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书(沁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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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源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颁证试点工作技术设计书

沁源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中心 山西顺德土地评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七月

目 录

一、概述 .............................................................................................................................................. 3 二、工作范围 ...................................................................................................................................... 3 三、 技术路线、工作程序和流程 .................................................................................................... 4 (一)、技术路线 .......................................................................................................................... 4 (二)、工作程序和流程 .............................................................................................................. 6 (三)、编制要素编码 .................................................................................................................. 6 (四)、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内容、程序及信息化系统 .......................................... 7 (五)、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变更、注销等制度。 .............................................. 7 (六)、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归档。 .......................................................................... 8 四、 时间安排 .................................................................................................................................... 8 五、 统筹协调,妥善处理有关问题 .............................................................................................. 10 六、 质量保证措施 .......................................................................................................................... 14

沁源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颁证试点工作技术设计书

为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技术设计书。 一、概述

沁源县位于山西省中南部,长治市西北部,地处太岳山东麓,东连沁县,南接屯留、安泽县,西邻霍州市、古县、灵石县,北靠介休市、平遥县。境属黄土高原区,地理单元属沁水盆地西部隆起区太岳山系主脉,西北隆起,东南倾低,海拔900—2500米,平均海拔1400米左右。境内山峦起伏,迭彩翠岭,山地、丘陵占总面积的95.7%,河谷、阶地仅占4.3%。 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和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尽快规范有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2014年,沁源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中心确定在沁源县中峪乡中峪村、白家滩村,上庄村3个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

二、工作范围

按照各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在沁源县中峪乡中峪村、白家滩村,上庄村3个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全面完成经营权试点工作任务。

沁源县中峪乡位于沁源西南部 ,距县城23公里,东邻沁河镇、法中

乡,西南连安泽县唐城镇,是沁源通往安泽县的必经之地,北接灵空山镇、李元镇,乡政府驻中峪村。 中峪村总面积为1458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162公顷(二调)。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121.8公顷。白家滩村总面积为534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57.5公顷(二调)。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53.3公顷。上庄村总面积为814.9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82.9公顷(二调),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66.39公顷。

三、 技术路线、工作程序和流程

(一)、技术路线

采用3S(RS、GIS、GPS)等技术,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中有关技术规定和规程要求,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形成的土地利用数据库及有关数据资料为基础,经外业调查核实、精确测量和内业处理,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块的确定与更新,并在此基础上编码地块分布,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工作,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信息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 1.1 主要数学基础

1.1 投影、坐标系统和高程基准

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按3°分带。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1.1.2 比例尺

调查的基本比例尺为1:2000 1.1.3 计量单位

采用法定计量单位,长度单位用米(m),面积计算单位用平方米(m2),

面积汇总用公顷(hm2),亩(mu)作为辅助单位,均保留两位小数。 1.2 主要精度指标

实测法:界址点精度界址点相对临近控制点的点位误差、相邻界址点间的间距中误差为±0.1米。航测法:界址点精度界址点相对临近控制点的点位误差、相邻界址点间的间距中误差为±0.25米。两种方法获取界址点坐标计算面积相对误差不应超过5%。 1.3 主要技术依据

1.3.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 T1014-2007,2007年7月13日); 1.3.2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13989); 1.3.3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7929-1995); 1.3.4 《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GB/T5791-93); 1.3.5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1); 1.3.6 《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GB/T 18316—2001);

1.3.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1.3.8 1:500 1:1 000 1:2 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GB/T 7931;

1.3.9 1:500 1:1 000 1:2 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数字化测图规范 GB/T 15967

1.3.10 NY/T2537—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 1.3.11 NY/T2538—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 1.3.12 NY/T2538—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

(二)、工作程序和流程

1、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档案清理。

以第二轮承包档案为基础,按照整理立卷、分类归档、安全保管、公开查阅的要求,依据既有的土地承包关系状况,集中时间和力量以村为单位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档案清理,本着拾遗补缺的原则,完善相关手续,着重解决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种类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2、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

以第二轮承包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为依据,采取实测法和航测法结合的测量方式,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入户调查勘测,尽可能准确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并做到群众认可。实测结果经乡公示确认后,作为确认、变更、解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以及确认、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 3、编制要素编码

3.1 发包方:在发包方代码结构中,县级段代码位数6位,表示县级及县级以上行政区;乡级段代码位数3位,表示街道(地区)办事处、镇、乡;村级段代码位数3位,表示行政村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所属乡镇编订;组级段代码位数2位,表示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代码从01开始,按升序编码,最多编至99,由所属行政村编订。在发包方代码结构中,当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为发包方时,组级段代码范围为01~99;当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会员为发包方时,组级段代码用“00”表示;当乡(镇)农村集体经济.如:14043020110208。

3.2 承包方:在承包方代码结构中,第一段为发包方代码,;第二段为4位系列顺序码,代码从0001开始,在发包方代码后按升序编码,最多编至9999。划分为:0001~8000表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8001~9000表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个人及其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9001~9999表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单位及其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如140430201102018002。废代码不应再赋予其他承包方。

3.3 承包地块:代码由两段19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第一段为发包方代码,第二段为5位顺序码,代码从00001开始,在发包方代码后按升序编码,最多编至99999。如1404302011020100001。

4、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内容、程序及信息化系统

4.1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相关文件档案的基础上,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登记簿要标注承包地的“四至”坐落,标注的内容要与农户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一致。建立健全《土地承包台帐》和《土地流转台帐》,编制《土地登记簿》,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准确、齐全、完整。通过确权登记,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内容准确无误、手续完备、无任何遗留问题的,张榜公示后发证。文本、表格参考附件1-

4.2 确权登记数据库建立,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GIS软件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管理系统,将登记信息录入到计算机,实现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形成系统化、规范化、经常化的承包地地籍信息,实现对承包地块空间和权属信息的有效管理。

5、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变更、注销等制度。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建立正常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变更、注销等制度。因下列情形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变动的,经当事人申请,村、乡镇审核,到县农业局办理变更登记:一是农户承包地被征收、占用导致地块、面积发生变化的;二是承包农户分户等导致土地经营权分割的;三是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土地的;四是因结婚等原因导致农户承包地合并的;五是农户承包土地、面积与实际不符的;六是农户承包地灭失或者承包农户消亡的;七是农户承包地被依法调整或者收回的;八是退耕还林后取得林权证的;九是其他依法需要变更的情形。 6、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归档。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由县农业局、乡镇农业中心、村民委员会负责集中保管,并依法按期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四、 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2014年7月15至7月30日)

技术人员5人,其中高级职称2人。需组成2个调查测量作业组进行作业,每组2人,其中中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3人。硬件网络动态GPS接收机3台套、2秒级全站仪3台套、对讲机3组、钢尺3把、工作用车1辆、彩色扫描仪1台、A0彩色打印机1台。

第二阶段:宣传动员及培训 (2014年7月26日至8月3日)

召开动员大会,启动试点工作,组织对部门抽调人员及乡镇、村、组具体工作人员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操作的培训。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的宣传动员工作,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三阶段:资料准备(2014年8月4日至8月1日)

收集沁源县国土资源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资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资料,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资料。农业部门档案,并做好入户调查表等有关账、表、册的设计印制工作。

第四阶段:试点工作实施阶段 (2014年8月16日至10月20日) 在沁源县中峪乡中峪村、白家滩村,上庄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积累档案清查、入户核查、面积测定、纠纷调处、公开公示、确权登记等相关工作经验,为全县推广打好基础。

1.实施清查。主要工作包括对二轮承包档案的清理,资料收集与入户调查,提交申请书等。按照尊重历史的原则,结合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档案资料,对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地块、面积、空间位置进行清查登记。

2.梳理矛盾。依据清查的农村土地面积,按地宗逐户核查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等。认真梳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矛盾,依法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按法律程序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矛盾,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步入法治化轨道。

3.审核登记。对清查的情况进一步审核,根据相邻关系制作承包地块位置平面图,确定地块空间位置及面积,编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及经营权证登记簿一式四份,分别由县农业局、乡镇、发包方及农户各保存一份。经公示无异议后,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初始登记。对于权属存在争议的地块,暂不进行登记,待争议调处后再进行登记。

4.填发证书。乡镇将承包农户确认的经营权证登记簿收集核实无误后,向县农业局提出书面报告,经县农业局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统一填

写经营权证书并及时发放到农户。

5.完善档案。按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坚持集中保管、科学分类的原则,统一规范标准,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形成部门是档案管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配备档案管理设施设备、改善档案保管条件,认真收集、整理、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

6. 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

第五阶段:试点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0月21日至11月15日) 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认真总结经验、作法及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完善档案资料,申请市级验收。

五、统筹协调,妥善处理有关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凡是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处理。目前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的基本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按照民主决策原则妥善处理。

(一)关于维护承包关系稳定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过程中应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严格控制调整农户承包地。对符合规定条件进行承包地调整的,由发包方制定调整方案,按法定程序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调整。进行承包地调整时应尽可能压缩调整面。

(二)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争议问题。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存在争议的土地,待争议解决后再确权登记。对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承包地权属和“四至”界限不清的,要采取各种办法尽量明确,存

在纠纷的,纠纷解决后再确权登记。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行规模经营、土地整治等原因,导致原有“四至”界限被打乱的,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可采取按原有经营权证记载面积的比例分摊或其他有效办法确权到农户。鼓励村级自发组织成立“议事会”等方式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三)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变更、注销登记制度的问题。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基础上,建立正常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制度。因下列情形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变更的,经村、乡级审核,由县级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一是承包地被征收、占用导致地块、面积发生变化的;二是承包农户分户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三是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土地的;四是因结婚等原因导致承包地合并的;五是承包土地、面积与实际不符的;六是承包农户消亡的;七是承包地被依法调整或者收回的;八是退耕还林后取得林权证的;九是其他需要依法变更的情形。

(四)关于证、账、地不相符的问题。在坚持完善二轮土地承包关系、承包地块及“四至”界限不变的前提下,对国土“二调”面积与原承包地面积有差异的,采用入户实地勘测的方式确定面积,并将勘测后经农户认可的面积填入新颁发的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簿。原有的承包面积以附录的形式同时记录到登记簿上。

(五)关于二轮土地承包遗留问题。农村二轮土地承包以后,依法调整了承包土地,尚未完善承包手续的,集体经济组织要与承包农户补充完善承包手续;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不明确或未到户的,要落实到户;“四至”界限未明确或者有变动的,要据实复核,予以明确。因工作不实人为造成错填、错登的,要认真核实,予以纠正。

(六)关于自留地、园地等问题。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处理自留地、园地等问题,凡已纳入承包地的继续作为承包地确权颁证。目前尚未纳入承包地的,本次暂不确权登记。

(七)关于退耕还林土地问题。农户承包地按相关规定已经退耕还林的,应按林地承包相关规定申请颁发林权证,不再列入登记范围。

(八)关于流转承包地的登记问题。转让、互换承包土地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进行了承包地互换、转让的,如果互换、转让以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纠纷,根据当事农户的申请,应按现占有土地的承包人进行确权登记。对存在纠纷的,先解决纠纷再进行登记。对于跨村民小组的承包地互换,双方村民小组经民主讨论同意互换的,可按互换后的承包关系登记;双方或一方村民小组不同意互换的,仍按互换前的承包关系登记。对以转包、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进行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土地,按原承包转出农户登记,不给受让方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其流转关系继续履行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约定。

(九)关于农户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登记问题。对于农户未经国土资源等部门批准,自行在承包土地上盖房或者改作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仍按农用承包地进行登记,计入承包地面积。对其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行为,由国土资源等部门依法处理。农户经审批建房及其附属设施占用承包地的,不再列入确权登记范围。

(十)关于农户开垦荒地的登记问题。农户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私自开垦的荒地,不在本次确权登记范围绕。

(十一)关于承包方分户的承包地登记问题。承包方分户的,按照分户以后各方对土地的占有现状进行登记,按所分户数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

证。对存在争议的,先由当事人解决争议再进行登记。

(十二)关于进城落户农民的承包地登记问题。农民进城落户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规定被收回承包地的,不再列入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实施以前已进城落户并按相关规定被收回承包地的,也不再列入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范围。对在小城镇落户、仍保留承包土地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规定进行登记。

(十三)关于农转非人口承包地的登记问题。在1998年二轮延包前依照规定收回的农转非人口承包地,若已重新发包的,按照发包后的户主进行登记,未进行发包的不予登记;在1998年—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未颁布前依照规定收回的农转非人口承包地,若已重新发包的,按照发包后的户主进行登记,未进行发包的不予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施行后,不符合收回承包地要求的,按二轮延包档案进行确权登记。

(十四)关于户主死亡的承包地登记变更问题。承包农户户主死亡的,由其家庭成员申请变更承包人和家庭人口的,由申请人提出申请报发包方,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存在纠纷的,待纠纷调解明确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十五)关于外出农民的承包地登记问题。对于常年外出未归、未委托代理人又无法联系的外出人员,暂缓登记。

(十六)关于其他方式承包土地的登记问题。对于其他方式承包土地的,此次暂缓登记。

(十七)关于登记的时效期间问题。本次确权登记的土地承包期起始

时间仍以二轮土地延包时间为准。

(十八)关于边界争议的问题。对集体经济组织、村与村、乡与乡、县与县之间存在土地边界争议的,由国土部门确定土地权属后再进行登记。

(十九)公益性设施占用农户承包地问题。经农户认可的公益事业设施建设占用农户承包地的,不予登记。

(二十)国家征用土地问题。国家依法征占农民承包地的,不再予以登记。

六、质量保证措施

成立项目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质量总监、各工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组成。公司质监部是质量管理的主管和职能部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检查落实情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是质量计划的执行者,负责项目质量目标的落实;各工序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是项目质量的直接责任人;各作业组长负责本组质量把关,保证作业员严格按“规程”和“设计”要求施工。作业组负责自检,项目部负责互检,质监部负责实施专职检查,工程施工的每一环节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从而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及成果质量。

附件1:

入 户 核 查 申 请 书

沁源县XX乡人民政府: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为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经我户所有家庭成员一致商定同意,自愿申请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相关核查作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我户承包地的四至、面积、空间位置进行核查,并对核查结果进行认定。

特此申请

申请人(户主签字按印):

年 月 日

附件2:

户 主 声 明 书

声明人(户主姓名)×××,性别×,系×××县×××乡×××村×××组村民,身份证号:×××。

为配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本人就本户有关情况作如下声明:

1.我户有家庭成员×××、×××、×××,共计×人。 2.经我户家庭成员同意,我作为户主负责签署相关文书。

3.本人作为户代表对外签署的文书是家庭全体成员自愿、真实意思表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签字按印):

年 月 日

附件3:

户 主 委 托 书

×××乡(镇)人民政府:

×××同志(性别:×,年龄:××,份证号: 家庭地址:×××县×××乡(镇)×××村×××组),因××××××原因,特委托(关系)同志(性别:×,年龄:××,份证号: 家庭地址:×××县×××乡(镇)×××村×××组)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相关事宜,由被委托人代表对外签署的文书是委托人家庭全体成员自愿、真实意思表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字按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公示无异议声明书

声明人(户主姓名):×××,性别:×,系×××乡(镇)×××村×××组村民,身份证号:×××。

我已对××县×××乡(镇)×××村×××组于 年 月 日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公示结果进行了认真核实,经全体家庭成员确认,特作如下声明:

1.户主签字无异议;

2.本户家庭成员人口数无异议;

3.本户承包地田块分布位置和登记面积无异议; 4.本户对本组公示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单无异议; 特此声明

声明人(签字按印):

年 月 日

附件5: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收集资料清单 村 序号 编号 户主姓名 户籍资料 承包合同 经营权证书 其他资料 备注

附件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承包农户户籍档案资料表

村: 序号 户主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与户主关系 村小组名称 备注

附件7:

发包方调查表

发包方名称 发包方编码 发包方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发包方负责人地址 邮政编码 发包方负责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军官证 □护照 □户口薄 □其他 证件号码 调 查 记 事 调查员 日期 年 月 日 审 核 意 见 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

发包方汇总表

县 镇(乡)

编号 发包方 乡/镇 行政村 村组 名称 编码 姓名 性别 电话 发包方负责人 备注 地址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附件9: 承包方调查表 发包方编码 承包方(代表) 承包方地址 负责人证 件类型 有无承 包合同 有无经 营权证 承包起止日期 □身份证□军官证□护照□行政、企事业单位 机构代码证或法人代码证□户口薄□其他 □有 □无 □有 □无 承包合同编码 经营权证编码 取得 (承包) 方式 承包方编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证件号码 □家庭承包 □招标 □公开协商 □拍卖 □转让 □互换 □其他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成员总数:共 人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成员备注 二轮延包时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情况 成员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现家庭成员情况 成员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联系电话 证件名称 联系电话 成员总数:共 人 证件号码 成员备注 调查记事 调查员 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附件10:

承包方汇总表

县 镇(乡) 村 组,发包方编码

承包方基本情况 编承包方码 (代表)姓名 承包方编码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 电话 承包方式 有无承包合同 承包经营权情况 承包合 同编码 有无经营权证 经营权 证编号 承包期限 备注

附件11:

承包共有人汇总表/家庭成员汇总表

县 镇(乡) 村 组,发包方编码

编码 承包方基本信息 承包方编码 承包方(代表)姓名 成员数量 成员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成员基本信息 与户主 关系 备注 联系电话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附件12:

承包地块调查表

发包方编码 地块编码 东至 土地用途 南至 地力等级 承包方(代表) 地块名称 西至 土地 类型 图幅编号 合同面积(亩) 北至 是否基本农田 毗邻地块/地物 权利人 □是 □否 □种植业□林业 □畜牧业□渔业□其他 □水田 □旱地 □果园 □茶园 指界签章 界标类型 界址点号 界址线类型 界址线位置 界址线 说明 内 中 外 两木埋田田沟道行围墙栅点 桩 石 埂 垄 渠 路 数 墙 壁 栏 连线 本地块指指界 界人 人 调查记事 调查员 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附件13:

承包地块调查汇总表

县 镇(乡) 村 组,发包方编码

地块情况 承包户代码 承包户(代表)姓名 四至情况 土地承包情况 土地基本情况 编码 地块 名称 地块 编码 区位 长 宽 土地是否合同折实承包有无土地地力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起始 终止 利用基本面积 面积 类型 合同 用途 等级 类型 农田 备注 附件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

发包方:

公示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地块总体情况 序承包方号 (代表) 合同面积 实测面积 地块 名称 地块 编号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合同面积 实测面积 地块具体情况 公示备注 合计: 块 亩 合计: 块 亩 合计: 块 亩 合计: 块 亩 合计: 块 亩 合计: 块 亩 制表人: 制表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5:

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

县 镇(乡) 村 组,发包方编码

成员情况(含户主) 编号 户主姓名 /编号 成员数 姓名 合计 性年别 龄 与户主 关系 共有人 家庭成员 成员备注 地块数 地块 名称 地块 编码 实测 面积 实测总面积 合同 面积 承包地确权等级情况(单位:亩) 合同总 面积 土地 用途 土地利用类型 地力等级 是否基本农田 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备注

附件16:

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

县 镇(乡) 村 组,发包方编码

家庭成员情况(含户主) 编户主姓名号 /编号 成员数量 姓名 性别 证件号码 年龄 与户主 关系 共有人 家庭成员 成员备注 地块数 地块 名称 地块 编码 实测 面积 实测总面积 合同 面积 承包地确权等级情况(单位:亩) 合同总 面积 土地 用途 土地利用类型 地力等级 是否基本农田 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承包户签字(盖章)备注 /按手印 附件17: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

第一页 发包方名称 合同/权证编号 承包起止日期 承包方(代表)姓名 承包方(代表) 证件类型 承包方地址 承包地块总数 地块 名称 地块 编号 共 块 亩 地块四至 东: 南: 西: 北: 合同 面积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非承包地块总数 实测 面积 土地 用途 地力 等级 发包方负责人 承包 方式 联系 电话 证件 号码 邮政编码 □家庭承包□拍卖□招标 □转让□公开协商□互换□其他 共 块 亩 地块备注 东: 南: 西: 北: 东: 南: 西: 北: 东: 南: 西: 北:

第二页 地块 名称 地块 编号 地块四至 合同 面积 实测 面积 土地 用途 地力 等级 地块备注 东: 南: 西: 北: 东: 南: 西: 北: 东: 南: 西: 北: 东: 南: 西: 北: 东: 南: 西: 北: 东: 南: 西: 北: 东: 南: 西: 北:

第三页 注意:本部分信息仅供家庭承包方式填写! 成员姓名 与户主关系 成员身份证号 家庭成员总数 共 人 成员备注 公示 记事 记事人 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方 (代表) 对公示 结果的 意 见 公示结 果审核 意 见 附件18:

承包经营权调查结果核实表/确认书归户表

发包方名称 合同/权证编号 承包起止日期 承包方(代表) 证件类型 承包方地址 承包方式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身份证 □军官证 □行政、企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或法人代码证 □户口薄 □其他 证件号码 邮政编码 发包方负责人 □家庭承包 □招标 □公开协商 □拍卖 □转让 □互换 □其他 二轮延包时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情况 成员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与户主关系 联系电话 证件名称 成员总数:共 人 证件号码 成员备注 现家庭成员情况 成员总数:共 人 家庭承包地块情况 地块数量 地块编号 地块名称 地块四至 东: 南: 西: 北: 东: 南: 西: 北: 合同面积 合同面积 测量面积 土地用途 测量面积 土地利用类型 地力 等级 是否基本农田 地块备注

东: 南: 西: 北: 其他承包地块情况 地块数量 地块编号 地块名称 地块四至 东: 南: 西: 北: 东: 南: 西: 北: 东: 南: 西: 北: 合同面积 合同面积 测量面积 土地用途 测量面积 土地利 用类型 地力 等级 是否基 本农田 地块备注 公示 记事 记事人 日期 年 月 日 调查 人员 调查人 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方 (代表) 对公示 结果的 意 见 承包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公示结 果审核 意 见

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东: 南: 西: 北: 其他承包地块情况 地块数量 地块编号 地块名称 地块四至 东: 南: 西: 北: 东: 南: 西: 北: 东: 南: 西: 北: 合同面积 合同面积 测量面积 土地用途 测量面积 土地利 用类型 地力 等级 是否基 本农田 地块备注 公示 记事 记事人 日期 年 月 日 调查 人员 调查人 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方 (代表) 对公示 结果的 意 见 承包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公示结 果审核 意 见

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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