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放花园住宅存在问题的说明修订1稿

更新时间:2023-10-28 03:16: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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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放花园住宅存在问题的说明

2003年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下称“解放公司”)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在绿园区政府的帮助下,采取集资建房的方式委托吉林省沈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沈达公司”)建设位于绿园区西新乡同心村的解放花园。该工程总占地面积为3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0万平方米分两期征地开发。一期工程于2003年9月30日开工,2004年11月1日正式交付使用;二期工程尚在建设,至今还未交付使用。

解放花园工程从2003年动工,已历时八年。由于整个建设过程出现了一系列问题,致使二期工程至今不能交付使用,已经交付使用的一期工程(没有竣工验收)在交付之初就没有达到入住标准,导致已经入住的职工怨言不断。这引起解放公司领导对解放花园工程建设始末的高度重视。

经过翻阅档案资料和到实地调查,现把解放花园住宅小区建设过程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如下:

一、土地手续问题

2002年12月,解放公司在绿园区政府大力支持下,决定通过集资建设经济适用房或者集资建房的方式,为困难职工建设住宅,即解放花园。解放公司和沈达公司经过多次协商最终约定解放公司委托沈达公司建设解放花园及依法办理一切与建设相关的手续,解放公司作为建设主体及时出具

相关手续予以配合。

在解放花园项目规划、土地规划预审等方面手续办理完毕后,2003年9月解放花园项目举行了奠基仪式。为了保证工期,解放公司一边积极争取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政策,一边开工建设。由于长春市政策调整,停止了一切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审批,解放公司又着手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后因国家冻结了一切农用地转用审批工作,所以解放花园国有土地使用手续迟迟没办理下来。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后续相关手续的办理。解放公司以为职工谋福利为出发点、采取积极措施,终于在2005年10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通过办理土地摘牌手续,于2006年7月从长春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获得了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违反城市规划

解放公司本着解决职工住房困难的初衷,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商讨解放花园工程项目建设问题。经职工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对原规划作出了一定的调整但采取得边施工边补办相关手续的错误做法,违反了《吉林省城市规划条例》和《长春市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以及长春市政府的相关规定。长春市规划局于2005年2月对解放花园住宅项目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解放公司虚心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决定,并承担解放花园住宅项目的违法责任,保证以后不犯此类错误。

三、房屋质量问题

已经交付使用的解放花园一期存在房屋质量问题,主要体现为部分楼房顶层漏雨。2005年10月14日解放花园(4-62)栋楼居民反映样品房的房顶是水泥导制的,而实际住房的房顶却采用彩钢板代替,其材质、保温性能都达不到国家标准,造成大面积漏雨、不耐高温、不耐腐蚀。根据实地调查,楼顶确实采用的是彩钢板,但彩钢板的造价要高于水泥导制的造价,彩钢板的材质要好于水泥导制的材质,因此楼顶漏雨的原因并不是彩钢板材质不合格,而是建筑工艺不过关,也就是说是建筑质量问题。根据绿园区政府、解放公司和沈达公司三方于2004年10月20日签订的《补充协议》第五条b款保修项目的规定,房屋主体保修期为一年(交房时间为2004年11月1日);另根据绿园区政府、解放公司、沈达公司于2006年12月13日签订的《关于解决解放花园住宅小区一期遗留问题和建设二期工程的合作协议》第二条第5款的规定“小区住户反映强烈的屋顶漏雨问题有解放公司和沈达公司共同委托相关政府部门鉴定工程质量,由沈达公司承担鉴定费用,以鉴定结论为依据,按国家标准维修。由解放公司委托施工单位,沈达公司承担费用并参与工程的监督管理”。从这两份协议可以看出楼顶漏雨是发生在质保期内,并且沈达公司应当并同意承担质量责任的。但到目前为止,经过实地调查了解得知解放花园一期住宅有相当一部分楼顶没被修葺好,仍然存在漏水问题。

四、供暖管线和热水管线设施问题严重

长春一汽四环动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出具了一份《关于解放花园供热管线和热水管线情况报告》,该报告指出解放花园二次网线现状部分井室设计不规范、布局不合理、主材质量差、施工质量不过关、维护不及时,管道腐蚀极其严重、渗漏严重,管道和阀门长期被水浸泡,时常发生事故。这导致解放花园冬季供热供暖受到严重影响,管道必须全部更换才能保证下个采暖季的供暖。再有因为热水管网泄漏严重,负责供应热水的春华明珠物业公司已经于2011年1月1日停止了热水供应。并且热水管网至今没有维修,解放小区今年的热水都无法正常供应。从报告结论可以看出,供热供暖设施无法正常使用,是由于工程的设计、施工不达标造成的,作为工程施工方的沈达公司应当承担质量责任。根据《合作建设解放花园小区住宅协议书》的约定,沈达公司负有维修义务,否则应按照《协议书》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目前,小区业主非常关心供热管道的维修情况。东北施工期短,冬季长且寒冷,现在已经进入6月份,如果不能及时开展管道的维修工作,在入冬前很难完工,无法确保冬季正常供暖供热,将严重影响购房职工的日常生活,进而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

五、配套设施不健全

解放公司和沈达公司在《合作建设解放花园小区住宅协议书》中约定,“住宅竣工交付使用后的道路及外网符合规划要求,出户柏油路连主干道,并设边石,辅以80厘米方砖,完成平整绿化区,小区道路、绿化、保安等均参照富奥小区标准执行。”经过实地调查,小区内道路虽是水泥路面,但年久失修、路面坑洼不平;小区内规划出了绿地,但是绿地内杂草丛生,部分小区业主乱圈乱占绿地擅自种地,严重影响小区美观;解放花园一期西区延飞跃路处本有小区大门及围墙,沈达公司为在小区内施工将该大门和围墙拆除,并从此处出入大型工程车辆,严重损毁小区内道路,施工完成后沈达公司没有重修筑小区大门和围墙,也没有修葺被破坏的道路;解放花园二期小区内道路、出户道路和小区围墙目前都在建设中,还不能确定具体完工日期。

六、沈达公司擅自修改设计施工图纸

沈达公司擅自修改设计施工图纸并进行施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建筑楼层数超出图纸中的设计数,沈达公司擅自在解放花园二期87#、88#、89#、90#楼等楼顶(图纸顶层)上接建了两层楼房;二是施工未遵守图纸中每栋每户的设计标准,沈达公司超出图纸设计范围对住宅楼擅自加盖了一到两个单元,造成楼房间距、通风、采光受到不同程度影响,据不完全统计放花园二期92#、93#等楼房均存在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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