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米某炉料有限公司日产450吨低硫活石灰窑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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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论

1.1项目概况

××是1958年建成投产并逐步发展起来的湖南省省属大型钢铁联合企业。2004年实现钢产量425万吨,“十·五”期间年产钢将达到450万吨,“十一·五”期间预计年产钢将达到650万吨,并且结构将有较大调整,其目标是将××建成国家优质冷轧薄板基地。××炉料公司是××改制的子公司。该公司承担着向××炼铁厂、炼钢厂供应生石灰和冶金石灰的主要任务。该公司现有四座燃高炉煤气的普通竖密,年产全灰11-12万吨,2005年建成使用混合煤气为燃料、日产400吨迈尔兹窑一座,年产全灰13.6万吨。

根据××发展规划,钢产量将逐年稳步增长,而冶金石灰和生石灰缺口也将逐年增大。目前,作为炼钢工序主要辅料的冶金石灰和生石灰都有较大缺口,只能靠外购普通石灰来维持炼钢生产。这极大地制约了炼钢能力的发挥,并且降低了炼钢工序多项经济技术指标。××产品结构调整的大方向是建设优质冷轧薄板基地,而优质冷轧薄板生产工艺要求石灰必须是高活性的、含硫量低的石灰。为了适应××产品结构调整的需要,必须建设新的石灰窑来满足炼钢生产的要求。因此该公司于2006年开始新建一座450吨低硫活性石灰窑(迈尔兹窑),于2007年元月建成投产。

由于该项目在生产和劳动过程与工作环境中存在职业病危害因

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标准要求,该项目在其竣工验收前应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我中心受××炉料有限公司的委托,于二00七年八月至十月对该公司日产450吨低硫活性石灰窑工程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1.2评价目的

通过对××炉料有限公司日产450吨低硫活性石灰窑工程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以期达到如下目的:

确保建设项目正式投产后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卫生设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卫生标准的要求,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水平,以期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督促企业最大限度地控制与消除职业病危害,从而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卫生行政部门对该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竣工验收提供科学的技术依据。

1.3 评价依据与标准 1.3.1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年12日3日国务院发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376号令);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22号令);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23号令);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1.3.2评价标准、规范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采暖通风与空调设计规范》(GB50019-2003);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1993); 《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20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l2801-1991); 《作业场所噪声测量规范》(WS/T69-1996); 《石灰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l8076-2000); 《冶金基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冶生[1996]204号);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 2004); 《工作场所空气中硫化物的测定方法》(GBZ/T160.33-2004); 《工作场所空气中无机含氮化合物的测定方法》(GBZ/T160.2 9-2004):

《工作场所空气中无机含碳化合物的测定方法》(GBZ/T160.2 8-2004);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5748-1985);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l1651-1989)。 1.3.3基础依据 1.3.3.1项目批文

湖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湘经投资[2005]294号文件《关于××炉料有限公司日产450吨低硫活性石灰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1.3.3.2设计报告书

《××炉料公司日产450吨低硫活性石灰窑工程初步设计》,太原钢铁(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2005年12月编制。 1.3.3.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合同书

××炉料有限公司与娄底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签订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合同书(项目编号:LYP-2007002)。 1.3.3.4其它

××炉料有限公司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1.4 评价范围

本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范围为:原料场、原料储仓及原料处理系统、窑前料车及上料卷扬系统、石灰窑本体、石灰输送处理及储存系统、石灰窑控制操作系统、空气 鼓风机及空气输送系统、煤气加压机及煤气输送系统、石灰窑废气除尘系统、石灰输送处理除尘系统、液压站等,不包括机修、电修、仪表维修、防尘维修、化验室等辅助设施。

该建设项目无电离辐射危害,因此,本评价无放射性职业危害评价内容。业主今后若使用放射性原料、装置,应另行进行建设项目放射性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1.5 评价内容 1.5.1法规、规范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等法规要求,评价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项目总体布局、建筑卫生学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学要求;

分析和评价建设项目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程度等;

分析与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其控制效果; 分析与评价应急救援设施与预案; 分析和评价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分析和评价辅助用室是否满足卫生要求;

分析和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监护实施情况; 分析和评价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

1.5.2 项目具体评价内容

1.5.2.1 生产过程的职业卫生学调查

了解生产工艺流程和查实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5.2.2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测试

对建设项目生产过程和生产环境中可能存在的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硫化氢、粉尘、噪声、辐射热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工作场所微小气候条件(气温、气湿、风速、气压)予以系统的测定。

1.5.2.3 生产环境卫生学调查

调查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有害因素的交叉污染情况、建筑卫生学要求、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卫生设施等。

1.5.2.4 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调查

了解劳动组织制度、作息制度,作业工人劳动强度、精神紧张和个别器官(系统)过度紧张情况,以及不良工作体位和不合理使用工具等情况。

1.5.2.5 调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是否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要求

核实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按现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进行设计施工,是否在施工阶段落实了设计时提出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1.5.2.6 职业卫生管理调查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了解企业内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运作情况。

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完善情况:收集公司、班组制订的各类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资料。

职业健康教育、职业病危害因素测定、健康监护情况:了解企业历年来接受职业病危害因素测定情况、有害作业人员健康监护情况、

职业病发病情况。

职业卫生资料归档情况:了解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建设情况,分析企业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等。

1.5.2.7 职业性健康检查

对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该项工作已于2007年4月完成),根据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种类确定职业性健康检查项目。

1.6 评价方法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特点,本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采用现场职业卫生调查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验法、检查表法和职业健康检查法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

1.6.1 现场调查法

采用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方法,了解建设项目生产工艺过程,确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查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落实及职业卫生管理的实施情况。

1.6.2 检查表法

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列出检查单元、检查部位、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要求等,对评价项目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查与评价。

本评价所选检查表对检查项目进行定性评价,采用提问方式,并以“是”或“否”来回答,“是”表示符合要求;“否”表示还存在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部分符合”表示有一部分符合要求,另一部分不符合要求。回答是的符号为“√”,表示否的符号为“×”,“≈”表示部分符合。所以在每个提问后面也可以设有改进措施栏。

为了使提出的问题有所依据,在有关条款后面注明有关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名称和所在章节。

1.6.3 检测检验法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和现行检测规范与标准要

求,对工作场所化学毒物、粉尘、物理因素、照度、不良气象条件进行检测。

1.6.4 职业健康检查法

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要求,由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对建设项目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应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通过职业健康检查获得评价项目作业人员健康资料,及时发现和诊断职业病、职业性多发病及职业禁忌证,从而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控制效果,保护劳动者健康。

1.7 评价程序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等技术要求,确定评价工作程序。其工作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完成阶段,分别完成方案拟订与审定、现场职业卫生调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职业性健康检查、报告撰写等过程。评价工作程序详见图1-1。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 准

备阶段

1收集有关资料 (法规、标准、技术资料)2初步现场调查和工程分析 3筛选重点评价因子 拟订控制效果评价方案 质控审查 确定控制效果评价方案 实

施阶段

依据控制效果评价方案开展评价工作 现场职业卫生调查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实验室分析 防护设施 效果检测 汇总、分析资料 国家、地方有关法规、标准 完成阶

明确问题和结论 提出对策和建议 编制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

图1-1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流程图 1.8质量控制

整个评价工作严格执行娄底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程序》。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需通过审核人审查和批准人认真审定,质量管理科严格把关,核对资料、核对数据,确认无质量问题后方可盖章签发。

2. 建设项目概况及其试运行情况

2.1概 况 2.1.1工程性质

××炉料有限公司引进瑞士迈尔兹双膛竖窑工艺,新建一条日产450吨低硫活性石灰窑生产线。该项目属于《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中第十四类“钢铁”第29条“冶金炉窑及节能技术开发”类国内投资技改项目。

2.1.2工程规模

日产低硫活性石灰450吨,年产全灰15.3万吨,总投资4697.2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476万元。

2.1.3厂址 2.1.3.1地理位置

窑址确定为炉料公司白云石车间的老焙烧窑地段。车间总占地面积6939m2,总建筑面积为2929m2。

××炉料公司位于××福利企业公司轧钢厂东侧,××家委综合厂南侧。西临××铁路主干线(且厂内与厂外道路相通),交通便利。××炉料公司位于××生产区内,周围300米范围内没有集中居民区,符合《石灰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l8O76—2000),该工程对周围居民产生的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炉料有限公司日产450吨低硫活性石灰窑工程选址充分利用了现有的土地资源,与居住区之间设置了足够的卫生防护距离,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对选址的要求。

2.1.3.2气象条件

本地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四季分明,冬季寒冷、夏季炎热、春夏多雨、秋季干旱,当地的气象资料如下: 全年主导风向 NNE 夏季主导风向 ES

冬季主导风向 N 全年最大风速 25.2m/s 基本风荷载 O.35Kpa 年极端最高气温 40.1℃ 年极端最低气温 -12℃ 最热月(七月)平均气温 28.6℃ 最冷月(一月)平均气温 2℃ 最小月平均相对湿度 58% 最大月平均相对湿度 87% 夏季相对湿度 66% 冬季相对湿度 75% 年最大降水量 1834.6mm 月最大降水量 379.8mm 日最大降水量 162.7mm

历年平均降水量 1329.3mm 2.2试运行情况

该项目竣工投入试运行以来,经多次调试后生产基本正常,已满负荷运行近一年。主要设备、工艺、生产能力与产品质量等达到了设计要求。主要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依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要求实现了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目前运行正常。

2.3工作制度与定员

工作制度为连续工作制,年工作日3 6 5天,每天三班,每班8小时,四班三倒制度。

表2—1 主要生产工段人员分布 生产工段 主控室 装载司机 上料系统 成品系统 除尘系统 电气系统 煤气系统 维检人员 办公室 合计

工作制度 三班倒 三班倒 三班倒 三班倒 三班倒 三班倒 三班倒 配备人数 8 8 4 8 4 8 8 4 4 56 3.总体布局与评价

3.1总平面布置

本工程厂址在××炉料公司生产区域内。450t/天的迈尔兹窑布置在现有耐材车间的南侧,白云石车间北侧,建筑占地面积约216m2。成品仓占地面积216m2,布置在迈尔兹窑西侧。鼓风机室占地面积235 m2,布置在窑东侧。主控室占地面积为108 m2,布置在窑南侧。液压站占地面积25 m2,布置在窑西南角。变压器占地面积21 m2,布置在窑东北侧。煤气加压站占地面积135 m2,布置在现有加压站东侧。本工程总占地面积6939 m2。

3.2竖向布置

本设计将窑体区域、成品料仓区域场地整平标高拟定为111.30米,煤气加压站区域场地整平标高定为129.30米。

3.3 总体布局评价

项目总体布局与项目初步设计一致,功能分区明确,工艺流程顺畅,设备布局紧凑,基本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 2O02)的要求。

项目总体布局评价见表3-1

表3-1总体布局评价

字号 1 检查依据与内容 平面布置 工业企业的生产区、生活区、住宅小区、生活饮用水源、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点、废渣堆放场和废水处理1.1 场,以及各类卫生防护、辅助用室等GBZ1-2002第 工程用地,应根据工业企业的性质、规模、生产流程、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要求,结合场地自然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合理布局 厂区总平面布置应做到功能分区明 1.2 确。 厂前区内设置行政办公用房、生活福GBZ1-2002第 利用房;生产区内布置生产车间和辅助用房,产生有害物质的工业企业,在生产区内除值班室、更衣室、盥洗室外,不得设置非生产用房。 4.2.1.2条, 4.2.1.5条 √ 功能分区明确、合理 4.2.1.1条 √ 流程顺畅,布局合理 依据 结论 备注 反映工业企业建筑群体的总平面图应 包括总平面布置的建(构)筑物现状,拟1.3 建建筑物位置、道路、卫生防护、绿 化等内容,必须满足职业卫生评价要求。 GBZ1-2002第 4.2.1_3条 √ 总平面图已包括建筑物位置、道路、绿化等内容。 生产区宜选在大气污染物本底浓度低利和扩散条件好的地段,布置在当地1.4 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散发有GBZl-2002第 害物和产生有害因素的车间,应位于相邻车间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厂前区和生活区(包括办公室、厨4.2.1.5条 √ 房、食堂、托儿所、俱乐部、宿舍及体育场所等)布置在当地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将辅助生产区布置在二者之间 在布置产生剧毒物质、高温以及强放射性装置的车间时,同时考虑相应事GBZ1-2002第 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设施和设备的配套并留有应急通道 高温车间的纵轴应与当地夏季主导风1.6 向相垂直。当受条件限制时,其角度不得小于45度 厂房建筑方位应保证室内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相邻两建筑物的1.7 间距一般不得小于相邻两个建筑物中GBZ1-2002第较高建筑物的高度。高温、热加工、有特殊要求和人员较多的建筑物应避免西晒 能布置在车间外的高温热源,尽可能地布置在车间外当地夏季最小频率风1.8 向的上风侧,不能布置在车间外的高温热源和工业窑炉应布置在天窗下方或靠近车间下风侧的外墙侧窗附近 以白然通风为主的厂房,车间天窗设计应满足卫生要求:阻力系数小、通风量大、便于开启、适应季度调节;1.9 天窗排气口的面积应略大于进风窗口及进风门的面积之和;热加工厂房设置天窗挡风板;厂房侧窗下缘距地面不应高于1.2米 2 竖向布置 放散大量热量的厂房宜采用单层建2.1 筑。当厂房是多层建筑物时,放散热和有害气体的生产过程,应布置在建 GBZl-2002第 4.2.2.1条 GBZ1-2002第 4.2.1.11条 √ 在白然通风基础上增加 机械通风。 GBZI-2002第4.2.1.9条 √ 热源布置在车间外 4.2.1.8条 √ GBZl-2002第 4.2.1.7条 4.2.1.6条 1.5 √ 筑物的高层。如必须布置在下层时,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污染上层空气 噪声与振动较噪声与振动较大的生产设备应安装在单层厂房内。如设计需要将这些生产2.2 设备安置在多层厂房内时,则应将其安置在多层厂房底层。对振幅大、功率大的生产设备应设计隔振措施 GBZl-2002第 4.2.2.2条 √ 大的磨机等生产没备都设计安装在单层厂房内。对振幅大、功率大的生产设备采取了隔振措施 3 生产工艺 产生粉尘、毒物的生产过程和设备,3.1 应尽量考虑机械化和自动化,加强密GBZ1-2002第 闭,避免直接操作,并应结合生产工艺采取通风措施。 产生粉尘、毒物的工作场所,其发生源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放散不同有毒物质的生产过程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毒性大与毒性小的应隔开;3.2 粉尘、毒物的发生源,应布置在工作GBZl-2002第 地点的自然通风的下风侧;如布置在多层建筑物内时,放散有害气体的生产过浮应布置在建筑物的上层。如必须布置在下层时,应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污染上层的空气。 热源应尽量布置在车间的外面;采用热压为主的自然通风时,热源尽量布置在天窗的下面;采用穿堂风为主的3.3 自然通风时,热源应尽量布置在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热源布置应便于采用各种有效的隔热措施和降温措施。 3.4 噪声和振动的控制在发生源的基础GBZ1-2002第 ≈ 采取部分降GBZ1-2002第 5.2.1.4条 √ 5.1.2条 √ 5.1.1条 项目自动化、√ 机械化程度高

上,对厂房的设计和设备的布局需采取降噪和减振措施。 5.2.3.4条 噪、减振 措施,操作人√ 员大部分 时间在隔声操作室。 生产没备多设√ 计安装在单层厂房 GBZ1-2002第 3.5 作人员隔开;工艺允许远距离控制的,5.2.3.2条 可设置隔声操作(控制)室。 噪声与振动较大的生产设备应安装在单层厂房内。如设计需要将这些生产GBZ1-2002第 3.6 设备安置在多层厂房内时,则应将其4.2.2.2条 安装在多层厂房的底层。 噪声较大的设备应尽量将噪声源与操注:“√”表示是,符合要求;“×”表示否,还存在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表示部分符合。

4.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4.1 主要产品与原材料消耗

该项目设计日产低硫活性石灰4 5 0吨,年产全灰1 5.3万吨,主要原材料如下。

4.1.1石灰石

石灰石粒度3 0~8 0mm,石灰石化学成分见表4-1。原料石灰石经振动筛筛分,合格料送至石灰窑煅烧,不合格碎料进入碎石坑,汽车运走。

表4—1 石灰石化学成分(%)

CaO ≥52 MgO ≤3 SiO2 ≤1.5 S ≤0.91 P ≤0.02 灼碱 43.9 4.1.2燃料

煅烧石灰的燃料为××回收的混合煤气。混合煤气的成分见表4-2。

表4—2 混合煤气成分(%)

CO 15.25 CO2 6.13 CH4 ≤1.5 H2 18~25 N2 24~26 02 <1 H2S <200mg/m3 4.2 评价单元划分

为便于分析与评价,将该项目按功能与工艺流程划分为二个评价单元,即迈尔兹双膛竖窑单元(包括矿石原料储运、炉窑上料、热工煅烧等)、成品楼单元(包括成品运输储存、成品外运等)

4.3迈尔兹双膛竖窑单元 4.3.1工艺流程

该装置设备先进,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采用了抽风系统和除尘系统,其工艺流程如下。

D、H 原料受料斗 D、H 石灰石料场 D 振动给料机 D D D 碎石仓 汽车外运 筛下料 1#皮带 振动筛 2#皮带 D D 混合煤气 料车 料车卷扬机系统 窑顶料仓 D 窑顶振动给料机 D、H 可逆皮带 1#2#进料阀 P、D H、K D、H 烟囱 煤气加压机 H 助燃风机 反吹压缩空气 风机 H D、H H 石灰冷却风机 H 喷枪冷却风机 12窑膛煅烧 ##石灰窑废烟气 烟气除尘器 窑底料仓 注:P一毒物 D一一粉尘 H一噪声 K一高温

图4-1 迈尔兹双膛竖窑工艺流程示意图

4.3.2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该单元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石灰石输送、转运、筛分、贮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噪声;石灰石煅烧过程产生的高温以及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毒化学物质;各种加压、助燃、冷却、除尘风机和振动筛、振动给料机产生的噪声;煤气加压过程中少量的一氧化碳和硫化氢。

4.4成品单元 4.4.1工艺流程

4.4.2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该单元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烧成石灰输送、转运、筛分、贮存、破碎、卸料、装车过程产生的粉尘、噪声;除尘风机产生的噪声。

溜槽 筛下料 窑底振动给料机 3#皮带 D、H D、H 提升机 1#振动筛 D、H D、H 筛上料 烟囱 D D 溜槽 风机 H

5#6#皮带 成品除尘器 D、H

破碎机 D、H D、H 提升机 D、H 成品仓 转运含尘气体 2#振动筛 D、H D 卸料阀 成品仓 D 卸料除尘罩 卸料阀 D 汽车外运 卸料除尘罩 D 汽车外运 图4-2成品单元工艺流程图

4.5工作场所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通过对建设项目生产工艺过程及其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可知,本建设项目工作场所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见表4-2。

表4-2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存在环节

评价单元 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 一氧化碳 二氧化碳 迈 尔 兹 双 膛 竖 窑 噪声 高温 粉尘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硫化氢 粉尘 主要存在环节 煤气加压、石灰石煅烧 石灰石煅烧 石灰石煅烧 石灰石煅烧 煤气加压 石灰石输送、转运、贮存、筛分、煅烧 加压机、助燃风机、冷却风机、除尘风机、振动筛、振动给料机 石灰石煅烧 烧成石灰输送、转送、筛分、贮存、破碎、卸料、装车 提升机、振动筛、振动给料机、破碎机、除尘风机 成 品 噪声 4.6 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

该项目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工种分布汇总情况见表4-3。

表4-3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工种分布汇总表

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 一氧化碳 二氧化碳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硫化氢 粉尘 煤气加压工、维修工 控制窒操作工、窑系统操作工、成品系统操作工、巡检工、维修工 窑系统操作工、成品系统操作工、巡检工、维修工、煤气加压工 窑系统操作工、巡检工、维修工 控制室操作工、窑系统操作工、巡检工、维修工、煤气加压工 作业工种 噪声 高温 4.7生产环境及劳动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在生产环境及劳动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各操作室主操人员长期视频作业所致视力紧张或视力下降,运行人员由于晚夜班轮倒制所致生物钟紊乱、职业紧张。

5.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控制效果分析与评价

5.1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5.1.1化学因素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煅烧生产过程监控采用siemss 7400PLC自动化系统,多数操作在控制室通过远程操作即可进行,自动控制系统设置相应的手动控制与操作系统。煤气加压站和有煤气管道的工作场所设有CO监测仪,煤气管道设有低压煤气报警装置和快速切断阀装置,周围设有警示标识和固定式的CO报警装置,以防止发生煤气泄漏中毒事故。

煅烧采用了气体燃料,低硫无粉尘,从而减少了二氧化硫的排放量。

煤气加压站设机械通风,自然排风,换气次数按1 0次/h计算。煤气加压站面积12×15m2,净高12m,总排风量216O0m3/h,通风机选用防爆型轴流风机,共8台。

对可能接触CO、高浓度CO2的工种配备了便携式CO检测报警仪、便携式02检测仪以及空气呼吸器。

5.1.2通风除尘防护设施

5.1.2.1废气除尘系统 废气除尘系统采用负压式,除尘器采用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窑顶废气及装料系统产生的粉尘经混风处理,通过火花捕集器,粒径大于1 mm的粉尘捕集,然后进入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8%以上。含尘气体经过布袋除尘器滤尘后,由3O米高的烟囱排至大气。除尘器收集下来的粉尘经埋刮板输送机送至2#粉料仓,由汽车定期外运。

5.1.2.2成品转运除尘系统分别在2#、3#、4#、5#皮带的头轮和尾轮、斗提机顶部、料仓出料口、卸料阀、斗式提升机顶点、成品筛、粉灰筛处均设置了风罩,总处理风量为1O000Om3/h。除尘器选用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埋刮板输送机送至

2#粉料仓,进行回收。

5.1.2.3地面进行冲洗,减少二次扬尘。 5.1.3高温危害防护设施

主控室采用空调降温。液压站、煤气加压站、操作室等采用轴流风机降温。

石灰窑单独布置在控制室的西北侧,建筑设计采用露天布置,充分利用自然通风进行散热。

迈尔兹双膛竖窑在世界上属于先进的石灰煅烧设备,具有蓄热的特点。1#窑膛煅烧时,能将1#窑膛燃烧产生的高温废气送至2#窑膛,高温废气在2#窑膛向上流动预热石灰石;2#窑膛煅烧时,能将2#窑膛燃烧产生的高温废气送至1#窑膛,高温废气在1#窑膛向上流动预热石灰石。如此往复,高温废气下降到一个很低的温度后才排出窑膛。

整个石灰窑系统的生产过程采用PLC,实现了自动集中控制,操作工人在控制室完成对石灰窑的监测和控制,远离了高温热源。

每年七、八、九月三个月,企业给高温作业工人发放防暑降温药品及凉茶、清凉饮料,以保护工人身体健康。

5.1.4噪声危害防护设施

5.1.4.1罗茨风机都安装在隔声降噪的、全封闭的风机房内,每台风机的进出口处均装有消声器,风机房顶进风口安装有过滤消声器。

5.1.4.2 煤气加压站的3台风机全部安装在密闭隔音降噪的煤气加压站内,每台风机的进出口处均装有消声器,煤气加压站设有操作室,操作室设有消声设施。

5.1.4.3振动筛、给料机等全部为密闭型,并设有专门的操作室或值班室。

5.2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5.2.1测试方法与评价标准

毒物检测按《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和《工作场所中有害因素测定方法》(GBZ/T160-2004)操作进行。依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GBZ2-2002)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价。

粉尘检测按《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和《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5748-1985)操作进行。依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GBZ2-2002)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价。

根据噪声的特性选择适宜的测定方法,并严格按照《作业场所噪声测量规范》(WS/T69-1996)进行测定。依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对测试结果进行评价。

微小气候、辐射热的检测按《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 (GBZ2-2002)进行,并依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GBZ2-2002)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价。

照度检测按《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200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进行评价。

工频电磁场按《作业场所工频电场卫生标准》(GBl6203-1996)进行检测评价。

5.2.2 测试条件。

测试日期:2007年 9月27 日- 9月29 日。

气象条件:室外温度22.2-30.4℃,相对温度61.3-66.7%,气压744-749mmHg,风速0.19-2.5m/s,天气晴。

生产状况:设备满负荷正常生产。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运行状况:正常运行状态。 5.2.3测试频次

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国家标准,按照最高允许浓度或者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和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测试要求进行测试。在设备满负荷生产的情况下,各测

试点至少有反映三个工作日(班)的完整测试数据。

5.2.4现场测试布点原则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通知附件二中相关条款及《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的测试点设置原则,通过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后,具体按下列办法确定各岗位有害因素测试点和测试方法。

(1)工作场所有毒物质的测试

测试点应设在有代表性的劳动者接毒地点,尽可能靠近劳动者,但不影响劳动者的正常操作,且应避免生产过程中待测物质直接飞溅入收集器内。选择的测试点必须包括空气中有毒物质浓度最高、劳动者接触时间最长的作业点,并应作为重点测试点。收集器应放置在劳动者的呼吸带。

(2)工作场所粉尘的测试

测尘点应设在有代表性的劳动者接尘地点;测尘位置应选择在劳动者经常活动的范围内,且粉尘分布较均匀处的呼吸带,有气流影响时,一般应选择在作业地点的下风侧或回风侧,移动式产尘点的采样位置,应位于生产活动中有代表性的地点,或将采样器架设于移动设备上。

(3)物理因素的测试

噪声测试按《作业场所噪声测量规范》(WS/T69-1996)要求进行,噪声测试的区域必须包括所有劳动者的观察或管理生产过程而经常工作、活动的地点和范围。测量时,应将传声器放置在操作人员的耳朵位置(人离开)。其它因素测试(包括辐射热、高温、微小气候、工频电磁场)执行相应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中提出的测试规范。

5.2.5测试仪器与型号

表5-1 测试仪器与型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 二氧化碳 一氧化碳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硫化氢 粉尘 噪声 辐射热 照度 检测方法 GBZ/T160.28-2004 GBZ/T160.28-2004 GBZ/T160.33-2004 GBZ/T160.29-2004 GBZ/T160.33-2004 GB5748-85 GBZ1-2002,WS/T69-1996 GBZ2-2002 GB/T50033-2001 仪器及型号 TY-9800A型二氧化碳分析仪 TY-9500型一氧化碳分析仪 GASMANⅡ型SO2检测仪 GASMANⅡ型NO2检测仪 GASMANⅡ型H2S检测仪 AKFC-92A粉尘采样器 ESA-2型个体粉尘采样器 AWA-6270A型声级计 MR-4型辐射热计 ST-80C照度计 DHM-2机械通风干湿表 微小气候 GBZ2-2002 QDF-3热球式风速仪 DYM-3空盒气压表 5.2.6 测试项目与结果

通过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确定对该项目生产过程和生产环境中可能存在的二氧化碳(C02)、一氧化碳(C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x)、硫化氢(H2S)、石灰石尘、噪声、热辐射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气温、气湿、气压、风速等工作场所微小气候条件进行了系统的测定。测定结果见附件一。

>表1工作场所噪声测定结果 >表2工作场所一氧化碳测定结果 >表3工作场所二氧化碳测定结果

>表4工作场所二氧化氮测定结果 >表5工作场所二氧化硫测定结果 >表6工作场所硫化氢测定结果 >表7工作场所粉尘测定结果 >表8工作场所微小气候测定结果 >表9工作场所照度测定结果 >表10工作场所热辐射测定结果 5.2.7测试结果分析

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测试结果进行了汇总分析,合格情况见表5-2。

表 5-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测试结果

测试结果 测定点数 一氧化碳 二氧化碳 二氧化硫 二氧化氮 硫化氢 粉尘 噪声 照度 7 7 4 4 2 15 14 7 合格点数 7 7 4 4 2 13 11 7 范 围 0.1-3.8 mg/m3 620-2420 mg/m3 <0.1 mg/m3 <0.1 mg/m3 <0.1 mg/m3 0.6-33.3 mg/m3 66.9-104.2dB(A) 13.5-601(lx) 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 此外热辐射测试点共3处,但目前国家尚未颁布相应标准予以评价。

5.3控制效果分析与评价

5.3.1 有毒物质危害控制效果分析与评价

对工作场所空气中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硫化氢共5种毒物24 个点的浓度和主要接毒工种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进行了系统测试。各种毒物测试点均合格,没有发现超标现象,说明该项目在设备运转正常的情况下,有毒物质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良好。

5.3.2粉尘危害控制效果分析与评价

对15个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进行了系统测试。测试结果表明,除成品振动筛、成品装车处粉尘浓度超标外,其它作业点粉尘浓度均达标。说明在设备运转正常的情况下,石灰窑、成品输送系统的粉尘危害得到了有效控制,但应重视对成品振动筛、成品装车处的粉尘危害的卫生防护,以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5.3.3噪声控制效果分析与评价

对工作场所14个噪声作业点进行了噪声强度的现场测试。现场测试结果表明:可逆皮带、成品振动筛、风机房3处噪声强度超标。上述噪声超标点均属于工作人员巡检范围,接触时间比较短,在工作场所噪声没有达标之前,应加强个人防护,工作人员进入高强度噪声工作场所时必须佩戴符合卫生标准的弹性耳塞或隔音耳罩。

5.3.4高温控制效果分析与评价

本次评价时室外气温接近达到本地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针对生产性热源,通过生产厂房的防暑设计、热源的合理布置、有组织的自然通风、局部高温作业区采取机械通风,可有效地减少高温、热辐射对工人健康的影响;各作业岗位操作室和休息室设有柜式或壁挂式空调。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有效地控制了高温危害,减少了高温、热辐射对作业人员健康的影响。

石灰窑部分巡检工人为露天作业,夏季太阳直接辐射作用将加重对作业工人的职业病危害,应加强对工人的个人防护,谨防高温中暑。

5.3.5室内空气质量与微小气候控制效果分析与评价

该项目各控制室、办公室、操作室及休息室等房间单独布置,设置柜式或壁挂式空调;生产厂房在自然通风的基础上加强局部机械通风。通过采用上述措施,工作场所的温度、相对湿度、风速维持相对稳定,室内空气质量尚可,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的要求。

5.3.6劳动过程管理措施分析与评价

该项目工艺较为先进,自动化程度较高,多数工人在操作室和设备操作台旁工作,劳动强度不大,工人生产时无不良体位及使用不合理的工具;公司劳动组织及制度、劳动作息制度合理健全,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

公司对生产工人实行三班倒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频繁间断性夜班作业可能导致部分作业工人生活节奏的紊乱和对倒班工作的不适应。

5.3.7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综合评价结果

通过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调查分析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结果见表5-3。

表5-3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综合分析与评价结果

序号 1 检查依据与内容 防尘防毒技术措施 产生粉尘、毒物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应尽量考虑机械化和自动化,加强密闭,避免直接操作,并应结合生产工艺采取通风措施。放散粉1.1 尘的生产过程,应首先考虑采用湿式作业。有毒作业宜采用低毒原料代替高毒原料。因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高毒原料时,应强化通风排毒措施。 根据生产工艺和粉尘、毒物特性,采取防尘防毒通风措施控制其扩1.2 散,使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浓度达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要求。 露天作业的工艺设备,亦应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使工作地点有1.3 害物质的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要求。 2 防噪声技术措施 《职业病防治法》第21条 设备选型√ 采用低噪声设备 GBZ1-2002第5.1.8条 GBZ1-2002第5.1.13条 有待加强通风 GBZ1-2002第5.1.1条 工艺较先√ 进,自动化程度高 依据 结论 备注 ≈ √ 2.1 选用低噪声设备 噪声较大的设备应尽量将噪声与2.2 操作人员隔开;工艺允许远距离控制的,可设置隔声操作(控制)室。 工作地点生产性噪声超过卫生限2.3 值,而采用现代工程技术治理手段仍无法达到卫生限值时,可采用有效个人防护措施 GBZ1-2002第5.2.3.2条 设置了隔√ 声操作(控制)室。 巡检工作GBZ1-2002第5.2.3.8条 ≈ 人员应佩备防护耳塞

6.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调查与评价

6.1建筑卫生学调查 6.1.1采暖

该项目位于湖南省娄底市,由于该地区日平均温度≤5℃的天数为33天,不属于集中采暖地区,因此不设集中采暖设施,对于控制室、操作室、办公楼等重要建筑考虑选用热泵式空调满足冬季室内温度的要求。

6.1.2通风

生产厂房及各建构筑物采用自然通风为主,局部辅以机械通风。煤气加压站设机械通风,自然排风,换气次数按10次/h计算。液压站、操作室等场所设置通风设施,采用机械排风、自然进风的通风方式,风量按6-8次/h计算。

6.1.3空气调节

各控制室、操作室、值班室、休息室等设置冷暖空调设备,主要空调设备为柜式机和分体式空调机,空调温度为18-26℃。

6.1.4生产性采光照明

各生产岗位与办公室白天均以自然采光为主,照度要求较高的操作区,辅以人工照明。各操作台、控制室、办公室、仪表等作业岗位都安装了日光灯,路灯为金属卤化灯。

本评价测试作业点照度7个,均符合卫生要求。

该工程的采光、照明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O02)的要求。

6.1.5建筑卫生学评价 建筑卫生学评价见表6-1。

表6-1 建筑卫生学评价

序号 1 采暖 凡近十年每年最冷月平均气温≤8℃的 月份在三个月及三个月以上的地区应设GBZ1-2002√ 项目采用局部采暖 检查依据与内容 依据 结论 备注 集中采暖设施;出现≤8℃的月份为两个第5.2.2.1条 月以下的地区应设局部采暖设施。 2 通风 GBZ1-2002第5.2.1.7条 GBZ1-2002第5.1.8条 √ 2.1 自然通风应有足够的进风面积 露天作业的工艺设备,亦应采取有效的2.2 卫生防护措施,使工作地点有害物质的浓度符合接触限值的要求。 机械通风装置的进风口位置,应设于室2.3 外空气比较洁净的地方。相邻工作场所的进气和排气装置,应合理布置,避免气流短路。 3 空调 采用空气调节的车间,应保证每个每小时不少于30m3的新鲜空气量。 采光、照明 建筑物采光、照明应符合《建筑物采光4.1 设计标准》(GB/T50033-2001)和《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2)的规定。 √ GBZ1-2002第5.1.8条 √ GBZ1-2002第5.3.1条 3.1 √ 4 √ 经现场检测照度值合格 5 建筑物墙体、墙面、地面 设置隔声操产生噪声和振动的车间墙体应加厚。为5.1 减轻噪声和振动的产生和传播,设置隔声室以阻断噪声的传播。隔声室的天棚、墙体、门窗均应符合隔声、吸声的要求。 GBZ1-2002第5.2.3.13条 √ 作室和控制室顶棚、墙体、门窗符合隔、吸声要求。 产生粉尘、毒物或酸碱等强腐蚀性物质的工作场所,应有冲洗地面、墙壁的设施。产生剧毒物质的工作场所,其墙壁、顶棚和地面等内部结构和表面,应采用5.2 不吸收、不吸附毒物的材料,必要时加设保护层,以便清洗。车间地面应平整防滑,易于清扫。经常有积液的地面应不透水,并坡向排水系统,其废水应纳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 GBZ1-2002第5.1.4条 √ 6.2辅助用室

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 0 0 2)有关规定,该项目车间的卫生特征为3级。在厂区内设有工人休息室、更衣室、卫生间、盥洗室和饮水设施等,其设施数量与位置分布基本达到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要求,能满足工人生活和保健的需求。

7. 职业卫生管理

7.1职业卫生管理现况 7.1.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涟源钢铁有限公司是我省冶金行业的一个大型企业,具有健全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与体系。其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如下:公司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分管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公司级职业卫生工作归口于公益事业部卫生防疫站,配备有专职职业卫生医生两名。具体负责公司内部的职业卫生工作,包括车间作业环境有毒有害因素定期测定,建立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定期发放,下达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计划,与工厂安全部门联合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参与建设项目的内部设计审查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竣工验收工作,以及职业卫生资料归档等工作。

公司职工医院拥有医务人员5 O 0余人、病床5 0 0张;参与职工的健康监护工作及急性职业中毒病人的抢救工作。

××炉料有限公司的职业卫生工作由公司生产技术科负责,共有专职安全员2人。物资管理科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包括:工作服、工作鞋、防尘口罩、安全帽、耳塞、防护手套、空气呼吸器等。

7.1.2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完善情况

××炉料有限公司为了保护劳动者健康,减少或消除职业病的危害与事故隐患,促进生产的发展,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如“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职业安全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针对该项目采用煤气作为燃料,制订了“煤气使用安全操作规程”、“煤气中毒事故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煤气泄漏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确定了应急机构、应急服务机构、发生事故的应急响应等。督促职工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司的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为保护工人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危害,为文明安全生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7.1.3职业病危害因素测定情况

公司近两年来未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无相关数据资料。

7.1.4健康监护情况

公司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员工上岗前都进行了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主要是粉尘和噪声)每两年进行一次职业性体检,公司其他员工每两年也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女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妇科病普查。该项目体检已于20O7年4月完成。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职业健康检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要以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而定,检查结果应告知受检者,对需要医学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按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于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患者应及时进行诊治、并进行上报,对有职业禁忌证者应适当调换岗位。几种主要危害因素职业禁忌证见表7-1。

表7-1 几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禁忌症

职业危害因素 噪声 职业禁忌症 各种病因引起的听力损失 各种能引起内耳听觉神经系统功能障碍的疾病 心血管疾病 高温 中枢神经系统疾病 消化系统疾病 活动性结核病 粉尘 慢性呼吸系统疾病 明显影响肺功能的疾病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一氧化碳 明显的呼吸系统疾病 明显的心血管疾病 各种中枢神经和周围神经器质性疾病 明显的心血管疾病 明显的呼吸系统疾病 硫化氢 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及精神疾患 明显的器质性心、肝、肾疾患 7.1.5职业健康教育

公司工会、生产技术科负责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或不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此外,在厂区内设置了黑板报,定期宣传职业病防治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职业病防护个人用品,提高职工的应急救援能力与自我保护意识。

7.1.6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情况

为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工人身体的危害,保障职工健康,对接触有害物质的作业工人定期发放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作业工人由于工种岗位及所接触的有害因素不同,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亦有

差别,常用的防护用品有:工作鞋、工作服、连体服、防尘口罩、3M防毒面具、3M防噪耳塞和耳罩、隔离式空气呼吸器、防护手套、安全帽、防护眼镜、防酸碱服等。公司制订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对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保管都进行了明确规定。现场调查发现少数职工没有按照相关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接触噪声的工人没有佩戴耳塞、接尘工人未佩戴防尘口罩。

7.1.7应急救援措施

××炉料有限公司制订了“煤气中毒事故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煤气泄漏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等,并成立有相应的应急机构,由涟源钢铁公司煤气防护站、安全环保部、生产部、职工医院等机构共同完成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车间内配有个人防护设备、便携式CO检测仪、O 2检测仪,固定式CO连续监测装置,温度监测装置等。

7.1.8职业卫生资料归档

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有关资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资料,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等资料,由生产技术科归档管理。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卫生规章制度、职工职业卫生培训资料由工会归档管理。其中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病历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7.1.9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配置情况

在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识可以使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做好防护。该公司在大部分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了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7.2职业卫生管理综合评价

职业卫生管理综合评价职业结果见表7-3。

表7-3 职业卫生管理综合评价

序号 检查内容 评价结果 说明及建议 建立了安全环保管理机构,负1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 责职业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管理工作。 2 职业卫生管理规划 √ 每年有计划。 标准依据 《职业病防治法》第19条 《职业病防治法》第19条 《职业病防治法》第19条 3 职业卫生人员设置 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 兼职。 4 √ 建立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相关《职业病防治法》的制度及操作规程。 第19条 5 √ 公司具备一定的应急救援力《职业病防治法》量。 该项目有较完整的安全警示标识,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主第19条 6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 要工作场所未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l58第22条 —2003)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组织建设项目职业7 病危害预评阶及控制效果评价 定期对工作场所进8 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测定 × ≈ 本建设项目未进行职业病危害《职业病防治法》预评价。 第15、16、17条 2004-2006年未对工作场所进《职业病防治法》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第19、24条

应定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对接触有害作业工人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健康监护 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检查,检查≈ 结果应告知受检者,对疑似职业病患者应及时进行复查。对于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患者应及时进行诊治,并进行上报。 10 职业卫生档案归档管理 √ 由职生产安全处管理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法》档案 第19、33条 《职业病防治法》第14条 《职业病防治法》第19、32条 9 11 职业病危害申报 职业卫生培训、宣传教育 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 × 未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申报。 12 √ 生产安全处定期或不定期开《职业病防治法》展。 应经常督促、检查工人佩戴个第31条 《职业病防治法》第20条 13 ≈ 人防护用品情况。对于不符合要求者应及时予以纠正。

8.评价结论

8.1该项目选址与总体布局充分利用原有土地资源和闲置场地,综合考虑了总体规划、环保、绿化和职业卫生的要求,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O2)的要求。

8.2该项目工艺与设备先进,工艺流程合理;自动化程度高,劳动组织和制度基本合理;公司对劳动过程及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控制措施有效,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8.3卫生防护设施较为齐全,运转基本正常。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测试结果表明: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硫化氢测试点全部达标;粉尘仅成品振动筛、成品装车处超标,考虑该处无作业人员长期接触,每班仅有巡检人员短时间接触,且接触者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不超标,因此认为该处粉尘职业病危害相对较小,但公司仍应加强治理以尽快达标;可逆皮带、成品振动筛、风机房噪声强度超标,在目前状况下,通过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减少接触时间,能达到控制效果。

8.4该项目主控室采用空调降温。液压站、煤气加压站、操作室等采用轴流风机降温。室内温度、相对湿度、采光照明等均符合职业卫生学要求,人体感觉较舒适。

8.5生产区内的卫生保健措施、更衣室、饮水设施、厕所等卫生设施基本完善,可满足工人生活与保健的需求。

8.6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其职业病防护设施做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基本落实了初步设计方案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8.7该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比较健全,职业卫生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较完善,职工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和资料归档等项工

作己基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目前运作情况较好。。

8.8该公司成立了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制定了较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

8.9该项目职业病危害个体防护用品,基本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炉料有限公司日产4 5 0吨低硫活性石灰窑工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粉尘、噪声、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硫化氢、高温、热辐射等,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运行正常,个体防护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以及职业卫生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9. 问题与建议

9.1粉尘是本项目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应加强对成品振动筛、成品装车处的通风除尘,降低该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应督促作业工人按规定佩戴防尘口罩。

9.2噪声是该项目又一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尽管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降施,如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等,但由于振动筛、罗茨风机等设备在运转过程中产生的机械性噪声较大,在工艺上无法消除。在目前状况下,应提高作业人员职业卫生防护意识,配发并督促佩戴好“护耳器”,做好个体防护,减少噪声对作业人员健康的损害。在高噪声工作场所设置禁入性警示标识和提示警示标识,严禁闲杂人员入内,减少作业人员接触机会和时间。

9.3少部分巡检工人为露天作业,夏季太阳直接辐射作用将加重对作业工人的职业病危害,应加强个人防护,谨防高温中暑。在石灰窑检修、抢修过程中可能接触到高温,应加强个人防护,减少接触时间。

9.4该项目使用煤气作燃料,存在剧毒的一氧化碳等多种化学毒物,应加强对煤气管道、阀门等设备的检修,在目前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内容应更全面、更醒目。

9.5在煤气加压站的检修过程中,应严格操作规程,必须通风排气、置换,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检修,并应佩带好个人防护用品、便携式气体监测仪和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并设专人监督。维修工在对煤气加压站设备进行设备维修清洗的过程中,可能使用环己酮等有毒有害物质,维修过程中应保持通风良好,并注意个人防护,配备合适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防护服、工作鞋等,减少接触时间。

9.6生产运行实行三班倒作业制,生产工人频繁间断性夜班作业可能导致部分作业工人生活节奏的紊乱和对工作的不适应;建议减少

换班频率、相对延长连续夜班作业天数,这样有利于作业工人对夜班工作的适应。

9.7该项目建成投产已近一年,直至2007年9月,公司没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也未对工作场所粉尘、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建议公司予以认真改进。

9.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作业工人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职业健康检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要依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定,对于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患者应及时进行诊治、并进行上报,对有职业禁忌证者应调换岗位以达到及时发现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职工健康、促进企业发展的目的。

9.9由于该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没有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因而在试生产过程中出现了因设计不周全导致少数作业场所噪声强度、粉尘浓度超标的现象,建议公司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

9.10本次评价是在设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转正常情况下进行的,职业病危害的控制效果取决于职业卫生防护装置,因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十分重要。建议公司严格设备管理,对职业病防护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对除尘器及管道积尘应及时清扫,加强密闭,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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