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省高职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竞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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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竞赛方案

第一部分 竞赛规程

一、竞赛项目名称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二、竞赛目的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水平,展示高职高专农业类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考察参赛选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方面的技能,密切各高职院校之间的联系和合作,为海西农业类高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搭建交流经验平台。通过竞赛,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学生就业质量。

三、竞赛方式与内容

(一)竞赛方式

1.本竞赛项目竞赛方式为个人比赛形式,每校可选派2名选手,1名指导老师。

2.参赛选手应为2012年同校在籍高职学生。

3.竞赛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理论占30%、技能占70%。

(二)竞赛内容

要求选手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检验技能,能够熟练地进行农产品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检测,填写规范的检验报告。

1.理论知识考试

理论知识竞赛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检测等内容。每名选手须参加理论考试(闭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

2.操作技能竞赛内容

检测蔬菜中有机磷类(敌敌畏、乐果、甲基对硫磷、杀螟硫磷、喹硫磷、伏杀硫磷、氧乐果、马拉硫磷、甲胺磷、毒死蜱、杀扑磷、乙酰甲胺磷、三唑磷、丙溴磷、水胺硫磷和甲基异柳磷)和拟除虫菊酯类(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联苯菊酯)农药残留,依《蔬菜和水果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NY/T761-2008)操作。 现场操作考核时,试样前处理过程由参赛选手现场操作完成,试液的上机测定由组委会安排专家按规定统一进行,测定结果由参赛选手根据仪器测定数据进行计算,填写原始记录。

竞赛时间:150分钟(样品处理120分钟、数据处理及报告撰写30分钟)。

(三)竞赛成果

1.独立完成一份理论知识考卷;

2.提交供检测有机磷类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残留的平行样各二份,并且装入进样瓶中,贴上标签,写上参赛选手的参赛号数;

3.提交一份填写原始记录并且进行数据处理后的检验报告,写上参赛选手的参赛号数。

四、竞赛规则

(一)比赛规则

1.参加理论考试与操作技能考试的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与参赛证参加竞赛。

2.参赛选手出场顺序、位置、竞赛所用材料、工具由抽签决定,不得擅自变更、调整。

3.参赛选手提前30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按照指定位号参加竞赛。迟到15分钟者,取消竞赛资格;竞赛开始15分钟后,选手方可离开赛场。

4.选手应在竞赛试卷或实物标签上填写竞赛号。试卷(或实物标签)上不得有任何暗示参赛选手身份的标记,否则取消成绩。

5.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同意。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等,耗用时间计算在竞赛时间内。

6.竞赛在规定时间结束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选手操作完成后,在《实际操作现场记录表》上签名确认,方可离开赛场。

(二)注意事项

1.参赛对象必须是高职高专在校生。

2.参赛选手须按规定的时间报到、比赛。

3.参赛选手不得穿有学校标识的服装。

4.比赛所用材料、仪器、工具均由承办院校提供。

5.遵守纪律,尊重评委,服从指挥。

五、竞赛场地与设备

(一)竞赛场地

竞赛场地开阔、平整,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为参赛选手提供竞赛相关仪器设备。

(二)竞赛设备

仪器设备按20个样品处理操作位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及器皿。 主要仪器设备、试剂:(1)旋涡混合器3台;(2)电子分析天平20台(精度0.0001g);(3)匀浆机3台;(4)工作服(白大褂60件;(5)氮吹仪;(6)进样瓶;(7)高速离心机;(8)净化柱;(9)具塞量筒;

(10)通风厨;(11)烧杯、锥形瓶,量管(杯)及试剂按20个操作台位配备(按备料单配备)。

称量纸1包、卷纸1包、标签纸1张、草稿纸2张、水芯笔1支、计算器1个等。

六、评分办法与标准

(一)评分办法

本竞赛项目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二部分,按理论知识占30%、操作技能占70%权重确定成绩。其中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操作技能考核由该项目裁判员依据样品处理操作的规范与熟练程度、检测报告的填写规范、检测结果的回收率与相对偏差等综合评分。

(二)评分标准

1.理论考试:30分,按卷面成绩乘以权重计入总分。

2.操作考核:70分,其中样品处理操作30分、回收率15分、相对偏差15分、报告10分。

七、奖项设置

竞赛奖项分为一、二、三等奖,由2012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统一设置。

八、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实验材料,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参赛选手申诉均须通过本代表队领队,在本赛项结束后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仲裁工作组提出。

(二)仲裁

1.“2012年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设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通知领队和当事人,以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平、公正。

2.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九、竞赛成绩发布

按“2012年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规定执行。

第二部分 技术文件

一、竞赛要求

(一)竞赛委员会工作人员

1.忠于职守,努力工作,全心全意为参赛选手和裁判服务,提供良好的竞赛环境和条件。

2.遵守竞赛纪律和规则,保证公平公正,不以权谋私。

3.违反规定,给竞赛带来恶劣影响或造成严重损失的,将给予必要的处理。

(二)裁判员

1.遵守裁判规则,尊重参赛选手,维护竞赛秩序。

2.在执裁过程中,排除可能来自各方面的干扰,杜绝不正当行为。

3.违反裁判规则,营私舞弊,将受到批评或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裁判资格。

(三)领队和参赛选手

1.服从指挥,文明礼让,体现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竞赛精神。

2.严格遵守竞赛规则,不得违规作弊。如发现作弊将视情节扣分,严重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3.竞赛中如发生争议,现场以裁判为准,重要事项以仲裁组裁定为准。

二、赛场环境

竞赛场地除参赛选手、裁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不得入内。

三、竞赛技术平台

竞赛组委会为每个参赛选手提供农产品样品及样品处理仪器、设备,供参赛选手使用。

硬件技术平台:

四、安全操作

1.玻璃仪器轻拿轻放,操作规范。

2.药品轻拿轻放,用完及时回位,多取出的药品不可倒回瓶中,避免取药时撒出污染环境。

3.比赛过程严格按照项目组要求做好各种防护准备(戴口罩、穿统一工作服装等)。

4.发现设备问题及时跟裁判反映,先暂停操作。

第三部分 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竞赛采用个人比赛形式,每个参赛选手必须参加所有项目的竞赛。

2.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学校名称。

3.参赛队组成:参赛选手为2012年高职高专在校生,不分性别、不分年级,每个参赛学校最多只能选派2名参赛选手参加比赛。

4.每个参赛队只能配1名指导教师,负责本校参赛队的参赛组织和与竞赛组织机构的联络。

5.参赛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参赛学校主管部门需出具书面说明,按相关程序补充参赛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允许队员缺席竞赛。任何情况下,不允许更换新的指导教师,允许指导教师缺席。

6.各参赛选手在操作考核时的操作台位采用抽签方式确定。

7.参赛队所有人员在竞赛期间未经组委会批准,不得接受任何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不得将竞赛的相关情况及资料私自公开。

二、指导教师须知

1.每个参赛队的指导教师不得进入竞赛现场指导。

2.对比赛过程及结果有异议者,应及时向裁判长书面反映,不得在场外喧哗,影响赛场纪律。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内容,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比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2.参赛选手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参加竞赛及相关活动,参赛队按照赛程安排和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

3.在操作考核时,参赛选手进入赛场前抽取操作台位号,并对抽签

结果签字确认。

4.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进入竞赛场地,对现场条件进行确认并签字,按统一指令开始竞赛。

5.竞赛过程中,选手休息、饮食及如厕时间均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6.参赛选手须按照竞赛要求及程序提交竞赛结果及相关文件,禁止在竞赛成果上做任何与竞赛无关的标记。

7.竞赛结束时间到后,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与比赛有关的操作。参赛选手若提前结束比赛,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裁判员记录竞赛完成时间。

8.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若因选手个人原因出现安全事件或设备故障,由裁判组裁定其竞赛结束,保留竞赛资格,累计其有效竞赛成绩;非选手个人原因出现的安全事件或设备故障,由裁判组做出裁决,可视具体情况给选手补足排除故障耗费时间。

9.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赛场规章制度,服从裁判,文明竞赛。有作弊行为的,参赛队该项成绩为0分;如有不服从裁判、扰乱赛场秩序等不文明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扣减分数,情节严重的取消竞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10.参赛队完成竞赛并提交结果后,应对赛位进行清理、对设备进行整理并恢复到初始状态;竞赛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清点工具、设备等,参赛选手签字确认;工具、设备损坏的,须有实物存在;工具、设备丢失的,参赛队照价赔偿。

第四部分 竞赛操作流程

一、竞赛准备

1.参赛选手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等待检录。

2.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携(佩)戴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关证件参加比赛。

二、竞赛检录

参赛选手需带本人身份证和参赛证,经工作人员检录后,在进入比赛现场前,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参赛选手抽取操作台号,并由参赛选手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然后按抽取的操作台号,进入竞赛现场,进行比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裁判员将对各参赛选手的身份和填写资料进行核对。

三、等候竞赛

1.理论考试:参赛选手必须按竞赛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检录,凭选手号进入考场指定座位参加考试。

2.操作考核:参赛选手进入操作比赛现场后,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等候裁判长宣布竞赛开始。

四、正式竞赛

1.理论考核:凭选手号进入考场指定座位参加笔试,考试时间为一个小时。

2.操作考核:在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时,开始比赛计时。比赛过程中,裁判员将考核各位参赛选手的操作规范与熟练程度,以及安全文明操作情况。

3.在操作竞赛过程中,仪器如有损坏,参赛选手须报告给裁判员,裁判员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后,进行更换。

4.在操作竞赛过程中,若因竞赛设备或检测仪器发生故障,应提请竞赛评判组评判,确因故障而耽搁竞赛,经裁判长准许,可更换比赛仪器,竞赛时间可相应后延。

5.参赛选手应在指定的区域内完成实际操作及数据处理工作,完成后,应将所有资料如原始记录、报告等交给相应裁判员后方可离开赛场。

6.竞赛期间,除竞赛组委会委员、竞赛现场裁判员、赛场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竞赛场地。

五、提交竞赛成果

比赛完成或者比赛时间结束,应停止所有操作,等待工作人员封装比赛成果、各种文档(原始记录、报告等)。

六、退出竞赛场地

选手比赛结束,在现场工作人员的指示下,安静、有序地离开比赛现场,并由领队统一带离竞赛场地。

七、查询竞赛成绩

按照组委会规定公布比赛成绩,具体查询方式另行通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rtm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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