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更新时间:2023-04-05 05:07: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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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一、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是指参保人在异地发生医疗费用,全额垫付治疗,回参保地报销的过程。

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按医疗类别要求对照下列相关材料:

转外就医提供:第1、2、3、7条;

异地安置提供:第1、2、3、7条;

异地门特病提供:第4、5、6、7条。

1.住院病志;

2.住院费用收据;

3.住院费用明细单;

4.门诊病志;

5.门诊收据;

6.门诊费用明细单;

7.患者本人新社保卡复印件以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温馨提示:

1.第1、2、3、5、6需加盖医院相应公章。

2.新社保卡需开通金融功能;若患者本人新社保卡未开通金融功能,须提供患者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以及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户口本复印件也可)。

三、到哪里办理?办理时限是多久?

部 门

地 址

受理时间

咨询电话

市社保中心医保结算 中心审核结算二科

抚顺市新抚区迎宾路北段九号

08:30-11:30 13:00-17:00

024-********

办理时限:30天 四、是否收费? 不收费。 五、办理流程图

111 123489

147

127

111 1234 189

156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医保结算中心结

算二科窗口

审核结算工作人员进行费用录入结算

提交财务拨款到帐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hh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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