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资源论证专题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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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在水资源论证专题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在水资源论证专题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水利部水资源司司长 高而坤
2009-02-23
(2008年12月26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自2002年《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水资源论证工作突飞猛进,已成为近年来水资源管理的一个突出的亮点。水利部高度重视水资源论证工作,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时期,召开这次专题工作会议,对于进一步推动水资源论证工作、开创工作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昨天上午,长江委、珠委、松辽委、河北、内蒙、江苏、湖南、广东、四川、云南省10个单位作了典型发言,从不同角度介绍了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新经验、新做法;水规总院介绍了规划水资源论证的有关技术内容。今天上午,刘宁总工作了重要讲话,全面总结和充分肯定了水资源论证制度实施6年以来取得的成效与经验,客观分析了水资源论证工作面临的形势和要求,部署了近期水资源论证工作重点;与会代表进行了充分而热烈的讨论。刚才,四个分组的召集人向大会汇报了分组讨论情况,对进一步做好水资源论证工作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可以说,这次会议总结了成绩,交流了经验,研究了问题,分析了形势,明确了任务,达成了共识,达到了会议预期目的。下面,我对会议作简要总结,并对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讲几点意见。
一、会议的主要收获
一是肯定了成绩,增强了信心。刘总对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成效进行了系统总结。分组讨论中大家普遍认为,自《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出台以来,短短6年时间内,水资源论证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分析原因,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水资源论证制度顺应了时代的要求。水资源论证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决策关口,作为参与宏观调控和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树立水资源管理权威的重要载体,有效促进了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与节约保护,减少了水事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得到了社会各行各业的肯定。另一方面,时代的要求和当前的形势,要求进一步深化水资源论证工作,这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外围保障。二是工作思路正确,方式方法得当。6年来,我们逐步健全管理与技术体系、培养壮大队伍、加强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实践,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付出了巨大努力。这就说明,只要我们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就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工作成效。 二是交流了经验,开阔了思路。6年以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开拓进取,摸索出了许多好的做法,积累了很多成功的经验。比较突出的有:一是湖南、湖北、河北等探索开展了规划水资源论证。二是珠委、广东、贵州、河北等地在制度建设方面有新亮点。三是长江委等在论证技术方面取得了一批成果。四是各地在如何规范水资源论证方面取得很好的经验,等等。与会代表普遍认为,这些发言和交流材料介绍的好做法、好经验,是他们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勇于创新、勇于实践的结果,使大家开阔了思路,拓宽了视野,得到了启发,值得学习和借鉴。
三是认清了形势,提高了认识。刘总的讲话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面临的形势、水资源开发利用突出问题等方面,对水资源论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作了全面、透彻的分析。刘总的讲话使我们认识到,水资源论证不仅是为取水许可提供技术依据,更要发挥好水资源开发利用决策关口的作用,要成为参与宏观调控和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实际上,水资源论证工作参与宏观调控已经有所实践。2005年,发改委、水利部叫停了一批项目,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没有做水资源论证,这也说明论证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一个手段。
刘总特别要求,要推进水资源论证从微观层面决策向宏观层面决策发展,大力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与会代表们一致认为,刘总对新形势的分析和要求,指明了水资源论证工作发展的方向,对于提高对水资源论证工作的认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四是找准了问题,明确了工作重点。刘总的讲话和与会代表的讨论,充分指出了当前水资源论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即法规体系不完备,技术基础不扎实,监督管理不够严格,规划水资源论证尚未全面启动等。大家一致认为,这次会议找准了当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刘总在讲话中总体部署了近期工作重点,与会代表纷纷表示,通过这次会议,工作思路更清晰了,任务更具体了,工作要求更明确了。
二、抓好落实近期重点工作的几点要求
昨天上午刘总的讲话,高屋建瓴地分析了水资源论证工作在新时期面临的新形势,指出了论证工作方向,部署了近期工作重点。各位参会代表要认真学习工作报告,领会报告的精神实质和要求,回去后要向各单位的领导汇报情况,并进一步组织各有关人员学习、讨论,领会各项要求。下面,我主要针对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和规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两项工作,提一些具体要求。
第一项工作是要大力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
《水法》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当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并进行科学论证。在水资源不足的地区,应当对城市规模和建设耗水量大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项目加以限制”。国务院“三定”方案明确规定水利部“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并由水资源司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大家可以看到,《水法》规定的水资源论证的立足点是对规划的论证。所以,如果我们仅停留在项目水资源论证上,我们仅仅捡到的是芝麻,丢掉的是西瓜。水资源论证从建设项目开始,是先易后难,但是不能只停留在对建设项目进行论证这个层面,一定要上升到对规划的水资源论证上去。
近几年来,湖南、河北、湖北、内蒙等部分地区开展了一些相关工作,但从总体上看,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还处于研究、探索阶段,还不能从全局、宏观和战略上适应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的需要。刘总在对近期重点工作的总体部署中,把大力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作为近期工作的首要任务。下面我就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谈几点看法。
1、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基本要求
规划水资源论证,就是在规划编制阶段,从宏观上论证水资源承载能力对规划的支撑与约束条件,提出完善规划的意见以及保障合理用水、预防或者减轻对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不良影响的对策与措施,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从源头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促进水资源管理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宏观调控,从总体上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部署与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
需要进行水资源论证的规划,主要是与水资源开发利用密切相关的规划,特别是对流域和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有重大影响的规划。对规划进行水资源论证,要把握几个关键环节:一是从总体上回答当地水资源条件能否支撑规划的实施,规划的需水总量不得突破水资源可利用量;二是论证规划需水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要求;三是分析规划的取水、退水影响,论证是否符合水资源保护的基本要求,是否对涉及到的周边地区或者其他行业、其他方面的发展用水产生明显的影响;四是要提出调整和完善规划的建议;五是要将论证的主要结论和建议反映到规划审批部门,提出的对策与措施应当纳入规划、随规划的实施而一并实施,六是跟踪监督有关措施的落实情况。通过对规划的水资源论证,达到从源头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的目的,把好水资源开发利用决策关,促进水资源管理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宏观调控。
2、当前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是试点先行。鉴于此项工作刚刚起步,缺乏成熟的工作经验和相关技术标准,水利部将选择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开展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工作,积累经验、典型引路,力争用3-5年时间,建立起规划水资源论证的法律法规、行政管理、技术规范和队伍建设体系。会后,我们将下发文件,进一步明确试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请各流域机构、各省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向水利部各推荐1-2个试点,水利部经筛选后确定为全国试点;各流域机构和各省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也要在本流域和区域广泛开展试点工作。 二是重点突破。鉴于当前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要本着从简单到复杂、逐步深入的原则,在一些容易操作且急需论证的领域重点突破。例如,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的规划;农业灌溉、水电开发、火力发电、石油化工、煤炭等高用水行业的专项规划;资源性缺水的城市总体规划;重点区域规划等。
三是加强法规与技术体系建设。我们正在抓紧起草《水资源论证管理条例》,为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昨天,我们安排水规总院和大家共同探讨规划水资源论证的技术要求。我们还要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结合工作实践,进一步完善规划水资源论证的技术要求。
四是加强领导,加强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今年我们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开展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今后,我们还要积极协调,争取发改委对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支持。水规总院、水科院、南科院、水资源管理中心等单位,要为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要结合试点工作,深入研究、制定规划水资源论证的技术规范。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规划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取得支持和配合。要努力保障工作经费,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经费应当属于规划编制的费用组成,这一点在小组讨论时大家都提到,我非常同意。但是为促进该项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安排水资源费补助试点工作。
第二项工作是严格规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
资质单位审批和论证报告书审查成为国务院明确的两项重要行政许可。我们在充分运用国家赋予我们管理职能的同时,更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应当承担的责任。我们要从以下几个环节,严格把关,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1、严把论证报告书审查关。
一是制定审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基本条件。例如,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列入国家产业调整目录中禁止类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不予审批;建设项目取水不符合水量分配方案(或协议)或用水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且没有合理可行的水权转换可满足项目取水要求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不予审批;对建设项目退水口设在饮用水水源区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不予审批等等。上午,大家对受理和审查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一些基本条件进行了充分研讨,我们将在研讨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策,下发指导性文件。各地也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有关地方性政策。二是严格工作程序。自觉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能,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明确的基本程序进行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确实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三是加强专家管理。既要进一步优化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把关作用,也要建立严格的专家管理制度,建立审查专家责任追究制,解聘责任心差、工作不认真的专家。四是严格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备案管理。明年,各流域机构、各省审查通过的论证报告书,要按月向我部备案,部里按照统计进行公示;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也要严格要求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时备案。
2、严把资质单位审批关,切实提高资质单位的能力与水平
一是提高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的准入门槛。对不符合有关人才规模、专业结构、业务成果、工作水平等方面要求的单位,不得审批论证资质;二是对从业水平较低、资信差、违反水资源论证管理规定的资质单位要通报和限期整改;三是建?职业化制度。凡从事水资源论证工作的人员,要取得从业资格证书。
3、严格审查机关管理。一是严格责任追究。对越权审查的,对审批的报告书论证结论出现重大问题的,追究审查机关的责任;对论证资质单位超资质开展业务的,责任心不强,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资质单位责任。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报告书抽查力度,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问题较大的要公开曝光、严格处理。三是加强论证结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结合取水许可审批、竣工验收和取水许可监督管理等工作,对论证报告书中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论证报告书质量进行检查评估。
4、认真做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
今年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部署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并下发了文件。开展该项工作,一是为总结工作经验、查找问题、不断完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推动规范化管理;二是为制定《水资源论证管理条例》做好必要的准备。各流域机构、各省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把该项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水资源论证的一件大事来抓。要广泛收集、整理有关文献和资料;要通过实地考察、座谈和专题调研等方式,广泛进行调查,了解《办法》的实际执行效果与存在问题;要抓紧组织问卷调查,按时完成评估工作报告。要安排专门经费,指定专人负责,加强领导,保证评估工作顺利完成。
同志们,过去6年的工作成绩有目共睹,但今后面临的任务将更加艰巨而繁重。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的精神,坚持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在科学发展观和治水新思路的指引下,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水资源论证工作新局面。最后,我代表水资源司,向全体与会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2006-03-23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论证
工作的通知 2006-03-23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
法规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 水资源[2006]95号
法规类别: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水利部
颁布日期:2006.03.23
实施日期:
修改日期:
法规内容: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审查建设兵团水利局,各资质单位: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5号令)实施以来,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对合理配置、高效利用、有效保护水资源,保证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规范取水许可审批提供了技术依据。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着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编制质量不高、审查把关不严、监督管理薄弱等问题。为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报告书编制质量,促进水资源论证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全面推进水资源论证制度建设
1、进一步贯彻落实《水法》,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水资源论证,全面推进和深化水资源论证工作。
2、加大对区域和流域水资源、水生态影响较大的水利、水电、煤炭等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力度,促进水生态环境的保护。加强 “工业园区”、“生态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各类“开发区”的规划、建设的水资源论证,充分考虑当地的水资源承载能力,并与当地的水资源条件相适应。
3、贯彻落实《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及水资源论证审批制度。对未进行水资源论证及未办理取水许可申请、审批手续的已建、在建项目进行认真清理,限期补办;逾期未办理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坚决制止因无序开发而造成的水资源供需矛盾加剧和生态环境进一步破坏现象的发生,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科学论证,严格审查,全面提高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质量
1、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试行)》(SL/Z322-2005)(以下简称《导则》)的有关规定,区别建设项目的不同类型、规模,结合区域水资源条件与经济发展要求,突出水资源论证工作重点。要坚持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考虑已建、在建及拟建建设项目的综合影响;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考虑建设项目取水、用水以及取退水影响的分析。要避免出现重视取水、忽视退水,重视用水、忽视节水,重视区域配置、忽视流域配置,重视经济用水、忽视生态用水等现象。
2、严格按照水资源论证审查的有关规定受理、审查报告书,同时要结合建设项目的类别、性质等,组织相关部门、行业的专家及相关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取退水口所在地地级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参加审查,进行现场查勘,并填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表(试行)》(见附件)。
3、鼓励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以下简称资质单位)之间开展横向合作,发挥各自的技术优势,联合编制报告书。同时可结合自身技术特点,聘请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但所占比例不应超过总编制人员的三分之一。
三、加强领导,深化管理,促进水资源论证工作水平的稳步提高
1、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开展;要加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总结经验、结合实际,勇于创新,逐步建立适合本地区、本流域特点的水资源论证规章制度和有关技术标准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水资源论证工作。
2、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流域机构要结合《导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表(试行)》,对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评审专家及审查机关实施监督管理。我部委托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区域内的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单位(包括国务院各部委(局、总公司)直属单位中的资质单位)、评审专家实行监督管理。其中,流域机构直属单位中的评审专家、资质单位,由流域机构负责实施监督管理。
此外,我部每年不定期对资质单位编制的论证报告书进行抽查。被抽查到的资质单位应在指定的时间内,携带被抽查到的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到我部接受专家评议。经检查及专家评议,发现资质单位在水资源论证活动中有严重违规行为,或报告书质量确属不合格的,对该资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一年内连续通报两次的将由原发证机关降低其资质等级或吊销其资质。
3、各资质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制度,严格按照市场准入原则开展水资源论证业务工作,杜绝出借、转包或变相转包资质证书。对于出借、转包、变相转包或纵容、包容下属单位(不包括内设机构)以资质单位的名义承揽水资源论证业务、独立承担水资源论证工作的资质单位,我部将按规定吊销该资质单位的资质证书。但资质单位的下属单位,可在具体的水资源论证项目中承担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或选派人员参与论证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参加人员总数不得超过总编制人员的三分之一)。资质单位在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时,应在报告书上注明编制人员的培训证书编号。
4、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审查机关、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科学、公正、合理的审查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对于在报告书审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把关不严、审查通过的报告书质量低劣,以及有越权、侵权审查行为的审查机关,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给予通报批评,并责其限期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期间不得从事报告书审查工作(其审查权由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行使)。整改意见经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后,方可重新开展审查工作。
对于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不负责任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责其限期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期间不得从事相关审查业务工作。整改后,再出现同类问题,我部将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
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第二篇:在水资源论证专题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在水资源论证专题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水利部水资源司司长 高而坤
2009-02-23
(2008年12月26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自2002年《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水资源论证工作突飞猛进,已成为近年来水资源管理的一个突出的亮点。水利部高度重视水资源论证工作,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时期,召开这次专题工作会议,对于进一步推动水资源论证工作、开创工作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昨天上午,长江委、珠委、松辽委、河北、内蒙、江苏、湖南、广东、四川、云南省10个单位作了典型发言,从不同角度介绍了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新经验、新做法;水规总院介绍了规划水资源论证的有关技术内容。今天上午,刘宁总工作了重要讲话,全面总结和充分肯定了水资源论证制度实施6年以来取得的成效与经验,客观分析了水资源论证工作面临的形势和要求,部署了近期水资源论证工作重点;与会代表进行了充分而热烈的讨论。刚才,四个分组的召集人向大会汇报了分组讨论情况,对进一步做好水资源论证工作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可以说,这次会议总结了成绩,交流了经验,研究了问题,分析了形势,明确了任务,达成了共识,达到了会议预期目的。下面,我对会议作简要总结,并对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讲几点意见。
一、会议的主要收获
一是肯定了成绩,增强了信心。刘总对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成效进行了系统总结。分组讨论中大家普遍认为,自《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出台以来,短短6年时间内,水资源论证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分析原因,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水资源论证制度顺应了时代的要求。水资源论证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决策关口,作为参与宏观调控和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树立水资源管理权威的重要载体,有效促进了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与节约保护,减少了水事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得到了社会各行各业的肯定。另一方面,时代的要求和当前的形势,要求进一步深化水资源论证工作,这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外围保障。二是工作思路正确,方式方法得当。6年来,我们逐步健全管理与技术体系、培养壮大队伍、加强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实践,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付出了巨大努力。这就说明,只要我们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就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工作成效。 二是交流了经验,开阔了思路。6年以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开拓进取,摸索出了许多好的做法,积累了很多成功的经验。比较突出的有:一是湖南、湖北、河北等探索开展了规划水资源论证。二是珠委、广东、贵州、河北等地在制度建设方面有新亮点。三是长江委等在论证技术方面取得了一批成果。四是各地在如何规范水资源论证方面取得很好的经验,等等。与会代表普遍认为,这些发言和交流材料介绍的好做法、好经验,是他们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勇于创新、勇于实践的结果,使大家开阔了思路,拓宽了视野,得到了启发,值得学习和借鉴。
三是认清了形势,提高了认识。刘总的讲话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面临的形势、水资源开发利用突出问题等方面,对水资源论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作了全面、透彻的分析。刘总的讲话使我们认识到,水资源论证不仅是为取水许可提供技术依据,更要发挥好水资源开发利用决策关口的作用,要成为参与宏观调控和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实际上,水资源论证工作参与宏观调控已经有所实践。2005年,发改委、水利部叫停了一批项目,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没有做水资源论证,这也说明论证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一个手段。
刘总特别要求,要推进水资源论证从微观层面决策向宏观层面决策发展,大力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与会代表们一致认为,刘总对新形势的分析和要求,指明了水资源论证工作发展的方向,对于提高对水资源论证工作的认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四是找准了问题,明确了工作重点。刘总的讲话和与会代表的讨论,充分指出了当前水资源论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即法规体系不完备,技术基础不扎实,监督管理不够严格,规划水资源论证尚未全面启动等。大家一致认为,这次会议找准了当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刘总在讲话中总体部署了近期工作重点,与会代表纷纷表示,通过这次会议,工作思路更清晰了,任务更具体了,工作要求更明确了。
二、抓好落实近期重点工作的几点要求
昨天上午刘总的讲话,高屋建瓴地分析了水资源论证工作在新时期面临的新形势,指出了论证工作方向,部署了近期工作重点。各位参会代表要认真学习工作报告,领会报告的精神实质和要求,回去后要向各单位的领导汇报情况,并进一步组织各有关人员学习、讨论,领会各项要求。下面,我主要针对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和规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两项工作,提一些具体要求。
第一项工作是要大力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
《水法》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当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并进行科学论证。在水资源不足的地区,应当对城市规模和建设耗水量大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项目加以限制”。国务院“三定”方案明确规定水利部“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并由水资源司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大家可以看到,《水法》规定的水资源论证的立足点是对规划的论证。所以,如果我们仅停留在项目水资源论证上,我们仅仅捡到的是芝麻,丢掉的是西瓜。水资源论证从建设项目开始,是先易后难,但是不能只停留在对建设项目进行论证这个层面,一定要上升到对规划的水资源论证上去。
近几年来,湖南、河北、湖北、内蒙等部分地区开展了一些相关工作,但从总体上看,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还处于研究、探索阶段,还不能从全局、宏观和战略上适应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的需要。刘总在对近期重点工作的总体部署中,把大力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作为近期工作的首要任务。下面我就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谈几点看法。
1、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基本要求
规划水资源论证,就是在规划编制阶段,从宏观上论证水资源承载能力对规划的支撑与约束条件,提出完善规划的意见以及保障合理用水、预防或者减轻对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不良影响的对策与措施,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从源头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促进水资源管理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宏观调控,从总体上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部署与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
需要进行水资源论证的规划,主要是与水资源开发利用密切相关的规划,特别是对流域和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有重大影响的规划。对规划进行水资源论证,要把握几个关键环节:一是从总体上回答当地水资源条件能否支撑规划的实施,规划的需水总量不得突破水资源可利用量;二是论证规划需水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要求;三是分析规划的取水、退水影响,论证是否符合水资源保护的基本要求,是否对涉及到的周边地区或者其他行业、其他方面的发展用水产生明显的影响;四是要提出调整和完善规划的建议;五是要将论证的主要结论和建议反映到规划审批部门,提出的对策与措施应当纳入规划、随规划的实施而一并实施,六是跟踪监督有关措施的落实情况。通过对规划的水资源论证,达到从源头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的目的,把好水资源开发利用决策关,促进水资源管理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宏观调控。
2、当前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是试点先行。鉴于此项工作刚刚起步,缺乏成熟的工作经验和相关技术标准,水利部将选择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开展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工作,积累经验、典型引路,力争用3-5年时间,建立起规划水资源论证的法律法规、行政管理、技术规范和队伍建设体系。会后,我们将下发文件,进一步明确试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请各流域机构、各省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向水利部各推荐1-2个试点,水利部经筛选后确定为全国试点;各流域机构和各省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也要在本流域和区域广泛开展试点工作。 二是重点突破。鉴于当前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要本着从简单到复杂、逐步深入的原则,在一些容易操作且急需论证的领域重点突破。例如,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的规划;农业灌溉、水电开发、火力发电、石油化工、煤炭等高用水行业的专项规划;资源性缺水的城市总体规划;重点区域规划等。
三是加强法规与技术体系建设。我们正在抓紧起草《水资源论证管理条例》,为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昨天,我们安排水规总院和大家共同探讨规划水资源论证的技术要求。我们还要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结合工作实践,进一步完善规划水资源论证的技术要求。
四是加强领导,加强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今年我们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开展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今后,我们还要积极协调,争取发改委对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支持。水规总院、水科院、南科院、水资源管理中心等单位,要为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要结合试点工作,深入研究、制定规划水资源论证的技术规范。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规划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取得支持和配合。要努力保障工作经费,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经费应当属于规划编制的费用组成,这一点在小组讨论时大家都提到,我非常同意。但是为促进该项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安排水资源费补助试点工作。
第二项工作是严格规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
资质单位审批和论证报告书审查成为国务院明确的两项重要行政许可。我们在充分运用国家赋予我们管理职能的同时,更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应当承担的责任。我们要从以下几个环节,严格把关,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1、严把论证报告书审查关。
一是制定审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基本条件。例如,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列入国家产业调整目录中禁止类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不予审批;建设项目取水不符合水量分配方案(或协议)或用水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且没有合理可行的水权转换可满足项目取水要求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不予审批;对建设项目退水口设在饮用水水源区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不予审批等等。上午,大家对受理和审查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一些基本条件进行了充分研讨,我们将在研讨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策,下发指导性文件。各地也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有关地方性政策。二是严格工作程序。自觉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能,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明确的基本程序进行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确实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三是加强专家管理。既要进一步优化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把关作用,也要建立严格的专家管理制度,建立审查专家责任追究制,解聘责任心差、工作不认真的专家。四是严格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备案管理。明年,各流域机构、各省审查通过的论证报告书,要按月向我部备案,部里按照统计进行公示;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也要严格要求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时备案。
2、严把资质单位审批关,切实提高资质单位的能力与水平
一是提高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的准入门槛。对不符合有关人才规模、专业结构、业务成果、工作水平等方面要求的单位,不得审批论证资质;二是对从业水平较低、资信差、违反水资源论证管理规定的资质单位要通报和限期整改;三是建?职业化制度。凡从事水资源论证工作的人员,要取得从业资格证书。
3、严格审查机关管理。一是严格责任追究。对越权审查的,对审批的报告书论证结论出现重大问题的,追究审查机关的责任;对论证资质单位超资质开展业务的,责任心不强,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资质单位责任。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报告书抽查力度,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问题较大的要公开曝光、严格处理。三是加强论证结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结合取水许可审批、竣工验收和取水许可监督管理等工作,对论证报告书中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论证报告书质量进行检查评估。
4、认真做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
今年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部署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并下发了文件。开展该项工作,一是为总结工作经验、查找问题、不断完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推动规范化管理;二是为制定《水资源论证管理条例》做好必要的准备。各流域机构、各省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把该项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水资源论证的一件大事来抓。要广泛收集、整理有关文献和资料;要通过实地考察、座谈和专题调研等方式,广泛进行调查,了解《办法》的实际执行效果与存在问题;要抓紧组织问卷调查,按时完成评估工作报告。要安排专门经费,指定专人负责,加强领导,保证评估工作顺利完成。
同志们,过去6年的工作成绩有目共睹,但今后面临的任务将更加艰巨而繁重。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的精神,坚持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在科学发展观和治水新思路的指引下,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水资源论证工作新局面。最后,我代表水资源司,向全体与会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2006-03-23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论证
工作的通知 2006-03-23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
法规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 水资源[2006]95号
法规类别: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水利部
颁布日期:2006.03.23
实施日期:
修改日期:
法规内容: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审查建设兵团水利局,各资质单位: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5号令)实施以来,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对合理配置、高效利用、有效保护水资源,保证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规范取水许可审批提供了技术依据。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着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编制质量不高、审查把关不严、监督管理薄弱等问题。为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报告书编制质量,促进水资源论证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全面推进水资源论证制度建设
1、进一步贯彻落实《水法》,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水资源论证,全面推进和深化水资源论证工作。
2、加大对区域和流域水资源、水生态影响较大的水利、水电、煤炭等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力度,促进水生态环境的保护。加强 “工业园区”、“生态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各类“开发区”的规划、建设的水资源论证,充分考虑当地的水资源承载能力,并与当地的水资源条件相适应。
3、贯彻落实《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及水资源论证审批制度。对未进行水资源论证及未办理取水许可申请、审批手续的已建、在建项目进行认真清理,限期补办;逾期未办理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坚决制止因无序开发而造成的水资源供需矛盾加剧和生态环境进一步破坏现象的发生,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科学论证,严格审查,全面提高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质量
1、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试行)》(SL/Z322-2005)(以下简称《导则》)的有关规定,区别建设项目的不同类型、规模,结合区域水资源条件与经济发展要求,突出水资源论证工作重点。要坚持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考虑已建、在建及拟建建设项目的综合影响;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考虑建设项目取水、用水以及取退水影响的分析。要避免出现重视取水、忽视退水,重视用水、忽视节水,重视区域配置、忽视流域配置,重视经济用水、忽视生态用水等现象。
2、严格按照水资源论证审查的有关规定受理、审查报告书,同时要结合建设项目的类别、性质等,组织相关部门、行业的专家及相关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取退水口所在地地级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参加审查,进行现场查勘,并填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表(试行)》(见附件)。
3、鼓励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以下简称资质单位)之间开展横向合作,发挥各自的技术优势,联合编制报告书。同时可结合自身技术特点,聘请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但所占比例不应超过总编制人员的三分之一。
三、加强领导,深化管理,促进水资源论证工作水平的稳步提高
1、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开展;要加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总结经验、结合实际,勇于创新,逐步建立适合本地区、本流域特点的水资源论证规章制度和有关技术标准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水资源论证工作。
2、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流域机构要结合《导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表(试行)》,对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评审专家及审查机关实施监督管理。我部委托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区域内的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单位(包括国务院各部委(局、总公司)直属单位中的资质单位)、评审专家实行监督管理。其中,流域机构直属单位中的评审专家、资质单位,由流域机构负责实施监督管理。
此外,我部每年不定期对资质单位编制的论证报告书进行抽查。被抽查到的资质单位应在指定的时间内,携带被抽查到的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到我部接受专家评议。经检查及专家评议,发现资质单位在水资源论证活动中有严重违规行为,或报告书质量确属不合格的,对该资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一年内连续通报两次的将由原发证机关降低其资质等级或吊销其资质。
3、各资质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制度,严格按照市场准入原则开展水资源论证业务工作,杜绝出借、转包或变相转包资质证书。对于出借、转包、变相转包或纵容、包容下属单位(不包括内设机构)以资质单位的名义承揽水资源论证业务、独立承担水资源论证工作的资质单位,我部将按规定吊销该资质单位的资质证书。但资质单位的下属单位,可在具体的水资源论证项目中承担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或选派人员参与论证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参加人员总数不得超过总编制人员的三分之一)。资质单位在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时,应在报告书上注明编制人员的培训证书编号。
4、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审查机关、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科学、公正、合理的审查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对于在报告书审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把关不严、审查通过的报告书质量低劣,以及有越权、侵权审查行为的审查机关,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给予通报批评,并责其限期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期间不得从事报告书审查工作(其审查权由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行使)。整改意见经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后,方可重新开展审查工作。
对于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不负责任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责其限期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期间不得从事相关审查业务工作。整改后,再出现同类问题,我部将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
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第三篇:在全国水资源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在全国水资源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水利部副部长 胡四一
(2009年2月15日)
同志们:
在全体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全国水资源工作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即将结束。现在,我就会议作一简要总结。
一、会议的主要收获
这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这次全国水资源工作会议,是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水利发展与改革面临挑战与重要机遇的背景下召开的,是一次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和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会议;是一次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梳理思路、进一步明确水资源管理目标和任务的重要会议;是一次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三定"规定,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增强水资源对建设小康社会保障能力的重要会议。会议分析了当前的水资源形势,部署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主要任务,这是水资源工作又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这次会议开得十分及时,十分成功,收获很大。可以概括为三个特点、四个收获。
三个特点是:
一是会议规格高。部党组对开好这次会议高度重视,陈部长亲自到会并做重要讲话。会议特邀原全国政协副主席钱正英院士、全国人大财经委汪恕诚副主任委员参加会议;广西自治区党委陈际瓦副书记、广西自治区政府陈章良副主席、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的有关领导和刘昌明院士、王浩院士参加会议。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部机关各司局和有关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日报、中国水利报、水利部网站以及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等地方新闻媒体对会议进行了跟踪采访报道。这充分体现了部党组、各有关部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社会各界对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
二是会议内容丰富。陈际瓦副书记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词;钱正英、汪恕诚两位老部长对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作了重要指导;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高俊才司长发表了很好的讲话;陈雷部长作了十分重要的讲话;高而坤司长作了一个内容详细的工作报告;刘昌明、王浩两位院士作了专题报告;黄委、珠委、广西自治区水利厅、北京市水务局等10个单位作了交流发言;其他流域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提供了书面交流材料;与会代表进行了分组讨论,刚才5个组的代表向大会汇报了各组的讨论情况,大家提出的建议十分到位、中肯,我们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改进和完善工作。会议还组织考察了水利部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城市桂林的两江四湖工程。这样丰富的会议内容是前所未有的。
三是会议主题鲜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这次会议鲜明的主题。钱部长提出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汪部长对十年来水资源管理的探索进行了总结,提出了对今后工作的期望,特别是陈雷部长从全局高度深刻分析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制度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明确了工作目标、原则和要求,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资源管理工作任务,是我们今后一段时期开展水资源管理工作的纲领和指南。
四个收获是:
一是统一了思想。与会代表充分肯定近年来水资源管理取得的重大进展,进一步认识到水资源管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清了水资源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增强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开拓了视野。与会代表一致认为,钱部长加强需水管理的要求、汪部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交响曲、刘昌明、王浩两位院士的专题报告,立意高远、针对性强,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对我们做好水资源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警示和指导意义。
三是明确了任务。与会代表深刻认识到,陈部长讲话提出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八项任务、六项保障措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资源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同心协力,坚决贯彻落实。
四是交流了经验。与会代表普遍反映,大会交流、小组讨论发言和交流材料,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各单位在推进水资源管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两江四湖的考察,使大家看到了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的努力方向和实际成效。
二、抓住要点,准确把握会议精神
第一,认真领会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现实背景。在今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回副总理代表国务院,提出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矛盾日益突出的严峻形势下,在分析当前水资源管理工作新任务和新要求的基础上,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作出的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决策,具有里程碑意义。陈部长在讲话中明确指出,水资源管理是水利工作的永恒主题,没有科学的水资源管理,就没有可持续发展水利;没有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就没有现代化水利。我们一定要把认识统一到这一高度,切实把水资源管理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
第二,深刻领会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内涵。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要制定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健全水资源管理法规体系和严密的管理制度;要严格贯彻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不失职,不渎职更不能枉法;要严格执法监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重点要把握:一是总体要求。核心是"六个原则","六个转变"。"六个原则"是按照科学发展观,实践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对水资源管理提出的要求,是对多年以来水资源管理探索与实践的经验总结,是严格水资源管理总的指导思想;"六个转变"是实现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在水资源管理领域中的具体体现。二是总目标。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其总目标是形成现代化的水资源管理体系,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三是主要措施。关键是八项任务,这是这一制度在操作层面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而六项保障措施则是保障这一制度有效实施的重要支撑。
第三,准确理解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严格水资源管理的工作思路与目标。陈部长的讲话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水资源管理的总体工作思路:一是工作重点――水资源的配置、节约和保护,是水资源管理最主要的任务;二是工作平台――水资源管理法规与制度,是水资源管理行为的依据;三是主要工作载体――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是推进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方式;四是重点手段――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费征收、排污口管理等,是水资源管理强有力的抓手;五是基础保障――体制改革、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是水资源管理的支撑条件。这五点是近年来水资源管理经验的系统总结,也是水资源科学管理的基本思路和工作框架。
围绕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思路,陈部长的讲话中提出了构建现代化水资源管理体系的六大目标:一是水资源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体系,二是饮水安全和国民经济社会用水安全保障体系,三是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四是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五是管理能力和科技支撑保障体系,六是水资源管理和运行保障体系。这六大目标既涵盖了水资源管理的主要内容,又突出了工作重点;既有定性要求,又有定量指标。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归根结底就是要实现这些目标。
第四,深刻认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主要任务。思路和目标已经确定,关键是要付诸行动,切实落实并实施严格监管。落实陈部长提出的八项任务,当前要抓紧建立水资源管理的三条红线。
红线体现了开发利用的底线。超越红线,就意味着水资源开发利用已经突破了水资源承载能力或者水环境承载能力,其后果是引发一系列水资源、水生态或水环境问题。红线体现了对水资源无序开发、过度开发和粗放利用的控制。对各流域和各区域水资源开发、对各行各业的用水效率、对各水功能区的限制排污总量,都要有明确的控制性指标和控制性手段。红线体现着责任的落实。超过红线的,就要追究责任,就要依法处罚。
三、查找差距,狠抓落实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需要我们认真分析当前突出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找差距,狠抓落实,切实解决问题。
第一,查找认识上的差距,切实加快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的转变。钱部长深刻剖析了水资源管理工作在认识上存在的几个误区,是对历史经验教训的反思总结,也是对当前水资源开发利用态势的客观分析,钱部长的讲话非常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按照陈部长提出的"六个转变"的要求,切实提高认识,转变思路。我国水资源短缺、开发潜力有限、用水效率不高和环境问题突出,再也不能走传统的以需定供的老路,必须要加快推进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着力点是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把需水管理的理念体现在水资源的规划、配置、节约和保护等各个环节,实施用水总量控制,遏制不合理需求,这是实现我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必由之路。
第二,解决水资源管理基础薄弱的问题,切实加大水资源管理经费投入。长期以来,对水资源管理的投入重视不够,有些地区甚至认为水资源管理主要是规划、政策、法规、监督管理等软件建设,不需要大规模投入,甚至水资源费也被大量地挤占挪用,直接导致了水资源管理基础薄弱,水资源管理制度法规难以落实,成为严格水资源管理最薄弱的环节。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要从保障能力抓起,从投入抓起。要按照陈雷部长的要求,切实完善渠道,增加投入。
一是严格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条例》的要求,确保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从今年起,水利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的检查监督,对挤占挪用水资源费的,将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二是要切实抓住当前扩大内需的机会,积极争取基建投资。去年第四季度,中央增加投资1000亿,其中安排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0亿。今年的水利建设投资还将继续增长,各地配套投入也将进一步增加,这为我们集中力量加强水资源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要积极调整水利投资结构,扩大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的投资比例;要保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压采、水生态修复、节水型社会建设等试点的投入;要保证已经实施的塔河、黑河、首都水资源规划资金投入;要积极争取水资源综合管理、节水型社会建设和水资源保护三大财政专项经费投入。水资源日常管理、监测、应急处置等所需经费,应争取财政部门支持,予以保证。
第三,落实各项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管理。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是水资源管理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对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很多制度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绝大多数河流仍未完成水量分配,流域、区域取水许可总量指标尚未完全建立起来;有些地区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已经明显突破了可利用量上限,地下水超采趋势仍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水功能区达标率总体上明显偏低,有些河流入河排污量已经超过纳污能力,不减反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仍是薄弱环节等等。出现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就是我们的水资源管理政策法规落实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到位,管理行动落后于管理理念。因此,在水资源管理工作中,执行制度要敢于亮剑,要敢于碰硬,要敢于说不。要强化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论证工作要由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依法延伸到规划水资源论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要通过水资源论证行使否决权;对超过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的,不得新增取水;对于已经超过纳污能力的水功能区,不得新设排污口增大排污量。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查处违法取用水、破坏水资源等行为。
第四,努力解决体制制约问题,强化流域管理和区域水务管理。一是要强化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流域管理着重于宏观管理,主要定位于流域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统一配置、统一调度,建立各方参与、民主协商、共同决策、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要强化以总量控制为主要内容的水资源配置工作,当前的主要任务是抓紧制定水量分配方案和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指标定下来后就要着手进行省界断面流量控制。要加强水功能区的监督管理,特别是保护区、保留区和省界缓冲区;要制定省界缓冲区及主要控制断面水质水量的监测和考核办法,强化监督管理。二是要坚决落实回良玉副总理的要求,大力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要抓住地方政府新一轮"三定"的机会,努力推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已经实行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要切实加强城乡防洪排涝、取水排水、供水用水、节水与污水处理再生利用的综合管理,实现对水资源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的统一管理。
第五,切实加强实践探索,创新水资源管理。探索与创新是建立和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不竭动力。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创新尤为重要。创新要以试点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探索实践、典型示范、经验总结和全面推广,带动水资源管理工作向纵深拓展。
第六,强化责任,切实加强考核管理。陈雷部长强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水资源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资金安排、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水利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筹协调、组织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要把水资源管理工作纳入流域管理机构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建立问责制度。当前,水资源管理要抓紧建立行政许可责任制、饮用水水源区管理责任制、应对突发性事件责任制和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责任制。
四、关于本次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第一,做好会议精神的学习和传达。认真抓好对陈雷部长讲话、两位老部长讲话和高而坤司长工作报告的学习,切实吃透会议精神;要向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及时传达,组织好学习讨论;加大会议精神的宣传,促进全社会广泛关注和广泛参与水资源管理,形成珍惜水、爱护水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要抓好贯彻与落实。当前,工作目标与任务已经明确,要取得预期效果,关键在落实。各地各单位要将会议的贯彻落实与自身的实际情况相结合,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制定贯彻落实大会精神的具体方案,提出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步骤,尽快付诸行动,尽快抓出成效。
第三,要加强督促与检查。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要靠督促检查。请各流域、各地方、各单位要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反馈,及时反映落实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促进贯彻落实。
同志们,这次会议得到了国务院有关部门、部有关司局、各直属单位和流域机构、各省(区、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新闻媒体等各方面的重视和支持。尤其是广西自治区党委与政府、桂林市党委与政府,对这次会议的高度重视,为会议的召开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周到的服务。在此,我对全体与会代表致以诚挚的感谢和良好的祝愿!向广西自治区党委与政府、桂林市党委与政府对会议的周到安排表示衷心的感谢!
谢谢大家!
第四篇:在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文章标题:在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去年xx月xx日至xx日,是我市广大人民群众全力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进而夺取斗争全面胜利的特殊日子。一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人民的团结拼搏、扎实工作,沿江城乡供水已得到全面恢复,水污染治理逐步展开,人
民生产生活步入正常轨道。今天再次回顾这段历史,就是要认真研究、汲取以往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坚决采取有力措施,把松花江治理好、保护好。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水资源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xx依河而建、因河而兴。xx江一直是我市工业、农业、生活用水最主要的水源地,被誉为“母亲河”。随着xx江水污染程度的日趋加重,特别是水污染事件的发生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xx江已被国家列为流域水污染治理重点,大规模的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工作即将展开。对此,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不断增强做好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一,加强水资源保护是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措施。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水资源保护的根本目的,就是防治水污染和合理利用水资源,最终实现水资源的永续利用。近些年来,随着沿江两岸工农业生产的迅猛发展、城镇化加快、人口增长以及在此过程中相应的预防、保护、治理措施不到位,使得xx江水污染问题日渐突出,已经成为了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据监测,全市河流超标(超Ⅲ类)河段长度已占河道总长的71,水质污染非常严重。为此,我们一定要痛下决心,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尽快扭转不利形势,保护好水资源。
[本篇文章来源于好范文 wenmi114.com-网址为-www.xiexiebang.com-好范文 wenmi114.com帮您找文章]第二,加强水资源保护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水对人的生命和健康至关重要。近年来,我市城乡供水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饮水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城市地表水被污染的现象十分严重;地下水污染物和铁锰含量超标,不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农村供水设施不配套、水质不达标、季节性缺水严重。人民群众长期饮用这样的水,直接威胁身体健康,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对水环境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些地方水环境和水源水质的恶化,迫切要求我们下大力气全力做好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工作,这是我们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第三,加强水资源保护是缓解城市水资源供需矛盾的重要手段。我市是缺水城市之一,全市水资源人均占有水量只有xx立方米,约占全国人均水平的xx;城区人均占有水资源量更少,仅为xx立方米,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与此同时,水污染更进一步加剧了水资源的短缺,使有限的地表水资源不能得到充分利用。如果我们不加快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的步伐,任由污染程度进一步加剧,我市将面临“无水可用”的尴尬境地。所以,加强水资源保护就成为了我市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水资源保护的各项工作
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千头万绪,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坚决治理水污染,加强水环境保护。要从严保护城乡饮用水源,严格落实饮用水源保护的各项规定,合理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组织编制饮用水源地的保护规划,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各类污染源。要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水污染整治,督促企业完善水污染治理设施,并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从源头上降低水污染的产生。要加快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十一五”期间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要全面实施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及排污许可证制度,切实加强对污染排放单位的审核和监管,确保污水排放符合水功能区划要求。
[本文属好范文 wenmi114.com=站-www.xiexiebang.com原创文章,找文章还是到xiexiebang.com,更多原创]第二,努力多渠道开源,加强水资源的科学配置。要加强水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科学安排城市各类水源的供水次序和用户用水次序,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最大限度地保障城市用水的供需平衡。当前,重点是要加强对地表水和地下水、当地水和外来水的统一规划和统一调配,特别要控制好优质水源的使用,保证优质水优先用于城市居民生活。要合理开辟新水源,努力增加城市供水能力。进一步加快xx水库供水一期工程的进程,确保年底前实现向市区供水;尽快启动xx水库供水二期工程,形成日供水90万吨的能力,实现城
第五篇:在上半年工作总结会议上的讲话
在达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上半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研究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再鼓干劲,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刚才,听取了各县(市)区法制办主任的工作汇报。大家谈的都很认真、很实在、很具体,有的同志结合本县(市)区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非常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听后很受启发。特别是有的同志谈了在实践中摸索出来的一些经验,对今后全市县(市)区政府法制建设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希望大家相互学习借鉴,认真对照工作预决算和年初签订的目标任务,查找不足,制订整改措施,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总结成绩,查找差距,树立坚定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今年以来,在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政府法制办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法制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 次党代会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确立的工作重点为主线,强化服务意识,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目标管理,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有力的工作措施,统筹推进了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一)依法行政工作基础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是机制更加健全。年初代市政府拟定了《达州市人民政府2012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按照《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认真制定依法行政目标考核标准,完善考核评估机制,细化了考核三级指标。二是召开了高规格的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今年3月15日,组织召开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平同志认真总结了全市2011年的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年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何健市长对如何抓好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作了重要讲话。3月28日,市政府还专门召开了依法行政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两年全市的依法行政工作。三是强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新标准。对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举措。重新调整了市公安局、四川省达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竹县人民政府、开江县人民政府、宣汉县普光镇人民政府为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单位。四是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修订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并对市级有关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行了重点抽查,对市农业局、市商务局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行了指导。对影响面大的个案进行工作指导。五是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上半年,共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63件,涉法事务审查26件;市政府(含办公室)和市级各部门执行三统一的文件共35件;报送省法制办和市人大常委为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6件;组织开展了对规范行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代市政府草拟了《达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工作。
(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
一是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今年4月,我办按照《四川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财政局、市委编办等部门组成3个检查验收组,对各县、市、区政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验收,并以市政府名义对各县市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检查验收情况进行了通报,各县级政府按通报要求及时进行了整改,基本达到规范化建设任务的目标要求,为迎接省政府对我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检查验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行政复议工作得到有力提升。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效率,加强对行政复议案卷材料的管理、保护和利用,加大对行政复议个案的监督。我办先后以市政府的名义印发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简易程序规定》、《行政复议案件立卷归档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工作的通知》,以制度的形式保证了全市行政复议办案质量,较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今年上半年,我们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4件,依法受理13件,已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2件(含上年结转3件),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5件,占已结案总数的41.7%;撤销或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2件,占已结案总数的16.6%,通过调解、和解或其他协调处理方式办结行政复议案5件,占已结案总数的41.7%,
三是达州仲裁委员会筹建工作进展顺利。根据市政府第八次、第十八次常务会议决定,我办积极开展达州仲裁委的筹建工作,并代市政府拟定了《关于成立达州仲裁委员会的通知》、《达州仲裁委员会组建方案》以及《达州仲裁委员会章程》等,目前仲裁委各项筹备工作进展顺利。
(三)行政调解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
一是切实履行牵头职责部署落实行政调解工作。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我办在广泛走访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拟订《2012年全市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并由市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各县市区和市级各部门,为有效化解争议,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积极建立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工作衔接机制。我办与市、县(区)两级法院建立了情况通报和信息互享机制,大力加强调解工作中的协作配合。今年以来,配合人民法院成功调解行政诉讼案6件,邀请人民法院指导调解行政复议案3件、其他行政争议2件。
三是认真履行行政调解监督指导职责。结合大量争议纠纷发生在乡、镇的实际,我办积极督促指导乡(镇)政府优化、整合调解资源,实现了行政调解组织与人民调解组织有效互动,更好地形成调解工作合力,确保基层的和谐稳定,为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市各地、各部门共调解矛盾纠纷1336件,成功调解1058件,调解成功率79.2%。各级行政机关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组织联动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38件,成功率69.7%。
(四)服务重点工作,认真处理涉法事务。
一是完成省政府法制办交办事务。按省政府法制办要求,及时代省政府草拟了《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监督程序》(初稿);认真反馈了《四川省行政赔偿程序规定(代拟稿)》的征求意见。
二是完成领导交办事务。完成了野茅溪大桥工程结算评审、原达棉总厂职工尹小平信访诉求以及市城管局解决强拆过程中相关人员工伤赔偿等事宜的法制论证工作。
三是认真办理行政诉讼事务。上半年我办与市政府法制顾问团一起办理涉诉事务9件,合同审查和提供法律咨询4次。
(五)自身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一是机关党建卓有成效。
从上半年工作整体来看,我局抢抓机遇,团结协作,务实苦干,各项工作有了新起色,精神面貌有了新变化,自身建设有了新提高,重点业务工作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有的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我们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紧密团结、通力协作、务实苦干的结果,更与大家的支持配合密不可分,在此,我代表局领导班子对大家的辛勤劳动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距党委、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不尽如人意,还存在就业总量少、创业规模和层次较低、社会保险扩面难、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滞后、人才结构不合理、工作作风不实、效率低等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分析研究,找准问题的症结,制定有效的办法,切实加以解决。
二、再鼓实劲、真抓实干,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三、提升素质、抓好落实,推进全局工作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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