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施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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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施工管理制度

总 则

一、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的技术经济政策,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最大程度地节约资源,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施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规范绿色施工管理。

二、 三、

本制度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和施工人员生活区。 施工现场绿色施工管理除应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外,还应遵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四、

绿色施工应积极采用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法,推进建筑施工工业化、机械化、信息化和标准化。

施工单位职责

一、

项目经理应对施工现场的绿色施工负总责。分包单位应服从项目部的绿色施工管理,并对所承包工程的绿色施工负责。

二、

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制定绿色施工管理责任制度,定期开展自检、考核和评比工作。

三、

项目经理部总工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绿色施工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并确保绿色施工费用的有效使用。

四、 五、 六、

项目部应组织绿色施工教育培训,增强施工人员绿色施工意识。 项目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绿色施工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置明显的有节水、节能、节约材料等具体内容的警示标识,并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七、

施工前,项目部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八、

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资料,施工单位应统筹规划,合理组织一体化施工。

节约土地管理

一、

建设工程施工总平面规划布置应优化土地利用,减少土地资源的占用。

二、 三、

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建设禁止使用粘土砖。

土方开挖施工应采取先进的技术措施,减少土方开挖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土地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

节能管理

一、 施工现场应制订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率,对能源消耗量大的工艺必须制定专项降耗措施。

二、 临时设施的设计、布置与使用,应采取有效的节能降耗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办公及生活临时设施的体形、朝向、间距

和窗墙面积比,冬季利用日照并避开主导风向,夏季利用自然通风。 2. 临时设施宜选用由高效保温隔热材料制成的复合墙体和屋面,以及密封

保温隔热性能好的门窗。

3. 规定合理的温、湿度标准和使用时间,提高空调和采暖装置的运行效率。 4. 照明器具宜选用节能型器具。 三、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施工机械设备应建立按时保养、保修、检验制度。 2. 施工机械宜选用高效节能电动机。

3. 220V/380V单相用电设备接入220/380V三相系统时,宜使用三相平衡。 4. 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种机械的使用率和满载率。

四、建设工程施工应实行用电计量管理,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用电量。 五、施工现场宜充分利用太阳能。 六、建筑施工使用的材料宜就地取材。

节水管理

一、 二、

建设工程施工应实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用水量。 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用水必须使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在水源处应设置明显的节约用水标识。

三、

建设工程施工应采取地下水资源保护措施,新开工的工程限制进行施工降水。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降水的工程,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四、

施工现场应充分利用雨水资源,保持水体循环,有条件的宜收集屋顶、

地面雨水再利用。

五、

施工现场应设置废水回收设施,对废水进行回收后循环利用。

节约材料与资源利用

一、

优化施工方案,选用绿色材料,积极推广新材料、新工艺,促进材料的合理使用,节省实际施工材料消耗量。

二、

根据施工进度、材料周转时间、库存情况等制定采购计划,并合理确定采购数量,避免采购过多,造成积压或浪费。

三、

对周转材料进行保养维护,维护其质量状态,延长其使用寿命。按照材料存放要求进行材料装卸和临时保管,避免因现场存放条件不合理而导致浪费。

四、 五、

依照施工预算,实行限额领料,严格控制材料的消耗。

施工现场应建立可回收再利用物资清单,制定并实施可回收废料的回收管理办法,提高废料利用率。

六、

根据场地建设现状调查,对现有的建筑、设施再利用的可能性和经济性进行分析,合理安排工期。利用拟建道路和建筑物,提高资源再利用率。

七、

建设工程施工所需临时设施(办公及生活用房、给排水、照明、消防管道及消防设备)应采用可拆卸可循环使用材料,并在相关专项方案中列出回收再利用措施。

扬尘污染管理

一、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二、 三、 四、

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置冲洗车辆设施。

施工现场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密闭存放。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五、 六、 七、 八、

施工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的裸露场地应进行绿化、美化。 施工现场材料存放区、加工区及大模板存放场地应平整坚实。 建筑拆除工程施工时应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规划市区范围内的施工现场,混凝土浇注量超过100m3以上的工程,应

当使用预拌混凝土;施工现场应采用预拌砂浆。

九、

施工现场进行机械剔凿作业时,作业面局部应遮挡、掩盖或采取水淋等降尘措施。

十、

市政道路施工铣刨作业时,应采用冲洗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无机料拌合,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要洒水降尘。

十一、 施工现场应建立封闭式垃圾站。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

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有害气体排放管理

一、 二、 三、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排放标准。 建筑材料应有合格证明。对含有害物质的材料应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 五、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严禁采用沥青、煤焦油类防腐、防潮处理剂。 施工中所使用的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氨的释放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水土污染管理

一、

施工现场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可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二、

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三、 四、 五、

食堂应设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

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厕所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

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应设置过滤网,并应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畅通。

噪声污染管理

一、

施工现场应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T12524-90)和《建筑施工场地噪声限值》(GB12523-1990)的要求制定降噪措施,并对施工现场场界噪声进行检测和记录,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二、 施工场地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可采取对强噪声设备进行封闭等降低噪声措施。

三、 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光污染管理

一、 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必要时的夜间施工,应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在保证现场施工作业面有足够光照的条件下,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

二、 在高处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弧光外泄。

施工固体废弃物控制管理

一、 施工中应减少施工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必须全部清除。

二、 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环境影响控制管理

一、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对施工场地所在地区的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制定科学的保护或恢复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造成土壤侵蚀、退化,减少施工活动对土壤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二、 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保护的,工程开工前,应由建设单位提供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未经批准,不得施工。

三、 建设项目施工中涉及古树名木确需迁移,应按照古树名木移植的有关规定办理移植许可证和组织施工。

四、 对场地内无法移栽、必须原地保留的古树名木应划定保护区域,严格履行园林部门批准的保护方案,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五、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通报文物管理部门。

六、 建设项目场址内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地上文物,应积极履行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原址保护方案,确保其不受施工活动损害。

七、 对于因施工而破坏的植被、造成的裸土,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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