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清朝文字狱产生的原因以及对中国文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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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清代文字狱研究述评
清代文字狱研究述评
张兵/张毓洲 【专题名称】明清史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2010年09期
【原文出处】《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5期第55~62页
【英文标题】A Review of the Studies on Literary Inquisition of the Qing Dynasty
【作者简介】张兵(1965-),文学博士,西北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内容提要】 清代文字狱以次数多,规模大,惩处之残酷著称于世。从函可《变纪》案开
始,清人就以各种各样的形式或明或暗地记录着这些形形色色的文字狱案,或强或弱地表达着自己的看法。但真正意义上对清代文字狱的研究则从清代灭亡开始。截至目前,对清代文字狱的研究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初始阶段(清亡-1948年)、发展阶段(1949-1978年)和繁荣阶段(1979年-现今)。这三个阶段的文字狱研究均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呈现出诸多特征,但也存在一些需要在今后的研究中加强和改进的问题。
Literary inquisition of the Qing Dynasty is known for its large
number, large scale, and cruelty. From the literary inquisition case on Han Ke's book Bianji, some writers in the Qing Dynasty began recording different kinds of literary inquisition cases. However, in the true sense, the studies on literary inquisition began in the doom of the Qing Dynasty. Up to now, the studies on literary inquisition of the Qing Dynasty can be divided into three phases: the beginning phase(doom of the Qing dynasty-1948), the developing phase(1949-1978), and the prosperous phase(1979-today). The studies on the three phases have already got some achievements, which reflect many characteristics, but some existing problems still need to be solved.
[中图分类号]K24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
号]1001-9162(2010)03-0055-08
文字狱就是因文字的缘故而引发的罪案。它作为我国古代文化专制政策的一部分,在历史上各个朝代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汉代的杨恽案件,宋代的苏轼乌台诗案即较为典型者。不过,总体看来,清代以前数量较少,规模不大。首先,就文字狱数量而言,清代文字狱当在160—170起左右,比历史上其他朝
代文字狱总数还要多。其次,就规模和惩处结果而论,与历史上其他朝代诸文字狱相比较,也首屈一指。关于清代文字狱的总体表现特征,研究者已做了准确的概括。其中,胡奇光《中国文祸史》说:“(清代文字狱)持续时间之长,文网之密,案件之多,打击面之广,罗织罪名之阴毒,手段之狠,都是超越前代的。”[1](P117)何西来为周宗奇《文字狱纪实》所作的序中说:“清代文字狱,主要集中在前期,历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四代君王,绵延一百三十余年。无论就时间之长,案件之多,还是规模之大,株连之广,花样之翻新,手段之残忍来看,在中国的封建时代,都是没有前例的。”[2](P11)其实,两位学者并非故作危言耸听之论,而是对清代文字狱真实情况的准确概括和高度总结。有清一代,文字狱案此起彼伏、绵延不绝,几与爱新觉罗氏王朝的历史相始终,案狱数量之多、规模之大、牵连之广、杀戮之血腥,均称空前。
空前惨烈的清代文字狱随着辛亥革命的一声炮响而归于寂灭,人们开始对之进行深刻的历史反思并逐步开展研究工作。当然,从函可《变纪》案开始,清人就以各种各样的形式或明或暗地记录着这些形形色色的文字狱案,或强或弱地表达着自己的看法。这些零星记载与评论为清朝灭亡以后的文字狱研究提供了基本线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从严格意义上讲,这些记录还算不上对清代文字狱的真正研究,真正对清代文字狱的研究从清代灭亡开始[3](PP.62—70)。可以说从清亡迄今近一个世纪的时间里,文字狱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研究领域逐步拓宽,研究论著大量涌现,呈现出繁盛局面。这些研究与清人的载述相较而言前进了一大步,除梳理旧有史料,对文字狱案始末进行查考和辨正外,更加重视在旧史料基础上挖掘新史料,更加重视对文字狱受害者思想、心态和生存状态的考察,更加重视对文字狱案发原因和文字狱实质的探讨,更加重视在个案研究基础之上的文字狱宏观理论的探究。具体说来,一个世纪的清代文字狱研究可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各阶段又呈现出不同的特征。 一、清代文字狱研究的第一阶段:清亡-1948年
该阶段为清代文字狱研究的初始期。此时期研究文字狱的学者主要有以孟森、邓之诚为代表的史学家与以鲁迅为代表的文学家。
孟森(1868-1937),曾任北京大学史学系教授,其《心史丛刊》各集出版于1916年至1917年间,其中有对朱方旦案、查嗣庭试题案、王锡侯《字贯》案、蔡显《闲渔闲闲录》案的讨论。这些论文旁征博引,既对各案进行详细的史实梳理和考证,又指出文字狱给知识分子造成的恶劣影响。此外,孟森还在《清史讲义》中论及雍、乾间三大文字狱,即谢济世案、陆生楠案、尹嘉铨案时,又指出文字狱造成了乾嘉间学风的转变,给国家政治带来了不良影响。邓之诚(1887-1960),也是著名历史学家,所著《中华二千年史》,1933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该书在论述“康、乾施政之张弛”时涉及到文字狱,并着重指出其残酷性,认为“自生民以来,未有如是之惨酷者也”[4](P113)。最值得重视的是作者以《清代文字狱档》、《东华录》、《掌故丛编》等书为依据将顺、康、雍、乾四朝82起文字狱进行梳理,分案由、时期、事略、定谳和备考五个方面制成“清代文字狱简表”,该表简明扼要,考证详备,极富学术研究价值。另外,邓先生在《清诗纪事初编》中对清代文字狱个案多有涉及;他四十年代还写有《桑园读书记》,其中也涉及庄氏《明史》之狱。不过,总的来看,孟、邓二
人是历史学家,他们侧重于从史实考证的角度来研究清代文字狱,筚路蓝缕,多发前人所未发。
鲁迅是著名文学家、思想家,其《且介亭杂文》收录1934年写的《隔膜》和《买〈小学大全〉记》两篇专论文字狱的杂文。两文没有考证史实,而就文字狱的本质、影响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作者认为,清代一些将卤莽者、发疯者、乡曲迂儒、草野愚民等作为打击对象的文字狱产生的深层根源在于皇帝与这些人之间存在着难以穿透的“隔膜”,这些人冒犯皇帝威严才是其取祸之由,又认为文字狱给中国传统文化带来了巨大灾难并造就了中国人的奴性性格。另外,鲁迅还在《病后杂谈》一文中顺便提及清代文字狱,称之为“脍炙人口的虐政”[5](P162)。鲁迅的这些评论针对当时的社会现实问题而发,言辞虽略显激烈,却也深刻精策,击中文字狱的要害。
除上述三位有代表性的学者外,其他不少学者也对文字狱进行了深刻的思考和研究。据郑天挺主编的《明清史资料》(下册)第十五章《清代文字狱和文化专制政策》统计,1928-1936年研究清代文字狱的论文有7篇,依次为:原北平故宫博物院文献馆编《王锡侯〈字贯〉案》(《掌故丛编》1928年1-3月)、夏廷棫《庄史案辑论跋》(《语历所周刊》1928年5月)、夏廷棫《关于庄史案的材料》(《语历所周刊》1928年6月)、原北平故宫博物院文献馆编《乾隆朝文字狱》(《文献丛编》1930年3-8月)、贾逸君《清代文字狱考略》(《中法大学月刊》1931年)、赵录绰《清高宗之焚毁书籍》(《北平图书馆馆刊》1933年10月)和许霁英《戴名世〈南山集〉之狱》(《人文》1936年4月)[6](P186)。此外,还有朱襄廷《庄史案辑论》(中山大学语言历史学研究所,1926)、周延年《庄氏史案考》(民国21年刊本)和归静先《清代文献纪略》(人文书店,1944)等研究著作。这些论著主要侧重于对文字狱个案史料的整理和史实的考证,对清代文字狱进行宏观探讨者较少。
不过,这一阶段有关文字狱史料的整理工作却取得了重大的成果,陆续整理出版了《掌故丛编》、《文献丛编》、《史学旬刊》等历史文献资料丛编和《清代文字狱档》、《明清史料》等专题档案史料,其中与文字狱研究关系最密切的是被鲁迅称为“一种好书”[5](P36)的《清代文字狱档》,它由原北平故宫博物院于1931-1934年间陆续整理、编印出版,辑录清代雍、乾两朝65起文字狱的档案材料。该书的文献价值体现在提供史料的确凿可靠上,其“编辑略例”云:“本编用纪事本末体分案编纂,每一案中材料之顺序以年月为次”;“本编材料取之于本馆所藏下列三种清代文书之中:一军机处档,二宫中所存缴回硃批奏折,三实录。”[7](P1)它将各种稀见的原始材料展现在读者面前,避免了文字狱研究中因资料贫乏而出现的主观臆断等浮泛倾向。
二、清代文字狱研究的第二阶段:1949-1978年
这一阶段是清代文字狱研究的发展期,时间跨度虽长,但研究成果并不多。该阶段的研究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
1.文献整理
涉及清代文字狱史料搜集整理方面的论文有房秩五《记和州戴氏文字狱档案——清宣统元年蹇庐随笔》(《安徽史学通讯》1959年3期)。和州戴氏文字狱案早已收入《清代文字狱档》第五辑“戴移孝《碧落后人诗》案”,房氏在沈阳偶然发现乾隆年间刑部奏定安徽和州戴氏文字狱一案的旧档案一份,可用来补
充该案原来档案之不足。此外,周至元《清初即墨黄培文字狱资料》(《山东省志资料》1962年2期)对涉及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的“黄培诗案”的相关史料进行梳理考证,理清了该案的来龙去脉。
2.对受文字狱打击的文人的思想和文字狱对学术思想的影响的探讨
文字狱打击的主要对象是文人,于是对受文字狱打击的文人思想和心态的探讨也成了文字狱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吴则虞《论吕留良》一文通过对吕留良生平交游及曾、吕文字狱案情况的介绍,认为吕留良是一个民族观念强、爱国情绪浓烈的知识分子,他在当时不少知识分子被清朝拉拢的情况下,毅然“担负起复兴民族的责任,著书立说,鼓动宣传,教育了当时的人民,并影响了后世无数的爱国志士”[8](P161)。该文还以中国近现代历史为参照点,对雍正《大义觉迷录》中批判吕留良“夷夏之防”的观点予以批驳,认为“这是替他的咸丰以后的子孙创造了向帝国主义投降的理论依据,也替现代的蒋介石之类的各国地主资产阶级反动派创造了向帝国主义投降的理论依据”[8](P162)。贺珏《戴南山及其思想的初步考察》认为《南山集》案是因清廷“立意严禁私谈明代史事特别是南明抗清史实”[9](P7)而引起。作者又从赵申乔奏文未指出具体的罪状而认定,戴氏文字狱是由清廷罗织罪名而成的冤案。刘致中《方苞和〈狱中杂记〉》认为受《南山集》案打击的桐城派古文家方苞虽受案狱牵连,但未遭到清朝统治者的“残酷迫害”[10](P181),而是受到特殊礼遇,成为当时统治集团中的一员,即方苞是软骨头投降派,对其残酷迫害的说法,不合乎事实真相。该文主要针对马茂元《略谈方苞的散文和他的〈狱中杂记〉》一文而发,材料丰富,说理充分。
至于清代文字狱对学术思想方面的影响,有尚钺的论文《明末清初学术思想的发展及其演变》,文中说:“这种野蛮残暴箝制思想的文字狱,经顺、康、雍、乾四朝,无虑数十百起,目的则在于消灭中国先进青年士子和思想家的民主和民族的思想意识。”[11](P250)文章还指出文字狱对中国学术思想的消极影响:“不仅清朝的统治政策与中国社会发展是背道而驰的,而且他的统治思想也是与中国学术思想的发展背道而驰的。正是因为满族对中国的征服与统治,是反对中国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的,就中断了中国社会的发展,当然也中断了中国学术思想的发展。”[11](P254)
不难看出,这一阶段的文字狱研究尽管在文字狱史料的整理和文字案狱的个案研究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绩,但由于受当时意识形态和社会政治环境的影响,左的倾向等时代印记非常明显。另外,这一阶段的研究论文多涉及文字狱个案,没有对整个清代文字狱进行宏观研究的论文。 三、清代文字狱研究的第三阶段:1979年-现今
这一阶段为清代文字狱研究的繁荣期。研究文字狱的论文和专著数量明显增多,质量明显提高。据统计,发表论文150多篇,出版专著10余部。
先看研究论文。由于数量多,现分宏观研究和微观研究两大类,其中根据具体情况,宏观研究又分为总体和部分两小类,微观研究则主要针对个案研究。
1.宏观研究
这一阶段,从宏观上研究清代文字狱的论文有近40篇,可分为以下两类:
1)总体研究文字狱的论文
朱眉叔1979年在《辽宁大学学报》4、5期上发表的《清前期的文字狱》可
以说是做了一次文字狱宏观研究的尝试,它拓宽了人们的思维,使之不再停留或局限于一案一狱的零散的分析研究上。该文还注重研究的科学性,将110起文字狱依时间、案名、资料来源三项列成“文字狱简表”加以说明。冯天瑜《明清文网述略》(《黄石师院学报》1981年1期)认为清代文字狱是清朝统治者恐惧汉人民族意识而制造的各种血腥惨案,同时,它成就了借文字狱升迁的奸人,桎梏了清代学术文化的发展。唐玉萍《清朝康熙、雍正、乾隆时期的文字狱及禁书简论》(《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1993年2、3期)也主要是从文字狱扼杀进步思想,堵塞启蒙思想,导致中国落伍等消极方面进行评述。对文字狱的定性也是清代文字狱研究中的一个首要问题,探讨此问题的论文有两篇:喻大华《清代文字狱新论》(《辽宁师范大学学报》1996年1期)和赵志毅《清代文字狱辨》(《东南文化》1997年3期)。喻文认为历来学者对文字狱的研究缺乏冷静、客观、理性的评判态度,一些研究成果中难免有夸大、推测的成分,作者提出要对业已形成的“定论”重加推敲,不能将文字狱做过于宽泛的认定。赵文也要求打破常规,对文字狱进行再认识,认为有五种情况应排除在文字狱的范围之外:(一)没有形成狱的文字狱。(二)虽因文字触犯刑律,但清廷对此种案件的认定,并非罗织罪名,而是罪有应得,不能算作文字狱。(三)用文字诬告他人而受刑狱,不是文字狱。(四)打击异党引起的案件。(五)疯人因狂癫之言而受到刑戮。经过这样的认定,123起案件中有75起被排斥出去,剩下的48起才是真正的文字狱。它们属于因明史而获罪和因著述诗文被猜忌两种类型。 此外,从特点、原因、影响等方面较全面论述清代文字狱的论文,主要有李岩《文字狱初探》(《扬州职业大学学报》2002年3期)、李斌乐《清朝的文字狱》(《中学历史教学参考》2002年12期)、黄少卿《明清文字狱及其对文化发展的影响》(《沧州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3年1期)、王安东《试论清代文字狱的起因、特点及影响》(《东方论坛》2003年4期)、张小兰《清康乾盛世之文字狱》(《安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4期)和黄文斌《再论清代文字狱》(《边疆经济与文化》2007年2期)等,这些论文观点大都相似,多是对前人研究成果的完善和补充。另有罗素英《中国文字狱述论》(《求是学刊》2000年6期)也部分论及清代文字狱,理论性强,具有较高参考价值。
2)局部或部分论及文字狱的论文
本阶段从局部或侧面探讨清代文字狱的论文有近20篇,主要涉及帝王心理与文字狱、文字狱与文人及文学作品和文字狱与政治、思想、文化的关系等方面。
引发文字狱的原因固然很多,但帝王心理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周明初《自卑情结与优越情结——对异族君主乾隆皇帝心态的追讨》(《西北师大学报》1995年3期)一文认为,乾隆推行文字狱等文化专制政策是其作为异族君主的自卑心态和文化自恋主义的反映,其自卑心态实则是两千多年以来民族隔阂和民族冲突所形成的心理积淀所导致的必然结果。郭成康《帝王心理与文字狱》也以帝王心理作为一个特殊视角来考察清代文字狱,作者认为从清帝的角度考虑,有些在今天看来是荒谬的文字狱在当时并非毫无道理,文中又特别指明乾隆帝的心理特征:“自视甚高”,“特别自负”,“自以为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最重大、最棘手的战略性问题,列祖列宗格于当时形势下未能解决,后世子孙又可能没有魄力、没有能力解决,因此釜底抽薪、一劳永逸、不留后患、
篇二:论明清时期的文字狱
论明清时期的文字狱
——对政治和文化的一场践踏
政法学院 法学0901班 程舒晓 2009013825
关键词:文字狱 明清前期 社会背景 影响 统治者的思想 摘要:所谓文字狱,是统治者出于巩固专制权力的需要,有意从文人学士的著作、言论中寻章摘句,罗织罪名,制造冤狱的案件。文字狱由其严酷而广为人知之,其在明清两代使之达到登峰造极的水平。文字狱是封建专制主义空前强化的产物,其根本目的是要在思想文化上树立君主专制和满洲贵族统治的绝对权威。这种文字狱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后果,影响了中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所谓文字狱,《现代汉语词典》释曰:“统治者出于巩固专制权力的需要,有意从文人学士的著作、言论中寻章摘句,罗织罪名,制造冤狱的案件”。《汉语大词典》定义为“旧时谓统治者为迫害知识份子,故意从其著作中摘取字句,罗织成罪”。《中国大百科全书》则定义为“明清时因文字犯禁或藉文字罗织罪名清除异己而设置的刑狱。”文字狱是专制社会特有的病态现象,历朝皆有,但以清朝最多,据记载,仅庄廷鑨《明史》一案,“所诛不下千余人”。从康熙年间到乾隆年间,就有10多起较大的文字狱,被杀人数之多可想而知。
文字狱由其严酷而广为人知之,当属明初、清初的一系列冤狱。而我国古代最早的文字狱,应该是公元前548年齐国史官大史兄弟秉笔直书“崔杼弑其君”(《襄公二十五年》),而相继被权臣崔杼杀害的事件。前212年,秦始皇以“妖言以乱黔首”的罪名把400多名儒生坑杀,也是一场严酷的文字狱。秦以后,文字狱伴随着专制权力的强化而日益蔓延,诸如东汉末曹操杀崔琰、孔融,崔浩编修北魏史书《国记》而被诛杀五族。以后的各朝帝王,传承并且创新着“文字狱文化”,终于在明清两代使之达到登峰造极的水平。清代统治者大兴文字狱,这种文化专制政策,造成社会恐怖,从而禁锢了思想,摧残了人才,严重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明清以前的各个朝代也都有些有名的文字狱。在中国南北朝时期的北魏太平真君十一年(公元450年)六月,北魏大臣崔浩因主持编纂的国史直书揭露了北魏统治者拓跋氏祖先的羞耻屈辱的历史,被北魏世祖下令族
诛,同时株连被杀的还有崔浩姻亲范阳卢氏、太原郭氏和河东柳氏等北方大族,史称“国史之狱”。北宋大诗人,大词人苏轼就曾因为所作的诗中,被指“包藏祸心,诽谤谩骂”,得罪当权者,被捕入狱将近五个月,罪名是包藏祸心、谤讪时政。主要的根据是《山村五绝》、《八月十五日看潮》、《和陈述古冬日牡丹》等几首诗。史称“乌台诗案”。翰林学士张钧是金朝有史可查的第一个文字狱受害者,因为一场天灾为金熙宗起草“深自贬损”的诏书,被萧肄诬陷而被劈开嘴巴剁成肉酱。公元1323年(元英宗至治三年),身为高僧的宋恭宗赵显怀念旧朝,写了以下诗句:寄语林和靖,梅花几度开?黄金台下客,应是不归来。元朝皇帝看过此诗后,认为赵显是在“讽动江南人心”,下诏赐死赵显于河西。
明朝文字狱的盛行既有其历史背景也有统治者自身的原因。在历史背景方面,以明太祖朱元璋为代表的明初统治者总结历代统治的经验教训,提出了一系列的治国方略,其中对明初法制建设影响最大的是“重典治国”的立法思想。明王朝建立初期,由于连年战争的破坏,社会经济凋敝,农民反抗封建统治的活动此起彼伏,统治阶级内部也存在着激烈的斗争。朱元璋因此视之为“乱世”,宣称:“吾治乱世,刑不得不重”只有用重典才能“惩创奸顽”,使“事权归于朝廷”,巩固中央集权的统治。基于“重典治世”的指导思想,明朝初期的法律扩大了反叛大逆等罪的范围;并着重强调“重典治吏”,通过治吏达到治民的目的。朱明文字狱始见于洪武七年( 1374 )。时苏州知府魏观将新府衙 建于张士诚宫殿旧址,高启作《上梁文》中又有“龙蟠虎踞”四字,因此触犯明太祖朱元璋忌讳而被杀。洪武十七年以后,又先后发生多起因上贺表、谢笺引起的文字狱。据载因当时勋臣不满于朱元璋重文轻武,遂进谗言“文人善讥讪”,朱元璋从此对天下章奏动生疑忌。洪武二十九年礼部颁行谢表式后,才不再发生以贺表、谢笺获罪之事。但洪武三十年南北榜案中,考官因所进试卷中有“一气交而万物成”及“至尊者君,至卑者臣”,被认为讥讽朝廷,有凶恶字而获罪。明初文字狱贯穿洪武一朝,是明太祖朱元璋为推行文化专制统治所采取的极端手段,并为后世封建统治者所效法。
明清时期的文字狱发展到顶峰的原因和统治者自身的思想又是分不开的,明太祖朱元璋开国之策是重道轻儒,当时的读书人又是儒生,所以为了打击
他们不得不兴文字狱。而且朱元璋参加过元末农民起义,十分讨厌“贼”“寇”等字眼,又因为他当过和尚,所以对“光”“秃”“僧”这些字都非常讨厌。朱元璋统治时期,文士以表笺文字不当而罹罪这最多。按照明朝初年的习惯,每逢正旦,万寿节及册立东宫是,内外文武大臣都要献上表笺庆贺。而各级文武大臣娴于文辞者并不多,于是撰写贺表的任务一般都落在当地教官的身上。朱元璋既知文士有讪讥之好,故而对这些表笺格外在意。果然,一些表笺被他看出了“破绽”,朱元璋毫不犹豫地亮出了屠刀。当时以表笺文字触犯忌讳者为数不少,而最多的是因为用了“则”字。当时的江淮方言,“则”与“贼”读音相似,朱元璋以为这是在讥讽他有落草为寇的经历。如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因所作《万寿增俸表》中有“作则垂宪”句被杀;北平府学训导赵伯宁因作《万寿表》中有“垂子孙而作则”被杀等等。
朱元璋大兴文字狱不仅在政治上打击了文人儒士,也对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重的影响。首先,文字狱败坏了文风,是导致“台阁体”诗词侵霸文坛的直接原因,“台阁体”出现和繁荣,是中国文化史的倒退,而文字狱就是倒退的力量和源泉。其次,文字狱摧残了士人的身心,是加深中国文人“奴性性格”的推助器。最后,文字狱阻碍了文学的发展,是明朝文坛沉寂与衰退的主导原因。
清王朝是满族贵州掌权,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汉人防范、控制极严。尤其是清朝前期,只要是文人学士在文字中稍露不满,或是统治者疑神疑鬼,认为文字中有触犯君权和妨碍自己的内容,必兴文字狱,动辄株连数十人乃至数百人。满清时期的文字狱是空前绝后的,而且随着统治的稳固而加深,越是统治稳定的时期,文字狱就越是登峰造极,至乾隆时期,以是无以附加的强化,中国的传统文化,也因此而扭曲变形。按照鲁迅的说法,“文苑中实在没有不被蹂躏的处所了。”顺治帝兴文字狱7次,康熙帝兴文字狱12次,雍正帝兴文字狱17次,乾隆帝兴文字狱130多次。
清代文字狱之多,有其特殊的历史因素。李自成推翻明朝,吴三桂引清军入关,后来清统一中国,可谓渔人得利。清朝统治者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从汉族传统观念来看,这叫做“乾坤反覆,中原陆沉”,千百年来形成的华夏正统思想,是清朝统治者不能用武力夺得的。汉族知识分子所具有的强烈的民族思想和反清
意识,大量地反映在明末清初时期的各种著述里,遐迩流传、影响深远。这对清朝统治者来说,无疑是一种潜在威胁,使他们坐卧不安。雍正帝说过:“从来异姓先后继统、前朝宗姓臣服于后代者其多、从未有如本朝奸民,假称朱姓,摇惑人心,若此之众者。”为巩固清朝的统治地位,清代统治者对汉族反清思想防范惟恐不严,打击惟恐不力,到乾隆时更发展到了病态的猜忌和恐惧,必欲彻底泯灭汉人的民族意识和民族气节而后快。民族矛盾、民族斗争又同满州贵族与汉族地主阶级非当权派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同农民阶级反抗封建压迫的阶级斗争互相交织,彼此激荡,尤以清初表现最为激烈。从顺治到乾隆可统计到的约160起文字狱中,大部分案件或有反清的性质,或以蓄意罗织的反清罪状而成狱,清楚地表明清代文字狱的特殊历史背景是民族矛盾、民族斗争的持续存在。
清朝统治者在对各族上层分子进行笼络利诱的同时,还努力加强文化思想上的统治。统治者大力提倡程朱理学,积极进行思想诱导。为此收罗一些理学家,纂修《性理精义》等书,颁行天下,企图将理学中的“忠”、“孝”思想加以推广,以此束缚人们的思想,麻痹人民的斗志。对不利于他们统治的思想言行,则进行严厉钳制和残酷镇压。对一切文字著述,只要清朝统治者认为触犯了君权,或者有碍于自己的统治,便被视为“狂吠”、“异端”、“悖逆”,必兴起大狱,置之重典,往往一案株连数百人。
1663年(康熙二年),发生了整个清代文字狱灾上一件罕见的大案——庄廷龙明史狱。庄廷龙家是浙江湖州有名的富户。他本人双目皆盲,不很通晓史事,但他想起“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很受鼓舞。也想学左丘明搞一部传世的史作。于是他出钱购买了明末年间朱国祯写的一部未完成的《明史》,又招集了当地有志于纂修前明历史的人才,补写崇祯朝和南明史事。在叙及南明史事时,仍然信捧南明的正统。不承认清朝的正统地位。书中还提到明末建州女真与明朝关系,这是清朝统治者极为忌讳的事。这部《明史》刊刻后,被一个因贪赃而撤职的知县吴之荣看到,便买了一本去恐吓庄廷龙的父亲——此时庄廷龙已死——却被顶了回来,这是因为庄廷龙的父亲已买通了官府,有恃无恐。吴之荣一气之下,告到了北京。清廷自然十分重视,严加究办。庄廷龙依照大逆律被剖棺戮尸,庄氏全族和为此书写序、校对以及买书、刻字、卖书、印刷的共70余人被杀,还有几百人充军边疆。
到乾隆中期,形成了一个文字狱高潮。1750年,出现了轰动一时的伪造孙嘉淦奏稿案。孙嘉淦历任左都御史、吏部和刑部尚书及直隶总督、湖广总督等中央、地方要职,以敢于直言极谏著称,在社会上有很高的声望。7月,江西千总卢鲁生与守备刘时达合谋,编造了一个指责乾隆帝错误的奏稿,假托是孙嘉淦写的。卢、刘的意图是借此耸动人心,制造舆论,以制止乾隆帝的首次南巡。到1751年6月,假奏稿流传到云南时被乾隆帝发现,由此顺藤摸瓜,辗转根究,开始了在全国范围的追查伪稿作者的活动,结果全国18直省,都在暗中流传,甚至统治阶级上层人物也牵涉其中。尤以湖广、江西最多。到1753年2月,乾隆帝感到再追查下去弊多利少,下令将卢鲁生、刘时达处死,停止追查伪稿,草率结案。
乾隆帝接受了伪稿案的教训,决心大力强化对思想意识的控制。于是在全国雷厉风行开展查办禁书运动。所查禁书范围之广、年代之长,是历史上少见的。从乾隆四十二年(公元1777年)到48年在短短的7年中,见于记载的文字狱多达五十几起。这是清代文字狱,乃至中国古代文字狱的空前高峰。
由于文字狱过于严酷,许多文人“以文为戒”,生怕一不小心触犯忌讳,所以诗不敢作,文不敢写,即使写出来,都言不由衷,辞不达意,晦涩难懂。乾隆时御史曹一士曾上疏说“比年以来,小人往往挟持睚眦之怨,借影响之词,攻诘诗书,指摘文字。有习见事生风,多方穷鞫,或至波累师生、牵连亲故,破家亡命”。这便是当时的恐怖现实。
清代文字狱是封建专制主义空前强化的产物,其根本目的是要在思想文化上树立君主专制和满洲贵族统治的绝对权威。这种文字狱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后果,影响了中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当历史进入18世纪,西方各国已经先后挣脱封建制度的锁链,走上资本主义道路,政治、经济、科学、技术等都在迅猛发展。而我们,由于特殊的历史环境和现实的种种原因,仍然顽固地紧闭着与西方交流的大门,而且蛮横地推行文化专制主义政策,利用文字狱的极端手段,消除异端,禁锢思想,统制言论,维护封建统治。直接地、人为地造成整个社会的落后,拉大了与西方的差距,阻碍了中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最终导致了中国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地位的形成。
篇三:浅论清朝专制统治与封建文化的关系
浅论清朝专制统治与封建文化的关系
晋巧
(历史文化与民族学院 2010级历史学2班 201016031228)
【摘 要】 为了消弭因明清更迭而造成的社会动荡和满汉文化冲突,清廷统治者在礼制层面进行了探寻和制作;为维系社会的有序发展,“康乾盛世”时期大兴文字狱,对清代文化产生了非常消极的影响;清末,中学历史教科书的编写反映了国家政府、学者对历史资源的态度。本文通过对这三个方面的文化统治手段的分析,揭示清朝君主专制对同一时期文化的影响。
【关键词】 礼制 文字狱 教科书 专制统治
清王朝处于由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型的关节点上,从社会整体运作方面来说,为强化政治统治、稳固社会人心,清廷从文化层面的调适和重新定位,在一定程度上为明清更迭之后的动荡社会,带来了继续发展的新转机。
清王朝的统治者们一方面继承了明代的绝对君主制度,另一方面又加入了残酷的民族压迫政策,由此而派生的文化政策,是以扼杀汉民族反抗意识,巩固清王朝的绝对统治地位为目标的。清廷对传统礼文化的关注、诉求和制度化建设,是其整个专制统治体系中一个值得予以注意的重要面向;清代盛行文字狱也是为此目标服务的;从历史教科书对孔子态度受到清廷统治者与思想界影响的程度大致可见清政府与思想界在社会转型时期对儒学等传统文化的立场。通过对清朝不同时期的典型文化政策,我们可以看出,封建社会里那些为君主专制服务的文化手段究竟能有何收效,对文化生活产生哪些影响。
一、 清代前期礼文化建构
清初之时,虽然统治者也意识到礼之于社会治理的重要性,然限于时局的依然不稳定、满汉文化间的冲突,故对礼的诉求,还不是那么迫切。世宗继圣祖之后,对礼亦有所折衷。其论“礼义廉耻”曰:“以礼言之,如化民成俗,立教明伦??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而其道不外礼义廉耻之四端。”又其在元年(1723年)一道上谕中曰:“国家欲安黎庶,莫先于厚风俗??所以防僭越、禁骄奢也。”1凡此种种,足见礼在世宗心目中的位置。而世宗之于圣祖“自纲常名教之际,以至于耕桑作息之间,本末精粗,公私巨细,凡民情之所习,皆睿虑之所周”的“圣谕十六条” 2,更是寻绎其义,推衍其文,著为《圣谕广训》一万言。“因言以求其义,因义以达其用,夫岂章句训诂之足云” 3,更是彰显出高宗以礼为教的思想1
2 《大清十朝圣训·世宗宪皇帝》卷四《圣学》,卷二六《厚风俗》,文海出版社,1965 年,第53、305 页。 清世宗:《圣谕广训序》,《圣谕广训》卷首,《四库全书》第717册,第589页。
清高宗:《御制日讲礼记解义序》,《日讲礼记解义》卷首,第 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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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向。而这一取向,无疑是圣祖“敦崇礼教”的延续。
礼之所以在清代受到关注和兴作,原因是多方面的。如社会治理的需求、学术发展的内在逻辑、政治时势的诉求等等。其间,以下两个因素尤值得关注。
一是清廷政治文化治策的不断调适。顺治一朝,虽然疲于争战,然世祖在基本取得政统掌控权的同时,也从意识形态方面高扬起儒家文化传统的大旗。如顺治十年四月十九日(1653年5月15日),世祖谕礼部称:“国家崇儒重道,各地方设立学宫,令士子读书,各治一经,选为生员。”又十二年三月二十七日(1655年5月3日)谕礼部曰:“朕惟帝王敷治,文教是先;臣子致君,经术为本??仍传谕内外大小各官,政事之暇,亦须留心学问,俾德业日修,识见益广,佐朕右文之治。”1此“崇儒重道”、“文教是先”的理念,彰显出世祖政治文化抉择之意向。
二是清代君主专制高度强化形势的需要。鉴于时代困境和满汉文化间存在的隔阂。经过不断的尝试,他们还是选择了既有历史依据又能为广大汉族民众认同的传统礼乐文化资源来化解矛盾和冲突。“制礼作乐”即此一诉求的表达方式。清圣祖认为:“自古历代帝王,继天立极,功徳并隆,治统道统,昭垂奕世。”2又其《谕礼部》称:“帝王致治,首在维持风化,辨别等威,崇尚节俭,禁止奢侈,故能使人心淳朴,治化休隆。”3也就是说,在他看来,帝王是治统、道统的统一体,而其为治则以行仁政、施德教为首则。
二、 康乾盛世时的文字狱
谈起文字狱,人们自然想到清人龚自珍的警句:“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梁谋”。清代文字狱开始于顺治初年。康熙亲政后,对士人的迫害略有减轻,这与他取怀柔政策有关。但康熙末年也曾发生戴名世《南山集》案,至雍正年间,发生了“查嗣廷试题案”和“吕留良文选案”。乾隆朝后,随着文字狱的泛滥,“字祸”、“史狱”、“书祸”、“逆书案”之类的新名目就纷纷出现了。且不细细列举这些冤案的细节,便讨论讨论其形成原因及对当时后世的影响。指出文字狱是封建专制制度的派生物,在客观上延缓了中国近现代化的进程。
文字狱是中国封建专制主义制度下特有的一种现象,但清朝的文字狱数量最多、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量刑最残酷。究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脉相承的统治措施、尖锐激化的民族矛盾、满人的民族自卑心理和满洲人尚武习气在文化领域内的反映。于此,又给中国社会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其一,文字狱严重扭曲了读书人的人格,使其丧失了做人与为官的原则。文字狱对读书人起到了非同寻常的震慑作用,大部分士人闻之而色变,并逐渐失其独立的个性。居庙堂之高,他们是一群因循守旧、委蛇圆滑、阿谀奉迎的无耻之徒;处江湖之远,他们是明哲保身、不讲真话、但求无过的苟且之辈。 1
2 《世祖章皇帝圣训》卷五《兴文教》,第133、134页。 清圣祖:《御制文集》卷二九《祭明太祖文》,第 244页。
3 清圣祖:《御制文集》卷三,第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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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文字狱使中国的文化典籍遭到极为严重的破坏,造成了中国书刊史的无数浩劫。人们在谈起文字狱时,注重的往往是因文字罹祸的人,其实,在文字狱中,人与书是两个互为关联的构件,人罹祸,书也难免。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清代的焚书毁书规模超过了秦始皇的焚书活动。
其三,文字狱严重箝制了人们的思想,在学术界造成了许多禁区。为了避开文字狱的陷害,清代学者们只好开辟了一个新的学术领域——考据学。随着文字狱的一兴再兴,大批文人学者遇害,清代学者的考据活动,也开始脱离现实,导致学术活动纯粹钻故纸堆的倾向。是造成中国近代思想文化裹足不前的重要原因之一,并在客观上延缓了中国近现代化的进程。
三、 清末历史教科书上的孔子形象
通过探讨清末历史教科书中孔子形象的塑造,来观察清政府通过国民教育传递给一般民众的知识与观念,希望引起讨论的是,不论清末孔子以何种形象出现,它既不同于政府在教育方针中的设定,也不同于思想界与知识精英在学术研究中的立场,基本是清政府与思想界折中调和的结果。
中国教科书的编写经历了一个从翻译、改编外国教科书到自行著述的过程。清末历史教科书首先由日本翻译而来,其中影响较大的《东洋史要》介绍孔子及其学说,还特别指出:“孔子之道,永为中国政教之基,后世谓奉其教者为儒家。”1孔子儒学的巨大影响,当在于其与政治之结合,以致成为两千年来的统治意识形态。从这方面对孔子进行评价,首推章嵚《中国历史教科书》:
“(孔子)祖述尧舜,其言以正心修身齐家治国为主,而归之于平天下,隐具有世界主义。而其言仍不出君主之范围。孟子名轲,宗之,以民为贵、君为轻,而归本于行井田、兴学校,又倡性善之说,以诱导世人。大抵孔孟之学说,皆以政治为前提,而归之于教育,其言颇平易可行,后世号为儒者。孔氏之说,尤为历代君主多利用。”2
该书省略了常见的孔子生平介绍,侧重于孔子思想评析,特别指出孔子学说与君主之关联,对孔子学说与专制制度的结合颇有不满。
桑原的叙述基本概括了孔子一生的主要活动,与《东洋史要》同期出版的《支那史要》3的叙述也大致相同。《中国历史教科书》对孔子生平事迹的介绍与桑原的基本相同,不同之处有二:一是提到历代帝王对孔子的尊奉:“孔子没,历代帝王奉之为先师。释奠(祭也)用王者之礼,列《论语》于学官(学校之官)。”二是突出了孟子的地位:“孔孟之道,世称为儒学,为中国政教之根本(中国之政体学术多本于孔孟之道)。” 4 1〔日〕桑原骘藏《东洋史要》卷一,商务印书馆,1914,第11页。
2 章嵚《中国历史教科书》文明书局,1908,第14页。
3〔日〕市村瓒次郎著、陈毅译《支那史要》卷二,广智书局,1903,第22页。
4 陈懋治《中国历史教科书》,文明书局,1908,第16~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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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知,清末教科书中的孔子叙述,分前后两个时期,前期教科书对孔子尊崇有加,后期的孔子叙述多侧重于“客观”介绍,甚至有教科书对孔子采批评之势。孔子形象已经历了从圣人到历史人物的转变。由此可见,教科书中的孔子叙述,采取了“中间立场”,即与政府和学界都保持着一定距离,介乎国家与思想界之间、尊孔与反孔之间。这种立场,可能体现了国家政府面对儒学的难局。
结 语
清代前期几位帝王特别是清高宗对礼的体认和兴作,无疑是对“礼乐之治”或王道、仁政的一种描摹。然而,由于受帝王观念、等级意识等的浸淫,以及中国传统社会政治框架的羁绊,虽然其举措的效用局限性很大,但还是发挥了礼乐特别是礼之于专制政治、封建社会应有的意义。
清政府蛮横地推行文化专制主义政策,利用文字狱,消除异端,禁锢思想,统制言论,维护封建统治。直接地、人为地阻碍了中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最终导致了中国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形成。文字狱作为封建专制主义强化的产物,其根本目的是要在思想文化上树立君主专制和贵族统治的绝对权威。
历史教科书是一个国家向其人民宣示其统治的正当性及主权正统性的重要工具,往往成为政治与文化冲突的一个核心。清末由于政局动荡,政府对教科书的编纂只能提供方向性的指导,编者的学术观点在教科书中已有所体现,但仍旧不能摆脱专制统治的影响,其编写在某种程度上又自觉地配合政府的意识形态化目标。
综上所诉,礼制的倡导是为民族融合,巩固统治;文字狱更是封建制度的派生,用以控制思想;历史教科书的编写更是应证了封建君主专制体制下思想引导的方向性??清代无论哪一时期,封建君主专制体系对文化的影响都还是巨大的,反之,封建社会文化秩序形成的最终受益者也是封建统治者。为君主专制体系服务的文化制度建构就是最好的证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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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朱维铮,《中国经学与中国文化》[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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