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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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炭运销集团 泰安煤业有限公司

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生产技术科

一、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为了切实加强我公司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保证我公司生产工作的安全、有序、高效、稳定地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技术政策以及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总经理对生产技术管理负全面责任,生产副经理对生产技术管理的具体业务负责,公司总工程师对生产技术管理负技术责任。

3、生产技术科是全公司生产技术业务的主管部门,生产技术科具体负责全矿井采掘设计、采掘质量管理等业务工作。

4、公司必须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每月召开一次技术例会,对重大生产技术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经总经理审定或上级机关批准后,由副总经理组织实施。

5、区队长对本队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技术员(工程师)对分管的生产技术管理负技术责任。

6、各级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要努力学习,积极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矿井生产技术水平,增强应变能力。

第二章 设计管理

(一)设计工作的原则:

1、设计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基本建设程序,提高经济效益和促进技术进步。

2、要结合矿区实际情况,正确处理工业和农业,企业内部与外部,近期与远期、技术改造与创新,生产与生活,安全质量与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关系。

3、要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工程的不同性质,不同要求,合理确定设计标准,对生产工艺、主要设备选型和主体工程布臵要做到可靠、先进。有关生产的

工程建设,应坚持适用、经济、美观、舒适。

4、要保护环境,在进行各类工程设计时,应积极改进工艺、采用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粉尘、毒物、废水、废渣、废气、噪音、放射性物质及其它有害因素对环境的污染,并进行综合治理利用,使设计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二)设计工作要求:

1、首采区的设计任务由设计单位承担,接续采区的设计任务由公司生产技术科负责。包括:矿井的中、长期规划,工作面布臵,采掘工作面主要设计和其它相关的中小型设计等。

2、应认真执行《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煤炭工业设计规范》及公司或上级部门有关的各类技术文件,要认真收集各种原始资料,使设计达到技术上可行,安全上可靠,经济上合理。

3、图纸要合理安排图位,按照《煤炭工业设计手册》、《煤矿地质测量图例》的要求进行制图。注尺寸、标序号、制图例要求数字清晰、准确、文字工整清楚,计量单位符合国家规定。

4、设计应根据矿井开拓部署、机电设备尺寸和地质说明书等资料编制,设计必须符合《煤矿工业设计规范》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要求。设计人员必须掌握计算机绘图技能,以便提高工作效率。利用计算机绘图完毕后,必须先打出一张图纸进行自查,经检查、修改完毕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逐级审批。设计人员所设计的图纸,编制的说明书要符合审批程序,经审核,并有科室负责人、副总工、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负责审核与机电专业有关的图纸)、总经理等签字后方可生效。

5、设计人员负责进行该项设计图的施工指导和检查验收工作。参与技术交流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和实际问题;出现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时,要及时进行设计变更;工程完工后,由副主任和设计人员与其他部门有关人员共同进行竣工验收。

6、设计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使命感,严守档案管理中的保密规定。

第三章 采掘管理

1、矿井中、长期规划,年、季、月生产作业计划的初编由生产技术科牵头,各业务部门配合集体编制,经矿务会研究确定后,从生产技术科报出。

2、采掘工程开工前,必须有生产技术科批准的开工报告;采掘工程开工前,必须有经总工程师批准的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开工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的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组织作业;经会审批准的作业规程、措施由施工单位工程师或技术员负责进行装订和贯彻签字并按规定发放有关部门和单位。

3、地测科在接到生产技术科下达的开工报告后,必须于2日内标出巷道开口位臵及方位。

4、需要复工的井巷工程必须办理复工报告,经安监处领导同意,生产技术科复查后,具备开工条件,持有复工通知单后,方可复工。

5、采掘工程完工后,由生产技术科组织机电、安监、生产指挥中心共同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后,填写工程验收存在问题整改单,提出的问题由施工单位限期解决。确认工程合格可以使用时,方可出具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签证单。

6、工程竣工验收后,由施工单位通过生产技术科,向公司相关部门移交。凡达不到验收条件者,生产技术科有权拒绝验收。

7、各类井巷工程都要按成巷进尺进行验收,而且技术资料齐全,不成巷不计进尺。

8、加强掘进贯通管理,贯通巷道要把好五关:防止透水、防止有害气体超限、防止通风系统紊乱、防止贯通伤人、防止冒顶。

9、采区和工作面接续要统筹安排,切实为回采接续面的安装倒面留有余地,保证做到搬家倒面过程中少停产和不停产。

10、采区和工作面移交必须有完善的通风、运输、洒水、机电、信号、照明、排水系统,设备必须经过试运转。在没有影响安全生产、巷道畅通、支架完整的情况下方可移交生产。

11、接续采区和工作面安装完毕,由生产技术科或机电设备科组织生产指挥中心、安监处、接收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矿主管领导和公司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生产。

12、各采掘队要加强巷道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主管工程质量工作,队内配备专职质量验收员,班班进行验收,不合格要坚决进行返工,对生产中出现的质量事故,各队要认真追查分析,找出事故责任人,查明原因,提出措施,并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13、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周期来压,过断层破碎带、老空,工作面收尾等,

必须事先制定周密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在开采过程中凡遇上述问题,必须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组织安监部门、技术部门的人员和施工单位队长或技术负责人到现场指挥,直至处理完毕为止。

14、采区和回采工作面搬家准备工作由生产经理、总工、安监处、生产技术科、机电设备科组织有关区队参加会议,确定工程数量、质量、施工期限、施工单位按会议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审定后实施。

15、公司每月进行三次旬检,各施工单位队长、技术主管、业务部门分管人员派人陪检,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落实,对问题较严重的要进行处罚。

二、采掘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质量管理,提高矿井采掘工程质量,确保矿井安全高效的生产,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全公司采掘工程质量管理由总工程师负责,各级行政正职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各级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各级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施工人员对工序和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

第三条 生产技术科是负责全矿井采掘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对矿内各采掘工程进行设计和工程质量检查,并指定专人负责某一区域采煤或掘进工程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除每月三次的全公司性组织检查验收外,生产技术科还必须做好工程质量的日常检查、工程质量认证和工程质量事故追查等业务,重大问题必须汇报或请示矿主管领导。

第四条 在全公司建立一个完善的采掘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同时,各采掘单位和外委施工队必须以队长、技术员为核心,建立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和验收制度,把质量与班组和个人利益密切挂钩,变抓质量和保质量为自觉行动。

第五条 本管理制度主要根据煤炭部1994年发布的《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能源部《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奖罚条例》及《矿山井巷工程质量施工及验收规范》,结合我公司具体实际情况而制定。本制度适用于泰安煤业采掘队和从事泰安煤业井下除采掘工程以外的项目部施工的队伍。

第一章 综采工作面管理制度

第一条 综采队回采工作面都必须配备一名专职质量验收员,专门负责每班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工作,技术员负责对验收员进行技术质量要求的交底,并对工程质量负责,不配备专职验收员的单位视为质保体系不健全。

第二条 生产技术科采煤工程师(技术员)负责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的日常检查工作,及时配合综采队解决采煤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 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综采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主要内容如下: 一、 综采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 (一)综采工作面及两巷顶板管理

1、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无浮矸,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300mm,否则每架罚支架工20元。

2、空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否则每架罚支架工10元。

3、支架前梁必须接顶严密。因顶、底板未割平,造成支架前梁接顶不严密,罚煤机司机5元/架;漏矸罚煤机司机50元/架。

4、严禁割顶、底板。割顶、底板厚度超过50mm,长度超过2架,罚煤机司机50元/架。

5、两端头三角区过度平缓,与巷道顶板割平。发现100—150mm台阶,罚煤机司机20元/个;150mm以上台阶罚煤机司机30元/个。

(二)支护质量(包括两道超前支护)

1、支架要排成一条直线,并编号管理,其偏差不得超过±50mm,中心距偏差不超过±100mm,否则每架罚支架工10元。

2、支架要垂直顶、底板,歪斜在±5°内,否则罚带班班长100元。 3、相邻支架间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度的2/3),不挤架、不咬架,架间空隙不超过200mm,一架不合格罚支架工50元。

4、工作面支架必须拉线移架,支架排列成一条直线,偏差不超过±50mm。有一处不合格,罚5元/架;未拉线移架,罚50元/次。

5、乳化液浓度达到3—5%。低于(≤)2%,罚500元/次;低于(≤)1%,罚1000元/次。

6、支架不漏液、不串液、不卸载,否则罚支架检修工50元/架。

7、支架初撑力必须不小于30Mpa,严禁出现空载支架,否则每架罚支架工20元。

8、两道超前支护按《作业规程》规定支设。

(1)超前支护长度不小于20米,长度不够,每少一根单体支柱,罚50元/根。 (2)支柱间、排距误差不大于±100mm,否则每排罚超前维护工50元; (3)柱距不符合规定,偏差超过±50mm,罚10元/处。 (4)单体支柱三用阀卸液端指向采空区,不合格罚10元/根。 (5)打超前支护的液管必须吊挂,严禁落地。否则罚20元/次。 (6)单体支柱必须戴柱帽,不戴柱帽或柱帽严重损坏,罚5元/根。 (7)超前支柱初撑力≥50KN,否则每根罚超前维护工50元, (8)每根支柱都要用尼龙绳连接好,每根不连罚超前维护工10元。 (三)煤壁和溜子

1、采高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或生产办科交底,偏差不超过±200mm;不符合规定,罚10元/架;日常检查工作面采高平均值低于每旬地测验收的采高时,月末按两者的差值扣除相应数量的原煤产量。

2、顶、底煤留设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严禁割顶、割底,割顶、割底厚度超过100mm且长度在10m之内、10~20m、20~30m、30m以上,分别罚采煤机司机50元、100元、150元、200元。

3、溜子严重飘刀,每架罚煤机司机5元;支架严重栽头,使采煤机无法正常通过,罚采煤机司机100元。

4、煤壁平直,与顶、底板垂直,无伞檐、台阶。伞檐、台阶长度超过1m、最大突出部分超过200mm,罚5元/架。

5、工作面底板两端头三角区必须与巷道底板割平。发现溜子机头、机尾上翘或下扎,罚30元/次;需要放炮,罚500元/次;影响2h以上,罚1000元/次

6、溜子必须平、直。因底板没有割平,①造成溜子纵向局部凸起或凹下,罚10元/节;②横向溜子上飘或下扎,罚10元/节;③溜子纵向不直,局部超前或滞后,罚10元/节。

7、采煤机截割深度正常为0.865m(以设备技术参数为准)。正误差超过0.15m,罚50元/次;在正误差超过0.15m的基础上,每超0.1m,加罚50元。

(四)文明生产

1、移变列车的所有车辆保持清洁,无积尘、无破损、无油污。有积尘、油

污或破损,罚5元/次*处。

2、移变列车至工作面溜子机头、机尾的冷却水管、液管管线吊挂整齐并无跑冒滴漏。管线吊挂不整齐或有跑冒滴漏,发现一次,罚20元/次*处。

3、从移变列车至工作面溜子机头、行人联巷杂物(指铁丝头、油桶、木块、饭盒、电缆皮、胶管等)统一收集,升井处理。发现一个或一件,罚50元/次.件,无杂物收集箱,罚50元/次。

4、材料及拆卸的皮带件分类码放整齐,并挂标志牌。没有分类码放整齐,罚50元/次。

5、皮带机尾至溜子机头冷却水集中排放,严禁冷却水随意落地。否则发现一次罚50元;对喷雾水箱、乳化液箱的进水进行控制。发现箱体溢水,罚200元/次。

6、工作面及两巷,积水不超过长5m、深0.15m。否则:罚20元/m*次。 7、从移变列车至工作面1#支架的淤泥、浮煤清理干净。淤泥、浮煤堆积厚度超过100mm,罚5元/m;若巷道底板局部低凹积水或有淤泥,则必须用装有浮煤的塑料编制袋铺垫出人行道,否则,罚5元/m。

8、工作面刮板机机头、机尾浮煤不清理,有一处罚清理工、或该区域的责任人50元。

9、、支架大脚处有浮煤或大块矸石不清理,罚班长50元。

10、工作面所有支架的立柱、踏板、四连杆、管线及编号牌上必须经常保持干净,支架上所放设备必须吊挂或码放整齐,支架底座前的浮煤(或煤块)必须清理干净。踏板必须固定牢固,如果支架有积尘、架前有浮煤(大块)、设备放臵杂乱或脚踏板没有固定,罚5元/架*次。

11、工作面溜子电缆槽内必须随时清理干净。如果有煤泥堆积或煤块未及时清理,罚5元/节*次。

12、单轨吊缆管线必须绑扎整齐,绑扎间距为0.6——1m,绑扎线头整齐。否则,罚5元/处*次。

13、工作面溜子机头段及转载机桥身段必须经常保持干净,存放物件必须码放整齐。否则罚5元/处*次。

14、不允许用水管或冷却水管直接往顺槽底皮带上面浇水。否则,发现一次,罚20元/次。

第二章 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

各掘进队的生产班必须配备专职质量验收员一名,技术员负责对验收员进行技术质量要求的交底,并对工程质量负责,不配备专职验收员的单位视为质保体系不健全。验收员必须是由经过质量标准培训的人员担任,工作中必须秉公办事,实事求是,对不负责,谎报数据、涂改原始记录者根据情节轻重每次处以50—100元的罚款,并追究队长和技术员责任。不合格部分由施工单位限期返工。掘进工作面质量检查奖惩标准如下:

1、掘进工程质量 (一)巷道宽度

以设计巷道宽度为基准,对掘进巷道的宽度进行检查。掘进巷道全宽允许误差范围一般为0——+200mm;巷道以中心线为准检查巷宽时,左右两边巷宽允许误差范围分别为0——+100mm。

如巷宽出现超出上述范围的情况,以局部巷道超宽的长度为准,每米处罚50元,;巷宽不够的,以欠宽巷道的长度为准,每米处罚50元并要求及时进行刷大处理,否则加倍处罚。实际掘进巷宽过大(超出最大允许巷宽300mm以上)必须及时进行加密锚杆等加强支护。

如因地质构造影响需改变巷宽,必须按生产技术科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求及时编制、审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执行。

(二)巷道高度

以设计巷道高度为标准,对掘进巷道的高度进行检查。掘进巷道的巷高允许误差范围为-50——+200mm。

如巷高出现超出上述范围的情况,以局部巷道超高的长度为准,每米处罚50元。巷高不够的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否则加倍处罚。

回撤通道巷高不够的(通道两端各6m范围内巷道与顺槽平缓连接即可,不在此限)按上述标准的二倍进行处罚。

遇煤层变薄或冲刷带等地质构造时,掘进队必须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时编制和审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措施中明确该段巷道掘进高度。

(三)巷口抹角

掘进巷道的开口、倒车硐室口、联巷口等地点的抹角规格尺寸不大于3m*3m。

顺槽开口和联巷口跨度皆不大于9m,切眼开口跨度不大于13m。回撤通道联巷的通道侧巷口严禁抹角,而辅巷侧联巷口抹角尺寸不大于3*3m。

井下检查发现一处抹角不符合规定,一般每个抹角酌情处罚200-400元。如发现在通道侧联巷口抹角则处罚500元/个。

(四)巷口顶台阶

巷道交岔口留设顶台阶不得大于50mm,且必须及时进行支护顶板。交岔口顶台阶高度为10——100mm、长度小于2m,每个顶台阶处罚100元; 交岔口顶台阶高度大于100mm、长度大于2m, 每个顶台阶处罚200元。如在回撤通道侧的各联巷口或贯通小联巷口出现大于50mm的顶台阶,将按上述标准的二倍从重处罚。

(五)顶、底、帮台阶

严禁留设顶台阶,如出现顶台阶按上述巷口顶台阶处罚标准进行加倍处罚,掘进巷道底台阶高差不超过50mm。如底台阶高差为50-100mm,每米出现底台阶的巷道处罚10元;如底台阶高差大于100mm,每米出现底台阶的巷道处罚20元。

掘进巷道帮台阶宽度不超过50mm。如帮台阶宽度为50——100mm的,每个帮台阶罚款20元;帮台阶宽度大于100mm的,每个处罚50-100元。

(六)巷道顶(底)煤厚度

掘进巷道留设顶(底)煤必须严格按生产技术科所发施工图中的留设顶(底)煤掘进技术要求执行,结合实际探测煤层厚度、施工技术要求等及时调整掘进层位。如掘进巷道顶、底煤留设出现以下情况,必须进行相应处罚。

1、掘进巷道无构造,顶煤实际留设厚度小于规定值,但未露岩顶,每发现一处处罚50元。

2、掘进巷道无构造,每暴露岩顶一处,处罚500元并扣除相应长度的无效进尺;每割岩顶一处,处罚1000元并扣除相应长度的无效进尺。露岩顶或割岩顶区域出现掉碴、滑面发育的巷道顶板必须加挂钢带等加强支护,否则加倍处罚。

3、留顶、底煤掘进的巷道,每发现一处暴露岩底或割岩底,处罚500-1000元并扣除相应长度的无效进尺。

4、发现具备留顶、底煤条件的连采机掘进巷道未按要求及时留设的,每次处罚1000元。没有按“顶底煤统一标识规定”用白漆进行探顶(底)煤厚度标识的、地面无顶、底煤厚度记录的,每次皆处罚100元;用白漆进行了探顶(底)煤厚度标识,但与顶煤实际厚度不符合的,每次处罚200元。

5、在回撤通道掘进时,必须确保成巷后巷道底板见岩底且通道高度符合要

求。如未见岩底或见岩底后巷道超高,处罚50元/米。

(七)掘进巷道浮煤、淤泥、脏杂煤

掘进巷道的浮煤必须清理至岩底或煤底,特别是联巷内严禁堆浮煤。如沿煤层底板掘进的巷道底板条件差,需要施工排矸巷或在某个指定联巷堆放淤泥、脏杂煤必须经生产技术科主管人员批准。严禁随意在联巷、硐室等地点堆放淤泥、浮煤、脏杂煤、水份超标的湿煤。如发现未经许可就随意堆放,处罚500元/次。如发现未将煤质符合要求的煤炭上主运系统而随意堆放的,按每1m3处罚1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

2、支护工程质量 (1)锚杆扭矩、间排距

对掘进巷道的锚杆扭矩及间排距皆实行分段抽查。抽查的该段巷道长度不小于20m。每次抽查掘进巷道的锚杆数量不少于6根,要求锚杆扭矩或间排距合格率不低于90%。如其合格率低于90%,则对该队进行处罚(锚杆扭矩罚款额= 20元/根*(1-合格率)*该段巷道锚杆总量;锚杆间排距罚款额= 10元/根*(1-合格率)*该段巷道锚杆总量),并要求其二次紧固锚杆至90%的合格率,如二次检查仍不合格,则给予加倍处罚。

(2)锚杆外露长度

锚杆外露长度小于50mm。如锚杆外露长度大于50mm,则按10元/根进行处罚并在外露过长的失效锚杆周边及时补打锚杆。

(3)局部巷道的钢带、网片安装

掘进巷道超宽严重的地点,联巷口、倒车硐室巷口等跨度超限或顶帮台阶大于100mm处,局部顶板出现地质构造、滑面和裂隙发育的地点,人为原因造成露顶长度大于0.5m的巷道皆必须及时进行加强支护。

在掘进单位所辖范围内巷道开始出现顶板离层、少量掉碴、破碎、片帮等情况时,施工单位跟班队长必须采取加密锚杆、锚杆钢带支护、锚网支护等有效措施及时进行处理,一次支护到位,严禁甩在后面,并及时告知矿主管领导和生产技术科。否则给予100-1000元处罚。

局部巷道的钢筋钢带必须紧贴顶板,锚杆必须架设于钢筋钢带的有效固定部位。如出现钢筋钢带未用锚杆固定或钢筋钢带变形不贴顶的情况,按每根钢带5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

金属网片安装必须满足搭接良好,压实,搭接不小于200mm,网片绑扎牢靠。

如出现金属网片未用锚杆固定,绑扎、搭接不符合规定等情况,按每片金属网5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钢筋网搭接不小于100mm,如出现钢筋网片未用锚杆固定,绑扎、搭接不符合规定等情况,按每片金属网1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顶网与帮网必须按规定搭接、连接牢固,搭接、连接不符合规定,每处外罚20元,并按规定限期整改。

(4)漏打、失效锚杆的处理

井下检查每发现1根失效锚杆未及时补打处罚40元并责令其限期整改;井下现场发现缺失1根锚杆处罚50元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5)锚杆支护顺序和循环进度

巷道掘进和锚杆支护必须严格执行正规循环作业。严禁巷道锚杆未支护到位就继续进行掘进。发现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超空顶作业、巷道局部间断性进行锚杆支护,处罚金额为未支护锚杆巷道的长度* 100元/米。

第三章 采掘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奖罚

生产技术科分管采掘的人员必须经常下井检查现场工程质量情况,每天三班检查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在当天升井后,必须及时给各采掘队落实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并按本办法进行奖罚。

1、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

(1)在掘进工程质量日常检查时,生产技术科分管巷道掘进的人员必须将每次检查的区段进行记录,并按本办法进行逐项检查。机掘掘进的回撤通道、切眼、顺槽必须做到“三平、两直、三无”。在日常检查中达不到此要求,按本《办法》进行处罚。

(2)切眼、回撤通道的掘进工程质量是综采面设备安装、回撤正常进行的根本保证。切眼、回撤通道及其辅巷的巷宽、巷高、联巷抹角尺寸和位臵、联巷间距等必须符合设计和质量要求,严禁在通道侧联巷口或贯通小联巷口留顶台阶。切眼、通道与顺槽贯通点必须做到顶、底、帮平整,不留台阶。在日常检查和竣工验收中,必须将切眼、回撤通道的工程质量管理作为重点,从严管理,从重处罚。在回撤通道、切眼等施工完毕后,由生产技术科牵头、机电科、安监处、调度室等单位参加进行一次竣工验收。验收完毕,由生产技术科出具掘进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并在报告中明确要求掘进队限期尽快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存在问题,按原标准的二倍从重处罚,直到处理完毕为止。

2、综采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

(1)生产技术科分管综采队的工程师每日对综采工作面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做好记录。

(2)综采工作面工程质量必须做到“三直、两平、一净、两畅通”。在日常检查中达不到此要求,按本《办法》进行处罚。

3、奖罚办法

(1)从轻处罚情由。

出现采掘工程质量问题甚至质量事故的采掘队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生产技术科的,可以从轻处罚。

(2)加重处罚情由。

出现采掘工程质量问题甚至质量事故的采掘队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且不及时上报生产技术科的,必须从重处罚。罚款额度按采掘工程质量处罚标准的二倍以上进行处罚,并从该队当月的工资中扣除相应数量的不合格原煤产量或进尺。

(3)生产技术科有权对优良工程给予奖励。

①每天三班检查,在每次综采工程质量检查中,做到“三直、两平、一净、两畅通”,符合本办法规定,并将检查情况作好记录,如果小班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品时,可给予该综采队当班工长50-100元的奖励。

②每天三班检查,在每次掘进工程质量检查中,掘进巷道成形规整,观感良好,且符合本办法规定,检查情况作好记录,如果小班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品时,可给予该连采队当班连采机司机50-100元的奖励。

③奖励也必须落实到责任人,不得随意变更。

第四章 附 则

一、本办法未明确的事宜,严格执行《泰安煤业有限公司采掘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的相关规定排除本规定适用。

四、煤质管理实施细则

为稳定和提高我公司煤炭质量,加强原煤生产、运输等各环节煤质管理,确保原煤质量符合公司及市场需求,结合我公司煤炭赋存条件及实际煤质状况,特对原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公司属各科室、采掘队、机运队、外委队,在煤炭生产、运输等各环节的质量控制活动,必须遵守本细则;各有关单位要依据本细则建立严格的煤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各环节煤质标准、质量责任。

第一章 管理机构

为了贯彻和落实泰安煤业煤质管理细则,成立煤安煤业煤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矿井生产技术管理、生产计划安排及组织实施,负责洗选工艺,设备技术改造,各种措施的制定以及实施。实行从生产、运输、洗选全过程的煤质管理,形成完整的泰安煤业有限公司煤质管理体系。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生产经理 安全经理、机电经理、总工程师、通风助理、副总工程师

成 员:调度室主任、机电科科长、通风队队长、生产科科长、安监处处长、煤质科科长各队队长及项目部负责人

煤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煤质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煤质科,日常工作由总工程师牵头,煤质科科长具体负责。

第二章 管理职责与权限

(一)煤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与权限: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公司有关煤质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领导煤质管理机构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煤质管理。 3、指导煤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4、负责推广先进的设备和监测手段;在地质、工程设计、采掘工艺流程、煤质预测、配煤等方面研究保证和提高煤质的措施。制订公司煤质中长期规划,指导矿井生产与接续。通过优化工作面布臵方式、合理选择回采方法等技术措施和手段,改善煤炭产品质量。

5、根据公司对公司下达的煤质指标,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将煤质考核指标分解到区队。

6、组织召开煤质分析会,研究和制定保证煤质的措施,落实对各生产单位的煤质考核指标。

7、建立煤炭质量管理的“事前预测预报,事中过程控制、事后信息反馈”的运行机制,完善煤质管理体系。

8、负责制定和修改煤质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9、对违反煤质管理有关规定和出现煤质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二)公司领导的职责与权限:

公司领导负责开采方法、回采工艺、掘进工艺等重大问题的决策;负责全公司煤质工作的统一管理和调配,负责审批和修改各项煤质管理制度、保证措施等;负责下达公司相关煤质管理的制度、决策等,对各煤质管理部门、实施部门的煤质工作给予监督、检查、指导和纠正;同时,保证煤质管理工作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的需要。

1、总经理为煤炭产品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者,以市场为导向,负责指挥和协调煤质管理工作。

2、生产副总经理负责生产过程中的煤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煤质问题,对煤炭质量负直接责任。负责煤质管理实施细则的实施和对各单位的考核工作。

3、总工程师负责煤炭生产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和质量检验工作,组织制定提高煤质的技术措施,并根据公司下达的煤质指标组织编制煤质计划和进行煤质预测预报工作。

4、其他公司领导按职责范围主动开展煤质管理工作,以及监督检查生产过程中煤质措施的实施,协助总经理及公司总工程师决策生产过程的重大工艺及技术改造。

(三)职能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1、煤质科职责范围与权限:

(1)在公司煤质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煤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全过程煤质技术管理工作。在保证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在采区设计、工艺流程、煤层配采、采掘工艺等方面提出提高煤质的建议,对影响煤质的技术方案和措施进行修改和完善,进行日常的煤质管理工作。有权对违反煤质制度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3)负责煤质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和进行采掘工作面的煤质预测预报工作,并按时上报公司有关部门。

(4)根据忻州公司下达的煤质考核指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负责编制月煤质计划,把指标分解到各队,并严格进行检查考核。

(5)根据地测科提供的采区煤层结构素描、顶底板岩性、巷道揭露特殊地质构造、工作面所在范围的上覆基岩、松散层厚度及水文地质等详细资料研究煤层和煤质变化规律,制定提高煤质的措施。

(6)负责生产过程的煤质监督、检查工作,发现影响煤质的问题,及时落实并监督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有权对违反煤质制度的单位或个人进行50~1000元的经济处罚,对重大煤质问题根据影响程度上报矿煤质领导小组处理。

(7)做好煤层煤样和生产煤样的采集、送验工作;煤层层样采取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采集。

(8)参与《作业规程》的审查,做好煤质技术管理工作。

(9)负责收集、整理矿井煤质资料,建立有关煤质的图表和台帐。 (10)负责组织煤质事故的追查与处理,重大问题向矿及公司煤质领导小组汇报。

(11)根据需要及时向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化验分析资料。 2、调度指挥中心职责与权限:

(1)对公司领导有关煤质管理方面的指示、指令,及时准确地下达并抓好落实。

(2)负责煤炭生产全过程的调度指挥和组织实施,协调煤质管理工作出现的问题。

(3)负责收集本公司生产单位月、季、年度煤质完成指标情况和公司及运销部对煤质情况的反馈,并及时向矿煤质领导小组汇报。

(4)负责与洗煤厂、化验室联系,向公司煤质领导小组、煤质科、生产技

术科及生产单位反馈煤质完成情况。有权对产品质量事故进行追查,有权监督生产全过程的煤质管理工作和产品检验工作。

3、机电科职责与权限

机电科负责对机电设备零部件等造成的煤质事故进行配合生产科追查,监督生产运输系统的供排水设备配备,使用和维护工作,配备足够的排水设备和器材等。

4、安监处职责与权限:

参与日常煤质管理工作,负责现场煤质监督检查,在公司旬、月质量标准化检查中,对区队煤质管理进行考核。有权对违反煤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5、综合办职责与权限:

负责利用板报、宣传栏等宣传手段对职工进行质量教育,对煤炭产品质量和煤质管理工作进行宣传与报道。

6、其他部门协助煤质管理部门进行全方位的煤质管理工作。 (四)公司各区队、车间、项目部的职责范围与权限:

1、成立煤质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的煤质保证措施和煤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本单位所有工程的煤质责任。

2、各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人员要监督本单位煤质管理的执行情况,并将未能及时解决的影响煤质问题随时汇报调度室或生产技术科。

3、各队队长对本队煤质管理负直接责任,是本单位煤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1)负责单位全面的煤质管理工作。将煤质管理作为日常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接受煤质科、生产技术科管理的业务领导,对煤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

(2)负责将煤质指标分解到班组,煤质管理责任落实到班组和个人,并严格管理,认真检查与考核。

(3)负责本单位煤质管理措施的组织实施工作。

4、采煤技术员为本单位煤质管理的技术负责人,负责及时制定、修改和落实本单位煤质管理实施制度。

5、班长对本班次煤质管理负直接责任。对当班煤质检查人员发现的问题要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在生产中将各项煤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6、在生产过程中,若发现煤层结构发生变化或遇地质构造对煤质造成影响

时,应及时向煤质领导小组、煤质科、生产技术科、调度指挥中心反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7、在每日调度会上通报本单位煤质完成情况及提高煤质的建议,并在每日班前会上下达公司煤质管理领导小组安排的提高和保证煤质的措施、办法等。

第三章 煤质管理制度

(一)煤质预测预报制度:

根据地质资料和煤层煤样化验结果,对采掘工作面的煤质情况提前行预测预报,为生产及煤质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1、煤质预测预报工作由煤质科和生产技术科组织进行,并送交公司有关领导审阅。

2、地测站应按时向公司领导、生产技术科、提供各采掘工作面的地质说明书,包括有关煤质的图纸和资料。

(1)煤质预测预报工作按年、月分别进行。

(2)年度预测预报根据生产接续计划进行编制,完成后及时忻州公司煤质科和生产技术部,为公司制定下一年度煤质计划提供相关资料;月度煤质预测预报及时报洗煤厂。

(3)新采煤工作面形成后,要依据煤层样化验结果做出整个工作面全水、灰、硫、发热量等值线图,并送交公司有关业务部门。

(4)煤质预测预报工作要全面、详细、科学地反映采掘工作面的煤质情况,起到指导生产的作用。

(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1、煤质领导小组人员经常深入生产一线,对原煤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生产各环节存在的问题。

2、日常检查实行动态检查制。煤质管理员现场解决生产单位在煤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保证煤质措施落实到位。

3、每月根据定期巡检,对各生产及运输单位进行全面的检查。 (三)煤质考核验收制度:

对各生产单位的煤质管理工作实行日常抽查、定期旬检、月末考核验收的制度,每月由生产技术科进行一次综合考评。生产技术科制定各生产单位的煤质

管理标准和考核办法。被考核单位:综采队、掘进队、机运队、项目部。

第四章 煤质奖罚办法

为了不断提高和稳定我矿的煤炭质量,以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采取重奖重罚的原则,提高煤质管理人员和各生产单位抓好煤质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一)管理人员煤质奖罚办法

1、预测预报不及时或出现较大偏差,每次罚煤质科相关责任人50元。 2、工作计划、总结不及时、不准确,每次罚煤质科相关责任人50元。 3、煤层样采制不及时或不符合规范,每次罚煤质科相关责任人100元。 4、旬检、月检不及时,检查记录不全或不真实,每次罚煤质科相关责任人100元。

5、公司的相关文件没有及时传达,或传达不准确每次罚区队的相关责任人100元。

6、本区队、车间的保证煤质措施及制定不及时,内业资料不全罚相关区队的相关责任人100元。

(二)各采掘队、机运队煤质奖罚办法

1、综掘工作面每连续5m超割顶、底板200mm的,处罚当班班长、煤机司机各100元,情况严重者加倍处罚。

2、如发现综掘工作面掌子头有积水,积水未抽排而生产者,一次罚采煤司机、班长、跟班队长各100元。

3、发现综采工作面及两顺槽100m范围内存留杂物不进行清理的,每发现一次罚跟班队长50元。

4、发现煤中出现设备零件或支护材料,由机电科配合追查其来源单位,视体积、重量大小,危害程度,罚区队车间100-2000元.

5、如发现设备冷却水进入煤中,或煤机喷雾不呈雾状喷出,每次罚当班班长、煤机司机各100元。

6、综采工作面顺槽出口50m范围内存有积水(长5m、深0.1m以上)而未及时抽排,每次罚当班班长、超前维护工每人100元。

7、采煤机不割煤而未停水,每次罚煤机司机50元。

8、工作面遇地质构造影响煤质而未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且没有制定煤质保证措施,视影响的严重程度,每次罚责任单位队长、技术员200~1000元;如由

于人为因素造成措施执行不力,视影响严重程度罚相关责任人200~1000元。

9、机运队责任范围内各转载点浮煤未及时清理,每次罚皮带机司机50元,如转载点20m范围内存有杂物,每件次罚皮带机司机50元。

10、机运队责任范围内供回液管、给排水管路发生跑冒滴漏现象,造成巷道积水或漏水进入煤流中的,每处罚机运队队长100元,相关责任人100元。

11、对于工作面积水达到长8m、宽5m,深100mm而影响煤质的情况,处以责任区责任人每人50—100元罚款。如积水淹皮带底托辊和外水进入运输系统则处以责任人每人100—500元罚款。

12、由于管理不到位或工作失误,严重影响煤炭质量或造成质量事故,一次性处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1000~10000元。

13、在现场检查中,对违反“煤质管理细则”有关规定的现象,视违反程度轻重,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1)工作面脏杂煤必须单独处理,如进入运输系统,每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2)采掘工作面漏顶,矸石必须单独处理,如进入运输系统,视情节轻重,一次罚款50~500元。

(3)无特殊情况皮带带煤泥水,影响煤质的,一次罚款100元;水淹底皮带,影响煤质的,一次罚款500元。

(4)外来水进入生产系统,每次罚款200元。

(5)杂物进入运输系统或煤流中,视杂物情况一件罚款300~5000元。 (6)未爆雷管进入煤流,罚责任单位2000~5000元,个人300~1000元。 (7)其他违反煤质管理制度的现象,视情节一次罚款50~1000元。 15、发现综采工作面两顺槽出口50m范围内煤壁帮锚杆未拆除托盘、木楔等未拔除,底板存有杂物等,每件罚当班班长、超前维护工50元。

16、除铁器不及时清理,或者清理大件等记录不全着,每次罚机运队队长100元。

17、综采工作面浮煤厚度每超过100mm,当班不处理,影响煤质者,每米罚当班班长50元。

18、综采队清理巷道的淤泥需单独处理,发现一次上系统罚500元,特殊情况下(综采工作面检修等)需从运煤系统运出时,必须汇报调度室并请示公司领导,得到批准后方可上系统。

19、发现吃班中餐时撒落的剩饭、筷子、快餐盒等未清理,罚相关责任人各100元/人。

20、对检查人员所提出的问题、隐患不积极整改的,加倍给予处罚,对于屡教不改者,责令停产整顿并追究责任。

21、对煤质管理工作突出的个人及集体,由煤质领导小组给予100元-10000元的奖励。

22、检查出的影响煤质的现象,按本办法执行;上级公司查出的影响煤质的现象,按本办法的两倍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1、各单位认真学习煤质管理实施细则,在执行中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2、各单位必须成立本单位的煤质管理小组,结合我公司的实施细则和本单位工作实际,详细制定本单位的煤质管理办法。

3、本细则从下发之日起实施。

4、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泰安煤业有限公司煤质管理领导小组。 5、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五、煤巷掘进顶(底)煤厚度标识的规定

为提高掘进巷道的工程质量,规范掘进巷道探顶(底)煤工作,特对煤巷掘进顶(底)煤厚度标识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章 顶(底)煤厚度标识位置

煤巷掘进施工单位巷道皆必须在距掘进头3-5M范围内的巷道前进方向左帮且距巷道底板高度为1.5----2.0M的范围内进行标识。探顶(底)煤厚度的钻孔也必须在距掘进头3-5M范围内的掘进巷道顶、底板上施工。在打锚杆时,必须每班探1次顶煤、每个圆班探1次底煤,各掘进单位必须备有用于探底煤的煤电钻。

1、标识字符的书写材料

顶(底)煤厚度的标识字符统一采用喷白漆进行书写。 2、标识字符的内容、字体、尺寸

顶、底煤厚度标识字符皆以米为单位直接书写于相应位臵。顶、底煤厚度标识字符间用横线分隔,在竖线的两侧分别画横线,在竖线左端中部画一条横线;,在竖线右端的三分之一处和三分之二分别画横线,横线长度0.8M,横线距巷道底板高度为1.7M;竖线长度为0.8M,竖线右侧的横线间距0.3M,竖线与横线相连接,横线和竖线必须与字符串周边对齐。字符以仿宋体进行书写,单个字符高度为250mm,宽度为200mm,整串字符(含小数点)长度为700mm。

例如:

(1)留顶、底煤掘进巷道标识字符

1.0 2 3.5 10.20 1.0 横线右上的1.0M表示该处顶煤厚度为1.0米。 横线右中间的3.5M表示该处巷道高度为3.5米。 横线右下的1.0M表示该处底煤厚度为1.0米。 横线左上的2表示班次

横线左下的10.20表示生产日期。

(2)留顶煤、沿煤层底板掘进巷道标识字符: 3.0 2 3.5 10.20 0 横线右上的3M表示该处顶煤厚度为3米。 横线右上的3.5M表示该处巷道高度为3.5米。 横线右下的0表示该处底煤厚度为0。 横线左上的2表示生产班次。 横线左下的10.20表示生产日期。 3、对标识字符书写人的要求

标识字符的书写人为当班班长。当班班长必须及时将当班的探顶(底)煤情况如实地标识于指定地点。当班班长所书写的标识字符必须做到字迹工整,便于识别。施工单位验收员必须对当班的支护长度、支护数量、探顶(底)煤厚度等情

况进行验收和记录,以备查验。

4、贯彻实施本规定的具体要求

施工单位必须尽快将本规定贯彻落实到各班负责探顶、底煤厚度的当班班长。生产技术科和安监处在日常检查中检查才此规定的执行情况。如井下现场检查发现当班班长未按本规定标识顶底煤厚度,则处罚当班班长100元/次。如出现施工单位未将本规定落实到当班班长的情况,处罚该施工单位队长100元。探顶底煤工作将作为今后施工单位工程质量日常检查的重点项目,施工单位必须坚持不懈地做好此项工作。

六、作业规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矿井基础技术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现场生产技术管理水平,确保采掘工作面科学组织生产、实现正规循环作业和安全生产,均衡地完成生产任务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进一步促进高产高效矿井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作面作业规程(以下简称作业规程)是煤矿三大规程之一,是采掘工作面施工的法规,是现场技术管理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工作,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工作,做到该项工作有组织、有部署、有检查,使工作面作业规程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

第三条:每个工作面开工前,必须具备有审批通过的作业规程,否则不准施工。严禁无作业规程进行生产作业。

第四条:作业规程的编制依据 1、经过审批的矿井施工图设计;

2、经过审批的地质报告(包括水文地质)、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相关地质预测预报和素描资料;

3、工作面煤质预测报告; 4、工作面技术装备;

5、《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煤炭工业技术政策》、《泰安煤业有限公司质量标准化标准》及各工种劳动定额。

6、相关管理制度,如工作面交接班制度、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制度、“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无轨胶轮车辅助运输管理制度、煤质管理制度等。

7、矿压观测资料。

第五条:正规回采工作面都必须按照“正规循环作业”的要求,进行编制作业规程;回收边角煤,煤柱等非正规采煤工作面可按“非正规作业”编制作业规程。

第六条:掘进工作面都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编制方法进行编制,有瓦斯、涌水、火烧区、火区、构造等地段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以确保安全生产。

第七条:临时施工或巷道维修等工程,施工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无安全技术措施的前提下进行施工作业。

第八条:所有工作面在回采或掘进施工过程中,如遇地质情况变化时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或变更作业规程,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九条:凡工作面作业规程中所涉及的顶板支护方式、支护强度计算、设备选型计算、供电负荷计算、通风配风量计算、供排水计算、工艺参数计算、经济技术指标统计核算等要按矿井(矿区)同期开采自然条件、生产装备条件、管理水平等实际情况确定,并执行矿相关规定,不得采用不切合实际的计算方法。

第十条:工作面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新的管理技术。采用平均先进的劳动定额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在技术经济指标上,充分体现“高起点、高技术、高质量,高效率、高效益”的一流矿井生产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按作业内容和生产工艺主要分为四类九种: (一)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 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

(二)综采工作面设备安装、回撤作业规程 1、综采工作面设备安装作业规程 2、综采工作面设备回撤作业规程 (三)综掘工作面作业规程 (四)炮采工作面作业规程

第十二条: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写内容 1、工作面概况及开采技术条件

主要编写内容:工作面位臵、开采范围、可采储量及可采期;回采范围内的地质及水文地质、开采技术条件、煤层赋存条件、煤质情况介绍。主要图件:工作面井上下对照图;工作面综合柱状图;工作面顺槽及切眼煤层素描图;煤层等厚线图;煤质预报图。

2、工作面巷道布臵及生产系统

主要编写内容:工作面巷道布臵方式、切眼位臵、停采线位臵、风门位臵及巷道支护情况;工作面运输系统;工作面通风系统;工作面供电系统;工作面供、排水及消防洒水系统;工作面照明、通讯系统;工作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工作面防灭火系统。主要图件:工作面平面布臵图;工作面设备布臵图;工作面运输系统图;工作面通风系统图;工作面供电系统图;工作面供水、灭尘洒水系统图;工作面排水系统图;工作面通讯系统布臵图;工作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布臵图。

3、采煤方法及回采工艺

主要编写内容:采煤方法概述;回采工艺介绍;工作面设备性能介绍;循环作业方式及劳动组织。主要图表:工作面机电设备技术特征表;采煤机进刀方式及进刀顺序图;循环作业图表;劳动组织表。

4、顶板管理

主要编写内容:顶板支护设计、支护阻力的确定依据和支架布臵方式;上下端头及安全出口支护(包括超前支护)布臵及管理;初采初放管理;周期来压管理;未采顶板管理;支架操作管理说明。主要图表:工作面支架布臵及顺槽超前支护图。

5、工作面质量标准化及煤质管理

主要编写内容:工作面质量标准化标准;机电设备管理标准;文明卫生管理标准;煤质指标及煤质保证措施。主要图表:工作面质量标准表;机电设备管理标准表;煤质控制指标表。

6、工作面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主要编写内容:编制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7、工作面灾害防治

主要编写内容:工作面当前可能出现的水灾、火灾、瓦斯、煤尘、顶板事

故等灾害防治措施。主要图件:各种灾害避灾线路图。

8、工作面安全技术措施

主要编写内容:各工种、工序操作时的安全技术措施;处理大块煤(矸)安全技术措施;过地质构造带安全技术措施;机电设备管理安全技术措施;“一通三防”;火工品管理措施;初采防水、防溃沙安全技术措施;过空巷及穿采空区、上覆积水区下的回采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9、公司、队有关管理制度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要求。 10、作业规程学习贯彻落实及职工考试记录。 第十三条: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写内容 1、工程及地质概况

主要编写内容:巷道名称及掘进工作面位臵、巷道用途及工期;工程地质介绍;煤质情况;瓦斯、涌水、老空、火区、顶板的情况。主要图件:工作面井上下对照图;巷道布臵平面图;掘进工作面地质预想剖面图;掘进工作面工程地质综合柱状图。

2、工程施工方法及施工组织

主要编写内容:工程施工破、装、运、支等环节工艺;工作面设备配备及技术特征;循环作业图表;工作面劳动组织。主要图表:设备进刀方式及进刀顺序图(或爆破炮眼布臵图);设备配备及技术特征表;掘进循环进度图;工作面支护布臵图;工作面循环作业图表;工作面劳动组织表。

3、工作面生产系统

主要编写内容:主、辅运输系统;通风系统;供电系统;供水、防尘系统;排水系统;通风系统及其他生产系统。主要图件:运输系统图;通风系统图;供电系统图;供水系统图;排水系统图、防尘洒水系统图;通讯系统图;工作面安全监测系统布臵图;供风系统图等(生产系统图纸可根据具体情况合并为一张图纸)。

4、工作面工程质量及煤质管理

主要编写内容:工作面工程质量标准化标准;机电设备管理标准;文明卫生管理标准;煤质指标及煤质保证措施。主要图表:工作面工程质量标准表;机电设备管理标准;煤质控制指标表。

5、工作面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主要编写内容:编制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6、工作面灾害防治

主要编写内容:工作面当前可能发生的水灾、火灾、瓦斯、煤尘、顶板事故等灾害防治措施。主要图件:各种灾害避灾路线图。

7、工作面安全技术措施

主要编写内容:掘进安全技术措施;顶板管理及支护安全技术措施;过地质构造带安全技术措施;机电运输管理安全技术措施;通风安全管理技术措施;火工品管理措施及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8、公司、队有关管理制度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要求。 9、作业规程学习贯彻落实及职工考试记录。 第十四条:综采工作面设备安装作业规程编写依据 1、本办法第四条有关规定 2、安装工作面设备布臵图 3、安装工作面供电系统图 4、设备安装图 5、设备安装基础图

第十五条:综采工作面设备安装作业规程编写内容 1、安装工作概述

主要编写内容:工作面概况;设备概况;安装工作概述,主要图表;工作面巷道布臵图(平、断面);工作面设备布臵图;工作面供电系统图;工作面安装设备一览表。

2、工作面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主要编写内容:设备对各项工程的具体要求;安装前对各项工程验收与整改;设备安装模拟实验;确定相关设备的安装位臵;架设临时供液、供电系统;材料计划和相关要求。主要图表: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临时供电系统图;安装所需的工器具、材料明细表。

3、设备运输

主要编写内容:运输方式的选择;运输工具;装卸方法;运输线路和其它相关要求。主要图表:运输车辆性能特征表;运输线路图。

4、设备安装

主要编写内容:安装顺序;安装方法;安装工序;质量标准及要求。主要图件:设备安装图;设备安装基础图;安装工程质量标准表。

5、劳动组织及施工进度

主要编写内容:劳动组织;安装作业方式;施工进度安排。主要图表;安装进度图表;劳动组织图表。

6、单机试运转及联合试运转

主要编写内容:运转前的验收检查;单机试运转的程序方法;联合试运转的程序方法;试运转过程的检查内容及注意事项,主要图表:安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表。

7、安全技术措施及管理制度

主要编写内容:各工种操作时的安全技术措施;其它安全技术措施和有关管理制度。

8、工作面灾害防治

主要编写内容:工作面可能发生的水灾、火灾、瓦斯、煤尘、顶板事故等灾害防治措施。主要图件:各种灾害避灾路线图。

9、作业规程学习贯彻落实及职工考试记录。 第十六条:综采工作面设备回撤作业规程编写依据 1、本办法第四条有关规定

2、工作面回撤通道布臵图及支护设计 3、工作面设备布臵图 4、《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 5、回采工作面末采放顶技术措施 6、回采工作面回撤通道支护措施

第十七条:综采工作面设备回撤作业规程编写内容 1、回撤工作面概况

主要编写内容:工作面概况;设备概况。主要图表:工作面回撤通道巷道布臵平面图(包括措施巷);工作面设备布臵图;工作面回撤设备一览表。

2、工作面回撤前的准备工作

主要编写内容:回撤方案概述;末采和停采期间的各项工程的具体要求;工作面与回撤通道采通时的工序安排:出煤、推溜、移架、挑梁、联网、清煤、调整支柱及采通时质量要求和安全保证措施;回撤通道支护、路面质量要求;装车站准备;施工设备安装;架设临时供液、供电系统;回撤工器具及材料准备;回撤期间仓存;外运协调办法及保证措施;其它相关要求。主要图表:回撤通道

断面图;回撤通道支护图;临时供液系统图;临时供电系统图;回撤所需器材明细表。

3、设备运输

主要编写内容:运输方式的选择;运输工具;装卸方法;运输线路的和其它相关要求。主要图表:运输车辆性能特征表;运输线路图。

4、设备回撤

主要编写内容:回撤顺序;回撤方法;回撤工序;通风方式及管理;质量标准及要求。主要图件:支架回撤示意图、通风系统图;回撤工程质量标准表。

5、劳动组织及施工进度

主要编写内容:劳动组织;回撤作业方式;施工进度安排;各专业配合安排。主要图表:回撤进度图表;劳动组织图表。

6、安全技术措施及管理制度

主要编写内容:各工序操作时的安全技术措施;顶板管理及支护安全技术措施;通风安全技术措施;供电安全技术措施;其它安全技术措施和有关管理制度。

7、工作面灾害防治

主要编写内容:工作面可能发生的水灾、火灾、瓦斯、煤尘、顶板事故等灾害防治措施。主要图件:各种灾害避灾路线图。

8、作业规程学习贯彻落实及职工考试记录。

第二章 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执行程序

第一条: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程序

1、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由采、掘队的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编写,并要按统一格式打印装订成册。

2、编制作业规程前,地测部门负责按生产技术科提出的具体要求,向区队提供施工区间地质说明书及图件;煤质管理负责人按公司生产技术科提出的具体要求,向区队提供工作面煤质预测报告;生产技术科负责向区队提供新工作面施工设计图纸、本采区矿压观测资料。

3、由队长、技术负责人和施工队组干部以及有经验的工人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提出意见,作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主要依据。

4、作业规程编制要求在新工作面投产(或开工)前的一个月编写完毕。 第二条:工作面作业规程的审批程序

1、作业规程审批实行会审制,禁止以传阅方式审批作业规程。

2、作业规程初稿提出后,由队长初审后交生产技术科,由生产技术科报请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审查。

3、公司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副总经理、各专业副总工及生产、机电、地测、调度、通风、安监处等部门人员参加,共同会审作业规程,提出修改意见,由区队技术负责人补充完善。参与会审的人员要在定稿后的作业规程审批意见单上签字。作业规程由公司总工程师签字批准后生效。

4、作业规程审批手续要求在新工作面投产(或开工)前十天结束,并下发公司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第三条:需要报请忻州煤业公司审批的作业规程及审批程序

1、需公司审批的作业规程有:矿井或采区第一个综采工作面的作业规程;使用新采煤方法的工作面作业规程和“三下”采煤工作面的作业规程;掘进工作面采用第一套新的机械化作业线组织生产并使传统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作业规程;火区恢复生产、回收巷道煤柱和旧采区复采所制订的特殊安全技术措施等。

2、凡报请忻州煤业公司审批的作业规程,首先要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然后再报送忻州煤业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由煤业公司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部、通风部、安监部、调度室等部门会审,最后由煤业公司总工程师签字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作业规程贯彻执行程序

1、作业规程必须按照学习、考试、补考、实施、复查、补充完善、再贯彻实施的程序贯彻执行,不得简化或漏项。

2、作业规程批准后,在施工前五天由采掘区队技术负责人组织本区(队)全体干部及所在队的全体工作人员学习、考试,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下井作业。生产办和安监处要分别向本部室全体管理人员进行贯彻学习,并记录学习的地点、时间、内容和人员。

3、作业规程考试内容要求:

作业规程的学习考试内容力求简明扼要,切合生产实际,对生产现场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考试内容具体涉及以下方面:

(1)入井安全须知。

(2)工作面名称、位臵、采掘场所简要水文地质条件。

(3)支护形式(支护材料规格、材质及布臵方式)、施工机具(工作面设备配备及其主要技术特征)、施工方法(采掘、装、运、支等环节)、本工种相关的工程质量标准及其控制措施。

(4)采掘工作面生产系统,如缆线、管线、风筒、设备布臵等内容。 (5)工作面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的预防及其处理,熟悉避灾路线。 (6)矿工自救与互救方法要求。

(7)本工种级别的操作安全技术应知应会内容。

4、凡因轮休请假等原因没有参加学习的工作人员,返公司后必须先补课,然后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再下井作业,新参加和中途参加工作人员都要按规定进行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作业。

5、凡进入作业场所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都要严格执行规程中的各项规定,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6、作业规程贯彻学习以三个月为一个周期。每三个月区队技术负责人要组织区队全体干部和工作人员对作业规程重新贯彻学习一次,并要重新进行考试签字,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下井作业。

第五条:作业规程的修改补充。对作业规程的具体内容,在执行中发现有不适合现场具体情况的地方,可由执行人员向队长或技术负责人提出意见,由队长和技术人员研究后提出临时执行意见,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能实施。因生产地质条件等发生变化,与作业规程不符时,区队技术负责人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新修改的作业规程仍必须履行同原规程一样的审批手续,并向区队人员贯彻执行。补充规程要与原规程一并装订成册。

第六条:采掘工作面施工结束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后,作业规程由生产技术科整理归档。新开工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另行编制新的作业规程,严禁采用通用作业规程。

第三章 工作面作业规程监督检查

第一条 公司领导、机关职能科室的工作人员在深入现场检查时均有责任检查作业规程贯彻执行情况,发现不符合规程规定的行为必须及时纠正。

第二条 公司领导、机关管理人员、区队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作业规程的

贯彻执行情况,发现不符合规程规定的行为必须及时纠正,对违章者要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条 安监处、生产技术科要对作业规程履行程序和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四条 煤业公司安监部、生产技术部、通风部等职能部室在每季度质量标准化大检查时一并组织对作业规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通报批评;对严重的违章行为要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 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评比办法

第一条 为了强化现场采掘生产管理,新工作面开工之前,各施工队要将审批后的该工作面作业规程报送生产技术科备案。

第二条 公司生产技术科每年组织一次对作业规程的编制和管理检查评比,评出当年度优秀作业规程和最差作业规程,在全公司给予通报。

第三条 优秀作业规程评比条件

1、作业规程内容编制齐全,文字简练明了,便于操作;

2、作业规程审批、贯彻手续齐全,并能按本办法规定的时限定期组织贯彻学习;

3、作业规程内容切合现场实际,在施工期间随工作面推进和条件的变化能预见性地解决工程技术和管理问题,并不断补充完善;

4、公司检查记录反映较好的作业规程; 5、工作面当年没有较大的违章责任事故;

第四条 生产区队(施工队)在接到公司生产技术科的工程项目业务联系书后要及时编制该项工程相应的作业规程,必须在此项工程开工前五天将该项作业规程报公司生产技术科预审后,报公司总工程师并织对该项工程的作业规程进行会审,待作业规程会审后由公司生产技术科对此作业规程出会审纪要。

第五条 生产区队(施工队)必须在作业规程会审完毕后根据会审纪要对该项工程的作业规程进行修改。修改后的作业规程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三天报公司生产技术科、调度室、机电科、安监处、通风科、地测科等公司相关业务科室。

第六条 在该项工程开工的前两天施工单位(施工队)必须将该项工程的作业规程由队长负责贯彻到每一位队干和员工。待规程学习后区队(施工队)必

须组织对该项工程的作业规程及相关知识的考试。待考试完成后必须将考试结果及规程学习记录和签字附作业规程后报公司各相关科室。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泰安煤业新的生产组织方式和管理模式,进一步强化作业规程的标准化管理,各区队要按公司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提要统一格式”和公司采掘工作面“一通三防”有关规定编制作业规程。

七、技术分析会制度及记录

1、公司技术分析会每月召开一次,时间根据情况随时确定。 2、会议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

3、生产技术科全体人员及有关人员参加。

4、会议主要内容是分析和研究生产情况、技术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

5、技术分析会议内容由生产技术科人员记录,记录后整理成为具体技术措施,并在主要领导审批签字后,下发与相关部门或队伍负责贯彻实施。

6、各有关部门、区队及相关施工队要对技术分析会议上确定的技术措施认真学习掌握,并严格按照确定的技术措施贯彻落实。

八、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一、公司所属各单位进行矿建、土建、安装工程施工时必须按照安全规程编写施工组织措施。

二、措施完成后交生产技术科,由生产技术科组织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进行会审。

三、会审由生产技术科记录,并根据会审纪要修改措施,经会审参加人签字审批后下发施工单位。

四、措施下发后,由生产技术科督促施工单位组织学习施工技术措施,并做好学习记录。

五、措施学习后参加学习人必须签字记录,如需考试,由施工单位组织考试,并记录考试成绩。

原件留措施编写单位存档备查,并复印一份留生产技术科存档。 六、组织学习、考试记录与措施内容、会审签字等相关内容一起装订。

九、测量仪器、工具使用管理制度

1.测量仪器与工具是技术人员的武器,应精心使用,细心维护妥善保管。使用人员必须熟悉仪器性能、结构,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现有的各种仪器要分别建立仪器档案,明确专人加强保管。按期进行全面的检查、校检,并把检查、校检、结果记入仪器校检卡片上。要精心使用,严禁随意拆卸仪器。

3.精密仪器使用前要填登记表,注明仪器的完好程度及配件和随修工具的完备情况。

4.携带仪器入井要严防碰撞和震动,坐人车时要把仪器抱在怀中,不准背负或放臵车上。在工作地点拿出仪器后随时把仪器箱扣上,防止煤渣进入箱子,而且仪器必须放臵在比较安全的地方。

5.仪器在三架脚上搬走前,必须检查中心螺旋与仪器连接的牢度,搬走时必须一手托仪器头,一手托脚架把在怀中,不准肩扛。转站时,精密仪器必须装箱。

6.仪器用后,随即用镜纸(或绒布、鹿皮)擦去镜头水珠脏物,揩净外表,受淋的仪器必须装箱。

7.禁止仪器(尤其是精密仪器)在外寄存,用后必须携带回本科室妥善保管。

8.必须根据测量精度要求和作业条件合理地选用测量仪器,原则上不准用高精度的仪器进行低精度的测量。

9.测量工具要依类妥善放臵,花杆、水准尺要落实平放,不得悬担或斜放。

钢尺、水准尺不准水洗去污。使用钢尺时不得折、扭、顿拉,用后要及时擦净涂油。

10.发现仪器、附件和工具损坏或丢失时,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追查原因,采取措施,及时补救。

11.仪器(尤其是精密仪器)必须做好保密、保管工作。

十、图纸、资料管理制度

1、地质测绘图纸、资料是矿井生产的基础技术资料,均属国家机密,必须做好保密工作。

2、所有地质、测量原始资料,必须分门别类登记入册,装袋、装箱、装柜,随增随登。

3、绝密图纸、资料,结束采掘的井巷工程图纸、资料和一般不经常使用的有保管价值的图纸、资料,须交本单位技术档案室保存。

4、严禁地测人员涂改原始资料及不经批准擅自销毁地测原始资料。 5、矿图原图要放专门图柜保存,不可折叠,要保证展开时成自由平整状态,分类编号,登记注册,有条不紊,做到查找方便。对算结果抄录成果表另册。

十一、支护材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 材料计划及指标核算

1、生产技术科按照《作业计划》测算当月材料消耗指标,并根据《作业规程》要求编制材料采购、加工计划,报供销科及有关单位组织采购加工。 2、供销科根据生产技术科所报材料计划组织落实各项材料,相关单位根据生产技术科所下材料加工通知单及时组织材料加工。

3、特殊情况下急需材料,由生产技术科下达紧急材料采购、加工通知单,由供销科及相关单位按通知单要求进行组织。

4、指标分解根据,各施工地点的支护材料单耗进行分解。各单位必须严格控制材料消耗,以确保全年的生产、经营指标按计划完成。

5、生产技术科每月月底前严格按照年初确认的测算单价对队组的产量、进尺进行收购,并纳入队组当月承包收入考核中。

第二章 材料审批、领用与发放

1、用料单位根据各作业地点《作业规程》中规定的支护方式和施工进度,确定各作业地点的材料规格及数量,并开出材料追踪卡。

2、生产技术科根据各作业地点《作业规程》及施工进度,核实用料单位所需材料的规格及数量。

3、用料单位开出的材料追踪卡,经生产技术科审批后方可到供销科及相关单位领料。

4、生产技术科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材料审批和发放。如因规程变更或地质条件等原因导致材料消耗增加,用料单位要及时补充规程复查报生产技术科,经生产技术科审核后给予相应调整。

5、非生产单位所需木材, 用料单位首先将预算材料消耗表及对应图纸报至生产技术科,经生产技术科长审核、生产矿长批准后方可领用。数量按年初生产经营所下的指标控制,严禁超出。

6、在节假日原则上不审批材料, 特殊用料由科长审批,但在节假日过后领料员必须到支护组上帐登记。如不按规定登记,对单位领料员处以100元/次罚款。 7、发料点必须在接到生产技术科审批后的追踪卡后方可发料,未经生产技术科批准的不得发料,私自发料罚发料人200元/次。

8、发料点发料人员按实际发料数量、规格填入追踪卡发料栏内,并在追踪卡上签字。对不如实填报、不签字或代签字者处以100元/次罚款。

9、发料单位发料时,必须按追踪卡所填规格、数量发放,若发错料或随意增减发料数量,罚发料人200元/次。影响生产对发料单位进行质量标准化否决考核。

第三章 材料运输

1、机运队必须持经车辆调度审批后的材料追踪卡到各发料点领取材料。井下转运和升井到装车地点装车。

2、机运队必须将材料运输到位,材料运输到位后接收单位要安排专人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将材料码放整齐, 否则每次罚接收人100元。如验收不严、随意签字确认,则由接收单位承担责任。

3、机运队必须按追踪卡所填规格、数量领取材料。领用或运输过程中,如出现装错材料、数量短缺、运输运错地点等现象,对装车人或运输人罚款100—200元。造成影响生产对机运队进行质量标准化否决考核。退料时实行退料制,即由错方( 发料单位发错料,运输单位接收,错方为运输单位。同样,施工单位接收,施工单位为错方) 开出升井追踪卡安排升井,换发相同数量合格材料,各发料点须积极配合。但所换材料不计消耗,不得按二次投入计算。如推委扯皮不配合,对换料人员处罚100元/次。

4、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材料丢失现象的, 对丢失的材料由运搬队按原价从

当月承包收入中拨付给使用单位,同时对运输人员处以200元/次处罚。

5、在运输中,机运队不论是否是本队装卸车,必须持追踪卡的第二联,否则罚最后运输卸车人100元。

6、运输各环节必须点验清材料数量等,在规定栏内签字。签字后出现材料短缺由本人负责。

7、机运队和使用单位在运输、装卸材料时,不得野蛮装缷,特别是对易损坏的材料(单体液压支柱、锚杆、锚索、托板、药卷、背板、砖等)必须轻拿轻放。否则,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100元,对损坏的材料由机运队或使用单位按原价等额赔偿。

第四章 材料接收

1、各用料单位必须设专人对运输材料进行接收。无接收人员罚单位相关责任人100元。

2、接收人员必须对照追踪卡中所填的数量、 规格进行验收。验收后当场在接收栏内填写实际接收数量、规格后签字,不在现场签字者对接收人员罚款100元。

3、在接收材料后,如出现错料、不合格等对接收人按 100元/次进行处罚。影响生产由接收单位自己负责。

4、接收人员在接收材料时,如果出现材料损坏必须在签收栏写清损坏数量,

并及时上报生产技术科。否则对接收人罚款100元/次,责任由接收单位承担。 5、运输人员将料运到位后,经接收人员验收签字后方可离开。追踪卡无接收人员签字或运输人模仿签字罚运输人100元/次。

第五章 材料移交

1、支护材料的移交,由生产技术科牵头, 交接双方现场清点并在现场签字,于当日下午到生产技术科办理移交手续。不按时办理移交手续罚材料员100元。 2、各单项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将剩余材料及时整理,继续使用的要按规定码放整齐,不再使用的必须全部升井或转到新使用地点。移交时对不再使用的剩余材料不进行移交,由原施工单位负责处理。无特殊情况移交后三天内必须全部处理完毕,否则按200元/天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3、移交时施工现场缺少的支护小件,从实际使用的材料数量中扣除,并支付接收单位补充时的用工。由接收单位补充和修复,接收单位不及时补充和修复,对接收单位按20元/ 件处罚。

4、移交时,移交双方或一方不到现场,材料数量由生产技术科确认,同时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5、移交时,施工现场堆放混乱无法清点数量的材料不予移交,由原施工单位负责处理,并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第六章 支护材料质量验收及抽检

1、供销科所采购的支护用品必须按采购计划优先从有生产资质的指定厂家采购,采购的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或验收报告)、煤炭安全标志,并及时向生产技术科提供,否则不予使用。供销科必须抓好支护用品入井质量关,生产技术科进行抽查验收。

2、生产服务中心加工、检修的支护用品必须有质量验收单,新、旧用品必须分帐管理。否则,不得投入使用。生产技术科不定期进行抽查,每查出一次加工质量不合格,罚责任人100元,影响生产对生产服务中心进行质量标准化否决考核。

3、锚杆每次抽查10捆,每捆抽查2根,合格率必须达 95%以上,低于95%退

货,锚索每次抽查同锚杆。

4、金属卷网、网片,编织合格,合格率必须达95%以上,卷网必须捆卷合格,卷芯网端部不能出现扭曲变形,否则退货。

5、背板加工质量必须符合图纸设计,外形误差(0--2mm),承载符合支护设计要求,连续两块不合格,实行退货。

6、箍、肖、联接卡、U型卡、铁托盘、拉杆、扒钉等小件,设计必须符合图纸要求, 抽查合格率必须达95%以上。 合格率低于95%,全部退货。

7、工字钢梁、腿、辅助梁必须保证焊接体焊缝饱满,焊接牢固,井下每出现一次加工质量不合格,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及责任人以每根罚款100元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对加工单位进行质量标准化否决考核。

8、U29拱架必须保证焊接体焊缝饱满、焊接牢固,每架拱拱节配合符合设计要求并编号管理,否则退货。

9、生产服务中心在加工工字钢梁、腿时、必须合理下料,杜绝浪费,如出现1m以上2.2m以下的料头,以每根50元罚责任人,出现两根以上时,除处罚责任人外,另对更新厂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10、不合格材料下井造成的损失要追究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

第七章 材料使用、回收、复用及奖罚管理

1、单体液压柱

⑴单体液压支柱的使用及管理执行单体液压支柱的专项管理规定。 ⑵使用单体柱无丢失,无人为损坏。丢失、人为损坏单体液压支柱及配件,除对责任人按200元进行处罚外,对丢失的单体柱由责任单位从承包收入中进行赔偿,对损坏的单体柱及配件由责任单位根据生产技术科确认的金额从承包收入中进行赔偿。

⑶单体柱回收时,接收人员必须对回收柱逐根检查,将完好柱、报废柱及部分零部件损坏柱逐一登记,报生产技术科,否则对接收人员进行50元/次处罚。 ⑷单体液压支柱必须实行永久编号管理,建立单体液压支柱的管理档案。 ⑸单体支柱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乱扔、任意损坏,否则对责任人罚100元/次,情节严重的对队长、书记罚款200元。

⑹井下严禁随意使用单体柱提架、做戗柱、随意拆卸,每发现一次罚队长200

元,相关责任人各200元。

⑺单体柱回撤时严禁使用绞车、千斤顶进行回撤,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200元。

⑻生产服务中心在检修单体柱时,必须逐根进行试压,并建立试压记录台帐,无试压记录单体柱不得发出。否则罚发料人100元/次。生产服务中心不建立试压记录台帐无试压记录,罚责任人及分管责任人100元。

(9)生产服务中心对于本单位能修理的单体柱必须积极组织,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向外围,否则每查住一根,罚责任人及分管厂长100元。

(10)单体柱损坏配件交回收站前必须经生产技术科验收同意后方可上交。回收站处理单体柱损坏配件必须经生产技术科同意后方可执行。 2、金属柱

⑴金属柱领用时,必须逐根进行验收,不合格金属柱不得入井。

⑵金属柱存放时,必须将合格柱和待修柱分区并码放整齐。合格柱必须柱芯缩进柱筒中,否则不予接收。

⑶金属柱不得在井下长期存放,对不用的支柱必须及时升井。

⑷金属柱在使用中不得丢失和损坏。发生丢失时,按每根800元进行赔偿。如偷井下在用金属柱按1000元/根处罚责任单位,对责任人按100元/根进行处罚。 ⑸丢失金属柱部件时分项处罚,丢失柱芯100元(半节50元),丢失柱筒200元/个,丢失锁紧件50元/套,人为损坏按损坏部件按损坏部件价格进行处罚。在井下不得随意拨出柱芯,否则罚责任人50元/根、责任单位200元/根。 ⑹金属柱回收时,接收人员必须对回收柱逐根检查,将完好柱,报废柱及部分零部件损坏柱逐一登记,报生产技术科,否则对接收人员进行处罚。 ⑺生产服务中心要对回收的金属柱及时进行检修,如检修不及时影响生产,罚生产服务中心负责人200元,并对生产服务中心进行考核。 3、工字钢、辅助梁及U棚

⑴掘进巷道领用工字钢与实际使用数量相符,出现丢失现象按实际价格从责任单位当月承包收入中进行赔偿,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⑵所有巷道工字钢棚的回收,回收前必须经生产技术科支护组清点移交后,方可开工回收,回收率达100%。未经生产技术科支护组点验移交开工回收,处罚回收单位队长、材料员每人100元。出现差错由回收单位负责。巷道回收完工后,以生产技术科现场验收回收数量和实际交更新厂数量进行结算。对短缺部分按材

料价由责任单位从当月承包收入中赔偿,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⑶各回收单位回收工钢棚必须作到完整回收,不变形。出现因回撤手段不规范造成变形,按50元/根处罚相关责任人。

⑷各队在正常生产时,回收的工字钢棚,应及时升井交生产服务中心,月末存放待交工字钢不得超过二个圆班,并应码放整齐挂牌管理,超过以20元/根罚回收单位。堆放不整齐, 无法清点时不予结帐,并给予单位500元/月罚款处理。 (5)生产服务中心对接收的工字钢、辅助梁要及时整形修复,如因修复不及时造成投新,罚单位负责人200元。如推诿扯皮,对责任单位进行质量标准化否决考核。 4、支护小件

支护小件包括锁箍、肖、拉杆、扒钉、金属网、卡、十字梁、锚杆、托板、药卷、背板等。

⑴所有支护小件在回收中,回收率达到95%,按材料价格的50%进行奖励回收单位,对丢失部分按材料价格的100%进行处罚,对于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⑵所有小件在复用时,各使用单位严禁丢失。对复用旧品的按材料价格的50%奖励复用单位,对丢失部分按材料价格的100%进行处罚。

⑶各种支护用品不得随意改制或另作它用,必须使用时要写出书面申请,经生产技术科长批准后方可使用。否则处罚单位相关责任人200元。 ⑷所有支护小件现场直接复用按材料价格的100%进行奖励。

⑸在现场损坏的支护小件,对修复后仍能使用的按材料 价格的50%进行处罚,对不能进行修复的按材料价格的 100%进行处罚。

⑹在工作面发现乱扔网丝现象,按1元/根进行处罚责任人。乱扔其他材料,按50元/件处罚责任人

⑺锚网支护的巷道,复用旧品的部分按材料价格的50%进行奖励;对损坏丢失部分按原价进行处罚。

⑻药卷为易损耗材料,使用过程中,损坏丢失率不得超过5%。 ⑼在用支护件不得随意拆卸,对私自拆卸者罚款100—200元。

⑾各使用单位在工程结束后剩余不用的支护材料如:锚杆、锚索、钢带等,生产技术科要积极组织移交。如当前井下都暂时不用的材料,要及时交回木料厂,木料厂必须接收并开具收据,从当月付款中扣除。 5、背板

⑴所有背板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不得丢失和损坏,对丢失和损坏部分按原价进行处罚。

⑵现场直接复用背板按3元/块进行奖励。

⑶发现现场人为损坏,对责任人按每块5元进行处罚。 ⑷回收背板按每块2元进行奖励。 6、木材

⑴单项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必须将剩余木材全部回收上交木料厂,收料单位要根据实际交回数量开出材料回收单。月末交料单位持回收单到生产技术科支护组结算奖励,奖励标准为原价的

⑵巷道回棚及切眼内木材回收,按下表标准奖励奖回收单位,但木材的回收,必须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回收。 名称

规格 1.6-2.0m长、 直径16cm以上圆木、半圆木 2.1-3.8m长、 直径16cm以上圆木、半圆木 4m长、 直径18cm以上圆木、半圆木 其他

奖励

标准 25元/根 30元/根 40元/根 300元/m3

⑶施工单位对可以复用的旧坑木必须回收垛好,够一定数量,

升井后交木料厂接收,并开出回收单。木料厂如拒绝开具回收单,罚相关责任人50元/次。

⑷在井下直接复用的木材,对所复用木材按200元/m3进行奖励。对不能直接复用的木材,木料厂应经过生产技术科验收后,进行加工改制。加工改制以20元/立方米奖励木料厂(净料),成品领用不计材料费。

⑸队组积极复用旧木材或领用片材,对复用旧木材的单位按每方450元进行奖励。

7、建工材料

(1)水泥入井严禁在潮湿、滴水的地点卸车堆放、必须下垫堆放,下垫高度视水泥不受潮凝固为标准。堆放整齐,随用、随搬、随拆袋,严禁乱拆乱倒乱滩在巷道。查住以每处100元处罚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对相关单位队长及分管副队长各罚款200元。出现水泥凝固,按50元/袋处罚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给予施工单位队长、书记各罚款200元。

(2)建工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对建工材料堆放乱的单位给予队长、书记各

罚款200元。

8、材料管理台帐

⑴各单位必须建立材料管理基础台帐,材料回收、复用台帐,没有建立材料管理台帐的单位处罚队长和材料员每人100元,并限期建立台帐。

⑵各单位材料员要如实填写材料管理台帐,对弄虚作假、不按时填写的对责任人处以50元/次罚款。

9、其它

⑴各队地面库房不得存放任何支护材料,回收上交的材料必须做到升井后直接交回收办。生产技术科定期检查各用料单位的库房。一经查出工房存放有支护材料对材料管理员和队长各罚100元,并限期交回收办。否则,停发所有支护材料。

⑵各施工地点的材料必须分类别存放,下垫、挂牌管理, 放臵整齐,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随意乱扔乱放材料,按每件10元处罚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运输巷道乱扔乱放材料,罚运拌队责任人及队长100—200元。

(3)各单位升井的支护材料必须收拾及时,不得在井口堆放,否则罚值班队干、队长各100元/次。

(4)掘进、开拓队,锚网巷道按规定挂设编号牌和标签牌,随掘随编,发现无编号棚对单位按5元/架处罚,对材料管理人员及队长罚款100元。

(5)供销科、回收办必须积极组织复用材料的回收、保管、 复用,积极配合施工单位换料,退货,运搬队必须配合运输,不得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否则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6)所有入井单体柱及金属柱必须由回收办负责发放, 严格实行追踪卡管理制度。液压单体支柱的管理见专项管理规定。

(7)外委修理的单体柱进出库前,必须由生产技术科、供销科、机电科等共同现场逐根试压验收,修理质量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并现场签字确认,否则不得付款。

(8)各种材料的加工,必须按照图纸要求进行加工,尺寸误差控制在要求范围内。出现差错,按材料价格的80%处罚加工单位, 对责任人按材料原价的20%进行处罚。

(9)各单位对所需回收的材料必须按要求回收,回收率达规定标准,否则每降低一个百分点罚承包集团每人100元。

(10)生产服务中心对库存的工钢、辅助梁、箍、肖、拉杆等材料分类堆放、下垫码放整齐,每垛必须有标志牌,注明:品种、规格、数量。废残品另外分类码垛,同时经生产技术科现场检验后方可报废。

(11)工字钢料头处理必须经生产技术科和经营领导组同意后方可执行。 (12)生产过程中,出现工字钢、单体柱、金属柱等大型材料丢失,除单位赔偿外,另外根据丢失材料数额大小对承包集团和材料管理员每人罚款100—500元。

(13)每月奖罚由安监处统一汇总,经安全副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报劳资科执行。所有对责任人的处罚统一由各科室开出罚款单,对单位进行处罚的在当月承包收入中兑现。

第八章 赔偿制度

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材料要规范,不得随意丢失和损坏,如发生丢失和损坏,以下列标准进行赔偿:

1、由队组承包的材料发生丢失和损坏时,以丢失和损坏材料的实际价格进行赔偿,在当月承包收入中兑现。

2、由机电科控制的大型材料发生丢失和损坏时,机电科根据丢失和损坏的材料数量和实际价格,确定赔偿金额,并开出赔偿单报人事科,在当月本单位工资中兑现。

3、在回收过程中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回收而造成材料损坏报废的,由机电科根据损坏报废的材料数量和实际价格,确定赔偿金额,并开出赔偿单报人事科,在本单位当月工资中兑现。

第九章 结 算

1、指标费用的分解与结算:

⑴各单位的材料指标,按当月作业计划的安排进行分解。如因规程、计划变更或地质条件等原因导致指标不够时,用料单位要及时向生产技术科申请指标调整,生产技术科核实后根据需要给予指标调整。

⑵各单位所承包的材料包括:综采面除金属柱、单体液压支柱外的其它所

有小型材料;掘进面包括除工字钢、金属柱外的所有支护材料,建工部分根据规程和定额进行测算。

⑶各生产单位要严格管理材料,本单位承包范围内的材料,生产技术科不再由组控内指标付款。超额消耗部分从本队工资中支付。

2、材料数量结算 时间按排:

(1)每月20--25日上午为坑代检查时间, 各队材料管理人员不得休息,等待生产技术科安排现场点验。

(2)生产承包组每月材料消耗截止日期为20日早 8点,8点以后计入下月。21日下午,各发料、回收接收点将当月汇总报表交至生产技术科,22日至30日,各用料单位和运拌队将追踪卡及有关单据交生产技术科验单。不按时交回料单和不按时验单,对责任人以50元/天进行处罚。

(3)每月15日以前,各队材料员到生产技术科办理材料用量结算手续, 过期不到或结算后拒不签字者,按100元/次处罚结算人员。

材料点验与结算

(1)各单位必须是材料管理人员到现场进行点验。 如果材料管理人员不到现场,罚队长100元、材料员50元,结算时,出现差错由本单位负责。

(2)材料点验后,点验人员必须现场签字, 对点验结果进行确认。如有疑问现场重新点验。

(3)在点验过程中, 如在现场乱扔乱放的材料一律不予点验,按丢失处理。 (4)结算时,如果出现大型材料丢失,对承包集团人员及材料员各罚款200元,并从责任单位当月承包收入中兑现。

十二、采掘衔接计划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采掘技术衔接计划是矿井企业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为了实现泰安煤业有限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不断改善技术经济指标,增加产量,降低消耗,减少成本,提高矿井经济效益,并促使采矿技术管理的规

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特制定管理制度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泰安煤业有限公司。

第三条 矿井采掘技术衔接计划分年度、季度采掘计划和月作业计划。月作业计划必须保证季计划的实施,季计划必须保证年计划的实施。

第四条 计划编制原则

(一) 要在年初下达的预算指标指导下,遵循贫富、大小、厚薄、难易矿体兼采的原则,充分、合理地回收矿产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二) 认真贯彻“采掘并举,掘进先行”的方针。统筹兼顾井下各作业环节,达到三量平衡。

(三) 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采矿损失贫化。 (四) 做好安全、环保工作,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五) 推进技术进步,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应用,加强采矿充填办法、防治水技术、优化各项工艺技术指标,提高技术水平。

(六) 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运转率。 第五条 计划编制的依据

(一) 矿井资源保有情况,本年9月末和年末预计保有地质、生产储量,储量分布状况,开采技术条件和有关地测资料。

(二) 泰安煤业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

(三) 技术设计资料,经审查批准的采掘工程、技术措施等总体设计和单体设计资料。

(四) 矿井生产技术条件、装备水平和矿井综合生产能力。

第二章 编制计划的要求

第六条 矿井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根据集团公司的要求,在编制计划时,既要顾全集团公司大局又要考虑矿井的实际可能性。

第七条 编制计划时,必须对资源情况、采掘布局、生产系统、技术装备等进行系统分析,保持各环节间的平衡。

第八条 要遵循矿井生产的客观规律安排采掘作业,要对矿井各种采矿准备、回采、技术措施等工作,从空间和时间上进行全面、周密、妥善地安排。

第九条 要充分挖掘潜力,合理利用人力、物力、财力,不断改善各项技

术经济指标,力求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的产出。

第十条 要正确处理生产与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的关系,生产与准备的关系。当前生产与长远生产的关系,数量和质量的关系;要克服顾此失彼、重采轻掘、片面追求产量的短期行为。

第三章 编制计划的方法

第十一条 组织领导与分工

矿井年度、季度、月度采掘技术计划的编制,要在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的主持下进行,以生产技术、地测科、生产单位为主,会同财务、人事、安全等部门,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和规定的表格形式进行编制。

第十二条 技术准备工作

在编制计划之前,要做好技术准备工作,如:地质与生产矿量的计算;期末采掘工程的测设与作图等有关的地测资料准备;探矿、开拓、采准、采矿、充填等技术设计;有关重点措施、技术改造、安全措施和重大科研项目的技术方案设计;各项技术经济定额、材料消耗和劳动定额的核定等。

第十三条 编制计划的步骤 (一)编报产量建议指标

首先由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计划的建议标准,进行商定,商定的产量建议指标,作为编制采掘技术计划的依据。

(二)确定采掘工程起始界限

根据本年9月末采掘工程进度的实测进度线和本年末预计进度线,作为编制采掘技术计划的起始线。

(三)进行采掘生产各种环节的平衡工作

1、进行采掘生产能力的查定和各环节生产能力的最优匹配。

2、为达到计划生产能力和实现各级矿量保有标准所需进行的各种采掘作业量的平衡。

3、地质储量的升级与生产矿量的平衡。

4、做好各项工作所需人员、设备、动力、物资的平衡工作。

(四)按合理的采掘比例关系和采掘顺序、编制出各种采掘作业的数量和进度计划及有关图表。

第四章 编制计划的内容

第十四条 矿井采掘技术计划的内容,由文字说明、表格、图纸三部分组成

以年度计划为例: (一)文字说明部分 1、矿井基本情况简述。

2、当年计划完成情况分析及存在的问题。

3、下半年生产预计及完成当年计划所要采取的措施。

4、本期计划编制情况: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安排的依据,生产条件、生产能力的变化,采掘作业进度,计划期末地质生产矿量保有情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科技项目及重点措施项目的安排,资金来源及采取的措施。

(二)表格部分

年度采掘技术计划的表格有以下内容:

矿井产品产量产值,采矿作业量(具体用什么采矿方法),采掘作业量,充填作业量,地质探矿,地质矿量,生产矿量,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资本性支出计划。

(三)图纸部分

矿井年度采掘技术计划图纸全部要求用电脑制作,包括以下基本图件: 1、采掘计划工程纵投影图或水平投影图,阶段平面图,比例尺1:1000; 2、地质、生产矿量计划纵投影图,比例尺1:1000; 3、探矿设计平面图,比例尺1:1000;

4、开拓、提升、通风、排水等系统图可用一张图展示,比例尺1:1000—1:2000;

5、矿区总平面布臵图,比例尺1:1000—5000;

6、其他图件如重点技术措施设计图、矿柱回采设计图、新采矿方法设计图等。

以上图件中的工程进度要用不同颜色来表示。计划年度统一规定为:红、绿、黄、兰,分别代表一、二、三、四季度,并用不同线条与下半年预计工程进度相区别(季度与月度的采掘衔接计划与年度的格式一致)。

第五章 计划的审批

第十五条 审批程序

矿井采掘技术计划审批程序:编完计划后,先在我公司内部由总经理组织生产、地测、安监、通风、机电等部门进行汇审,汇审通过后,将计划有关文字说明,表格内容和图纸资料上报忻州煤业公司,忻州煤业公司组织审查通过后,以正式文件批复执行。

第六章 计划的贯彻执行

第十六条 采掘技术计划经忻州煤业公司批准后,我公司要认真组织实施,要结合承包经营责任制,把计划指标和要求横纵分解,层层落实,逐级制定完成计划的措批,实行目标管理,自上而下地保证计划目标的实现。

第十七条 矿井年度采掘技术计划,通过矿井的季、月计划去组织实施,矿井在编制季、月计划时,要确保年度计划的实施,并应留有一定的余地,做到月保季、季保年,全面完成年度计划。

第十八条 我公司的月、季计划要在计划实施期前的5—10天下达至相关基层单位,在下达计划的同时,要提出单项采掘工程和技改工程设计,以便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准备。

第七章 计划的调整

第十九条 由于企业内、外部条件发生变化或原计划的预测不准;不能按原计划、原设计执行时,应对原计划进行调整,以发挥计划在新条件下对生产的指导作用。

第二十条 调整计划的审批权限。季度和月计划的调整由矿井在确保年计划的前提下,自行掌握;年度计划的调整不得自行调整,应报忻州煤业公司审查核定后,按批复的指标实施。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泰安煤业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十三、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及收尾管理规定

工作面初采、初放及收尾工作是事故多发环节,为切实搞好工作面初采、初放及收尾的管理工作,保证回采安全,防止回采面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公司成立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由生产副总经理担任。

副组长:由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经理及副总工担任。

组 员:由生产技术科科长及专业管理人员、安监处处长、调度室主任等人担任。

生产技术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常务工作。

二、领导小组负责初采、初采及工作面收尾期间安全措施的监督落实和安全管理工作。

三、工作面的初采、初放及收尾都必须制定专项措施,经审批后,认真贯彻执行。

四、回采工作面的初采初放:

1、工作面回采前,生产副总经理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工作面范围内的巷道及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准移交生产。

2、扩帮刷面必须挂线扩直,支护良好,并用不少于二排的支架加固支护切眼。

3、工作面安装,应自下而上安装,若自上而下,必须有可靠的防倒、防滑、防抽冒等措施。

4、回采面严禁超高、空顶回采,顶板不及时冒落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使其及时垮落。

5、工作面初采时,要制定专项措施,先回收取净开切眼煤壁上的金属网及锚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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