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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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

(征求意见二稿)

1、总则

1.1 为规范本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统一检测流程和管理,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科学性与公正性,促进检测工作有序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程。

1.2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和非检测机构,都应遵守本规程。

1.3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及管理规定的要求。 2、术语

2.1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包括检测机构和非检测机构的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检测机构的质量检测活动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成品、半成品质量性能的抽样检测(鉴定),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取样检测(鉴定)。

非检测机构的工程质量检测活动是指:企业试验活动和监理单位的试验活动。 2.2 企业试验活动

企业试验活动是指建筑业企业试验室依据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要求对本企业施工的入场原材料、设备、半成品的质量参数进行验证性试验以及对其施工或生产的工程半成品、成品进行检测的活动。 2.3监理单位的试验活动

监理单位的试验活动是指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在平行检验时利用一定的检测手段,在施工单位自行检验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的检测活动。 2.4检测试验能力评估活动

检测试验能力评估活动是指由省检测行业协会组织实施,依照自愿原则,对申请评估的检测机构和非检测机构的检测试验能力进行评价确认的技术性活动。 2.5见证取样检测

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中具备见证资格的人员见证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所进行的检测。 2.6 抽样检测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或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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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数量的样本,通过对样本的测试确定检验批质量的检测。 2.7 检测合同

检测机构与委托方之间签订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和委托书的总称。 2.8 委托书

用于明确每次检测内容的协议,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 2.9 检测任务书(单)

检测机构向内部检测部门下达检测任务,提供检测工作所需信息的通知书。 2.10 原始记录

由检测活动产生能再现检测过程并记载检测活动所采集的数据和完成各类活动的证据。

2.11 检测报告

检测机构出具检测结果的书面报告。 2.12 取样员

检测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中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经过培训,负责检测试样取样、制作的技术人员。 2.13 见证人

由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中具有监理岗位证书或具备检测试验知识并经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同意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负责现场检测试样的取样、制作、送样过程真实性见证的技术人员。 2.14 自动采集

使用数据采集设备将检测数据自动记录并传输到检测软件进行数据处理的一系列过程。

2.15检测争议

检测争议是指不同检测机构之间或检测机构与非检测机构之间就同一检测对象的检测结果差异产生的争议,包括检测结果利害关系人对检测结果的争议。 2.16飞行检查

飞行检查是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实施,对检测机构和非检测机构的检测活动进行的不预先通知的检查活动,目的是了解检测活动的真实情况。 2.17能力验证

能力验证是指由省级质量监督机构安排的目的在于检查检测机构检测能力保持情况和机构自身及机构之间检测结果准确性、可比性的验证活动。

3、基本规定

3.1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其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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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3.2 企业试验室是企业中专门从事试验活动的部门,属于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组成部分。企业试验室的试验业务范围:本企业承揽的工程(或生产产品)中非见证试验项目、以及列入验收标准但未列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办法》(建设部141号令)附件一的检测项目。

3.3 检测机构开展检测业务必须依法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范围以及获得的试验能力评估范围内出具的检测报告可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获得省检测行业协会《试验能力评估证书》的企业试验室在其能力范围内的试验报告可以作为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使用。

3.4 检测机构不得与下述单位有隶属关系:行政机关、法律或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物职能的组织;不应承检与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工程项目检测业务。

3.5 检测机构开展的检测工作、企业的试验活动应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或企业标准。

3.6 检测机构应与委托方签订书面检测合同或填写委托书,委托检测的项目、种类、数量和批次应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必须按规定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3.7 检测机构应执行密码管理制度,检测机构和企业试验室都应当单独建立不合格试验项目台账。

3.8 检测机构应使用符合国家、省及有关规范标准要求的、能网上自动传输、适于监管的检测管理软件。对混凝土抗压强度、砂浆抗压强度必须使用数据自动采集,其检测结果应在检测软件中自动生成。其他检测项目应逐步推行数据自动采集系统,并按有关规定期限实施。

3.9 检测机构应按季度采用电子数据的形式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报送本机构上季度所承担的工程检测项目的基本情况。

3.10检测机构完成检测业务后,应当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机构对出具的检测报告负有法律责任,检测报告必须实事求是,数据准确可靠,必须由检测人员、审核人员、报告授权签发人三名不同的人员签字,并加盖检测机构资质图章和公章(或检测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3.11 检测机构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检测合同、委托书、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应当按年度统一连续编号归档,不得抽撤、涂改。

3.12 企业试验活动程序应按企业质量管理规定执行,试验结果对企业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试验资料应按工程建档保存,报告的审查签发可参照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的管理模式进行。 3.13检测机构不得转包检测业务,不得超越资质和检测能力评估范围检测;企业试验室不得从事本企业范围以外的试验活动;监理单位的试验活动仅限于为本监理机构的监理活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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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检测机构、企业试验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两个以上检测机构或单位,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不得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3.15检测机构应持资质证书承接业务。省内离开注册所在市(县、区)检测时应到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办理报告手续,接受监督管理;在异地设立检测试验室的,在得到资质管理部门批准后,应向试验室所在地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16外省检测机构入皖开展检测业务时,应持机构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等材料到省建设厅备案。

3.17在本省范围内从事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有义务接受飞行检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加能力验证活动。

3.18检测能力评估实行自愿原则,由要求评估的检测机构或非检测机构向省检测行业协会提出检测能力评估申请,省检测行业协会依据经批准的《检测试验能力评估规程》和被评估机构的申请统一安排实施,并颁发《试验能力评估证书》确认被评估机构的检测试验能力。省检测行业协会不得受理检测机构对属于资质管理范围内检测能力的评估申请内容。

检测能力评估活动接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3.19来自委托方的检测争议应按检测委托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执行;来自检测结果利害关系人的争议可由争议双方协商一致委托获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进行复检,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以及来自检测机构之间的检测争议,可申请省检测行业协会组织业内专家论证解决。

3.20检测机构承担建设工程结构可靠性鉴定、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和工程质量检测争议复检,应获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 4、检测流程 4.1 业务受理

4.1.1 签订委托试验合同

检测机构承接业务时,应与委托方签订检测合同。合同文本可参照附录1。检测合同中的甲方应为建设单位。 4.1.2 填写试验委托单

检测机构受理委托试验,应指导委托人填写试验委托单,确认检测项目和检测依据,验收样品、描述状态,委托人、见证人、接收人签字确认。

委托单的编号应分类连续编号。

当需要现场抽样时,办理委托手续,采集基本信息,商定抽样时间。 4.1.3 样品编号

根据委托单,核对样品后,对样品进行唯一性编号和标识,进行样品流转。 4.1.3.1 样品的编号应分类体现唯一性。

4.1.3.2 样品编号应与委托编号相关联,和试验记录、试验报告编号相一致。 4.1.3.3 检测人员根据流转单核对样品,做试验前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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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4 现场检测人员根据委托单的要求结合检测方案实施检测。

4.1.4 检测机构应保证检测样品在流转过程中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做好标识。 4.2 检测实施 4.2.1 试验室检测

4.2.1.1 检测人员实施检测前,应核对流转单和样品的一致性。

4.2.1.2 检测人员检查试验环境条件、仪器设备状态,并应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和环境记录。

4.2.1.3 根据检测标准或方法要求制备样品。

4.2.1.4 检测人员依据相关的标准、规范、作业指导书实施检测,填写或打印检测原始记录。 4.2.1.5 检测完成后再次检查仪器设备状态并做好相应记录。 4.2.1.6 已检样品应进行状态标识并放入规定的区域。 4.2.2 现场检测

4.2.2.1 必要时,应根据委托单的要求编制检测方案,主要内容:

① 工程概况;

② 检测目的或委托方的检测要求; ③ 检测依据和选用的检测方法; ④ 检测的数量和抽样方案; ⑤ 检测人员和检测设备; ⑥ 检测工作进度计划; ⑦ 所需要的破坏工作; ⑧ 检测中的安全措施; ⑨ 检测中的环保措施。

4.2.2.2 开始检测前,检测人员应核对委托单和检测对象的一致性。 4.2.2.3 检测人员应检查设备状态、环境条件并做好相应记录。 4.2.2.4 检测人员进入检测现场应做好安全防护。

4.2.2.5 检测人员依据相关的标准、规范、检测方案、作业指导书实施检测,填写检测原始记录。

4.2.2.6 现场检测过程中应注意观察环境条件的变化情况,当条件发生变化并超出允许范围时,应立即停止工作,直至恢复到规定的条件后方可继续进行检测。

4.2.3 现场检测应根据相应的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抽样,抽样应有代表性、真实性、随机性。

4.2.4 检测机构应保证检测数据的客观、准确、公正。 4.2.5 检测机构应建立检测结果异常情况的处理制度。 4.2.6 检测机构应建立不合格结果的报告制度。 4.3 检测原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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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检测原始记录应有固定格式,包含足够的信息以保证其能够再重现。 4.3.1.1 试验室检测记录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① 原始记录名称;

② 样品编号、接样日期、检测日期;

③ 样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单位、代表数量; ④ 样品状态描述; ⑤ 检测的依据和方法;

⑥ 使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名称和编号; ⑦ 检测环境; ⑧ 检测数据; ⑨ 计算结果;

⑩ 计算公式、图表(必要时);

11 检测中异常情况的描述和记录; ○

12 检测、复核人员的签名; ○

13 原始记录还应记录委托单位、工程名称、工程部位。 ○

4.3.1.2 现场检测记录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① 原始记录名称;

② 委托单编号、委托日期、抽样日期、检测日期; ③ 抽样依据、方法、地点、数量、样本基数、批量; ④ 样品状态描述;

⑤ 检测原因、检测的依据和方法、抽样情况说明及其它; ⑥ 使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名称和编号; ⑦检测环境; ⑧ 检测数据; ⑨ 计算结果;

⑩ 计算公式、图表(必要时);

11 检测中异常情况的描述和记录; ○

12 检测、复核人员的签名; ○

13 现场检测还应记录委托单位、工程名称、工程部位,见证人的单位及见证人签名。 ○

4.3.2 检测原始记录应及时填写或打印,做到数据准确,字迹工整,信息足够,不得涂改。 4.3.3 原始记录笔误需要更正时,应有原记录人进行“杠改”,将正确的数据写在原数据的上方,“杠改”后原数据应清晰可辨,并在“杠改”处加盖原记录人印章。自动采集的原始数据不得更改,如发现原始数据异常时,应查明原因,并在备注中予以说明。 4.4 检测报告

4.4.1 检测报告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以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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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检测报告名称;

② 委托单位、工程名称、工程部位; ③ 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和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 ④ 样品接收日期、检测日期及报告日期;

⑤ 样品名称、生产单位、规格型号、等级、代表批量; ⑥ 被检验样品的说明和明确标识等; ⑦ 检验样品的特性和状态; ⑧ 检测依据及执行标准; ⑨ 检测结论;

⑩ 必要的检测说明和声明等;

11 报告、审核、批准人的签名; ○

12 检测机构的名称与地址及通讯信息。 ○

4.4.2 当需对检测结果做出解释时,检测报告中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 对检测方法的任何偏离、增加或减少以及其他任何与特定的检验有关的信息; ② 需要时,符合(或不符合)要求或规范的说明; ③ 适用时,提供检测结果不确定度的说明; ④ 对所采用的任何非标准方法的明确说明。 4.4.3 对含抽样结果在内的检测报告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 抽样日期;

② 样品的清晰标识(适当时包括生产者的名称、标识的型号或类型和相应的系列号); ③ 抽样地点,可包括示意图或照片; ④ 涉及的抽样程序和计划;

⑤ 抽样过程中可能影响检测结果的有关信息,如环境条件;

⑥ 与抽样方法或程序有关的标准或规范,以及对规范的偏离、增加或减少的说明。 4.4.4 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批准:

4.4.4.1 检测报告的编制应结论准确、客观公正、信息齐全、用词规范、文字简练; 4.4.4.2 检测报告由检测人员签字,检测人员必须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4.4.3 检测机构应规定各检测项目的报告审核人员,审核人员必须对报告准确性、规范性负责;

4.4.4.4 检测报告由检测机构的授权签字人批准,批准人对检测报告负责;

4.4.4.5 检测报告应加盖安徽省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章、检测机构检测专用章,多页检测报告应加盖骑逢章。

4.4.5 检测报告的发放应进行登记。

4.4.6 检测机构应建立不合格检测结果台帐,涉及到结构安全检测结果为不合格时,应在24小时内报告工程所在地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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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样品处置

4.5.1 检测机构应制定样品管理制度。

4.5.2 检测机构对拟检样品建立状态标识,确保在任何时候样品的识别不发生混淆。 4.5.3 检测机构应按相关标准、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样品留置。 4.6 档案管理

4.6.1 检测机构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各类资料的搜集和归档。 4.6.2 档案内容应包括管理资料、技术资料及其它需要保存的资料。

4.6.2.1 管理档案包括:法律法规文件、标准规范、质量体系文件、质量活动记录人员资料、上级部门来文、内部行政文件、仪器设备资料等。

4.6.2.2 技术档案包括:抽样记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检测合同、试验委托单等。 4.6.2.3 技术档案的保管应按年度、按项目、按编号的顺序装订成册,定期归档。 4.6.3 档案可以用电子文档的形式保存,但不得违背原档案文件管理的要求。实行数据自动采集的检测机构对检测报告的保存应按月录成光盘登记存档管理,电子档案的保存应有防止信息丢失或被篡改的可靠措施。

4.6.4 档案的保存应有符合保存要求的固定场所,且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霉变等。 4.6.5 档案保存时间:

4.6.5.1 检测合同、委托书、原始记录、检测报告保存期为3~5年; 4.6.5.2 设备档案的保存期应保留到设备报废后1年;

4.6.5.3 技术人员档案的保存期应保留到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1年。 5、检测能力 5.1 人员

5.1.1 各类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的配备应按检测类别分别符合附录2-1、2-2的规定。 5.1.2 检测人员必须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或其认可的专项培训合格证书。

5.1.3 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以上的技术职称,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持有岗位证书。

5.1.4 检测报告审核人必须经检测机构认可,见证取样检测类应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专项检测类应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且均应从事本行业工作至少3年。 5.1.5 检测报告签发人必须是授权签字人。

5.1.6 检测机构应针对本单位人员构成及相关检测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单位的人员培训与考核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落实情况予以记录存档。

5.1.7 检测机构应根据开展的检测项目配备相应足够的检测人员,每个检测项目的持有岗位证书人员均不少于3人。每个检测参数应有两名以上检测人员承担。 5.1.8 检测人员应遵守《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职业道德准则》。

5.1.9 检测人员与工程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回避。检测人员不得同时授聘于两个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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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挂靠检测。

5.1.10 检测机构应建立所有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 5.2 设施与环境

5.2.1 检测机构的办公、试验场所应与其开展的检测项目及规模相适应。

5.2.2 检测机构的试验室的设施、检验场地以及能源、照明和通风等配置应符合检测标准、仪器设备及检测人员长时间工作的要求。

5.2.3 检测机构应根据检测标准、方法对检测环境的要求,配备相应的监控设备及设施,并要有符合规定的记录。

5.2.4 检测机构应指定专人定期检查监控设备与设施的完好性和环境条件的符合性。当检测环境条件不符合标准要求时,检测人员应立即停止检测活动,并采取相应措施。

5.2.5 检测机构应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噪声、振动等)对检测工作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在非固定场所进行检测时,尤其应注意且应保留所有相应记录。 5.2.6 检测过程中使用的消耗性材料和物质的贮存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应有措施保证予以满足。对有毒、有害、有放射性的物质或物品应用明确标识,严格控制使用,并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5.2.7 检测机构应制定相应措施保证用电、用水、防火、防辐射、危险品存放以及检测人员在检测活动中的安全。

5.2.8 检测机构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废气、废液及废固的处理符合人身健康及环保要求。 5.2.9 检测机构应制定安全及内务管理制度。不得在检测场所内进行与检测无关的活动和存放与检测无关的物品。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进入检测场所,尤其是有特殊环境要求的工作区域,应有警示并严格限制人员的进出。 5.3 仪器设备

5.3.1 检测机构应正确配备与承担检测项目(参数)相对应的仪器设备(包括标准物质),仪器设备至少应符合附录2的要求。

5.3.2 检测机构配置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应符合相应的技术要求。应列出仪器设备一览表,并注明仪器设备名称、编号、型号、测量范围、准确度等级、量值溯源等。

5.3.3 检测机构应对本单位所使用对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有影响的仪器设备制定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验证)的周期计划。

5.3.4 除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或仪器设备外,其它仪器设备可根据其质量、使用频次、工作稳定性、历次检定情况,提出可信的论证根据并办理适当的手续,适当延长检定或校准周期。而重要常用仪器设备应加强检定、校准周期内的期间运行检查,使仪器设备处于受控状态。

5.3.5检测单位应对检定、校准证书的结果和承担检定、校准的法定计量检定单位应具备承担相应工作的能力进行确认并有记录。当发生下列情形时,应进行重新检定、校准:①仪器重新安装;②仪器改造后;③仪器使用异常时;④仪器过载后;⑤仪器重新启用;⑥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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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损坏修复后等。

5.3.6 仪器设备的自校应按现行有效方法进行,所用测量的参考标准只能用于校准,并有专人负责。

5.3.7 每一台仪器设备(包括标准物质)应有明显的标识来表明其状态,根据计量仪器设备状态分别采用“合格”、“准用”、“停用”计量认证专用标识;非计量仪器设备也应用类似的标识表明其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5.3.8 仪器设备的操作应有操作规程。在操作前,应查看仪器设备的标识,并进行开机运行状态检查,发现异常,不得使用于检测,并作记录和处理。

5.3.9 检测机构应采取措施确保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现场仪器设备要采取专门的措施确保其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5.3.10 检测所使用的仪器设备被认定不合格时,检测机构应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检查、追溯、评估由此造成的对过去检测工作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5.3.11 检测机构应制定每年仪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计划,并遵照计划实施维护保养和记录维护情况。

5.3.12 仪器设备应统一建档、建台管理。主要仪器设备应一机一档一台,并建立档案目录。仪器设备的档案内容应包括:

① 仪器设备名称及其软件的识别;

② 制造厂名称、型号、系列或其他唯一性标识;

③ 仪器设备验收记录(含接收时的状态,接收日期,启用日期); ④ 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 ⑤ 计量检定、校准证书;

⑥ 日常使用、维护、维修记录及维护计划; ⑦ 操作规程;

⑧ 自校的仪器设备应有自校规程。

5.3.13 检测仪器设备应进行自编号,自编号应与仪器设备的编号相关联。

5.3.14 应保存对检测有重要意义的标准物质的档案,其内容包括:①标准物质名称;②生产单位名称;③标准物质唯一性标识;④购买日期及接受时的状态;⑤标准物质的等级和规格;⑥标准物质的有效期;⑦领用人和失效处理记录。 5.3.15 报废设备应进行清理,不应留置在检测场所。 5.4 检测方法

5.4.1 检测机构应使用适合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所有的检测活动。

5.4.2 检测机构应按委托方的要求优先采用建设工程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规程或方法,并确保其现行有效。

5.4.3 检测机构应有措施保证新的检测标准、规程或方法及时获得并执行。首次采用或标准方法发生变化时,应对使用方法的能力进行确认,以确保正确运用标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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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 选用有相应标准的检测方法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对于通用的检测项目,应选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② 对于有地区特点的,可选用地方标准(如粉煤灰砖);

③ 对于一种方法,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一致时,除有地区特点的部分宜按地方标准执行(如地方曲线)外,其余部分应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

④ 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确有差异或存在明显不适用时,可对相应规定作适当调整或修正,但调整或修正应有充分的依据。调整或修正的内容应在检测方案中予以说明,必要时应向委托方提供调整或修正的检测细则,但要进行比对验证。

5.4.5 必要时应编制检测方法、仪器设备的使用操作、样品的制备和处置等作业指导书。现场复杂检测项目必须编制作业指导书。

5.4.6 检测机构应确保检测方法等技术质量文件方便工作人员使用。

5.4.7 检测机构选用的检测方法不是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方法或是非标准方法时,应征得委托方的同意,并形成有效文件。涉及重要的结构安全的检测方法还需要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

5.4.8 对于有争议的检测项目所采用的方法应取得争议双方的确认。 6、计算机辅助管理 6.1 基本要求

6.1.1 检测软件应按照有关规定通过鉴定。

6.1.2 检测软件应包括接受软件和管理软件,必须运行稳定,录入信息完整,结论正确,用语规范。

6.1.3 检测软件设计应严谨,生成的记录,报告格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规定,且能够对各种非法操作运行有效的控制。

6.1.4 检测软件控制的操作流程必须符合国家及省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并应根据标准规范及时更新和扩充。

6.1.5 检测软件应能将数据用互联网传输到工程所在地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6.1.6 检测软件应能实现对检测数量即时自动备分的功能。

6.1.7 检测软件应能通过工程名称、委托单位名称等进行有关信息的检索、统计。 6.1.8 检测软件应能对检测数据等信息的修改实施监督检测。

6.1.9 检测软件应能保证样品流转实行盲样制度,满足样品唯一性标识。 6.2 安全性要求

6.2.1 检测软件登陆应采用权限控制机制,可采取密码形式,也可采取钥匙卡形式等。 6.2.2 检测软件应能实现对不同人员操作不同功能模块,不同检测项目的权限进行设定和管 理。

① 委托登记人员:仅能对检测流程中委托登记部分规定的功能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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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检测人员:仅能对取得岗位合格证的检测项目进行检测操作,禁止擅自修改自动采集数据系统的数据和经审核的检测报告的数据。

③ 审核人:仅能对检测项目的委托信息、检测数据、计算结果及结论进行审核,若发现有误应退回检测人员,按规定批准授权进行修改。

④ 签发人:仅能对检测项目的相关信息、数据、结果及结论进行签发,若发现有误应退回检测人员,按规定批准授权进行修改。

⑤ 报告打印:检测报告自动生成,检测报告打印人员仅能依据样品密码单打印检测报告。

⑥ 系统管理员:能够对整个系统进行管理维护,但不能对已行成检测报告进行修改、删除等操作。

⑦ 查询:对查询、统计等进行权限设置。

6.2.3 系统管理员只能在允许的界面中维护,禁止对系统底层进行操作。 6.3检测数据管理

6.3.1 检测软件应能够记载完整的信息。

6.3.2 检测软件对数据的定义与描述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6.3.3 应确保数据及数据结果符合数据库系统本身的特点与要求,尽可能降低数据的冗余。 6.3.4 数据计算、结果修约、结论判定等数据处理,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要求执行。 6.3.5 对录入的检测数据经确认以后需要更正必须有一定的程序,并可追溯到原数据。 6.3.6 数据库应有5年以上检测数据的容量。

6.3.7 应有程序来保护和备份以电子形式存储的记录,并防止未经授权的侵入或修改。 6.4检测数据自动采集

6.4.1 自动采集所使用仪器应当通过有资质的机构的计量检定。 6.4.2 对自动采集使用仪器进行必要的期间检查。

6.4.3 对混凝土抗压强度,砂浆抗压强度的检测,必须采用自动采集,钢筋力学性能检验和其他项目的检验宜采用自动采集。

6.4.4 自动采集的数据应直接进入检测软件,并可通过软件打印检测报告。 6.5 检测软件的维护

6.5.1 应定期对软件进行核查和验证,确保软件的功能持续符合本规程和相应标准的要求。 6.5.2 当软件进行局部修改或增添功能时,应对其适用性进行测试。 6.5.3应防止因环境和工作条件较差,影响计算机和自动化设备正常功能。 6.6 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电子签名

6.6.1 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6.6.2 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可以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 6.6.3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是存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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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4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① 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② 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③ 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④ 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6.6.5 对于有争议的检测项目或司法鉴定,不应使用电子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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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

建设工程质量试验检测协议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甲方的 工程材料和质量委托乙方进行试验检测。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

1、按照相关的规范标准,做好施工现场样品的抽取,及时送交乙方进行检测,并对样品的真实性负责。

2、认真填写试验委托单的相关内容,凭乙方出具的试验委托回单领取试验报告,并及时支付相关的试验费用。 3、现场检测时提供必要的协助。 二、乙方

1、对甲方送达的样品严格按照现行的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检测,确保数据公正、准确;及时提交试验报告,并对报告的相关内容拥有解释权。 2、拥有检测完毕样品的处理权。

3、甲方提供的信息错误而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4、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资质文本及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检测程序

1、由甲方将受检样品送到乙方实施检测。

2、需乙方现场抽样,甲方须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3、每次送样或乙方现场抽样,甲方需填写试验检测委托单,明确样品的相关信息及检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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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试验费用按省建设厅与省物价局联合制定的收费标准【皖价服(2006)177号】文件执

行,当工程竣工,乙方将检测报告提供完毕,甲方将所剩余款一次付清。 五、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试验工作结束并结清试验费,本协议即告终止。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协议签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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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与人员仪器设备配备表

附录2-1 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人员及仪器设备配备表 必须配序号 项目 备的检测人员 工作场所 有复验要求的 项或参数 ①强度 ②凝结时间 1 水泥物理力学性能 ③安定性 ④其它必要性能 应配备的主要仪器设备 ①行星式胶砂搅拌机;②负压筛; ③振实台;④抗折强度试验机; ⑤抗压强度试验机;⑥跳桌; ⑦天平;⑧温度控制设施; ⑨养护箱;⑩水泥养护控制设施; 11水泥净浆搅拌机;○12维卡仪; ○13雷氏夹;○14沸煮箱; ○15雷氏膨胀值测定仪;○16量水器 ○2 钢筋(焊接连接)力学性能 3 砂、石常规 10人 混凝土、砂浆强度 4 5 简易土工 6 混凝土掺加剂 ①屈服强度 ②抗拉强度 ③伸长率 ④冷弯 ①筛分析 砂 ②含泥量 ③泥块含量 ①筛分析 固定的办公、石 ②含泥量 ③泥块含量 试验场所,建④针片状含量 筑面积不少①混凝土强度 于400平方混②混凝土配合比 米,并能够满凝③坍落度 足检测需求。 土 ④抗渗 砂①砂浆强度 浆 ②砂浆配合比 ①含水量;②密度 ③击实;④压实系数 ①减水率 ②泌水率比 ③含气量 混④凝结时间差 凝⑤抗压强度比 土⑥收缩率比 外⑦相对耐久性 加⑧钢筋锈蚀 剂 ⑨限制膨胀率 ⑩渗透高度比 ①万能试验机 ②游标卡尺 ③弯曲机 ①试验套筛 ②摇筛机 ③天平、案秤 ④烘箱 ⑤针、片状规准仪 ①混凝土搅拌机;②坍落度筒; ③容量筒;④天平、台秤; ⑤混凝土抗渗仪;⑥压力机; ⑦振动台;⑧万能试验机; ⑨砂浆稠度仪 ①烘箱;②天平;③环刀; ④击实仪 ①混凝土搅拌机 ②混凝土含气量测定仪 ③混凝土贯入阻力仪 ④液压式压力试验机 ⑤卧式收缩仪 ⑥钢筋锈蚀测量仪 ⑦电热鼓风干燥箱 ⑧动弹性模量测定仪 ⑨振动台 ⑩恒温恒湿箱 11混凝土抗冻仪 ○12比长仪 ○13压力泌水仪 ○14抗渗仪 ○16

粉煤灰 ①细度 ②烧失量 ③需水量比 ①方孔筛 ②负压筛析仪 ③天平 ④高温炉 ⑤跳桌 ①针入度 ②软化点 ③延度 ④溶解度 ⑤薄膜加热试验 ⑥闪点 ⑦蒸发损失 ①针入度仪 ②软化点试验仪 ③延度仪 ④烘箱 ⑤薄膜加热烘箱 ⑥克利夫兰开口杯、温度计 ⑦恒温水槽 ⑧分析天平 ①沥青含量 ①沥青含量抽提仪 ②马歇尔稳定度 ②马歇尔稳定度试验仪、恒温水③浸水马歇尔试验 槽 ④矿料级配 ③标准筛、天平、振筛机、烘箱 ⑤饱水率 ④浸水天平、真空干燥箱、压力⑥劈裂 表、真空表、真空泵 ⑦弯曲 ⑤材料试验机、劈裂试验夹具 ⑧收缩系数 ⑥收缩仪 ⑨密度 ⑦沥青混合料搅拌机 ⑧击实仪 ⑨粘度计 ⑩恒温冰箱 预①整根钢绞线最大力 ①万能试验机 应②规定非比例延伸力 ②钢绞线试验机 力③最大力总伸长率 ③松弛试验机 钢④应力松弛性能 绞⑤抗拉强度 线 ⑥涂包质量 锚①硬度 ①硬度计 夹②锚具、夹具和连接②张拉台座 具器静载锚固试验 ③张拉千斤顶和油泵 检④位移传感器 验 ⑤力传感器 砌强度 ①压力试验机 块 ②收缩仪 ③冲击、吊挂试验架 砖 强度 ④恒温恒湿箱 ①抗冲击 墙板 ②单点吊挂 ③干缩 ④抗弯 沥青 7 沥青混合料 8 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 9 墙体材料 每增加三项目增加在前10固定的办人基础公、试验上每增场所建筑加三项面积不少至少增于50平方加1人 米,并能够满足检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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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配序号 项目 备的检测人员 工作场所 有复验要求的 项或参数 ①吸水率 ②抗冻性 ③粘结强度 ①不透水性 ②耐热度 ③拉伸强度 防水卷④断裂伸长率 材、胶⑤低温柔度 粘剂、⑥撕裂强度 ⑦热老化保持率 止水带、膨⑧断裂拉伸强度 胀橡胶 ⑨加热收缩率 ⑩体积膨胀倍率 11剥离强度 ○12硬度 ○应配备的主要仪器设备 ①真空吸水仪 ②天平 ③冷冻设备 ④数显式粘结强度检测仪 ①不透水仪 ②烘箱 ③拉力试验机 ④低温箱 ⑤老化箱 ⑥标尺 ⑦天平 ⑧硬度(邵尔A)计 ⑨裁刀 10 饰面砖板 11 防水材料 每增加三项目增加固定的办在前10公、试验人基础场所建筑上每增面积不少加三项于50平至少增方米,并加1人 能够满足检测要求。 防水 涂料 防水 油膏 ①断裂伸长(延伸)率 ②拉伸强度 ③固体含量 ④柔性 ⑤不透水性 ⑥耐热度 ①耐热度 ②低温柔性 ③拉伸粘结性 ④施工度 ⑤柔性 ①恒温恒湿养护箱 ②砂浆抗渗仪 ③万能试验机 ④秒表、裁刀 ⑤电热鼓风干燥箱 ⑥低温箱 ⑦不透水仪 ⑧游标卡尺 ⑨高低温拉力试验机 ⑩针入度仪 ①碳 ②硫 12 化学分析 ③硅 ④锰 ⑤磷 ①碳、硫联合测定仪 ②硅、锰、磷联合测定仪 ③天平 序号 项目 必须配备的检工作场所 有复验要求的 项或参数 应配备的主要仪器设备 18

测人员 ①pH值 每增加三13 水质分析 在前10人基础上每增加三项涂料(建筑14 内、外墙涂料、防火涂料、腻子) 至少增加1人 项目增加固定的办公、试验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并能够满足检测要求。 ②不溶物 ③可溶物 ④氯化物 ⑤硫酸盐 ⑥硫化物 ①干燥时间 ②耐洗刷性 ③耐碱性 ④低温稳定性(耐温变) ⑤对比率 ⑥耐沾污性 ⑦耐水性 ⑧粘结强度 ①洗刷试验仪 ②低温箱 ③烘箱 ④反射率仪 ⑤万能试验机 ①分析天平 ②试剂 ③容量瓶、比重瓶 ④恒温水浴 ⑤高温炉 ⑥酸度计 19

附录2-2 专项检测机构人员及仪器设备配备表 序号 项目 必须配备的检测人员 工作场所 有复验要求的 项或参数 ①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 ②桩的承载力检测 ③桩身完整性检测 ④锚杆锁定力检测 钢筋保护层 现场强度检测 应配备的主要仪器设备 ①配载;②百分表;③千斤顶; ④荷载测量系统;⑤荷载反力装置;⑥桩动测仪(含加速度计、应力环);⑦位移测量系统;⑧重锤;⑨钻机;⑩声波检测仪;11穿心千斤顶 ○①钢筋保护层测定仪 ②混凝土回弹仪、混凝土钻孔取芯仪、非金属超声仪、多功能强度检测仪(拔出仪) ③砂浆回弹仪、贯入仪、冲击仪、砌体原位压力机 ④百分表、位移传感器、裂缝宽度观测仪、千斤顶或载荷重块 ⑤拉拔仪 ⑥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精密铟钢水准标尺 ①多功能幕墙自动检测装置(含传感器、流量计) ②邵氏橡胶硬度计 ③万能材料试验机 ④紫外线辐照试验箱 ⑤电热鼓风干燥箱 ⑥液压式压力试验机 1 地基基础工程 固定的办公、试验场所,建筑面10人 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并能够满足检测需求。 2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10人 3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10人 4 钢结构工程检测 10人 ①钢筋位置 ②保护层厚度 ①混凝土 ②砂浆 ③砌体 结构性能 ①承载力 ②挠度 ③抗裂检验 后置埋件力学检测 建筑物沉①沉降观测 降 ②整体倾斜 ①风压变形性能 ②空气渗透性能 ③雨水渗漏性能 ④层间变位性能 固定的办硅①邵氏硬度 公、试验场酮②拉伸粘结性能 所,建筑面结③相容性 积不少于构④粘结强度 400平方米,胶 ⑤耐污染性 并能够满足①铝塑复合板剥离强度 材检测需求。②石材弯曲强度 料 建筑幕墙检③石材冻融性(寒冷地区) 测建筑面积①屈服强度 不少于1000钢材 ②抗拉强度 平方米 ③伸长率 焊接质量无①焊缝内部缺陷 损检测 ②焊缝表面缺陷 防腐及防火①涂层附着力 涂装检测 ②涂层厚度 ①螺栓实物最小荷载;②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连接用紧固矩系数;③扭剪型标准件、节点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及高强度螺紧固轴力;④高强栓力学性能 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⑤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施工扭矩 变形检测 ①挠度②垂直度 ①万能材料试验机 ②扭矩仪 ③抗拔仪 ④力传感器 ⑤磁粉探伤仪 ⑥金属超声波探伤仪 ⑦涂层测厚仪 ⑧金属射线探测仪 ⑨水准仪、经纬仪 ⑩轴力仪 11专用电动扳手 ○20

序号 项目 必须配备的检测人员 工作 场所 EPS XPS 板板 硬质泡沫聚氨脂 水泥基复合保温砂浆 保温 装饰板 抗裂 砂浆 界面 砂浆 胶粘剂 耐碱玻纤网格布 热镀锌电焊钢丝网 现场热工性能 门窗三性 固定的办公、试验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并能够满足检测需有复验要求的 项或参数 ①厚度 ②表观密度 ③尺寸稳定性 ④抗拉强度 ⑤导热系数 ①表观密度 ②压缩强度 ③吸水率 ④导热系数 胶粉①表观密度(干) EPS②压缩强度 颗粒③吸水率 保温④导热系数 浆料 ①保温层厚度 ②热阻 ①常温状态拉伸粘结强度 ②浸水拉伸粘结强度 ①原压剪粘结强度 ②耐水压剪粘结强度 ①常温状态拉伸粘结强度 ②耐水拉伸粘接强度 ①单位面积质量 ②断裂强力 ③耐碱强力保留率 ①网孔尺寸 ②丝径 ③焊点抗拉力 ①屋顶传热阻 ②外墙传热阻 ③底层通风楼板传热阻 ①抗风压性能 ②气密性能 ③水密性能 ①视频输出电平 ②音频系统不平衡度 ③音频输出电平 ④声压级 ⑤频宽 ⑥直流电压 ⑦局内障碍率 ⑧局间接通率 ⑨数据误码率 ⑩传输信道速率 11误比特率 ○应配备的主要仪器设备 ①数显游标卡尺 ②万能试验机 ③天平 ④电热恒温水浴锅 ⑤导热系数测定仪 ⑥低温箱 ⑦热工性能现场检测设备 ⑧恒温恒湿试验箱 ⑨干燥箱 5 建筑节能检测 10人 固定的办公、试验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并能够满足检测需求。 ①门窗综合物理性能检测仪 ②门窗现场检测仪 ①视频场强仪 ②信号发生器 ③示波器 ④音频分析仪 ⑤音频信号发生器 ⑥声级计 ⑦直流电压表 ⑧六十四路模拟呼叫器 ⑨多功能误码测试仪 6 智能建筑 10人 通信网络系统检测 21

求。 信息网络系统检测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检测 安全防范系统检测 ①网络设备连通性 ②子网间通信性能 ③路由检测 ④容错系统切换时间 ⑤信息安全的网络隔离性能 ①交流电压 ②交流电流 ③有功功率 ④无功功率 ⑤功率因素 ⑥光照度 ⑦响应时间 ⑧温度 ⑨湿度 ⑩风速 ①响应时间 ②报警声级 ③视频信号质量 智能网络分析仪 ①温、湿度计 ②风速计 ③电源质量分析仪 ④照度计 ⑤秒表 6 智能建筑 ①连接图 ②长度 ③衰减 ④近端串扰(两端) ⑤综合近端串扰 综合布⑥等效远端串扰 线系统⑦综合等效远端串扰 检测 ⑧回波损耗 ⑨光纤连接损耗 ⑩光纤衰减 11长度 ○12光回波损耗 ○智能化 ①网络设备连通性能 系统集成 ②子网间的通信性能 ①交流电压 ②频率 ③3波形畸变率 电源与④绝缘电阻 接地检⑤接地电阻 测 ⑥耐压性能 ⑦导线截面积 ⑧设备噪声 ①地毯静电泄漏 ②室内噪声 ③CO含量率 ④CO2含量率 环境系⑤温度 统检测 ⑥湿度 ⑦风速 ⑧光照度 ⑨电磁波场强 ①声级计 ②秒表 ③视频场强仪 ④信号发生器 ⑤示波器 ①数字电缆测试仪 ②光纤测试套件 智能网络分析仪 ①电源质量分析仪 ②绝缘电阻测试仪 ③接地电阻测试仪 ④直流耐压试验仪 ⑤交流耐压试验仪 ⑥游标卡尺 ⑦声级计 ①表面电阻仪 ②声级计 ③CO测量仪 ④CO2测量仪 ⑤温、湿度计 ⑥风速计 ⑦照度计 ⑧电磁场强仪 ⑨频谱分析仪 22

必须配序号 项目 备的检测人员 工作 场所 有复验要求的 项或参数 ①视频信号质量 ②音频系统不平衡度 ③音频输出电平 ④音频声压级 ⑤频宽 ⑥交流电压 住宅智6 智能建筑 能化系统检测 ⑦频率 ⑧波形畸变率 ⑨接地电阻 ⑩绝缘电阻 11导线截面积 ○12设备噪声 ○13网络设备连通性 ○14子网间通信性能 ○15光照度 ○16综合布线性能 ○应配备的主要仪器设备 ①视频场强仪 ②信号发生器 ③示波器 ④音频分析仪 ⑤音频信号发生器 ⑥声级计 ⑦电源质量分析仪 ⑧绝缘电阻测试仪 ⑨接地电阻测试仪 ⑩智能网络分析仪 11数字电缆测试仪 ○12照度计 ○ 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固定的办公、试验场所,建筑面积7 室内环境检测 10人 不少于300平方米,并能够满足检测求。 需溶剂性涂料、胶粘剂有害物质 ①氡 ②游离甲醛 ③苯 ④氨 ⑤TVOC 甲醛 氡 ①游离甲醛 ②苯 ③TDI ④TVOC 放射性核素镭、钍、钾 ①测氡仪 ②γ能谱仪 ③分光光度计 ④气相色谱仪 ⑤穿孔萃取仪 ⑥土壤测氡仪 ⑦天平 ⑧冷冻箱 ⑨大气压力表 ⑩大气采样仪 11热解析仪 ○12恒温水浴锅 ○13环境测试仓(仲裁法检测时○使用) 14微量进样器 ○15直形、蛇形冷凝管 ○16调温电热器 ○17水分测定仪 ○18电热鼓风恒温干燥箱 ○19重量杯、比重杯 ○测 人造 木板 土壤有害物质 建筑材料有害物质 水性涂料、胶粘剂有害物质 ①游离甲醛 ②TVOC ③苯 23

序号 项目 必须配备的检测人员 工作 场所 有复验要求的 项或参数 应配备的主要仪器设备 沥青、沥青混合料同见证取样检测项目 ①含水量 ②密度 ③比重 ④颗粒分析 ⑤界限含水量 土工 ⑥击实 ⑦无机结合料抗压强度 ⑧密实度 ⑨贯入度 ⑩混合料级配 11承载比值 ○12水泥石灰剂量 ○①烘箱 ②天平 ③台称 ④比重瓶、恒温水槽、砂浴 ⑤分析筛 ⑥液塑限联合测定仪 ⑦击实仪 ⑧强度试验机 ⑨贯入度仪 ⑩粗集料、细集料筛 11承载比仪 ○12滴定管 ○①单位面积质量 ②拉伸强度 固定的办公、试验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并能够满足检测需求。 ③伸长率 土工合④渗透系数 ⑥当量孔径 ⑦顶破强力 ⑧撕破强力 水泥土 ①配合比 ②抗压强度 ①弯沉 ②压实度 ③平整度 道桥 结构 ④抗滑系数 ⑤构造深度 ⑥渗透系数 成材料 ⑤厚度 ①拉力试验机 ②游标卡尺 ③钢直尺 ④渗透仪 ⑤夹具 ⑥顶破装置 8 市政检测 10人 ①强度试验机 ②振动台 ③标养箱 ④试模 ①弯沉仪 ②压实度仪 ③平整度仪 ④钢直尺、三角尺 ⑤路面渗透仪 ⑥摩擦系数测定仪 ⑦振动测量系统 ⑧位移传震器 ⑨水准仪 ①橡胶止水带试验 桥梁伸缩缝 ②细材(锚筋、异型钢等试验) ①抗压弹性模量 橡胶 支座 ②抗剪弹性模量 ③摩擦系数 ④承载力 ⑤解剖试验 ①钢直尺、卡尺、钢卷尺 ②万能试验机 ③涂层厚度测厚仪 ④金属擦伤仪 ①橡胶测试设备 ②压剪试验机 ③力传感器 ④位移传感器 ⑤计算机及数据采集系统 24

序号 项目 必须配备的检测人员 工作 场所 有复验要求的 项或参数 ①内水压 混凝 土管 ②外压荷载 应配备的主要仪器设备 ①内水压试验机 ②外压荷载试验机 ③读数显微镜 ④起重设备 ①吸水率 ②力学性能 道路砖 ③抗冻 ④耐磨性 ①压力试验机 ②冷冻箱 ③抗折夹具 ④天平 ⑤烘箱 8 市政检测 路缘石 ⑥耐磨试验机 ①抗压 ②抗折 ①环刚度 塑料 管材 ②环柔性 ③冲击性能 ④烘箱试验 ⑤接缝的拉伸 石灰 检查 井盖 CaO+MgO含量 ①承载力 ②残留变形 滴定管等 ①井盖荷载试验机 ②位移传感器 ①温度计 ②湿度计 ③风速仪 ④超声波水流量计 ⑤万用表 ⑥声级分析仪 ⑦压差计 ①压力试验机 ②抗折试验机 ①压力试验机 ②落锤冲击试验机 ③烘箱 ④拉力试验机 综合效能的测定与调整 空调系统的测试和调整 ①风量或内速 ②静压差 9 空调系统检测 ③空气过滤器泄漏 固定的办公、试验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并能够满足检测需求。 洁净室测试 ④空气洁净度等级 ⑤室内浮游菌和沉降菌 ⑥室内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 ⑦单向流洁净室截面平均速度、速度不均匀 ⑧室内噪声 ①承压管道系统设备、阀水系门水压试验 统(现场) ②排水管道灌水、通水通10人 试验压力泵、压力表 10 建筑水电检测 球试验 水 UPVC排水管材料 ①拉伸试验;②扁平;③落锤冲击;④维卡软化温度;⑤纵向回缩率;⑥烘箱试验;⑦坠落试验;⑧液压试验 ①万能试验机 ②维卡软化温度测定仪 ③低温箱 ④落锤冲击试验机 ⑤烘箱 ⑥液压试验机 25

能、量程范围或降级后适合的等级等。

③ 停用证(红色)的应用范围: 检测仪器设备损坏者;

检测仪器设备经计量检定不合格者; 检测仪器设备性能无法确定者; 检测仪器设备超检定周期者。

5.3.8 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检测使用前的准备、操作步骤、维护保养等。操作人员应经认可,并有记录。

检查仪器设备的标识主要是指仪器设备是否检定合格,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 仪器设备的开机运行检查是指检测工作前将仪器设备进行模拟正常工作。

5.3.9 使用频次不高的仪器设备,应定期通电运行,以保持其处于良好状态;设备内置的电池电源,使用后应及时取出,以免霉变损坏仪器设备。现场使用的仪器设备要加大检查调试频次。

5.3.11 仪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计划,主要是针对仪器设备的清洁、润滑、零件更换、查验等各项工作。对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有详细的记录。 5.4 检测方法

5.4.2一般情况下,依据作废的标准、方法进行检测所出具的报告是无效报告,故检测机构应保证所使用的标准方法现行有效。检测方法的首次使用,机构应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方法的各条款内容,并进行实际操作考核。

5.4.5 标准、方法、作业指导书等技术质量文件是检测人员工作的依据,因此检测人员所从事检测项目所对应的标准、方法等应人手一本。

5.4.7 所谓有效文件是指甲乙双方对使用的标准、方法进行检测而达成的协议,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中也必须加以说明。 6 计算机辅助管理 6.1 基本要求

6.1.1检测软件其中一项组要的功能是进行对检测数据进行处理生成检测报告,为了保证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的科学性、公正性,同时检测软件能与监管部门联网,适于监管,故规定检测机构必须使用符合有关规定的检测软件。

6.1.2 参考《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CNAL/ACO1:2005中的第4.13.1.4条以及为了防止由于断电、或人为忘记保存数据、主机硬盘出现故障等偶然因素造成数据丢失,故制定本条文。

6.1.3 实现样品流转盲样制度,是实施为客户保密提高公正性切实有效的措施。 6.2安全性要求

6.2.1为了防止非相关人员使用检测软件,必须要有保密措施。

6.2.2在检测软件中应有对不同的使用人员设置不同权限的功能。对于权限的设置,各种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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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有不同的方式,故本规程对权限的区分方式不做规定,但对其基本权限进行了划分,并规定了几种主要权限所拥有的操作范围。 6.3检测数据管理

6.3.1为规范数据格式,以及便于与其他管理软件(如质监站的监督管理软件)进行数据传输。

6.3.2该条主要是为了保证检测软件的使用处于高效状态,避免由于数据库的庞大,而使得检测软件运行较慢而制订的。

6.3.3 电子方式存储的记录应有保护和备份功能程序,防止未经授权的侵入或侵入修改。 6.4检测数据自动采集

6.4.1期间核查是指使用简单实用并具有相当可信度的方法,对可能造成不合格的测量设备在两次相邻的校准时间间隔内进行检查,以维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期间核查的目的是在于及时发现测量设备出现的量值失准以及缩短失准后的追溯时间。

期间核查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① 参加实验室间比对; ② 使用有证标准物质;

③ 与相同准确度等级的另一个设备或几个设备的量值进行比较; ④ 对稳定的被测件的量值重新测定。

6.4.2 自动采集更能确保检测数据的公正性,将人为因素的影响降到最低,故对检测项目混凝土和砂浆抗压强度,进行强行规定。 6.5检测软件的维护

6.5.1 参考《认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表》第10.7条要求制定的,当使用计算机或自动化设备采集,处理、运算、记录、报告、贮存或检索检验数据时,实验室应防止因环境和工作条件较差影响计算机和自动化设备正常功能。 6.6 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电子签名

6.6.1 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必须符合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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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6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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