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优实施办法《试行》

更新时间:2023-09-22 09:58:01 阅读量: 经管营销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船海学院推优工作实施办法

1.下发《船海学院关于实施“入党推优”工作的通知》,各团支部领取通知和推优表格(电子稿和纸质稿),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推优工作。

2.推荐方式为将符合要求的团员列为候选人,再由班级召开正式的“推优”会议,可由团支书提名或候选人自我推荐。班级同学对候选人投票,在候选人中选出符合要求的若干名同学(具体投票方法可按照各团支部的实际情况而定)。团支书现场唱票,并公布投票结果。(注意:投票作为民主评议的过程,不直接决定推荐排名顺序。)

3. 投票工作结束后,班级团委需综合被推荐人各方面的情况,并参考投票结果,对候选人排序。原则上每个团支部的“推优”名额为三名,获集体荣誉的团支部根据《通知》规定可增加名额。团支书须将按综合排名先后的顺序,取前七名为候选人,并统计候选人信息。

4. 在以上工作结束之后,团支书须认真填写《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各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分党校培训对象情况统计表》。填写要求如下:

1、团支书须从网上下载电子表格,将候选人信息认真填于表格内,不可○

漏填。推荐顺序根据各支部综合排名顺序填写。

2、填写《统计表》时,注意核实被推荐人的姓名、学号信息,其余项目○

也必须根据被推荐人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全部核实后团支部三名支委方可在纸质表上签字确认。如出现错误或弄虚作假的情况,责任由班级支委承担。

3、填写完成后,各团支书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表格发送至团委邮箱○

(jskdchxytw@yeah.net)。同时将电子表格打印出来,交予各班班主任填写意见并签名,然后上交至团委。《统计表》须在班主任同意并签名过后方可生效,否则不予承认。

5.各团支部须高度重视推优工作,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须满足《通知》之规定,并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推优工作。

6. 如有疑问请联系15262910995。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eyd.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