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中心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更新时间:2023-12-08 12:02: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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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中心主任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程,以及上级文件、指示精神。

二、在局领导下负责监控中心的全面工作,努力作好领导的参谋助手,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认真做到全方位服务。

三、每周召开监控中心工作会,分析汇总煤矿监控系统运转状况,检查本周工作,安排下周工作。

四、及时将所辖煤矿的监控情况向局领导报告并通报到相关的各科、所及煤矿。

五、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网络管理的各项监管措施,抓好监控中心的各项工作记录和内务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六、及时协调各煤矿和技术服务部、网络公司之间的关系,确保全县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

七、及时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接班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到岗,同交班人员办好交接班手续。未经监控中心主任允许不得私自换班。

三、交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前作好一切交班准备工作,查清并交代本班的瓦斯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填写好交班记录。

四、监控员值班期间应做到眼勤、脑勤、口勤、手勤、脚勤,严禁懒岗、脱岗和窜岗。

五、监控员必须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监测监控系统的基本知识,正确使用监控设备。

六、监控员必须严格按照瓦斯监控平台操作流程规定,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并对各煤矿监控室值班情况进行监督。

七、监控员每天必须将报警煤矿的瓦斯日报表、运行日报表送中心主任审阅。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值班制度

一、中心机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未经上岗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单独承担值班工作和独立操作。

二、监控员值班期间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和窜岗。 三、监控员值班期间应不间断浏览、分析系统运行各信息数据和参数、煤矿上传信息情况,并按规定程序处理。

四、监控员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通讯记录、瓦斯超限记录、问题处理记录,以及上级指令、决定、意见等管理日志。

五、监控员必须严格按照瓦斯监控平台操作流程和规定,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并对各煤矿监控室值班情况进行监督。

六、监控员每天必须将报警煤矿的瓦斯日报表、运行日报表送中心主任审阅。

七、监控员值班期间不得玩游戏、上网聊天、看VCD、听音乐、看书等,严禁值班时间睡岗。不准在互联网机房内设备上运行非系统设备配臵的其他软件,严防病毒侵害。

八、监控员必须负责打扫清洁卫生,始终保持室内清洁,做到监控室办公用品放臵有序。

九、监控人员值班期间严禁其他人员进入监控中心,确需进入监控中心的其他人员必需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

十、未经业务领导批准,不得任意改变系统设备工作状态或关闭设备,不得随意切断电源或关机。

十一、严格遵守通信纪律和安全保密制度。

十二、有两人以上值班时,应指定一人带班,负责值班期间的全面工作。

瓦斯日报制度

1、认真监控煤矿瓦斯异常信息、实时数据与图像。 2、当系统出现瓦斯报警时,监控中心立即通知报警煤矿迅速作出处理,督促报警煤矿将处理结果及时书面报告监控中心。报告上必须有煤矿负责人的签字和单位的公章。

3、当系统出现一级瓦斯报警时,中心监控员立即查看具体煤矿,具体位臵,并立即通知煤矿按程序做出处理,监控员同时向监控中心主任汇报,中心主任负责督促煤矿排查处理,督促煤矿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告监控中心。

4、当系统出现二级瓦斯报警时,中心监控员立即向监控中心主任汇报,监控中心主任应立即赶到监控室现场督促煤矿排查处理,必要时可报告局分管领导或联系领导及局安全科、煤管所,并请求领导或局安全科和煤管所协助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领导或通报局安全科和煤管所。

5、当系统出现三级瓦斯报警时,要求煤矿最少15分钟汇报一次。当报警时间超过三分钟,仍未得到报警煤矿的回应,监控中心主任应立即通过各种手段下达暂停作业,撤出人员进行整改处理的安全指令,并将处理结果备案。必要时可报告局分管领导或局安全科和煤管所,并请求领导或局安全科、煤管所协助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领导或并通报局安全科和煤管所。

6、煤矿通信中断或出现异常信息时,中心值班人员要立即通

过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向煤矿监控室或煤矿负责人发出安全指令,并督促查明原因,迅速恢复瓦斯监控系统正常运转,8小时内不能恢复监控系统正常运转的,由监控中心主任向局分管领导或联系领导报告后向该矿发出停产整改指令,并把情况同时通报局安全科和煤管所并请求局安全科和煤管所协助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领导或通报其他各相关部门。

7、发现无信号、无数据、瓦斯频繁超限等重大隐患,监控中心主任必须立即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电话等方式对该矿下达整改指令,并同时向局分管领导或局联系领导汇报或向局安全科和煤管所通报有关情况,并请求局分管领导或局安全科、煤管所协助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局领导或通报相关科、所。

8、监控中心值班工作人员每日上午8:00—9:30前必须将前一天监控中心系统运行情况及问题处理结果汇总报监控中心主任。重大隐患要进行跟踪处理,必要时并将处理情况和结果及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或领导。

监控中心监控数据分析汇报制度

1、利用瓦斯综合分析系统,对煤矿工作面和所需时段瓦斯具体数据和变化趋势进行分析。

2、利用瓦斯曲线图,对煤矿瓦斯浓度进行分析。 3、对多个煤矿进行瓦斯比较分析,掌握瓦斯变化规律。 4、对煤矿所需时段进行瓦斯异常突变分析,掌握瓦斯平均浓度、瓦斯平均浓度变化率和瓦斯平均浓度绝对差值。

5、对煤矿所需工作面进行瓦斯异常突变分析,掌握瓦斯平均浓度、瓦斯平均浓度变化率和瓦斯平均浓度绝对差值。

6、对多矿进行瓦斯异常突变分析,掌握瓦斯平均浓度、瓦斯平均浓度变化率和瓦斯平均浓度绝对差值。

7、对煤矿多个工作面所需时段进行瓦斯超限综合比较分析,掌握瓦斯平均浓度和最大浓度。

8、对多个煤矿所需时段进行瓦斯超限综合比较分析,掌握瓦斯平均浓度和最大浓度。

9、值班人员把分析结果以报表形式报告监控中心主任,监控中心主任视变化规律或瓦斯浓度值大小报告局分管领导或联系领导以及通报到局安全科、煤管所等相关部。

监控中心设备管理制度

一、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二、不能使用监控主机打印无关的材料。

三、不能使用监控主机玩游戏、上网聊天、看VCD、听音乐等与监控无关的事情。

四、正确使用电脑,避免非法操作。

五、正确处理电脑操作中的错误,不得强行启动和非法关机。 六、爱惜电脑,尽量让监控主机避开热源和强磁场。 七、监控室避免洒水和扫地,防止电脑受潮和吸附灰尘。 八、不能擅自更改、删除计算机(服务器)各项参数设臵;不得私拆计算机(服务器);不得泄露计算机(服务器)密码、IP地址等机密。

九、严禁使用监控室电话办私事。

监控中心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局监控中心设立煤矿安全监控中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钱双福,副组长毛凌俊、陈松铭;成员:局监控中心监控员。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事务由监控中心主任负责事务管理。

2、监控中心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职责:定期检查事故预防措施和各项设施设备的准备工作。

3、发生火灾时按以下步骤应急处理:

(1)发布命令:中心主任或值班领导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及时切断电源。

(2)事故报警:立即向119报警。

(3)灭火扑救:组织中心人员及相关人员就近利用消防设施进行灭火扑救工作。

(4)现场警戒: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警戒。 (5)治安保卫: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治安保卫。

(6)人员(物资)疏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物资)疏散。 (7)道路管制:确保救援扑救的道路畅通。 (8)内外联络:负责上传下达,确保通讯畅通。

4、灾情发生后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受损设施设备处理,恢复正常工作。

总控室请示汇报制度

一、监控室日常工作实行层级负责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职责或不能完成阶段性工作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二、凡在工作中遇到超出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或其他重大问题、重要情况、信息,必须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作主,贻误时机。

三、办事人员在工作中遇有需请示报告的问题,应随时向科室负责人请示报告,科室负责人向局分管领导请示报告。请示应当一事一报,条理清楚,表述准确。除急办事项和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要越级请示报告。

四、对煤矿和其他基层请示的问题,应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的口径及时答复;凡领导批示的,按批示的意见办理,办理情况及时向领导反馈。

五、在完成工作任务中,如需购臵物品,必须由局领导同意购臵后方可统一购臵,不得自行其事。

六、工作人员若有在本科室内能解决的问题,向室主任请示汇报;若有本科室不能解决或遇特殊情况可直接向局分管领导或局领导汇报,事后再向科室负责人汇报。汇报要做好充分准备,切忌草率、应付。

七、工作人员在重大事项和重要的行政处罚、执法和行政协

调等牵涉到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必须及时向主任请示报告,也可以直接向局领导汇报和相关科室、煤管所直接通报有关情况。

八、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若有与局各有关科室、煤管所及其他单位工作交叉、矛盾,协调不易解决的事项,要及时向主任请示报告,以便科室负责人出面协调解决问题,必要时可请示局领导帮助协调,避免矛盾激化。

九、工作人员外出工作不能决定处理的事项,或因某种特殊原因暂时实施不了的,要及时向主任报告局领导汇报。

十、在进行公务活动,遇到紧急又来不及请示的事项,自己处理后要及时向主任汇报。对重大问题必须请示领导,不得擅自决定。

十一、工作人员在外出时,行前要向科室负责人打招呼并报告局办公室。

十二、工作人员参加的会议或重要公务活动结束后,除按规定级别有保密性质外,要按规定互相转达或传达,以便互通情况及时处理。

总控室交接班制度

一、为了加强监控设备的运行管理,保证监控设备连续、稳定和长周期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交接班制度是保证数字化远程监控设备安全、连续运行的重要制度,各岗位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三、做好交接班工作是保证连续运行安全的重要一环,交接班人员必须严肃认真地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四、交接班的一般规定

<一> 为明确职责,交接班时,双方应履行交接手续,在按规定的项目逐项交接清楚后,交接人员先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名,然后接班人依次签名,从此时起,监控的全部运行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交班工作人员才能离开岗位。

<二> 交班工作值班人员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工作,检查应交的有关事项,整理各种资料、记录薄,检查应交的物件是否齐全,室内的整洁工作,以及为下一值做好接班后立即要执行的准备工作。填写交接班记录薄等待交接。

<三> 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先由接班人员看阅交接班记录薄,了解有关运行工作事项,然后准时开始正式进行交接班工作。如果遇有特殊情况,可以延迟时间进行交接班。

<四> 值班人员必须遵照规定的轮值表值班,未经总控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调班。当值人员因故提前离开或迟到虽有专人代

替,亦应办理交接手续,绝对不允许不办理交接手续而离开岗位。交接禁止使用电话等通讯方式或途中进行信用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岗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控制室。

<五> 交接班手续未结束前,一切工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如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交班人员可要求及指挥接班人员协助处理。

<六> 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进行交接班:

1 在验票站发生紧急状态或煤矿处理事故时(但可在告一段落时,得到总控负责人同意,进行交接班);

2 接班人员有喝酒情况或精神不正常时;

3 交班人员未经正式交接班手续,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五、交接班准备工作

<一> 交班准备工作。由当班工作人员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工作。

1 检查监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监控机显示是否与现场相符,负荷情况如何;

2 检查监控系统通信联络是否正常,监控机显示是否与实际相符,信号是否清晰明确;

3 检查查监控是否准确,安全措施是否相符、妥当; 4 检查监控操作执行情况是否正确,交下班操作是否已核对;

5 检查直流系统、蓄电池系统是否正常;

6 检查各种记录是否齐全、正确; 7 锁是否齐全,使用是否正常;

8 检查各种打印机、定时记录仪、电脑、通讯是否正常; 9 检查监控室、办公室是否整洁,工作和生活用品是否摆放整洁,是否符合要求;

10 检查接班人员是否按要求着装;

11 早班接班人员接班前查看交班人员是否已向监控室负责人汇报交班前一天和夜班情况,是否已记录;

12 无误后,接班人可以进行交接班。

<二> 接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应提前到达监控室做好接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1 检查交班人员工作记录是否齐全、完整,监控设备运行是否是与记录相一致,室内外是否已打扫完整,办公用品是否摆放整洁,监控系统运行状况是否良好;

2 检查完毕,接班人员根据交班人员交班记录情况和交待的注意事项,安排好当日监控工作;

3 安排妥当无误后,经交班人员同意,进行交接班。 <三> 交接班工作的项目如下

1 监控系统运行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复役日期、时间。 2 设备检修、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情况。

3 操作工具使用状况,及安全用具、接地线使用情况。 4 设备的停、复役及变更,继电保护方式或定值的更改情况。

5 设备的检修情况和缺陷情况,信号装臵情况。

6 各种记录簿、资料、图纸及钥匙和有关材料工具的收存保管情况。

7 上级布臵、通知及收到学习资料。

8 介绍目前系统情况,电压、监控线路的负荷、频率情况。 9 本值工作人员尚未完成需接班人继续做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10 核对监控画面是否与实际设备相符,报表打印正常,工作是否正常。

11 询问本值人员和接班人无疑问后,对口交接。 六、交接班注意事项

<一> 交班工作必须做到“五清”、“四交接”: 1 “五清”即: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 2 “四交接”即:站队交接、图板交接、现场交接、实物交接。

(1) 站队交接:交接班双方均应站在监控台前面对面进行交接。

(2 )图板交接:指交班人同接班人员在监控机界面上交待运行情况。

(3)现场交接:指现场设备经过操作方式所做安全处理措施、技术处理措施和行政管理措施,在现场交接清楚。

(4)实物交接:指具体物件如办公用品,文件通知、工具用具、

监控设备(备件)等物件。

<二> 交班工作由交班人交待、汇报上次下班后和本班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工作过程。

<三> 接班人员听取交班人汇报结束后,对汇报不够清楚之处发问。经说明无误后进行对口检查。交班人员应陪同接班人员按照规定分工到现场进行交接巡视,对变动设备情况和新发现的设备缺陷,严重缺陷到现场交待清楚。

<四> 交接班巡视检查后,接班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详细向交班人员问清楚。交接班巡视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及异常情况,由接班人员填写缺陷记录。

<五> 在检查中若发现有不符合实际情况时,交班人员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事后立即总控室负责人汇报,总控室负责人在交班后组织全体科室人员讨论,分析原因,查清责任、汲取教训。

<六> 接班人认为无差错后,由接班人员在工作日志上依次签名,再由交班人员签名,从此时起,监控系统的全部运行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交班人方准离开岗位。

<七> 交接班的内容一律以记录和现场交接清楚为准,凡遗漏应交待的事情,由交班者负责;凡未接清楚听明白的事项,由接班者负责;交接班双方都没有履行交接手续的内容,双方都应负责。

<八> 在交接班过程中,需要进行的重要操作,异常运行和

事故处理,仍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必要时可要求接班人员协助工作区一体化,待事故处理或操作结束或告一段落后,继续交接班。

七、接班后工作

<一> 按监控调度的岗位职责要求,做好监督监视工作。 <二> 对本值工作中发现或出现的情况按系统管理权限、工作处理程序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做好请示汇报灵活机动处理并作好工作记录。

<三> 对监控的重点内容,加强监视。 <四> 做好设备巡视检查工作。

<五> 根据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做好当值设备的维护工作及规定的清洁工作。

<六> 学习好煤炭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制度及专业技术。

<七> 落实并完成上级布臵的工作。 八、每日交接班中总控负责人应做的工作

<一> 检查接班人员是否按时就位、着装是否规范、卫生工作是否良好、精神状态是否极佳;

<二> 检查各项工作是否准备完备、准确,记录是否齐全; <三> 每日上班前听取交班人的汇报,有疑问及时命令补漏; <四> 检查值班记录是否齐全、准确,操作是否规范、准确; <五> 不定时地组织对监控交接班后的讲评工作。

监控机房巡视检查制度

1、值班者每30分钟对机房设备巡回检查一次,并根据表格作好相应记录,对需要打印的记录应按规定打印。

1) 如发现电路质量欠佳或机线障碍,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作好记录,并向班长汇报;

2) 如遇电源变化,气候恶劣情况时,应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电源维护人员和抢修人员联系。

相关单位联系制度

1、监控机房发现网络设备、传输线路、代维设备等有不正常情况时应首先检查本端设备,查看打印记录,并作好相应记录。

2、 发生障碍,监控人员必须立即用电话通知相关业务部门,把障碍情况和本端初步检查结果告诉对方,请对方帮助检查,通知结束前应互报工号。

3、 接到相关部门反馈检查结果后,值机人员必须作好详细记录。

4、在进行维护时可能影响到对端设备,应事先电告对方监控人员。

5、每季度网络进行全面测试。

6、数据网络机房机要本着保证全程全网畅通为宗旨,主动配合处理交换局间的通信障碍。

7、应密切注意全网工作状态,发现障碍及时通知相关维护人员,对严重的障碍要上报,并作好记录。

总控室业务学习制度

一、政治、业务学习要坚持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反映当代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的新知识。业务学习要坚持为煤矿安全远程监测监控管理中心工作服务的指导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二、政治业务学习要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思想总结与自查相结合。业务学习应根据各自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实际需要,在继续深化、熟练掌握综合知识的基础上,重点向业务知识专业化、业务技能训练系列化的深层次发展。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以促进煤矿安全数字化远程监测监控管理事业的发展。通过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进一步坚定信念。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努力做到加强学习与促进煤矿监管工作、改造主观世界、提监控队伍素质相结合。

四、 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制度,无特殊情况,全体人员按时参加。

五、政治学习要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总结与讨论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工作研究相结合等形式进行。业务学习采取集中辅导、

以考代训、以老带新等灵活方式进行,要制定学习计划,并做好对学习情况监督检查,检查每季进行一次,平时进行抽查。

六、政治学习主要应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以及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为主。业务学习要根据不同岗位确定不同的学习重点,既要学有所长,又要广博精通。

七、要建立学习笔记、学习考勤薄,要有内容、有计划、有记录,并作为检查的重要依据。

泸西县煤炭工业管理局

监控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监控室利益,特制订本规定,监控室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

第二章 细则

第三条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监控室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监控至机密或涉及监控室机密。

第四条 不得向其他监控室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监控室机密。

第五条 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材料必须设臵口令,并将口令报告监控室主任。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供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科长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 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监控至主任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监控室主任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 监控室员工离开监控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三章 责任

第十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50-100元的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分;造成监控室严重损失的,送有关机关处理。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b3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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