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北海国家高速公路G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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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北海国家高速公路(G59)

广西荔浦至玉林段工程

环境影响复核报告书

(简本)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О一六年四月

1 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偏东部,全线位于桂林市、梧州市、贵港市和玉林市境内,北起国家高速公路汕头至昆明高速公路,南至国家高速公路广州至昆明高速公路,与玉林至铁山港高速公路相接。项目途经桂林市荔浦县;梧州市蒙山县和藤县;贵港市南平县和桂平市;玉林市兴业县、玉州区和福绵管理区,主线路线全长约263.548公里,12条连接线50.518公里。 1.1 工程技术标准即建设规模

⑴ 主线

主线路线263.548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建设标准,设计时速分两段设计,K0+170~QK114+270段,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0米;QK114+270~K267+207段,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0米。

桥梁38642米/212座,其中特大桥5508米/3座,大桥27899米/99座,中桥3485米/60座,小桥1750米/50座,涵洞635道,隧道23763米/19座。设互通式立交21处(包括预留2处),分离立交10处,通道225道,天桥18座。设管理分中心3处,服务区5处,停车区4处,匝道收费站14处。

⑵ 连接线

12条连接线均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中木圭互通连接线和桂平东互通连接线设计时速采取60公里/小时,路基宽10米;其他连接线设计时速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11条互通连接线长38.679公里;平南连接线1条,长11.839公里。连接线总长度50.518公里。

工程永久占地1980.4公顷(包括平南连接线35.5公顷),拆迁建筑物462246平米。 工程土石方5828.42万m3,其中挖方总量为2933.37万m3,填方总量2895.05万m3

(自然方)。土石方平衡后,工程挖方回填利用2068.57万m,需借方300.7万m,共产生弃方339.01万m3,折合松方486.96万m3。

工程总投资为219.44亿元,建设期4年。 1.2 工程变更情况

对比原环评阶段,工程路线走廊带未发生变化,仅在局部路段进行了优优调整,原环评阶段主线原长264.679km,修编后工可路线长263.548km,比原路线长度减少1.131km,其中修编工可路线在K4+000~K8+000、QK116+500 ~QK126+000、QK140+518~QK144+360=K146+888~K176+466共3个路段路线走向进行了调整,变更路段长度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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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2km,变更路段长度占原环评路线总长度的17.73%。

原环评阶段设置1条连接线(仅东荣连接线1条),长30km,其他部分连接线纳入工程互通建设范围,未单独给出工程量。工可修编后东荣连接线取消,增加其他12条连接线,总长50.518km。

原环评阶段全线共设有服务区4处,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4处,收费站14处,工可修编后全线设置服务区5处,停车区4处,养护工区5处,收费站17处。新增了1处服务区、2处停车区和1处养护工区,减少收费站3处。

2 工程建设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

本项目纳入了《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中的呼和浩特至北海高速公路(简称“G59”),是呼和浩特至北海高速公路中广西荔浦至玉林段,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公路网规划。项目同时是《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布局方案(2006~2020)》中“纵2”荔浦至铁山港高速公路北段,项目的实施是全面落实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方案、完善全区公路网络结构的现实需要和有力措施,路线方案选择与广西自治区高速公路网规划相协调。

项目沿线经过荔浦县城、蒙山县城、平南县城、桂平市和玉林市等县市所辖的部分乡镇。路线布设充分考虑对经过区域荔浦、蒙山、平南、桂平、玉林等相关乡镇的长远发展,兼顾对沿线相关乡镇的带动作用,不影响相关乡镇发展,路线方案与沿线县市及乡镇的相关规划基本协调。

3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变更说明

3.1 声环境

原环评阶段工程主线和连接线评价范围内共有177个环境空气及声环境敏感点:其中主线评价范围内有147个敏感点,东荣连接线评价范围内有30个敏感点;主线路线调整导致主线两侧新增环境空气及声环境敏感点20个(对应路段减少15个敏感点),互通连接线两侧新增敏感点40个,东荣连接线取消后,对应减少30个敏感点。

变更后工程主线和连接线评价范围内共有192个环境空气及声环境敏感点:其中主线评价范围内有152个敏感点,连接线评价范围内有40个敏感点。

评价对营运期全线噪声影响进行了复核,更新了噪声防护措施。 3.2水环境

与原环评阶段相比,新路线方案基本沿原路线走廊带布线,沿线涉及水体基本未变,由于工程在荔浦县、平南县部分路段主线进行调整,工程跨越荔浦河和浔江处桥位发生

变化,另外工程设置的平南连接线跨越浔江,增加了1座跨河桥梁。

新路线方案未涉及县市级水源地保护区,由于2012年-2013年间广西各县市组织划定了一批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已上报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尚未批复),经调查,公路沿线经过4个水源地保护区(包含原环评阶段工程涉及的两个乡镇水源地保护区),分别为蒙山县文圩镇屯翁冲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藤县宁康乡古柜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平南县官成镇官成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桂平市大洋镇寻欧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鉴于工程主线及平南连接线跨浔江大桥距离下游平南县水源地保护区,本次复核对主线及连接线跨浔江大桥增设了桥面径流收集系统。

公路经过的4个乡镇水源地保护区中,由于公路经过蒙山县文圩镇屯翁冲水源地、藤县宁康乡古柜水库水源地、桂平市大洋镇寻欧水库水源地等3个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经建设单位与水源地管理部门沟通协商,蒙山县文圩镇屯翁冲水源地和藤县宁康乡古柜水库水源地的保护区范围进行了调整,根据调整后的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范围,公路经过蒙山县文圩镇屯翁冲水源地(调整后)和藤县宁康乡古柜水库水源地(调整后)二级保护区;在桂平市大洋镇寻欧水库水源地路段公路采取了主动避让措施,经与设计单位沟通,路线在下一阶段设计过程中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路线不涉及桂平市大洋镇寻欧水库水源地。

蒙山县人民政府、藤县人民政府、平南县人民政府分别出文同意了公路经过蒙山县文圩镇屯翁冲水源地(调整后)、藤县宁康乡古柜水库水源地(调整后)、平南县官成镇官成水库水源地等3个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同时建设单位已出文确认了工程在桂平市大洋镇寻欧水库水源地路段路线调整方案。 3.3 生态影响

①生态敏感区

新路线与原路线走廊带不变,仅在K4+000~K8+000、QK116+500 ~QK126+000、QK140+518~QK144+360=K146+888~K176+466共3个路段路线走向进行了调整,变更后路段沿线自然植被类型及跨越的水体基本不变。

新路线沿线区域生态敏感区较原路线沿线区域生态敏感区数量有所减少,沿线已批复的生态敏感区有9处,包括自然保护区5处,风景名胜区2处和公园2处,上述敏感区与拟建公路最小直线距离为2.6~20km。原环评中规划的浔江桂平鱼类产卵场保护区,依照《广西水功能区划》复核修订方案进行调整,将浔江东塔至思界拟调整为浔江桂平保留区,水质目标为Ⅲ类。桂平东塔鱼类自然保护区已于2009年被贵港市人民政府撤

销,拟建公路沿线无鱼类产卵场。

公路主体工程占地1980.4hm2,其中耕地占用688.33hm2(其中基本农田占327.27hm2)、园地64.6hm2、林地1021.87hm2,水体74.2hm2,荒草地71.4hm2。

变更路段评价范围内发现樟树、榕树2种古树,共5株,均不在道路占地红线内。

4 环境现状评价

鉴于原环评时间较早,工程沿线环境可能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根据工可路线提供的工可资料(修编工可初稿)对工程沿线环境现状进行了调查,并于2015年5月份委托广西交通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工程沿线的环境现状重新进行了监测调查工作,本次监测布点基本参照原环评报告监测布点,以便对工程沿线环境变化进行对比分析。

2016年3月,工程工可报告编制完成后,由于主线局部路段进行了调整,同时增加了数条连接线,因此评价单位委托广西交通环境监测中心站对主线变更路段和连接线两侧环境噪声进行了补充监测调查。

根据2010年及2015年两次对公路沿线环境现状监测调查,两次调查中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现状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表明近5年内公路沿线区域环境状况变化不大,仅在部分现有主干道两侧由于道路车流量增多导致交通噪声有所增加。

通过两次对公路沿线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发现,近5年项目区域生态环境基本没有变化,生态保持状况良好。相比原环评阶段,现阶段公路在山区路段生态基本没有变化,生态保持状况良好,公路局部临近城镇路段随着城镇开发活动的增多,地面扰动及对植被的影响相对较大。 3.1 社会环境

⑴ 本项目直接影响区包括:桂林市荔浦县,梧州市蒙山县、藤县,贵港市平南县、桂平市,玉林市兴业县、玉州区、福绵管理区。沿线基本为农业生产区域,社会经济主要以农业生产为主。

⑵ 公路距离蒙山县太平天国古战场遗址和兴业县绿鸭冶铁遗址较近,沿线经过区域旅游资源丰富,公路未经过确定的重要风景名胜区。

⑶公路选线避让了避让了沿线自然保护区大瑶山和容山自然保护区。 3.2 生态现状

⑴植物与植被

评价区有138科439属674种,分别占广西植物区系科、属、种数的比例分别为

47.92%、25.57%和8.07%。植物区系以滇、黔、桂地区为主体,兼有北部湾地区,野生种子植物科的分布类型以热带—亚热带分布为主,其次是世界分布,温带—亚热带分布也有一定数量的分布,无天然中国特有或孑遗科分布。

评价区未发现国家级野生保护植物,无名木,已发现古树樟树和榕树2种,共5株。已发现的古树以单株散布形式分布,无天然集中分布。评价区资源性植物较多,但无具有资源开发价值的天然资源植物分布。

评价区可能的保护植物为金毛狗、樟树、顶果木、苏木、据叶竹节树、白芨、石仙桃和石斛,其中金毛狗、樟树为国家Ⅱ级,其余的为自治区级,这些保护植物在评价区生境适宜的局部可能有零星分布,本次评价现场调查公路红线范围内未见。

沿线陆生植被分自然植被和栽培植被2级,有植被型组5个,植被型11个,主要群系有28个,已无原生植被分布。自然植划分为暖性针叶林、常绿阔叶林、竹林、常绿阔叶灌丛和灌草丛,以暖性针叶林为主,常绿阔叶林(中幼龄)分布面积不大。栽培植被划分为用材林、经济林、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以用材林、经济林、农作物粮食作物为主。

⑵ 陆生脊椎动物

评价区有陆生脊椎动物有148种,分别属4纲19目53科,分为亚热带森林动物群、灌草动物群和农田动物群3大类,动物区系由以华南区、华中区、西南区以及广泛分布组成,以华南区占优势。

评价区可能有陆生脊椎保护动物65种,其中国家级17种(均为国家Ⅱ级),自治区级48种,保护动物以鸟类为主,两栖类、爬行类和哺乳类数量种类不多。

拟建公路沿线区域常见的保护动物有16种,其余的49种保护动物现存数量稀少,在拟建公路评价范围出现可能性不大。常见的保护物种为虎纹蛙、黑斑蛙、泽陆蛙、沼水蛙、斑腿树蛙、三索锦蛇、滑鼠蛇、原鸡、褐翅鸦鹃、小鸦鹃、画眉、黑脸噪鹛、小灵猫、赤腹松鼠,除了虎纹蛙、黑斑蛙、泽陆蛙、沼水蛙、原鸡、褐翅鸦鹃、小鸦鹃、画眉、黑脸噪鹛尚有一定数量分布,其余的数量不多。

⑶ 水生生物

评价范围水生生物主要分布于浔江。公路跨越浔江河段有游植物75属(种),绿藻、硅藻和蓝藻为优势种,浮游动物浮游动物89种,底栖动物26属(种),鱼类75种,分隶10目21科62属,鱼类鲤形目鱼类是主体。浔江的野生重点保护动物可能有花鳗鲡Anguilla marmorata(国家二级)1种,不常见,无广西重点保护鱼类和广西特

有鱼类。

⑷ 土地利用

公路沿线县市土地利用现状以农用地为主,约占80%~93%,土地利用率比例为85%~99%,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所占比例不大,农业用地类型中主要以耕地和林地为主,建设用地主要以城乡建设用地和交通设施用地为主,未利用地主要为河滩地、石山。

公路沿线县区耕地面积为13961~137073 hm2,沿线县市人均耕地面积为0.036~0.077 hm2/人,低于广西人均耕地面积水平(0.085hm2/人,2008),沿线县市基本农田面积为12044~119292 hm2,沿线县市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1%~87%,普遍较高。

⑸ 生态敏感区

变更路段评价范围内有《广西水功能区划》规划的浔江桂平鱼类产卵场保护区1处,拟建公路以桥梁形式(平南浔江特大桥,中心桩号:QK124+450)跨越保护区。跨越段距离保护区上游边界约32km,距离下游边界约1.2km。 保护区内距离公路跨越处最近产卵场位于上游28km处。根据《广西水功能区划》修订方案,浔江桂平鱼类产卵场保护区拟调整为浔江桂平保留区。

变更路段不涉及其他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等特殊生态敏感区。 3.3 水环境

⑴ 公路跨越荔浦河、忠良河、大同河、浔江、官江和南流江和寻欧水库等水体,设

置12个监测断面和1个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荔浦河、忠良河、大同江、乌江、浔江、官江、南流江、寻欧水库各断面及监测点pH值、高锰酸盐指数(CODMn)、石油类、氨氮共5项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悬浮物(SS)满足《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4-94)中三级标准(即30mg/L)要求。

⑵ 官岩、庙底、水晏、官塘、木瑶塘、良村等6处水井监测点pH值、氯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总硬度、氨氮和总大肠菌群共8项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要求。 3.4 环境空气

新坪镇、文聚、新屋和欧村测点NO2、PM10等指标日均值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评价标准要求。 3.5 声环境

⑴ 主线路段

① 新坪镇、文聚、宁康乡、水晏、社步镇、梧垌、院垌村监测点环境噪声监测结

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新村、安民、古东、石叠、三叉、百六、山口、新屋、大塘岭、新村、木瑶塘、马塘口、上阳、富寨村、茅村、畅山岩、文监冲、新屋屯、上坡、同美村均满足1类标准要求。

② 同时对部分监测点临路第一排房屋噪声进行了监测,K线、Q线(新坪镇、安民、文聚、三叉、百六、宁康乡、水晏、梧桐、新屋、同心村、院垌村、马塘口、欧村、茅村、畅山岩、新屋屯)临路第一排房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要求

③ 上龙小学、大塘小学、嘉石小学、北市三中、新桥一中、三江小学监测点昼间监测结果满足60dB(A)的要求,夜间监测结果满足50dB(A)的要求。

⑵ 主线变更路段和连接线路段

① 新联、新建村、竹儿根、三窝村、维新村临路第一排房屋中新建村、三窝村和维新村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要求,新联和竹儿根临路房屋噪声超4a类标准要求;新联昼夜间噪声值均超标,昼间超标1.1dB(A),夜间超标10.20dB(A)。竹儿根昼间噪声不超标,夜间噪声超标9.50dB(A)。新联和竹儿根噪声超标主要由于上述2个敏感点分别位于国道G321和省道S323两侧,道路车流量较多,受交通噪声影响较大。

② 料村、沙地厂、四竹高、社岭头、官塘、竹车、蒲芦窑、大湾、高塘、罗岁、竹水角、岩脚、古来、哥荡、过沙背、双马、萱塘均满足1类标准要求。

③ 木圭一中监测点昼间监测结果满足60dB(A)的要求,夜间监测结果满足50dB(A)的要求。

4 环境影响评价及措施

4.1 社会环境影响及措施

⑴ 公路经过荔浦县城、蒙山县城、平南县城、桂平市和玉林市等县市,其次是各县所辖的乡镇。路线布设充分考虑荔浦、蒙山、平南、桂平、玉林等相关乡镇的长远发展,公路均不占用上述城镇规划用地,工程建设不会对城镇规划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⑵ 工程永久占地共计占地1980.4hm2,主要占用水田、旱地和林地,其中占用耕地688.3hm2,其中基本农田327.3 hm2。土地的永久性占用将改变土地利用现状,造成局部村庄耕地数量减少,人均耕地面积有所下降,同时也造成土地附着物主要是水稻和玉米等农作物的损失。

⑶公路全线共拆迁建筑物462246m2,涉及的拆迁户约2310户,受影响人口约11500

人,房屋拆迁和居民的重新安置将给当地居民的生活带来一定影响。

⑷针对现状公路网中分布的地方道路如323国道、321国道、324国道、211省道、304省道、207省道、以及多条县乡道,全线共设21处互通式立交,其中枢纽互通5处、一般互通16处(含预留2处),供县城及附近城镇交通使用。项目设计对沿线重要基础设施布局、要求等均给予充分考虑,公路布线不影响沿线重要基础设施布局,可以使重要基础设施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4.2 生态环境影响及措施

⑴ 陆生植物与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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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主体工程占地1980.4hm2,其中耕地占用688.33hm(其中基本农田占32 27hm2)、

园地64.6hm2、林地1021.87hm2,水体74.2hm2,荒草地71.4hm2。工程占地生物量损失为67366t,经绿化和复耕后恢复补偿21587t,实际损失约45779t,生物量恢复补偿率约29%。

工程桥隧比25.91%,降低了对地表植被的占用和破坏;占用的植被主要为农作物、经济林、用材林、暖性针叶林和灌草从,没有占用原生植被,阔叶林占用面积很小;永久占地占用植被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临时用地占用植被可以基本恢复;对区域植被的稳定性和环境服务能力影响的范围较小、程度不大,不会导致区域植被类型消失。严禁砍伐公路用地范围之外的林木,尽量保护沿线自然植被。

变更路段公路占地范围内无保护植物及名木。变更路段评价范围内发现5株古树,均在120~180m范围外,采取原地挂牌保护措施。施工前还应对工程占地区进行野生保护植物详查,确保占地区施工不对保护植物产生影响。

下阶段设计单位应对路线占用重点公益林进行优化设计,尽量减少占地。施工期间减少范围,加强施工管理,在设计用地范围内进行施工活动,在施工边界标示公益林,防止随意砍伐以及森林火灾,临时用地不得设置于重点公益林区域,避免对附近重点公益林的占用。及时实施路域生态系统重建和临时用地的生态恢复,促进公益林生态恢复。

⑵陆生脊椎动物

施工期对主要影响为生境的占用、生境破坏和活动的干扰,此外,施工人员的猎杀对沿线野生动物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需要注意宣传教育,避免施工期间人为猎杀野生保护动物。

营运期公路的封闭运行使沿线动物活动范围有局部影响,产生阻隔效应。工程设计隧道19座、桥梁212座,桥隧比达到25.91%,桥梁、隧道可维护公路两侧的生态连通

性,具有一定的动物通道作用,减缓了公路的阻隔影响程度。

山岭重丘区,植被发育较好、人为干扰少的区域可能有中华竹鼠、赤腹松鼠、青鼬、黄鼬、豹猫、赤麂、果子狸、大灵猫和小灵猫等哺乳类保护动物的分布,建议在隧道终点与终点做好掩饰和绿化,并设置“阻止性动物诱导栅栏”,防止野生动物进入隧道。

公路营运期对保护鸟类的栖息地和觅食地影响较小。

拟建公路涉及水田路段,可能出现虎纹蛙、泽陆蛙和沼水蛙等两栖类保护动物,公路建设方案路基填方,应尽量增设涵洞或桥梁以减缓影响,并在涵洞两端设计成缓坡状,便于两栖类迁徙活动。

通过大比例的桥隧以及采取评价提出的保护措施后,工程对区域物种的组成和正常繁衍影响不大,公路对沿线野生动物的阻隔影响和沿线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影响将降低到较低的程度。

⑶水生生态

公路以桥梁形式从《广西水功能区划》规划的浔江桂平鱼类产卵场保护区边缘跨越,公路实施对该河段的鱼类产卵场无直接影响,广西自治区水利厅已经行文同意本工程以桥梁形式穿越规划的浔江桂平鱼类产卵场保护区。

公路浔江特大桥河段可能有花鳗鲡Anguilla marmorata(国家二级)经过,桥梁施工会对其经过该河段产生一定干扰,但是不会影响其通道,在其降河洄游季节(10~11月)桥梁施工应尽量做好悬浮物沉淀处理,尽量避免在该时段连续进行水下桩基作业。

公路对水生生态的影响主要为桥梁施工,水体悬浮物浓度增大,在处理或管理不当的情况下水体中石油类物质浓度也会增大,主要通过影响水体中藻类等光合作用导致初级生产力降低从而导致鱼饵减少对鱼类产生一定的影响。桥梁施工影响范围有限,施工结束后,随着稀释和水体的自净作用,水质逐渐改良,浮游生物可基本恢复到施工前的水平。

公路的建设和运行基本不影响水生生态和资源。 ⑷农林业生态

公路占用耕地688.33hm2,约占沿线区域耕地总量的0.17%;公路占用园地80.91 hm2,约占沿线区域园地总量的0.10%;公路占用林地1031.77 hm2,约占沿线区域林地总量的0.11%。建设导致农林产出经济价值减少合计约48248.33万元。在公路经过的沿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考虑公路占地,并做好相应的调整和补偿。

公路占地对沿线农业林土地资源影响不大。下阶段应重点做好耕地和林地保护工

作,特别是应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基本农田保护方案。

⑸高填深挖路段的影响

变更路段共涉及高填深挖路段合计4处,路段总长1.1km,占变更路段路线长度2.53%。

K5+500~K5+750、K7+450~K7+700、MK159+500~MK159+800,共3处,设计线位从山体边缘穿越,由于地形限制不宜采取隧道方案,建议设计单位在下一阶段设计中进一步优化线位以减少深挖的高度和长度,降低影响。

MK158+000~MK158+300设计线位从独立山体中间偏外侧经过,长度为300m,最大挖深为47m,建议设计单位在下一步设计中从地质和挖方土石量等工程、地质因素上进行隧道与深挖比选,在工程地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优先采用隧道方案,以减少占地、土方量和不良地质灾害。

⑹取土场和弃渣场影响 ① 取土场

本工程水保方案初步拟定的20处取土场,共有2处设置在变更路段,做好相关防护措施后可行。

经调整优化后的取土场占地类型主要为荒草地和灌木林地,可降低对旱地和林地的占用。

② 弃渣场

本工程水保方案初步拟定的28处弃渣场,仅有一处设置在变更路段,采取水保措施和本评价提出的优化措施后,弃渣场的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

有两处弃渣场位于藤县宁康乡古柜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内(2012年-2013年间划定),需要调整位置。 4.3 水环境影响及措施

⑴ 施工期

①公路沿线跨越荔浦河、忠良河(湄江支流)、文圩河、大同河、浔江、大洋河、南流江等河流,水中桥墩施工主要采用围堰方式进行。类比资料表明,围堰施工带来的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SS),其影响范围一般在桥梁施工围堰下游约100m,围堰施工影响范围内无水源地。桥梁施工期生活污水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后农用或达标排放,桥梁基础钻渣等生产废水采取设置沉淀池收集、上清液回用,沉渣定期清运处理,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公路在平南县两次跨越浔江增加了对下游平南县水源地保护区的不利影响,为了营运期加强对平南县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保护,防范公路营运期危险事故对下游水源地的不利影响,评价提出在跨浔江两座桥梁(主线桥梁和平南连接线桥梁)均采取桥面径流收集处理系统,以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工作。

② 公路在K64+000~K66+600段、K75+350~K78+100段长约2.75段和K105+400~K110+500段分别经过蒙山县文圩镇屯翁冲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调整后)、藤县宁康乡古柜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调整后)、平南县官成镇官成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蒙山县人民政府、藤县人民政府和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已分别发文同意公路路线布局。施工期施工营地、临时堆场和取、弃土场等设施不得设置在保护区内,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不得排入保护区。

在公路经过蒙山县文圩镇屯翁冲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调整后)、藤县宁康乡古柜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调整后)、平南县官成镇官成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路段采取路、桥面径流收集系统。

公路距离其他县市、乡镇的饮用水水源地均较远,工程施工对沿线县市、乡镇取水不造成影响。

③ 在陆罅隧道进口、长洞隧道进口、庙底隧道进口、寺村冲隧道进出口、木瑶塘隧道进口有居民分布,部分居民饮用地下水和山泉水,这些地下水和山泉水区域附近不得设置施工营地和排放污染物,不得堆放垃圾和弃渣,防止隧道施工可能对上述居民饮水造成影响的措施。陆罅隧道、长洞隧道、庙底隧道、木瑶塘隧道、寺村冲隧道等隧道进口或出口施工前应探明附近泉水补给源,隧道施工中做好施工涌水封堵及泉水的引流工作,避免涌水对农田的影响,减少对居民饮用水的影响。

④ 施工营地时应尽量租用当地民房,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主要包括粪便污水和洗涤用水,在依托公路沿线居民住宅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单独设置干厕对污水进行处理后。施工营地废水排放不会对沿线水质造成不良影响。

⑵ 营运期

全线共设有全线设置服务区5处,停车区4处,养护工区5处,收费站14处,其中养护工区设置位置均与收费站管理所合建。服务设施周边均无大的水体分布,主要以溪流为主,受纳水体均不涉及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提出公路沿线辅助设施污水处理建议如下:

① 5个服务区各设2套一体化污水生化处理设备,处理能力均为10t/h;另外服务

区加油站有少量含油废水,设隔油池和油水分离器处理设施,油水分离器处理能力1t/h。生活污水直接经一体化污水生化处理设备进行处理;餐厅污水、汽车、加油站地面冲洗水等含油废水经过隔油、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排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② 4个停车区各设2套一体化污水生化处理设备,处理能力均为5t/h;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③ 14个收费站管理所各设置1套一体化污水生化处理设备(根据是否与其他服务设施合建采取不同处理能力),共设置14座,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农田沟渠。 4.4 环境空气影响及措施

施工期的主要污染物是TSP,施工时在易扬尘的作业时段、作业环节采用洒水的方法来减轻TSP污染,通过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可减轻TSP的污染。考虑到一些不良天气的影响,建议灰土拌和场点宜选在周围300m内无居民的地方,以减小粉尘对周围居民的不良影响。

根据类比资料分析,公路营运期汽车尾气排放对公路沿线基本不产生NO2和CO超标污染影响。

施工散料运输车辆加盖蓬布,物料堆放加盖蓬布,在靠近环境保护目标区域施工时,根据天气和施工情况定期清扫、洒水;每个施工标段应配备至少一辆洒水车。 4.5 声环境影响及措施

⑴ 施工期

昼间多种施工机械同时作业,噪声在距源50m以外可符合标准要求;夜间在200m以外可符合标准要求。公路昼间、夜间施工将对居民点和学校的正常生活、学习、休息造成干扰,其中夜间噪声影响更甚,需采取防护管理措施。

施工过程中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避免将施工营地设置在有声环境敏感点附近;隧道工程和高边坡开挖爆破作业对周边声环境瞬时改变较大,应控制爆破量,并于实施作业前公告,严禁在夜间进行爆破作业;

加强对学校和集中居民点等路段的施工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监理单位应做好施工期噪声监理工作,配备一定数量的简易噪声测量仪器,对施工场所附近的居民点进行监测,以保证其不受超标噪声影响。

⑵ 营运期

工可修编后,推荐方案变更为K+Q+M+K路线方案,主线评价范围内减少了15个敏感点(均为居民点),增加了20个敏感点(均为居民点),减少了东荣连接线评价范围内30个敏感点,增加了荔浦互通连接线、蒙山互通连接线、文圩互通连接线、平南互通连接线、木圭互通连接线、桂平东互通连接线、社步互通连接线40个敏感点(其中居民点39个,学校1所)。

工可修编后,由于车流量、车型比、预测年限及声环境现状值均发生了变化,因此将对原有敏感点和新增敏感点统一进行噪声预测计算,主线评价范围内152个敏感点(其中居民点141个,学校11所),连接线评价范围内40个敏感点(其中居民点39个,学校1所)作为噪声预测点。

本节主要内容为复核原有敏感点的噪声预测结果及计算新增敏感点的噪声预测值。本次噪声预测将变更路段评价范围内60个敏感点(59个居民点,1所学校)一并放入全线敏感点中统计与计算。

⑴ 主线

主线评价范围内152个敏感点中位于4a类区有85个(其中4a类区后排房屋为2类区),位于2类区有141个,学校11所。

营运中期4a类区85个居民点中有4个居民点昼间夜间均达标,17个居民点昼间超标,超标0.1~2.3 dB(A),81个居民点夜间超标,超标0.8~10.8dB(A),超标户数约1006户,受影响人口约4527人。2类区有7个居民点昼间夜间均达标,103个居民点昼间超标,超标0.1~7.8dB(A),134个居民点夜间超标,超标0.4~11.6dB(A),超标户数约2491户,受影响人口约11209人。

榕洞小学满足昼间60 dB(A)和夜间50 dB(A)的标准要求,有9所学校(上龙小学、北市三中、院垌小学、平浪小学、旺龙小学、枫营小学、罗網小学、良表小学、新桥一中)昼间超标,超标0.3~9.4dB(A),10所学校(上龙小学、大塘小学、北市三中、院垌小学、平浪小学、枫营小学、旺龙小学、罗網小学、良表小学、新桥一中)夜间超标,超标2.3~11.5dB(A)。

⑵ 连接线

连接线评价范围内39个居民点和1所学校,位于4a类区有27个(其中4a类区后排房屋为2类区),位于2类区有40个。

营运中期4a类区27个居民点中有9个居民点昼间夜间均达标,1个居民点昼间超标,超标2.2dB(A),18个居民点夜间超标,超标0.5~11.3dB(A),超标户数约126户,

受影响人口约567人。2类区39个居民点中有30个居民点昼间夜间均达标,9个居民点夜间超标,超标0.5~6.9dB(A),超标户数约59户,受影响人口约265人。

评价范围内分布的1所学校(木圭一中)昼间夜间均达标。 ⑶ 噪声防治

工程根据对中期噪声超标情况设置噪声防护措施,主线设置声屏障91处,长度约21900m,费用估算约6570万元,设置通风隔声窗92处,费用约1148万元,种植绿化带28处,费用约266.5万元,路线调整1处。连接线设置通风隔声窗10处,费用约146万元,种植绿化带6处,费用约67.5万元。预留500万元噪声防护费用,噪声防治费用总计8698万元。

原环评阶段噪声防治费用总计3437万元。本次评价设置声屏障、通风隔声窗、种植绿化带和预留噪声防护费用较原环评均有增加,增加的原因是对新增超标的敏感点采取了防噪措施,以及对原有措施不能满足防噪要求的敏感点进行了调整,同时现阶段噪声防护措施费用单价较原环评阶段有所增加。

⑷ 建议在规划未建成区距公路一定范围内做好噪声防护,在未采取噪声防治措施情况下,在K6+600~K9+300路段(荔浦县)和K43+500~K44+500路段(蒙山县)距公路中心线两侧180m以内范围不宜新建学校、医院、敬老院和居民居住点等敏感建筑物(2类功能区);在K250+500~K251+500路段(福绵管理区)距公路中心线两侧350m以内范围不宜新建学校、医院、敬老院和居民居住点等敏感建筑物(2类功能区)。

5 公众参与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针对主线变更路段及新增连接线沿线敏感点。 采用问卷调查、村组公示、网络公示等形式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

⑴ 在项目沿线新坪镇、蒙山镇、木圭乡、寻旺乡、马皮乡等乡镇及下辖村庄张贴项目环境影响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和建议。

⑵ 对变更路段涉及的政府部门及所属乡镇等发放了公众参与调查表,被调查单位共3个。被调查单位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支持率100%。

⑶ 普通民众问卷调查:发放调查表60份,收回有效问卷52份,占总数的86.7%。所有的被调查者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⑷ 两轮网上公示期间未收到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和建议。

6 环保投资

原环评阶段工程总投资164.5亿元,其中直接环保投资7565.1万元,占总投资比

例0.46%。工可修编后工程总投资219.44亿元,其中直接环保投资15839.4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72%。

7 总结论

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和《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布局方案(2006~2020)》,项目的实施是全面落实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方案、完善全区公路网络结构的现实需要和有力措施,项目建设对于完善广西高速公路网,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2010年和2015年两次公众参与调查表明,沿线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普通群众、受影响居民均支持项目建设。

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的生态和营运期间的声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加强施工队伍的环境保护教育,严格管理,文明施工。工程承包商在签定工程承接合同中应有明确的条款,对上述施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的予以承诺,并制定严格的违约处罚程序。

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工程设计文件、工程施工合同及招投标文件、工程监理合同及招标文件等编制环境监理方案,按照制定的环境监理方案实施监理工作。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监测工作,落实定期和不定期的环境监测计划。

注意落实声环境保护的设计,施工后期应注意结合敏感目标的情况进行有关防护设施的施工。通过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可使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较好的控制。

综上所述,广西荔浦至铁山港高速公路荔浦至玉林段工程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例0.46%。工可修编后工程总投资219.44亿元,其中直接环保投资15839.4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72%。

7 总结论

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和《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布局方案(2006~2020)》,项目的实施是全面落实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方案、完善全区公路网络结构的现实需要和有力措施,项目建设对于完善广西高速公路网,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2010年和2015年两次公众参与调查表明,沿线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普通群众、受影响居民均支持项目建设。

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的生态和营运期间的声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加强施工队伍的环境保护教育,严格管理,文明施工。工程承包商在签定工程承接合同中应有明确的条款,对上述施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的予以承诺,并制定严格的违约处罚程序。

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工程设计文件、工程施工合同及招投标文件、工程监理合同及招标文件等编制环境监理方案,按照制定的环境监理方案实施监理工作。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监测工作,落实定期和不定期的环境监测计划。

注意落实声环境保护的设计,施工后期应注意结合敏感目标的情况进行有关防护设施的施工。通过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可使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较好的控制。

综上所述,广西荔浦至铁山港高速公路荔浦至玉林段工程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1a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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