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之规划设计方案批复

更新时间:2023-09-11 19:47:02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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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方案批复

【篇一:规划审批及需报批材料】

规划审批受理的范围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新建项目需要征用、使用土地的;

2、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的; 3、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 4、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的; 5、调整、交换土地使用权的。 二、规划设计条件

1、新区开发、旧城改造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2、单位内部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及调整;

3、重要公共建筑、高层建筑、较大体量建筑、群体建筑、纪念性建筑和标志性建筑、大型户外广告等的方案;

4、用地、间距及周边情况较为复杂的单体建筑的总平面规划及单体设计;

5、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各类杆管线、广告、户外装饰等; 6、规划部门认为其他需要提出规划设计条件的建设项目。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新建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

2、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的; 3、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 4、因建设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

5、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的; 6、调整、交换用地的。 四、方案报审

1、建筑设计方案

(1)规划设计条件要求报审的项目;

(2)高层建筑、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重要公共建筑、高层建筑、群体建筑、纪念性建筑和标志性建筑、大型户外广告等项目;

(3)沿街、滨水、公园、风景区及历史文物建筑周边的项目; (4)规划部门认为其他需要报审的项目。 2、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

(1)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进行方案报审的项目; (2)城市重要地段;

(3)用地周边条件较为复杂的项目;

(4)建设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或建设用地规模达到1公顷以上及建筑单体数量3个以上的;

(5)规划部门认为其他需要报审的项目。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

2、城市道路、桥涵、广场、公路、铁路、河渠、港口、机场、停车场及附属设施等;

3、各类杆、管线工程;

4、防震、防洪、消防、人防等防灾工程;公园、雕塑、风景区、公共绿地等绿化美化工程;河湖水系整治工程;给排水工程;大型户外广告、灯饰和建筑外装饰等工程。 六、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规划部门批准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项目 七、建设工程竣工资料报送

规划部门批准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项目 申请规划审批的办理流程、条件及所需材料 第一节 申请规划审批的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到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

口”)申请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按要求提交办理项目必须的材料,并领取报件回执;

二、窗口将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登记并送至合肥市规划局报建室(以下简称“报建室”);

四、业务处室约请建设单位对项目现场做必要的勘察,对项目进行初审,将项目提交规划局业务会或其他会议研究讨论(视具体情况而定);

五、分管局长审核项目; 六、局长审批并签发项目;

七、制作并向申请人送达相应的法律文书和审批材料。

说明:本手册中所称的申请人指申请规划审批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

第二节 申请规划审批的条件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申请人申报的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二、规划设计条件

申请人具有土地使用权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已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可选);

2、已取得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方案审批文件。 四、方案报审

1、已取得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

2、已取得项目所在地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土地使用权证。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已获得建设地段的土地使用权(市政道路、桥梁、杆管线工程等除外);

2、申请项目已办理设计条件或规划建设方案已审批通过。 六、规划核实

1、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2、已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完毕。 七、资料报送

1、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

【篇二:申请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审批】

申请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审批 一、类别:技术审查

二、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批→发件 三、申报材料: (一)新报建筑单体

1、申请报告(附联系人、电话及《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办理入钦承接任务备案表》);

2、土地权属证明(含附图,附图应有明确的用地范围坐标,复印件)、规划设计条件(含附图,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

3、经审定的总平图1份(含cad2006电子文件);

4、建筑方案设计图纸(蓝图2套,审批后附蓝图8套盖章); 5、建筑立面效果图(提供两个及以上的方案,沿街建筑和高层建筑增加夜景亮化效果图,a3规格)或审查同意的建筑设计方案文本1套;

6、属招投标建筑设计方案的,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专家评审意见、设计单位对照评审意见的逐条修改说明; 7、可再生能源应用承诺书(复印件);

8.发改委立项批复、立项批复(廉租房 房改办批文);

9.以上纸质材料均以电子文件(光盘)提交,格式为.cad 、.jpg和.doc,所有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并盖章注明与原件相符。 (二)修改建筑单体方案(调整工程规划)

1. 申请报告(说明调整理由、具体位置及相关内容); 2.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二次受理的不需)复印件;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附图(原件)1套(二次受理的不需);

4. 经审定的总平图1份(含cad电子文件);

5.修改后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答复要求(二次受理)的建筑图(蓝图2套,审批后附蓝图8套盖章);

6.以上纸质材料均以电子文件(光盘)提交,格式为.jpg和.doc,复印件必需查验原件。

四、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五、办理地址:三沿路11号(市住建委办公大楼二楼,市建设规划信息中心b101, 技术审查窗口)

联系电话:0777-2862021、2862160

【篇三: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流程】

东湖开发区建设工程规划(建筑)设计 方案审批申请表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f1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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