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公文之函的分类

更新时间:2024-06-02 13:26: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青海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公文之函的分类

【导语】

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公文之函的分类》,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1.按照性质划分,可分为公函和便函

(1)公函,用于机关单位正式的公务活动往来的函。

(2)便函,用于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处理的函。便函不属于正式公文,没有公文格式要求,甚至可以不用标题和发文字号,只需注明机关单位名称和成文日期并加盖公章即可。

2.按照内容和用途划分,可分为商洽函、询问答复函和求批审批函

(1)商洽函,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谈人事调动、联系参观学习、邀请讲学或指导业务等事宜。

(2)询问答复函,用于对处理公务中不明确的问题提出咨询和给予答复,没有固定的行文方向,有无隶属关系均可使用。

(3)求批审批函,用于向无隶属关系的主管部门提出请求批准的事项或者主管部门答复审批事项。

3.按照行文方向划分,可分为发函和复函

(1)发函,由行文机关主动制发用以询问或商洽工作的函。 (2)复函,由发文机关被动制发用于答复来函的函。 文章来源:中公青海事业单位考试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rsq6.html

Top