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五中教师职称聘任的量化考核方案修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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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五中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试行)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学校职称评聘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学校稳定、和谐发展,进一步规范我校高级(基层副高)专业技术职务参评及聘任的考核推荐工作,根据黔人社厅(2015)153号及贵州省人社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聘推荐工作的原则 (一)按岗位比例推荐的原则;

根据黔人社厅(2015)153号文件条款的规定:“学校根据岗位设置学科空缺岗位数的1:1比例推荐人选。如果学校无空缺岗位,则当年不推荐”。

(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采用定量评价、工作年限与年度考核等相结合的原则; 二、适用对象

本校教职工中符合上级文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晋升、聘任基本条件的人员。

三、拟参评或聘任人员的量化赋分办法 1.教学(工作)年限赋分

教师按教学工作年限(以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准,不足一年不计,不含脱产进修年限),每年计3分; 2.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赋分

从聘任(以聘任资格证时间为准,整年计算,不足一年不计)现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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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务以来,每年4分; 3.年度考核赋分

在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近三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的每次2分; 4.绩效考核(教学业绩)赋分

将近三年教师绩效考核总分求平均分。后勤人员、办公室人员、中层及以上领导应将未算入绩效考核总分的分值计算在内。 5.校内职务赋分

校级领导2分/年、中层干部1.6分/年,班主任1.3分/年。年级组长0.8分/年、学科组长0.5分/年。

注:按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实际担任校内职务年限计算,满三年给分,不足三年每年给该职务分的三分之一,未满一年不得分。三年内未任职的不计分,同一时段任多种职务不累计,以最高职务分计入,累计不超过10分。

6.以上五项分值相加后总分按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计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班主任,依次考虑班主任年限多的,教龄长的,任现职年限长的,绩效考核项赋分多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参评、聘任

1.不服从工作调动及工作安排的,不能自觉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违反省教育厅20条禁令)的人员;

2.根据《金沙五中教职工请假制度和考勤制度》不适合推荐的; 3.不符合上级文件规定的申报参评、竞聘条件的人员。

五、本方案经校务扩大会议研究讨论通过后生效,学校原有相关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按本实施方案及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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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考核方案解释权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

2015年10月

金沙五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名单 组长:章本全 副组长:徐军

成员:谭孟波 王建华 古开军 杨玄中 林晓晓 周泽海 罗钦平 涂家继 工会职委及学科组长

中高级职称评聘考核量化统计表

序号 教学年 现职年年度考教学成行政职限赋分 限赋分 核赋分 绩赋分 务赋分 姓名 学科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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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2j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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