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公司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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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总承包协议书

工程名称:厂房及附属设施第三期工程(综合试验办公楼)

工程地点:北京市

建设单位:北京

总承包单位:工程有限工程公司北京公司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建筑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北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司北京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

原则,双方就乙方总承包施工由甲方开发的厂房及附属设施第三期工程(综合试验办公楼)项目工程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书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厂房及附属设施第三期工程(综合试验办公楼)

2、工程地点:北京

3

4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范围

1

2、承包范围:建筑安装工程、精装修、市政、绿化、智能化系统工程、电梯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满足项目投入使用的全部工程内容

建筑施工合同。

第三条: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

1日竣工。智能化系统工程、电梯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待图纸完善后另

行约定开竣工时间。

2

3

第四条:合同价款

本工程暂定合同价为 亿元,实际造价以图纸工程量和变更洽

商结算价为准。

第五条:工程结算调整办法

1、本工程结算办法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执行2001年《北京建设工程

预算定额》材料、设备及人工费价差按照《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

格信息》据实调整,各种取费按照费用定额相关规定执行。

2、执行定额及标准:

根据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1年《北京市建

设工程费用定额》、关于《合理确定和调整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

的通知 京造定[2007]1号、关于调整2001年《北京建设工程预算定

额》规费计算方法的有关规定 京造定[2009]6号及北京市建设工程

造价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的规定计价。

3、执行信息价格:

建筑施工合同。

本项目所有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及人工费均执行北京市造价指导

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中该项的算术平均值作为

工程结算中该项的价格依据。如因《价格信息》中缺项或与因新工艺、

新材料及与实际使用不相符的材料,其价格及采购等相关事宜双方另

行协商确定。

4、洽商变更:

各类工程变更、业主通知、设计修改等由甲方、监理单位、乙方

共同会审并办理洽商,采用三方共同认可的洽商表。按相应的取费标

准及洽商事实发生当月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相关价

格执行,一单一议,计算出每单洽商的金额,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如

双方对于洽商的事实及金额存在争议时,由甲方、监理单位、乙方共

同现场测定该洽商所涉及的工、料、机消耗量,参考相类似的定额或

咨询相关的定额发布机构后协商确定。

5、 定额人工费按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中的人工费

指导价据实调整。

6、 如施工期间遇到政府部门及相关工程管理部门出台的新政策法

规,则按照相关规定依实调整。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及工程结算方法

1、 乙方垫资施工到正负零,施工到正负零后甲方支付己完工程70%

的工程款。

建筑施工合同。

2、施工到正负零后 每月25日乙方向甲方申报本月完成的工程量,

甲方审核后于次月5日前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拨付上月工程

款;

3、 工程竣工时甲方累计应付至全部已完成工程量的70%的工程款,

双方在已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办理结算手续,甲

方于15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工程价的95%;

4、 其余5%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违约和争议

1、 本协议中关于甲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如甲方未能按上述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正

常进行,乙方可暂时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2、本协议中关于乙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在甲方按约定的支付条款按时并且足额支付工程款的前提下,通

过甲方自身严格的控制与管理确保工程在约定工期内竣工(施工进度

总控制计划附后),因乙方原因在合同工期方面每推迟1天竣工,乙

方承担工程总造价万分之二的违约金。每提前1天竣工,甲方奖励乙

方工程总造价万分之二的提前竣工措施费。

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合格标准,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合

格标准,乙方应予以拆除、重建或修复,合同工期不顺延,费用由乙

方承担。安全文明未能达标,乙方应无条件整改。

建筑施工合同。

3、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工期顺延;造

成的事故及对已完工程破坏,由乙方负责重建及修复工作的实施,相

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材料的采购供应

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进入现场的材料由乙方报监

理工程签字认可,需要复试的材料,现场采样时必须在监理工程师监

督下进行,并把复试资料交监理部门检查存档备案。所有材料的采保

费及损耗按照定额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施工机械设备

所有施工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提供,相关费用按定额规定执行。

第十条:工程用水、电及管理

1、本工程现场临时用水、电由甲方负责敷设到施工场地范围内,现

场临时管线的敷设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单独安装水、电表,水、电费用依据表数进行核算,挂表费

用乙方承担,损耗按现场实际分摊。

3、 工程用水、电费结算时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

中公布的水、电价格据实调整。

第十一条;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 工伤(亡)事故由事故责任方负责。

建筑施工合同。

2、 现场文明施工由乙方负责实施。

第十二条: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执两份。

第十三条:本协议书在双方签订正式施工合同后自动作为补充协议

的一部分,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书条款与正式施工合同相应

条款存在冲突,则以本协议书条款为准。

第十四条:该工程项目因图纸设计未完,所有报价均为暂估价 ,

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执行本合同第五条。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盖章) (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日 期 : 日 期 :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6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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