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内部评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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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辅导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内部评定实施细则

为认真做好我院辅导员职称评审工作,建设一支富有活力的学生管理队伍,根据国家人事部、省人事厅的有关规定,以及《*******学院辅导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内部评审标准(暂行)》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职称评审原则

1、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按照评审条件,全面考察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任期业绩。通过评审工作的导向,调动学生辅导员工作积极性,引导他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业绩。

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任职条件公开,政策规定公开,申报程序公开,申报人员材料公开,评议推荐结果公开。

3、定量评审原则

职资格评审采用定量和定性评审的方法。即:对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根据学历和资历、学生管理工作业绩和系部考核意见,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对于同时满足条件但学院评定名额有限制,采用附加分方式,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定。

4、定级申报的原则

辅导员应申报与自己现行条件基本相适用的职称资格,一般不得越级申报。 二、职称评审范围

辅导员系列的助教、助讲、讲师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人员必须热爱******学院,积极为学院的发展建设出谋划策,符合《*********学院辅导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内部评定标准》文件。

四、申报评审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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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领导机构。 (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流程

评审工作坚持个人申报、部门考核评议推荐、业务部门审核、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学院组织评审。

推荐的程序: 1、个人申报

凡申请辅导员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需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辅导员职称评定申请基本情况表》,并提供有关材料。对《基本情况表》中所列情况,以及提供的材料,申请者本人要对其真实性做出承诺,并签字。

2、部门初审

学生处要组成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3人以上评审推荐小组,负责申报人员资格的审核和排名推荐工作。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包括学历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称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外语职称资格合格证书、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和《基本情况表》中所填写的内容等进行初审,评审推荐小组将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职称评审推荐小组负责人在《基本情况表》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字,加盖部门行政公章。

以下材料验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毕业证及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科研立项书和结题鉴定证书、奖励证书、研究成果、论文论著及其他,同时提交职称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表)、科研效益证明材料等。复印件上需加盖本部门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否则无效。

3、业务部门审核

申报人员的《职称申报系部考核意见表》由所属系部严格审核;人事部门负责年度考核与奖惩及任职资格等情况的审核。审核无异议后,由相关审核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4、公示个人申报材料

学院人事部门对各部门上报的《基本情况表》和审核情况在校园网上公示3天。

5、学院组织评审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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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成立职称评审委员会。对晋升及转评人员进行评审,经三分之二以上评委同意者才可上报。推荐结果将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五、有关政策规定说明 (一)关于学历问题

评审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符合申报评审条件中所规定的学历。规定学历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在校所学专业与现岗位从事的专业工作相同或相近,并且符合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要求。

(二)计算机水平考试的问题

通过学校组织的职称计算机水平考试后,由教务处负责公布通过名单报职称评审小组备案;获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可以免试;

(三)符合下列情况可加分:

1、学院组织活动积极响应参加,获个人或团体一等奖。 2、完成本班欠费总额70%及以上。

3、因工作及时、干预得当,提前化解并避免学生恶性事件发生。 4、上一学年招生业绩在3人及以上。 (四)论文、著作的认定

申报的学术论文系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含学报)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期刊必须具有ISSN(国际统一刊号)或CN(国内统一刊号)。科研、论文、论著应与所学专业及所从事的工作相关。任现职以前的论文(成果),一律不能作为评审依据。

(五) 关于工作年限的时间

工作年限起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六)关于申报评审纪律问题

为保证申报工作规范、公正、有序,各部门要建立严格的职称申报工作责任制,层层负责,逐级把关,确保申报材料准确可靠,坚决杜绝虚假申报材料。对违反政策,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即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学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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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材料填写必须实事求是,表格填写要认真仔细,同一业绩成果在不同的表格填写必须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在申报评审期间,各系(部)和相关业务部门要指定一名领导专人负责具体审核,并在相应表格签字,出现不实、虚假材料等情况,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欢迎教职工对申报人员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给予监督,如果对申报者提供的申报材料有异议,应署真实姓名、部门,用书面材料向学院督查组或人力资源部举报。

2、具名举报问题的人员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同时,对诬告行为也要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在申报评审期间,申报人员不得找评委拉关系,不得将自己的材料四处散发,有违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

六、时间安排

1、 月 日布臵职称评审工作。

2、 月 日至 月 日个人上网下载和填写《基本情况表》,各部门对填写内容进行初审,排名、公示(公示期三天)、推荐。 3、 月 日至 月 日学院业务部门审查个人材料相关内容。 4、 月 日至 月 日评审材料返回各部门,申报人根据业务部门审核情况,修改《基本情况表》,修改后的《基本情况表》作为参评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

5、 月 日至 月 日公示参评人的申报材料。 6、 月 日至 月 日学校审查、评审、公示、推荐。 七、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在院职称评审委员会。

***********学院 二○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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