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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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地动力港商务园生活配套区 一期二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

技 术 标 书

工程名称:金地动力港商务园生活配套区一期二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 建设单位:金地集团珠海投资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20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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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第一条 投标文件技术要求(均需加盖公章)

1、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资质文件(本工程要求具备房屋建筑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所在地备案情况说明等; 2、公司研发能力、生产技术、生产能力、生产设备等情况说明; 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一级资质);

4、安装、施工组织方案(包括时间安排、人员组织及管理、施工程序及方法、主管部门联络方法、验收保证措

施等);

5、投标施工组织方案至少应包含以下重点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A基础开挖专项方案;B砌体墙体防裂缝方案;

C 软基条件下室外管线抗沉降破坏方案;D分包单位管理方案。 6、近两年主要工程业绩及验收证明;

7、其他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质量及技术要求的证明性文件:

8、乙方须对上述证件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乙方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第二条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金地动力港商务园生活配套区一期二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 工程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洪湾工业园内 工程内容:总建筑面积为17197M2。 第三条 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金地动力港园生活配套区一期二施工图纸(详图纸清单)和招标期间所发招标文件所包括的所有工程项目及施工过程增加的工作内容。具体项目为:主体建筑工程、主体一般装饰工程(含户内初装修),主体电气工程,主体给排水工程,主体防雷工程,各专业管道预埋、预留孔洞、铁件预埋、室外给排水工程(含化粪池)、室外电气工程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不含发包人专业分包工程(但专业分包的照管及配合责任除外)。 指定专业分包工程范围:

指定专业分包工程:在承包人总承包范围内由承包人总承包但必须经过发包人确定的专业分包工程项目

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项目:基础工程(土方、基坑支护、预应力管桩等)、人防工程、铝合金门窗工程、幕墙工程、入户门工程、防火门工程、样板房精装修工程、首层大堂及标准层电梯前室精装修工程、阳台露台楼梯护窗栏杆工程、防水工程、供配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高压线路、高压柜、低压柜、变压器、发电机及环保)、水泵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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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及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消防栓系统、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报警设备及安装)、小区智能化工程、通讯工程、地下车位划线、综合网络工程、有线电视工程、环境灯光工程(含室外环境照明及建筑立面泛光照明)、环境绿化工程、水景等。

第四条 总承包施工人员,材料及设备要求

4.1 人员要求:

A 乙方须在进场一周内建立完善的质量、进度保证体系,配备合格、齐全的管理人员。主要对接管理人员要求3名,现场实际负责人1人(负责项目对外协调工作,成本控制等);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负责工程质量控制等);施工进度负责人1人(负责进度控制等)。如乙方未能在期限内完成该体系,乙方为此向甲方支付每天人民币3000元的违约金 。

B 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监理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

C 没有得到甲方的事先同意,乙方更换乙方代表,视为乙方违约,乙方为此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万元的违约金。乙方代表以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每周应保证在现场的工作时间不少于5天,否则将视为乙方违约,乙方为此向甲方支付每人每天人民币1万元的违约金。

D 乙方必须按已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组织施工,接受甲方指令。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变更①人员安排、②机械设备、③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一周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5仟元(并按照甲方指令要求变更过来);乙方项目经理易人,其后任必须无条件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E 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提出,甲方同意,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 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完成用合格的人员(甲方批准)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否则每拖延1天乙方支付违约金300元。

1) 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

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不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不积极执行甲方指令者;

2) 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及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者; 3) 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4)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5) 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 6)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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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高空抛倒建筑垃圾者;

8) 随地大小便者;

F 乙方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进度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如离开工地,应向甲方代表及总监理工程师请假并经批准,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次,若发生超过三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800元/次。该项违约金由监理核查及代收。 G 乙方如因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配合等问题而导致项目经理被甲方驱逐,乙方一次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项目经理被甲方驱逐达3次,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支付甲方合同预算总价2%的违约金。项目部其他人员因上述原因被驱逐或调职调岗者,乙方每一人次支付甲方人民币2000元违约金。乙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原因与甲方售楼者、看房及购房客户发生任何冲突,否则乙方根据情节轻重每次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2000~10000元,并向客户赔礼道歉。 H 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的预结算人员满足甲方的工作。每月二十五日向甲方书面报送《下月施工计划》和《本月完成工程月报》,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等。如不按时、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本期进度款或支付时间顺延。

I 乙方替换自行分包人未得到发包人的书面确认,甲方有权勒令该分包人退场、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并处以人民币10,000.00-30,000.00元的罚款。

4.2 材料及设备要求:

A 工程要求所使用的材料设备均应达到优良标准。

B 所有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标准及政府有关规定,所有材料和设备均由乙方负责送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材料的送检抽样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且须由甲方或监理在场监督,送检合格后方能使用,检验费由供料方负担。 C 材料和设备分类:

1、甲购材料,详见附件《甲购材料设备清单》;

2、甲定乙购材料设备(甲方确定材料设备品牌及价格,由乙方自行采购材料设备),详见附件:《甲定乙购材料设备清单》

3、甲方指定品牌范围材料设备(甲方指定材料设备采购要求及范围,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详见

附件:《甲方指定品牌范围乙方采购材料设备清单》;

4、钢材必须从下列厂商中选择:广钢、韶钢、武钢、鞍钢、唐钢、马钢、宝钢、首钢、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湘钢)、日照钢铁有限公司(日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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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乙方提交供货计划的时间要求:由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提出总体供货计划,且在分项材料设备进场前60天提交具体计划,因设计变更引起的甲供材料设备数量的增减,乙方应于接到变更通知后七天内提出增减用量计划,报工程师审核同意后调整分期需用量,计划要求分别提交给甲方现场工程师及造价工程师。由于乙方的计划提交或制订不及时和错漏造成甲供材料设备供货数量、质量、规格,及进场时间等出现问题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E 甲购材料以及甲定乙购材料设备范围内的材料、设备到货后,乙方应安排适当卸货位置,并在 6小时内组织验收。逾时未验收,视为乙方已验收合格,相应的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就该产品的质量问题向甲方负责。

F 乙方按照甲方或规范要求采购供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和质量保证书。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

G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H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的使用前,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I 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规范或合同规定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J 验收时参照实物封样,以甲方对已封样材料的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范作为验收标准。

K 乙方负责甲供材料(甲方指定分包材料及施工单位除外)的验货、发货、搬运、仓储、安装及成品保护。乙方应按有关规范要求或供货厂方技术要求进行安装,并接受厂方技术人员的指导。 L 对于甲方指定分包材料及施工单位,乙方应提供水、电源、施工通道、施工操作面等协助,并为施工人员进出现场提供方便。如因工程需要,乙方对甲方另行发包的零星工程应提供上述同样的协助。该项配合费除另有约定外原则上不发生费用。

M 乙方在甲供材料的收货、验货、搬运、仓储、安装、成品保护过程中损坏甲供材料时,应负相应的经济赔偿及工期索赔等责任。

N 乙方必须从甲方指定的供应商处按质采购,不得另行采购或改变品质采购,否则将视为乙方违约,并处以10000元/次的罚款。

第五条 工期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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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①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监理,并提供有关验收资料。经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如果发现乙方在验收合格后到隐蔽施工前,对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动,应重新进行验收;重要的工程隐蔽验收应通知质量监督及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和监理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②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乙方应在验收前向甲方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每次乙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并且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直至甲方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本合同定义的关键工序主要包括: a.基础工程: 测量放线→土方开挖→基础垫层→模板→钢筋绑扎→混凝土→土方夯填→面层; b.主体及装饰工程: 测量放线→钢筋绑扎或支模板→支模板或钢筋绑扎→混凝土→砌体→砼表面处理→抹灰(分层验收)→油漆或其他饰面

c.楼地面工程:楼地面测量放线→洞口处理→地面清理→砂浆找平→防水→保护层→其他面层 d.门窗工程:门窗框初步固定→塞缝→收口;

e.屋面工程:面层清理→找平层→防水→保护层→隔热→找平→屋面层; f.设备安装:

给水管暗设定位→给水试压→系统试压

排水管坡度→伸缩节、检查口设置→存水湾设置

g.有防水要求的地方,均应进行淋水或闭水试验,并经验收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③无论甲方和监理是否已经验收,当其提出对已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复测,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不合格工程造成的责任。 ④为方便维修,乙方应在工程隐蔽前,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每户水电竣工图,详细各种管线的具体位置和详细尺寸。

⑤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乙方应先报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做施工样板(包括砌体、抹灰、涂料、门窗安装、防水、瓷片、吊顶、石材装修、阳台栏杆、空调挡板或百页等等),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按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砌体工程开始后,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户型图完成砌体和水电定位施工标准间,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⑥为保证工程精品,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一起在工程竣工前三个月开始分户百分之百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且做好每一户的检查和整改记录。检查次数根据质量情况由甲方确定以三次为宜。保证在房子移交物业的时候基本消除户内渗漏、墙地面和天棚空鼓开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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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配件故障、灯具开关故障等常见质量问题。

⑦由于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出现以下质量问题,乙方除按要求进行整改外并承担相应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a. 建筑保修期内,屋面、厨房、卫生间、地下室、外墙(含门窗框周围)等地方出现渗漏水,

每处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楼地面、墙面开裂如引起投诉者,每次每处支付违约金500元。由工程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b. 其他质量事故,每次支付1-5万元。

⑧如乙方不按合同条款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艺进行野蛮施工,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达不到有关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设备不合规定,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暂停施工,乙方必须立即停工整改,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⑨甲方对乙方隐蔽的工程若有质量疑问时,可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如检测结果符合质量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测结果不能满足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因此对乙方进行索赔的权力。

D施工过程要求:模板采用新板,支撑采用钢管支撑,严禁使用门式架。

第八条 竣工验收相关要求

8.1 竣工验收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强制性标准条文、技术法规、行业标准、政府有关规定及施工图纸等为

依据。

8.2 工程竣工验收前三个月由甲方工程组派专人总负责协调验收工作,并制定验收计划,标明各专业验收截

止日期,并传送各相关部门。具体验收配合流程见附件。

8.3 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十五天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所需资料和竣工

验收申请(竣工资料的收集及整理归属到乙方,如指定分包的资料不及时提交,导致竣工时间延误,乙方负责)。甲方收到申请后立即组织初步验收,由甲方、监理、物业管理公司组成初验小组对本工程进行全面验收,初验提出的整改要求全部完成并经初验小组核实后,甲方在三天内批复乙方工程核验申请,乙方协助甲方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到场参加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按整改意见修改完成。

8.4 竣工验收除检查必要的质保资料(包括项目部自检及公司相关部门组织检查的资料)外,还要对使

用功能进行实测实量及外部观感质量的评定。主要内容有:外窗喷淋试验、上水管试压、屋面及卫生间盛水试验、避雷电阻测定、电路耦合、房屋沉降、开间尺寸及层高等。

8.5 工程初次验收后二天以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如初次验收未通过,乙方应按质检站及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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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提修改意见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完成后再次申报组织验收。

8.6 经甲方组织验收认为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且通过质检站备案验收签字后为竣工验收通过。 8.7 乙方在竣工验收通过后10日内向甲方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竣工图纸六套及相应的电子磁盘资

料(含每户水电竣工图,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必须准确真实的反映实际施工情况,其中一套用于档案馆存档、一套用于甲方存档、一套用于物业管理处存档),延迟一天,乙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属于甲方应提供的资料由甲方负责及时提供给乙方,由乙方汇总整理后移交档案馆;

8.8 单项工程交工验收的约定:乙方必须按相应条款要求的单项分项工程完工工期时间及甲方的要求进行单项

分项工程交工验收,甲方在交工验收合格后3天内给予办理“× × × 项目单项交工验收单”并报送监理工程师备案。交工验收单中注明的合格验收时间拖延一天视为该项工程竣工时间拖延一天。

8.9 乙方应在竣工验收通过后10日内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

的以外),然后填写工程移交书,经甲方及物业公司签字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乙方逾期未向甲方移交完毕,将会造成甲方向业主交楼时间延误,乙方按竣工日期拖延支付违约金。

8.10 工程在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维护;如甲方提前使用,因使用损坏发生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安全、工地现场管理

9.1 本工程施工管理,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

现场管理规定。甲方将定期按甲方安全文明现场管理程序等要求进行检查,要求达到珠海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优工地标准。在获得珠海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优工地证书后,甲方额外向乙方支付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如达不到珠海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优工地标准,甲方对乙方处以1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9.2 乙方在危险环境下施工之前,应制订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9.3 考虑到工地可能出现停水停电,乙方应准备备用水泵、水池等设施。

9.4 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管理规定并办

理有关手续,乙方造成的罚款等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

9.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完善文明施工措施,并事先预防由于乙方施工可能对周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各种

影响,尤其避免对周边房屋和构筑物产生不良影响。

9.6 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而导致停工,乙方应按停工时间支付20000元/天的违约金。 9.7 施工期间由于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范,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如通报批评、警告和罚款等,乙方应支付5000

元/次的违约金

9.8 甲方或监理有权对乙方的违章现象提出整改,乙方接书面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未采取相应整改措施,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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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违约金1000元。累计3次后,每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

9.9 必须由乙方组织,每月进行一次施工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汇报。

9.10针对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在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监理人员参加),并以书面形式向

监理汇报,经认同后方可开工。对安全有特别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的要求及时提供安全施工方案,方可开展后续工作。

9.11施工中若由乙方原因造成工伤事故,甲方将暂停付款直至乙方整改完毕。

9.12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第三方巡检的安全、文明施工评分,甲方将根据结果给予奖罚,详见奖罚条例。

第十条 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的CI形象管理:

10.1 为了做好项目的文明施工,建造舒适的生产、生活和办公环境,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创造工地

良好的文明气氛。并体现公司项目的合理管理,规范项目现场形象。施工单位在进场时,必须将临设布置平面详图报甲方、监理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临设搭建工作。施工单位必需满足甲方对CI形象管理的各种要求。每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地方,甲方要求整改后,如施工单位未及时落实,乙方要支付500——1000元/次的违约金

10.2 严格按照文明施工要求和企业CI形象工程要求执行。施工企业项目部办公室区要在显眼处挂牌,入口

处要设置工程概况牌、工程目标牌、项目组织架构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安全及防火牌,工程现场平面布置图。大门口要进行硬地或绿地处理,出入口处要安排门卫,并设置车轮冲洗龙头和排水沟,保证带有泥土的车辆经冲洗干净后才能驶出工地。 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化:

10.3 大门的设计采用铁门,形式简洁明快,进门处放置“示牌”等精美文明标牌。各施工单位按照政府规定

和甲方的CI规范进行现场大门的建设,大门建设方案必须保送甲方、监理批准方可开展。

10.4 在工地现场四周要做围护,建议采用彩瓦,如采用其它材料,需经甲方同意。如甲方采用其他围护,施

工单位须按指示进行围护,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10.5 进场全体职工必须遵章守纪,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各级管理人员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卡。工作

服:施工管理人员、操作工人穿着各公司统一的工作服上装。安全帽:施工管理人员戴红色安全帽,生产班组人员戴黄色安全帽, 机械操作人员戴兰色安全帽,机械吊车指挥戴白色安全帽。甲方或监理检查,每发现一人没有戴安全帽,甲方从工程款扣除违约金50元。

10.6 生产区要保证整洁、有序、安全。材料堆放的原则是:整齐合理堆放,既保证使用的方便,又保证现场

的整洁美观,既保证使用的安全,又保证材料在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和“先进先用”。必须按现场平面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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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堆放材料,材料分类、分批、分规格堆放整齐、清洁、安全。在显眼处贴上或立上产品标识牌,并在场地四周做好围护,派专人进行管理。钢筋房、木工房等均搭棚作业;砂、石料堆场全部利用混凝土地面,并设置砖砌围栏

10.7 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

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否则,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甲方要求清理出工地。

10.8 施工现场各类垃圾应当天清理,否则由甲方指派人员清理,清理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10.9 甲方或监理有权对乙方的违章现象提出整改,乙方接书面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未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每次支付违约金500元。累计3次后,每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

第十一条 现场管理配合要求

总分包配合(对于总分包配合费、管理费、现场安全文明费、资料盖章费等均在本合同中费用包干,总包

不再对分包另行收取):

11.1乙方应为甲方分包工程提供以下配合服务,如不按要求内容提供配合的,或配合不及时,甲方可另

行处理,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所发生费用的 2 倍的违约金,并且由此影响该项分包工程施工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11.2总包配合内容:

a、 协调日常工作,按月提供对各分包工程的进度要求;

b、 与分包商核对清楚各分包工程图纸与总包图纸间相关联的尺寸、标高等数据是否统一,否则由此造成的

损失由乙方负责;

c、 及时提供分包人员、材料、设备进场、吊装、堆放、保管条件;

d、 提供工地现有的垂直运输、塔吊、脚手架供分包工程使用,如需拆除应报甲方批准;(脚手架拆除后,

外墙涂料施工采用吊栏进行); e、 设备堆放场地等; f、 提供必要测量定位;

g、 按施工图、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及有关规范等完成全部分包工程预留预埋,线管须穿铁丝,完成相关的

电缆桥架和金属线槽安装;

h、 修补分包工程施工损坏内外墙瓷片(费用套用定额由分包商负责支付),完成所有分包工程安装后的修

补及塞填缝、挂钢丝网。

i、 在分包工程施工前,按甲方及分包商的要求完成有关的土建项目施工,提供具备各分包工程施工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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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rua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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