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环生发3号 关于下发《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收费标准(参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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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协会文件

晋环生发(2008)3号

关于下发《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收费标准(参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恢复治理方案(规划)》的编制质量,规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恢复治理方案(规划)》工作的收费行为,防止无序竞争带来随意降低收费和乱收费行为,使相关单位对《方案》编制的收费有章可依,我协会制定了《山西省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收费标准(参考)》,此《标准》已报省物价部门,正在审批中,为不影响编制工作的进程,现将此收费参考标准下发给你们,各编制单位及项目委托单位在省物价局正式批准前可依据此参考标准开展技术合作,作为签订合同文本的依据。 附: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收费标准(参考)

二OO八年五月十九日

附:山西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规划)收费标准 一、 收费内容

企业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规划)费用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现状调研、踏勘:包括生产工艺;自然和社会环境调研费;水体、大气、土壤、作物等污染物状况调查费;人群健康状况调查费等。

2、方案(规划)编制费:包括煤炭开采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现状及预测评价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规划)的编制费。

3、管理费:包括技术合同手续费、税金和技术经济责任费。

4、杂项费:包括差旅、运杂、交通、资料、计算、印刷、仪器折旧费和不可预见费。 5、监测费: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源、水污染源及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等的监测。

6、“3S”技术应用发生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方案(规划)编制中因实际需要而采取

了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及全球定位系统等现代信息技术所发生的费用。

7、审查费:包括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规划)审查会议费、专家咨询费(标准见表1)及其差旅费等。

表1按咨询服务人员日计算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咨询收费标准 咨询人员职级 人工日收费标准(元) 高级咨询专家 1200——1500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1000——1200 一般专业技术人员 800——1000

二、矿山规模划定

根据我省矿山规模及其生态环境破坏情况的实际,确定方案(规划)取费规模及相应调整系数如表2.

表2矿井规模及相应调整系数 矿井规模(M) 收费调整系数 M<45万吨 1.2以下

45万吨≤M≤90万吨 1.3—1.6 90万吨<M≤300万吨 1.7—2.0 >300万吨 2.2以上

基本收费=基准收费×调整系数。调整系数根据矿井规模在对应区间用内插法计算。

三、分项收费标准

(一) 调研、资料费:调研费主要包括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污染源调查等调研费、生态现状调研费等;资料费包括气象、水文、地质、污染源以及矿区环境质量状况等资料的收集,共计:7.0万元,其分项标准为:

1、采煤大气污染状况:0.8万元

主要包括工业广场锅炉、热风炉,煤场、集运站,矿区专用道路,矸石山等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调查,瓦斯抽放及综合利用等调查;

2、采煤水质污染状况:0.7万元

主要调查矿井水、生活污水及洗煤水的产生、处理、利用等;

3、固体废物污染状况:0.9万元

主要调查固体废物产生量、处置情况、占地情况、综合利用途径及产生的环境影响等;

4、森林生态系统:0.8万元

主要调查矿区内植被类型、面积、近年来变化动态,保护物种情况以及周围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的分布情况;

5、水环境生态系统:2.0万元

主要调查矿区地表水、地下水资源及周围村庄人畜饮水的影响、破坏情况,周围水源地及水源涵养地情况;

6、土地生态系统:1.8万元

主要调查矿区土地利用现状及其变化情况、土壤污染状况、水土流失情况、地表沉陷等引起地土地破坏等。

(二)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规划)编制基准费:6.0万元

以上为调查及编制方案(规划)基准费用,合计13.0万元。编制基本收费=基准收费×矿井规模调整系数。

(三) 杂项费:按总费用的5%计。 (四) 税金:按总费用的6%计。 (五) 管理费:按照总费用的10%计。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规划)编制、评估收费标准见表3. 表3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规划)编制、评估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矿井规模 (M)

服务项目 M<45(万t/a) 45≤M≤90(万t/a) 90<M≤300(万t/a) >300(万t/a) 编制方案(规划) 15-18 20-25 27-31 33以上 评估方案(规划) 0.75-0.9 1.0-1.25 1.35-1.55 1.65

本表中费用不包括遥感、遥测、监测、“3S”技术应用及会议审查、专家咨询等费用。 说明:

1、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从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咨询业务的机构应根据规定收取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和技术评估机构与委托方以本规定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20%的幅度内协商确

定。

2、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实际收费以上述基准费用为基准价,根据矿井规模的不同,乘以相应的系数计算。

3、方案编制中若有特别技术要求,如卫星图片解译,高分辨率图片应用等应增加其编制费用。

4、方案编制区域若涉及到生态敏感因子系数较多,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生态功能保护区等适当增加调查费用。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rug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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