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2010-04-27

更新时间:2023-05-29 11:36: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潍柴动力: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2010-04-27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0-011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本公司、潍柴动力: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重汽: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山东重工: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潍柴集团: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福田汽车: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山推股份: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楚天机械:山推楚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潍气体:潍坊潍柴培新气体发动机有限公司

法士特: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潍柴道依茨: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现时经营情况,潍柴动力及相关子公司于2010年4月26日与相关关联方订立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或补充协议,现对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预测情况公告如下。

潍柴动力: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2010-04-27

1 关联方名称 主要业务 2009年实际 发生额 (人民币万元)359,542

-

-

2009年实际

发生额

(人民币万元)

3,984 预计2010年交易金额上限 (人民币万元) 642,682 31,000 24,127 预计交易金额上限 2010年金额2011年金额 2012年金额 (人(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万元) 民币万元) 8,000 10,500 13,500 柴动力与福田 柴动力与山推2 西重汽与楚天3 序 号 关联方 名称 主要业务 4 柴动力及其附 5 柴动力与潍柴6 7,296 20,000 26,000 34,000 5,140 18,000 23,500 30,500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潍柴动力向福田汽车销售柴油机主机的关联交易

由于本公司董事长谭旭光先生在福田汽车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本公司与福田汽车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双方的生产经营需要,潍柴动力向福田汽车销售柴油机主机,预计2010年关联交易上限为人民币642,682万元。

(二)潍柴动力向山推股份销售柴油机主机及相关配件的关联交易

根据2009年12月8日鲁国资产权函[2009]117号“关于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国有产权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函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批复同意将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出资及享有的权益全部无偿划转至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潍柴动力: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2010-04-27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本公司与山推股份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双方的生产经营需要,潍柴动力向山推股份销售柴油机主机及相关配件,预计2010年关联交易上限为人民币31,000万元。

(三)陕西重汽向楚天机械销售搅拌车底盘的关联交易

陕西重汽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楚天机械为山推股份的控股子公司,另由于本公司与山推股份关系为受同一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陕西重汽与楚天机械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双方的生产经营需要,陕西重汽向楚天机械销售搅拌车底盘,预计2010年关联交易上限为人民币24,127万元。

(四)潍柴动力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气体供应柴油机及相关零部件的关联交易

潍气体为本公司之合营公司,且本公司董事杨世杭先生、张泉先生在潍气体任职,根据公司境内外上市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潍气体与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潍柴动力与潍气体《供货框架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潍柴动力向潍气体供应柴油机及相关零部件。

由于潍气体产品销售大幅增加,考虑市场发展潜力和公司产品优势,潍柴动力及其附属公司与潍气体于2010年4月26日签订《供货框架第五补充协议》,由潍柴动力及其附属公司按市场价格向潍气体销售柴油机及相关零部件,对该项关联交易2010年、2011年上限进行修订,并根据市场形势制定2012年关联

潍柴动力: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2010-04-27

交易上限,预计2010年至2012年关联交易上限分别为人民币8,000万元、10,500万元、13,500万元,协议有效期延长到2012年12月31日。

(五)潍柴动力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气体采购气体机及相关产品的关联交易 潍气体为本公司之合营公司,且本公司董事杨世杭先生、张泉先生在潍气体任职,根据公司境内外上市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潍气体与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潍柴动力与潍气体《气体发动机及相关产品采购协议》,潍柴动力向潍气体采购气体机及相关产品。

由于潍气体产品销售大幅增加,考虑市场发展潜力和公司产品优势,潍柴动力及其附属公司与潍气体于2010年4月26日签订《采购补充协议二》,由潍柴动力其附属公司向潍气体采购气体机及相关产品,对该项关联交易2010年、2011年上限进行修订,并根据市场形势制定2012年关联交易上限,预计2010年至2012年关联交易上限分别为人民币20,000万元、26,000万元、34,000万元,协议有效期延长到2012年12月31日。

(六)潍柴动力向潍柴道依茨采购柴油机及相关产品的关联交易

潍柴道依茨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潍柴集团之合营公司,且本公司董事张泉先生在潍柴道依茨任职,根据公司境内外上市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潍气体与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潍柴动力与潍柴道依茨《柴油机采购协议》,潍柴动力向潍柴道依茨采购柴油机。

根据公司与潍柴道依茨的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潍柴道依茨于2010年4月26日签订《柴油机采购补充协议一》,由公司向潍柴道依茨采购柴

潍柴动力: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2010-04-27

油机及相关产品,对该项关联交易2010年的上限进行修订,并根据市场形势制定2011年、2012年关联交易上限,预计2010年至2012年关联交易上限分别为人民币18,000万元、23,500万元、30,500万元。协议有效期延长到2012年12月31日。

三、关联方介绍 编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注册地 主营业务 企业类型 法定代

表人 备注

制造、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农

用车、农用机械、摩托车、拖拉机及

配件、自行车、建筑材料、模具、发

动机、塑料机械、塑料制品、板材构

件、机械电器设备;销售钢材、本公司持有其2.18%的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

权 技术服务;北京市昌平区术培训、北汽福田汽车91,640.85 沙河镇沙阳路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股份有限公司 1 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和成员企业山老牛湾村北

长谭旭光任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

该公司董事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

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营销策划、营销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普通货物运

输。

2 山推工程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 由山东重工中国山东省济宁起重运输机械、矿山持有其农田基本建设机械、收获机械市高新区327国股份有限公司 21.10%的股道58号 权 工程机械及其配件(含汽车底盘改装

武汉市东湖新车)的制造、销售及维修(不含机动同受控于山5,000.00 技术开发区东车维修);工程机械设备租赁;货物有限责任公司 东重工 二产业园 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

或禁止企业经营的货物和技术)。

气体发动机

本公司持有

其50%的股权潍坊市奎文区民潍坊潍柴培新 有限责任公司 4 气体发动机有生东街26号 本公司董事 (以上范围涉限公司 杨世杭任该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及公司董事长

。 潍坊潍柴道依

5 茨柴油机有限

公司 由潍柴集团德国马克潍坊市奎文区开发、生产销售226B系列柴油机及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其50%的2000.00 北宫东街121号其零部件并提供售后服务 股权 3 山推楚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潍柴动力: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2010-04-27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在与本公司及子公司长期的业务协作配套关系中,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基本上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账损失。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原则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因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存在长期的业务往来关系,上述关联交易均系本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时,与该等关联企业的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审议程序

(一)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二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境内外上市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以上关联交易中第1至3项关联交易,仅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下的关联交易,且其中第1、2项关联交易需提交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二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

2、上述关联交易均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均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涉及须由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事项时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

潍柴动力: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2010-04-27

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7p4.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