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弃土场专项环水保措施

更新时间:2023-03-15 13:39: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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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弃土场专项环保、水保措施

一、工程概况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LBAMSG-3项目总承包管理部第八项目部(以下简称“本分部”),京新高速公路临河至白疙瘩(蒙甘界)公路(阿拉善盟境)是北京至乌鲁木齐国家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首都连接内蒙古西北部、甘肃北部和新疆最为便捷的公路通道。路线起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经青山、额济纳旗,止于蒙甘界白疙瘩,路线全长约930km,本合同段长267.454 公里,本分部桩号范围为K784+000-K824+000,全长40KM。

路线呈东南西北走向,沿线戈壁平原平坦、开阔,地面轻微起伏,戈壁微丘区地面高差在 30m 以内,沿线残丘呈馒头状。在木伦河两岸分布有胡杨林和农作物,其余路段植被稀疏,植物类型主要为梭梭、白刺、琵琶草和红柳等灌木。地面表层大多为第四系上更系统洪积砂砾层覆盖,是区内砾质地带。 一、管理目标

1. 取、弃土场地选址审批率达到100%;

2. 取、弃土场地使用及恢复方案设计、实施率达到100%; 3. 取、弃土场便道使用扬尘及噪声污染达标率达到90%以上; 4. 取、弃土场及便道边坡水土流失控制比在1.5以下。 二、管理措施

1. 项目全线需要变更的取、弃土场地选址必须经过同当地政府及土地所在地牧民协商同意后,报国土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未经审批不得擅自选定取、弃土场,进行弃渣作业。

2.加强取、弃土场便道管理,减少扬尘及噪声污染;并进行边坡防护,减少水土流失影响。

4. 加强对取、弃土场的排水设计,确保取、弃土场安全使用。 5. 严格按照弃渣作业程序进行弃渣,分级整平、压实,保证渣体稳定。 三、取、弃土场设置原则及考虑因素 1、取、弃土场设置原则

取弃土场设置的总体原则为“取弃土场应考虑尽量减少对坡面植物、河水流向的

影响,有条件的地方,应及时绿化和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恢复植被或覆土造地,防止水土流失。取弃土场尽可能布设在公路视线以外”。 2、取、弃土场设置考虑因素

(1) 取、弃土场设置既要便于采取工程防护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又要满足工程路基和桥涵等弃渣的需求,同时也减少对原地面的扰动,便于采取水土保持措施;

(2)取、弃土场时设置除要考虑工程需要和地形地质条件外,还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的要求,取、弃土场要多选在距离施工区域较近的山间汇水面积相对比较小的小沟谷,不能对行洪汇水没有影响;

(3) 取、弃土场设置要尽可能的合理利用荒地,并尽量少占耕地、林地,取、弃土场尽量设置在拟建项目附近,尽量缩短施工便道,减小对生态环境、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

四、取、弃土场环境影响分析

1、取、弃土场占用耕地,将对土地所有者生活产生一定影响; 2、取、弃土场沟口附近,或者沟口下方有居民房屋,存在安全因患; 3、若取、弃土场靠近居民点,施工机械噪声和扬尘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4、取、弃土场施工便道附近如有居民点,施工车辆噪声和扬尘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5、临近河流的取、弃土场,或者利用河道高滩地,如果防护不善易导致弃渣进入河道,产生水土流失;

6、取、弃土场场地内干沟,在暴雨后水量增大,可能会冲刷弃渣进入河道,产生水土流失;

7、取、弃土场新修便道施工,将影响和破坏山脚植被; 五、环境控制措施

1、 取、弃土场的临时性防护

由于工程中的弃渣土体结构被严重破坏,且排放时大都是进行松散堆置,因此抗冲性极差,如不对其采取一些临时性防护措施,一旦降雨或上游径流下泄,将会导致强烈的土壤侵蚀,甚至可能导致泥石流等严重的水土流失危害发生。因此,在弃土、取、弃土场使用前必须采取一系列的临时性措施对其进行防护。

弃渣之前,应首先在取、弃土场上游沿等高线设置截水沟(存在一定的纵坡),两侧设排水沟,截水沟将上游来水引入取、弃土场两侧的排水沟,并由排水沟将其排入下游河道,从而避免上游来水对弃土和弃渣的直接冲蚀。必要时在排水沟汇入下游河道之前应设置沉砂池,以阻留径流中携带的泥砂。

2、靠近河道的取、弃土场,弃渣前应先在靠近河道一侧修建挡墙,然后再弃渣,弃渣由下至上,粒径由大到小,分层压实;

3、取、弃土场内小有干沟的取、弃土场,弃渣前应在先设管涵或盲沟连通,防止暴雨后洪水冲刷弃渣;

4、对于周边有居民点的取、弃土场应严禁夜间施工,定时对取、弃土场洒水降尘;

5、对于旁边有居民点的取、弃土场便道应禁止夜间运输渣土,定时对便道洒水降尘;

6、满足工程需要的基础上严格控制便道规模;

7、弃渣前后严格实施环评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临时防护、工程防护和绿化恢复措施:

(1)取土前,先将场内质地较细的表层砂土(含地表结皮)剥离后集中堆放。在取土过程中,适宜采取分块分层开挖,开挖坡面坡比为1:4。取土、采石完毕后,在K784+000-K824+000范围内,回填混合灌草籽的表层土进行植被恢复绿化,最后进行碎石压覆;对其余地段表土回填后采用碎石压覆的措施自然恢复。

(2)植物措施

取土、采石完毕后,在K784+000-K824+000范围内,选用当地适生的灌草籽混合表土、少量水覆填表面,灌木种选用梭梭、骆驼刺,草种选用马蔺,灌草混播比为1:3,播种量为30kg/hm2。

(3)临时措施

剥离的表层土集中堆放于场地内不影响施工的一角,堆高控制在2.5m以下,边坡坡比为1:2,堆土周边设袋装土临时拦挡,堆土表面进行苫盖。 六、监督检查

根据工程施工工作计划,项目部将组织人员会同环境监理对项目全线各取、弃土

场的选址、使用及恢复情况、取、弃土场便道的使用及恢复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确保施工完成时取、弃土场回复工作能够同步完成,并及时上报地方国土局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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