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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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文献综述

外国语学院2011级2班 彭丹 20110541138

前言: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剩

余劳动力开始大规模地向城市转移。然而,由于受到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体制和自身经济条件的限制,这些农民在自己进城就业的同时,他们的大多数却无力解决孩子进城就读问题。于是,他们只能选择将孩子留在农村,并委托亲戚代养或寄养形成了农民工父母和子女长期处于两地分离的局面。从此,我国农村许多地区出现了一个特殊弱势群体——“留守儿童”。学术界一般将“留守儿童”概念界定为因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外打工而被留在家乡,需要他人照顾的16岁以下的孩子。大量的农民工父母“别家离子”,常年漂泊在外,无非是为了家里能过上更好的生活、孩子能接受更好的教育。但是,事与愿违,就是因为他们长期在外,孩子因无法享受到家庭正常的抚养、教育和关爱,受教育权受到了严重的侵害。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流动儿童数量急剧增加,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才得到各方关注,专门针对其教育问题解决的政策法规也相继颁布。流动儿童义务教育问题上升到法律层面,适应了当前乡城人口迁移的态势。但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仍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学校没有纳入常规管理,社会只停留在呼吁的层面。

关键字:农村留守儿童 教育 问题 建议 正文:

一、我国留守儿童基本现状及其在教育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留守儿童基本现状 1) 农村中小学父母外出打工者众多。依2000年普查的人口数据推算,全国农村

留守儿童(指14周岁及以下的儿童)约为1980万,流动儿童为农业户口的约有1000万。 2) 低年级学生家长比高年级学生家长打工人数多。小学生家长外出打工的比初

中家长外出打工的要高出10到30个百分点,而小学低年级学生家长外出打工又比高年级学生家长外出打工的多10到20个百分点。 3) 农村留守儿童在各地的分布很不均衡。主要分布在四川、江西、安 徽、湖南

等经济比较落后的农业地区,在重庆、江西、安徽 等省市,留守儿童在当地全部儿童中所占比例高达20%左右,此外经济比较发达的广东、海南、江苏、浙江也存在相当数量的留守儿童。 (二)农村留守儿童在教育上存在的问题

1道德教育危机。留守儿童大都正处于心理成长的关键时期,但是由于父母一方或双方的外出务工,孩子往往就成了家中的“孤儿”。如果是由祖辈隔代教育往往意味着过多的溺爱,这样容易形成孤僻、任性等不良的人格特征,无论是对当前的学习生活还是对将来的人生,都会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如果是托付亲戚监护,由于中国农村的特殊情况,亲戚们普遍认为不便过多管教。由于长期缺乏管束,一部分留守儿童的道德状况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甚至一些留守儿童成了一系列让人难以置信的“恶性事件”的主谋或被害人。

2智力教育下滑。根据《2005年中国农村情况报告》表明:从总体上看,留守儿童现在成绩和父母外出打工以前相比呈现了下滑的趋势,在班上排名上等和中等的人数有所减少,而中等和下等的人数则增加了一些。由此可以看出,在父母外出打工之后,部分儿童的学习成绩出现了下降。

3情感教育缺失。青少年正处于情感教育的关键期,可是在这个时候留守儿童却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人格发展不健全。周宗奎等人(2005)的研究发现:相当一部分孩子在父母外出有失落感,有寄人篱下的不适 感,他们不爱说话、不爱和别人交往,性格上变得自卑,这种心态在父母外出的女生身上有相当的代表性。

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制度缺失和相关法规不合理。

以户籍制度为主要标志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资源配置,客观形成市民与农民的发展机遇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同样体现在农民工子女教育上,农民工虽然进了城,找到了工作,但他们的子女却不能享受城里人同样的受教育权利,由于他们的户口没有迁移,他们的子女教育问题仍由原住地教育部门负责。他们的子女若在城里就读要缴名目繁多的各项费用,如择校费、赞助费、借读费等。大部分农民工面对如此高昂的费用,只能无奈地将其子女留在老家接受教育。涉及农民工子女上学相关的全国性的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1998年3月2日国家教委、公安部发布《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200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等。这些法规虽然为保障农民工子女入学提供了支持,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规定存在明显不合理的地方。 (二)经济因素由于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城乡教育发展很不平衡,城市教育主要以政府投资为主,义务教育在农村基本成了农民自己的义务。 税费改革前,农村教育统筹农民直接承担义务教育费用,改革前总数100亿元左右,改革后,实际这部分资金合到了农业税中,表面上是政府预算,实际上仍来自农民,因为乡镇财政收入的相当一部分来自农民交纳的农业税。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目前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的分配比例是中央和省13%,县级9%,乡镇78%。2006年虽然取消了农业税,但这里有一个如何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制度的问题。多年来,广大农村依靠农民自己的力量办学,农民经济力量有限,农村义务教育在基础设施建设、师资力量、教育教学质量方面都远远落后于城市。而政府投入农村的教育经费严重不足。2007年已经在全国农村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使农村1.5亿中小学生家庭普遍减轻经济负担,所有孩子都能上得起学,向实现教育公平迈出了重要一步。但过高的高等教育费用,加上大量的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残酷现实,使大多数农民们望而生畏。目前,西部地区一个大学生每年平均支出7000元,相当于贫困地区9个农民1年的纯收入。1个4口之家的西部农村贫困户家庭,即使有3个身强力壮的劳动力,1年的纯收入还供不起1个大学生。 (三)“新读书无用论”。

李庆丰认为:由于他们的父母打工照样能够挣钱,出现了“新读书无用论”。这些因素使得部分农村家长对孩子上学前途缺乏信心,同样导致学生厌学情绪滋长蔓延,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很多学生中途辍学,过早地踏上社会的现象。

三、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存在问题对策与建议

农村留守儿童可能是相当长时期都会村子的一个现象,是社会转型时期农村发展的一个重要现实问题,这不单单是其一个方面的问题,而是需要社会各个层面的关注和切实可行的措施。从教育的角度分析,要从根本上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问题,需要政府、社区、学校、以及家庭之间的协调合作。 向东梅认为需要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 1加快户籍制度的改革,消除城乡差距。

我国农民的贫困,根源在于城乡社会的“二元结构”,这种结构的户籍制度安排,把大部分的福利分配给了城里人。根据世界银行对38个国家城乡居民收入差别的研究报告称,世界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之比超过2:1的国家十分罕见。国家统计局的一位官员指出,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应该是是5:1,甚至是6:1。中国创了城乡收入差距的世界之最。 改革户籍制度的核心并不是在于完全取消户籍管理制度,而是要逐步弱化乃至取消与户籍制度相联系的城乡分离的各种制度,从保障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政府应制定、实施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让流入城市的农民享有与城市人口平等的权利和社会利益。同时,逐步实现户籍制度改革,拆除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制度壁垒,彻底打破维系多年的城乡“二元经济体制”,引导农村富劳动力在城乡间的有序流动。这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所在。

2 政府主动承担相应的教育责任,以实现社会关怀。 彻底解决留守儿童的问题,需要各个部门和各级政府的协作才能完成。从横向来看,各部委应尽本部门的责任。从纵向来看,中央、省市和地方政府协调政策和统整资源来有效解决农村的留守儿童问题,不能等问题非常严重的时候才采取补救性措施,因应提前做好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针对你农村打工人群所引起的社会问题及其子女的教育问题,国家有关部门已经提出要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政府应主动承担相应的责任,提前做好教育的应对。

3 建立农村社区少年儿童教育和监护体系

儿童少年的教育历来是家庭、学校与社区的共同责任,但是,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由于基层没有相关的的社区教育组织,使得我国农村社会在儿童少年的教育与成长方面与发展方面所起的作用微乎其微。孩子在学校的时候只有不到去不时间的1∕3,而其他时间大部分实在家庭和社会。在家庭教育缺位的情况下,建立和完善农村地区的教育就到了非常迫切的地步。同时,也具有了建立社区教育和监护体系的可能性和基础。一是因为基层党务机关人员有大量富余人员,中小学校有大量退休人员,他们中有大批人能胜任中小学生的监护、教育和生活料理等工作。二是有部分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经济相对比较富裕,他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建立某种机构,来管理和监护其子女,使他们能安心在外务工。因此,在农村建立社区教育和监护体系,可以有基层是个区域、学校和共青团三家牵头,联合妇联、工会、村委会和派出所,共同构建农村中小学生健康发展的教育和监护体系。这必将对留守子女的成长产生深刻的影响。同时,也有利于全面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

4 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切实有效地对留守儿童进行教育与管理。 农村中小学普遍寄宿条件很差,甚至很多没有寄宿条件,这使得农村留守学生在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下,学校和教师的教育功能不能也能够有效的发挥。因此,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寄宿学校的建设力度,并不断完善其基础设施,要尽量为双亲在外地或亲友不能有效地提供完整成长环境的农村留守我儿童提供住宿便利。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以对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同时,学校要利用假期或春节家长回家的时机,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与家长交流,使学校内外对儿童的影响产生合力效应。 5 在学校教育中增设相关课程。

在为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知识和教育的同时,我们应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发展,尤其是生对生活在特殊状态下的儿童,我们更给予更多的关注。我们应该呼吁所有学校要对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心理课程,引导我儿童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学校要专设心理教育教师,让他们和其他任课教师一起共同对儿童的显性和隐性的心理压力进行疏导,帮助儿童健康和和谐的发展。

6从家庭教育的角度看,有必要改变家长外出的方式和亲自沟通方式。

父母外出务工时,如果孩子已经上学,而又没有相当可靠的人作为监护,做好就留一个在家监护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保持家庭教育与影响的存在于完整,这样家长可以跟学校经常保持联系,共同承担起教子责任。另外,如果父母都外出,则要改变亲子之间的沟通方式,时间不能距离太久,保持与孩子经常性联系。在沟通内容上,不能只谈学习,其他方面也应该询问,特别是青春期的孩子,更有更多的关心。在沟通方式上,除了电话联系外,还可以用书信的方式,这方面对于孩子的情感发展非常有帮助。学生一般通过日记本方式来抒发和宣泄自己内心的秘密与不满,如果父母以书信与子女交往,子女就可以把父母作为一种倾诉的对象。同时,父母与留守儿童的的老师应保持经常性联系,向老师请教教育子女的方法方法,共同商讨教育的策略与办法。

小结:目前农村留守儿童存在许多问题,包括基本权利难以保障、学习问题、生

活问题、心理问题等等。这些问题主要是由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户籍制度矛盾和家庭教育缺位造成的。从教育的角度看,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社区、家庭的协调合作。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政府主动承担相应的教育责任;建立农村社区少年儿童教育和监护体系;加快寄宿制学校的建立;在学校教育中增设相关的课程;改变家长外出的方式和亲人共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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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ak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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