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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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党员干部“三服务”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办公室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共峡江县委办公室转发?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巴办文?2010?77号)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精细、规范、高效”为主题,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力打造实力峡江、活力峡江、魅力峡江”的发展战略,不断提高“三服务”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好办公室的参谋、协调、督办、服务等职能作用。

二、争创内容

根据工作职责,实施“五创”、“五争”活动:“五创”即创省级文明单位、创省特级档案达标单位、创全州政办系统先进单位、创县直机关最满意单位、创学习型和五星级党组织;“五争”即争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争优秀工作者、争优秀工勤人员、争优秀科(室、队、办)长(主任)、争优秀科室队办。

三、争创标准

(一)“五创”标准。 1.省级文明单位标准:

(1)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强化党员先进性教育;领导班子团结、廉政;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切实贯彻“三个文明”一起抓的战略方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见真招,有实效。 (3)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管理、优质服务,讲文明、树新风,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同步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和社会形象再上新台阶。

(4)注重“八荣八耻”教育,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树立良好的道德规范和行业风气;重视思想道德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5)注重提高干部、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文体活动丰富多彩。

(6)努力构建和谐机关,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治安状况、公共秩序、工作纪律良好。

(7)环境综合治理、卫生面貌良好,积极发展公益事业,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8)各项工作争创前列。

(9)省级文明单位验收考核的其他相关标准。 2.省特级档案达标单位标准:

(1)本机关档案工作获得省一级目标管理证书。

(2)本系统档案工作有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 (3)机关领导对本系统档案工作作出指示、批示或讲话。

(4)近3年制发了本系统档案工作文件,召开了档案工作会议或举办档案工作培训班。

(5)开展了本系统档案工作检查、评比、表彰活动。 (6)本系统直属单位90%获得省二级以上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证书,经随机抽查(不少于4家),合格率达到100%。

(7)省特级档案达标单位验收考核的其他相关标准。 3.全州政办系统先进单位标准: (1)全年累计总分居全州前列。

(2)信息工作坚持与时俱进,所提供的信息能紧紧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领导工作思路。

(3)能坚持“喜忧兼报”原则,如实地报送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认真、按时完成州政府办公室的信息约稿任务。 (5)信息时效性强,无错报、漏报、迟报现象。 (6)信息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设备运行正常,人员队伍稳定。

4.县直机关最满意单位标准:

(1)机关工作作风有明显改进。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现象出现,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违法不究的行为得到切实纠正,机关干部职工履行职能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

(2)机关工作效率有明显提高。工作效率更加快捷,工作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措施更加完善,落实决策更加顺畅。

(3)机关干部素质有明显增强。公仆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政理念进一步端正,德能、才能、效能进一步提高。

(4)群众对机关工作的满意有明显上升。真正做到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在群众中树立起高效、快捷、务实、廉洁的新形象。

5.学习型和五星级党组织标准:

(1)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

(4)工作业绩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办公室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5)群众评价好。党支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二)“五争”标准。

1.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标准:

(1)带头学习提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发展意识,提高科学发展能力;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先锋模范作用明显。

(3)带头服务群众。牢记党的宗旨,心系人民群众,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4)带头遵纪守法。认真学习贯彻党章,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2.优秀工作者标准:

(1)政治坚定。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政治立场坚定。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勇挑重担,积极进取,乐于奉献。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服从领导,全心全意为人

民服务。

(2)能力突出。工作有方法、有思路,不墨守成规、不满足现状;工作主动灵活,既能坚持原则又善于变通,工作效率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争创一流;能出色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处处率先垂范。

(3)作风过硬。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勤奋、敬业、爱岗。能自觉按照工作的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关心群众,顾全大局。

(4)业绩一流。工作思路清晰,在服务全县社会经济事业发展及服务民生上有突出成效,适应新时期下工作发展的要求,群众满意度高,为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5)廉洁自律。自警自励,严于律己,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能够做到谦虚低调,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做的不做。能坚决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公务员形象。

3.优秀工勤人员标准:

(1)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3)模范遵守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

(4)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5)服从办公室工作安排,出色完成办公室交给的各项工作。

(6)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工作,成绩突出。 (7)团结同志,协作精神好。

4.优秀科(室、队、办)长(主任)标准: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识大体、顾大局,思想觉悟高,上进心强,作风正派。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

(2)工作态度端正,立足本岗、扎实工作、任劳任怨、尽职尽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争先,爱岗敬业,在本职岗位上有突出表现。

(3)能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主动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在创新创效等方面成绩突出。

(4)有计划进行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注重提高业务修养和工作能力。

(5)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团结同志,互帮互助,组织领导能力强,群众基础好,威信高,并能积极参加各项组织活动。

5.优秀科室队办标准:

(1)能全面完成上级交办和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业务工作在全州政办系统处于前列。

(2)顾全大局,甘于奉献,团结和谐,与其他各科室队办之间紧密配合,互相支持协助,促进办公室各项工作开展。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本科(室、队、办)人员本年度未出现违法违纪的行为。

(4)工作成绩显著。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政府办公室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附后),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有关科室队办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工科,郑北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责任分解。各支部要根据科室队办实际情况和岗位特点,制定分步实施方案,设计鲜明、具体、实在的争创主题和活动载体,找准开展活动的着力点,使目标看得见,工作能落实,党员好参与。各支部书记、科室队办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争创活动责任,作好指导,带头抓争创。

(三)注重宣传推介。充分发挥办公室人员文字材料能力较强的优势,运用报刊、简报、网站等媒介或手段,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在机关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和争创氛围。

(四)坚持统筹结合。各支部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要把创

先争优活动与“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结合起来,与促进岗位年度工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和推动广大党员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升理论素养、学习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与运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延展和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确保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五)加强指导督办。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支部、各科室队办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指导,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行动不力、措施不实的支部、科室队办和个人进行问责。

五、表彰办法

(一)对照“五创”活动标准,相关支部、科室队办及人员积极做好各项筹备、迎检工作。

(二)“五争”活动一年评选一次,形成长效制度。 1.由评选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五争”活动的具体工作。

2.参评对象为县政府办公室各科室队办及全体干部职工。

3.评选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集体民主测评与评优考核领导小组评定相结合的办法。

4.优秀对象由办公室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特别突出的推荐上级组织表彰。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91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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