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省级201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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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接省级201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经济开发区、运河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省卫生厅、财政厅委托山东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作为第三方,于3月20日对我市2011年度的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综合绩效考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对象为我市各级卫生、财政部门和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以及其他参与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相关机构。

二、考核时限

2010年第四季度和2011年前三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按照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鲁卫妇社发〔20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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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要求。

四、资料准备

㈠各县(市、区)须申报的材料(附件1、2、3、4),并提交一份考核报告。其中,附件1、2须在3月19日12:00前、附件3、4须在3月25日前分别报我局妇社科、农卫科。

㈡各县(市、区)应准备的材料(附件6、7),须在考核组到达前准备好。

五、考核形式

现场考评。我市现场考评抽取30%的县(市、区)(附件8)。每个的区抽取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站;每个县(市)抽取2个乡镇卫生院、2个村卫生室。

六、其它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要切实增强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标准、严要求,做好迎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及时查找反馈。各县(市、区)在考核中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回顾总结绩效考核方式并提出意见建议报我局相关科室,以便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

联系人:栾世辉 联系电话:2628511 电子邮箱:dzfs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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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

2.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统

计表

3.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目绩效考核情况统计表

4.山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考评统计表 5. 市级准备材料 6. 县(区)级准备材料 7.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准备材料 8. 各市考核抽样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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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rwc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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