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集体”、“星星火炬奖章”等 …

更新时间:2023-11-06 16:45: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关于推荐参评2014年度南安市“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员之自强好少年”、“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集体”、“星星火炬奖章”等的通知 各小学:

为加强少先队的组织建设、队伍管理,树立新时期南安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的良好形象,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决定联合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典型。现将参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南安市“优秀少先队员”

1.现为少先队员,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立志成才,具有远大理想;

2.勤奋学习,追求上进,善于思考,积极实践,敢于探索,具有创新精神;

3.热爱生活,乐观向上,勇敢顽强,自强自立,具有坚强意志; 4.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诚实守信,团结互助,具有优秀的品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事迹能够充分体现新时代少年儿童的精神风貌;

5.“手拉手”、“雏鹰争章”、“红领巾相约中国梦”、“先锋行动”、“核心价值观记心间”等少先队品牌活动中的先进个人典型及少先队先进集体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少先队员应优先推荐;

6.少数民族较多的乡镇中心小学需至少报送1名少数民族队员;

7.推荐人选应为小学四年级(含四年级)以上少先队员; 8.凡受过同类表彰的原则上不重复表彰。 (二)南安市“优秀少先队员之自强好少年”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

2.在生活上自理自律、用自己的努力实现自立,在学习中追求进步、品学兼优、乐观向上;

3.因父母双方均外出务工或经商而留守在家,长期由其他亲人代为照看的留守儿童及农民工子女,贫困、残疾、孤儿等特殊群体少先队员;

4.凡受过同类表彰的原则上不重复表彰。 (三)南安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1.正式聘任的学校专兼职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总辅导员和少先队专职干部,且任职3年以上;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为繁荣少先队事业、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做出积极贡献;

3.具有兢兢业业的奉献精神,踏实进取的敬业精神,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深入实际的工作作风,深受队员们的欢迎和爱戴;

4.富有开拓创新意识,锐意进取的科学态度,认真研究新时期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健康成长需要,开展有益于少年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工作,有创新、有建树,成绩显著;

5.注重业务知识的提高,有参加2014-2015年度全省少先队辅导员网络培训(提供网络培训证书复印件);

6.所在大队(或中队)雏鹰争章活动开展得较为全面,基础奖章争章率达100%;

7.凡受过同类表彰的原则上不重复表彰。 (四)南安市“优秀少先队集体” 1.优秀少先队大队评选条件

(1)队员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有朴素感情,关心他人,热爱集体;

(2)队组织健全,队组织凝聚力和队员归属感强;

(3)辅导员配备整齐且能尽职尽责,成为队员们的良师益友; (4)活动主题鲜明,形式丰富多彩,深受队员的欢迎和喜爱,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主题鲜明的少先队大队活动;

(5)阵地建设富有特色,并能充分有效利用;

(6)工作制度完善,能定期召开代表大会并实行少先队小干部定期轮换;

(7)凡受过同类表彰的原则上不重复表彰。 2.优秀少先队中队评选条件

(1)队员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有朴素感情,关心他人,热爱集体;

(2)队组织健全,队组织凝聚力和队员归属感强; (3)辅导员尽职尽责,成为队员们的良师益友;

(4)开展主题鲜明、生动活泼、深受队员欢迎和喜爱的活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主题鲜明的少先队活动;

(5)队的作风好,有活力,朝气蓬勃、积极向上;

(6)队干部坚持民主选举,选出的队干部能热心为队员服务; (7)凡受过同类表彰的原则上不重复表彰。

(五)南安市“星星火炬奖章”(符合以下一项条件即可参评) 1.少先队辅导员需从事少先队工作15年以上,少先队工作干部需从事少先队工作10年以上,并曾获得过南安市级优秀辅导员荣誉;

2.关心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常指导和参加少年儿童活动,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努力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和提供良好环境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含教育行政单位)、离退休干部;

3.重视少先队工作,把少先队工作摆在学校重要的位置,积极落实少先队以及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指导少先队工作有力,本校少先队工作成效显著,雏鹰争章率达100%的中小学校长;

4.关心、支持少先队事业,努力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物质和精神支持;积极参与少先队教育工作,促进少年儿童事业全面发展成效显著,敢于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的解放军指战员、文化新闻科技工作者、企业家等社会各界人士;

5.凡受过同类表彰的原则上不重复表彰。 二、推荐市级参评名额 单位 翔云中心小学 优秀少先队员 自强好 优秀少先优秀少先队优秀 少年 队辅导员 志愿辅导员 中队 优秀 大队 星星火炬奖章 1 2 1 1 1 1 (注:优秀少先队员由中心小学报送,自强好少年由福庭、翔山分别小学报送,其他荣誉的由各校自主推荐报送,各校各类别报送名额不

超过1名。如有多人参评的,中心校再择优推荐上报。)

三、其他事项:

1、候选人、候选集体须填写《推荐表》一式一份,须提供1000字(少先队员6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1份,要求事迹真实,文字简练,统一电脑打印,候选人需贴上1寸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少先队员、少先队工作者的照片必须戴红领巾)。

2、候选人、候选集体上述文字材料的电子版须于6月18日上午报至学区邮箱,逾期视为弃权;纸质材料于20日前送交中心校。

附件1

“南安市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推荐表

所在学校(盖章) 2015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0g2.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