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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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平县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国土资源局的指导支持下,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资源节约和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及中央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土地保护及合理利用呈现良好态势,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县土地利用与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滦平县土地资源概况

滦平县地形复杂,土地资源呈现山地多、平地少,林地多、耕地少的特点。耕地主要分布在滦河、潮河流域。土地总面积448.94万亩,现有耕地面积34.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64%,人均耕地面积1.09亩,林地面积270.5万亩,森林覆盖率60.25%,园地面积14.11万亩。基本农田33.71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率98.28%。随着社会经济逐渐发展,建设用地逐渐增多,全县居民点及工矿用地9.09万亩,占全县土地面积的2.02%,交通运输用地4.53万亩,占全县土地面积的1.01%。

二、滦平县2009年度土地利用情况

2009年度,我县新增建制镇面积146亩、采矿用地527亩、村庄用地113.8亩,耕地净减184.4亩,园地净减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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亩,林地净减70.3亩,草地净减198.4亩。土地变化总体趋势为:农用地,耕地保有量略有减少,总体保持平衡。农用地及耕地保有量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原我县西地乡划归双滦区。

三、滦平县土地利用管理工作主要做法及不足 (一)措施“到位”,切实保护耕地

一是高度重视,目标责任明确到位。我县对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给予了高度重视。县政府成立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领导小组,负责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的落实、监督及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每年召开全县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界定责任关系,奖惩条件。将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列入乡(镇)主要领导干部任期考核目标,实行一票否决制和过错责任跟踪追究制。二是重视宣传,教育警示到位。我县采取多种措施,使宣传教育常态化。每年“地球日”、“土地日”都采用口头讲解,版画宣传,发放传单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针对上级新政策,基层新动向,执法新发现等,不定期的召开培训会、座谈会。加大对重点违法用地案件的曝光力度。做到教育与警示并重,提高依法科学用地意识与争取理解支持相结合。三是狠抓落实,保护措施到位。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完善基本农田保护档案,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明确保护区域,落实保护面积,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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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了责任人的管护责任,实施保护责任“关口前移”,加强动态巡查。年内,未发生破坏基本农田案件。四是广开来源,开发整理到位。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的原则,积极申报和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对巴克什营花楼沟、红旗镇半砬子、金钩屯柳台等4731.7亩农田进行全面整治,改善耕地2215.46亩,新增耕地480.2亩,实现田成方、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目标。而且全部项目严格按照要求,规范管理,做好立项、设计、招投标、实施、验收工作。确保了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二)把握环节,坚持科学合法利用

一是农用地转征依法依规,被征地农民权益得到保障。农用地转征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国土工作全局,意义重大。因此,我县征地工作始终坚持做到“三个要”。一是前期准备工作要细。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本着不占基本农田,少占或不占耕地的原则,认真组织转征前调查工作。对拟征地区的土地利用现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农民生活水平等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进而制定切实可行的转征方案。二是征地过程要严。严格按照省市要求,落实征地情况告知,调查确认,听证告知,公示,上报审批等法定程序,对新增失地农民按国家政策标准给予补偿。三是安置工作要妥。本着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其长远生计有保障,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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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方案足额落实补偿,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另一方面拓宽安置方式,积极与用地企业、劳动中介联系,多种渠道促进被征地农民再就业。

二是土地储备机制全面建立,宏观调控作用不断显现。2008年,土地储备中心经县政府批准成立,标志着我县土地储备机制全面建立。09年全县共收储土地1596.6亩,供应954.8亩,在储面积956.5亩。通过建立“多渠道进水,一个水池蓄水,一个龙头出水”的土地收储供应机制,强化了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和调控。

出让前,储备中心联合发改、住建、环保综合审批土地使用条件,使土地发挥产业导向的作用。用规划预定产业方向,用条件筛选优质项目,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出让中,精心编制招拍挂出让文件、集体讨论确定出让底价、全面公开竞价信息。严格执行中央调控政策,配套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严格工业用地投资强度等拿地门槛。出让后,引入纪检监察跟踪机制,规范后续签约用地行为。09年全县招拍挂出让土地22宗,成交价款达2.2亿元,初步培育了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配建各类保障性住房 15667平米,有效缓解低收入群体住房的紧张;以储备土地融资8000万元,为祥源小区前期开发提供资金支持,推进我县城市化进程。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推进城市化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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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土地供应政策执行良好,集约用地水平逐步提升。 首先,严格政策引导。国土部门加大与发改、环保、住建、水务等部门的横向合作。改变只管数量和位置的供地模式,综合考虑城乡定位、功能目标、发展规模等要素,合理确定供地比例、先后次序。对用地项目,特别是工业项目积极引导进入园区。并且将引导工作贯穿项目谋划、审批、建设全程。前期选址,能利用存量地的不使用新指标,能占用未利用地的不占用耕地,能集中联建的不分散供地,能通过填方、筑堤扩建的不单独选址。2009年度我县共获得各类建设用地指标1400.7亩。75%的指标供给承德博亚产业化无抗猪、承德天博年产4万吨复合材料内衬砖、信通首承氧化球团厂等优质园区项目。目前,金沟屯钒钛钢延产业园区、张百湾装备制造园区、滦平镇现代农业产业加工园区,都已建成,并出具规模。

其次,严格执行供地条件,尤其是工业用地和房地产开发用地。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等规定审查各类项目用地,坚决核减超指标用地,严格把控容积率、绿地率、投资强度门槛,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鼓励企业建多层标准厂房,引导企业向空中发展,实现从粗放利用向集约利用的转变。房地产项目严格限定中小户型比例,严禁别墅供地,严禁建设脱离实际的马路、广场、绿化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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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严格落实合同化管理,执行闲置土地处理政策。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规模,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对已经开工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增加投入,加快进度;对供而不用的土地坚决按照规定收取闲置费或予以收回。

第四,在现有基础上,走内涵挖潜的发展道路。用活废弃砖瓦窑复垦置换、新民居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通过易地、易位,科学合理的挖掘现有建设用地空间。

(三)强化监管, 改变重审批轻监管模式

一是规范审批农宅。为实现农村村民建房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我县在农宅审批管理上做到三个“强化”。首先强化引导。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空间布局规划、新民居规划审批。偏远、散居的,或饮水困难,不适合生产生活,或受地质灾害威胁,或压覆矿产资源的向中心村或集镇聚集,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其次强化监管。严格按《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操作,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完善人均住宅面积标准,控制农民超用地标准建房,严格审核程序,强化监管措施,做到“三榜公布,三到场”。再次强化复垦。村民建新房或入住新村后,其原旧宅基地必须复垦。近年来,我县新建房户的旧宅基地在各部门和群众的监督下基本上实现了复垦。二是探索批后监管体制。全面实行建设用地跟踪管理,进一步落实开工检查、动态巡查、竣工验收的全程管理,确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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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用地及时利用,防止土地闲置、空闲,私自改变用途,降低投资强度,改变容积率等现象的发生。同事将法律法规的“钢性”规定与人性和谐的“弹性”管理有机结合,实行了“敦促”、“函告”、“限时”、“强制”等举措人性化管理土地出让合同执行。三是资金管理规范。我县建立了一整套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收缴使用制度。对专项资金严格管理,专款专用,没有发生挤占、挪用、截留等问题,各项资金使用依法合规。

(四)严格执法,维护土地开发利用秩序

近年来,我县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维护土地管理秩序中,坚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坚持制度建设与队伍建设相结合。我县国土资源局把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作为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推进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来抓,先后制定完善了《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重点案件会审制度》、《违法案件督办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对案件查处实行标准化管理,保证行政执法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公正性。二是坚持日常巡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根据管辖范围,严格落实基层所动态巡查责任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有台账、有日志、有职守。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必须在一个星期内巡查自己的责任区一次,重点村、基本农田保护区一个星期巡查两到三次,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汇报,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告知(汇报),第一时间处理,把违法用地查处在萌发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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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的基础上,将管辖范围划分为重点区、一般区和边远区,科学合理的分配执法力量。重点区为112国道两侧500米,一般区为行政村、中心村,边远村为偏远自然村。将执法力量、行政资源向重点区倾斜。三是坚持常态打击与专项治理活动相结合。我县近些年发展迅速,建设用地供求紧张,是典型的违法案件高发时段。我局在保持高压执法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例如“非农建设用地专项清理”,“私搭乱建整治”,“信访排查、积案处理百日行动”等。特别是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更是将执法工作推上了新台阶。2009年度我县卫片执法检查实际监测图斑92个,地块71个,面积1036.7亩,查实违法用地67.2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监测图斑中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比例为12.86%。我局坚决按照“既要处理事、又要处理人”、“罚款、没收、拆除、复耕”四到位的原则及时整改。目前,依法立案查处26起,没收建筑物及附属设施4处,党纪处分5人。四是坚持信访调解和立案查处相结合。信访工作是知民意、解民忧、凝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通过完善接访制度,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定期排查、领导包案制等制度,使信访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最大限度的解决了群众与群众,群众与政府间的矛盾,最大限度的降低因不懂法、不知法而造成违法用地损失。在信访调解的基础上,不断强化案件查处工作。对涉土违法行为,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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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法犯法、抗法的,坚决予以毫不留情地严厉打击。09年度,共处理违法用地45起,拆除建筑物68.68平方米,收回土地59.4亩,罚没款80.4万元,下达处罚决定45个,到期移送率100%。

近年来,我县在土地利用与管理方面取得一些初步成效,但与省市的要求,特别是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比,工作中也存着这一些不足。一是现行规划与经济发展不匹配。1997年编制的规划,注重耕地保护工作,保护面积大,保护率高,范围广。由近几年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1997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与现在的实际用地情况不相符,用地极为紧张,城镇化建设、招商引资受到了很大的制约。仅2009年一年,我县就申请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4次,811亩。在今年的新一轮修边工作中,将集中研究解决这一问题。二是宏观调控能力有待增强。以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合理利用还不够理想;发挥土地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发展方式转变还不够明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供应不足。三是执法力度有待加强,执法方式有待创新。2007年以来,我县共查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33宗,72.924亩。究其原因是有些乡镇为了引进项目,依法用地意识不够强,再者国土部门没有强制执行权,待履行完相关手续,违法用地已成事实。四是批后监管,特别是闲置土地管理模式有待进一步健全。2007年以来,我县批而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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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建设用地26宗,面积840.25亩。与县建设、发改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尚未建成,造成监管漏洞,形不成执法合力。这些问题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这次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领导一行来我县检查指导,对我县深入落实中央土地政策,做好土地利用与管理工作,给予了莫大的鼓舞和鞭策,我们将以此次检查指导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好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强化土地利用与管理工作,为推进国土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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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43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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