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业务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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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再保险业务的核算

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了解再保险的种类和作用,掌握分出业务核算、分入业务核算的方法以及分保帐单的编制方法。

教学重点和难点:分出业务核算以及分入业务核算的核算方法。

第一节 再保险业务核算概述

一、再保险的基本概念

1.再保险:又称分保,是指保险人将其所承保的风险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向一个或多个保险人再进行投保的行为。

2.原保险人:在再保险业务中,习惯上把分出自己承保业务的保险人称作原保险人,或称分出人。

3.再保险人:接受分保业务的保险人称作再保险人、分入人、分保接受人。

4.转分保:再保险人又将接受的分保业务再分给其他保险公司,这种做法称为转分保。 二、再保险的作用 1.分散风险,均衡业务质量 2.控制责任,稳定业务经营 3.扩大承保能力,增加业务量 4.降低营业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5.简化投保手续,保障投保人的权益 三、再保险的特征

再保险的特点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再保险是保险公司之间的一种业务经营活动 (二)再保险合同是独立合同 (三)再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四)再保险合同是补偿性合同 四、再保险的种类

(一)比例再保险:即分保分出人与分保接受人签订分保合同,以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承担保险责任的一种再保险。比例分保又可分为成数分保和溢额分保:

1.成数分保:它是一种最简单的分保方式。分保分出人以保险金额为基础,对每一危险单位按固定比例即一定成数作为自留额,将其余的一定成数转让给分保接受人,保险费和

1

保险赔款按同一比例分摊。这种分保方式实际上具有合伙经营的性质。

2.溢额分保:它是指分出公司以保险金额为基础,规定每一危险单位的一定额度作为自留额,并将超过自留额的部分即溢额,分给分入公司。

溢额再保险是按自留额与分保额对总保险金额的比例分配保险费和分摊赔款的。 例:分出公司自留额是40万元,保险金额200万元,保险费10万元,赔款120万元,以只签订五线的第一溢额再保险合同为例,则:

留额 40

分出公司自留保费=自保险金额 ×保险费=200×10=2(万元) 留额 40 分出公司自负赔款=自保险金额 ×保险赔款=200×120=24(万元) 保额 160 分入公司分入保费=分保险金额 ×保险费=200×10=8(万元) 保额 160 分入公司应付赔款=分保险金额×保险赔款=200×120=96(万元)

(二)非比例再保险(又称超额损失分保):它是以赔款为基础计算分保责任限额的再保险。非比例再保险又可分为超额赔款再保险和超额赔付率再保险。

1.超额赔款再保险:这是由分保分出人与分保接受人签订协议,对每一危险单位损失或者一次巨灾事故的累积责任损失,规定一个自赔额,自赔额以上至一定限度由分保接受人负责。前者叫做险位超赔分保,后者叫事故超赔分保。

2.超额赔付率分保:这是以一定时期(一般为一年)的积累责任赔付率为基础计算责任限额,即当实际赔付率超过约定的赔付率时,超过部分由分入公司负责一定限额。

五、再保险的安排方式

(一)临时再保险合同:临时再保险合同是对于业务的分出和分入,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均无义务的约束,可自由选择。

(二)固定再保险合同:也称合同再保险,是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对于所规定范围内的业务有义务约束,双方都无权选择。它是因临时再保险不能满足分出公司的需要而出现的一种再保险安排方式。也称为强制再保险合同。

(三)预约再保险合同:预约再保险合同是分出公司对合同规定的业务是否分出,可自由安排,无义务约束,而分入公司对合同规定的业务必须接受,无权选择。它是在临时再保险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再保险安排方式。

预约再保险合同与固定再保险合同一样,都是长期合同,事先不规定合同终止日期,但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六、再保险核算的内容及特点 (一) 再保险核算的内容

2

1.分出人核算内容包括:向分入人支付的分出保费和从分入人处摊回的赔款和费用。 2.分入人核算内容包括:获得分保费收入、支付分保赔款及费用、提存准备金。 (二) 再保险核算的特点

1.会计主体不同,核算方式不同。 2.摊回分保赔款和摊回分保费用的核算。

3.按业务年度结算损益,不提存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4.收支核算具有特殊性。

5.分保账单是分出人、分入人核算再保险业务的主要凭证。 6.专业再保险公司每个会计年度都核算利润。 七、再保险业务核算的基本要求

(一)根据再保险业务特点,合理组织分保核算。 (二)正确编制分保账单,定期清算往来账款。 (三)按业务年度核算,实行三年结算损益。 (四)涉外业务采用外币分账制核算。

第二节 分保账单

一、分保账单的概念和种类 (一)分保账单的概念

分保账单:是分保分出公司对于分保业务活动的各项财务指标按一定格式填制的凭证。 (二)分保账单的种类

1.分保账单按编制期分类,可分为季度账单、半年账单和全年账单。 2.分保账单按格式分类,可分为标准格式账单和非标准格式账单。

3.分保账单按再保险业务的类型分类,可分为比例合同分保账单与非比例合同分保账单。

(三)分保账单的格式:

尽管在不同的保险市场上具有不同的形式,但其宗旨类同,主要内容大同小异,经常项目基本一致,只是临时性项目有所差异。下表以经常应用的项目及实际账单格式为例,说明分保账单的一般格式。

分保账单

公司名称: 险别: 接受人名称: 合同名称:

3

账单期: 货币单位: 业务年度:

借 方 项 目 分保手续费 原手续费 转分保手续费 分保赔款 保费准备金扣存 赔款准备金扣存 税款及杂项 原纯益手续费 未到期责任保费转出 未决赔款转出 分保费退回 纯益手续费 经纪人手续费 应付你方余额 你方成分% 备 注

二、分保账单的编制 (一)分保账单的基本内容

1.分保费:分保费是指分保分出人根据分保业务计算的应向分保接受人分出的保费。 2.分保手续费:又称分保佣金,是指分出公司向接受公司收取的报酬,即分保分出人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中应由分保接受人承担的份额。

注意:在实际操作中,一般存在以下数量标准:(1)为保障分保分出人的利益,最高手续费率为40%,最低手续费率为25%;(2)手续费的调整方式,通常是赔付率每增加1%,手续费率则降低0.5%;(3)暂定手续费率一般为30%。

未决赔款: 金 额 项 目 分保费 未到期责任保费转入 利息(%) 保费准备金返还 赔款准备金返还 赔款追回款 退回分保手续费 退回转分保手续费 返还现金赔款 准备金利息 应收你方余额 贷 方 金 额 4

3.转分保手续费:是对转分保合同而言的,是指在转分保合同项下原始手续费的基础上再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以支付转分保业务的管理费用,一般情况下,转分保手续费在2.5%~7.5%之间,按业务质量、险种及原始费用的高低而定。

4.分保赔款:有已决和未决两种。已决分保赔款在账单中记入借方;未决分保赔款一般不记入借贷方,而只是在分保账单的备注中说明,作为一种参考,提供给分保接受人。

5.保费准备金:是根据分保合同按分保费的一定比例,由分保分出公司从应付给分保接受人的保费中扣存,并在下一账单期退还的保险费准备金。

6.赔款准备金:是按分保合同的规定,在业务年度终了时,为了正确结算当期损益,对于尚未支付赔款的已报告赔案,分保分出人从应付给分保接受人的保费中扣存的未决赔款准备金。

7.准备金利息:是指按分保合同规定的办法和商定利率,对扣存的保费准备金和赔款准备金计算的利息,在交换分保业务中,可经双方商定互免计算准备金的利息。

8.责任转移保费和赔款:责任转移包括未了责任转移和未决赔款转移,它源于直接业务和分保合同起期不一致的问题。

9.经纪人手续费:经纪人手续费是指分保业务通过经纪公司安排时,经纪公司收取的佣金。

10.纯益手续费:又称盈余手续费,是指分保接受人同意在其取得利润的基础上付给分保分出人一定比例的报酬。纯益手续费的计算公式如下:

纯益手续费=(收入项目合计-支出项目合计)×纯益手续费率

11.税款及杂项:税款及杂项主要是指分保分出人按保费实际收入计算缴纳的营业税金,以及根据分保合同的规定应由分保接受人负担的处理赔案的有关费用等。

12.余额:余额即分保账单中收支轧抵后表现在借方或贷方的差额。因为分保账单的借贷方要平衡,

注意:在理解分保账单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在成数或溢额再保险合同中,手续费可分为分保手续费和纯益手续费两种; (2)非比例合同分保账单与比例合同分保账单相比,非比例合同分保账单没有准备金扣存和返还、未了责任转移等项目,比例合同分保账单没有加费和退费等项目。

(二)分保账单的编制方法: 有以下两种

1.对分保账单的每一个项目,都按分保接受人所接受的比例直接列出具体数字。

5

2.对分保账单的每一项目都按100%列示数字,再列出某个分保接受人所接受的比例,然后计算出该分保接受人应分担的数字。

注意:第二种方法与第一种方法比较,具有简化分保账单编制手续的优点。

第三节 分出业务的核算

一、分出业务的核算内容

(一)向分保业务分入人分出的保费。 (二)摊回分保赔款。 (三)摊回费用。 二、分出业务程序 (一)临时分保

1.科学规划,确定优化的分保方案

2.填制摘要表,选择分入人和向分入人提供分保条件 3.向分入人发送正式分保条和附约 4.发送赔款通知

临时分保赔款通告格式如下表:

临时分保赔款通告格式

关于╳╳╳项目临时分保赔款通告 我们很抱歉地通知你们,上述分保项目发生赔款,情况如下: 时间: 地点: 估计赔偿金额: 分出人自留金额: 纳入分包合同数: 临时分保接受人应摊数额: 损失原因: 其他说明:(赔款人、代位追偿问题等) 5.编制临时分保账单 临时分保账单的格式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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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分保账单的格式

借方(付方) 手续费 赔款 退保费 纯益手续费 应付你方余额 6.临时分保的责任终止和续转 (二)固定分保

1.固定分保的安排:固定分保又称合同分保,被广泛采用。

2.合同分保正式文件:合同分保正式文件由分保条、合同文本、附约组成。 3.赔款处理

4.分保合同账单的编制:分保合同账单是分保合同执行后的具体经营成果的反映。 三、分出保费的计算

(一)比例分保的情况下,分出人的自留额和分入人的责任额都表示为保额的一定比例,该比例也是计算分出保费的依据。计算公式如下:

分出保费=原保费×确定的分保比例 (二)非比例再保险分出保费的计算方法

非比例再保险分出保费的计算比较复杂。以最典型的超额赔款分保举例,影响超额赔款分保分出保费的因素有:预交最低再保险费、净保费收入总额、再保险费率。

四、分出业务的核算方法 (一)会计科目设置 1.“分出保费”科目。

“分出保费”科目核算公司分出业务向分入人分出的保费。该科目属于费用类损益科目,其借方登记分出保费,贷方登记转入本年利润数额,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该科目要求按险种设置明细账。

2.“存入分保保证金”(财险)或“存入分保准备金”(寿险)

“存入分保保证金”科目核算公司分出业务按约定扣存分入人的保费形成准备金。该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其贷方登记扣存的分保准备金,借方登记转回上期扣存的分保准备金,

保费 加保费 退手续费 退赔款 应付我方余额 贷方(收方) 7

余额在贷方,反映尚未退还的分保准备金。该科目要求按分入人设置明细账。

3.“摊回分保赔款”科目。

“摊回分保赔款”科目核算公司分出业务向分入人摊回的应由分入人承担的赔款。该科目属于损益类(收入)科目,其贷方登记摊回的赔款数额,借方登记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的数额,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该科目要求按险种设置明细账。

4.“摊回分保费用”科目

“摊回分保费用”科目核算公司分出业务向分入人摊回的应由其承担的各项费用,该科目属于损益类(收入)科目,其贷方登记向分入人摊回的费用,借方登记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的数额,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该科目要求按险种设置明细账。

5.“摊回分保税金”科目。

“摊回分保税金”科目是财产保险公司单独设置用来核算公司分出分保业务向分保接受人摊回的应由其承担的营业税金及附加,该科目属于损益类(收入)科目,其贷方登记向分保接受人摊回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借方登记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的数额,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该科目要求按险种设置明细账。

6.“预收分保赔款”科目

“预收分保赔款”科目核算分出业务按约定预收的分保赔款。该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其贷方登记预收分保赔款,借方登记转入摊回分保赔款,余额在贷方,反映尚未转销的预收分保赔款。该科目要求按分入人设置明细账。

7.“应收分保账款”科目.

“应收分保账款”科目核算保险公司开展分保业务而发生的应收未收的各种款项。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其借方登记分保业务中应收未收款项的发生数,贷方登记收回数,余额在借方反映应收尚未收回的分保账款。该科目要求按分入人设置明细账。

8.“应付分保帐款”科目.

“应付分保帐款”科目核算保险公司开展分保业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的各种款项。该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其贷方登记分保业务中应付未付款项的发生数,借方登记支付数,余额在贷方,反映应付尚未支付的分保账款。该科目要求按分入人设置明细账。

(二)账务处理

1.财产保险公司向分保接受公司发出分出分保业务账单时: 借:应收分保账款

贷:摊回分保赔款

8

摊回分保税金 摊回分保费用 存入分保保证金

同时,借:分出保费

借:存入分保保证金 借:利息支出 借:预收分保赔款

贷:应付分保账款

公司与分保业务往来的公司进行资金结算时,如果公司实际收到对方公司付给的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分保账款 反之,借:应收分保账款

贷:银行存款

2.人寿保险公司发生分出分保业务时, 借:分出保费

贷:应付分保帐款

如果分保业务账单中还同时标明了赔款、费用和准备金等项目金额,应 借:分出保费

贷:摊回分保赔款

摊回分保费用 存人分保准备金 应付分保帐款

预收分保赔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分保赔款

发出分保账单时,借:预收分保赔款

贷:摊回分保赔款

公司结清应收分保款项,实际收到款项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分保账款

公司结清应付分保款项,实际支付款项时,借:应付分保账款

9

贷:银行存款

(三)核算举例

例1 A财险公司1999年将火险业务采用固定合同以成数分保方式与B再保险公司结成分保伙伴关系。自留额分成为40%,分出额分成为60%,B再保险公司的接受比例为10%。保费准备金扣存比例为40%,利率为5%。A公司按分保份额提取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为2300元。根据不同的业务阶段编制会计分录:

(1)收到B再保险人汇出的保费准备金1 140元,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1 140 贷:存入分保保证金——1999年度 1 140 (2)编制分保账单并寄送B再保险人(分保账单如下表A所示)

分 保 账 单

公司名称:A保险公司 险种:火险 分入人:B再保险公司 业务年度:1999年 账单期:1999年度第四季度 货币单位:元

借 方 项 目 分保赔款 分保手续费 保费准备金扣存 税费及杂项 应付你方余额 共计 你方成分100% 金 额 1 962 分保费 1 000 保费准备金返还 1 840 准备金利息 150 845 5 797 共计 845 贷 方 项 目 金 额 4 600 1 140 57 5 797 根据分保账单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分录为:

借:分出保费—1999年业务年度火险 4 600 利息支出—分保准备金利息 57

贷:应付分保帐款—1999年业务年度B公司 4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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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应收分保帐款—1999年业务年度B公司 3 812 贷:摊回分保赔款—1999年业务年度火险 1 962 摊回分保费用—火险 1 000 摊回分保税金—火险 150 存入分保保证金—1999年B公司 700 应付分保帐款—1999年业务年度B公司 845 其中,贷记“存入分保准备金”科目的700元是由分出公司从分出保费4 600元可按40%比例扣存了1 840元保费准备金,减去B再保险公司汇给分出人的1 140元所得。这种方法与以下的会计分录做法结果相同,即两种作账方法“存入分保准备金”的贷方余额都是700元。

(3) A公司与B再保险公司进行资金结算时,“应收分保账款”科目余额小于“应付分保账款”科目余额的差额为845元,公司向对方公司实际支付款项时:

借:应付分保账款 845 贷:银行存款 845 (4) 提取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时:

借: 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 300 贷:提存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 300 (5)期末将上述业务转入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4 657 贷:分出保费——1999年业务年度火险 4 600 利息支出——分保准备金利息 57 借:摊回分保赔款——1999业务年度火险 1 962 摊回分保费用——火险 1 000 摊回分保税金——火险 150

贷:本年利润 3 112 例 2 甲寿险公司某意外伤害保险向乙公司进行分保,采用成数分保方式,分出比例为20%,该公司本月保费收入8000万,发生赔款5000万,其中一单赔款500万,向乙公司申请现金赔款,分保手续费比例为25%,按合约规定甲公司扣存乙公司分保费的20%以应付未了责任,则甲公司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收到现金赔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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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银行存款 5 000 000

贷:预收分保赔款——乙公司 5 000 000 (2)发出分保账单时:

借:分出保费 —— 意外伤害保险 80 000 000×20%=16 000 000 预收分保赔款——乙公司 5 000 000

贷:摊回分保赔款 —— 意外伤害保险 50 000 000× 20%=10 000 000 摊回分保费用 —— 意外伤害保险 16 000 000×25%=4 000 000 存入分保准备金 ——乙公司 16 000 000×20%=3 200 000 应付分保帐款 ——乙公司 3 800 000 (3)清算时:

借:应付分保帐款 ——乙公司 3 800 000 贷:银行存款 3 800 000

第四节 分入业务的核算

一、分入业务的核算内容

对于分入人、分入业务的核算内容包括分保费收入的确认与核算、分保赔款和费用的核算、提存准备金核算三项内容。

1.保费收入的确认与核算:分入人的分保费收入一般于收到分保账单时确认。因为分入保费收入的三个条件:一是分入人收到分保账单时开始承担再保险责任;二是分保费收入金额是可以确定的;三是分入人收到分保费的可能性很大。分入人在收到分出人发出分保账单时,按账单中标明的分保费进行核算。

2.分保赔款和费用的核算:分入人在收到分出人发来的分保账单时,按账单中标明的分保赔款和费用的金额进行核算。

3.提存准备金的核算:再保险业务提存的准备金包括未决赔款准备金和长期责任准备金。根据国际惯例,也为了真正反映再保险业务的损益,一般以3年为一个损益结算期。在未到结算年度之前,当期营业收支差额全额作为长期责任准备金提存。再保险准备金的提存、转回账务处理与财险业务相应准备金的账务处理方法相同。

二、分入业务程序 1.对分保建议进行审查 2.填制摘要表

3.审核、签署和管理分保条、合同文本、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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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保费用支出”科目核算分入公司因分入业务向分出人支付的应由其承担的各项费用,该科目属于损益类(费用)科目,其借方登记应承担的分保费用,贷方登记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科目的数额,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本科盲要求按险种设置明细账。

5.“预付赔款”科目

“预付赔款”科目核算保险公司在处理各种理赔案件过程中按照保险合同约定预先支付的赔款及分入分保业务预付的赔款。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其借方登记各种赔款的预先支付数,贷方登记各种预付赔款的结算减少数,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结算预付赔款实有数。该科盲要求按往来单位设置明细账。

6.“应收分保账款”科目

“应收分保账款”科目核算保险公司开展分保业务而发生的应收未收的各种款项,该科目属资产类科目,其借方登记分保业务中应收未收款项的发生数,贷方登记收回数,余额在借方反映应收尚未收回的分保账款。该科目要求按分出人设置明细账。

7.“应付分保帐款”科目

“应付分保帐款”科目核算保险公司开展分保业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的各种款项。该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其贷方登记分保业务中应付未付款项的发生数,借方登记支付数,余额在贷方,反映应付尚未支付的分保账款。该科目要求按分出人设置明细账。

四、分入业务的账务处理

分入人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分出人发来的分保业务账单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1. 公司收到分出公司发来的分保业务账单时,

借:应收分保账款

贷:分保费收入 贷:利息收入 贷:存出分保保证金 贷:预付赔款

同时,借:分保赔款支出

借:分保费用支出 借:存出分保保证金

贷:应付分保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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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分保业务往来的公司进行资金结算时,应将同一往来公司的“应付分保账款”科目和“应收分保账款”科目的余额进行对冲,再按其差额结付资金。如“应收分保账款”科目余额大于“应付分保账款”科目余额,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分保账款

反之,借:应收分保账款

贷:银行存款

2.人寿保险公司发生分入分保业务时, 借:应收分保账款

贷:分保费收入 同时,借:分保赔款支出

分保费用支出 存出分保准备金 贷:分保费收入 贷:应收分保账款

预付分保赔款时,借:预付赔款

贷:银行存款

收到分出人发来的分保账单时,借:分保赔款支出

贷:预付赔款

例3 我们仍然使用分出业务中的例1的资料和表A进行核算,因为它们针对的是同一笔业务,只是核算主体不同。

(1)向A公司汇出的保费准备金1 140元时:

借:存出分保保证金——1999年度 1 140

贷:银行存款 1 140 (2)收到A保险公司寄来的分保账单后,根据分保账单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收分保账款——1999年A公司分入业务 4 657

贷:分保费收入——1999年业务年度火险 4 600 利息收入 57 借:分保赔款支出——1999年业务年度火险 1 962 分保费用支出——火险 1 150 存出分保准备金——1999年A公司 700

15

贷:应付分保账款——1999年A公司分入业务 3812

(3) B公司与A保险公司进行资金结算时, “应收分保账款”科目余额大于“应付分保账款”科目余额的差额为845元,公司实际收到对方公司付给的款项时:

借: 银行存款 845

贷: 应收分保账款—1999年A公司分入业务 845 (4)期末将上述业务转入本年利润时:

借:本年利润 3 112 贷:分保赔款支出——1999年业务年度火险 1 962 分保费用支出——火险 1 150 借:分保费收入——1999年业务年度火险 4 600 利息收入 57

贷:本年利润 4 657 例 4 见前例2,乙公司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拨付现金赔款时:

借:预付赔款——甲公司 5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5 000 000

(2)收到分保账单时:

借:分保赔款支出 10 000 000 分保费用支出 4 000 000 存出分保准备金 3 200 000 应收分保帐款 ——甲公司 3 800 000 贷:分保费收入 16 000 000

预付赔款 5 000 000

(3)清算时:

借:银行存款 3 800 000

贷:应收分保帐款——甲公司 3 800 000

16

贷:应付分保账款——1999年A公司分入业务 3812

(3) B公司与A保险公司进行资金结算时, “应收分保账款”科目余额大于“应付分保账款”科目余额的差额为845元,公司实际收到对方公司付给的款项时:

借: 银行存款 845

贷: 应收分保账款—1999年A公司分入业务 845 (4)期末将上述业务转入本年利润时:

借:本年利润 3 112 贷:分保赔款支出——1999年业务年度火险 1 962 分保费用支出——火险 1 150 借:分保费收入——1999年业务年度火险 4 600 利息收入 57

贷:本年利润 4 657 例 4 见前例2,乙公司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拨付现金赔款时:

借:预付赔款——甲公司 5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5 000 000

(2)收到分保账单时:

借:分保赔款支出 10 000 000 分保费用支出 4 000 000 存出分保准备金 3 200 000 应收分保帐款 ——甲公司 3 800 000 贷:分保费收入 16 000 000

预付赔款 5 000 000

(3)清算时:

借:银行存款 3 800 000

贷:应收分保帐款——甲公司 3 8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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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rv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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