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华誉润滑油科技年产500吨润滑油、润滑脂项目环评报告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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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东莞华誉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东莞华誉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鄢江红 联系人 鄢江红 通讯地址 东莞市万江街道新和社区致富路1号 13612779595 联系电话 传 真 —— 邮政编码 —— 建设地点 东莞市万江街道新和社区致富路1号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 —— L85_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化学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行业类别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建设性质 新建√ 扩建 技改 代码 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及水处理剂等制造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4034.4 5474.4 (平方米) (平方米) 总投资 其中:环保环保投资占总投资600 8.0 1.3% (万元) 投资(万元) 比例 预计投产日期 2016年05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东莞华誉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成立于2015年11月2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JW9G0L),位于东莞市万江街道新和社区致富路1号(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9'56.46\,东经113°41'27.94\)。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占地面积4034.4m2,建筑面积5474.4m2,主要从事润滑油、润滑脂的加工生产,年产量均为500吨。 说明: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管理的指导意见》(粤府函[2011]214号)文件,项目营业执照地址为东莞市万江区新和社区工业区,现改为东莞市万江街道新和社区致富路1号,该地址与营业执照地址是同一个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施行)、国务院253号文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规定,对该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度,因此,河南鑫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负责《东莞华誉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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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内容: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占地面积4034.4m2,建筑面积5474.4m2,主要从事润滑油、润滑脂的加工生产,年产量均为500吨。 表1 建设项目工程内容及产品方案 序号 工程内容 1 总投资(万元) 2 占地面积(m2) 3 建筑面积(m2) 润滑油(吨/年) 4 产品及方案 润滑脂(吨/年) 二、主要原辅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1 基础油 2 稠化剂 3 添加剂 物料理化性质说明: 表2 主要原辅材料 用量 950吨/年 35吨/年 15吨/年 数量 600 4034.4 5474.4 500 500 来源及储运方式 当地工厂定制或市场购买 汽车运输到厂 基础油:由石化企业以石油为原料精炼而成,即“矿物基础油”,简称基础油。其化学成分包括高沸点、高分子量烃类和非烃类混合物。组成一般为烷烃(直链、支链、多支链)、环烷烃(单环、双环、多环)、芳烃(单环芳烃、多环芳烃)、环烷基芳烃以及含氧、含氮、含硫有机化合物和胶质、沥青质等非烃类化合物。本项目使用的石蜡基础油相对密度0.9,闪火点大于200℃,抗氧化性好,难挥发性,无毒,属于非危险化学品。 稠化剂:主要含脂肪酸锂皂。稠化剂的作用是使基础油依附在稠化剂上,使其固体化,油变成脂,同时增强密封性,耐压性,缓冲性等。本项目使用稠化剂稠化制作成润滑脂。闪火点大于200℃,无毒,属于非危险化学品。 添加剂:主要由锌盐、硼盐、钼盐、钙盐等无机盐组成,具有良好的抗氧、抗腐及抗磨性能,闪火点大于180℃,无毒,属于非危险化学品。 三、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 表3 主要设备 序号 工序 设备名称 调油罐 1 调和 配套 2 3

储油罐 灌装机 空压机 2

分装 辅助 规格型号 3T 4.5T 9T 20T 10T 1T 5T —— —— 数量 2个 2个 1个 10个 17个 2个 2个 4台 2台 注:(1)项目生产设备均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发展改革委令2011第9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粤发改产业【2014】210号)中的限制或禁止类别,符合有关要求。 (2)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均使用电能,不设备用发电机。 四、能耗水耗情况 表4 项目能耗水耗情况 序号 名称 用量 1 生活用水 2100吨/年 2 电 5万度/年 3 液化石油气 5吨/年 五、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 用途 生活 办公、生产 生活 来源 市政供水 市政供电 外购 全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每班8小时。员工人数35人,均在项目内食宿。 六、 公用工程 (1)原辅材料及产品的储运方式:厂外运输委托社会运输力量承担,厂内运输采用叉车或人力。 (2)给水系统:项目用水由市政给水管道直接供水,主要用水为员工生活用水。 生活用水:项目员工35人,均在项目内食宿,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014),员工生活用水量按0.2t/人?d计,则项目员工生活总用水量为7t/d,即2100t/a。 (3)排水及排水去向:项目主要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90%计,则员工生活污水的排放量约为1890t/a。项目运营期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引入东莞市万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对纳污水体赤滘口河的影响较小。 (4)供电系统:项目用电主要由市政电网供给,不设备用发电机,项目预计用电量约5万kwh/a。 3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为新建项目,所用厂房系租用厂房,该厂房原有企业已完成搬迁工作,故原有的废水、废气、噪声源已消失,同时对原有固体废物污染源进行了有效处理,故项目不存在原有污染源。 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状况: 地理位置:项目位于东莞市万江街道新和社区致富路1号。 厂区情况:项目租用1栋1层厂房作为生产车间(主要为调和、分装工序车间和仓库),租用1栋5层宿舍楼作为员工宿舍(其中1F为办公室,2-5F为员工宿舍),租用1栋1层厨房作为员工厨房。下图中阴影部分为项目所在地。 四至情况:项目所在厂区的东面隔致富路为其他工厂,南面为永大厂,西南面为出租屋,西面为东莞市瑞达电瓶车科技有限公司,北面隔新华路为东莞市德丰物流仓储有限公司和中域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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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平面四置图如下: 3#生活污水排放口 中域集团 2#厨房油烟废气排放口 1#调和、分装工序废气排放口 120m 东莞市德丰物流仓储有限公司 新华路 20m 31m 35m 大门 100m 115m 120m 1F厂房 5m 5F宿舍楼 1F厨房 20m 100m 50m 90m 致富路 其他工厂 员工宿舍 东莞市瑞达电瓶车8m 科技有限公司 10m 30m 员工宿舍 出租屋 40m 员工宿舍 永大厂 图1 项目平面四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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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自然地理 万江地处亚热带,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夏季吹偏南风,冬季吹偏北风。年均气温为22.7℃,1月气温最冷,平均为13.4℃~14.2℃,7月至8月最热,平均为27.2℃~28.2℃。年均无霜期为339~345天,年均日照时数为2000小时,年均降雨量为1788.5毫米,年均蒸发量为1000~1200毫米,适宜种植各种粮食作物、蔬菜、水果、花卉、树木以及各种热带经济作物。万江也受寒潮、霜冻、寒露风、台风、暴雨和春秋干旱等天气的影响。 2、水文 东莞水道在万江境内长10.7公里,宽0.2公里。流经万江、金泰、曲海、共联、新谷涌、坝头、胜利、官桥滘、简沙洲、新和等10个社区。至鰜鱼洲头分支,一支向西南流,经金泰、胜利、官桥滘、简沙洲、新和等地,后流入道滘镇境内。 从万江村头坊起,经万江、金泰、坝头、胜利至新和的河道,称为万江河,是东莞水道的一段。河的东岸为莞城区域,南岸为南城区域,西岸为万江区域。河的两岸常年泊有大小船只。东莞水道自金鳌洲头向西北流经金泰、大莲塘、石美、篷庙、水蛇涌至罗屋坣篁村前坊,分成3条支流,一支流经罗屋坣、大汾、流涌尾三地村前出白市洋;一支入新村村前,再流向道滘镇小河村,又称小河水道;一支流由罗屋坣水松树坊经罗屋坣、大树墩、严屋坊、沙滘坊,直通北海,称为严屋河,从莞城往望牛墩、麻涌的船经此水道,河道弯曲,水流湍急,1985年,建汾溪大桥,将河道裁弯取直,使水流减缓,但河床被河沙沉积逐渐淤浅。每年5~9月为汛期。台风往往带来暴雨,东江山洪倾泻,最高洪水位是1955年和1959年。经过大规模疏河筑堤, 1987年把万江河岸扩河取直,汛期洪水明显下降。从这一年起,汛期没有达到警戒水位。 3、气候 万江街道,位于北回归线以南,靠近海洋,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四季温暖,气候湿润,热量丰富,阳光充足,雨量适中。利于水稻和热带经济作物的生长。 气温 :年平均气温为22.7℃,平均无霜期为339~345天,最热是7月至8月,月平均气温为27.2℃~28.2℃,日最高气温达35℃的每年约有3~5天;最冷是1月份,月平均气温为13.4℃~14.2℃,日最低气温低于5℃的每年约有7~8天。据市气象台记录的极端最高气温为37.9℃(1963年9月5日),极端最低气温为-0.5℃。年积温为7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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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6℃,热量较丰富。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10℃的多年平均始日为2月28日,终日为1月11日,初终间日数为317天,总积温7830℃,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12℃的多年平均始日为2月22日,终日为12月24日,初终间日数306天,总积温7185℃。 雨量 :年平均降雨量1788.5毫米,最多是1981年的2394.9毫米,最少年降雨量是1963年的972.2毫米。降雨量集中在4~9月,占全年降雨量的83%,雨量分布呈“双峰型”,主峰出现在5月底至6月上半月(农历端午节前后),称“龙舟水”,次峰出现在8~9月,称“白露水”。多雨季节与高温季节相一致,正常年份降雨能满足农作物的生长。 日照: 夏至昼长约13小时,冬至昼长约10小时。白昼长短季节差异不大,年均日照时数约为2000小时,日照量最少是2~4月,最多是7月。 风:风向的季节性明显。冬季以偏北风为主,夏季以偏南风为主。濒临珠江,全年有海风调节,冬无严寒,夏不酷热。 4、水资源 万江位于北回归线以南,属南亚热带季风区,境内气候温和,雨量充沛,万江雨量虽然丰富,但时空分布不均匀,雨量分布呈“双峰型”:主峰出现在6月,俗称龙舟水;次峰出现在8月,俗称白露水。万江水源为东江客水补足区,属东江三角洲河网地区,共有水域面积11.01平方公里。枯水年产水量152.66亿立方米,需水量2.43亿立方米,可利用水量3.46亿立方米,有东江过境客水可利用,潜力很大。 水源分布及利用:一、年降雨量:1.多年平均1700毫米;2.丰水年2193毫米;3.平水年1666毫米;4.枯水年1241毫米。二、年产水量:1.多年平均258.86亿立方米;2.丰水年380.54亿立方米;3.平水年248.53亿立方米;4.枯水年152.66亿立方米(其中本地水1.86亿立方米,客水150.8亿立方米)。 东江是珠江在省内三大水系中水质较好的江河。但万江处于东江下游,1980年代起,年受石龙及莞城的工厂和乡村废水的污染,水质较差。据市有关部门分区检测,万江河段污染项目属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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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万江街道概况】 万江街道位于东莞市西部,邻近珠江入海口。截至2014年,面积48.5平方公里,辖28个社区。户籍人口8.16万人,常住人口24.83万人。 2014年,万江街道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3.35亿元(第一产业3726万元,第二产业41.26亿元,第三产业61.72亿元),比上年增长5.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8.78亿元,增长6.52%;总用电量13.43亿千瓦时,增长5.3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08亿元,增长8.28%;实际利用外资3920万美元,增长21.97%;外贸出口总额4.44亿美元,增长16.37%;各项税收总额19.05亿元,增长3.14%;镇级可支配财政收入7.31亿元,增长-0.61%。获评“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城乡规划工作成绩先进单位”“宜居城乡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水乡统筹落实排名全市第二位。 【万江街道商务平台集聚】 2014年,万江街道龙湾滨江片区稳步推进,特色项目之一的龙湾湿地公园开放,辖区内一批升级改造工程完工投入使用,综合开发项目土地统筹进展顺利,新城文化商业区稳步推进;E汇商务港、大合谷、大塘电商中心、银华生物旧改等一批电子商务平台效益逐步显现。2014年,万江街道共有专业市场11个,营业额20亿元,增长130%,缴纳税金1992.35万元,增长71.6%。 【万江街道重点项目建设】 2014年,万江街道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添翔服饰研发生产及电子商务中心、市中心定点屠宰场及肉类制品加工基地、铭丰包装、印刷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完成投资超2.7亿元,其中铭丰包装、印刷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开始试产,铭丰包装品制造有限公司获评“东莞市第二批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企业”;岭南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于5月被纳入市重大建设项目,首期项目泰库产业园进入改造施工和招商阶段;12月,东莞市人民政府与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总投资约30亿元的菜鸟公司O2O项目落户万江;“东江之星”项目落地,该项目由新加坡首铸集团投资约40亿元,年底基本完成土地供应及前期建设准备工作;颐合·幸福里、联聚包装、英伦公鸡服饰营运总部等一批重大项目正在策划筹建中。 【万江街道创新驱动战略推进】 2014年,万江街道实施“省数控一代机械产品创新应用示范专业镇”项目见成效,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1个,承担广东省数控一代专项重点项目2个,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综合利用技术创新团队获评市引进创新团队奖。数控装备行业专利申请累积520多件,研发数控机械装备新产品累积60多台(套)。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家,市专利优势企业1家,市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6个。为辖区内40家数控机械装备制造企业300多名一线的技术人员实行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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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汇商务港】 E汇商务港位于莞穗大道万江桥段,是万江街道首家“一站式”电商产业园,万江街道集体资产“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典型案例。由4座写字楼和2座商务公寓组成,项目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项目分二期开发,第一期由2座写字楼组成,面积1.1万平方米,于2014年10月全面营业,吸引76家企业进驻,其中电子信息类28家,电子商务类37家,软件研发4家,配套服务机构7家,招商率达100%。第二期进入施工改造和招商阶段,完成60%的招商任务,且吸引统一公司等一批实力较强的企业入驻,建设集“B2C、B2B、O2O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区域电子商务运营总部基地”“电子商务专业人才教育实训基地”为一体的电子商务核心产业区。 【社区党政公共服务中心建立】 2014年,万江街道在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工作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体制,率先在全市建立25个社区党政公共服务中心,从整合公共资源、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强化人员素质等方面入手,探索党务、政务和公共服务向社区延伸。社区党政公共服务中心承办117个事项,业务涉及社会事务、人口计生与新莞人服务、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城市管理、工商管理等5大类15个具体业务范畴,使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入中心一站式办理。较以前分散办公相比,办事人员减少34人,平均每社区减少1.8人,下降22.97%;每月办公经费比以往节约8.3万元,平均每个社区节约4372元,下降18.35%。(何洁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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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编制依据及环境功能属性

主要编制依据: ■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执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修订,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53号); 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1-2011);(HJ2.2-2008);(HJ/T2.3-93);(HJ2.4-2009);(HJ19-2011);(HJ/T169-2004); 10、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发展改革委令2011第9号); 1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 12、《关于印发<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环发〔2012〕130号); 13、《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 2013年第31号)。 ■地方政策、法律、法规 1、《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粤发改产业【2014】210号); 2、《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 3、《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粤府〔2012〕120号); 4、《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配套环保政策的通知》(粤环[2014]7号); 5、《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粤府〔2014〕6号); 6、《印发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通知》(粤环发[2010]18号); 7、《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 8、《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总VOCs)排放的意见》的通知(粤环〔2012〕18号); 9、《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粤环函【2005】111号); 10、《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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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东莞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2009年12月25日印发); 12、《东莞市产业结构调整规划(2008-2017)》(东府【2009】5号); 13、《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2008年本)》; 14、《东莞市地表水功能区划》(东府办复【2007】650); 15、《东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14-2017年)》(东府〔2014〕81号); 16、《关于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粤环[2014]27号); 17、《东莞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东环〔2014〕89号); 18、《东莞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第二阶段(2013年-201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东环〔2013〕141号); 19、《关于加强环境管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东府办【2003】37号印发); 20、《广东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产业发展规划(2013-2030年)》; 21、关于印发《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产业发展指引》的通知(东发改[2015]165号); 22、《关于印发〈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的通知》(东府办函【2016】73号)。 11 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如下表所列: 表5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表 编号 项 目 内 容 根据《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粤环〔2013〕13号)、《东莞市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实施方案》(东环[2013]1401 水环境功能区 号)及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监测数据,赤滘口河近期的水质控制目标为Ⅳ类,即近期执行Ⅳ类水体标准 根据《东莞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项2 环境空气功能区 目所在地属二类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根据《东莞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项3 环境噪声功能区 目所在地属2类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 基本农田保护区 否 5 风景名胜保护区 否 6 水库库区 否 7 是否城镇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 是,属于东莞市万江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 8 是否属天然气管道范围 否 9 可否现场搅拌混凝土 否 10 是否环境敏感区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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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项目位于东莞市万江区,属于城镇片,根据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城镇片的空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如下表: 表6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现状值 (污染指数除外,单位:mg/m3) 测点 城镇片 评价标准 污染指数 SO2年均浓度 0.023 0.06 0.383 NO2年均浓度 0.047 0.04 1.175 PM10年均浓度 0.068 0.07 0.971 PM2.5年均浓度 0.047 0.035 1.343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中NO2、PM2.5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SO2、PM10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该地区空气质量一般,项目所在区域PM2.5超标主要是受到地铁及轻轨等市政工程施工、房地产施工扬尘的影响,NO2超标主要是受到日益增长的汽车尾气影响。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外排生活污水经东莞市万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赤滘口河,根据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4年11月份提供的万江镇赤滘口河的水质监测结果如下表: 表7 赤滘口河水质监测结果 河流 赤滘口河 水质控制目标 Ⅳ 水质类别 Ⅴ 达标状况 不达标 主要超标项目/超标倍数 氨氮/0.05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纳污水体赤滘口河的水质控制目标为Ⅳ类,水质现状为Ⅴ类,氨氮超标0.05倍,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项目所在地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差,水质超标主要是受到河道两岸以及上游工厂和居民生活污水的影响。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评价单位于2016年04月05日对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进行了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监测期1天,昼夜各1次,气象条件是晴天。监测结果如下表: 表8 噪声现状监测结果一览表(单位:dB(A) ) 测 点 东厂界1# 南厂界2# 西厂界3# 北厂界4# 标准值 昼 间 59.1 58.5 58.3 58.4 60 夜 间 48.9 48.6 48.0 47.6 50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东、南、西、北厂界的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从总体来看,本区域噪声现状的环境质量较好。 13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是保护好项目所在地附近周围评价区域环境质量。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使项目的建设和生产运行中保持项目所在地区域原有的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 1、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控制废气排放对附近周围环境的影响。 2、控制废水排放对附近水环境的影响,使得附近水环境质量不劣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Ⅳ类水质标准的保护要求。 3、控制各种噪声声源,要求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保护目标 妥善处理本项目固废,使之不成为区域内危害环境的新污染源。 5、生态保护目标 保护项目评价区内生态环境质量,不致因项目营运而趋于恶化,控制项目营运期对土壤环境、植被资源及原有地貌的破坏程度和范围,把生态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采用适当的环境措施,防止生态环境恶化。 6、环境敏感点及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对本项目所在地的实地踏勘,在周边内没有名胜古迹等重要环境敏感点。建设项目厂址附近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9 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目标 与项目厂功能性质 界最近距规模 离(米) 居民点 30 180人 序号 1 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出租屋 方位 西南面 保护内容 大气二级 声环境2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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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适用标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Ⅳ类水质标准; 表1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Ⅳ类标准摘录(单位:mg/L) CODCr BOD5 DO TP 项 目 NH3-N 标准值 ≤30 ≤6 ≥3 ≤1.5 ≤0.3 环境质量标准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表1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摘录(单位:(μg/m3) SO2 NO2 PM10 PM2.5 24小时1小时年平24小时1小时年平24小时年平24小时平均 平均 均 平均 平均 均 平均 均 平均 150 500 40 80 200 70 150 35 75 年平均 60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类标准; 4.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1. 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进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 表12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摘录 (单位:mg/L) 项 目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CODcr 500 60 BOD5 300 20 NH3-N - 8 SS 400 3 动植物油 100 3 2. 项目调和、分装工序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表13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摘录 二级标准 无组织排放监控项 目 排放高度(m) 排放速率(kg/h) 排放浓度(mg/m3) 浓度限值mg/m3 15 10 120 4.0 非甲烷总烃 3. 厨房油烟废气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4.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6.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2013年修订)。 15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2号)、《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粤环【2011】110号)以及关于印发《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排放的意见》的通知(粤环〔2012〕18号)的要求,确定项目纳入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项目总量控制建议指标见表。 表14 项目建议的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 要 素 排放总量 单 位 1890 废 水 量 吨/年 CODcr 0.529 水 生活污水 吨/年 NH3-N 0.033 吨/年 说明:项目生活污水排入东莞市万江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我国目前的环境管理要求,污水排放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控制由该污水处理厂统一调配,不再另行增加批准建设项目主要水污染物的总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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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一、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厂房系租用,相关建筑已建成,故项目不存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问题。 项目主要从事润滑油、润滑脂的加工生产,不从事原油提炼业务,项目所用原料(基础油、稠化剂、添加剂)均为外购成品,难挥发,稳定性好,不易燃不易爆,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项目调和过程是一个简单的物理混合均质过程,期间无化学反应发生,其生产流程如下: 润滑油、润滑脂的生产工艺流程: S、N 原料 调和 分装 S 包装出货 (注:G废气;S为固体废物;N为噪声。)

主要工艺流程简述: 调和:项目使用调油罐将外购的基础油、稠化剂、添加剂根据配方,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搅拌配料,使其调和均匀。该工序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空油桶及设备运行噪声。 分装:项目使用灌装机将调和均匀的物料分装到罐,即为成品;该工序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 包装出货:项目成品经包装后出货。该工序产生废包装材料。 说明:(1)项目调油罐等设备无需水洗,因此,项目生产过程中无清洗废水的产生和外排。 (2)根据《关于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问题的复函》(文号为:环函【2014】026号),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不属于固体废物,也不属于危险废物,因此,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空油桶可交供应商回收利用。 17

主要污染工序: 一、大气污染源 1)工艺废气: 调和、分装工序:项目调和、分装工序的生产过程均会挥发少量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呈间歇性排放。 根据同类相关相关经验数据,基础油、稠化剂均属难挥发矿物油,120~200℃下基础油、稠化剂恒温失重约0.0125%。项目生产时使用的添加剂为无机盐不具挥发性。 项目年用基础油950t、稠化剂35t,则失重约123kg,即非甲烷总烃产生量约为0.123t/a。项目年运行2400h/a,则产生速率约为0.051kg/h。 2)员工厨房: 厨房油烟:项目配套职工食堂一个,设1个灶头(小型),厨房使用燃料为液化石油气,因液化石油气为清洁能源,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较少,可直接排放。 一般食堂的食用油耗油系数为7kg/100人·d,项目员工35人在食堂就餐,则食用油的用量为0.7kg/d,按油烟挥发量占总耗油量的2%~4%之间取值(本评价取其均值3%),则油烟的产生量约为22.05kg/a(年工作日以300天计),油烟的原始产生浓度约为5mg/m3。 二、水污染源 生活污水:项目员工35人,均在项目内食宿。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014),项目员工生活用水量=0.2t/人·d×35人=2t/d,则项目员工生活用水量为2100t/a,排水系数按0.9计,则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890t/a,主要污染因子有CODCr(400mg/l)、BOD5(200mg/l)、SS(220mg/l)、NH3-N(25mg/l)、动植物油(100mg/L)。 三、噪声污染源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车间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70-80 dB(A),空压机的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70~85dB(A);车间机械通风、抽气所用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为70~75dB(A)。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空油桶。 生活垃圾:项目员工生活垃圾排放量计算如下:1kg/人·d×35人=35kg/d,即10.5t/a。生活垃圾包括平时生活使用的废旧塑料袋、饮料罐、纸盒等。生活垃圾中铝制罐、塑料瓶、玻璃瓶、报纸等可回收利用物质,分类收集再利用。对堆放点进行消毒杀菌,不能再利用的剩余垃圾交予环卫部门进行集中填埋处理处置。 18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艺固体废物,产生量约为0.05t/a,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空油桶: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空油桶约1000个/年(约2t/a),根据《关于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问题的复函》(文号为:环函【2014】126号),项目空油桶不属于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原供应商回收利用。 19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类型 (编号) 大 调和、分装工序 非甲烷总烃 气 1.2×107m3/a 污 厨房油烟 染 油烟 6311.025×10 m/a 物 CODcr 水 BOD5 污 生活污水 SS 染 (1890t/a) NH3-N 物 动植物油 固 体 废 物 噪 声 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 废包装材料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 产生量(单位) 10.2mg/m3 5mg/m3 400mg/L 200mg/L 220mg/L 25mg/L 100mg/L 0.123t/a 22.05kg/a 0.756t/a 0.378t/a 0.416t/a 0.047t/a 0.189t/a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单位) 10.2mg/m3 2mg/m3 0.065t/a 8.82kg/a 10.5t/a 0.05t/a 2t/a 280mg/L 0.529t/a 140mg/L 0.265t/a 150mg/L 0.284t/a 17.5mg/L 0.033t/a 30mg/L 0.057t/a 分类收集后交予环卫部门处理 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交供应商回收利用 空油桶 车间各主要工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值约为70~85dB(A);通过合理布局,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使得噪声的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项目所在厂房为租用,本次环境评价不涉及建设期间环境影响评价。在项目正常运营期间,基本上不会对土壤、植被等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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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项目租用厂房,故不存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问题。 营运期的环境影响分析: 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工艺废气: 调和、分装工序:项目调和、分装工序的生产过程均会挥发少量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呈间歇性排放。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其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约为0.123t/a,产生速率约为0.051kg/h。 项目设置集气装置收集后由管道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设计风机风量为5000m3/h,则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123t/a,排放速率为0.051kg/h,排放浓度为10.2mg/m3,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同时员工应佩戴自吸过滤式口罩进行操作,确保车间空气质量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要求,保证员工身心健康。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2)员工厨房: 厨房油烟:项目厨房使用燃料为液化石油气,因液化石油气为清洁能源,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较少,可直接排放。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厨房油烟量为22.05kg/a,产生浓度为5mg/m3。项目厨房的灶头上方设置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不小于60%),则油烟的排放量为8.82kg/a,排放浓度约为2mg/m3。经处理后油烟由烟道引至于所在建筑物天面高空排放,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标准限值(2.0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 生活污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890t/a,主要为污染物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等。根据东莞市万江区污水干管平面布置图,项目所在地位于东莞市万江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内,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至市政下水道,然后引至东莞市万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污染物得到一定量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 21 污水处理厂简介:东莞市万江污水处理厂选址于万江区流涌尾村,紧邻赤滘口河,占地面积约102458平方米,设计总规模15万吨/日,纳污范围为万江区除东莞水道以东地区(坝头)外整个地区的市政污水。首期建设规模5万吨/日,采用CAST工艺,总投资预算5445.46万元,以BOT模式建设,由中标单位东莞市天地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的东莞市万江区天地信达水务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建设、运营,合同期25年(含建设期)。 三、噪声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车间机械产生噪声值在70~85dB(A)之间,对于项目机械设备产生噪声污染必须采取适当的治理措施。 (1)合理布局厂区内的设备; (2)车间的门窗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结构; (3)将空压机置于单独隔声间内。 经过自然衰减,并在做好管理的同时能使厂界噪声控制在昼间60dB(A),夜间50dB(A)以内,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生活使用的废旧塑料袋、饮料罐、纸盒等可回收利用物质,分类收集,再利用。不能再利用的剩余垃圾定点放置,并对堆放点进行消毒杀菌处理,防止散发恶臭,孳生蚊蝇,及时交予环卫部门进行集中填埋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空油桶: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空油桶,交供应商回收利用。 项目空油桶的运输和贮存注意事项如下: 项目生产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空油桶,根据《关于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问题的复函》(文号为:环函【2014】126号),上述容器不属于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可交原供应商回收利用;同时为控制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在回收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项目应按照国家对上述容器所包装或盛装的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其贮存、运输等环节进行环境监管。 1、贮存 项目拟于厂房室内设立一个专用的空油桶贮存间,同时该贮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相关要求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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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运输 项目产生的空油桶经分类收集后可交原供应商回收利用,由原供应商派专用车辆定期上门接收,并运输至供应商厂区内进行处置。 3、处置 项目产生的空油桶经收集运输至供应商厂区内后,供应商根据上述各包装物、容器的性质进行无害化处置。 五、风险评价 (1)油品特性 项目贮存的油品为基础油、稠化剂、添加剂,危险特性和理化性质如下表所示。 表15 基础油/添加剂/稠化剂理化特性及泄漏应急措施 透明、无混浊液体 理化性质 添加剂闪点:180℃以上 基础油/增稠剂闪点:200℃以上 危险特性 无毒、不易燃,ADI对润滑油及添加剂无规定,泄漏会影响环境 工程防护:密闭操作,全面通风 身体防护:穿一般作业防护服 防护措施 手防护:戴橡胶耐油手套 着火防护:严禁吸烟、动火 泄漏防护:容器管道选材坚固,有围堰,配备回收、吸油设备 泄漏应急处理 关闭、封堵泄漏源,及时回收、清理 灭火方法 用灭火器或消防水扑救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物,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新鲜空气处,保持呼吸道畅通;如呼吸困难,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2)风险源识别 项目风险源调查如下表所示。 表16 项目风险源调查一览表 名称 基础油 增稠剂 添加剂 成品润滑油 成品润滑脂 贮存量(t) 贮存场所临界量(t) qn/Qn 500 5000 0.1 ∑qn/Qn 0.1 根据国家《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规定,将整个项目各种油品作为一个单元(工作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识别。本项目∑qn/Qn=0.1<1,因此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为“一般危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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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风险事故类型 项目各油品贮存量虽然未构成重大危险源,但仍存在以下一般风险: ① 、原料桶、成品桶破裂和泄漏; ② 、不可抗拒外力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 (4)最大可信事故及危害性分析 ① 、料桶、成品桶受外力撞击出现裂缝,导致油品泄漏。泄漏后如果遇明火,会诱发火灾、爆炸事故; ② 、输油管道或泵体发生泄漏,导致油品泄漏。泄漏后如果遇明火,会诱发火灾、爆炸事故; ③ 、电气设备、线路、开关出现故障,以及接地装置失效,操作失误或违章操作,造成人身伤亡,并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上述最可信事故发生概率均很小,但建设单位仍然要从生产、贮运等环节采取积极防范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5)事故状态对环境的影响 ①、对地表水的污染 项目远离水体,因此对地表水不构成威胁。 ②、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根据国内外的研究,对于突发性的事故溢油,油品溢出后在地面呈不规则的面源分布,油品的挥发速度重要影响因素为油品蒸汽压、现场风速、油品溢出面积、油品蒸汽分子平均重度。 项目各类油品均为难挥发性油,不会造成大面积的扩散,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6)防范措施 ① 、图布置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 ② 、有关规范设计设置了有效的消防系统,做到以防为主,安全可靠; ③ 、艺设备、运输设施及工艺系统选用了高质、高效可靠性的产品。电气设备、器材的选型、设计安装及维护均符合GB50058-82《爆炸火灾危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GB13955-92《漏电保护器安装与运行》的规定; ④ 、目原料桶和成品桶均采用汽运输方式。建设单位在装卸时必须注意轻拿轻放,严禁野蛮装卸,以免损坏桶体发生泄漏; ⑤ 、项目桶盛量为20~200kg/桶,因此发生泄漏时泄漏量不大。尽管如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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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须在车间内准备一定数量吸油毡,以防发生泄漏时可及时吸净漏油。 ⑥ 、储存调和油、稠化剂和添加剂的仓库须做好防范措施,仓库地板须做防腐防渗处理,仓库门口设置小斜坡,调和油、稠化剂和添加剂应分类摆放。 (7)管理要求 各类事故及非正常生产情况的发生大多数与操作管理不当有直接关系,因此必须建立健全一整套严格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关注: ①、加强对油桶、设备、管道的管理与维修,使整个油品储存系统处于密闭化,严格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②、把每个工作人员在业务上、工作上与消防安全管理上的职责、责任明确起来。 ③、对各类贮存容器、机电装置、安全设施、消防器材等,进行各种日常的、定期的、专业的防火安全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落实到人、限期落实整改。 ④、建立夜间值班巡查制度、火险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等。 六、清洁生产 推行清洁生产,不但可以减少污染,而且可以提高产量。为使项目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控制污染,推行清洁生产势在必行,为此,根据建设单位的实际情况,提以下几点建议: ①产环节:本项目属于专用化学品制造业,主要从事润滑油、润滑脂的加工生产。通过加强设备的维护、提高设备完好率;积极推行优化节能措施;提高自动化操作水平。 ②污染物产生环节:项目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烟道引至于所在建筑物天面高空排放;项目应加强员工培训,增强员工操作水平及环保意识,以减少污染物较少。 为进一步提高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建议项目采取如下措施: ①产品包装环节:选用环保包装材料,尽量使用可回收利用的包装材料,避免二次污染。 ②环境管理要求:要求项目产生的工业固废、生活垃圾等应分类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污染环境;加强管理,提高员工得总体素质,严格规范员工操作水平。 七、敏感点影响分析 项目位于东莞市万江街道新和社区致富路1号。 根据前面的工程分析可知,项目营运期对附近环境敏感点(项目西南面的出租屋)的主要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废气、噪声等。 针对以上的主要污染问题,项目均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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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废气问题,项目采取如下措施: 项目调和、分装工序废气设置集气装置收集后由管道引至高空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烟道引至于所在建筑物天面高空排放,且该项目所在地与敏感点有一定的距离,在经过一定距离的空气稀释作用后,对敏感点的日常生活影响较小。 ◆针对噪声问题,项目采取如下措施: (1)合理布局厂区内的设备; (2)车间的门窗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结构; (3)将空压机置于单独隔声间内。 在采取上述的噪声防治措施后,再经一定自然距离的衰减作用,使各种机械噪声得到有效的衰减。 经过现场勘查,该项目周围无重大环境敏感点,故本次评价对敏感点影响不做相关分析。 八、公众参与分析 1、本次项目主要环境问题 从项目的工程分析可知,其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员工生活污水。 ◆设备噪声。 ◆调和、分装工序废气;厨房油烟。 ◆员工生活垃圾及一般工业固废。 2、公众参与的方法 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了解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对建设项目的基本态度和要求,从而增加公众对工程建设的了解、支持和配合,使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更加完善和合理。 3、公众调查 调查范围为项目周围和位于项目影响范围内的人和单位。项目对周边居民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人员组成比例:敏感区人员占100%。 调查表详见下表: 表17 公众参与调查表 请填写参与者基本情况并在调查内容一栏中所选的“□”中打“√”。 一、参与者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26 职业 文化 地址(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二、项目简介 东莞华誉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2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JW9G0L),位于东莞市万江街道新和社区致富路1号(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9'56.46\,东经113°41'27.94\)。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占地面积4034.4m2,建筑面积5474.4m2,主要从事润滑油、润滑脂的加工生产,年产量均为500吨。 项目运营过程可能产生的污染及采取的环保措施如下: 1、废气:项目调和、分装工序废气设置集气装置收集后由管道引至高空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管道引至高空排放。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放市政管网,然后引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项目对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 4、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三、调查内容 1、您是否了解项目 2、您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 反对的理由: 3、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无影响 □废水 □废气 □噪声 □固废 □其他 □一般 □有所顾虑 □不清楚 □不可以 □了解 □同意 □一般了解 □反对 □不了解 □不关心 4、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文化的影响 □有利 5、项目产生的污染经治理后达标排放,对此您是否觉得可以承受? 6、不可接受的理由: 7、您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什么建议? 4、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分析 □可以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0份,回收30份,回收率为100%。从统计结果可知,公众对项目建设同意人数100%。公众普遍认为项目建设对东莞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将起一定的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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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作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以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方面的选择各抒己见,公众基本上认为没影响。 序号 序号 1 2

姓名 性别 表18 公众信息表 地址 表19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统计表 选择项 了解 一般了解 不了解 同意 反对 28

联系电话 人数(人) 27 3 0 30 0 百分比(%) 90 10 0 100 0 调 查 方 案 您是否了解该项目 您是否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0 0 不关心 0 0 较满意 0 0 不满意 30 100 无影响 0 0 废水 0 0 废气 3 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0 0 噪声 0 0 固废 0 0 其他 27 90 有利 3 10 4 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文化的影响 一般 0 0 不清楚 30 100 可以 项目产生的污染经治理后达标排放,对此0 0 5 有所顾虑 您是否觉得可以接受 0 0 不可以 从统计结果可知,公众对项目建设基本持赞成意见,这一情况说明公众是希望项目能正常营业;且公众普遍认为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会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且公众对项目周围的环境质量是比较满意的,且绝大部分人认为该项目的环境影响主要集中在废气污染和噪声污染,但普遍认为经项目处理措施处理后,该污染对周边环境基本无影响。 本环评采纳本项目的公众参与调查的结果与意见。项目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确保项目在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减小到最低限度。 九、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性分析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1)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发展改革委令2011第9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粤发改产业【2014】210号)没有对项目的工艺和设备作出淘汰和限制的规定。可以认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广东省和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 (2)根据市府办《关于加强环境管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东府办[2003]37号)要求,本项目主要从事润滑油、润滑脂的加工生产,不属于该文件禁止的内容。 2、选址合理性分析 (1)与城市规划相符性分析 项目位于东莞市万江街道新和社区致富路1号,根据印发《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中的指引图(见附图5),项目选址位于工业发展区,没有占用基本农业用地和林地,符合城镇规划和环境规划要求。 29 (2)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东莞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2000年3月14日通过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14]270号),项目所在地不属于东莞市水源保护区,符合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有关要求。 ◆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不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 ◆项目建设符合区域声环境2类区,不属于声环境1类区。 ◆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项目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管道引至高空排放。 ◆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音设备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影响较小。 ◆项目所在地没有占用基本农业用地和林地,符合东莞市城市建设和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且具有水、电等供应有保障,交通便利等条件。项目周围没有风景名胜区、生态脆弱带等。故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3、项目与(《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号)、《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补充通知》 粤府函〔2013〕231号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 粤府函〔2011〕339号第一点及第二点:严格执行《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等规定,在东江流域内严格控制建设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铬、铅原料的项目,禁止建设农药、铬盐、钛白粉、氟制冷剂生产项目,禁止建设稀土分离、炼砒、炼铍、纸浆制造业、氰化法提炼产品以及开采、冶炼放射性矿产的项目。 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禁止新(改、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排放的项目,禁止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因重金属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建设涉重金属污染项目。东江流域内停止审批向河流排放汞、砷、镉、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铅蓄电池加工制造(含铅板制造、生产、组装)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由省环境保护厅审批。 项目不属于上述限制审批的范围,同时根据该通知第五点:在淡水河(含龙岗河、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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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等支流)、东引运河(含观澜河、潼湖水等支流)、紧水河、稿树下水、马嘶河(龙溪水)等支流和东江惠州博罗段江东、榕溪沥(罗阳)、廖洞、合竹洲、永平等5个直接排往东江的排水渠流域内,禁止建设制浆造纸、电镀(含配套电镀和线路板)、印染、制革、发酵酿造、规模化养殖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等重污染项目,暂停审批电氧化、化工和含酸洗、磷化、表面处理工艺以及其他新增超标或超总量污染物的项目。上述流域内,在污水未纳入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的城镇中心区域,不得审批洗车、餐饮、沐足桑拿等耗水性项目。 同时,根据《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补充通知》 粤府函〔2013〕231号第二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项目,不列入禁止建设和暂停审批范围:(一)建设地点位于东江流域,但不排放废水或废水不排入东江及其支流,不会对东江水质和水环境安全构成影响的项目;(二)通过提高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能够做到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技改减污的改(扩)建项目及同流域内迁建减污项目;(三)流域内拟迁入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基地,且符合基地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建设项目。 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主要从事润滑油、润滑脂的加工生产。项目无生产性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放入市政纳污管网,因此项目符合(《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号)及粤府函〔2013〕231号的要求。 4、项目与(印发《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的通知粤环〔2012〕18号)的相符性分析 (1)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生态敏感区和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实行强制性保护,禁止新建VOCs污染企业,并逐步清理现有污染源。在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和海岸生态防护带等生态功能区实施限制开发,加强对排污企业的清理和整顿,严格限制可能危害生态功能的产业发展。新建VOCs排放量大的企业入工业园区并符合园区相应规划要求。原则上珠江三角洲城市中心区核心区域内不再新建或扩建VOCs排放量大或使用VOCs排放量大产品的企业。新建项目所在地不属于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生态敏感区和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也不属于城市中心区核心区域,因此是符合要求的。 项目位于东莞市万江街道新和社区致富路1号。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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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生态敏感区和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选址符合“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中“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生态敏感区和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实行强制性保护,禁止新建VOCs污染企业,并逐步清理现有污染源”的要求。 (2)新建石油加工项目必须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储油设施必须加装油气回收装置,加工损失率必须控制在4‰以内。新建汽车制造、家具及其他工业涂装项目必须采取有效的VOCs削减和控制措施,水性或低排放VOCs含量的涂料使用比例不得低于50%。新建机动车制造涂装项目,水性涂料等低排放VOCs含量涂料占总涂料使用量比例不得低于80%,所有排放VOCs的车间必须安装废气收集、回收/净化装置,收集率大于应90%。新建室内装修装饰用涂料以及溶剂型木器家具涂料生产企业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环境标志产品要求。 项目为新建项目,属于专用化学品制造行业。项目不属于以上第(2)点提到的项目,且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涂料,不产生VOCs废气,因此,项目的建设是符合要求的。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印发<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的通知》(粤环【2012】18号)中的相关要求及文件精神。 5、项目与《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的通知》(东环[2014]190号)的相符性分析 表20 项目与东环[2014]190号文的相符性分析 编号 文件要求 (一)饮用水源保护区。要严格执行饮用水源保护制度,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一经划定,严格控制调整。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结论 1 项目位于东莞市万江街道新和社区致富路1号,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14]270),项目所在区域不属饮用水源保护区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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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二)水源保护敏感区。东江干流、东江北干流、东江南支流的水源保护敏感区以及重要水库集雨区和供水通道两岸敏感区范围内,严禁新建电镀(含配套电镀和线路板)、湿式印花、漂染、洗水、鞣革、造纸、重化工、发酵酿造、涉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物污染、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等重点污染项目,同时要综合利用限期整改、排污许可、强化执法、加强监测等行政手段依法倒逼区域内重点污染企业搬迁或关闭。在污水未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的上述区域,暂停审批新建、扩建电氧化、酸洗、磷化、蚀刻、钝化、电泳等表面处理工艺项目以及洗车、餐饮、沐足桑拿等耗水性项目,改建项目应实施总量削减。 项目位于东莞市万江街道新和社区致富路1号,不在东江干流、东江北干流、东江南支流的水源保护敏感区以及重要水库集雨区和供水通道两岸敏感区范围内 符合 3 (三)重点流域控制区。石马河、茅洲河流域要严格按照《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关于严格限制东项目位于东莞市万江街道新和社区致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富路1号,不属于重点流域控制区。项质保护工作的通知》及其补充通知、《石目主要从事润滑油、润滑脂的加工生马河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东莞市茅洲产,项目无生产性废水,生活污水预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等政策法处理后排市政管网,符合《关于严格规要求,严格控制水污染项目的建设,在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流域水质达不到环境功能区划或污染物排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及其放量超过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区域,暂停补充通知 审批流域内新增超标或超总量污染物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加大重点污染行业的中水回用力度,电镀行业中水回用率要达到60%以上,漂染、制革、洗水、湿式印花等行业中水回用率达到50%以上,造纸行业中水回用率达到项目主要从事润滑油、润滑脂的加工85%以上。新、改、扩建其他水污染行业生产,项目无生产性废水,生活污水中水回用率原则上应达到50%以上,并通预处理后排市政管网,满足“废水零过实行严格的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放标排放”的要求 准,引导企业采取先进的中水回用技术、零星废水转移等尽量达到“废水零排放”的要求。 严格控制家具喷漆、工业喷涂、制鞋、印刷、长台丝印、石油化工等重点VOCs排放项目,以现役源“点对点”总量调剂方式,项目主要从事润滑油、润滑脂的加工明确VOCs排放总量指标的来源,实施“等生产,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涂料,不产量替代”或“减量替代”,确保不增加区域内生VOCs,不属于家具喷漆、工业喷涂、工业VOCs的总量排放;新建、扩建VOCs制鞋、印刷、长台丝印、石油化工等排放量较大的工业喷涂、长台丝印、石油重点VOCs排放项目 化工等企业必须进入通过规划环评的产业聚集区建设。 符合 4 符合 5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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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7 新、改、扩建石油化工、汽车制造、家具及其他工业涂装项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石油加工项目储油设施加装油气回收装置;汽车制造、家具及其他工业涂装项目采取有效的VOCs削减和控制措施,水性涂料等低排放VOCs含量的涂料使用比例不得低于50%;机动车制造涂装项目,水性涂料等低排放VOCs含量涂料占总涂料使用量比例不得低于80%;新建室内装饰用涂料以及溶剂型木器家具涂料生产企业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环境标志产品要求。所有排放VOCs的车间必须采取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提高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收集效率,并尽可能采取密闭等措施以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要求安装废气收集、回收/净化装置,收集率不得低于90%。 按照《印发<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的通知》(粤环〔2012〕18号)的要求,严格排放VOCs项目的环保准入要求,印刷、家具、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制鞋行业严格执行VOCs地方排放标准,其他VOCs排放项目参照地方标准从严要求执行。 项目主要从事润滑油、润滑脂的加工生产,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涂料,不产生VOCs,不属于新、改、扩建石油化工、汽车制造、家具及其他工业涂装项目 符合 项目主要从事润滑油、润滑脂的加工生产,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涂料,不产生VOCs 符合 综上所述,项目基本符合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的通知(东环[2014]190号)。 6、项目与关于《广东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产业发展规划》(2013-2030年)的相符性分析 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三)优化产业结构,转移引导“两高”产业退出 通过转移引导高污染、高耗能产业退出,发展高端、低碳产业,在实现经济发展的同时,达到节能降耗减排的目标。 调整造纸产业结构。将该产业制浆环节转移出去,逐步引导造纸业退出。转型发展绿色纸品制造业,可大大减少废气和废水的排放。优化建材产业结构。淘汰水泥产业,促进建材生产高耗能领域向节能环保新材料领域转型,减少排放,大幅降低锅炉产生的废气污染。改造食品加工产业生产工艺。推动“煤改气”程,采用节能环保新能源技术和设备,可较好实现减排。升级纺织服装产业链。整治或转移纺织产业中漂洗、印染等污染较重的环节,转型发展服装后加工和品牌设计环节。 (四)加强综合整治,改善环境质量 东莞水乡环境保护建设以改善环境质量、优化生态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原则。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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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开展环境保护工作,达成“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目标 控制东莞水乡大气污染排放。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小型发电机组,全面实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禁燃区内已建成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依法进行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对现有的工业炉窑推行低氮燃烧和脱硝技术,分期分批淘汰高能耗、重污染的工业炉窑,不再审批建设工业炉窑项目;逐步改善东莞水乡燃料结构,鼓励使用清洁绿色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 项目不属于造纸产业、建材产业、纺织服装产业等高污染、高耗能产业,项目无小型发电机组,不设工业炉窑,项目属于专用化学品制造行业,生产设备均使用电能。因此,项目基本符合该文件的要求。 7、与《关于印发<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两高一低”企业全面整治与引导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4〕89号)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两高一低”企业全面整治与引导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4〕89号)的要求: (二)漂染、洗水、印花、电镀、制革行业。按照《关于印发〈东莞市环保局电镀、印染等重污染行业优化升级整合入园工作方案〉的通知》(东环办〔2011〕22号)、《关于印发〈东莞市水乡地区重点污染企业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环办〔2013〕5号)、《关于印发〈东莞市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入园补助办法〉的通知》(东环〔2014〕4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在2015年底前依法全面完成推动水乡经济区环保专业基地外不符合原地保留条件的漂染、洗水、印花、电镀、制革等重污染行业企业搬迁进入环保专业基地或者关闭。 (三)无证无照污染企业和小作坊。在2014年底前全面摸查并依法取缔水乡经济区所有新增的无证无照污染企业和小作坊,并建立有效长效监管机制,彻底杜绝无证无照污染现象反弹回潮。 (四)其他有必要引导退出的“两高一低”企业。对暂不纳入近期引导退出范围的“两高一低”企业,要结合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逐步引导其有序退出。 项目为新建项目,属于专用化学品制造行业,不属于漂染、洗水、印花、电镀、制革行业。 因此,项目符合《关于印发<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两高一低”企业全面整治与引导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4〕89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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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项目与《关于印发〈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产业发展指引〉的通知》(东发改〔2015〕165号)和《关于印发〈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的通知》(东府办函【2016】73号)相符性分析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产业发展指引〉的通知》(东发改〔2015〕165号)中的分类指引中禁止发展的产业 禁止发展的产业,除包括现行产业指导目录中被列为淘汰类的、国家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禁止发展的、以及省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禁止发展的产业以外,还包括以下产业或工艺:——制造业:27.泡沫塑料制造、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等; 三、准入条件 2.实行功能分区限制 新增产业投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广东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有关功能分区的管控要求。 ——工业发展区。除立沙岛化工专业基地不限制发展化工类制造业外,工业发展区限制发展以上分类指引中所有禁止发展的产业。 ——轻柔产业区。限制工业发展区限制发展的产业,同时限制发展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装备制造业(包括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等非都市型工业制造业。 ——水乡新城区。限制轻柔产业区限制发展的产业,同时限制发展纺织、木材加工、家具制造、电子元器件等制造业,限制发展工业原材料物流、散货物流等大宗货物仓储和运输。 ——城镇生活区(含乡村居民点)。限制发展所有工业制造业,限制发展工业物流、散货物流等大宗货物仓储和运输。 ——生态控制区。限制发展除生态农业以外的所有产业。 项目位于东莞市万江区新和社区致富路1号,根据印发《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中的指引图(见附图5),项目选址位于工业发展区,且项目主要从事润滑油、润滑脂的加工生产,不属于禁止发展的产业。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关于印发〈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产业发展指引〉的通知》(东发改〔2015〕165号)和《关于印发〈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的通知》(东府办函【2016】73号)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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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环保投资 项目在建设和生产期间,必须实施“三同时”制度,即污染治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针对本项目情况,提出如下环保项目和投资: 表21 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序号 污染源 调和、分装工序 1 大气污染物 厨房油烟 2 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 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空油桶 噪声 十一、对排污口规范化的要求 依据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和国家环保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的技术要求,所有排污口(包括水、渣、气、声),必须按照“便于采样、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和规范化要求,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绘制企业排污口分布图。同时在污水排放口安置流量计,对治理设施安装运行监控装置。排污口的规范化要求如下: 1、废水排放口 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根据东莞市万江区污水干管平面布置图可知,项目所在地可接通市政污水管网。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万江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将在厂内设有一个废水总排口。 2、废气排放口 废气排放口必须符合规定的高度和按《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便于采样、监测的要求, 37 主要环保措施 设置集气装置收集后由管道 引至高空排放 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管道引至高空排放 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到市政纳污管网 环卫部门处理 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交供应商回收利用 稳固设备,安装消声器,设置隔音门窗 合计 投资金额(万元) 5.0 1.0 1.0 — — — 1.0 8.0 3 固体废物 4 5 废气设置直径不小于75mm采样口。如无法满足要求的,其采样口由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市环境监测项目站共同确认。 3、固定噪声排放源 按规定对固定噪声源进行治理,并在厂界噪声敏感点且对外界影响最大处设置标志牌。 4、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 固体废渣,如一般固废、空油桶和生活垃圾等,应设置专用的堆放场地。 5、设置标志牌要求 环境保护标志牌由国家环保局统一定点制作,并由市环境监察部门根据企业排污情况统一向国家环保局订购。排放一般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置提示性标志牌,排放有毒有害等污染物的排污口设置警告性标志牌。 标志牌设置位置在排污口(采样点)附近且醒目处,高度为标志牌上缘离地面2米。排污口附近1米范围内有建筑物的,设平面式标志牌,无建筑物的设立式标志牌。 规范化排污口的有关设置(如图形标志牌、计量装置、监控装置等)属环保设施,排污单位必须报市环境监察部门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 项目设有废气、生活污水排放口位置见图1项目平面及四置示意图。 表22 项目排污口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 废气量/废水量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名称 1.2×107m3/a 11.025×10 m/a 63编号 排放源 排放去向 1#调和、分调和、分装工序废气装工序 排放口 2#厨房油烟厨房 废气排放口 3#生活污水排放口 生活污水 非甲烷 总烃 油烟CODcr BOD5 SS NH3-N 动植物油 10.2mg/m3 2mg/m3 280mg/L 140mg/L 150mg/L 17.5mg/L 30mg/L 0.123t/a 大气 8.82kg/a 0.529t/a 0.265t/a 0.284t/a 0.033t/a 0.057t/a 市政污水管网 1890t/a 十二、区域削减分析 1、大气环境区域削减分析 由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2014年11月份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部分评价因子已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监测结果表明该地域环境空气质量一般。为了更好的保护大气环境,必须通过区域削减等手段解决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污染问题,为此,东莞市人民政府近年来出台了《关于划定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通告》(东府【2014】23号)和《东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38 实施方案(2014-2017年)》(东府【2014】81号)一系列文件用于区域削减,具体措施如下: 1、根据《关于划定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通告》(东府【2014】23号)在各镇区划定了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 2、《东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14-2017年)》(东府【2014】81号)提出十大大气区域消减工作任务:强化工业源综合整治,推进脱硫脱硝工作落实;全面削减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加大PM2.5和臭氧污染控制力度;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交通行业污染控制;强化面源污染综合整治,遏制扬尘和有毒气体排放;严格准入制度,有效控制大气污染物增量;强化产业优化布局,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强化发展绿色经济,淘汰压缩污染产能;强化优化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强化环境监管,提升环保执法监管效能;加强监测体系建设。同时还针对清洁能源治理工程、重点工业园区集中供热改造工程、燃煤电厂降氮脱硝等项目制定了详细的完成时限和任务分工表。 以上措施的实施,将大幅削减进入大气的污染物总量,从源头上控制了污染排放,将对区域大气环境改善产生明显的效果。 2、水环境区域削减分析 项目纳污水体赤滘口河已超过Ⅳ类标准,纳污水体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为了更好的保护水环境,必须通过区域削减等手段解决项目纳污水体水环境污染问题,区域削减措施如下: 1、污水处理工程的投入使用 进入赤滘口河的水污染源部分来自河流两岸镇村、居民排放的生活污水,目前,东莞市万江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运行,各类生活污水经简单预处理后进入东莞市万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至赤滘口河,减轻了纳污水体水污染负荷。 东莞市万江污水处理厂选址于万江区流涌尾村,紧邻赤滘口河,占地面积约102458平方米,设计总规模15万吨/日,纳污范围为万江区除东莞水道以东地区(坝头)外整个地区的市政污水。首期建设规模5万吨/日,采用CAST工艺,总投资预算5445.46万元,以BOT模式建设,由中标单位东莞市天地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的东莞市万江区天地信达水务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建设、运营,合同期25年(含建设期)。 2、综合整治 东莞市已经启动对全市电镀、漂染、造纸、制革、洗水、印花等六大行业1252家重点污染企业的全面治理,按照“三个一批”、措施进行深化整治:分期分批关闭241家“四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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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小”企业;对428家大型企业实施在线监控;建设常平、大朗、长安、虎门、沙田、中堂、麻涌等7个环保专业基地,搬迁一批企业生产车间,对583家企业生产废水进行集中治理。 以上措施的实施,将大幅削减进入水体的污染物总量,从源头上控制了污染排放,将对流域水质改善产生明显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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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类型内容 大气污染物 调和、分装工序 非甲烷总烃 设置集气装置收集后由管道引至高空排放 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管道引至高空排放 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放入市政纳污管网,进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符合环保有关要求,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厨房油烟 油烟 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 CODcr BOD5 SS NH3-N 动植物油 生活垃圾 废包装材料 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到市政管道引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交环卫部门处理 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交供应商回收利用 固 体 废 物 噪 声 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空油桶 通过合理布局,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无施工工程及土地开发等方面,不直接对生态环境存在不利影响。项目建设在落实上述措施对各种污染物进行有效的治理,防治厂区内环境的污染,可降低其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并搞好周围的绿化、美化,以减少对附近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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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结论与建议

一、项目概况 东莞华誉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2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JW9G0L),位于东莞市万江街道新和社区致富路1号(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9'56.46\,东经113°41'27.94\)。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占地面积4034.4m2,建筑面积5474.4m2,主要从事润滑油、润滑脂的加工生产,年产量均为500吨。 二、环境质量现状 (1)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中NO2、PM2.5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SO2、PM10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该地区空气质量一般,项目所在区域PM2.5超标主要是受到地铁及轻轨等市政工程施工、房地产施工扬尘的影响,NO2超标主要是受到日益增长的汽车尾气影响。 (2)项目纳污水体赤滘口河的水质控制目标为Ⅳ类,水质现状为Ⅴ类,氨氮超标0.05倍,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项目所在地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差,水质超标主要是受到河道两岸以及上游工厂和居民生活污水的影响。 (3)项目东、南、西、北厂界的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1)工艺废气: 调和、分装工序:项目调和、分装工序的生产过程均会挥发少量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呈间歇性排放。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其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约为0.123t/a,产生速率约为0.051kg/h。 项目设置集气装置收集后由管道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设计风机风量为5000m3/h,则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123t/a,排放速率为0.051kg/h,排放浓度为10.2mg/m3,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同时员工应佩戴自吸过滤式口罩进行操作,确保车间空气质量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要求,保证员工身心健康。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2)员工厨房: 厨房油烟:项目厨房使用燃料为液化石油气,因液化石油气为清洁能源,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较少,可直接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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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厨房油烟量为22.05kg/a,产生浓度为5mg/m3。项目厨房的灶头上方设置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不小于60%),则油烟的排放量为8.82kg/a,排放浓度约为2mg/m3。经处理后油烟由烟道引至于所在建筑物天面高空排放,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标准限值(2.0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污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890t/a,主要为污染物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等。根据东莞市万江区污水干管平面布置图,项目所在地位于东莞市万江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内,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至市政下水道,然后引至东莞市万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污染物得到一定量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 3、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可再利用的废旧塑料瓶、报纸等可再回收资源,其他生活垃圾等纳入镇区环卫清运系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交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空油桶,交供应商回收利用。 因此,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对周边环境不会造成不良的影响。 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车间机制加工时设备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75~80 dB(A);空压机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70~85dB(A);车间机械通风、抽气所用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为70~75dB(A)。 项目通过合理布局,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 项目属于专用化学品制造行业,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发展改革委令2011第9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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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粤发改产业【2014】210号)、《东莞市产业结构调整规划(2008~2017)》和《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2008年本)》没有对项目的工艺和设备作出淘汰和限制的规定,因此可以认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广东省和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 五、项目选址合理性 项目位于东莞市万江街道新和社区致富路1号,没有占用基本农业用地和林地,项目符合城镇规划要求。厂址周边环境为大气环境功能区划二类区域,3类声环境功能区,不在东莞市水源保护区内,符合东莞市环境规划与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有关要求。 六、综合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采取的“三废”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有效,工程实施后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 评价认为,在确保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三同时”建设和外排污染物达标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七、建议 1、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环境管理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3、搞好厂区的绿化、美化、净化工作; 4、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 5、加强生产管理,实施清洁生产,从而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 6、合理生产布局,建立设备管理网络体系,形成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正常维修保养的一系列工程程序,确保设备完好,尽可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7、关心并积极听取可能受项目环境影响的附近居民等人员、单位的反映,定期向项目最高管理者和当地环保部门汇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同时接受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和管理。遵守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 8、作好防范措施,防治废气、噪声扰民;一旦出现相关投诉,项目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协调处理相关投诉,采取有效措施; 9、企业要定期或不定期委托具有监测能力和资格单位对本项目的有组织或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监测,以便掌握本项目污染及达标排放情况,一旦出现有投诉影响人体健康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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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标准,应及时停产并对环保设施进行检修; 10、今后若企业的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或生产规模扩大;生产技术更新改造,都必须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征得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附图一览表 序号 附图1 附图2 附图3 附图4 附图5 名称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建设项目卫星图及噪声监测布点图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现状图 东莞市万江区污水干管平面布置图 东莞水乡经济区功能布局引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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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46

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47

附图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项目所在地 48

中域集团 4# 1# 其他工厂 东莞市德丰物流仓储有限公司 3# 项目所在地 2# 宿舍 东莞市瑞达电瓶车科技有限公司 宿舍 出租屋 永大厂 宿舍 图 例 噪声监测布点图 附图2 建设项目卫星图及噪声监测布点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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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东面:其他工厂 项目南面:永大厂

项目西面:东莞市瑞达电瓶车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北面:东莞市德丰物流仓储有限公司

项目正面

附图3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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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rw7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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