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通国内信用证系统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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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中国农业银行

贸易通-国内信用证系统

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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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产品概述

1.1. 产品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贸易通”——国内信用证。

国内信用证是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国内信用证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贸易项下人民币货款结算。开立国内信用证必须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背景;国内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国内信用证必须以人民币计价,仅限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国内信用证与作为其依据的购销合同相互独立,银行在处理信用证业务时,不受购销合同的约束。银行做出的付款、议付或履行信用证项下其他义务的承诺不受申请人与开证行、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关系的制约。受益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利用银行之间或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的契约关系。

1.2. 目标客户

1.大宗商品交易客户,如油品、钢材、粮棉、电子类设备等。

2.大中型工贸类客户,包括需要采购原材料的生产型企业、贸易型企业等。 3.中小型贸易类客户及有信用证结算需求的县域经济客户和三农贸易类企业。

4.其他有信用证结算需求的贸易类企业。 1.3. 使用条件

中国农业银行贸易通系统进行产品部署后即可使用。

1.4. 产品定位 1.4.1. 产品线定位

国内信用证与商业汇票、支票等同属结算类产品,其结算安全性、结算成本依次递减,便利程度依次增强。国内信用证是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跟单要求),该结算产品与银行承兑汇票具有相似之处,但也有所差别,具体如下图(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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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项目 功 能 国内信用证 解决贸易双方相互不信任问题,具有保证功能,确保买方支付安全,确保卖方合同履行和交易安全;提供结算功能 不可转让 需要附带付款单证(包括商业发票、运输单据、保险单据等) 申请人、受益人、开证行、通知行、议付行等主体是固定的 可以附加支付条件,是有条件保证付款证明 开证手续费、修改费、通知费、修改通知手续费、议付手续费、议付利息、结算手续费、邮电费 结算成本较高 银行承兑汇票 只能提供结算功能 流 通 性 跟单要求 结算主体 支付条件 银行收益 一般可背书转让 无需附带任何商业单据 除承兑人外,其他结算主体不确定 不能附加支付条件,无条件付款的有价证券 承兑手续费、结算手续费、查询费 结算成本低于国内信用证 结算成本 图1.4.1 1.4.2. 市场定位

目前,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已经推出并广泛开展国内信用证业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同业的国内信用证主要的客户群体为工贸类客户。在发布渠道方面,工行、招行等商业银行提供了网上银行受理、查询等,其他商业银行基本采用传统的客户经理受理。 我行国内信用证归属于结算类产品条线,是我行“贸易通”平台的具体应用类产品,将广泛服务于大宗交易类商户及有信用证结算需求的大中型工贸类客户、中小性商贸类客户及县域、三农商贸类客户。该产品发布渠道包括传统渠道(柜台、客户经理受理)、电子渠道(网上银行、现金管理平台客户端、企业ERP系统)等。

1.4.3. 与其他中后台系统关系

图1.5.2

图例说明:

一、与CIF的关系

本系统可以通过客户代码从CIF获取该客户的基本信息,如客户名称、联系地址、邮编等内容。

二、与CAS的关系

ABIS中的CAS资产子系统为本系统提供账务核算支持,主要涉及受益人议付及归还议付融资环节,为保持本系统交易信息的完整性,议付款项的放款、归还议付融资均由本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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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交易,联动CAS记账。

议付放款:受益人的提出议付申请,由CMS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操作本系统联动CAS将款项发放给受益人。

归还议付融资:收到信用证项下开证行的付款,如果该笔信用证做过议付融资,则由本系统联动CAS进行融资归还。

三、与CMP的关系

CMP提供保证金的管理功能。目前国内信用证系统没有直接与CMP系统相连,操作人员需手工进行保证金的收取或转出。

四、与AI关系

本系统联动AI进行收费帐务处理。

五、与PB的关系

本系统联动PB进行表外的账务处理。

六、与CMS的关系

国内信用证系统开证、修改、议付的审批在CMS系统中进行,审批完成后在本系统操作。国内信用证系统没有与CMS系统相连。

1.4.4. 与其他产品的关系

国内信用证是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的一种结算方式。目前农业银行的国内信用证只允许系统内开证,系统内交单。通过信用证通知和相关单证业务等信用证产品链上的配套产品和服务,能够有效解决企业的资金使用问题,可以赋予国内信用证更加深远的生命力。信用证产品链的相关产品列示如下:

信用证项下买方融资:开证行在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后,根据与买方签定的合同,先行对外付款并放单给买方的一种资金融通,其实质是开证行对买方的一种短期贷款,如买方押汇。

信用证项下卖方融资:卖方银行保留对企业追索权的一种短期资金融通方式,即我行接受客户的申请,对客户提交的不可撤销国内信用证及其项下单据进行审核,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提供的在未收妥开证行付款前的融资。如卖方押汇、议付。

其它融资包括:

打包贷款:卖方收到信用证,因组织该信用证项下商品的进货、备料、生产和装运而产生了资金缺口,凭信用证正本向银行申请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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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收费与计息

中国农业银行贸易通系统——国内信用证系统可在开证、修改、付款、委托收款等交易完成后自动生成收费单,或对其他有偿服务手工生成收费单。同时,针对收费项目可于总行级别设置基准费率、地区差异费率及客户群组费率;于二级分行以上级别进行辖区内客户群组维护;各项费率均支持按笔、单一费率、多级费率的收费方式(设置方法请参见《中国农业银行贸易通平台操作手册》)。如需新增收费项目或申请地区差异费率与客户群组费率,可由分行向总行业务主管部门行文申请,待主管部门批准后,由业务主管部门内具有操作权限的产品管理岗操作员直接配置。

待收费项目及费率配置成功后,于交易界面录入所有必输项后,各收费项目自动显示,供操作员核对;核对通过后,进入公共操作—费用收取—待处理收费单进行手续费扣收。

2. 概念术语

(一)开证申请人是根据购销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向开户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购货方。

(二)受益人是指有权收取信用证项下款项的购销合同中的销货方。

(三)开证行是应开证申请人要求开立信用证,并对满足信用证条件履行付款责任的农业银行分支机构。

(四)通知行是受开证行委托向受益人通知信用证的农业银行分支机构。 (五)委托收款行是受理受益人提出信用证委托收款申请的农业银行分支机构。 (六)议付是指信用证指定的议付行在单证相符的情况下,扣除议付利息后向受益人给付对价的行为。只审核单据而未付出对价的,不构成议付。

(七)议付行是指受开证行委托应受益人申请办理信用证议付的农业银行分支机构。 (八)信用证有效期是指受益人向委托收款行或议付行提交单据的最迟期限。受益人应在有效期限日期之前或当天向银行提交信用证单据。

(九)信用证有效地点是指受益人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向委托收款行或议付行提交单据的地点。如果有效地点不在受益人当地,受益人应在有效期限之前提前交单,以便委托收款行或议付行在有效期限之内将单据寄到有效地点的农业银行分支机构。

3. 业务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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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流程概述

3.2. 买方信用证功能

买方信用证区分独立记账行模式和单证中心模式。独立记账行模式下,开证申请客

户所在记账行不隶属于单证中心,独立记账行拥有所有的买方信用证功能操作权限。单证中心模式下,开证申请客户所在记账行隶属于单证中心,开证、开证修改、开证撤销由单证中心操作,其余买方信用证功能由开证申请客户所在记账行操作。

3.2.1. 开证

3.2.1.1. 业务操作说明

信贷审批手续完成,并落实保证金和相关担保事项后,客户部门把相关材料呈送开证行国内信用证业务操作人员,由操作人员依照客户开证申请书在买方国内信用证功能—开证—开证菜单进行开证操作。

3.2.1.2. 操作者

国内信用证产品操作岗操作员。 3.2.1.3. 操作界面及输入项说明

输入项说明:(表格中缺失长度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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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项名称 选择模版 信用证编号 申请人帐号 开证行行号 开证行名称 开证行地址 开证行电话 保证金帐号 保证金比例 保证金金额 申请人开户行 申请人组织机构代码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申请人邮编 申请人电话 受益人帐号 受益人开户行行号 受益人名称 受益人地址 受益人邮编 受益人电话 开证日期 信用证效期 有效地点 信用证金额 交单期 溢短装条款 付款方式 延期付款条件 装运日、货物收据签发日后(天) 见单后(天) 输入特征及条件 可选择 显示 必输 显示 显示 显示 显示 必输 必输 必输 显示 显示 显示 显示 显示 显示 必输 显示 显示 显示 显示 显示 显示 必输 列表 必输 选输 选输 必输 选输 缺省值 开证行柜台 15 即期 备注 系统自动生成 根据申请人账号自动显示 根据申请人账号自动显示 根据申请人账号自动显示 根据申请人账号自动显示 根据申请人账号自动显示 可修改 可修改 系统当前日期。以复核日期为准 开证行柜台,通知行柜台,议付行柜台 文本格式,可输入字符数调整为9位可输入+10%/-10% 即期、延期 当付款方式为延期付款时必输 当付款方式为延期时,选项可输入,且为二选一选项。 - 7/56 -

通知行行号 通知行名称 通知行地址 议付行行号 显示 显示 显示 输入 根据通知行行号,系统自动显示 根据通知行行号,系统自动显示 当指定议付行为我行,则议付行行号=通知行行号。 议付行名称 议付行地址 运输方式 货物最迟装运期 货物装运地 货物目的地 分批装运 允许转运 货物描述 单据条款 其他条款 信用证保证文句 手续费 3.2.1.4. 操作说明

输入 输入 必输 必输 必输 必输 列表 列表 必输 必输 必输 必输 显示 允许 允许 陆运、海运、空运、铁路运输、内河运输、联运、其他 1、允许;2、不允许 1、允许;2、不允许 包括货物名称、数量、价格等 必须注明据以付款或议付的单据,至少包括发票、运输单据或货物收据 根据开证金额自动计算 1. 开证分为独立记账行开证和单证中心开证两种模式。独立记账行开证模式下,所有的

买方信用证操作都由开证申请人所在独立记账行操作。单证中心开证模式下,由单证中心操作开证、修改、撤销功能,其余买方信用证功能由信用证开证申请人所在记账行操作。

2. 开证申请人、受益人必须为我行客户,在我行开立结算帐户。

3. 信用证有效期为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的最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输入日期超

过开证日期12个月系统将提示错误。

4. 本交易为双控交易,复核操作员进入待处理任务菜单后,点击要复核的国内信用证业务

编号进入复核界面,对经办提交的信息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点击“复核通过”,系统提示下载记账凭证,同时将生成的手续费收费单传至公共操作-费用收取-待处理收费单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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块。单证中心开证模式下,复核通过后,系统提示“表外帐已传至记账行”,由开证申请人所在的记账行复核表外帐,复核后提示“手续费已传至公共模块”。复核不通过,复核操作员选择“复核退回”,业务退回给开证经办员。开证行经办员修改开证信息,重复上述操作。点击“取消”按钮,退出复核操作。 5. 复核完成后系统自动将生成的AMT700报文发送至通知行。 6. 开证日期以最终复核通过日期为准。

3.2.2. 修改

3.2.2.1. 业务操作说明

操作人员收到客户部门提交的国内信用证修改相关材料后,依照客户申请书中内容,在买方国内信用证功能—修改菜单进行国内信用证修改操作。

3.2.2.2. 操作者

国内信用证产品操作岗操作员 3.2.2.3. 操作界面及输入说明

输入项说明:

名称 信用证编号 开证日期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申请人邮编 申请人电话 受益人名称 受益人地址 受益人邮编 受益人电话 通知行行号 通知行名称 通知行地址

输入特性 输入 反显 反显 反显 反显 反显 反显 反显 反显 反显 反显 反显 反显 缺省值 备注 - 9/56 -

信用证修改日期 修改次数 修改后有效地点 原信用证金额 增加金额 减少金额 反显 反显 输入 反显 输入 输入 系统当前时间 系统根据以往修改情况自动累加 修改后信用证金额=修改前信用证金额+信用证增加金额或修改前信用证金额-信用证减少金额 付款为延期方式下可见,且只能二选一输入。 修改后信用证效期 输入 修改后信用证金额 反显 修改后溢短装条款 输入 修改后交单期 修改后付款方式 装运日、货物收据签发日后(天) 见单后(天) 修改后运输方式 输入 输入 输入 输入 输入 修改后货物装运地 输入 修改后最迟装运日 输入 修改后货物目的地 输入 修改后是否分批装运 修改后是否转运 修改后是否议付 输入 输入 输入 修改为议付时可见 修改后议付行行号 输入 修改后议付行名称 输入 修改后议付行地址 输入 修改后货物描述 其他修改详述 信用证修改费 输入 输入 反显 系统自动计算 - 10/56 -

3.2.2.4. 操作说明

1. 修改的前提是原信用证未注销或归档。

2. 本交易为双控交易,需复核人员进一般待处理任务菜单中领取任务后进行复核。 复核操作员进入待处理任务菜单后,点击要复核的国内信用证业务编号进入复核界面,对经办提交的信息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点击“复核通过”,复核成功并提示下载记账凭证,同时将生成的手续费收费单传至公共操作-费用收取-待处理收费单模块。单证中心模式下,修改内容为增加信用证开证金额时,复核成功显示“复核完成,表外帐已传至开证行待处理任务”,开证申请人所在记账行进入系统复核表外帐,表外帐复核通过后,提示“生成的手续费收费单已传至公共模块”。其余修改,复核通过后直接显示“复核成功”,并提示“生成的手续费收费单已传至公共模块”。复核不通过,复核操作员选择“复核退回”,业务退回给开证经办员。开证经办员修改开证信息,重复上述操作。点击“取消”按钮,退出复核操作。 3. 信用证修改增加开证金额调增表外帐,修改减少开证金额不调整表外帐。 4. 复核完成后系统自动将生成的AMT707报文发送至通知行。 5. 修改日期以最终复核通过日为准。

3.2.3. 撤销 3.2.3.1. 业务操作说明

撤销可发生在信用证任何环节,未逾有效期的国内信用证,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且在通知行已收回国内信用证正本后,该国内信用证可予撤销。开证行与通知行联系完成,确认撤销后,开证行在买方国内信用证功能—开证—撤销菜单下进行登记。

3.2.3.2. 操作者

国内信用证产品操作岗操作员。 3.2.3.3. 操作界面及输入项说明 操作界面:

输入项说明:

名称

输入特性 缺省值 - 11/56 -

备注

信用证编号 开证日期 开证金额 必输 显示 显示 信用证到期日 显示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受益人名称 受益人地址 撤销发起方 申请人/受益人反馈意见 撤销理由 必输 显示 显示 显示 显示 选择 必输 3.2.3.4. 操作说明

1. 开证申请人要求撤销信用证的。接到开证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后,开证行在报文—报文制

作菜单中制作自由格式(AMT799)报文发送至国内信用证通知行;通知行征得受益人书面同意,并收回全套信用证正本及相关资料后,报文—报文制作菜单向开证行发出自由格式报文(AMT799)同意撤销。开证行核验无误后,在买方信用证功能—开证—撤销菜单中进行信用证撤销登记。

2. 受益人提出撤销信用证的。接到受益人的信用证撤销申请及全套正本信用证后,通知行

根据申请书在报文—报文制作菜单中制作自由格式(AMT799)报文向开证行发出撤销通知;开证行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联系开证申请人,征得书面同意后,发出自由格式(AMT799)报文同意注销,同时在买方信用证功能—撤销菜单中进行信用证撤销登记。 3. 本交易为双控交易,复核操作员进入待处理任务菜单后,点击要复核的国内信用证业务

编号进入复核界面,对经办提交的信息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点击“复核通过”,复核成功并提示下载记账凭证。复核不通过,复核操作员选择“复核退回”,业务退回给开证经办员。开证经办员修改开证信息,重复上述操作。点击“取消”按钮,退出复核操作。独立记账行模式下,信用证撤销由开证申请人所在记账行操作。单证中心模式下,由单证中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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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到单登记 3.2.4.1. 业务操作说明

收到交单行寄来的国内信用证项下单据后,操作人员在买方国内信用证功能—到单—到单登记界面进行操作。

3.2.4.2. 操作者

国内信用证产品操作岗操作员。 3.2.4.3. 操作界面及输入项说明 操作界面:

输入项说明:(显示不可修改=反显)

名称 信用证编号 开证日期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受益人名称 受益人地址 信用证金额 付款方式 见单后(天) 装运日、货物收据签发后(天) 卖方交单编号 我行到单编号 交单行行号 交单行名称 装运日期 交单行地址 付款到期日 必输 显示不可修改 必输 显示不可修改 必输 输入特性 必输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必输 显示不可修改 缺省值 系统自动生成 即期证下,交单登记中付款到期日不可输入,到单登记中付款到期日=单

备注 - 13/56 -

据登记日+5个工作日。延期证下,若为装运日、货物收据签发日后XX天,到单登记抓取交单登记中付款到期日数据;延期证下,若为见单后YY天,到单登记中自动计算付款到期日=登记日+YY天。 到单次数 到单日期 到单金额 发票份数 保险单份数 装箱单份数 海运提单份数 航空运单份数 货物收据份数 邮政收据份数 铁路/公路运单份数 内河运输份数 其他证明份数 装船通知份数 是否他行代付 显示 必输 必输 输入 输入 输入 输入 输入 输入 输入 输入 输入 输入 输入 选择 否 系统根据收到的不符点报文情况自动显示 系统根据收到的不符点报文情况自动显示 系统自动计算 系统当前日期 至少输入一项 是否已电提不符点 显示不可修改 对方审单不符点 我方审单不符点 显示不可修改 输入 3.2.4.4. 操作说明

1、 输入要素必须与来单面函上的内容保持一致。 2、 本交易为双控交易。

3、 对寄单行的单据审核完成后,如果发现不符点,在到单登记中填列。 4、 经办和复核不是同一天的,以经办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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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到单登记修改

3.2.5.1. 业务操作说明

该交易用于对已输入的到单登记信息进行修改。 3.2.5.2. 操作者

国内信用证产品操作岗操作员。 3.2.5.3. 操作界面及输入项说明 操作界面:

输入项说明:

名称 我行到单编号 信用证编号 开证日期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受益人名称 受益人地址 信用证金额 付款方式 交单行行号 交单行名称 交单行地址 到单金额 装运日期 到单日期 付款到期日 到单次数 发票份数 输入特性 必输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可修改 显示可修改 显示可修改 显示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可修改 缺省值 系统自动生成 备注 - 15/56 -

保险单份数 装箱单份数 海运提单份数 航空运单份数 货物收据份数 邮政收据份数 铁路/公路运单份数 内河运输份数 其他证明份数 装船通知份数 是否他行代付 是否电提不符点 对方审单不符点 我行审单不符点

显示可修改 显示可修改 显示可修改 显示可修改 显示可修改 显示可修改 显示可修改 显示可修改 显示可修改 显示可修改 选择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输入 系统根据收到的不符点报文情况自动显示 系统根据收到的不符点报文情况自动显示 3.2.5.4. 操作说明

1、 已经进行付款或承诺付款的交单记录无法进行修改。 2、 本交易为双控交易。

3.2.6. 拒付

3.2.6.1. 业务操作说明

开证行审单发现不符点,在规定时间内经客户确认,决定对外拒付时,操作人员首先在买方国内信用证功能—到单—不符点登记菜单完成登记,然后,在买方国内信用证功能—到单—拒付菜单中进行操作。

3.2.6.2. 操作者

国内信用证产品操作岗操作员。 3.2.6.3. 操作界面及输入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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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界面: 输入项说明:

名称 到单编号 信用证编号 信用证有效期 卖方交单编号 到单日期 到单金额 交单行行号 交单行名称 交单行地址 我方审单不符点 附言 输入特性 必输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必输 缺省值 备注 3.2.6.4. 操作说明

1、 输入我行到单编号后,系统自动调出信用证、到单和我方审单不符点信息。

2、 本交易为单控交易,提交后,系统提示打印报文,并自动将系统生成的AMT734报文发

送至交单行。

3.2.7. 退单

3.2.7.1. 业务操作说明

开证申请人要求或同意退单后,操作人员在买方国内信用证功能—到单—退单菜单进行操作。

3.2.7.2. 操作者

国内信用证产品操作岗操作员。 3.2.7.3. 操作界面及输入项说明 操作界面: 输入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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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到单编号 信用证编号 开证日期 交单行名称 交单行地址 卖方交单编号 到单日期 到单次数 到单金额 发票份数 保险单份数 装箱单份数 海运提单份数 航空运单份数 货物收据份数 邮政收据份数 铁路/公路运单份数 内河运输份数 其他证明份数 装船通知份数 退单发起方 退单理由 3.2.7.4. 操作说明

输入特性 必输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列表选择 必输 缺省值 备注 1、 退单菜单操作的前提必须是该笔到单已经登记,未付款,并且已经拒付。

2、 输入到单编号后,系统自动调出信用证信息、到单信息和退单发起方。退单发起方分为

申请人/受益人。

3、 本交易为单控交易,点击保存按钮后,退单登记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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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免责

3.2.8.1. 业务操作说明

操作人员在待处理任务—待处理报文菜单中收到寄单行发送的指示无偿放单报文(AMT799)后,在买方国内信用证功能—到单—免责菜单进行免责登记。

3.2.8.2. 操作者

国内信用证产品操作岗操作员。 3.2.8.3. 操作界面及输入项说明 操作界面: 输入项说明:

名称 我行到单编号 无偿放单报文编号 信用证编号 信用证金额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受益人名称 受益人地址 交单行行号 交单行名称 交单行地址 卖方交单编号 到单日期 到单金额 免责理由

3.2.8.4. 操作说明

输入特性 必输 必输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必输 缺省值 备注 - 19/56 -

1、输入我方到单编号、无偿放单报文编号后系统自动调出信用证信息和到单信息。 2、本交易为双控交易,复核操作员进入待处理任务菜单后,点击要复核的国内信用证业务编号进入复核界面,对经办提交的信息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点击“复核通过”,复核成功并提示下载记账凭证。复核不通过,复核操作员选择“复核退回”,业务退回给开证经办员。开证经办员修改信息后,重复上述操作,点击“取消”按钮,退出复核操作。

3.2.9. 打印到单面函

3.2.9.1. 业务操作说明

输入到单编号后,打印用于通知客户的到单通知书。 3.2.9.2. 操作者

国内信用证产品操作岗操作员。 3.2.9.3. 操作界面及输入项说明 操作界面:

输入项说明:

名称 我行到单编号 信用证编号 开证日期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受益人名称 受益人地址 信用证金额 交单行行号 交单行名称 交单行地址 到单金额 卖方交单编号

输入特性 必输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缺省值 - 20/56 -

备注

付款到期日 到单次数 发票份数 保险单份数 装箱单份数 海运提单份数 航空运单份数 货物收据份数 邮政收据份数 铁路/公路运单份数 内河运输份数 其他证明份数 装船通知份数 我方审单不符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3.2.9.4. 操作说明

1、 输入我方到单编号后系统自动调出信用证信息、到单信息和不符点信息。 2、 点击打印到单面函按钮后即可打印到单通知书,点击取消按钮退出界面。

3.2.10. 付款

3.2.10.1. 业务操作说明

国内信用证项下单据对外付款时,操作人员在买方国内信用证功能—付款—付款菜单操作。

3.2.10.2. 操作者

国内信用证产品操作岗操作员。 3.2.10.3. 操作界面及输入项说明 操作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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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项说明:

名称 到单编号 信用证编号 信用证有效期 卖方交单编号 付款编号 到单金额 付款到期日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受益人名称 受益人地址 收款行行号 受益人账号 收款行名称 收款行地址 是否他行代付 手续费收费方式 手续费 其他收费项收费方式 其他收费项 不符点处理费收费方式 不符点处理费 从中间户扣款 从客户结算账户扣款 中间户账号 中间户扣款金额 客户结算账号 输入特性 必输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选择 选择 选择 输入 选择 缺省值 是/否 外收/内收 外收/内收 外收/内收 备注 否 外收 外收 外收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二选一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 22/56 -

客户结算账户扣款金额 对外支付净额 显示可修改 计算显示 3.2.10.4. 操作说明

1、 输入到单编号后,系统自动调出信用证、到单和付款信息。

2、 手续费收费方式、其他收费项和不符点处理费,分为内收和外收两种。如果为内收,

则将直接从信用证付款中扣除;如果为外收,则收费信息传到贸易通平台收费模块,从收费模块中收取。

3、 付款可选择从中间户付款和从客户结算账户扣款两种方式,对于开证申请人开户行与

开证行不是同一行部的情况,如果分行不支持跨行扣款功能可手工将款项从客户的结算账户转至开证行的贸易通中间户,然后选择从中间户对外支付。

4、 点击报文预览按钮可查看系统自动生成的付款通知报文(AMT756),复核完成后系统

自动将付款通知报文AMT756发送至寄单行。

5、 本交易为双控交易,复核操作员进入待处理任务菜单后,点击要复核的国内信用证业

务编号进入复核界面,对经办提交的信息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点击“复核通过”,系统提示下载记账凭证,同时将生成的手续费收费单传至公共操作-费用收取-待处理收费单模块。复核不通过,复核操作员选择“复核退回”,业务退回给开证经办员。开证经办员修改开证信息,重复上述操作。点击“取消”按钮,退出复核操作。

3.2.11. 承诺付款

3.2.11.1. 业务操作说明

开证行收到延期或议付信用证项下单据,审单完成后,如需对外发送承诺付款报文,操作人员在买方国内信用证功能—付款—承诺付款菜单进行操作。

3.2.11.2. 操作者

国内信用证产品操作岗操作员。 3.2.11.3. 操作界面及输入项说明 操作界面:

- 23/56 -

名称 到单编号 信用证编号 开证日期 单据金额 必输 输入特性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缺省值 备注 卖方交单编号 显示不可修改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受益人名称 受益人地址 付款金额 付款日期 收款行行号 收款行名称 收款行地址 我方审单不符点 承诺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3.2.11.4. 操作说明

1、输入到单编号后,系统自动调出到单信息和付款信息。

2、经办人员点击提交,显示提交成功,请复核人员复核,并提示打印报文,查看系统自动生成的承诺付款报文(AMT799),复核完成后,系统自动将承诺付款报文AMT799发送至寄单行。

3、本交易为双控交易,复核操作员进入待处理任务菜单后,点击要复核的国内信用证业务编号进入复核界面,对经办提交的信息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点击“复核通过”,复核成功并提示下载记账凭证。复核不通过,复核操作员选择“复核退回”,业务退回给开证经办员。开证经办员修改信息后,重复上述操作。点击“取消”按钮,退出复核操作。

3.2.12. 买方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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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2.1. 业务操作说明

开证行对于已经撤销或效期已过,与客户联系不会发生后续业务的信用证,操作人员可在买方信用证功能—买方归档菜单下进行归档操作。

3.2.12.2. 操作者

国内信用证产品操作岗操作员。 3.2.12.3. 操作界面及输入项说明 操作界面: 输入项说明:

名称 信用证编号 开证日期 信用证开证金额 信用证余额 信用证到期日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受益人名称 受益人地址 归档类型 业务提示 输入特性 必输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列表选择 输入 缺省值 备注 =信用证金额-已付款金额 3.2.12.4. 操作说明

1、输入信用证号码后,系统自动调出信用证开证日期、信用证余额等信息。

2、归档类型。包括正常归档和逾期归档。正常归档为国内信用证虽然效期未过,但余额为零,并且已联系开证申请人不会进行增加金额修改的国内信用证;逾期归档为国内信用证已逾期,但已联系开证申请人不会进行延长效期修改的国内信用证。

3、本交易为双控交易,复核操作员进入待处理任务菜单后,点击要复核的国内信用证业务编号进入复核界面,对经办提交的信息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点击“复核通过”,复核成功。

- 25/56 -

如果信用证有余额,买方国内信用证归档完成后同时销记表外帐务,将提示下载记账凭证。复核不通过,复核操作员选择“复核退回”,业务退回给开证经办员。开证经办员修改信息后,重复上述操作。点击“取消”按钮,退出复核操作。

3.3. 卖方信用证功能

3.3.1. 信用证通知/修改通知

3.3.1.1. 业务操作说明

通知行收到开证行开来的AMT700或AMT707报文后,在此菜单进行操作,并打印信用证通知书或修改通知书。

3.3.1.2. 操作者

国内信用证产品操作岗操作员。 3.3.1.3. 操作界面及输入项说明 操作界面一:

操作界面二:

1.1.1.1. 操作说明(序号错)

1、 选取国内信用证报文(AMT700)或修改报文(AMT707)后,点击报文处理按钮,进入

待处理报文处理界面,点击“确定”按钮,待处理报文处理成功后,界面将自动联动到国内信用证通知和国内信用证修改通知界面。

2、 点击打印信用证通知书按钮打印一式两联国内信用证或修改通知书;

3、 点击“报文预览”后,系统可以预览向开证行发送的AMT730信用证通知回复报文; 4、 点击“提交”按钮后,系统自动向开证行发送AMT730信用证通知回复报文。

3.3.2. 交单登记

3.3.2.1. 业务操作说明

受益人向委托收款行(通知行)交单时,填写委托收款凭证和国内信用证议付/委托收款申

- 26/56 -

请书一式二联,连同信用证通知书、信用证修改通知书(如有)、国内信用证正本、修改书正本(如有)和单据一并提交。收到客户提交的国内信用证项下单据后,操作人员进入卖方国内信用证功能—交单—交单登记界面进行操作。

3.3.2.2. 操作者

国内信用证产品操作岗操作员。 3.3.2.3. 操作界面及输入项说明 操作界面:

输入项说明:

名称 信用证编号 交单编号 信用证金额 开证行行号 开证行名称 开证行地址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申请人邮编 申请人电话 受益人名称 受益人地址 受益人邮编 受益人电话 付款方式 见单后(天) 装运日、货物收据签发日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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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特性 必输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缺省值 备注

交单次数 交单日期 交单金额 信用证余额 装运日期 付款到期日 发票份数 海运提单份数 航空运单份数 货物收据份数 保险单份数 装箱单份数 邮政收据份数 铁路/公路运单份数 内河运输单据份数 装船通知份数 其他证明名称 其他证明份数 3.3.2.4. 操作说明

显示不可修改 显示不可修改 必输 显示不可修改 输入 输入 输入 输入 输入 输入 输入 输入 输入 输入 输入 输入 输入 输入 系统自动判断交单次序 系统当前日期 1、 交单编号系统自动生成,不具有连续性。 2、 点击提交按钮交单登记完成。

3.3.3. 交单登记修改

3.3.3.1. 业务操作说明

如果单据登记信息需要修改,则在卖方国内信用证功能—交单—交单登记修改菜单进行操作。输入交单编号后,系统自动调出单据登记信息,信息修改提交后,交单修改完成。

3.3.3.2. 操作者

国内信用证产品操作岗操作员。

- 28/56 -

3.3.3.3. 操作界面及输入项说明

3.3.3.4. 输入说明 输入项名称 交单编号 信用证编号 信用证金额 开证行行号 开证行名称 开证行地址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申请人邮编 申请人电话 受益人名称 受益人地址 受益人邮编 受益人电话 交单次数 见单后(天) 装运日、货物收据签发日后(天) 交单日期 交单金额 信用证余额 发票份数 海运提单份数

长度 16x 16x 16x 输入特性 必输 显示 显示 显示 显示 显示 显示 显示 显示 显示 显示 显示 显示 显示 显示 显示 显示 错误/帮助信息 备注 8n 8n 40x 2n 2n 显示 显示 显示 显示 显示 - 29/56 -

可修改 可修改 可修改

航空运单份数 货物收据份数 保险单份数 装箱单份数 邮政收据份数 铁路/公路运单份数 内河运输单据份数 装船通知份数 其他证明名称 其他证明份数 2n 2n 2n 2n 2n 2n 显示 显示 显示 显示 显示 显示 可修改 可修改 可修改 可修改 可修改 可修改 2n 显示 可修改 2n 2n 显示 显示 显示 可修改 可修改 可修改 3.3.4. 不符点登记

3.3.4.1. 业务操作说明

对受益人提交的已做交单登记但未做委托收款和议付的国内信用证项下单据,在我行审单发现不符点并接洽受益人对已交单据不进行更改的前提下,交单行通过此交易登记单据不符点。

3.3.4.2. 操作者

国内信用证产品操作岗操作员。 3.3.4.3. 操作界面及输入项说明

输入项说明 输入项名称 交单编号 信用证编号 信用证金额 长度 16x 16x 16x 输入特性 M M V 错误/帮助信息 备注 输入 输入交单编号后,系统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系统反显。 - 30/56 -

开证行行号 开证行名称 开证行地址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申请人邮编 申请人电话 受益人名称 受益人地址 受益人邮编 受益人电话 交单次数 交单日期 交单金额 不符点 8n 8n 100 M V 输入交单编号后,系统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系统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系统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系统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系统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系统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系统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系统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系统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系统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系统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系统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系统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系统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系统反显。

3.3.5. 电提不符点

3.3.5.1. 业务操作说明

在不符点登记操作完成后,操作人员在卖方国内信用证功能—交单—电提不符点菜单进行操作,包括以下输入项:

(一)交单编号。输入交单编号后,系统自动调出信用证、交单和不符点信息。(二)附言。

附言输入完成后,点击报文预览按钮可查看系统自动生成的电提不符点报文(AMT750)。提交后,系统将AMT750报文发送至开证行。

3.3.5.2. 操作者

国内信用证产品操作岗操作员。

- 31/56 -

3.3.5.3. 操作界面及输入项说明

输入项名称 交单编号 信用证编号 开证日期 信用证金额 交单金额 交单日期 不符点 处理意见 邮电费

长度 16x 16x 8n 19n 19n 8n 输入特性 M V V V V V 错误/帮助信息 备注 输入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100*65 V 100*65 V 10n VW 3.3.6. 委托收款

3.3.6.1. 业务操作说明

单据审核完成,确定向开证行寄单后,操作人员在卖方国内信用证功能—交单—委托收款菜单进行操作,包含以下输入项:

1、交单编号。输入交单编号后,系统将自动调出信用证、申请人、受益人及单据信息。

要素输入完成后,经办人员点击打印寄单面函按钮打印国内信用证寄单通知书。然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复核,复核完成后,对外寄单。

如果国内信用证项下单据已经进行委托收款操作,且处于待复核或复核完成状态,该笔单据将无法进行交单登记修改或不符点登记修改。

3.3.6.2. 操作者

国内信用证产品操作岗操作员。 3.3.6.3. 操作界面及输入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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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项名称 交单编号 信用证编号 信用证金额 付款方式 延期付款条件 开证行行号 开证行名称 开证行地址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申请人邮编 申请人电话 受益人名称 受益人地址 受益人邮编 受益人电话 受益人开户行 受益人帐号 交单次数 本次交单金额 本次交单后信用证余额 交单日期 发票份数 海运提单份数 航空运单份数 货物收据份数

长度 16x 16x 8n 40x 输入特性 错误/帮助信息 M M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备注 必输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8n 2n 2n 2n 2n M O O O O - 33/56 -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保险单份数 装箱单份数 邮政收据份数 铁路/公路运单份数 内河运输单据份数 装船通知份数 其他证明名称 其他证明份数 不符点内容 2n 2n 2n 2n O O O O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2n O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2n 2n O O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3.3.7. 指示无偿放单

3.3.7.1. 业务操作说明

指示无偿放单是指信用证受益人由于提交不符点单据而放弃信用证项下此笔单据的权利,指示开证行免除付款责任直接将单据交给申请人的行为。 收到受益人指示无偿放单申请后,操作人员在卖方国内信用证功能—交单—指示无偿放单菜单中进行操作,包含以下输入项:

1、交单编号。输入交单编号后系统自动调出信用证信息和单据信息。 2、附言。

附言输入完成后,点击报文预览按钮可查看系统自动生成的指示无偿放单报文(AMT799)。提交后,系统将AMT799报文发送至开证行。

在指示无偿放单菜单进行操作之前,需确定该笔交单已进行不符点登记,否则系统提示错误。

3.3.7.2. 操作者

国内信用证产品操作岗操作员。 3.3.7.3. 操作界面及输入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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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项名称 交单编号 信用证编号 开证日期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申请人邮编 申请人电话 受益人名称 受益人地址 受益人邮编 受益人电话 开证行行号 开证行名称 开证行地址 交单日期 交单金额 邮电费 附言 长度 16x 8n 60x 60x 60x 60x 60x 60x 60x 60x 60x 60x 10n 4*35 输入项特性 M M V 显示 显示 显示 显示 显示 显示 显示 显示 显示 显示 显示 显示 显示 M M 错误/帮助信息 填写 备注 必输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3.3.8. 退单

3.3.8.1. 业务操作说明

收到开证行退回的国内信用证项下单据后,操作人员在卖方国内信用证功能—交单—退单菜单进行操作,包含以下输入项:

1、交单编号。输入到单编号后,系统自动调出信用证信息和交单信息。 2、退单发起方。退单发起方分为申请人/受益人,选择项。 3、退单理由。根据实际情况输入。

提交后,卖方退单登记完成。(此交易只是作为退单结果登记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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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2. 操作者

国内信用证产品操作岗操作员。 3.3.8.3. 操作界面及输入项说明

输入项名称 交单编号 长度 输入项特性 M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O O 错误/帮助信息 备注 必输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信用证编号 16x 开证日期 开证行行号 6x 开证行名称 60x 开证行地址 60x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受益人名称 8n 受益人地址 8n 交单日期 交单次数 交单金额 发票份数 海运提单份数 航空运单份数 货物收据份数 保险单份数 装运单份数 邮政收据份

2n 2n 2n O 2n O 2n 2n 2n O O O - 36/56 -

数 铁路/公路运单份数 内河运输份数 装船通知份数 其他证明份数 退单发起方 10x L 1:申请人 2:受益人 必选 退单理由 100*65 M 2n O 2n O 2n O 2n O 3.3.9. 取消委托收款

3.3.9.1. 业务操作说明

单据审核完成,做完委托收款后,如果需要取消委托收款,则在卖方国内信用证--交单--取消委托收款菜单进行操作。在做完委托收款之后,收款之前的交单均可以做此交易。输入交单编号,系统将自动调出信用证、申请人、受益人及单据信息。

提交,复核人员复核完成后,取消委托收款。

3.3.9.2. 操作者

国内信用证产品操作岗操作员。

3.3.9.3. 操作界面及输入项说明

输入项名称 交单编号 信用证编号

长度 16x 16x 输入特性 错误/帮助信息 M M - 37/56 -

备注 必输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信用证金额 付款方式 延期付款条件 开证行行号 开证行名称 开证行地址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申请人邮编 申请人电话 受益人名称 受益人地址 受益人邮编 受益人电话 受益人开户行 受益人帐号 交单次数 本次交单金额 本次交单后信用证余额 交单日期 发票份数 海运提单份数 航空运单份数 货物收据份数 保险单份数 装箱单份数 邮政收据份数 铁路/公路运单

8n 40x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8n 2n 2n 2n 2n 2n 2n 2n 2n M O O O O O O O O - 38/56 -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份数 内河运输单据份数 装船通知份数 其他证明名称 其他证明份数 不符点内容 2n 2n O O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2n O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1.1.2. 议付

3.3.9.4. 业务操作说明

议付是指信用证指定的议付行在单证相符条件下,扣除议付利息后向受益人给付对价的行为。只审核单据而未付出对价的,不构成议付。

受益人可以对议付信用证在交单期或信用证有效期内向议付行提示单据、信用证正本、信用证修改书正本及信用证通知书、信用证修改通知书,并填制信用证议付委托收款申请书和议付凭证,请求议付。议付行在受理的次日起五个营业日内审核信用证规定的单据,确定表面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并决定议付的,在卖方国内信用证功能-议付菜单下进行操作,包含以下输入项:

(一)交单编号。输入交单编号后,系统自动调出信用证信息和单据信息,并生成议付编号。

(二)议付日期。默认为当前系统日期。

(三)议付天数。议付天数按议付日至信用证付款到期日前一日系统自动计算,显示,可修改。

(四)议付金额。根据客户提交的议付凭证输入。 (五)议付利率。根据客户提交的议付凭证输入。 (六)议付利息。根据客户提交的议付凭证输入。 议付利息=议付金额X议付利率X议付天数/360 (七)实际议付金额。根据客户提交的议付凭证输入。 实际议付金额=议付金额-议付利息

(八)逾期利率。根据客户部门提供的审批材料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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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借据号。根据客户部门提供的审批材料输入。

提交,复核人员复核完成后,议付完成,系统自动将实际议付金额贷记受益人结算账户。

3.3.9.5. 操作者

国内信用证产品操作岗操作员。

3.3.9.6. 操作界面及输入项说明

输入项名称 交单编号 信用证编号 开证行行号 开证行名称 开证行地址 受益人名称 受益人地址 长度 16x 6n 60x 60x 60x 60x 输入特性 M V V V V V V V V V V M M M V V 错误/帮助信息 自动生成 默认为系统当天日期 =议付到期日-议付日期 =议付金额X议付利率X议付天数/360 实际议付金额 19n =议付金额-议付利息- 备注 必输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受益人开户行 60x 受益人帐号 交单日期 交单金额 议付编号 议付日期 议付到期日 议付天数 议付金额 议付利率 议付利息 60x 8n 19n 16x 8n 16x 8n 16x 8n 19n - 40/56 -

议付手续费 10x M 3.3.10. 归还议付融资

3.3.10.1. 业务操作说明

归还议付融资是指在议付到期情况下,议付受益人归还议付融资,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用回款资金归还,在卖方国内信用证功能-收款菜单下操作;二是用自有资金归还,在卖方国内信用证功能-归还议付融资菜单下操作。

议付到期日,国内信用证受益人归还议付融资的,操作人员在卖方国内信用证功能-归还议付融资菜单下进行操作,包含以下输入项:

(一)交单编号。输入交单编号后,系统自动调出信用证信息、单据信息和议付信息。

(二)逾期天数。逾期天数=系统当前日期-付款到期日

(三)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议付金额X逾期利率X逾期天数/360。 (四)自有资金账号。默认为受益人结算账号,输入后作为归还议付融资的扣款账号。

提交,复核人员复核完成后,归还议付融资完成,系统将自动从受益人输入的账户中扣除应归还的议付融资款项。

如果客户在办理归还议付融资交易时已经逾期,归还议付融资界面虽已计算出逾期利息,但系统对逾期相关帐务不做处理。逾期利息的收取操作请参照信开信用证业务。

3.3.10.2. 操作者

国内信用证产品操作岗操作员。 3.3.10.3. 操作界面及输入项说明

输入项名称 交单编号 信用证编号

长度 16x 输入项特性 M V 错误/帮助信息 - 41/56 -

备注 输入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开证日期 交单日期 交单金额 受益人名称 受益人地址 受益人开户行 受益人帐号 议付编号 议付日期 议付天数 议付金额 议付归还日期 议付归还金额 逾期利率 逾期天数 逾期利息 8n 8n 19x 60x 60x 60x 60x 16x 8n 8n 6x 60x V V V V V V V V V V V M V V 默认为0 =逾期利率x逾期天数/360 收款金额 收款日期 开证行行号 开证行名称 开证行地址 客户入账金额 60x 60x 60x 60x 60x 60x V V V V V =收款金额-议付金额-逾期利息 自有资金账号 60x 默认为受益人结算账号,输入后作为归还议付融资的扣款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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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1. 收款

3.3.11.1. 业务操作说明

操作人员确定有国内信用证项下收款后,在卖方国内信用证功能—收款-收款菜单进行操作,包含以下输入项:

(一)交单编号。输入交单编号后,系统自动调出信用证信息和交单信息。 (二)收款日期。默认为系统当前时间。

(三)收款金额。系统自动按照交单编号,判断ABIS系统实际到款金额。 提交,复核人员复核完成后,收款操作完成,系统自动将根据输入项“类型” 为 为“直接入客户账”,自动将收款金额贷记受益人结算账号;输入项“类型”“归还议付融资”,自动将收款金额用于归还议付融资;输入项“类型” 为“留存中间户”,自动将收款金额留存在中间户上。

3.3.11.2. 操作者

国内信用证产品操作岗操作员。 3.3.11.3. 操作界面及输入项说明

输入项名称 交单编号 信用证编号 开证日期 受益人名称 受益人地址 受益人开户行 受益人账号 收款日期 收款金额 类型

长度 16x 8n 8n 19n 输入特征 M M V V V 错误/帮助信息 - 43/56 -

备注 输入 输入交单编号后反显 输入 下拉菜单选择:

直接入客户账; 归还议付融资; 留存中间户 3.3.12. 卖方信用证归档

3.3.12.1. 业务操作说明

除存在应收未收款项、应付未付款项或纠纷未解决的国内信用证外,信用证项下无论是否发生过对外支付,开证行可在逾期1个月后注销,进行归档,恢复相应的额度及/或退还客户交存的保证金。在信用证效期过后通知行即可进行归档,恢复相应的额度及/或退还保证金。

卖方信用证归档在卖方信用证功能,卖方归档菜单下进行操作,包含以下输入项:

(一)信用证号码。输入信用证号码后,系统自动调出信用证开证日期、信用证余额等信息。

(二)归档类型。包括正常归档和逾期归档。正常归档为国内信用证虽然效期未过,但已联系开证申请人不会继续发生业务往来的国内信用证;逾期归档为国内信用证已逾期超过1个月,或虽未超过1个月,但已联系开证申请人不会进行延长效期修改??的国内信用证。

(三)业务提示。输入需要记录的提示信息。

3.3.12.2. 操作者

国内信用证产品操作岗操作员。

3.3.12.3. 操作界面及输入说明

输入项名称 信用证编号 开证日期 长度 16x 8n 输入特性 M 显示 显示 显示 错误/帮助信息 - 44/56 -

备注 必输 输入后反显 信用证开证金额 13x 信用证余额

13x

信用证效期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受益人名称 受益人地址 归档类型 业务提示 8n 60x 60x 60x 60x 10x 20x 显示 显示 显示 显示 显示 L O 正常归档/逾期注销 3.3.13. 补打印

3.3.13.1. 业务操作说明

对于信用证通知、信用证修改通知的打印,如果在相应模块中出现打印错误,则可以在此界面中进行补打。

3.3.13.2. 操作者

国内信用证产品操作岗操作员。 3.3.13.3. 操作界面及输入说明

输入项名称 补打内容 长度 输入项特性 L 错误/帮助信息 备注 信用证通知书/信用证修改通知书/ 信用证编号 信用证修改次数 16x 8n M V 必输 当选择打印信用证修改通知书时此项必填,否则不可输入 3.4. 查询

3.4.1. 查询功能列表

本系统所提供查询交易以及查询条件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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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信用证查询 查询名称 交易日志查询 开证查询 修改查询 到单查询 查询条件 信用证编号 信用证编号、开证日期、开证金额、通知行、申请人结算账号 信用证编号、修改日期、修改金额、通知行、申请人结算账号 信用证编号、到单编号、到单日期、到单金额、通知行、申请人结算账号 拒付查询 信用证编号、到单编号、拒付日期、拒付金额、通知行、申请人结算账号 退单查询 付款查询 信用证编号、退单日期、退单金额、通知行、申请人结算账号 信用证编号、付款日期、付款金额、交单行、申请人结算账号、到单编号、付款编号 撤销查询 费用查询 免责查询 信用证编号、开证日期、撤销日期 信用证编号、到单编号 信用证编号、到单编号、到单日期、到单金额、通知行、申请人结算账号 已归档信用证查询 买方可归档信用证查询 卖方信用证查询 议付查询 交单查询 交易日志查询 信用证通知查询 修改通知查询 归档日期 截止日期 信用证编号 信用证编号、通知日期、受益人结算账号、开证金额 信用证编号、开证行名称、修改通知日期、受益人结算账号、、开证金额 信用证编号、交单编号、交单日期、交单金额、受益人结算账号 议付编号、信用证编号、交单编号、交单日期、议付日期、议付金额、受益人结算账号 撤销查询 收款查询

信用证编号、开证日期、撤销日期 信用证编号、交单编号、收款金额、收款日期、受益人结算账- 46/56 -

号、付款行名称 费用查询 已归档信用证查询 卖方退单查询 信用证编号、到单编号 归档日期 信用证编号、交单编号、申请人结算账号、退单日期、退单金额、通知行 卖方可归档信用证查询 截止日期 3.4.2. 业务操作说明

通过输入一个或者多个查询条件,进行模糊查询,查询出符合查询条件的信用证项下交易信息,以下交易日志查询为例进行说明操作,其他查询以此类推。

3.4.3. 操作者

国内信用证产品操作岗操作员。

3.4.4. 操作界面及输入说明 3.4.5. 操作说明

1、 操作员登录贸易通系统,进入国内信用证功能模块,点击查询—买方信用证查询—交易

日志查询,进入查询业务界面。

2、 输入查询条件,根据查询需要,可以输入一个或者多个查询条件,点击“查询”,进行

模糊查询,系统将符合条件的记录的主要信息列示在交易日志栏。 3、 勾选某条记录,可以链接至该条记录的详细信息页面,进行查阅详细信息。

3.5. 待处理任务

3.5.1. 一般待处理任务

3.5.1.1. 业务操作说明

所有需要复核的双控交易提交录入之后,通过此交易进行复核。

3.5.1.2. 操作者

国内信用证产品操作岗操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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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3. 操作界面及输入说明 3.5.1.4. 操作说明

1、 操作员登录贸易通系统,进入国内信用证功能模块,点击待处理任务—一般待处理任务

进入一般待处理业务界面。

2、 所有需要复核的双控交易提交录入之后直接显示在本行所国内信用证产品操作岗操作

员一般待处理任务列表,按照查询条件,查询需要处理的待处理任务。 3、 所收到的报文待处理任务不显示在一般待处理任务列表。 4、 点击“业务编号”进入复核界面,进行复核。 5、 点击“复核通过”,下载打印记账凭证。

6、 复核通过之后该记录移入“我的已处理任务”,通过输入“信用证号码”查询,显示在

“我的已处理任务列表”。

7、 勾选某条记录,点击“废除待处理业务”,删除待处理任务;勾选某条记录,点击“释

放待处理任务”,可释放待处理任务,其他复核人员可以领取。

3.5.2. 待处理报文

3.5.2.1. 业务操作说明

系统在收到发报行报文时,自动生成待处理报文任务。操作员可以信用证号码查询出需要处理的待处理报文任务。

3.5.2.2. 操作者

国内信用证产品操作岗操作员。

3.5.2.3. 操作界面及输入说明 3.5.2.4. 操作说明

1、在待处理报文列表中勾选某条记录,点击“处理报文”,进入收报的后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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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报文

3.6.1. 模板管理

3.6.1.1. 业务操作说明

新建报文模板,或者根据模板名称、模板类型条件查询已建报文模板,进行查看、修改、删除已建报文模板。通过此交易建立的报文模板供“报文制作”交易调用。

3.6.1.2. 操作者

国内信用证产品操作岗操作员。

3.6.1.3. 操作界面及输入说明 3.6.1.4. 操作说明

1、 操作说明操作员登录贸易通系统,进入国内信用证功能模块,点击报文—模板管理进入

模板管理业务界面。

2、 新建报文直接点击“新增报文模板”。

3、 根据模板名称、模板类型条件查询符合条件的已建报文模板,在报文模板列表勾选某条

报文记录,进行查看、修改、删除已建报文模板。

3.6.2. 报文制作

3.6.2.1. 业务操作说明

制作并发送3类报文,3类报文分别是接受不符点(AMT732)、索汇电文(AMT742)、自由格式报文(AMT799)。

3.6.2.2. 操作者

国内信用证产品操作岗操作员。

3.6.2.3. 操作界面及输入说明

输入说明:

1、 接收行名称根据接收行行号自动显示。 2、 报文编号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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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4. 操作说明

1、操作说明操作员登录贸易通系统,进入国内信用证功能模块,点击报文—报文制作进入报文制作业务界面。

报文类型包括:接受不符点(AMT732)、索汇电文(AMT742)、自由格式报文(AMT799)。

3.6.3. 收发报查询

3.6.3.1. 业务操作说明

根据报文收发日期、报文编号、金额、报文类型、信用证号、收发类型、对方行号查询本行所已收、已发报文。

3.6.3.2. 操作者

国内信用证产品操作岗操作员。

3.6.3.3. 操作界面及输入说明 3.6.3.4. 操作说明

1、 操作说明操作员登录贸易通系统,进入国内信用证功能模块,点击报文—收发报查询进

入收发报查询业务界面。

2、 输入报文收发日期、报文编号、金额、报文类型、信用证号、收发类型、对方行号,点

击“查询”,符合条件的收发报文简要信息将在查询报文列表列示。

3、 在查询报文列表中勾选某条记录,点击“查看报文”,可以查看报文详细信息。

3.7. 信息提示

3.7.1. 业务操作说明

对于承诺付款到期的国内信用证进行提示。

3.7.2. 操作者

国内信用证产品操作岗操作员。

3.7.3. 操作界面及输入项说明

信息提示操作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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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ck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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