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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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则

1、为了加强杭州地铁1号线工程武林广场站的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工程建设中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工程建设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武林广场站工程在接受政府监察、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的基础上,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长效的控制措施,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实现质量、工期和经济效益等目标。

二、安全生产管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0号),《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2、国家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等强制性文件。

3、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发的《杭州地铁工程安全管理法规文件汇编》。

4、杭州市地铁工程建设指挥部下发的关于印发《杭州市地铁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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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管理方针目标 1、安全工作指导思想

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全面实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按照杭州市地铁工程建设指挥部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体系运行,改进监管方式,建立中铁三局杭州地铁1号线工程武林广场站项目经理部的系统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确保杭州市地铁工程建设安全目标的实现。

2、安全管理目标

(1)坚决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

(2)工程实施过程中坚决实现“五杜绝”,即杜绝施工死亡事故、杜绝多人伤亡事故、杜绝重大机械事故、杜绝重大交通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3)责任人身负伤率控制在12‰以下,责任人身重伤以上人数负伤频率控制在0.5‰以下。

(4)争创杭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实现安全生产达标。

3、安全管理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以人为本,健全机制; 强化管理,杜绝事故。 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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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地铁1号线工程武林广场站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常务副经理经理张艳文为组长,总工程师温元平、副经理曲宗华为副组长,党支部书记李昌年、安质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和重点问题进行解决和处理。

3、安质部为杭州地铁1号线工程武林广场站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对项目部所属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查的管理责任。

五、主要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的条例、规程、规则和决定。

(3)主持制定并建立健全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并保证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领导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的工作。每季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发展趋势,针对存在的问题,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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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制定改进、预防和具体整改措施,认真布置落实,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保障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5)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督促业务部门及时、准确地填报事故统计报表、资料,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6)根据项目特点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检查其运行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扩大,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

2、常务副经理安全职责

(1)在项目部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分管的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的条例、规程、规则和决定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等。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把安全生产列入生产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投入足够的精力抓好安全工作。

(4)指导项目部编制大型工程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复杂工程的安全设计;组织审批作业队上报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实施。实施安全技术交底,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完成安全生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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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对安全监察部门的领导,按定员配强配齐专职安全监察人员,并保持其相对稳定,注意发挥安全专职人员的作用,支持他们行使“三大权力”。(即:有权拒绝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发现险情、有权先停产处理后汇报;领导打击报复,有权越级上告)。

(6)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和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及新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7)落实安全标准工地建设规划,抓好安全标准工地建设。 (8)组织本项目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组织、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限期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9)支持职工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方面的合理化建议,总结交流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表彰奖励安全先进典型。

3、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本项目的安全工作负直接技术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的条例、规程、规则和决定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等。

(3)负责审批有关技术文件、施工方案、安全设计(安全措施),组织工程部对已批准的施工方案、安全设计(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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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实施,对大临设施的设计文件、检算资料按分级权限负责组织审核,使用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鉴定、验收。

(4)贯彻执行“三同时”的原则,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组织审查设计文件。

(5)组织工程部、安质部、劳动保护人员,研究推广安全生产、防尘、防职业病、环境保护工作的新技术,开展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科研工作。

(6)组织有关部门对施工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并针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编制预防、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7)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安全技术教育,提出预防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8)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副经理安全职责

(1)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组织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等方面层层分解指标,实现总体目标。

(3)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的条例、规程、规则、决定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等。

(4)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应以身作则带头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指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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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不动摇。要努力搞好文明施工,推行标准化作业,创造一个有安全保证的作业环境。

(5)领导作业队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对作业队的安全工作进行奖惩。

(6)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措施,认真落实,并付诸实施。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设计(安全措施)。

(8)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重大事故隐患要进行重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定人,限时解决。对作业队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迅速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9)协助项目部组织搞好特殊工种工人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重点检查新工人的“三级”教育情况。

(10)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检查作用,尊重和支持他们的“三大权力”,不要安排他们做非本职工作,保证他们履行安全监督工作职责。

(1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参与重伤及多人轻伤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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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经常开展谈心活动,掌握职工在调资评先工作变动、队伍调迁、请假回岗及家庭纠纷中出现的情绪波动,及时做好思想疏导工作。

(2)加强劳动纪律教育,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施工、运输生产中去,提高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3)大力宣传和表彰在安全生产中作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充分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形成“人人关心安全、个个为安全操心出力”的局面。

(4)积极开展适合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教育活动,组织员工努力学习技术,进行岗位练兵和技术表演赛,提高员工的技术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6、现场安全员岗位职责

(1)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必须对本工程施工实施安全监督,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不听劝阻的要及时报告单位领导。

(3)安全员必须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每道工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主管生产的领导。

7、工程部部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法规和现行施工技术管理制度,执行项目经理部施工管理部门的指示,在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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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程师及副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工程部全面工作,指导技术人员的业务。

(2)检查指导落实各作业班组按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技术交底及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做好施工过程控制,及时优化施工方案,并按规定报批。

(3)深入生产一线,了解施工情况,贯彻执行《施工技术管理条例》,不断优化施工技术管理。

(4)参加生产会、安全质量事故会、不合格评审和上级部门组织的内部质量审核和安全质量检查,制定相应的安全、质量、技术措施。

(5)参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究及推广应用,及时收集反馈意见进行调适和改进。

8、专业工程师安全职责

(1)负责本管段的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书、安全措施的编写,做好现场技术交底工作。

(2)检查施工班组执行安全措施效果情况。 (3)发现险情及时采取措施或报相关领导。 (4)经常检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9、现场领工员安全职责

(1)在经理、副经理和工程技术负责人指导下,对分管工程的安全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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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各项安全措施。按照技术交底,正确指导施工现场按照技术文件、操作规程、安全规则、措施和各项安全制度操作施工。

(3)根据工程任务合理安排劳动力,严格执行安全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是领工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对工人提出安全工作上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不能解决的报告上级解决。

(4)参加对生产机具、设备、道路、电力线路、安全防护设施等的检查验收,确保安全可靠。保证施工人员在安全状态下进行操作。遇有紧急险情,有权立即停止施工,撤离危险区,然后报告现场副经理。

(5)布置工班工作时,必须同时布置安全措施。督促、检查工班和工人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对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制止直至责令停工、罚款。

(6)参加工班安全活动日,组织工班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亲自对工人进行岗位操作教育和实际指导,教育工人正确使用机具、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

(7)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和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8)按照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标准和要求,负责抓好工地现场的规划、布置,做好文明施工。

10、工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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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体贯彻执行项目队下达的安全措施,并组织全班(组)人员讨论落实。

(3)以身作则并教育全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则、规定、制度。听从领工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监察人员在安全生产上的指导,保证安全施工。

(4)负责班前安全讲话,检查当班工人是否配戴规定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进入工地后应会同工班安全员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情况,确认安全无问题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下班后应负责将本班的安全情况和待处理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向下班交接,双方签认。

(5)随时注意检查工人操作、工作环境、安全设施、生产机具、设备等安全情况,保证工人安全操作。发现安全隐患,本班(组)应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向工地负责人报告。如情况紧急,应立即停止作业,通知工人撤离危险区,然后再报告领导。

(6)负责对新工人及一般工种工人调换岗位的教育。必须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无安全合格操作证的人员不得分配工作。教育工人必须按章操作、文明施工、禁止违章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7)班(组)分散工作时,一般不准单人操作,二人以上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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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负责组织安全日活动,总结一周安全情况。注意发挥工班安全员的作用,支持他们的工作,认真听取工班安全员和工人的意见,搞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9)固定专人领取,使用并管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防寒用品,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情况。

(10)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和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11、施工人员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2)不违章作业,爱护安全设施。

(3)服从安全监督人员的指导,积极参加安全活动。 (4)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5)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意见,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六、部门安全职责 1、安质部安全职责

(1)安质部在所管辖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2)监督检查本项目工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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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加或组织审查安全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积极提出改进意见,负责监督贯彻执行。参加检查验收各种施工临时设施和劳动保护设施。对不符合安全规定者,有权制止使用。

(4)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并参加工程验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的应提出限期改正意见。

(5)参加生产会议,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形势,伤亡事故情况和保证安全生产的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

(6)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办法、措施等,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7)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对查出的严重安全问题填写“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对领导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罚款;遇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有权指令先停止生产或指挥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研究处理。

(8)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和取证工作。

(9)在考核评比工作中,安质部参加审核把关,坚持安全指标否决权。对在安全工作中采取措施预防事故作出成绩的人员,有权提出给予一次性奖励的建议。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屡教不改者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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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参加领导组织的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动态,总结安全生产的经验和教训,有针对性地提出开展安全活动的部署安排。

(11)负责对项目部和施工队的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2)参加伤亡事故及行车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伤亡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和报告。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贯彻执行

(13)根据国家和上级规定,监督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对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标准、劳动保护设施的管理使用以及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工程部安全职责

(1)应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项目安全工作负施工管理和技术管理的责任。

(2)根据“五同时”的原则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经审查批准后认真贯彻实施。

(3)在下达月、季、年度施工计划时,同时下达安全指标和具体要求。计划安排要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做到均衡生产,文明施工,避免赶工增加不安全因素。

(4)负责临时设施设计文件的编制或审查,并组织现场安全技术鉴定; 对临时设施和小型机具的设计需要进行强度、刚度、稳定性的检算;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及技术复杂工程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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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时,必须提出施工设计及工艺设计和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层层进行技术交底。特殊复杂工程由总工程师主持交底。

(5)负责编制或审查竖井吊装、高层作业、模板支架工程和重点、复杂工程的专门安全设计。对一般工程和作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技术交底和组织实施。

(6)根据施工技术安全规则,制定施工(生产)安全细则,并根据生产发展、技术进步随时加以补充。

(7)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生产操作、工地布置、生产设备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随时加以纠正,制止违章作业。发现险情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立即停止施工,将人员撤离现场,并会同领导及有关人员对险情进行处理。

(8)负责制定防洪、防寒、防震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9)参加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分析,对安全隐患和预防事故提出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10)通过调度系统及时上报生产事故的概况,了解防洪情况,及时传达领导指示,协助安质部门处理突发问题。

3、机械、物资部安全职责

(1)按照施工(生产)技术要求和物资供应计划,供应的各种设备和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并负责提供必备的技术、质量合格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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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物资仓库和危险品、危爆物品的管理,作好防火、防爆、防盗工作。会同公安派出所、安质部按照安全规程、规则选择好危险品、危爆物品和油库位置(需经当地公安局批准),建立健全危爆物品收发、登记、保管制度。

(3)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爆破器材进行性能试验,未经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爆破器材不得发往现场使用。

(4)负责提供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对职工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按照上级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进行发放管理。负责提供有毒材料及危险品的性能说明书,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使用范围,无说明书不得下发使用。

(5)机电设备、交通车辆的选型、购置,要充分考虑其安全性能,保证安全运行。负责监督小型机具、机电设备、车辆的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直至报废的全过程安全管理工作。

(6)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组织或参与交通事故和机械电力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7)负责制定和补充机电设备、车辆、机械和小型机具的安全技术操作细则及设备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定期检修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各类机械、车辆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工作。严禁未经培训合格和无证人员驾驶操作各种机械和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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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新购大型机电设备必须做到“三先”,即:先制定安全操作规则和管理办法;先培训操作人员;先进行试运转,否则不准投入使用。

(9)建立设备安全监察制度,对不符合安全运行的机电设备、小型机具,有权责令停止使用。对已批准报废的机电设备和车辆,应督促保管使用单位解体或处理,严禁继续使用。

(10)对特种设备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4、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按计划提供安全技措项目经费、安全教育及安全活动等经费,并监督其合理使用,保证所用资金的支出。

(2)负责安全生产保证金和事故罚款的按时拨付与收缴,建立专户,专款专用。

(3)安质罚款应在企业自有奖金项下支出,并由项目部用于安质奖励、劳动保护宣教和改善劳动条件,不得挤占成本,挪作他用。

(4)负责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等费用的使用,并进行监督检查。

(5)建立健全安全经费台帐。 5、综合办公室安全职责

(1)负责工地安全宣传牌、警示牌、标语等的制作,编写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宣传提纲,进行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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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职工宿舍、工棚、浴室卫生管理和防火、防寒、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工作,编制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并组织学习、演练。

(3)负责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用品和防暑降温费的供应和发放管理工作。

(4)负责生活用锅炉、茶水炉、生活车辆、钢瓶、灶具的安全管理,对有关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5)组织对房屋的安全情况及电力线路定期进行检查,发生危房要及时加固处理。

(6)协助行政领导对团员和青年进行劳动纪律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他们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努力搞好安全生产。

(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把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纳入职工技术、业务教育计划中,负责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和考试。

(8)招收、聘用新工人及工人调换工种时,要严格组织体检,负责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及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

(9)负责组织职工的定期身体检查,发现职工身体不适于担当原工作时,应及时予以调换工作。

(10)制定和贯彻奖惩办法时,必须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的考核内容,坚持安全指标有否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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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会同有关部门对新工人(包括合同工、学徒工)进行安全教育,使其熟悉一般安全知识、劳动纪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操作岗位。

(12)参加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办理对有关责任者的处分手续和事故善后处理。

(13)在审核劳务队伍资质时,同时审核其安全资质。 (14)在劳务合同中要明确双方的安全质量职责和安全质量日常管理等条款,并监督劳务队伍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1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编制和下达安全技术措施投资计划,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消除不安全因素。

(16)在编制工程项目预算和成本测算或项目计划时,须执行“三同时”原则,要同时安排防尘、防毒、防噪声震动及安全设施等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所需资金,一并下达实施。

6、试验部门安全职责

(1)执行国家各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方针,负责试验工作计划的编制,检查落实和总结,并对试验室的技术质量、安全等全面负责。

(2)负责工程试验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工作。

(3)负责建立检验工作保证体系,签发检验报告,对测试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

(4)对所有试验设备和计量器具,应按规定进行保管、保养。 7、工会组织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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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贯彻执行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三个条例”,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构,利用“红黄白”通知书和其他形式行使监督检查的权力,发挥监督检查作用,组织职工代表定期巡视检查安全工作,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正当权益。

(2)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遵章守纪教育,了解职工思想情绪,尽力帮助职工解决后顾之忧,使职工思想集中地从事施工生产。

(3)在施工生产中要注意保护职工的身心健康和劳动积极性,教育职工搞好劳逸结合,防止超劳,促进安全生产。

(4)参加事故调查,协助和监督行政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充分发挥各级劳动保护组织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建立各级劳动保护网络,确保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8、共青团组织安全职责

(1)协助行政领导对团员和青年进行劳动纪律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他们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努力搞好安全生产。

(2)积极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安全技术教育活动,组织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技术,进行岗位练兵和技术表演赛,提高青年的技术素质和自我防护能力。

(3)积极组织开展创建“优秀青年安全监督岗”活动,做到“三定三有”,即定人、定岗、定责;有组织、有活动、有效果,充分发挥监督岗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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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及验收制度

1、工程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详细的交底。

2、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要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3、两个以上班组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程技术负责人要在交叉作业前向有关班组长进行安全交底。

4、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5、安全技术交底应分类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施工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大型特殊工程单项安全技术交底、设备安装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6、安全技术负责人每月组织生产副经理、班组长、安检员及技术负责人共同对该工程的安全防护进行一次验收。对工程中存在的安全防护技术问题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制定安全措施。

7、现场安检人员,必须根据安全技术交底进行现场跟踪验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施工安全。

8、现场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现场安检人员有权制止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必要时勒令停工,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9、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的分工种、分项目、分施工部位进行,一般情况主体施工同一工种每月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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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各班组每天要根据签发的安全交底,工序程序技术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讲话,讲话应有记录。

11、为帮助班组长及时对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编制常规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可以在施组中)供施工中参考,在施工中要根据施工环境、条件作一些调整或增加有针对性的内容,以保证施工作业中的安全。

12、各种中小型机具设备和各种设施、机械设备维修后,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设计制造单位或维修单位组织机械、安全等有关部门及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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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向项目部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程度、事故简要经过及直接原因。

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上级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上级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发生伤亡事故后,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对现场拍照或录像,做出书面记录。

3、发生事故后,必须首先抢救人员脱离险境,其次是保护现场,待事故查明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4、事故发生后,要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对事故原因调查清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分清并明确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同时进行必要的处理,不得用“集体承担责任”来代替个人责任。

(1)真实、客观的查清事故原因。

(2)公证、实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严肃、认真的制定并落实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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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现场,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领导和现场人员共同负责弄清现场情况,做出标记,证明数据,并画出事故详图。

对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事故处理后,写出事故总结报告,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杜绝同类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7、事故一旦确定为工伤,必须填写《事故报告》表,项目部要存档,为今后受伤者及家属享受劳保待遇,提供原始资料。

8、事故苗头和事故分析必须遵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二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三没有采取得力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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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制度是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的基本制度,两班以上的作业机械,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2、交接班制度由值班人员执行,重点大型设备除执行岗位交接外,值班负责人或班组长应进行全面交接并填写运转记录和交接记录。

3、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工地或施工机械上,交班人员必须在有人接班的情况下方可离开(或机械),无人接班时,交班人员必须继续工作,不得随意停止施工。

4、机械交接时,要全面检查,不漏项目,严格做好以下交接工作:(1)生产情况;(2)记录情况;(3)备品、附件、工具情况;(4)设备运转状况;(5)安全情况;(6)领导指示及注意事项。

5、一班作业的机械设备虽不进行交接,亦应做好机械的清洁养护和整备工作,填写运转记录。

6、机械在使用前后,办理交接时,均应由操作人员按规定路线和检查项目对设备进行一次详细、全面的巡回检查;正在生产的机械也应利用停机间隙进行巡回检查,检查之中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并计入运转记录中。

7、交接班记录和运转记录,必须做到每班填写,严禁补填,对日常保养实际所做内容要详细填写,对交接班不清和记录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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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相应的约束措施。未进行交交接班记录而造成机械事故的,由交班人员负责。

8、每月底,项目机械物资室定期收缴交接班记录和运转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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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活动制度

1、班组要根据工作要求和本班组人员特点,合理安排工作。 2、班组必须设有兼职安全员,协助班长教育、检查、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工作。

3、班组长或兼职安全员要认真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自觉遵章守纪,反对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4、组织好安全生产活动,开好班前会,并认真做好活动记录。

5、班组每变换一次工作内容或同类工作变换工作地点,都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

6、经常自检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不安全因素,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同时做好记录。

7、班组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报告,并组织全班组人员认真分析采取防范措施,发生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并组织好抢救工作。

8、要对本班组的新工人做好入场安全教育,并认真填写教育记录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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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验收制度

1、抓好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对安全设施的管理应视为重点,为了确保安全设施到位,能够起到保证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的作业,安全设施一定要符合要求,为此制定安全设施验收制度。

2、工地的各项安全设施要求齐全、有效,在投入使用前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在施工过程中项目安全员随时对现场各项安全设施的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并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4、项目安全员负责对安全防护用品及设备配件严格检查,要有齐全的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和准用证等有效文件资料,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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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认真执行《劳动法》,贯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作的规定,同时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制度。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工作,并要随身携带,项目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检查,对发现一次未持证上岗工作,对其进行教育;两次发现,对其进行经济处罚50元;发现三次,停止其工作,给予开除处理;发现无证从事特种行业工作人员,当即停止其工作,给予开除处理。

3、特殊工种定期参加操作证年度复审,不经复审的操作证无效。项目安全员负责检查,发现持不经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工作,视无证情况进行处理。

4、要准备充足的安全防护用品,并发放到特种作业人员手中,项目安全员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情况严重的对违章者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或停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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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文明奖惩制度(暂行)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做到文明施工,全面提高项目部管理水平,拟制定本奖惩制度。

安全文明处罚标准:

1.职工入场必须经三级教育,填写安全教育记录后方可上岗,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违者每人次罚款50元。

3.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200元罚款,并清出施工现场。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未穿戴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穿戴不全,视情节处以罚款50-100元。

5.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未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处以50-100元罚款。

6.每次起重作业前起重司机、指挥员及各分项工程施工作业队现场负责人对吊具、钢丝绳进行严格检查,并填写记录,若被其他管理人员发现问题,或起吊后发生事故,对上述负责人每人罚款500-1000元。若酿成重大事故,处罚措施由项目部讨论决定。

7.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违者罚款50-100元。

8.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违者追究班组长责任,并处以50-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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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打架、赌博、酒后闹事,违者视情节给予50-500元罚款,甚至开除,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10.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5-10元罚款。 11.各作业班组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对有意进行成品损坏的,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赔偿与处罚。

12.工人上下班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13.非电工严禁动用电气设备及用电工具,违者予以罚款。 14.各宿舍必须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宿舍的用电、卫生,若发现违规用电现象,每次罚款50-200元,并没收违规电器。卫生情况不达标者每次罚款100-500元,若在业主等上级部门检查中因宿舍不达标造成项目部扣分,每扣一分对相关宿舍罚款1000元。

15.项目部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单中指定的整改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期限和标准进行整改,若发现不执行整改或到期未整改完毕者,除责令继续整改外,视隐患大小进行500-2000元罚款。

连续墙质量控制处罚标准:

1.连续墙钢筋笼预埋接驳器在吊装过程中,如有掉落现象,视情节严重性对作业队予以100-500元处罚。

2.接驳器加工时,套筒与车的钢筋丝扣必须用扳手拧紧,发现采用手拧或着未拧现象,予以100元处罚。

3.现场钢筋笼报检时,发现拉结筋、封口筋、预埋钢板、吊点发现未焊或焊接质量严重缺陷时,视情节严重性对作业队予以500-1000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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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场钢筋笼加工时,技术员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整改,如不听从技术员的指导予以200元处罚。

5.连续墙成槽墙底需入强风化岩层0.5m,如深度已达到但墙底未入强风化岩层,作业队不听从现场值班技术员的指导而终止成槽,对其进行500元处罚。

奖励标准:

1.现场钢筋笼报检,如连续3次被监理工程师提出表扬,予以作业队200元奖励。

2.每周的安全检查中,安全生产达标,给予作业队200-500元奖励。

3.施工人员能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预防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视情节给予50-500元奖励。

4.出现突发事故主动参加现场急救,排除故障者予以500-1000元奖励。

5.在业主的季度检查中,因宿舍卫生优秀而受到业主表扬的,每个宿舍给予500元奖励。

注:同一人或班组被处罚后若再违犯同一条例,加倍进行处罚,依次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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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监督检查组成员 组 长:张艳文

副组长:温元平 曲宗华 张仁杰 杜大波 成 员:李亚鹏 刘昌国 李刚柱 薛 磊 张守峰 汤克坚 陈庆东 杨立军 二、检查内容及频率 1、开工前检查

开工前由项目部副经理组织各部门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开工前检查,内容主要是:

(1)进场员工的安全教育情况,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情况,工人变换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情况及教育记录和安全教育卡。

(2)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件、人员名册。

(3)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编有专项安全工作方案和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4)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要有全面、具体、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2、施工过程中检查

施工过程中,安全检查由副经理牵头,组织各部门有关人员,定期不定期的对施工中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和工艺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有整改通知单,有整改措施和落实结果,安全员做好记录,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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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管理检查: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组组织设计、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和安全标志。安全管理检查定为每月项目部第一次安全检查时进行,也可由组织人组织随时抽查。

(2)文明施工检查:包括施工现场、材料堆放、现场宿舍、现场防火、治安综合管理、施工现场标牌、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及社区服务。

(3)台架检查:包括施工方案、临边防护、制作组装、安全装置、脚手板、升降操作、交底验收、防护、架体稳定、荷载。

(4)钢支撑安全检查:包括施工方案、排水措施、变形监测和作业环境。

(5)模板工程安全检查:包括施工方案、支撑系统、立柱稳定、施工荷载、模板存放、支拆模板、模板验收及作业环境。

(6)防护检查:包括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预留洞口、坑井。

(7)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包括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箱、开关箱、现场照明、配电线路、电器装置、变配电装置和用电档案。

(8)施工机具检查是对施工中使用的平刨、圆盘踞、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翻斗车、潜水泵等施工机具安全状况的检查。

(9)安检人员、技术人员、领工员全面掌握本项目的安全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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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进度情况,有计划、有重点地实施施工现场检查控制工作。

(10)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第一线,检查各班组、各工序的安全操作情况,督促施工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11)对于重点工作项目要制定控制方案,加大检查频率,关键工序、关键部位要经常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必要时要跟班检查督促。

(12)对施工中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除及时坚决制止外,还要将发现问题填写在“安全检查记录”薄内,并通知项目领导遇有险情危及人身安全和工程设备安全时,有权暂停施工,并立即报告项目领导处理。

(13)检查并掌握本项目安全教育、岗前培训、劳保用品标准、持证上岗、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贯彻实施。

(14)每周由项目部安全监督检查组全体成员,对施工现场及驻地进行全面检查,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

(15) 对检查的全过程,指定安检人员,认真做好记录。 (16)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情况做出处理。现场能解决时,马上领有关人员改正,比较复杂的问题,小组开会研究制订解决方案,并责成现场领工员(施工员)或工班长监督限期整改。

(17) 对于整改情况,到期由安检人员检查验收,并记录备案。 (18)对于逾期没有整改完的或根本上没有整改的,由安检人员向项目经理反映,由项目安全监察机构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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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杭州地铁1号线工程武林广场站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知识,保障工程建设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武林广场站项目经理部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中铁三局杭州地铁1号线武林广场站项目经理部施工的管段以及各类人员,对制度规定中的学时,学习时间只能超过该学时,不能低于该学时。

3、本项目部可根据工程性质及类别,根据本项目部人员的素质情况,开展各种各样的教育培训形式,但培训内容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4、项目部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对施工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项目部根据此项制度的要求,编制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并报安质部。各施工队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专门培训和安全培训考核,保证100%持证上岗。

二、教育和培训时间

1、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2、项目副经理每年不少于35学时。 3、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4、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5、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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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7、待、转、换岗人员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8、新工人在项目队、班组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三、教育培训的形式

1、新工人(即进入杭州地铁1号线武林广场站施工的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必须经项目部、施工队和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必须包括如下内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操作规程。

2、特殊工种: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程的专业安全教育。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4、管理人员:通过项目部聘请相关专业人士讲课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学习笔记。

5、对新工人、特殊工种、管理人员的培训主要靠自学和单位管理人员讲课形式进行。

四、培训的内容 1、项目部:

(1)制定安全教育培训的总体要求和指导性意见。 (2)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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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检查、指导、监督、评比各单位的培训情况。 (4)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

(5)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 (6)企业安全规章制度。 (7)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 (8)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9)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施工要求。

(10)工程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重大危险因素、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2、班组:

(1)本人从事施工生产工作的性质所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2)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3)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及劳动纪律。 (4)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依法事故部位及劳保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3、特殊工种

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的有关规定,按国家、铁道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五、特定情况下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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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季节性,如冬季、雨季、夏季施工。 2、重大节假日前后。 3、节假日加班或抢工期间。 4、工作对象改变。 5、工种变换。

6、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7、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8、放假归队人员及新进入现场人员。 六、班前安全活动

班组在上岗前进行班前讲话,并同班组成员充分交流,做好上岗教育和上岗记录。

1、岗前交底

(1)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

(2)主要工作内容和各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 (3)检查劳保用品的佩戴情况; (4)安全隐患及注意事项;

(5)与特殊工种及其他工种配合的安全事项。 2、上岗检查

(1)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

(2)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安全、牢固、有效; (4)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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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随时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 七、其他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

1、施工现场出入口的安全纪律牌及有关安全警示牌; 2、举办安全生产训练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析会; 3、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防护展览;

4、印发安全保护简报、通报,办案权保护黑板报、宣传栏; 5、张挂安全保护挂图、宣传画、安全标志、标语口号; 6、放映安全教育音像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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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dm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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