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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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

(征求意见稿)

××××-××-××发布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联合发布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目 次

1、总则 ??????????????????????????1 2、术语 ??????????????????????????2 3、适用性能的评定 ?????????????????????4 3.1 一般规定 ?????????????????????4 3.2 单元平面 ?????????????????????4

3.3 住宅套型 ?????????????????????4 3.4 建筑装修 ?????????????????????5 3.5隔声性能 ?????????????????????5 3.6设备设施 ?????????????????????6 3.7 无障碍设施 ????????????????????7 4、安全性能的评定 ?????????????????????8 4.1 一般规定 ??????????????????????8 4.2 结构安全 ??????????????????????8 4.3 建筑防火 ??????????????????????8

4.4 燃气及电气设备安全 ?????????????????9 4.5 日常安全防范措施??????????????????10 4.6 室内污染物控制???????????????????10 5、耐久性能的评定?????????????????????12 5.1 一般规定??????????????????????12 5.2 结构工程??????????????????????12 5.3 装修工程??????????????????????12 5.4 防水工程??????????????????????14 5.5 管线工程??????????????????????14 5.6 设备????????????????????????14 5.7 门窗????????????????????????15 6、环境性能的评定 ???????????????????? 16

6.1 一般规定??????????????????????16 6.2 用地与规划?????????????????????16 6.3建筑造型??????????????????????17 6.4绿地与活动场地???????????????????17 6.5 室外噪声与空气污染?????????????????18 6.6水体与排水系统???????????????????18 6.7 公共服务设施????????????????????19 6.8 智能化系统?????????????????????20 7、经济性能的评定 ????????????????????21 7.1 一般规定??????????????????????21 7.2 节能????????????????????????21 7.3 节水????????????????????????22 7.4 节地????????????????????????23 7.5 节材????????????????????????23 8、住宅性能认定的申请和评定????????????????25 附录A:住宅性能评定指标体系—适用性能 ??????????27 附录B:住宅性能评定指标体系—安全性能 ??????????34 附录C:住宅性能评定指标体系—耐久性能 ??????????38 附录D:住宅性能评定指标体系—环境性能 ??????????41 附录E:住宅性能评定指标体系—经济性能 ??????????46 附录F:本标准用词用语说明 ????????????????50

1 总 则

1.0.1 为了提高住宅性能,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统一住宅性能评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1.0.2 住宅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与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和人身健康的关系,推广节约能源、节约用水、节约用地、节约用材、防治污染的新技术、新材料,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1.0.3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住宅的性能评审和认定。

1.0.4 本标准将住宅性能划分成适用性能、安全性能、耐久性能、环境性能和经济性能五个方面。具体内容和评定方法见本标准有关章节和附录。

1.0.5 住宅性能按照评定得分划分为A、B、C三个级别,其中A级住宅为性能好的住宅;B级住宅为性能达不到A级但可以居住的住宅;C级住宅为不适宜居住的住宅。A级住宅按照得分由低到高分为1A(A)、2A(AA)、3A(AAA)三个级别。

1.0.6 住宅性能评定除应符合本技术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住宅适用性能 residential building applicability

由住宅建筑本身和内部设备设施配置所决定的适合用户使用的性能。 2.0.2 建筑模数 construction module

选定的尺寸单位,作为建筑尺度协调中的增值单位。

2.0.3 菜单式(或套餐式)统一装修 optional decoration solutions

以菜单(或套餐式)的形式确定不同档次和不同风格的装修要求,并由开发企业统一实施完成的装修。

2.0.4 步入式更衣间 walk-in changing room

具备贮藏衣物和更衣功能并能进入的空间。 2.0.5 无障碍设施 barrier-free facilities

居住区内建有方便残疾人和老年人通行的路线和相应设施。 2.0.6 住宅安全性能 residential building safety,security

住宅建筑、结构、构造、设备、设施和材料等不形成危害人身安全并有利于用户躲避灾害的性能。

2.0.7 污染物 pollutant

对环境及人身造成有害影响的物质。

2.0.8 住宅耐久性能 residential building durability

住宅建筑工程和设备设施在一定年限内保证正常安全使用的性能。 2.0.9 设计使用年限 design working life

设计规定的结构、防水、装修和管线等不需要大修或更换,不影响使用安全和使用性能的时期。

2.0.10 主控项目 dominant item

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11 耐用指标 permanent index

体现材料或设备在正常环境使用条件下使用能力的检验指标。 2.0.12 住宅环境性能 residential building environment

由住宅周围人工和自然环境所营造的外部居住条件。 2.0.13 视线干扰 interference of sight line

视线可以直接看清他人在住宅的居住空间的行为,可能引起伤害,如侵犯隐私权等。 2.0.14 居住区绿地 green area in residential district

居住区及区内游园、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不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面积的总和。 2.0.15 绿地率 ratio of green area

居住区绿地占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2.0.16 智能化系统 intelligence system

现代高科技领域中的产品与技术集成到居住区的一种系统,由安全防范子系统、管理与监控子系统和通信网络子系统组成。

2.0.17 家庭智能控制器 home intelligence controller

完成家庭内各种数据采集﹑控制及通讯传输的设备,具有家庭安全防范﹑设备监控及信息通讯的功能。

2.0.18 住宅经济性能 residential building economy

在住宅建造和使用过程中,节省和降低资源消耗的性能。

3 适用性能的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住宅适用性能的评定应包括单元平面、住宅套型、建筑装修、隔声性能、设备设施和无障碍设施6个评定项目,满分为300分。 3.1.2 住宅适用性能的评定指标见本标准附录A。

3.2 单元平面

3.2.1 单元平面的评定应包括单元平面布局、模数协调和可改造性、单元公共空间3个分项,满分为40分。

3.2.2 单元平面布局(18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单元平面布局和空间利用; 2 住宅进深和面宽。

评定方法:选取主要住宅套型进行审查,每类套型抽查一套,主要套型的建筑面积不少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90%。

3.2.3 模数协调和可改造性(8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住宅平面模数化设计;

2 厨房、卫生间细部模数尺寸配合; 3 空间的灵活分隔和可改造性。 评定方法:检查各单元的标准层。

3.2.4 单元公共空间(14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单元入口进厅或门厅的设置; 2 楼梯间的设置; 3 垃圾收集设施。 评定方法:检查各单元。

3.3 住宅套型

3.3.1 住宅套型的评定应包括套内功能空间设置和布局、功能空间尺度2个分项,满分为100分。

3.3.2 套内功能空间设置和布局(45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套内卧室、起居室(厅)、餐厅、厨房、卫生间、贮藏室、阳台等功能空间的配置、布局和交通组织;

2 居住空间的自然通风、采光和视野; 3 厨房位置及其自然通风和采光。

评定方法:选取主要住宅套型进行审查,每类套型抽查一套,主要套型的建筑面积不少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90%。

3.3.3 功能空间尺度(55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功能空间面积的配置;

2 起居室(厅)的使用面积、开间和连续实墙面长度; 3 双人和单人卧室的使用面积和开间; 4 用餐空间面积;

5 厨房的使用面积和操作台长度; 6 卫生间设置; 7贮藏空间使用面积; 8 功能空间净高; 9 户内楼梯尺度。

评定方法:选取主要住宅套型进行审查,每类套型抽查一套,主要套型的建筑面积不少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90%。

3.4 建筑装修

3.4.1 建筑装修(20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室内装修; 2 公共部位装修。

评定方法:在全部住宅套型中,现场随机抽查5套住宅进行检查。

3.5 隔声性能

3.5.1 隔声性能(25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楼板的隔声性能; 2 墙体的隔声性能; 3 管道的噪声量。

评定方法:审阅检测报告。

3.6 设备设施

3.6.1 设备设施的评定应包括厨卫设备、给排水与燃气系统、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和电气设备与设施4个分项,满分为90分。

3.6.2 厨卫设备(20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厨房设备配置; 2 卫生设施配置;

3 洗衣机、家务间和晾衣空间的设置。

评定方法:选取主要住宅套型进行审查,每类套型抽查一套,主要套型的建筑面积不少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90%。

3.6.3 给排水与燃气系统(24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给水和燃气系统的设置; 2 给排水和燃气系统的容量;

3 热水供应系统,或热水器和热水管道的设置; 4 分质供水系统的设置; 5 污水系统的设置; 6 管道和管线布置。

评定方法:对同类型住宅楼,抽查一套住宅。

3.6.4 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24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居住空间的自然通风状态; 2 采暖与空调系统; 3 厨房排油烟系统; 4 卫生间排风系统。

评定方法:选取主要住宅套型进行审查,每类套型抽查一套,主要套型的建筑面积不少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90%。

3.6.5 电气设备与设施(22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电源插座数量; 2 分支回路数; 3 电梯的设置;

4 楼内公共部位人工照明。

评定方法:选取主要住宅套型进行审查,每类套型抽查一套,主要套型的建筑面积不少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90%。

3.7 无障碍设施

3.7.1 无障碍设施的评定应包括套内无障碍设施、单元公共区域无障碍设施和住区无障碍设施3个分项,满分为15分。

3.7.2 套内无障碍设施(5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室内地面;

2 室内过道和户门的宽度。

评定方法:同不同类型住宅楼,各抽查一套住宅进行现场检查。 3.7.3 楼内公共区域无障碍设施(4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电梯设置; 2公共出入口。

评定方法:同不同类型住宅楼,各抽查一个单元进行现场检查。 3.7.4 住区无障碍设施(6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住区道路; 2 住区公共厕所; 3 住区公共服务设施。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

4 安全性能的评定

4.1 一般规定

4.1.1 住宅安全性能的评定应包括结构安全、建筑防火、燃气及电气设备安全、日常安全防范措施和室内污染物控制5个评定项目,满分为200分。 4.1.2 住宅安全性能的评定指标见本标准附录B。

4.2 结构安全

4.2.1 结构安全的评定应包括工程质量、荷载等级、风荷载及雪荷载、抗震设防和外观质量5个分项,满分为75分。

4.2.2 工程质量(15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结构工程设计施工程序和施工质量验收与备案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文件、施工资料及施工验收资料。 4.2.3 荷载等级(15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楼面和屋面活荷载设计取值。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文件及设计图纸审查结论。 4.2.4 风荷载及雪荷载(15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风荷载、雪荷载设计取值及构造措施。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文件及设计图纸审查结论。 4.2.5 抗震设防(15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抗震设防烈度和抗震措施。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文件及设计图纸审查结论。 4.2.6 外观质量(15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结构的外观质量与构件尺寸偏差。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

4.3 建筑防火

4.3.1 建筑防火的评定应包括耐火等级、灭火与报警系统、防火分区和疏散设施4个分项,满分为50分。

4.3.2 耐火等级(15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建筑实际的耐火等级。

评定方法:审阅认证资料及现场检查。

4.3.3 灭火与报警系统(15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2 消防交通道路;

3 消火栓用水量及水柱股数; 4 消火栓箱标识; 5 报警与自动喷水装置。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文件及现场检查。 4.3.4 防火分区(5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防火分区的面积和防火门的设置。 评定方法:审阅相关资料及现场检查。 4.3.5 疏散设施(15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疏散楼梯的数量,高层住宅的消防电梯; 2 疏散楼梯的梯段净宽; 3 疏散楼梯的标识; 4 自救设施的配置。

评定方法:审阅相关文件及现场检查。

4.4 燃气及电气设备安全

4.4.1 燃气及电气设备安全的评定应包括燃气设备安全和电气设备安全2个分项,满分为35分。

4.4.2 燃气设备安全(10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燃气器具的质量合格证; 2 燃气设备安装场所的排风措施; 3 燃气灶具有熄火保护自动关闭功能;

4 燃气浓度报警、关闭进气阀并自动启动排风设备; 5燃气设备安装质量;

6安装燃气装置的厨房、卫生间的结构防爆措施。

评定方法:审阅燃气设备相关资料、施工验收资料、设计文件和现场核查。

4.4.3 电气设备安全(25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电气设备及相关材料的质量认证和产品合格证; 2 配电系统与电气设备的保护措施和装置; 3 配电设备与环境的适用性; 4 防雷措施与装置;

5 配电系统的接地方式与接地装置; 6 配电系统工程的质量; 7 电梯安全性认证及相关资料。

评定方法:审阅配电系统及设备相关资料、施工记录、验收资料和现场检查。

4.5 日常安全防范措施

4.5.1 日常安全防范措施的评定应包括防盗设施、防滑防跌措施和防坠落措施3个分项,满分为20分。

4.5.2 防盗设施(4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防盗户门及有被盗隐患部位的防盗网、电子防盗等设施的质量与认证手续。 评定方法:审阅产品合格证和现场检查。 4.5.3 防滑防跌措施(4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厨房、卫生间等的防滑与防跌措施。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文件、产品质量文件和现场检查。 4.5.4 防坠落措施(12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阳台栏杆或栏板和上人屋面女儿墙或栏杆高度及垂直杆件间水平净距; 2 外窗窗台面距楼面或楼面上可登踏面的净高度限值及防坠落措施; 3 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水平净距、楼梯扶手高度; 4 室内顶棚和内外墙面装修层的牢固性。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文件,质量、耐久性保证文件和现场检查。

4.6 室内污染物控制

4.6.1 室内污染物控制的评定应包括墙体材料有害物质含量、室内装修材料有害物质含量和室内环境污染物含量3个分项,满分为20分。 4.6.2 墙体材料的污染物(5分)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墙体材料的放射性污染及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含量。 评定方法:审阅产品合格证和专项检测报告。

4.6.3 室内装修材料有害物质含量(6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人造板及其制品有害物质含量; 2 溶剂型木器涂料有害物质含量; 3 内墙涂料有害物质含量; 4 胶粘剂有害物质含量; 5 壁纸有害物质含量; 6 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污染。

评定方法:审阅产品合格证和专项检测报告。

4.6.4 室内环境污染物含量(9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室内氡浓度; 2 室内甲醛浓度; 3 室内氨浓度; 4 室内苯浓度;

5 室内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 评定方法:审阅专项检测报告,必要时进行复验。

5 耐久性能的评定

5.1 一般规定

5.1.1 住宅耐久性能的评定应包括结构工程、装修工程、防水工程、管线工程、设备和门窗6个评定项目;满分为100分。

5.1.2 住宅耐久性能的评定指标见本标准附录C。

5.2 结构工程

5.2.1 结构工程的评定应包括勘察报告、结构设计、工程质量和外观质量4个分项,满分为25分。

5.2.2 勘察报告(5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勘察报告中与认定住宅相关的勘察点的数量; 2 勘察报告提供地基土与土中水侵蚀性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勘察报告。

5.2.3 结构设计(10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 2 设计确定的技术措施。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

5.2.4工程质量(8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情况;

2 主控项目质量实体检测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验收资料和检测报告。 5.2.5 外观质量(5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结构工程外观质量缺陷。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

5.2.6 既有住宅结构耐久性评定年限为100年以上时,可评为25分,评定年限为50-100

年时,可评为20分,评定年限为25-50年时,可评为15分。

5.3 装修工程

5.3.1 装修工程的评定应包括装修设计、装修材料、工程质量和外观质量4个分项,满分为15分。

5.3.2 装修设计(5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外装修的设计使用年限和设计提出的装修材料耐用指标要求。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文件。

5.3.3 装修材料(4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装修材料耐用指标检验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检验报告。

5.3.4 装修工程施工质量(3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验收资料。

5.3.5 外观质量(3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装修工程的外观质量。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

5.4 防水工程

5.4.1 防水工程的评定应包括防水设计、防水材料、工程质量和外观质量4个分项,满分为15分

5.4.2 防水设计(4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防水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

2 设计对防水材料提出的耐用指标要求。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文件。

5.4.3 防水材料(4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防水材料的合格情况; 2 防水材料耐用指标的检验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材料检验报告。

5.4.4 工程质量(4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情况; 2 防水工程蓄水、淋水检验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验收资料。

5.4.5 外观质量(3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防水工程的外观质量。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

5.2.6 对于既有住宅防水工程剩余使用年限可进行鉴定,屋面与卫生间大于等于25年或地

下室大于等于50年时,可评为15分;屋面与卫生间15-25年或地下室30-50年时,可评为10分;大于等于10年时,地下室5-10年时可评为5分。

5.5 管线工程

5.5.1 管线工程的评定应包括管线工程设计、管线材料、工程质量和外观质量4个分项,满分为15分。

5.5.2 管线工程设计(7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设计使用年限;

2 设计对管线材料的耐用指标要求; 3 上水管内壁材质。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文件。

5.5.3 管线材料(4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管线材料的质量;

2 管线材料耐用指标的检验情况。 评定方法:查阅材料质量检验报告。 5.5.4 工程质量(2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情况。 评定方法:查阅施工验收资料。 5.5.5外观质量(2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管线及其防护层外观质量和上水水质目测情况。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

5.6 设 备

5.6.1 设备的评定应包括设计或选型、设备质量、安装质量和运转情况4个分项,满分为15分。

5.6.2 设计或选型(4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设备的设计使用年限;

2 设计或选型时对设备提出的耐用指标要求。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资料。

5.6.3 设备质量(5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设备的合格情况;

2 设备耐用指标的检验情况(包括型式检验结论)。 评定方法:审阅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5.6.4 设备安装质量(3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设备安装质量的验收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验收资料。

5.6.5 运转情况(3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设备运转情况。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

5.7 门 窗

5.7.1门窗的评定应包括设计或选型、门窗质量、安装质量和外观质量4个分项,满分为15分。

5.7.2 设计或选型(5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设计使用年限; 2 耐用指标要求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资料。

5.7.3 门窗质量(4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门窗质量的合格情况;

2 门窗耐用指标的检验情况(含型式检验结论)。 评定方法:审阅相关资料和检验报告。 5.7.4 安装质量(3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安装质量的验收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验收资料。

5.7.5 外观质量(3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门窗的外观质量。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

6 住宅环境性能的评定

6.1 一般规定

6.1.1 住宅环境性能的评定应包括用地与规划、建筑造型与色彩、绿地与活动场地、室外噪声与空气污染、水体与排水系统、公共服务设施和智能化系统7个评定项目,满分为250分。 6.1.2 住宅环境性能的评定指标见本标准附录D。

6.2 用地与规划

6.2.1 用地与规划的评定应包括用地、空间布局、道路交通和市政设施4个分项, 满分为68分。

6.2.2 用地(12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 原有地形利用;

2 自然环境及文化遗跡保护; 3 周边污染规避与控制。

评定方法:审阅地方政府有关土地使用、规划方案等批准文件和现场检查。 6.2.3 空间布局(18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 建筑密度; 2 住栋布置; 3 空间层次; 4 院落空间。

评定方法:审阅住区规划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6.2.4 道路交通(34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 道路系统构架; 2 出入口; 3 住区道路; 4 机动车停车率; 5 自行车停车位; 6 标示标牌; 7 住区周边交通。

评定方法:审阅规划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6.2.5 市政设施(4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市政基础设施。

评定方法:审阅有关市政设施的文件和现场检查。

6.3 建筑造型

6.3.1 建筑造型的评定应包括建筑造型、外立面和灯光造型3个分项,满分为20分。 6.3.2 建筑造型(6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建筑造型设计。

评定方法:审阅有关的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6.3.3 外立面(10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 外墙管道及设备的细部处理; 2 外立面的持久性。

评定方法:审阅有关的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6.3.4 灯光造型(4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灯光造型设计和夜景。

评定方法:审阅有关的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6.4 绿地与活动场地

6.4.1 绿地与活动场地的评定应包括绿地配置、植物丰实度与绿化栽植和室外活 动场地3个分项,满分为46分。

6.4.2 绿地配置(18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 绿地配置; 2 绿地率;

3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4 停车位、墙面、屋顶和阳台等部位绿化利用。 评定方法:审阅环境与绿化设计文件及现场检查。 6.4.3 植物丰实度及绿化栽植(20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 人工植物群落类型; 2 乔木量; 3 观赏花卉;

4 树种选择; 5 木本植物丰实度; 6 植物长势。

评定方法:审阅环境与绿化设计文件及现场检查。 6.4.4 室外活动场地(8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 休闲场地的遮荫措施; 2 活动场地的照明设施。

评定方法:审阅环境与绿化设计文件及现场检查。

6.5 室外噪声与空气污染

6.5.1 室外噪声与空气污染的评定应包括室外噪声、空气污染2个分项,满分为 22分。

6.5.2 室外噪声(8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 室外等效噪声级; 2 室外偶然噪声级。

评定方法:审阅室外噪声检测报告和现场检查。 6.5.3 空气污染(14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 排放性局部污染源; 2 开放性局部污染源; 3 辐射性局部污染源; 4 溢出性局部污染源; 5 空气污染物指标。

评定方法:审阅空气污染检测报告和现场检查。

6.6 水体与排水系统

6.6.1 水体与排水系统的评定应包括水体、排水系统2个分项,满分为12分。 6.6.2 水体(8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天然水体与人造景观水体水质; 2 游泳池水质。

评定方法:审阅水质检测报告和现场检查。 6.6.3 排水系统(4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雨污分流排水系统。

评定方法:审阅雨污排水系统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6.7 公共服务设施

6.7.1公共服务设施的评定应包括服务设施、健身娱乐设施和环境卫生3个分项,满分为52分。

6.7.2服务设施(8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商业设施; 2 医疗设施; 3 教育设施; 4 社区服务设施。

评定方法:审阅规划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6.7.3健身娱乐设施(24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 露天体育活动场地; 2 游泳馆(池); 3 涉水池;

4 体育场馆或健身房; 5 多功能文体活动室; 6 儿童活动场地;

7 老人活动与服务支援设施。

评定方法:审阅规划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6.7.4 环境卫生(20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 公共厕所数量与建设标准; 2 废物箱配置; 3 垃圾收运; 4 垃圾存放与处理。

评定方法:审阅规划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6.8 智能化系统

6.8.1 智能化系统的评定应包括管理中心与工程质量、系统配置和运行管理3个分项,满分为30分。

6.8.2 管理中心与工程质量(8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 管理中心; 2 管线工程; 3 安装质量; 4 电源与防雷接地。

评定方法:审阅智能化系统设计文档和现场检查。 6.8.3 系统配置(18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 安全防范子系统; 2 管理与监控子系统; 3 信息网络子系统。

评定方法:审阅智能化系统设计文档和现场检查。 6.8.4 运行管理配置(4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运行管理服务的配置。

评定方法:审阅运行管理的有关文档和现场检查。

7 经济性能的评定

7.1 一般规定

7.1.1 住宅经济性能的评定应包括节能、节水、节地、节材4个评定项目,满分为150分。 7.1.2 住宅经济性能的评定指标见本标准附录E。

7.2 节 能

7.2.1节能的评定应包括建筑设计、围护结构、采暖空调系统、照明系统和再生能源利用5个分项,满分为85分。

7.2.2建筑设计(30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建筑朝向; 2建筑物体形系数;

3严寒、寒冷地区楼梯间和外廊采暖设计; 4严寒、寒冷地区窗墙面积比; 5外窗遮阳; 6能源利用。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资料(包括施工图和热工计算表)和现场检查。 7.2.3围护结构(29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外窗和阳台门的气密性;

2外墙、外窗和屋顶的平均传热系数。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资料(包括施工图和热工计算表)和现场检查。 7.2.4采暖空调系统(18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分户热量计量与装置;

2采暖系统的水力平衡措施; 3空调器位置; 4空调器选用;

注:当建筑设计和围护结构的节能要求不能全部满足时,就必须进行综合节能要求的检查和

评判。评判合格,给予建筑设计和围护结构的分值之和59分。

5室温控制; 6室外机位置。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 7.2.5照明系统(8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照明方式合理;

2 采用高效节能的照明产品; 3 设置节能控制型开关;

4 照明功率密度值(LPD)满足标准要求。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

7.3 节 水

7.3.1节水的评定应包括中水回用、排水系统、节水器具及管材和公共场所节水措施4个分项,满分为30分。

7.3.2中水回用(10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中水设施;

2中水管道系统。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 7.3.3排水系统(2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污废分流。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

7.3.4节水器具及管材(12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便器一次冲水量; 2便器分档冲水功能; 3节水器具; 4防漏损管材。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现场检查。

7.3.5公共场所节水措施(6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公用设施的节水措施; 2绿化灌溉方式; 3雨水利用。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

7.4 节 地

7.4.1节地的评定应包括停车率、容积率、设计使用面积利用情况、新型墙体材料和节地措施等内容,满分为25分。

7.4.2停车率(5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集中(地下或半地下)停车率。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 7.4.3容积率(5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容积率符合规划条件。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

7.4.4设计使用面积利用情况(5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住宅单元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

7.4.5新型墙体材料(5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采用取代粘土砖的新型墙体材料利用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 7.4.6节地措施(5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公共设施。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

7.5 节 材

7.5.1节材的评定应包括可再生材料、预应力技术、高性能混凝土或钢结构体系和节材新措施等内容,满分为10分。

7.5.2可再生材料(3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可再生材料的利用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 7.5.3预应力技术(2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预应力新技术、新工艺的利用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

7.5.4高性能混凝土或钢结构体系(3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高性能混凝土或钢结构体系的利用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 7.5.5节材新措施(2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采用节约材料的新技术、新工艺的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施工记录。

8 住宅性能认定的申请和评定

8.0.1申请住宅性能认定应按照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进行。

8.0.2评审工作应由评审机构组织熟悉本标准的专家进行,并将评审结果提交住宅性能认定机构认定。

8.0.3评审工作包括预审、中期检查、终审三个环节。其中预审在规划设计方案完成后进行,中期检查在主体结构施工阶段进行,终审在项目竣工后进行。

8.0.4住宅性能评定原则上以单栋住宅为对象,也可以单套住宅或住区为对象进行评定。 8.0.5 申请住宅性能预审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 规划设计说明; 2 项目位置图; 3 规划方案图;

4 规划分析图(包括规划结构、交通、公建、绿化等分析图); 5 环境设计示意图; 6 管线综合规划图; 7 竖向设计图;

8 规划经济技术指标、用地平衡表、配套公建设施一览表; 9 住宅设计图; 10 新技术实施方案; 11 新技术应用一览表。

8.0.6 进行中间检查时,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 施工组织与现场文明施工情况; 2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及其执行情况; 3 建筑材料和部品的质量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4 工程施工质量;

5 其它有关的施工技术资料。 8.0.7 终审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备查:

1 项目全套竣工验收资料和一套完整的竣工图纸; 2 项目规划设计图纸;

3 推广应用新技术的覆盖面和效果(重点是结构体系、建筑节能、节水措施、一次装修到位情况和智能化技术应用等);

4 有关的性能检测报告或相应的构造做法清单。

8.0.8 住宅性能的终审一般由2组专家进行,其中一组负责评审适用性能、环境性能和经济性能,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另一组负责评审安全性能和耐久性能,专家人数不少于4人。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设计文件和检测报告、现场检查等程序,对照本标准分别打分。 8.0.9 使用本标准附录的评分表时,每个子项的评分结果,只有得分和不得分两种选择。在同一子项中包含多项要求时,必须全部满足才能得分。

8.0.10本标准附录的评分表的分值设定为:适用性能满分为300分,安全性能满分为200分,耐久性能满分为100分,环境性能满分为250分,经济性能满分为150分,总计满分1000分。各性能的最终得分,为本组专家打分的平均值。 8.0.11住宅综合性能等级按以下方法判别:

1、 A级住宅:含有★和☆的子项全部得分,且适用性能得分等于或高于180分,安全性能

得分等于或高于120分,耐久性能得分等于或高于60分,环境性能得分等于或高于150分,经济性能得分等于或高于90分,评为A级住宅。其中总分等于或高于600分但低于720分为1A级,总分等于或高于720分但低于850分为2A级,总分850分以上为3A级。

2、 B级住宅:含有★的子项全部得分,总分等于或高于300分,但未达到A级住宅标准的,

评为B级住宅。

3、 C级住宅:含有★的子项中有一项或多项未能得分,或虽然含有★的子项全部得分,但

总分低于300分的,评为C级住宅。

附录A 住宅性能评分表——适用性能

表A.0.1 评定项目 及 分 值 分 项 及分值 单元平面 布 局 (18) 模数协调和 可改造性 (8) 单元平面 (40) 子项 序号 A01 A02 A03 A04 A05 A06 A07 功能空间布局合理 空间关系紧凑、利用充分 平面规整,平面设凹口时,其深度与开口宽度之比<2 平面进深、户均面宽大小适度 住宅平面设计符合模数协调原则 结构体系有利于空间的灵活分隔 门厅和候梯厅有自然采光,窗地面积比不小于1/10 Ⅲ 门厅或进厅使用面积:高层、中高层≥18 m2;多层≥6 m2,并设独立信报间 A08 单元公共 空 间 (14) 单元入口处设进厅或门厅 Ⅱ 门厅或进厅使用面积:高层、中高层≥15 m2;多层≥4.5 m2,并设信报箱 Ⅰ 门厅或进厅使用面积:高层≥15 m2;中高层≥10 m2;多层≥3.5 m2 A09 A10 各层电梯候梯厅深度大于电梯最大轿箱深度,且不小于1.5m 楼梯段净宽不小于1.1 m,平台宽不小于1.2m,踏步宽度不小于260mm,高度不大于175mm Ⅲ 各层设置具有通风口和冲洗设施的垃圾间 A11 高层住宅垃圾收集设施 Ⅱ 各层设置具有通风口的垃圾间 Ⅰ 各层设置垃圾收集空间 套内功能 空间设置 和布局 (45) A12 A13 A14 定 性 定 量 指 标 分 值 5 4 4 5 4 4 2 4 (3) (2) 2 2 4 (3) (2) 7 4 (3) (2) 6 ★套内居住空间、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空间齐备 套内设贮藏空间、用餐空间以及阳台等空间, 并配置有 Ⅲ 书房(工作室)、步入式更衣间、贮藏室、独立餐厅以及入口过渡空间 Ⅱ 书房(工作室)、及入口过渡空间 Ⅰ 入口过渡空间 住宅套型 (100) 功能空间形状合理,起居室、卧室、餐厅、厨房、卫生间长短边之比≤1.8 续表A.0.1 评定项目 及 分 值 分 项 及分值 子项 序号 A15 A16 A17 套内功能空间设置和布局 A18 A19 A20 A21 A22 A23 住宅套型 (100) A24 A25 功能空间尺 A26 度 (55) A27 主要功能空间面积配置合理 起居室(厅)尺度 Ⅲ 使用面积≥20m2,开间≥4.2m Ⅱ 使用面积≥17m2,开间≥3.9m Ⅰ 使用面积≥14m2,开间≥3.9m Ⅲ 长度≥4.8m Ⅱ 长度≥4.2m Ⅰ 长度≥3.6m Ⅲ 使用面积≥16m2,开间≥3.6m Ⅱ 使用面积≥14m2,开间≥3.3m Ⅰ 使用面积≥12m2,开间≥3.0m Ⅲ 使用面积≥10m2, 开间≥3.0m Ⅱ 使用面积≥ 9m2, 开间≥3.0m Ⅰ 使用面积≥ 8m2, 开间≥2.7m 定 性 定 量 指 标 起居室(厅)、卧室有自然通风和采光,无明显视线干扰和采光遮挡 ☆每套住宅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当有四个以上居住空间时,其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居住空间获得日照 起居室、卧室不朝向凹口、天井开窗 套内交通组织顺畅,不穿行起居室(厅)、卧室 套内纯交通面积不超过使用面积的1/20 餐厅、厨房流线联系紧密 厨房有自然采光和通风,且位置靠近入口处 三个及三个以上卧室的套型至少配置两个卫生间 Ⅲ 除设共用卫生间外,主卧室和工人房有专用卫生间 卫生间设置 Ⅱ 除设共用卫生间外,主卧室设专用卫生间 Ⅰ 设1个功能齐全的卫生间 分 值 4 6 4 2 2 1 3 2 4 (3) (2) 7 6 (5) (4) 4 (3) (2) 6 (5) (4) 4 (3) (2) 起居室(厅)供家具、设备布置的连续实墙面长度 双人卧室尺度 A28 单人卧室尺度

续表A.0.1 评定项目 及 分 值 分 项 及分值 子项 序号 A29 用餐空间使用面积 定 性 定 量 指 标 Ⅲ 设独立餐厅,且≥12 m2 Ⅱ ≥10 m2 Ⅰ ≥8m2 Ⅲ 使用面积≥7 m2, 操作台长度≥4.2 m Ⅱ 使用面积≥6 m2, 操作台长度≥3.6 m Ⅰ 使用面积≥5 m2, 操作台长度≥3.0 m 分 值 4 (3) (2) 6 (5) (4) 2 5 (4) (3) 6 (5) (4) 5 (4) (3) A30 A31 住宅套型 (100) 功能空间尺 度 A32 厨房尺度 单设一个卫生间时,使用面积不小于4.5 m2,设2个及以上卫生间时,使用面积之和不小于8m2 Ⅲ 贮藏室使用面积之和不小于4 m2 贮藏空间(室)使用面积 Ⅱ 贮藏室使用面积不小于3m2 Ⅰ 贮藏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2 m2 Ⅲ 起居室、卧室 ≥2.8 m 功能空间净高 Ⅱ 起居室、卧室 ≥2.6 m Ⅰ 起居室、卧室 ≥2.5 m Ⅲ 踏步宽度≥280mm,踏步高度≤165mm A33 A34 户内楼梯尺度 Ⅱ 踏步宽度≥260mm,踏步高度≤175mm Ⅰ 踏步宽度≥220mm,踏步高度≤200mm

续表A.0.1 评定项目 及 分 值 分 项 及分值 室内装修 (20) 建筑装修 (30) 子项 序号 A35 A36 定 性 定 量 指 标 门窗和固定家具采用工厂生产的成型产品 Ⅲ 一次装修到位 装修到位 Ⅱ 厨房、卫生间装修到位 Ⅰ 实行套餐式或菜单式统一装修 Ⅲ 高档 门厅、楼梯间或候梯厅 Ⅱ 中档 Ⅰ 普通 Ⅲ 高档 Ⅱ 中档 Ⅰ 普通 Ⅲ ≤65dB Ⅱ 、Ⅰ≤75dB Ⅲ ≥50dB Ⅱ ≥45dB Ⅰ ☆ ≥40dB Ⅲ ≥50dB Ⅱ ≥45dB Ⅰ ☆ ≥40dB Ⅲ ≥40dB Ⅱ ≥35dB Ⅰ ≥30dB Ⅲ ≥40dB Ⅱ ≥35dB Ⅰ ≥30dB Ⅲ ≤45 dB Ⅱ、Ⅰ ≤50 dB 分 值 4 16 (13) (10) 5 (4) (3) 5 (4) (3) 3 (2) 6 (5) (4) 6 (5) (4) 4 (3) (2) 4 (3) (2) 2 (1) 公共部位装 A37 修 (10) A38 A39 A40 A41 墙 体 (14) A42 A43 管 道 (2) A44 住宅外部装修 楼板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 楼 板 (9) 楼板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 分户墙空气声计权隔声量 隔声性能 (25) 含窗外墙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 与卧室和书房相邻的分室墙空气声计权隔声量 排水管道平均噪声量 续表A.0.1 评定项目 及 分 值 分 项 及分值 子项 序号 A45 A46 厨卫设备 (20) A47 A48 A49 A50 A51 设备设施 (90) A53 A54 A55 A56 A57 A58 A59 A60 室内排水系统 分质供水系统 A52 厨房设备成套配置 厨房按“洗、切、烧”炊事流程布置,管道定位接口与设备位置一致,方便使用 卫生间沐浴、便溺、盥洗设施配套齐全 卫生间平面布置有序、管道定位接口与设备位置一致,方便使用 Ⅲ 设供洗衣熨衣的家务间 洗衣机、家务间 给排水与燃气设施完备 给排水、燃气系统的设计容量满足国家标准和使用要求 热水供应系统 Ⅲ 设24小时集中热水供应,采用循环热水系统 Ⅱ 预留热水管道和热水器位置 Ⅰ 预留热水器位置 Ⅲ 设管道直饮水系统 Ⅱ 设户式纯净水处理设备 Ⅰ 预留户式纯净水装置设置条件 排水设备和器具分别设置存水弯,存水弯水封深度≥50mm 排水立管检查口方便清通,设在管井时检查门或接口 室内的住宅排水系统不与会所和餐饮业的排水系统共用排水管,在室外相连之前设水封井 Ⅱ 设专用洗衣空间,并设有洗衣机专用水嘴与地漏 Ⅰ 洗衣机位置设置合理,并设有洗衣机专用水嘴与地漏 定 性 定 量 指 标 分 值 5 4 4 4 3 (2) (1) 2 2 4 (3) (2) 3 (2) (1) 2 2 2 2 2 2 1 给排水与燃气系统 (24) 管道、管线布置采用暗装,布置合理。燃气管道及计量仪表暗装时,采用相应的安全措施 厨房和卫生间立管集中设在管井内,管井紧邻卫生间和厨房布置 户内计量仪表(包括远传仪表、卡表等)、阀门和检查口等的位置方便检修和日常维护 主压力干管及单元总阀门设置在户外

续表A.0.1 评定项目 及 分 值 分 项 及分值 子项 序号 A61 A62 A63 采暖、 通风与 空调系统 (24) A64 A65 A66 设备设施 (90) A67 A68 A69 电气设备与设施 (22) 定 性 定 量 指 标 在自然状态下居住空间通风顺畅 严寒、寒冷地区设置采暖系统,夏热冬冷地区有采暖措施 空调系统(严寒地区和温和地区不要求) Ⅲ 设置中央空调系统 Ⅱ 设置户式中央空调系统 Ⅰ 预留空调机位置 分 值 5 3 3 (2) (1) 1 4 (3) (2) 3 2 3 8 (6) (5) 7 (6) (4) 5 (4) 2 空调室外机位置和风口等设施布置合理,冷凝水有组织排放 Ⅲ 设有组织的新风系统,新风经过滤、杀菌等处理后送入室内,新风量不小于每人每小时40 m3。室内湿度保持在40%~70%之间 新风系统 Ⅱ 设有组织的新风系统,新风经过滤处理。新风量不小于每人每小时30 m3 Ⅰ 设换气装置 厨房设竖向和水平烟(风)道有组织地排放油烟,竖向烟(风)道最不利点最大静压≤–1.0Pa,如达不到时,六层以上住宅在屋顶设机械排风装置 卫生间设竖向风道 暗卫生间及严寒和寒冷地区的卫生间设机械排风装置 除布置洗衣机、冰箱、排风机械、空调器等处设专用单相三线插座外, 电源插座数量满足: 每套住宅的空调电源插座、普通电源插座与照明应分路设计,厨房电源插座和卫生间设独立回路,分支回路数量为: 多层住宅电梯设置 Ⅲ 起居室、卧室、书房、厨房≥4组;餐厅、卫生间≥3组;阳台≥2组 Ⅱ 起居室、卧室、书房、厨房≥3组;餐厅、卫生间≥2组;阳台≥1组 Ⅰ 起居室、书房≥3组、卧室、厨房≥2组;卫生间≥2组;餐厅≥1组 Ⅲ 分支回路数≥7,预留备用回路数≥3 Ⅱ 分支回路数≥6 Ⅰ 分支回路数≥5 Ⅲ 五层及以下住宅设电梯 Ⅱ、Ⅰ 六层住宅设电梯 A70 A71 A72 楼内公共部位设人工照明,采用荧光类气体放电灯照度≥75Lx,采用白炽灯类照度≥30Lx

续表A.0.1 评定项目 及 分 值 分 项 及分值 套内无障碍设施 (5) 单元公共区域无障碍设施 (4) 子项 序号 A73 A74 A75 A76 A77 A78 住区无障碍设施 (6) A79 A80 A81

户内同层楼(地)面无高差 入户过道净宽≥1.2m,其他通道净宽≥1.0m 户门门扇开启净宽度≥0.8 m 七层及以上住宅,每单元至少设一部可容纳担架的电梯,且为无障碍电梯 单元公共出入口有高差时设轮椅坡道和扶手,入口坡度≤1/12 居住区各级道路的人行道纵坡<2.5%,在人行步道中设台阶时,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公共绿地的入口、道路及休息凉亭等设施的地面平稳防滑,地面有高差时,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公用厕所的入口、通道按无障碍要求设计,且至少设一套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的厕位和洗手盆 公共服务设施的出入口通道按无障碍要求设计 定 性 定 量 指 标 分 值 1 2 2 2 2 2 1 2 1 无障碍设施 (15)

附录B 住宅性能评分表——安全性能

表B.0.1 评定项目 及 分 值 分 项 及分值 工程质量 (15) 荷载等级 (15) 子项 序号 B01 鉴定,证明结构基本安全完好 Ⅲ 楼面和屋面活荷载设计值高出规范限值且高出幅度≥25% B02 Ⅱ、Ⅰ楼面和屋面活荷载设计值符合规范要求 Ⅲ 满足下列二项之一即得分: (1)采用重现期为70年或更长的基本风压,或对住宅建筑群在风洞试验的基础上进行设计 (2)采用重现期为70年或更长的最大雪压,或考虑本地区冬季积雪情况的不稳定性,适当提高雪荷载值按本地区基本雪压增大20%采用 Ⅱ、Ⅰ 基本风压、雪压按重现期50年采用,并符合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要求 抗震设防 (15) 外观质量 (15)

Ⅲ 抗震构造措施高于抗震规范相应要求,或采取抗震性能更好的结构类型及技术 B04 (12) 定 性 定 量 指 标 分 值 15 15 ★结构工程设计施工程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施工质量验收合格且符合备案要求;既有住宅需经有资质的机构结构安全 (75) 风荷载 及雪荷载 (15) 15 B03 (12) 15 (12) 15 ★Ⅱ、Ⅰ 抗震设计符合规范要求 B05 构件外观无质量缺陷,尺寸偏差符合规范要求

续表B.0.1 评定项目 及 分 值 分 项 及分值 耐火等级(15) 子项序号 B06 B07 B08 灭火与 报警系统 (15) B10 建筑防火 (50) 防火分区 (5) B11 B12 B13 B14 疏散设施 (15) B15 疏散楼梯标识 自救措施 防火分区面积符合规范要求 设防火门应有自闭式或顺序关闭机构 疏散楼梯数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规定,高层住宅有消防电梯 Ⅲ 公共楼梯梯段净宽,设防烟楼梯间的高层≥1.3m;低层与多层≥1.2m 疏散楼梯设施 Ⅱ、Ⅰ公共楼梯梯段净宽,设封闭楼梯间的高层≥1.2m,否则≥1.3m;低层与多层≥1.1m Ⅲ 设置火灾应急照明,且有灯光疏散标识 Ⅱ、Ⅰ设置火灾应急照明,且有蓄光疏散标识 Ⅲ 高层住宅每层配有三套以上缓降器或软梯;多层住宅配有缓降器或软梯 Ⅱ、Ⅰ 高层住宅每层配有两套缓降器或软梯 报警与自动喷水装置 B09 消火栓箱标识 定 性 定 量 指 标 Ⅲ 高层住宅不低于一级,低层与多层住宅不低于二级 Ⅱ、Ⅰ 高层住宅不低于二级,低层与多层住宅不低于三级 分 值 15 (12) 5 4 (3) 2 (1) 4 (2) 4 1 5 3 (2) 2 (1) 5 (4) ★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消防交通道路符合国家现行规范的规定 Ⅲ 设置两根消防竖管,保证两股水枪能同时到达室内地面任何部位 消防卷盘水柱股数 Ⅱ、Ⅰ设置一根消防竖管,或设置消防卷盘,其间距保证有一股水流能到达室内地面任何部位 Ⅲ 消火栓箱有发光标识,且不被遮挡 Ⅱ、Ⅰ消火栓箱有明显标识,且不被遮挡 Ⅲ 高层住宅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自动喷水灭火装置;多层住宅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 Ⅱ、Ⅰ高层住宅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B16 注:在灭火与报警系统,关于疏散设施的要求,对六层及六层以下的住宅,分别无子项B08~B10、B16要求,可直接得分。 续表B.0.1 评定项目 及 分 值 分 项 及分值 子项序号 B17 B18 燃气设备 (10) B19 B20 B21 B22 B23 燃气及电气 设备安全 (35) 电气设备 (25) B24 B25 B26 B27 B28 B29 B30 B31

定 性 定 量 指 标 燃气器具为国家认证的产品,并具有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燃气设备安装场所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并设有排风装置 燃气灶具有熄火保护自动关闭阀门装置 安装燃气的房间设置燃气浓度报警器,能连锁关闭进气阀并启动排风设备 燃气设备安装质量验收合格 安装燃气装置的厨房、卫生间采取结构措施,防止燃气爆炸引发的倒塌事故 电气设备及主要材料为通过国家认证的产品,并具有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配电系统有完好的保护措施,包括短路、过负荷、接地故障、防漏电、防雷电波入侵、防误操作措施等 配电设备选型与使用环境条件相符合 防雷措施正确,防雷装置完善 配电系统的接地方式正确,用电设备接地保护正确完好,接地装置完整可靠,等电位和局部等电位连接良好 导线材料采用铜质,支线导线截面不宜小于2.5mm2 导线穿管 Ⅲ 配电导线保护管全部采用钢管,满足防火要求 Ⅱ、Ⅰ配电导线保护管采用聚乙烯塑料管(材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但吊顶内严禁使用),满足防火要求 分 值 2 1 1 1 2 3 2 3 2 2 2 3 3 (2) 3 5 电气施工质量按有关规范验收合格 电梯安装调试良好,经过安全部门检验合格

续表B.0.1 评定项目 及 分 值 分 项 及分值 防盗措施 (6) 防滑防跌措施 (2) 子项序号 B32 B33 B34 防盗户门 定 性 定 量 指 标 Ⅲ 具有防火、防撬、保温、隔声功能,并具有良好的装饰性 Ⅱ、Ⅰ 具有防火、防撬、保温功能 分 值 4 (3) 2 2 有被盗隐患部位的防盗网、电子防盗等设施,以及当电梯直通地下车库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厨房、卫生间以及起居室、卧室、书房等地面和通道采取防滑防跌措施 中高、高层住宅阳台栏杆和上人屋面女儿墙(栏杆),其高度≥1.10m,(其他住宅≥1.05m),且其下方不设台阶等可蹬踏物,栏杆垂直杆件间净距≤0.11m,有防儿童攀爬措施 窗外无阳台或露台的外窗,当窗台面与楼面的垂直距离<0.9m时有防护措施,放置花盆处采取防坠落措施 楼梯栏杆垂直杆件的净距≤0.11m;从踏步中心算起的扶手高度≥0.9m,当楼梯水平段长度>5m时,扶手高度≥1.05m 室内外抹灰工程、室内外装修装饰物牢靠,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日常安全 防范措施 (20) B35 防坠落 措 施 (12) B36 B37 B38 墙体材料(5) B39 B40 B41 室内装修 材 料 (6) B42 B43 B44 B45 B46 室内环境的污染物含 量 (9) B47 B48 B49 B50 B51 3 3 3 3 4 1 1 1 1 1 1 1 2 2 1 2 2 ★墙体材料的放射性污染不超过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含量不超过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人造板及其制品有害物质含量不超过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溶剂型木器涂料有害物质含量不超过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内墙涂料有害物质含量不超过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胶粘剂有害物质含量不超过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壁纸有害物质含量不超过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室内用花岗石有害物质含量不超过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室内氡浓度≤200Bq/m3 室内游离甲醛浓度≤0.08mg/m3 室内氨浓度≤0.2mg/m3 室内苯浓度≤0.09mg/m3 室内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0.5mg/m3 室 内 污染物 控 制 (20)

附录C 住宅性能评分表—耐久性能

表C.0.1 评定项目 及 分 值 分 项 及分值 勘察报告 (5) 子项序号 C01 C02 C03 C04 定 性 定 量 指 标 Ⅲ 该住宅的勘查点数量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Ⅱ、Ⅰ 该栋住宅的勘察点数量与相邻建筑可借鉴勘察点总数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确定了地基土与土中水的侵蚀种类与等级,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Ⅲ 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 ☆Ⅱ、Ⅰ 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Ⅲ 结构设计(含基础)措施(包括材料选择、材料性能等级、构造做法、防护措施)普遍高于有关规范要求 Ⅱ、Ⅰ结构设计(含基础)措施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Ⅲ 全部主控项目均进行过实体抽样检测,检测结论为符合设计要求 Ⅱ、Ⅰ 部分主控项目进行过实体抽样检测,检测结论为符合设计要求 Ⅲ 现场检查结构构件及维护构件无裂缝及其他可见质量缺陷 Ⅱ、Ⅰ 现场检查结构构件及维护构件个别点存在可见质量缺陷 Ⅲ 外墙装修的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25年, 且提出全部装修材料的耐用指标 Ⅱ 外墙装修的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20年,且提出部分装修材料的耐用指标 Ⅰ 外墙装修的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15年,且提出部分材料的耐用指标 Ⅲ 设计提出的全部耐用指标均进行了检验,检验结论为符合要求 Ⅱ、Ⅰ 设计提出的部分耐用指标进行了检验,检验结论为符合要求 按有关规范的规定进行了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场检查,装修无起皮、空鼓、裂缝、变色、过大变形和脱落等现象 分 值 3 (2) 2 5 (3) 5 (3) 5 3 (2) 2 (1) 5 (3) (1) 4 (2) 3 3 结构工程 (25) 结构设计 (10) 工程质量 (8) 外观质量 (2) 装修设计 (5) 装修工程 (15) 装修材料 (4) 工程质量 (3) 外观质量 (3) C05 按有关规范的规定进行了结构工程(含基础)施工质量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C06 C07 C08 C09 C10 C11

续表C.0.1 评定项目 及 分 值 分 项 及分值 防水设计 (4) 子项 序号 C12 C13 防水工程 (15) 防水材料 (4) 工程质量 (4) 外观质量 (3) C14 C15 C16 C17 C18 定 性 定 量 指 标 Ⅲ 设计使用年限,屋面与卫生间不低于25年,地下室不低于50年 Ⅱ 设计使用年限,屋面与卫生间不低于20年,地下室不低于50年 ☆Ⅰ 设计使用年限,屋面与卫生间不低于15年,地下室不低于50年 设计提出防水材料的耐用指标 全部防水材料均为合格产品 Ⅲ 设计要求的全部耐用指标进行了检验,检验结论符合相应要求 Ⅱ、Ⅰ设计要求的主要耐用指标进行了检验,检验结论符合相应要求 按有关规范的规定进行了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Ⅲ 全部防水工程经过蓄水或淋水检验,无渗漏现象 Ⅱ、Ⅰ 部分防水工程经过蓄水检验,无渗漏现象 现场检查,防水工程排水口部位排水顺畅、无渗漏痕迹 Ⅲ 管线工程的最低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20年 Ⅱ 管线工程的最低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15年 Ⅰ 管线工程的最低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10年 C20 C21 C22 C23 C24 C25 Ⅲ 设计提出全部管线材料的耐用指标 Ⅱ、Ⅰ设计提出部分管线材料的耐用指标 上水管内壁为铜质 管线材料均为合格产品 Ⅲ 设计要求的耐用指标均进行了检验,检验结论为符合要求 Ⅱ、Ⅰ设计要求的部分耐用指标进行了检验,检验结论为符合要求 按有关规范的规定进行了管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场检查,全部管线材料防护层无气泡、起皮等,管线无损伤;上水放水检查无锈色 分 值 3 (2) (1) 1 2 2 (1) 2 2 (1) 3 3 (2) (1) 3 (2) 1 2 2 (1) 2 2 管线工程设计 (7) 管线工程 (15) C19 管线材料 (4) 工程质量 (2) 外观质量 (2)

续表C.0.1 评定项目 及 分 值 分 项 及分值 设计或 选型 (4) 设 备 (15) 设备质量 (5) 安装质量 (3) 运转情况 (3) 设计或 选型 (5) 门 窗 (15) 子项序号 C26 C27 C28 C29 C30 定 性 定 量 指 标 Ⅲ 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20年且提出设备与使用年限相符的耐用指标要求 Ⅱ 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15年且提出设备与使用年限相符的耐用指标要求 Ⅰ 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10年且提出设备的耐用指标要求 全部设备均为合格产品 Ⅲ 设计或选型提出的全部耐用指标均进行了检验(型式检验结果有效),结论为符合要求 Ⅱ、Ⅰ设计或选型提出的主要耐用指标进行了检验,结论为符合要求 设备安装质量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场检查,设备运行正常 Ⅲ 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30年 Ⅱ 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25年 Ⅰ 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20年 Ⅲ 提出与设计使用年限相一致的全部耐用指标 Ⅱ、Ⅰ 提出部分门窗的耐用指标 门窗均为合格产品 Ⅲ设计或选型提出的全部耐用指标均进行了检验(型式检验结果有效),结论为符合要求 Ⅱ、Ⅰ设计或选型提出的部分耐用指标进行了检验(型式检验结果有效),结论为符合要求 按有关规范进行了门窗安装质量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场检查,门窗无翘曲、面层无损伤、颜色一致、关闭严密、金属件无锈蚀、开启顺畅 分 值 4 (3) (2) 2 3 (2) 3 3 (2) (1) 2 (1) 2 2 (1) 3 3 C31 C32 C33 C34 C35 C36 门窗质量 (4) 安装质量 (3) 外观质量 (3)

附录D 住宅性能评分表—环境性能

表D.0.1 评定项目 及 分 值 分 项 及分值 用地 (12) 子项序号 D01 D02 D03 D04 空间布局 (18) D05 D06 D07 D08 用地与 规划 (68) D11 道路交通 (34) D12 机动车停车率 自行车停车位隐蔽、使用方便 Ⅲ 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Ⅱ 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Ⅰ 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D09 D10 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 重視场地内原有自然环境及历史文化遗跡的保护和利用 ☆远离污染源,避免和有效控制水体、空气、噪声、电磁辐射等污染,对居住生活带来的影响 按照住区规模,合理确定规划分级,功能结构清晰,住宅建筑密度控制适当,保持合理的住区用地平衡 住栋布置满足日照与通风的要求、避免视线干扰 空间层次与序列清晰,尺度恰当,使居民生活安静 院落空间有较强的领域感和可防卫性,有利于邻里交往与安全 道路系统构架清晰,分级明确,避免对居民生活造成干扰 出入口合理,避免住区外交通穿行 住区内道路顺畅,满足消防、救护、抗灾、避灾的要求,方便与外界联系 Ⅲ ≥1.0,且不低于当地标准 Ⅱ ≥0.6,且不低于当地标准 Ⅰ ≥0.4,且不低于当地标准 定 性 定 量 指 标 分 值 4 4 4 4 6 4 4 6 4 4 8 (6) (4) 4 4 (3) (2) 4 4 D13 标示标牌 D14 市政设施 (4) D15 住区周边设有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或轻轨等公共交通场站,居民乘坐方便 ☆市政基础设施(包括供电系统、燃气系统、给排水系统与通信系统) 配套齐全、接口到位

评定项目 及 分 值 分 项 及分值 建筑造型 (6) 外立面 (10) 灯光造型 (4) 子项序号 定 性 定 量 指 标 分 值 6 4 6 (4) (3) 4 4 8 (6) (4) 4 (3) (2) 2 2 4 2 2 6 (4) (3) 4 D16 造型形式美观、新颖, 具有鲜明居住特征 D17 对暴露在外墙的管道及设备均有必要的细部处理,且外立面美观 建筑造型 (20) Ⅲ 好 D18 外立面造型与处理效果 Ⅱ 较好 Ⅰ 一般 D19 有较好的灯光造型设计和夜景,且避免对居住生活造成眩光等干扰 D20 D21 绿地配置合理,位置和面积适当,并做到点、线、面相结合,集中绿地与分散绿地相结合,硬质铺装面积适当 Ⅲ ≥35 绿地率(%) Ⅱ ≥32 Ⅰ ≥30 D22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m2/人) Ⅲ ≥2 Ⅱ ≥1.5 Ⅰ ≥1 绿地配置 (18) D23 绿地与活动场地 (46) D24 D25 D26 D27 植物丰实度与绿化栽植 (20) 充分利用建筑散地、停车位、墙面(包括挡土墙)、平台、屋顶和阳台等部位进行绿化,要求有上述六种场地中的四种或四种以上 乔木—草本型、灌木—草本型、乔木—灌木—草本型、藤本型等人工植物群落类型三种及以上,植物配置多层次 乔木量≥3株/100m2绿地面积 观赏花卉种类丰富,植被覆盖裸土 选择适合当地生长与易于存活的树种,不种植对人体有害、对空气有污染和有毒的植物 Ⅲ 木本植物种类:华北、东北、西北地区不少于32种;华中、华东地区不少于48种;华南、西南地区不少于54种 木本植物 Ⅱ 木本植物种类:华北、东北、西北地区不宜少于25种;华中、华东地丰实度 区不少于45种;华南、西南地区不少于50种 Ⅰ 木本植物种类:华北、东北、西北地区不少于20种;华中、华东地区不少于40种;华南、西南地区不少于45种 植物长势良好,没有病虫害和人为破坏,成活率98%以上 D28 D29 续表D.0.1

评定项目 及 分 值 绿地与 活动场地 (46) 分 项 及分值 室外活动场地 (8) 子项序号 D30 D31 D32 室外噪声 (8) 室外噪 声与空 气污染 (22) 空气污染 (14) D33 D34 D35 D36 D37 D38 水体 (8) 排水系统 (4) D39 D40 定 性 定 量 指 标 硬质铺装休闲场地有树木等遮荫和地面渗透措施 结合室外活动场地设置照明设施 等效 噪声级 黑夜偶然 噪声级 Ⅲ 白天≤50dB(A);黑夜≤40 dB(A) Ⅱ 白天≤55dB(A);黑夜≤45 dB(A) Ⅰ 白天≤60dB(A);黑夜≤50 dB(A) Ⅲ ≤55 dB(A) Ⅱ ≤60 dB(A) Ⅰ ≤65 dB(A) 分 值 4 4 4 (3) (2) 4 (3) (2) 4 4 2 2 2 4 4 无排放性污染源或虽有局部污染源但经过除尘脱硫处理 采用洁净燃料,无开放性局部污染源 无辐射性局部污染源 无溢出性局部污染源,住区内的公共饮食餐厅等加工过程设有污染防治措施 空气污染物控制指标日平均浓度不超过标准值(mg/m3):飘尘为0.30、SO2为0.15、NOx为0.10、CO为4. 0 天然水体与人造景观水体(水池)水质符合国家《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12941 C类水质要求 游泳馆(或游泳池、儿童戏水池)设有水循环和消毒设施,符合《游泳池给水排水设计规范》CECS14和《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要求 设有完善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并分别排入城市雨污水系统(雨水可就近排入河道或其它水体) 水体与排 水系统 (12) D41 4

续表D.0.1

评定项目 及 分 值 分 项 及分值 服务设施 (8) 子项序号 D42 D43 D44 D45 D46 D47 D48 D49 D50 D51 D52 D53 D54 定 性 定 量 指 标 根据住区具体情况,设置商店、超市等购物设施 合理设置防疫、保健、医疗、护理等医疗设施 教育设施的配置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或当地规划部门对教育设施设置的规定 设置社区服务设施,有利于社区管理与服务 结合绿地与环境配置、设置露天体育健身活动场地 设置游泳馆或游泳池 设置儿童戏水池,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中对儿童戏水池的要求 设置体育场馆或健身房 设置多功能文体活动室 儿童活动场地兼顾趣味、益智、强身、健体、安全合理等原则统筹布置 设置老人活动与服务支援设施 设置公共厕所(公共设施中附有对外开放的厕所时可计入此项),並达到《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14一类标准 主要道路及公共活动场地均匀配置废物箱,其间距小于80m,且废物箱防雨、密闭、整洁、美观,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 Ⅲ、Ⅱ 高层按层、多层按幢设置垃圾容器(或垃圾桶),生活垃圾采用袋装化收集,保持垃圾容器(或垃圾桶)清洁、无异味,每日清运 垃圾收运 Ⅰ 按幢设置垃圾容器(或垃圾桶),生活垃圾采用袋装化收集,保持垃圾容器(或垃圾桶)清洁、无异味,每日清运 Ⅲ 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设垃圾处理房,垃圾处理房隐蔽、全密闭、保证垃圾不外漏,有风道或排风、冲洗和排水设施,采用压缩外运与微生物处理,处理过程无污染、排放物无二次污染、残留物无害 Ⅱ、Ⅰ 设垃圾站,垃圾站隐蔽、有冲洗和排水设施,存放垃圾及时清运、不污染环境、不散发臭味 分值 2 2 2 2 4 4 2 4 2 4 4 4 4 6 (4) 健身娱乐设施 (24) 公共服务 设施 (52) 环境卫生 (20) D55 6 D56 垃圾存放与处理 (4)

附录E 住宅性能评分表—经济性能

表E.0.1 评定项目 及 分 值 分 项 及分值 子项 序号 E01 E02 建筑朝向为南北朝向 建筑物体形系数 严寒、寒冷地区≤0.3 夏热冬冷地区和夏热冬暖地区: 条式建筑≤0.35,点式建筑≤0.40 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为0℃~-6.0℃的地区,楼梯间和外廊不采暖时,楼梯间和外廊的隔墙和户门采取保温措施 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在-6.0℃以下的地区,楼梯间和外廊采暖,单元入口处设置门斗或其它避风措施 定 性 定 量 指 标 分值 5 5 E03 建筑设计 (30) E04 节 能 (85) 严寒、寒冷地区楼梯间和外廊采暖设计 4 严寒、寒冷地区窗墙面积比:北向≤0.25,东西向≤0.30,南向≤0.35 夏热冬冷地区的南向和西向外窗设置活动遮阳设施 4 8 (6) 4 5 (3) 8 (7) (6) E05 外窗遮阳 夏热冬暖、Ⅲ 南向和西向的外窗有遮阳措施,遮阳系数SW≤0.90Q 温和地区 Ⅱ、Ⅰ 南向和西向的外窗有遮阳措施,遮阳系数SW≤Q 根据本地区能源情况,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等新型能源 Ⅲ 5级 Ⅱ、Ⅰ 4级 Ⅲ K≤0.90Q Ⅱ K≤0.95Q ☆Ⅰ K≤Q E06 E07 围护结构 (29) E08 再生能源利用 外窗和阳台门(不封闭阳台或不采暖阳台)的气密性 严寒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和夏热冬暖地区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 注:1 夏热冬暖地区和夏热冬冷地区外窗的传热系数与遮阳系数限值都与窗的朝向和窗墙比有关; 2 Q为地区节能设计标准限值。

续表E.0.1 评定项目 及 分 值 分 项 及分值 子项 序号 E09 围护结构 E10 严寒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和夏热冬暖地区外窗的平均传热系数 严寒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和夏热冬暖地区屋顶的平均传热系数 严寒寒冷地区建筑物耗热量指标 E11 夏热冬冷地区、夏热冬暖地区和温和地区建筑物的采暖和空调年耗电量之和 E12 E13 采暖空调 系 统(18) E14 采用分户热量计量技术与装置 采暖系统采取水力平衡措施 预留安装空调的位置合理,使空调房间在选定的送、回风方式下,形成合适的气流组织 Ⅲ 气流分布满足生活需要 Ⅱ 生活或工作区3/4以上有气流通过 Ⅰ 生活或工作区3/4以下1/2以上有气流通过 定 性 定 量 指 标 Ⅲ K≤0.90Q Ⅱ K≤0.95Q ☆Ⅰ K≤Q Ⅲ K≤0.90Q Ⅱ K≤0.95Q ☆Ⅰ K≤Q Ⅲ qH≤0.90Q Ⅱ qH≤0.95Q ☆Ⅰ qH≤Q ⅢEh+EC≤0.90Q Ⅱ Eh+EC≤0.95Q ☆Ⅰ Eh+EC≤ Q 综合节能要求 (59) (注) 分 值 8 (7) (6) 8 (7) (6) 59 (48) (42) 59 (48) (42) 6 2 4 (3) (2) 节 能 (85) 注:当建筑设计和围护结构的要求都满足时,不必进行综合节能要求的检查和评判。反之,就必须进行综合节能要求的检查和评判,两者分值相同,仅取其中之一。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df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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