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题报告——营改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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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题 目 我国试行“营改增”政策的现状及其完善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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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学 号

指导教师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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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献综述:

1、国外研究观点

1954年,法国率先提出了推行增值税,历经半个世纪以来这一政策已被130多个国家采用。我国从1979年引入增值税以来,一直保持的是增值税与营业税并行的流转税格局,目前已开始扩大增值税范围的税制改革,而交通运输业与服务业一直是学者们呼声较高的行业。由于国外大部分国家从一开始就将交通运输业与服务业纳入了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所以国外研究学者少有对其进行研究。

我国的“营改增”改革具有中国特色。相关的国外文献主要还是以对增值税的研究为主:

Jenkins G.P and Kuo C.Y(2000)构建了模拟增值税系统收入政策的模型,发现在发展中国家,税收政策通常基于比较狭隘的税基;Emran M.S and Stiglitiz J.E(2005)则认为增值税改革会减少社会福利,并对许多发展中国家进行的间接税改革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Keen M and Mintz J(2004)构建了一个关于增值税最优起征点的分析模型,得出其应该介于税收收入和征收成本之间:Carbonnier C.(2007)则分析了法国1987-1999年之间的两次增值税改革,并测量在税负转嫁存在的情况下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税负的分配;Keen M and Lockwood B(2009)指出增值税是十分有效的,许多开征了增值税的国家都获得了更有效的税收效果。

Richard M. Bird, Pierre-Pascal Gendron(2007)认为,增值税在不同的国家因为其政策目的不同而以各自的形式存在,但是只要“消费”征税占整个国家的财税比重足够大,这种增值税的形式就是好的。

爱伦·泰特在《增值税国际实践和问题》中列举了几种不易判别和计征增值税的服务和劳务包括:建筑业、租赁和代理业、金融服务业、境外提供劳务等。但他认为即使这样,仍应尽可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能。

2、国内学者的观点

霍军(2002)指出,增值税征税对象较窄,从横向上影响了增值税的抵扣的完整性。1994年的增值税政策,虽然是生产型的,而且从第二产业的生产环节延伸到了第三产业的商品批零环节,但却丝毫未涉及服务业。这明显有违于税收的公平原则。

刘汉屏、陈国富(2001)认为,现在世界主流国家在增值税征收对象和其他流转税的配合上,都有一个共识,就是应该是税种的重叠关系,而非并行关系,也不存在划分各自范围的纠葛。

贾康(2010)认为增值税扩围改革的终极目的是建立一个包含全部商品和劳务的现代增值税。

孙刚认为增值税改征营业税的改革,“分步实施”无论从解决问题的角度还是从实际的推进上都有“一步到位”难以企及的优点,因此目前营改增一步步分行业分地区推进是个较优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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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改增”的文献主要还是以国内文献为主:

一部分学者认为,“营改增”有利于简化税制,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加速制造业和服务业的深度融合。例如:

刘志坚(2011)通过分析、比较交通运输业缴纳营业税的现状及困难,阐述了改征增值税的必要性和实际意义;同时他还认为2009年增值税的顺利转型,为扩围打开了局面,奠定了必要的基础,目前增值税扩围已经具备了各种充分必要条件;

施文泼、贾康(2011)等认为现行税制中对第二产业的建筑业和大部分的第三产业课征营业税会导致经济运行中增值税的抵扣链条被打断,增值税的中性效应大打折扣,同时营业税无法抵扣不利于企业的专业化分工和服务外包的发展,因此增值税的扩围势在必行,两税合并还能够破除两套税制并行造成的税收征管实践的一些困境;

许善达( 2012)认为经济转型必须要扩大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而营业税是制约第三产业发展的重大制度性障碍之一,因此他认为大中城市经济的持续发展最大的前提就是营业税向增值税转型,并且他认为营业税改革会涉及到所有行业的税负,服务业和制造业企业税负水平都将全面下降;

李国华( 2012)认为营业税和增值税的两税合并能解决我国当前税制改革的当务之急,并且针对两税合并后相关税率的设计提出了建议:由于无形资产具有投入物耗比例低、经济附加值较高的特点,建议实行较低的增值税税率以提高我国经济的技术含量;同时由于服务业所包含的种类纷繁复杂,且各行业利润、收入以及负税能力各不相同,因此有必要对服务业各行业实行有差别的增值税税率设计; 然而,也有一部分学者认为虽然增值税扩围已迫在眉睫,但此次改革不仅是税收制度的重大改革,还会受到制度设计、模式选择,企业负担等各方面的制约,因此可能会面临许多不同的挑战,从而导致实际情况偏离预期效果:

潘文轩( 2012)认为短期来说,增值税扩围会使各试点行业税负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或减轻或加重,而非试点行业则暂时不受影响;而从长期来看,则会使得大部分服务行业的流转税负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商务服务业将获得最显著的减税效应,但租赁业和部分交通运输业的流转税负会有所上升;

夏杰长、管永吴(2012) 则认为选择上海作为试点城市回避了改革对于财政体制和税务机制设置的影响,使得上海的试点优势成为了劣势,无法为改革在全国范围进一步推广提供借鉴和帮助,贸然以增值税全面代替营业税为时过早。他们认为应在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地方同时展开试点,比较结果,权衡试点方案对行业的影响,为以后改革的全面推行奠定实践基础。

还有一部分学者则认为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征管条件的制约下,进行增值税改革不论是“渐进性”扩围”还是“全面性”扩围,时机都尚不成熟:

张云华 (2011) 认为没有经过科学的税负测算,单从重复征税的角度主观推测其税负较重,从而否定营业税的观点值得商榷;其次他认为增值税扩围并不能有效解决增值税抵扣链条中断的问题,如果扩围后大部分企业仍然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简易征收,则增值税抵扣链条中断问题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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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上述观点,我们可以得出两个结论:1、包含货物及劳务的现代型增值税是我国税制改革的方向;2、鉴于“营改增”情况复杂,难以一步到位,应逐步推进。

二、论文提纲

1、“营改增”相关理论概述 2、“营改增”的背景及原因 2.1“营改增”的背景

2.2“营改增”的主要原因和政策目标

2.2.1从公共政策的角度来分析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主要原因 2.2.2“营改增”的政策目标 3上海试点“营改增”的现状 3.1上海试点的背景.

3.1.1上海经济转型的迫切需要 3.1.2带动区域和全国经济的需要 3.2上海“营改增”的具体内容

3.2.1税目和税率

3.2.2一般纳税的人认定标准 3.2.3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 3.2.4零税率及免税规定 4 营改增试点政策不足之处及改进建议 4.1营改增试点政策不足之处

4.1.1现行营改增试点政策的不足之处 4.1.2试点工作推进过程存在的其他问题 4.2营改增试点下一步扩围政策的改进建议

4.2.1完善现有政策的不足之处 4.2.2完善税收法制体系 5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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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考文献

[1]曹国琪.调整中的全球经济格局与上海经济转型[J].科学发展,2011,8. [2]方名山.上海现代服务业发展对策研究[J].科学发展,2011,11. [3]顾建光.公共经济学原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4]高培勇.间接税应进入结构性减税[N].人民日报海外版,2012 (02). [5]黄朝晓.改革现行营业税制度促进第三产业发展[J].广西财经学院学报, 2009,5.

[6]黄钢平.降低我国宏观税负问题研究[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06,6. [7]霍军.主要税种比较研究[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2.85. [8]贾康.为何我国营业税要改征增值税[J].财会研究,2012,1.

[9]贾康.当前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具体问题探讨[J].中国总会计师,2012,l0. [10]贾康,施文泼.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思考[J].中国财政,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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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rzl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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