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新模式探索研究

更新时间:2023-12-01 21:30: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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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新模式探索研究

喀旗第十六届金融理论研讨会论文

一、创新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在新的形势下,创新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对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农村快速发展意义重大。 ①有利于培育良好的农村金融市场。近年来,随着各级对“三农”工作重要性认识的不断提高,金融服务“三农”的进展在逐步加快,服务“三农”的领域在不断拓展,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但在看到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农村金融服务领域存在的诸多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信用环境不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缺乏有序、有效的竞争等,这些问题都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中国农村的分散性特征决定了农村金融具有点多面广的特点,金融发展本身所具有的复杂性又决定了农村金需求是多方面且不断变化的,因此任何一个金融机构都不可能仅靠自己的力量满足农村金融的需求。创新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多种形式的金融组织,构建多元化的金融体系,培养竞争性金融服务主体,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村金融市场活力。②有利于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这些年来,我国农业农村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尤其是在去年,粮食生产再创历史新高,连续6 年稳定增产;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5000 元大关;农民工就业快速回升,工资水平有所增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

推开,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农村水电路气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强,科教文卫保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农村民生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但我们清醒地看到,当前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要求越来越高,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任务越来越重。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其服务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农村经济发展的水平。继续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发展的好形势,必须进一步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③有利于促进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三农”。自从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条件起, 截至2009 年底我国已设立村镇银行148 家,根据规划,到2011 年我国需发展村镇银行约2100 家。这一发展趋势预示着新型农村银行机构将成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的主体。创新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建立竞争的、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仅有利于涉农中小企业获得发展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农民满足生产性贷款,而且有效地解决了目前农村“贷款难”问题。构建起既有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和合作性金融机构;既有大银行机构,又有中小型金融机构;既有城市金融机构,又有农村金融机构的金融体系,可以从范围和广度上逐步实现对农村的全覆盖。达到有效解决农村、农业发展进程中对金融制度及其产品和服务需求的目标。

二、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现状与存在问题

①传统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作用进一步增强。以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及邮政储蓄银行为代表的传统农村金

融服务机构,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全力支持农村、农业发展,作用发挥得越来越明显。经过改革,农业发展银行已经形成了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和新农村建设中长期贷款业务为两翼,中间业务为补充的多方位、宽领域的支农格局。农业银行作为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同时也是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增强“三农”的信贷支持,强化“三农”金融产品的研发等方面,其力度明显加强。农村信用社改革进一步深化,服务“三农”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村信用社功能的不断完善,有效提高了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②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蓬勃发展。国家相关金融机构管理部门制定措施,促进了村镇银行,小额信贷公司,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及农业保险机构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壮大。相关允许国际资本和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 并通过以奖代补,定向费用补贴,降低存款准备金比率等优惠政策,拓宽了资金回流农村服务“三农”的渠道,提高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相关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加速了农业保障长效机制的建立,提高了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农业保险的益处和作用逐渐为农民群众所接受,并受到大家的广泛欢迎,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得到进一步调动,增强了农业和农村发展抵御风险的能力。③农村金融服务仍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农村资金外流现象比较严重。众多农民工外出务工,劳务输出带来的收入相当一部分以储蓄的形式存入各类农村金融机构,比如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等。而这部分资金却以不同的

形式流入县城,或者是城市。同时,农村资金还通过非正式的渠道大量流出农村并流向城市。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农业贷款占金融机构短期贷款总量的比重远不足10%, 而农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则超过了10%。这种形势加剧了农村金融服务的压力。农村金融供需矛盾。截至2009 年, 全国尚有近3000 个乡镇没有任何金融机构,8000 多个乡镇仅有一个银行网点,金融服务缺乏的乡镇占乡镇总数的三成以上。同时,农户借贷需求很难得到及时、有效满足,金融的经济“血液”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探讨

①创新金融产品,满足农村多样化金融需求银行面对日益增长和多样化的县域个人金融需求,一方面应该做好一般性金融服务,另一方面应加快研发和推广包括养老、医疗、子女教育等内容的家庭保障结构性金融产品和投资理财产品;同时应根据县域中不同的客户群体提供与之相应的金融服务,以培育银行稳定的个人客户群体,并且应向县域提供、推广与大中城市一样的包括金融超市等具有特色的金融服务,从而引导县域个人金融消费结构的升级和县域居民良好金融习惯和信用记录的培养。针对县域中的富裕群体如小企业业主、个体工商户等,应向其提供优选本外币资产、国债产品、负债与基金、投资套餐和理财产品组合等高价值、高收益和高回报的产品;而针对县域中的低收入群体,则主要是要满足其正常生活所必须的金融需求,以履行好公共金融服务职能。在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下,

银行应充分发挥其优势和潜力,做好“三农”业务方面的金融服务:向政府批准的新村建设规划区以内,房屋拆建、新建、扩建和装修的农户提供住宅按揭贷款;向县域高端农民客户提供中短期融资服务,包括对汽车、建材、农机、农资、家电、商品房等耐用消费品提供分期付款、信用卡消费、小额信贷等中短期融资服务:对从事农林牧副渔业,以及小手艺、小工艺、小加工的农户因临时性资金需要发放农户普惠贷款;对无法提供或不能足额提供贷款抵(质)押物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户群体的融资需求,可采取多户联保贷款,由联保小组成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贷款:以及以小企业客户或“公司十农户\的农户与小企业客户签订正常商务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质押,为小企业客户或农户提供的具有追索权的短期周转性贷款。②先行先试,积极拓展农业保险事业我国农业受灾比例每年大约在40%以上,比发达国家高出10%--20%。但是,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与农村金融目前却未能形成风险利益共同体,而只让农村金融独自承担“三农”信贷支持的风险,从而造成农业保险的滞后,也加大银行的潜在风险,更影响“三农”的信贷投入。要针对农业保险对象为弱质产业和支付能力弱的群体,且农业又属于基础产业,针对农业弱质产业的性质和农户支付能力弱的群体特点,农业保险的发展对于人民生活的稳定和和谐社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一方面由于农业的基础产业性质,因此农业保险应该具有政策性,即由政府提供补贴,联合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商业保险公司等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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