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10-09 13:06: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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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来自全国官方采购师职业资格培训中心:www.zhiyerenzheng.org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监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10]25号)要求,我县于3月30日进行了首次征集,为了继续加强省政府采购专家库的建设,现再次将征集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客观公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意识;

(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

(三)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四)能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能正常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五)认同《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接受财政、监察部门的监督管理;

(六)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七)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

对达不到(二)所列条件,但取得中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精通某类专业产品性能和市场状况,且符合其他条件的人员也可申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 二、征集专业范围

从事教学、科研、技术、城建、农业、卫生、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具体专业范围请查阅《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业分类表》 (网址: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三、申请所需材料

(一)申报人填写的《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工作及专业简历;

(四)近期免冠二寸照片3张(贴1张,附2张,反面注姓名); (五)取得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获得“正高”职称的专家,需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省级以上学术荣誉称号(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均一式两份。 四、报送时间

愿意从事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且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请于2011年9月20日前将所需材料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进行初审,再由市财政局统一将初审合格的人员报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进行审核。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59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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