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废物管理规范

更新时间:2023-04-20 16:51:02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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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农村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规范

一、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我省农村地区乡镇卫生院、一级医院、门诊部等医疗机构。

(一)管理职责

1.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医疗废物的卫生安全履行管理职责。

2.设置专(兼)职人员承担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并履行相应的职责;医务人员对本岗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履行相应的职责。

3.建立医疗废物登记、收集、转运、暂时贮存、规范化处置、一次性医疗用品台账管理等工作制度。

4.配备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处理所需设施、工具等;为从事医疗废物处理工作的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5.不得接受非本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严禁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6.乡镇卫生院要督促本乡镇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规范开展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并加强管理。

(二)医疗废物管理

——医疗废物处理流程

——医疗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处置要求

1.收集

各医疗岗位每次医疗活动产生的医疗废物由本岗位医务人员负责移送到本科室设置的医疗废物收集点(收集点应当相对独立且易于管理),置放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

损伤性医疗废物及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应予毁形后消毒浸泡处理;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医疗废物达到专用包装袋或容器的3/4时,应当将专用包装袋或容器严密封口,若包装袋或容器有破损或渗漏,应及时更换。不得在医疗废物中混有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每次清运后,对医疗废物收集点和使用的设施进行消毒和清洗。

2. 暂存和转运

承担本单位医疗废物处理工作的专(兼)职人员负责将各部门每天收集的医疗废物转运到本单位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箱(桶)内并进行登记(附表2), 48小时内将暂时贮存箱(桶)内的医疗垃圾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转运到指定的处置地点。

医疗废物转运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包括运送车和盛器),时间和路线应当相对固定;转运路线应当以人流物流最少或

较偏僻为原则;转运时间应当避开诊疗高峰时段;转运过程中转运者不得离开。

医疗废物每次运送完毕后,应当及时对转运工具及暂存箱进行消毒和清洗。

3.处置

承担本单位医疗废物处理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将本单位医疗废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置。每次焚烧填埋前需对处置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附表2),处置地点需选在远离水源和人员聚集地的区域内。对于能够焚烧的,应及时焚烧。对于不能够焚烧的,应在消毒后集中填埋,在进行焚烧时,应当使医疗废物处于完好包装状态需注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焚烧完毕后,应当对有关设备、容器及场所进行消毒和清洗。

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地区,需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理,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三)包装、容器及相关工具要求

1.包装袋

医疗废物包装袋为医疗废物专用垃圾袋,须与生活垃圾袋有所区分。

2.暂存箱 (桶)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箱(桶)应当整体装配密闭,能防止液体渗漏,外表面须印(喷)制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文字

说明。

3.转运工具

转运工具应当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外表面须印(喷)制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文字说明。

(四)人员防护

从事医疗废物处置的有关人员在接触或处置医疗废物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做好自身卫生防护工作:

(一)应当穿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二)每次作业结束后应当及时按规定对污染防护用品和手进行消毒和清洗。

(三)防护用品有破损时应当及时予以更换。

(四)当卫生防护用品在操作中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及时对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

二、村卫生室、农村个体诊所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要求

(一)村卫生室、农村个体诊所的负责人承担本单位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二)在易于管理处设置有盖容器作收集及暂存医疗废物用(整体装配密闭,能防止液体渗漏,外表面须印/喷制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文字说明)。

(三)医疗废物应当与生活垃圾分开。

(四)针头等损伤性医疗废物及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应予毁形后消毒浸泡处理。

(五)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记录。

(六)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地区,需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理,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村卫生室、农村个体诊所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图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rzi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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