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册公司的手续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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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册公司的手续步骤:

一、选择公司的形式: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

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

注明“自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如果你和朋友、家人合伙投资创业,可选择普通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

万元;如果只有你一个人作为股东,则选择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万

元。

二、注册公司的步骤: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

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

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

步的手续费是30元。

(30元可以帮你检索5个名字,很多名字重复,所以一般常见的名字就不用试

了,免得花冤枉钱)

2.租房:

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

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

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

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万元,那就要买10元钱的印花税,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

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

3.编写“公司章程”:

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

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

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费用大概20

元左右。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

鲜章)。如果你不清楚,可以看报纸上的分类广告,有很多会计师事务所的广告。

6.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

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

公司帐户,你要告诉银行是开验资户。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

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

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

注意: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时,投资人(股东)必须缴纳足额的资本,可以以

贷币形式(也就是人民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如汽车)、房产、知识产权等

出资。到银行办的只是货币出资这一部分,如果你有实物、房产等作为出资的,

需要到会计师事务所鉴定其价值后再以其实际价值出资,比较麻烦,因此建议你

直接拿钱来出资,公司法不管你用什么手段拿的钱,自己的也好、借的也好,只

要如数缴足出资款即可。

7.办理验资报告:

拿着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

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一般费用500元左

右(50万以下注册资金)。

8.注册公司: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

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

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

工商局。大概3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此项费用约300元左右。

9.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

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10.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费用是80元。办这个证需要半

个月,技术监督局会首先发一个预先受理代码证明文件,凭这个文件就可以办理

后面的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户开户手续了。

11.去银行开基本户: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最好是在原来办理验资时

的那个银行的同一网点去办理,否则,会多收100元的验资帐户费用。

开基本户需要填很多表,你最好把能带齐的东西全部带上,要不然要跑很多趟,

包括营业执照正本原件、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财章、法人章。

12.办理税务登记:

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一般的公司都需要办

理2种税务登记证,即国税和地税。费用是各40元,共80元。

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

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你可先请一个兼职会计,小公司刚开始请的兼职会计一般

200元工资就可以了。

13.申请领购发票:

如果你的公司是销售商品的,应该到国税去申请发票,如果是服务性质的公司,

则到地税申领发票。

北京宏正出国劳务有限公司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的具有对外经济劳

务合作的经贸公司。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提供境外就业信息、咨询、中介服务(含

研修生);接受境外雇主委托、推荐招聘人员、为境外就业人员进行出境前培训、

协助境外就业人员办理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公证、协助境外就业人员办理出境所需

护照、签证、公证材料、体检、防疫注射等手续和证件。公司信誉稳定保持在同

行企业的领先地位。

公司始终秉承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始终坚持以一流的服务赢得市场,打造

属于自己的服务品牌。2009年,公司通过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为后期的公司管理和服务制定了有效的操作规范,使公司的

服务质量有了深层次的提升。

北京宏正出国劳务有限公司从事劳务外派业务多年,与英国、澳大利亚、新

加坡、波兰、德国、加拿大、中东地区、马来西亚、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

众多有实力的正规劳务派遣合作机构及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劳

务工种涉及酒店餐饮、学校培训、机械维修、电子电器工、电焊工、木工、超市

零售员、水产养殖工等多个行业。

合法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劳务合

作(外派劳务)经

营资格证书》。

专业水准:我公司由专业律师办理工作许可、工作签证、续签、探亲签证、

家属陪伴等手续,及

时准确把握国外劳工政策的动向并确保成功率。

高 素 质:我公司业务人员均属于正规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效的工作

能力、丰富的工作

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高责任心:我公司对所有出国劳务人员的资料严格审核,对可能发生的问题

一一交待,对劳务

人员的服务有始有终。

高成功率:签证率是公司的生命线,我公司以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和严

谨的态度保证经我

公司审核合格的劳务人员具有很高的签证成功率。

公司将继续恪守“靠诚信求生存,凭信誉谋发展”的经营宗旨,与国内外各界朋友

进一步加强合作,互惠互利,共创美好未来。

劳务公司是中介服务性质的公司。由劳动人事部门管理。 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经

过20多年的发展 , 已成为服务贸易出口的优势项目之一, 但也遇到许多障碍

和问题 , 加之国家目前尚未有相应的财政促进政策 , 致使具有较强竞争力的

中国劳务在国际市场地位很低。本文在分析我国对外劳务合作成就和问题的基础

上 , 借鉴其他发展中国家劳务输出的经验 , 提出进一步发展我国对外劳务合

作的政策建议 , 旨在扩大外派劳务的数量和质量 , 使之真正成为我国服务贸

易的优势产业 , 在创造就业、增加外汇收入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

作用。

总述

对外劳务合作是我国最早走出国门并取得巨大成绩的服务行业之一,

已成为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重点。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的成就如下:

发展速度较快,在外劳务人数迅速增多

改革开放以来 , 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发展迅速,成绩显著。1983年

-- 2002年,劳务合作合同额从1.25亿美元增到27.52亿美元,年均增长

17.67% ;营业额从1.36亿美元增到30.71亿美元,年均增长17.83% ;年

末在外人数从3.1万增到48.84万,年均增长15.62% 。

经营主体增加较快 , 专营劳务取代成建制

经营主体增加较快 , 专营劳务取代成建制成为主渠道

目前经商务部批准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权的企业共 2000 多家 ,

其中劳务专营公司 400 - 500 家。随着劳务合作业务的不断扩大 , 加之

我国劳动力成本的提高 , 纯劳务合作取 代承包工程的成建制劳务成为对

外劳务合作的主渠道。

市场相对集中 , 服务领域日趋多样化

我国对外劳务合作遍及全球 189 个国家和地区 , 亚洲约占 3/4 。服

务领域日趋多样化 , 涉及工业、农业、建筑、服务、环保和高科技等广阔

领域 ,2001 年外派劳务中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分别

占总数的 31.5% 、 26.1% 、 15.8% 和 15.1%, 合计占 88.5% 。

外派劳务的档次逐步提高

劳务人员的国际竞争力增强

外派劳务的人员结构已由 80 年代的中低档建筑工人为主发展到高中

低档次劳务兼备、高中档劳务日益增加的格局。国际竞争力增强 , 许多劳

务输出国已将我国列为主要竞争对手。

为国家创造大量外汇收入

目前我国对外劳务的营业额为 30 多亿美元 , 但这只是劳务人员的

基本工资 , 不包括加班和打零工等其他收入 , 而后者往往比工资还要

多 , 因此 , 实际收入远远高于上述数字 , 是我国非贸易项下外汇收入

的一个重要来源。

社会效益显著 , 利国利民

劳务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 , 其“出口”的社会效益和间接效益比起

其直接经济效益来说意义更为重大。开辟了新的就业途径 , 解决了相当一

部分人的就业问题 ;使得一部分家庭富裕起来 ;劳务人员综合素质普遍

提高 ;通过劳务合作扩大商业网络 ;培养了一大批外向型人才 ;带动了

国内民航、金融、保险、邮电等相关服务行业的发展 ;加深了与东道国的

了解和友谊 , 拓宽了我国与世界各国的政治和经济交往等。

由此可见 , 对外劳务合作利国利民 , 应大力推动和发展。

编辑本段目前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存在的问题和障碍

总述

尽管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 但是在国际劳务市

场仅占 15%, 与我国劳动力的潜力相比远远不相适应 , 与传统的劳务输

出大国数以百万计的规模差距很大。这与现存的问题和障碍有关 :

劳务法律尚未健全

目前我国的对外劳务合作尚未有国家立法 , 主要依靠商务部颁布的

部门规定和条例管

理 , 对管理和规范对外劳务合作行业行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 但规

章执行和处罚力度不够 , 难以有效地扼制违法经营活动。

劳务合作的宏观管理体制不够完善

仍未摆脱计划经济的烙印 , 与现代的市场经济和国际市场的发展趋

势不相适应 , 如政出多门导致市场秩序混乱 ;经营制度已不适应国际市

场要求 ;政府监管体系不健全 , 在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和外派劳务人员合

法权益方面缺乏有效的手段 ;管理基本上还是以管制为主 , 缺少相应的

促进和扶持政策等。

对发展对外劳务合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没有将对外劳务合作作为解决就业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而采取多种方

式促进和发展 , 在组织、 规划和引导方面缺乏力度 , 没有相应的国家立

法和财政支持措施 , 对劳务合作的正面宣传和报道不够等。

劳务市场经营秩序混乱

多头对外是导致市场经营混乱的重要原因 , 除经商务部批准的正规

公司外 , 许多部级、省级分支机构和挂靠企业未经批准也从事代招出国劳

务业务 , 一些个体户也变相办理出国劳务 , 不规范和低价竞争扰乱了市

场秩序 , 乱收费也难以根除。

劳务人员出国手续复杂 , 办证周期过长

2002 年 , 我国颁布执行了《办理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办法》 , 结束

了多年来持因公护照出国的做法 , 逐步与国际接轨 , 一定程度上简化了

手续 , 但办理因私护照仍有很多问题 , 一是所需材料太多 , 二是周期

太长 , 三是公安部门办护照不管签证 , 出国人员费用大、困难多。

劳务合作信息不灵 , 渠道不多

信息服务体系不完善

我国劳务信息来源主要靠驻外使馆经商参处、各公司驻外公司和机构、

出访的临时团组和个人关系及部分新闻媒介等。信息途径较少 , 同时没有

统一的信息处理网络 , 导致大量信息重复处理与信息浪费现象并存。

政府的服务体系尚未完全建立

包括财政、金融、保险、外汇、中介组织和其他社会服务体系。如国

家财政在对外劳务合作方面没有资金支持 ;劳务人员出国前的保证金贷款

没有保障 ;尚未有专门对外派劳务人员服务的风险险种 ;出国劳务的外

汇汇回没有强制性要求 , 且每笔外汇汇回时均要发生一些费用 , 相当多

的劳务人员没有通过正常渠道将外汇收入汇回国内 ;对外工程承包商会作

为惟一 中介组织 , 其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普通劳务从出国立项开始到

最终出国涉及一个庞大的社会关联网络 , 花大量的时间、精力和经济成

本。

编辑本段现有支持对外劳务合作的政策及其评价

总述

诚然 , 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的发展离不开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 ,

中央和地方政府已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重视对外劳务合作业务, 朱镕基总

理在《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中明确指

出 ,“要继续发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但实际上 , 对外劳务合作

一直没有享受到与商品贸易和其他服务贸易相同的优惠政策 , 政策支持

不能满足国际市场的要求和业务发展的需要。

国家目前对对外劳务合作的政策出发点基本上以“严格管理”为主 ,

而较少考虑“政策促进”方面。“严格管理”对于规范我国对外劳务合作

的经营确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 但是 , 由于“政策促进”措施的缺乏 ,

使得对外劳务合作的潜力远远没有发挥出来。可以说 , 对外劳务的业务基

本上是依靠经营企业自身的力量发展起来的 , 为国家赚取了大量的外汇

收入 , 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我国服务贸易的逆差状况。

实际上 ,WTO 对服务贸易的补贴尚未有明确的规定 , 也就是说 ,WTO

目前并不限制成员对服务贸易进行补贴。实际上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

家都对服务贸易出口给予不同方式的补贴 , 如美国和英国都给予本国建

筑企业在国外市场考察、信息服务、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补贴 ;许多发展

中国家也都在采取积极的财政支持措施 , 鼓励劳务输出 , 并取得了一定

的成效。

面对 21 世纪国际劳务市场的激烈竞争 , 我国对外劳务合作要完成

“十五”规划的目标 , 为增加就业、创造外汇收入和社会稳定作出更大的

贡献 , 在宏观管理层面应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 , 加强以下方面工

作 :

客观认识对外劳务合作的本质和作用

劳务是一种特殊商品 , 因此 , 在对外劳务合作过程中出现各种纠纷

在所难免 , 古今中外 , 没有例外 , 关键是要把业务发展中可能发生的

负面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我国人口众多 , 对外劳务合作是贯彻“走出

去”开放战略 , 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

是缓解国内就业压力、实现再就业的一条有效途径 , 也是增加外汇收入、

提高人才素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为此 , 应积极鼓励各类人员 , 包

括高技术人才到国外就业。

加快对外劳务合作立法

在综合现有部门规章的基础上 , 尽快出台国家级完善的、具有前瞻性

和可操作性的相关法律 , 使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在法制化的进程中再上一

个台阶。

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对劳务合作较多和潜力较大的国家 , 签订双边劳工协定 ;在 WTO 新

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中 , 充分利用世贸组织规则 , 在开放国内市场的同

时 , 力争发达国家的劳务市场准入机会 , 以实现“市场换市场”;加强

与印度、菲律宾、印尼等劳务输出国合作 , 共同促进发达国家更多开放劳

务市场 , 并促进学历、资格的相互承认。

加大对对外劳务合作的财政支持

服务贸易出口是我国外贸出口的弱项 , 需要国家给予支持 , 而对外

劳务合作是我国服务贸易“走出去”中有比较优势的项目 , 因而有必要

对对外劳务合作提供资金支持 , 以带动服务贸易出口的扩大和缩减逆差。

鉴于 WTO 对服务贸易补贴尚未有明确限制 , 因此 , 可借鉴菲律宾的做

法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 加大财政支持 , 如建立“对外劳务合作发展

基金”, 或扩大原有外经贸促进基金规模 , 在其项下建立“对外劳务合

作专项基金”。

在做法上逐步向国际惯例靠拢

借鉴其他劳务输出国的成功经验 , 逐步推行代理制 , 进一步明确经

营者、劳务人员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规范经营主体行为 , 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 扶持有实力的高质量的劳

务公司 ;同时 , 要保护经营者的利益 , 依法公正处理纠纷。

切实保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根本上要依靠国家立法和外经贸、外交、公安及驻外机构等有关部门

合作加以解决 , 在此基础上给予法律援助、资金支持和领事保护。制定刚

性、统一的收费办法并严格执行 , 以解决收费中存在问题。

加强外派劳务的技能培训

适应国际市场专业人员需求增加的趋势 , 政府部门应引导企业加强

技能培训 , 培养能够适应市场需要的专业人才 , 建立外派劳务人才储备

库。

完善对外劳务合作服务体系

加大在全社会范围内正面宣传 , 建立广泛的社会服务体系 , 包括信

息服务、金融、外汇服务和其他社会服务 , 加强与外交、公安、 劳动等

部门的合作。

进一步加强中介机构的作用

加大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在行业自律、业务促进和规范协调等方面的作

用。

总之 , 扩大对外劳务合作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 但政府的宏观

管理至关重要 , 建立并完善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要求、又具有

中国特色的、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衔接的外派劳务管理体制 , 辅之以相应的

促进措施 , 我国的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将产生质的飞跃。

上海富宇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是从事综合劳动力中介、人事代理、劳务派遣开发及管理

的专业机构。是首批获得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以及人事代理、劳

务人才派遣服务的法人单位。

凭借良好的信誉、诚挚的服务,我们已与数百家国内外企业建立长期稳固的劳务输出

合作关系,并输送了大量的各类人才,且获得一致好评。我们还与全国 10 多个省市的中

专、职业中学等学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各大、中、小型企业输入合格的应届毕业生。

为满足各用人单位对全国各省市劳务工需求的方便 : 我们已在全国开发十多处资源

输送机构;在上海我们已联办多家分支机构,遍及各省市重点教育基地及上海各大、中型工

业园区 ......

我们相信: 在求才的道路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所以,我们一直致力于开发更

优秀的人力资源管理项目,以期为广大的求职者和众多的企业提供更完善的服务。

服务内容 :

劳务派遣 劳务外包 劳务代理 劳务输出 劳务人才托管

人事外包 人事代理 劳务中介 委托招聘 人力资源外包

企业文化:

我们的原则: 以人为本 以信为上

我们的宗旨 : 追求卓越 奉献社会

我们的精神 : 精诚敬业 进取奉献

我们的目标: 携手共创 和谐社会

管理理念

我们的管理理念是:做事先做人,专业的才是最好的! 我们相信没有客户满意的员工,就

没有客户满意的服务。为保证服务质量,我们通过人性化的管理、完善的培训平台、具时代

特征的企业文化、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等来提高员工的主人翁意识,使员工以饱满的精神,

舒畅的心情为客户服务。

我们的优势

1、政策优势

富宇劳务服务公司是由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上海富宇工

会职业介绍所是由上海市总工会就业服务中心指导下从事对本市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

外省劳动力进行劳务派遣的专业服务机构。

2、团体精神

富宇劳务服务公司的团体都是专业从事劳动法律法规相关专家和资深劳动法律顾问以及从

事劳动力管理经验相当丰富的管理人员,能够有效及时解决用工单位在生产中出现劳动纠纷

和劳动争议以及各种人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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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宇劳务服务公司是上海市唯一能够大规模实现:招聘——培训——派遣服务——转岗——

再培训——遣散再就业全过程派遣服务的专业机构。

4、培训优势

富宇劳务服务公司和上海市总工会职业培训中心联合举办各种用工单位所需求的专业培训。

5、资源优势

富宇劳务服务公司凭借多年的业务合作,与全国二十几个省市劳动局、大中专院校建立了长

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具备充足的、高素质的劳动力资源。

6、网络优势

富宇劳务服务公司和上海富宇工会职业介绍所合作运营了无忧劳务网(包括上海本地和全国

两个版本),多年为求职人员和招聘单位提供了免费平台,储备了大量资源并得到求职人员

和招聘单位的一致好评,为解决用工单位人员的招聘和遣散打下坚实基础。

7、沟通优势

富宇劳务服务公司建立了多条联络通道:如免费电话800、在线服务QQ

MSN 电子邮箱、短信通、24小时服务电话等。为我公司、劳务派遣员工、用工单位三方的

及时沟通创造先决条件。

8、理念创新

富宇劳务服务公司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为准绳,以公平、协商、诚信为基础,

以人性化管理为基本方式,共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制定特有的“三化”原则:程序合法

化 沟通灵活化 实务细致化。为减少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纠纷和劳动争议起到积

极作用。

上海富宇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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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支优秀的团队如庞大的根系和树枝,一个个年轻的面孔如茂密的树叶和花果,构成

了上海富宇劳务这棵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上海富宇派遣的员工本着热忱关注客户需求的服

务宗旨,坚持正直、诚实并相互信任的理念,持续打造着学习与创新、专业的团队,视挑战

为乐趣,追求速度与效率,以出色的团队精神,努力实现“不求做到最好,只求做得更好。”

我们的企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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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目标:携手共创 和谐社会

劳务派遣用工,有多少不公借你的名义而

行?

前不久,陕西一家卷烟厂解除与430名职工的劳动合同,然后与其中的358人签订劳务派

遣合同,让这些人重新回卷烟厂工作。当这些人再被派遣回厂工作后,身份就变为了派遣工,

工资也比原来低了。

这是一种典型的滥用劳务派遣用工制度来规避法律的做法。

劳务派遣用工,作为一种相对灵活的用工形式,对于补充传统的就业方式,满足用人单

位灵活用工、方便劳动者尽快找到工作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当前,许多大企业都

采取这种用工方式。其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在一些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利用派遣从欠发

达地区向发达地区输入劳动力;另一种是在一些效益较好的服务性垄断性行业,在用工指标

和工资总额受限的情况下,为了满足用工需要而招收派遣工。

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作出了特别规定,通过提高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金,签订二年

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其限制在一定范围内。

尽管有法律的限制规定,但从目前实施情况来看,劳务派遣用工很不规范。按照劳动合

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应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而劳动合同法条例对什么是

“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又没有界定,导致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不清,企业扩大采取

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以规避法律责任。

据中华全国总工会调查了解,很多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转嫁应对劳动者承担的法律

责任,纷纷采取扩大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来规避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这其中,既有私营企业,

也有一些国企。部分企业包括金融、通信、邮政等国有大中型企业大量将劳动合同制职工转

为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在一些地区甚至出现快速无序蔓延状态,

严重背离了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限定。同时,由于劳务派遣用工需求剧增,导致劳务派

遣机构的数量大量增加,许多职业介绍机构也纷纷转型成为劳务派遣机构。

为什么这么多企业愿意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说白了,就是可以同工不同酬,同工

可以低酬,从而大幅度节省工资支出。劳务派遣工在工资福利、劳动条件等方面,都远远低

于企业正式工。

劳务派遣的无序发展,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造成了冲击,职工就业稳定、同工同酬等权

利无法得到实现,不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据最高人民法院了解,目前,已有不少

由此引发的群体性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在广东,由此引起的劳动争议占争议总数的30%以

上。再加之目前的劳务派遣机构大多是一些实力不强的劳务中介机构甚至是皮包公司,给劳

动合同的履行带来了隐患。

当然,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劳务派遣这一新型用工形式,不能因其被部分人利用来规避

法律就简单否定,而是应兴利除弊。因此,笔者建议,国家有关行政部门适时出台针对劳务

派遣的专门性行政法规,对劳务派遣准入条件、适用范围、用工期限、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

具体规定,同时制定关于劳务派遣公司的监管细则,全面规范劳务派遣,以保证劳务派遣市

场健康运行,促使劳务派遣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轨道。

劳务派遣服务流程

本公司具体办理劳务派遣操作步骤如下:

1. 企业提出人才派遣服务的具体需求和服务要求。

2. 本公司根据企业需求,制作人才派遣服务方案,并交企业参考。

3. 企业须提供其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及企业概况说明。

4. 企业与本公司协商一致,签订《人才派遣协议》,并约定具体服务事项、服务内容、双方的权

利及义务、解除及终止协议情形的使用、受聘与员工劳动保护等有关派遣服务中涉及的受聘员工

的权益保护。

5. 受聘员工招募,经双方协商确定招聘的渠道、面试甄选流程,确定人选后由本公司通知并确

认上岗时间;原有职工需提供员工清单。(员工可以由企业自行招聘,也可通过本公司招聘。)

6. 本公司负责与员工签订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告知员工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绩效

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等必要的事项。

7. 本公司将员工信息等有关数据入录有关的商务服务软件,并与员工建立入职管理后所必须一

系列手续,并保管员工个人档案。

劳务派遣的服务内容

1. 本公司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2. 本公司负责办理员工的录用手续和退工手续。

3.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政府规定,本公司按月为沪籍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申报、结

算、交纳及新增、变更、转移、封存、终止等手续。

4. 本公司负责为非沪籍员工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金。

5. 根据企业提供的员工工资支付清单,本公司负责代办员工的工资发放,并代扣代缴员工个人

所得税。

6.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本公司负责对员工人事档案的建档、调档与托管;办理政审、出具各类

人事(公证)证明(包括履历、无刑事犯罪、出生、亲属、未婚、工龄等)和挂靠集体户口、接

转党员组织关系。

7. 本公司将常年为企业提供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各项政策咨询,及时传达最新政策法规和动态

信息。

8. 企业要求办理的其他人事服务。

8. 本公司依照《人才派遣协议》收取有关费用,履行有关人事服务工作,并配合企业开展有关

人力资源方面的培训、考核等工作,做好受聘员工的关系管理。

9. 本公司负责管理已派遣人员的用退工手续、各项保险金交纳、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10. 根据受聘员工表现,做好《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或续签等合同管理。

本公司由一名或多名咨询顾问承担上述或基于实际工作需要的工作,及时沟通、解决出现的

问题。同时,应定期对派遣员工的情况进行跟踪回访,了解企业的满意度和建议。

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是把双刃剑

“《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它的执行提高

了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一方面也规范了企业的用工,对于法制观念不强的用工单位,一旦不

按规定执行,就将遭遇相应的处罚。”11月10日下午,北京市西城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相

关负责人在北京志同达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与部分劳务派遣企业和企业劳资人员就劳务派遣

企业执行《劳动合同法》的情况进行了座谈,并解答了部分企业在实践用工中的难题。

农民工不愿上保险留隐患

西城区人保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劳动合同法》实施两年多了,还有一些企业存

在不给职工签合同、上保险的违法情况,一旦职工提出要求,申诉到仲裁部门,企业就要面

临赔偿的问题。而劳务派遣企业因为涉及到派遣企业、用工单位、劳动者三方,一旦在执行

《劳动合同法》过程中发生争议,处理起来就比较复杂。

不少劳务派遣企业表示,《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

会保险等都有严格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因为有的外地农民工在当地并没缴纳过社保,

加上缴纳社保有一定的个人缴费部分,很多农民工因为担心享受不了而不愿缴费或者只缴纳

医疗和工伤保险。2010年1月1日起,《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国办发[2009]66号)开始施行,很多农民工开始“找后账”,要求企业为自己补缴养老保

险或者给予赔偿。

对此,北京市西城区总工会副主席张红京表示,从2001年9月起开始实施的《北

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自招用农民工之月起,必须与其

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参加养老保险手续。”企业应该履行自己的义务为农民工缴纳相

应的社会保险费用,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担心无固定期合同成束缚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时,

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劳动合同期限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部分劳务派遣企业

对此有一定的担心,北京志同达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不少劳动者和用工单位

咨询过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问题,按照规定,劳务派遣企业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两

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这个时间上推算,到明年年底,不少派遣企业都将面临是否

要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问题。

对此,西城区人保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不少企业和劳动者对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存在担心和误解,担心一旦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就受到束缚了,其实并不

然,劳动合同的期限并不是最重要的,现在劳动者流动性非常大,只要符合相关的解除条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解除,用人单位不用太担心。

企业渴望学法规范用工

在座谈会上,不少企业的负责人和劳资人员表示,如何能学习好法规,运用《劳动

合同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把相应的法规法条更好地运用到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中是大家一

致关心的问题。不少企业负责人提出,希望能多参加由人保部门、工会组织的法律培训和讲

座,了解用工实践中如何更好地执行《劳动合同法》,增强自己企业在实践中运用《劳动合

同法》的能力。西城区企联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将按照各自分工履行职

能,帮助企业更好地运用和实施《劳动合同法》。

据西城区人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西城区人保局相关部门已经制定了相关的劳

动法规培训计划,有意愿的企业和劳资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选择参加。今年3月起,原

宣武区总工会就在陶然亭街道启动了首场“送法到基层”活动,调解员通过个案剖析对《劳动

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互动式讲解,收到很好的效果。律师志愿者团队还深入企业、街

道、社区进行劳动法律专题讲座,从而引导企业和劳动者依法维权。目前区总工会已经设置

了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调解技巧、社会保险等相关方面的19讲课程供基层选择。

劳务派遣工作程序须知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用工单位及劳务派遣人员,加强派遣人员的管理,在劳务派遣业

务中,应遵守以下程序:

一、双方应出具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

1、甲方或乙方提供派遣人员花名册,双方盖章

2、甲方提供派遣人员工资收入证明(确定参保基数)

三、派遣人员应出具的材料

1、健康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照片(3-5张)

2、填写“派遣人员情况调查表”(附件一)

四、签订《劳动合同书》或《劳务协议书》

(一)签订《劳动合同书》人员

1、本市农民工:由我公司负责办理录用手续

2、外埠人员:由我公司协助办理就业证

3、本市存档人员:应提供存档证复印件

4、本市失业人员:应提供求职证,办理招工手续

(二)签订《劳务协议书》人员

1、下岗、待岗人员;应提供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2、企业内退人员;应提供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退休人员;应出具退休证

(三)由派入单位与派遣人员签订“岗位协议”

五、个人应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就业证复印件

3、存档人员须提交《保险转移单》、《医疗保险手册》,如不能提供以上材料,须本人写

出书面说明

六、调离手续

1、派遣人员调离,须有本人“辞职申请”或单位“辞退证明”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2、交回《劳动合同书》或《劳务协议书》、“医疗保险手册”、办理相关保险停缴手续

七、其它

1、人员增减需更改《花名册》,做好人员统计

2、人员增减甲方需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公司人事部

公司介绍】:青岛千帆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是由原青岛千帆信息劳务部,于二00九年4月取得《中

华人民共和国职业中介许可证》(许可证号青即介020号),2011年5月更换为中华人民共和

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许可证号370282209009)后,独立

注册而成,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国内职业介绍及接受委托向具有中国商务部和公安部资质的公司

输送出国劳务人员,我司负责报名,由资质公司负责办理外派手续及后续跟踪服务,以保障出

国人员合法权益。出国劳务项目主要以新加坡劳务为主,工种涵盖各行业的普工、技工和高学

历、高技能人才,年输出劳务人数名列青岛地区各大公司前茅。更可贵的是多年来无一劳务纠

纷,在行内及全国各地广大出国劳务人员群体中获得了很好的口碑!另有加拿大、韩国、日本、

欧美、澳大利亚等十几个国家及港澳地区劳务项目,总有一个适合您。即墨出国劳务、青岛出

国劳务、山东出国劳务、中国出国劳务。 国内方面主要以即墨家政服务、农民工、待业失业人

员、大学生及高级人才就业为主。

公司重点打造新加坡劳务项目,现在已经成为全国最大的新加坡劳务发布平台,招聘信息最多

的公司之一。

公司地处山东半岛海滨城市青岛,环渤海湾最有经济活力的城市之一,风景秀丽,气候宜人。

即墨东濒黄海,南依崂山,是青岛近郊市,素有“青岛后院”“青岛北大门”之称,扼青岛陆路交

通的咽喉,是青岛到内陆交通的必经之地。距青岛火车站45公里,距青岛流亭国际机场20公

里,境内青银、青威、济青、青烟等高速公里横贯全境,204国道,省市级道路四通八达,胶济、

蓝烟铁路交汇于西部,交通十分便利。全国百强县域经济区之一,拥有世界级服装经济圈,全

国十大服装市场之一,经济发达,人杰地灵,民风淳朴,产生了众多中国知名及驰名品牌,例

如红领西服、好事中西服、一诺西服、红诺内衣、亨达皮鞋、即发内衣等。

公司以人为本,以德服人,诚信经营,一如既往的为广大出国劳务人员真诚服务!争取人人就

业,家家小康!

2005年6月加入中国最大的商务平台《阿里巴巴》,进行网上招聘,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2007年8月加入《中国国际劳务信息网》,借助行业网站的优势,一举成为人气最旺的中介公

司之一。并成为《中国国际劳务信息网》在线咨询答复专家单位。

2007年11月经过相关行业资深人士考察后被批准成为《中国出国劳务诚信联盟》会员单位,联

盟的主要目的是进行出国劳务行业监督诚信自律、进行项目评估研讨交流。促进出国劳务扩大

互利合作!诚在我心 信达天下!

2008年1月被《中国国际劳务网》聘为首席咨询答复专家单位

2008年11月经过了一年的考察期,我公司凭借良好的信誉,优质的服务,骄人的业绩,成功成

为《中国出国劳务诚信联盟》正式会员单位

2008年12月和国内多家航空公司合作,推出特价劳务机票,给出国人员提供最低价的出行成本!

2008年12月推出企业和个人网站建设服务,居间低价提供服务空间域名网站建设维护服务,便

于网络宣传。即墨网站建设,青岛网站建设

2009年2月和即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合作,推出适合家庭,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网点房的

自动报警系统,我公司代理登记安装等业务。

2010年5月和司法警官学院山东校区合作成立青岛办事处,负责招生就业工作,面向全国招收

计划内初中,高中,职高,中专应往届毕业生,毕业后全部安排到公检法等单位工作。

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之我见

作者:民生观察

2011-6-28

劳务派遣用工方式随着2008年1月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正式

以合法的方式进入我们的劳动生活。但在《劳动合同法》实施2年多以来,劳务派遣用工方

式出现了一些与立法本意相勃的现象;使得劳务派遣制度的消极影响在滥用中暴露无遗。这

一用工方式非正常的繁荣损害到被派遣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还严重冲击了社会劳动关系的稳

定发展。本文主要就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在现实操作中出现新的问题进行剖析,愿能为后续立

法起到完善推动作用。

劳务派遣用工方式随着2008年1月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

正式以合法的方式进入我们的劳动生活。作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一种打破传统劳动关系的新

型人力资源配置方式,是知识经济下新型劳动分工的体现,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的发展和

技术的进步;在一定程度上整合了社会的劳动资源,促进了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但在《劳

动合同法》实施2年多以来,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出现了一些与立法本意相勃的现象;使得劳

务派遣制度的消极影响在滥用中暴露无遗。这一用工方式非正常的繁荣损害到被派遣劳动者

的切身利益,还严重冲击了社会劳动关系的稳定发展。本文主要就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在现实

操作中出现新的问题进行剖析,愿能为后续立法起到完善推动作用。

一、劳务派遣的概念

关于劳务派遣,对其称呼学界有许多说法,“劳动派遣”、“人才派遣”、“人才租赁”

等等称呼都是存在的。对于其界定,也是学界讨论的热点。从不同学科和研究视角出发,研

究者给出不同的界定。从用工单位视角看,劳务派遣是一种用工形式;从派遣员工视角看,

劳务派遣是一种就业方式;从派遣机构视角看,劳务派遣却是一种经营活动;法律研究者则更

倾向于将劳务派遣视为一种特殊的雇佣关系。

本文所指,劳务派遣是派遣单位根据接受单位(即实际用人单位)的要求,与接受单位签

订派遣协议,将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派往接受单位,受派劳动者在接受单位的指

挥和管理下提供劳动,派遣单位从接受单位获取劳务费,并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

殊劳动关系。

二、劳务派遣的发展及与传统用工的区别

1、世界各国劳务派遣制度发展。劳务派遣不是一个新名词,早在20世纪初的美国,就

有了劳务派遣,后随着世界范围内各国制造业的发展,劳务派遣用工在欧洲、日本以及中国

的台湾地区迅速发展,当今劳务派遣用工已为西方发达国家普遍采用,所以,劳务派遣就我

国来讲是一个舶来品。

美国20世纪70年代出现劳务派遣雇用形态,但因实行判例法制度而没有统一的劳动法

典,然而这并不妨碍其对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制。它没有以契约关系为基础来架构劳务派遣制

度,而是从落实责任的角度,通过法院判决来救济派遣劳工的利益,而且主要从职业损害补

偿(工伤补偿)和最低工资两方面进行规制。此外,在遵守职业安全卫生法方面,派遣机构与

用人单位承担着共同雇主责任。

欧盟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派遣工人占总劳动人口的1.4%,但在1991年-1998年

间却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欧盟成员国之一的荷兰是目前世界上劳务派遣占全部就业比重

最大的国家,它在1998年的时候,通过劳务派遣实现的就业占全部就业的46%。国际劳工

组织于1997年通过了第181号《私人就业机构公约》。为执行该公约,国际劳工组织于2006

年专门制订了《私人就业机构建议书》。批准该公约的大多为欧洲国家,其中德国还制定了

劳动派遣专门法律——《规范经营性雇员转让法》,对派遣劳工的保护应该说是最得力的。

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日本着手起草《劳务派遣法》,该法案于1985年通过,并于1990

年、1996年、1999年和2003年的4次修订,详细规定了允许劳务派遣的行业和工种。另外,

劳务派遣的同工同酬、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责任分担、劳务派遣的强化监督等问题也正逐

渐得到解决。

2、我国劳务派遣制度发展

中国的劳务派遣,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开端是以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向外

国使领馆及外国公司驻华代表处派遣中方雇员。1990年劳动部颁发了《职业介绍暂行规定》,

首次提出了职业介绍机构的概念。1995年劳动部又颁布《就业登记规定》,但都不是真正

意义上的劳务派遣。1999年北京市政府颁布了《北京市劳务派遣组织管理暂行办法》,尽

管只是一个地方规章,其却是中国第一次从法律层面上对劳务派遣的描述。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企业竞争的激化,我国东部较发达地区劳务派遣的发展较为迅

速,目前采用劳务派遣的行业主要是服务业、制造业和建筑业,劳务派遣用工已涉及银行、

电信、饭店、家政、医院、邮政、零售业制造和建筑业等,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外资企业

的优势企业也对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制度呈现了特别的兴趣。

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前,由于我国劳务派遣机构的市场主体地位定性不明确,其市场

准入制度不严,对其经营资质缺乏法定的审批程序,大多数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务承包或劳务

中介混为一体。劳务派遣在实践过程中的无序竞争和侵犯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情况较为普

遍。一些用工单位假借劳务派遣之名长期使用劳动者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且不尽企

业(用工单位)对劳动者应尽义务,如长期不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有些劳务派遣机构甚至

克扣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一些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利用自身的优势联手规避义务的行

为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我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

做了专门规定,从而结束了我国劳务派遣工长期无法可依的历史。它明确了劳务派遣机构的

市场主体地位,对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

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作了明确的规定,这对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

关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门槛(第57条);明确了用人单位和被派遣

劳动者之间劳务派遣合同以及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之间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第58、59

条),尤其是劳务派遣单位必须和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劳务派遣单位

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第60条);明确了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之间

的法定义务,有利于保护被派遣劳动者。

3、劳务派遣与传统用工的区别

传统用工是指用工只包含劳方和资方两个主体,主要是与员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

动关系,单位支付给员工劳动报酬。企业拥有对员工劳动的使用权和处分权,同时承担劳动

法规定的雇主责任,并负责从员工入职一直到离职的所有管理工作。

劳务派遣用工是指用工包括用工单位、派遣机构和派遣员工三个主体。派遣机构与派遣

员工之间是劳动关系,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关系;用工单位与派遣机构之间商业契约关系,

通过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向其支付派遣费;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之间是劳务关

系。用工单位享有对员工劳动的使用权,只负责派遣员工的日常监督与指挥工作,无须承担

传统用工形式下的雇主责任。派遣机构享有对员工劳动的处分权,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档

案管理、工资发放、保险缴纳等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担劳动关系中的雇主责任。

三、我国劳动派遣制度存在的问题

1、用人单位存在的问题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只局限于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

位上实施,这是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的核心问题。但在现实操作中,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转嫁管

理成本和用工成本,规避或避免劳动合同法的约束,把传统用工的老职工变成劳务派遣工。

另有一些用人单位则是表面上不对所有员工做任何改变,暗地里让分公司进行暗箱操作,将

所有员工转成劳务派遣工,逃避监察。像中国联通公司就把在2008年前招入的员工或者说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全部强制的把员工放到劳务派遣机构算为派遣员工,同时就能前面

的工龄也都一概不认,造成员工对工作失去信心,让自己感觉没有家的归宿,有种“同工不

同酬”、“同工不同命”的自卑心里。

其次,因为有规定说,用人单位可以不用经济补偿金将派遣工辞退。这样就给用人单位

钻空子,产生恶意辞退派遣工的行为。用人单位在大量需求用工的时候就大量接受派遣工,

当淡季时就无理由撕毁合同将派遣工辞退。这样的话,派遣工赢得的经济补偿金也被用人单

位给免了。

2、派遣机构存在的问题

劳务派遣公司设立门槛太低,没有严格的实质审查制度。目前,《劳动合同法》对劳务

派遣公司的设立条件仅限于50万元注册资本和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而在其他方面并无特别

规定。正因为设立门槛低,又有丰厚的利润可图,所以劳务派遣公司如雨后春笋般迅猛发展,

全国公有制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及非公有制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现象普遍。派遣工种几乎

涉及所有种类,使得原本是补充形式的用工方式,竟然有了超越主流劳动就业方式的迹象。

还有派遣机构的派遣行为不规范,《劳动合同法》中专门对劳务派遣做了规定,但是在

实际运作中依然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

3、派遣员工存在的问题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2n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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