的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14.2、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

评估报告基准日后发生的影响委托评估探矿权价值的调整事项,包括国家和地方的法规和经济政策的出台、利率的变动、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巨大波动等。在评估报告出具日期之后和本评估结果有效期内,如发生影响评估探矿权价值的调整事项,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果。若评估基准日后有效期以内资源量等数量发生变化,在实际作价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探矿权价值进行相应调整;当价格标准发生重大变化而对探矿权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探矿权价值。

14.3、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1)本次评估结果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作出的,本公司及参加本次评估的工作人员与委托方及相关方之间无任何利害关系。

(2)评估工作中委托方对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本评估报告及附件评估计算过程的说明,报告附表及附件与本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评估报告经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评估项目负责人和评估报告复核人签名,并加盖本公司公章后生效。

15、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对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进行处臵这一评估目的和送交评估主管机关备案审查使用,未经委托方许可,我公司不会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本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评估委托方所有。其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且现有用途不变并持续经营条件下,根据公开的市场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若当前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若用于其他评估目的时,该评估结果无效。

16、评估责任人员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17、评估工作人员及报告日

王荣林(注册矿业权评估师,采矿工程高级工程师):

赵永正(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曾 慧(评估助理):

武汉天地源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hv2.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