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万吨饲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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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 目 名 称:年产6万吨饲料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济宁和美饲料有限公司

2019年4月 国家生态环境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本表一式四份,一律打印填写。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立项审批部门 建设性质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投资 (万元) 评价经费 (万元) 150 技改 100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15 18853418788 刘以林 年产6万吨饲料加工项目 济宁和美饲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山县韩岗镇齐岗村333省道南 传真 / 邮政编码 272600 丁兆峰 梁山县韩岗镇齐岗村333省道南 / 批准文号 行业类别及代码 / 其他饲料加工C1329 / 10% 2019.5 绿化面积 (平方米)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项目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背景及评价任务由来 济宁和美饲料有限公司位于梁山县韩岗镇齐岗村333省道南(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该公司现有年产6万吨饲料加工项目,项目于2017年4月委托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编写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因企业发展,企业决定对现有项目进行技术改造,新增部分辅料和环保设施。建成后生产工艺不变,产能不变。技改项目不新增职工,总投资15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44号,2018年修订)有关规定,本项目年产6万吨饲料,无发酵工艺,属于“二、农副食品加工业”中的“2、粮食及饲料加工”中的“年产1万吨及以上的”项目,应进行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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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方委托我公司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接受委托后(委托书见附件1),我单位即派有关人员对该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和资料收集,在听取本项目主管环保部门的意见后,按有关环评技术规范及相关规定,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行业类别、生产工艺、产品及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生产设备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中的类别。因此,项目为国家允许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 三、相关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 (1)与环发[2012]77号文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年产6万吨饲料加工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的规定,对本项目环境风险源进行了识别、环境风险预测等做出评价,本项目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级,风险程度较小。 (2)本项目与《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中的规定,本次生态保护红线只针对山东省陆域范围进行划定,主要包括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根据主导生态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属生物多样性维护、水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4种生态功能类型。 本项目位于梁山县韩岗镇齐岗村333省道南,不在梁山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红线要求,详见附图5。 (3)与环保部环环评[2016]150号文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环保部环环评[2016]150号文相关要求符合情况见下表。 表1-1 项目与环保部环环评[2016]150号符合情况 分类 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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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二)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 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三)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四)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本项目从布局选址,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固体废物利用及资符合 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源能耗方面均符合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国家产业等政策的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五)加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规划环评要探索清单式管理,在结论和审查意见中明确“三线建立“三挂钩”机制 一单”相关管控要求,并推动将管控要求纳入规划。规划环评要作为规划所包含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对于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规划所包含项目的环评内容,应当根据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予以简化 本项目位于梁山县韩岗镇齐岗村333省道南,当地未进行规划环评 符合 要求 本项目结合自身项目特点,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符合 本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保护部和省环在济宁市梁山县生态保护红线内(附图5) 符合 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保厅的有关要求,不本项目所需资源主要为电能,用量较小,依托当地电网,有稳定来源,不会突破当地资源的“天花板”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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