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厂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及管理暂行办法—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3-10-12 09:0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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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厂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及管理暂行办法—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及管理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本着落实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的原则

一、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以“三个代表”作为根本标准的原则 二、党管干部的原则

三、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四、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五、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按程序办事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中层管理人员包括**热电厂“副总师”各部门部长、副部长、支部书记及享受同级待遇者。 第四条 中层管理人员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管理。 第二章 中层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第五条 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

理论和蒋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理论水平,并能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第六条 能够自觉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上级、厂的决定。

第七条 对企业忠诚、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履行职责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具有胜任管理工作的优秀品质。

第八条 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身体健康,年龄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第九条 提为副职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或管理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业务。提为正职应有在副职岗位上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第三章 培养选拔及任用

第十条 选择后备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电力公司后备管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资格和程序执行。后备管理人员包括后备高层管理者(厂处级)和中层后备管理者两个层次。后备管理人员的比例正职按1:2,副职按1:3控制。

第十一条 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的选拔力度。 第十二条 后备管理人员选拔程序

一、充分发扬民主、严格选拔程序,广开选拔渠道。

二、民主推荐,确定考核对象。由党委组织部对推荐的后备管理人员人选进行考核。

三、后备管理人员由厂党政联席会议进行研究确定。

四、公示,后备高层管理者(厂处级)上报北方公司备案。 第十三条 后备管理人员的培养

一、进行系统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等理论的培训。

二、充分发挥党校和党支部的作用,有针对性的加强政治教育,增加党性。

三、分配急、难、险、重任务,提高工作能力。 四、注重提高他们的宏观决策和综合协调能力。 第十四条 后备管理人员的管理

一、以现任职务为依据对后备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包括考核监督、调整。

二、建立后备管理人员档案,包括简要情况,培养方案,民主推荐、公示情况,民主评议,考核材料等。

三、后备管理人员调出本单位,将后备管理人员档案随人事档案一同转到新单位。

第十五条 后备管理人员的任用

一、高层(厂处级)后备管理人员由北方公司任用。 二、中层后备管理人员由厂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任用。 第十六条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少数民族、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

第十七条 未列为后备管理人员的原则上不直接任用。 第十八条 选拔聘任程序

一、公布职位,将拟聘任中层管理人员的职位公布。

二、公开报名,根据任职条件,有竞争意向的员工均可报名,填写报名表后报党委组织部。

三、根据任职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考察。 四、提名:行政、生产管理部门的干部由厂长提名,党群部门的干部由党委书记提名。

五、确定拟聘名单后,行政、生产部门的干部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党群部门的干部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

六、公示,在厂范围内对拟聘任的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方式:(1)在厂务公开栏上发布公告;(2)在厂局域网上登载公告;(3)在例会或员工大会上通报。公示主要内容:拟聘任人选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聘任职务。公示期为四天。对公示对象反映的问题,由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实。

七、聘任,公示后没有问题或虽有问题反映,但经查实认定不影响聘任的,由党委组织部正式提交党委书记、厂长分别签发党委行政聘任(用)文件,填写《干部任免报表》存入档案并报北方公司党委组织部备案。厂党委组织部长的任免,需征求**公司党委组织部意见,同意后再行任免。

负责安监部长报北方公司安监部备案。财务部长需经董事会批准后再正式任免。 第十九条 试用

一、中层管理人员聘任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的待遇按新聘任的岗位岗级低一级执行。试用期内发现不能胜任所聘职务或犯有重大错误或重大工作失误的,综合部考核不称职的,提交党委或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是否解聘,试用期满由本人提出转正,申请党委组织部考核,提出意见报厂党委或厂长决定。称职的下聘任文件。 二、中层管理人员不作任期规定,实行动态管理,末位淘汰制,根据考核情况对不称职者给予警告或免职。 第四章 任后管理

第二十条 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意见的原则,坚持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年度和日常考核相组合。 第二十一条 述职述廉

一、中层管理人员的述职述廉每年度进行一次。 二、述职述廉的范围

1、中层管理人员所在部门向部门内的全体员工报告一年中工作、学习、思想、作风及廉政等方面情况,征求群众意见。 2、向领导班子述职,撰写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报综合部。 3、必要时向职工代表大会述职述廉,并接受民主测评。 第二十二条 民主评议

对中层管理人员的民主评议结合述职述廉每年度进行一次。 一、党委组织部通过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员工对中层管理人员的意见,经归纳整理后在干部民主生活会上通报。

二、通过员工民主评议中层管理人员调查表,对干部的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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