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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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充实我市教师队伍,优化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教师,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80人,其中,中小学教师160人,幼儿教师20人(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报考中小学教师,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下列基本条件者可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事业心强;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在肥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到登记的肥城市生源毕业生或配偶、父母、岳父母一方在肥城市工作,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已在企业就业的人员经单位同意报考的;

5、肥城市外生源研究生学历,配偶或父母或岳父母一方在肥城投资兴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已在企业就业的人员经单位同意报考的;

6、往届本、专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7日以后出生);往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7日以后出生)。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包含辞职、辞退人员); 5、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作弊行为,处于停考期内的; 6、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招聘采取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说课、审查档案与考核、体检、公示、选岗、录用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1、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持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肥城市教师进修学校报名。 已在企业就业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父母或岳父母一方在肥城市工作的报考人员须出具父母或岳父母一方的单位证明及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配偶在肥城工作的报考人员,需出具配偶方的单位证明及结婚证原件、复印件。肥城市外生源研究生报考的,需出具工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原件复印件和证明配偶关系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有学科需求的专业,严格按所学专业申报;无学科需求的专业,按照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相近的原则申报。若学科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3倍,按相应比例核减该学科招聘计划。报名时填写《2012年肥城市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012年肥城市招聘教师准考说课证》,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考生凭肥城市民政局颁发的低保证、城市特困职工家庭考生凭市总工会颁发的《肥城市特困职工证》、山东省高校认定的特困生凭山东省人事厅或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就业服务卡》,可减免笔试、说课考务、考核费。

2、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凭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说课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凭准考说课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报考学科的笔试。监考人员异地聘请,考场全程录像监控。考试舞弊者,取消报考资格,并不得报考今后教师招聘。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现行高中教材,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法,其中,高中教材内容占70%(音、体、美、计算机含相关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法内容占30%;幼儿教师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应用能力(含教法),其中,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内容占60%,应用能力(含教法)占40%。考务费每科40元。

加分政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含泰安市)、“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2011年度服役期满退伍,符合我市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市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三支一扶”大学生凭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招募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志愿服务西部大学生凭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志愿服务证》和团省委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凭当地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毕业生,只加记一次,不重复加分。

3、说课。根据报考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说课人员。对进入说课范围的人员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说课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复审合格后,说课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说课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说课。说课次序和内容抽签确定。说课全程录像,评委异地聘请。说课成绩分上午、下午两段时间及时公布。 说课成绩满分100分。中小学教师说课内容为相应学科的初中现行教材;幼儿教师说课内容为幼儿园大班现行教材。说课考务、考核费100元。

依据笔试成绩占60%、说课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笔试成绩、说课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如果同一招聘学科应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第一特困生、第二获得荣誉的数量和级别顺序确定。

4、审查档案与考核。对确定的体检人员调档审查和考核,若发现提供材料与档案不符或有违法记录的,取消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5、体检。审档和考核合格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6、公示。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报名地点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7、选岗。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报考学科和需求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总分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8、录用。选岗后,由市教育局推荐到选择单位聘用。被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经聘用,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市编办办理编制手续,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工资待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2年8月7日至8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肥城市教师进修学校。

笔试时间:2012年8月14日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在新城设置,具体地点在准考说课证上注明。 说课时间:2012年8月19日。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3212507、3210210。 五、组织领导

成立肥城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进行,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教育局设教师招聘办公室。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简章》由发布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肥城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肥城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二年八月一日

附件:

肥城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学科 语文 数学 镇街中小学幼儿园 18 13 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17 7 合计 35 20 英语 政治 (品德) 历史 地理 物理 (科学) 化学 生物 音乐 体育 美术 信息 幼儿教师 合计

16 0 3 2 1 4 0 7 5 13 3 13 98 8 4 1 1 2 1 5 5 10 7 7 7 82 24 4 4 3 3 5 5 12 15 20 10 20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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